部門貨物買賣合同(精選30篇)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1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是依照《合同法》訂立的,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2.合同條款:
①簽訂雙方商妥訂貨產品總值人民幣________元。其產品名稱的規格、質量、數量、單價、總值、交貨付款等詳如附表。
②產品及原材料檢驗方法;
③產品價格規定;
④產品的包裝方法及費用負擔;
⑤產品交貨方法及費用負擔;
⑥貨款及費用等結算方法;
⑦補充條款。
3.經濟責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須負下列責任:
①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質論價,退貨貶值總值價款,不能利用的,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延誤交貨時間,每天應償付需方千分之____的罰款。
②產品數量不符合規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數補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貨,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的百分之______的罰金。
③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應償付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的千分之____的罰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時,須負以下責任:
①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百分之____罰金。
②中途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____的罰金。
③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術、資金、包裝物,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償付順延交貨產品總值每日千分之____的罰金;不能提供時,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④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供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千分之____罰金。
⑤未按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以延期付款總額千分之____的罰金。
⑥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拒絕接貨,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產品價格:如需要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方能變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并報請鑒證機關備案。
(5)如因生產原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天與對方協商修訂調整,并報鑒證機關備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一方變更合同,對方有權拒絕收購,因此而不能執行合同應償付對方千分之______的罰金。
(6)確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影響執行合同或延期交貨,需提前____天通知對方,經有關機構證明,可酌情減免罰金。
4.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和糾紛,簽約雙方協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訴訟。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兩者選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雙方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需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2
銷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
購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現就甲乙雙方購銷原煤相關事宜進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煤炭品種:
原煤。
2、煤炭數量:
8000萬噸。
3、煤炭質量標準:
所銷售品種標的發熱量不小于5000大卡。
4、計量方式及價格
計量以甲方過磅為準,價格為400元/噸。
5、總價款:
零零叁佰貳拾萬元整(¥3200000.00元)。
6、付款及結算方式:
乙方以付款的形式將貨款提前打入甲方賬號,甲方按乙方預付款金額付給相應數量的煤炭結算提貨單,乙方拉運完后,甲方開具17%的增值稅票。
7、提貨方式及雜費結算
乙方自行派車到甲方指定煤礦提煤,運輸途中所遇風險等運雜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8、其它:
1)煤炭價格隨行就市,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此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3)甲方的原煤中石頭量不能超過15%。
4)甲方的所有原煤必須全部賣給乙方,如有違約甲方必須付給乙方違約金50萬元整。
9、合同生效日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3
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鋼材購銷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合同如下:
根據《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合約期內為乙方供應商品,達成如下協議:
一、商品的供應
1、甲方向乙方供應商品的品種、數量以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并蓋章的訂單為準。
2、甲方有新產品推出時,應第一時間推薦給乙方,以便共同創造商機。如乙方確定經營,將按乙方新商品入場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二、商品的質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該商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應商品時,雙方可在訂單上對該商品的具體質量標準進行約定。甲方在供應乙方商品的同時應當提交所供應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
三、商品的價格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除要執行國家訂價或國家指導價的,均由雙方協商訂價。
2、基于保護商業秘密的需要,甲方供應的商品交易價格以雙方蓋章確認的報價單為準,報價單為每一具體商品供貨合同的組成部分。
3、甲乙雙方積極配合,維護所經營商品的市場零售價的相對穩定和統一。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價格不得高于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分支機構所在地的其他客戶所供應同等商品的最低批發價。
4、甲方在供貨價發生提價變動時,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執行。否則,乙方仍按舊價和甲方進行結算,并允許乙方在提價生效前的訂單有效,以舊價進貨。
四、商品的包裝方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包裝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通用方式。沒有通用的方式,應當采取足以保護商品的包裝方式,保證商品安全、衛生地運抵乙方。
2、甲方商品包裝之標示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于產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語、保質期、生產期、保質條件等必須有清晰的標示。
3、雙方可在訂單中訂明具體商品的包裝方式標準,乙方可要求在供應乙方的商品貼上貨號、條碼、標簽。商品的包裝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供應商品的期限、地點、方式
1、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向甲方采購貨品。
2、訂單期限和供貨期限由具體的訂單規定。
3、若乙方更改訂單,甲方在收到該更改通知后×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則視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訂單交貨。
4、供貨的地點由具體的訂單指定。
5、甲方須保證在收到乙方訂單后,嚴格按照甲方指定的時段,在36小時內將商品送抵乙方配貨中心或指定的分店內。如缺貨應在乙方下訂單后6小時內通知乙方,并保證缺貨率不高于10%,否則乙方將考慮和甲方的合作,并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貨所造成的乙方損失的權利。
6、供貨方式采用甲方一次性送貨,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開送貨。
7、甲方交貨時,應提供乙方的訂單復印本,并采用乙方規定的送貨單填寫模式列明送貨的各項商品數量。
8、送貨的運費有甲方負責
六、檢驗的標準與方式
1、對于甲方供應的貨物,乙方在驗收時采用本協議第二條之標準做為質量檢驗標準。
2、乙方收貨時僅對甲方所供應物的數量的進行驗收或只對貨物進行抽檢。
七、供應商品的退貨
1、甲方須保證無條件退換有質量問題的商品(如漏罐、漲罐、漲包、穿孔、變質、破碎等);無條件退回不符合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商品。
2、在保質期內,乙方在符合貨物規定的保質條件下保管該貨品,如發現甲方所供貨物有質量問題,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質量爭議,甲方應負全部責任。而且乙方因質量問題的退貨不受時間限制。
3、甲方同意為乙方更換保質期剩余兩個月內的產品(個別保質期較短的商品除外)。
4、甲方須協助乙方控制好庫存,加快周轉,保證乙方不斷貨。如乙方出現個別情況下的庫存過大或失控,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和退換。
5、甲方在應該退貨時,在乙方通知兩次甲方仍不處理的,乙方當已退貨處理,直接在應付貨款中扣除該批貨款,并在一個月后銷毀該批商品。
6、所有情況下的退貨運費有甲方負責
八、貨款結算方式
1、實銷實結:甲乙雙方在每月×日核對甲方商品的實際銷量。在雙方對單后×天內為甲方結算貨款。
2、保底結算: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結算保底金額。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的金額超過保底金額×元后按結算期×天為甲方結算貨款。
3、數期結算: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后×天,為甲方結算貨款。
4、乙方新店開業所訂商品貨款的付款方式為:
5、乙方對甲方新入場商品貨款的付款方式為: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要求:
1、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閉路電視監控系統設備。
2、產地:詳見附件。
3、質量標準:
⑴按原廠質量標準,即以說明書為準。
⑵其他:
4、技術標準:
乙方提供的設備為原廠行貨,符合原廠行貨的技術標準。
5、其他要求:
第二條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項目的總價款為人民幣:¥
2、支付方式:
⑴雙方約定按以下第種方式支付:
①甲方在貨到并安裝驗收合格后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
②第一期付款: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第二期付款:貨到驗收合格后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第三期付款:
③其他:
⑵付款信息
乙方單位名稱:
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負責開具相關發票。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和包裝:
1、交貨時間: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交貨時間
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
⑵于年月日內。
⑶其他方式:以甲方指定人員簽收確認日期為準
2、交貨地點:乙方負責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并卸貨。
甲方指定地點:
接貨人:電話:
3、乙方負責包裝貨物,包裝標準:
原廠包裝標準并適于運輸需要;
其他:
由于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貨物銹損或丟失,乙方應負責賠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設備的運輸費、包裝費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設備的安裝與驗收:
1、甲方在全部設備簽收后個工作日內驗收完畢。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不合規定,應在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接到書面異議后,應在個工作日內負責處理。
2、甲乙雙方應于到貨后在雙方有關人員監督下對設備進行驗收。如果5個工作日內因甲方原因沒有驗收,則視為該批設備驗收合格。
3、甲方在開箱清點時,如發現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內設備發現短缺,損壞或不符合合同規定,乙方應及時補足,由此引起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驗收標準:按原廠質量標準,即以說明書為準。
5、乙方負責進行設備的安裝、調試。
6、其他:
第五條保修服務與培訓:
1、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設備為全新、無損壞的設備,符合本合同、要求適合合同目的的設備。
2、乙方對銷售給甲方的設備在送貨之日起個月內,負責提供設備的發貨、安裝、調試和維護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務工作,并提供從驗收通過之日起的設備免費上門保修服務,到場的時間在小時內(從接聽用戶報障電話起)。在保修期間若因質量問題造成產品損壞,乙方負責免費更換。
3、保修期滿后,雙方可就有關設備的服務另行簽訂服務協議。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支持熱線:
5、培訓條款:
6、其他: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乙方保證在日內按合同交貨地點交貨。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產品總價值的%交納違約金,違約金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違約期計算時應扣除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誤時間。
2、乙方所叫產品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更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如因乙方安裝不善或不能提供合同規定的維護和保養服務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或設備質量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5、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準時支付貨款,應自款項的最后支付日的七天后的次日起,沒日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的利息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超過合同金額的20%。
6、按本合同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一次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七條不可抗力:
1、合同簽訂后,簽約雙方任何一方,由于火災、旱災、地震、戰爭和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響本合同履行時,可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這一期限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2、受事故影響方應盡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傳真或電報等)通知對方,并在十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寄交或傳達另一方審閱確認。
3、當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傳真或電報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響連續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履行問題,并盡快達成協議。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1、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所涉及的各款項均以方式結算,本合同所涉及付款日期均以日期為準。
2、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確規定外,凡直接送達的,以收件人簽收日期為準;郵件送達的,以郵局郵戳日期為準。
4、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除服務條款外有效期至合同執行完畢。
5、本合同共有附件1份及相關資料,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供方:需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深圳市有限公司(供方)與有限公司(需方)就所需的供貨事宜進行了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供貨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1,貨物名稱、型號、數量、價格、合同總額
序號貨物名稱數量單位人民幣單價人民幣金額
總金額(大寫):
2,質量要求:以雙方商定的標準為準。
3,付款方式和支付條款:收到賣方提供的增值稅發票后個一月內付款。
4,交貨與發運:合同貨物的交貨時間為年月日前交貨。供方送貨到需方辦公地點,貨物運輸由供方負責,費用由供方承擔。
5,知識產權:供方應確保其供應的產品在知識產權方面沒有瑕疵或沒有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如需方因供方產品的知識產權問題被任何第三人(含國家機關)追索或處罰,供方應負責處理或協助處理,并承擔由此而造成需方的一切損失。
6,合同糾紛及仲裁:為執行本合同而引起的各種糾紛,供需雙方應本著合作的態度,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7,任何一方均不得修改本合同,如有修改須另行達成書面協議,否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8,其他:本合同一式貳份,供需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本合同全部條款執行完畢后失效。
需方:(單位蓋章)供方:(單位蓋章)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6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
一、品名:鐵礦粉
技術指標:Fe64、5%(最小)
水份:10%
二、交貨期:款到交貨。
三、數量:5000噸(+/-10%)
四、交貨地點:賣方貨場。
五、價格及價格調整:
1、單價:人民幣____噸,開票干基單價(_____+10%)_____元/噸。
2、價格調整:品位高于65%,按1%以10元/噸的比例獎勵,低于64.5,按每1%以10噸的比例懲罰,如品位低于63.5%,買方則有權要求退款退貨。
六、品質、數量及結算依據:
品質(理化)指標:提貨時雙方代表共同取樣,每天制成一個均樣,一分三份,雙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為公證樣;雙方協商指定一家檢驗機構進行化驗,如果此二份樣的化驗結果之差異在0、5%以內,最終結果以此二結果的平均值為準,如果其差異超過0.5%,雙方共同執公證樣在同一化驗機構進行化驗,其結果為雙方所規定的品質數量均為本合同項下的結算依據。
七、付款和結算:在雙方簽定合同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買方須將全部貨款匯至賣方指定的帳戶;賣方在5個工作日內憑正本過磅單向買方開具增zhíshuì發票(稅率13%)進行結算貨款多退少補。
八、貨物發運:
由買方以書面形式指定提貨人自提。
九、爭議的解決:
雙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合同簽約地法院進行裁決,該裁決結果為最終結果,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十、違約及違約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項合同義務,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標的額的5%作為補償。
十一、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通過傳真簽署同等有效。
賣方: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茲甲方向乙方訂購__,經雙方友好協商簽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本次訂購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和合價
1.1貨品詳見下表:
第二條合同總價
合同總價:人民幣捌萬元整,即¥80000元;不包括運輸費,但是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裝運并聯系具有合法承運能力的物流公司。詳細報價見本合同第一條。
第三條供貨時間、交貨地點及貨物驗收
3.1乙方收到訂貨通知單后三日內生產完畢并交付給雙方授權的物流公司啟運內蒙鄂爾多斯康巴什新區工地。
3.2供貨時間要求于月日前送到施工現場;
3.3交貨地點:甲方到乙方初步驗貨,乙方負責裝車及做到要發的貨品包裝完整和各方面的提貨準備等;
3.4在上述交貨地點前的一切費用及風險由乙方承擔;
3.5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經驗收合格后的貨物保管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負責,由此產生的費用及風險由保管方承擔。
第四條付款方式
4.1付款方式:
貨品到達現場經各方驗收無誤,無質量爭議兩周之內100%付款。
第五條技術要求
5.1產品性能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技術指標要求,并提供檢測報告和合格證;
第六條售后服務
6.1施工過程中,乙方指派技術人員到現場指導施工及示范,并協助甲方檢查施工質量;
6.2乙方提供詳盡的產品說明書和施工技術要求和施工方案等;
6.3乙方對甲方的指定人員進行技術和操作的免費培訓。
6.4首批貨品到達現場乙方派出樣板工前往現場示范打樣以確認相關產品與業主方認可的真石漆的技術配套無誤。
第七條驗收
7.1驗收標準按相關標準執行;驗收確認為不合格的產品,乙方無條件承擔退貨或換貨帶來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7.2乙方提供的樣品須經甲方、監理確認并封存,此樣品將作為甲方、施工單位、監理公司對乙方提供的產品進行驗收的依據之一。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乙方不能按時按質、供貨,每延誤壹天扣除合同額的5%作為違約金,以此類推。
第九條解決糾紛的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起訴或仲裁的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0.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后即生效,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的修改和其他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簽訂書面意見方能生效。
10.3本合同自簽訂日至工程材料進場驗收并履行完成全部工作,供貨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款》的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此合同。
一、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均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
二、工程名稱:成都銳凱機電有限公司生產車間A1、B1
工程地點:清白江工業園區施工工藝要求:防火涂料涂膜厚度必須符合國標。備注:質量及施工標準:按國家現行質量評定標準和施工技術驗收規范執行。
承包方式:包公包料
工程內容包括:按圖紙和實際需要。
三、合同單價x元/㎡
合同總價:工程量暫定x㎡,總價款x元,大寫
注:結算經實際鋼結構展開面積發生的涂刷面積為準。
四、甲方主要責任
1.甲方負責向乙方進行工程、技術、質量、工期、安全交底,監督焊工處理好焊口(焊口干凈、飽滿、達到現場監理驗收標準)
2.為乙方提供施工條件,其中包括現場的水、電、腳手架等。
3.向乙方提供其現場施工人員的住宿和材料庫房。
4.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檢驗和驗收。
5.甲方在乙方進場后,向乙方出示鋼結構電焊驗收報告,以證明現場已具備涂刷作業條件。
五、乙方的主要責任
1.乙方對其雇傭的施工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有責任保證其人員的人身安全。施工現場因違章作業發生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其經濟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賠償。
2.雇傭人員的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能夠滿足工作需要,工人最小不得小于18周歲,不得超過55周歲。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3.乙方必須提供材料廠家的檢驗報告、合格證及相關資料。
4.乙方嚴格按照鋼結構涂刷施工工藝操作,保證施工質量。
5.在質保期間內,如屬于乙方質量問題需要維修,乙方負責免費維修服務;如因認為破壞或者其他一切非正常損壞原因需要維修,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乙方終身成本維修。
6.乙方負責防火涂料施工消防驗收。
7.乙方進場后,嚴格遵守現場管理制度,配合甲方項目經理的管理。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進場3日內,甲方預付總工程款的30%作為定金;
2.工程完工50%,甲方支付30%;
3、全部面涂刷完畢3個工作日內雙方按照驗收標準驗收,驗收合格后5日內甲方應付清工程余款,即工程總款的40%。
4.變更工程項目的,甲方應按雙方協商好的價格支付涂刷完成工程款的同時一并支付給乙方。
七、工期
1.合同工期:按甲方進度要求,從進場施工之日起個晴天內,完成本工程。
2.以下情況造成工期延誤雙方確認后可以順延。
(1)不可抗力,其中包括地震、江澇、戰爭等。
(2)設計變更原因。
(3)業主原因。
八、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除合同一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
2.無正當理由,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乙方催討時仍不付款,乙方有權停止施工,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付款,或甲方原因而造成延遲完工,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工程價款的1‰支付給乙方。
4.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質量達不到國家規范要求,乙方必須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乙方則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款的1‰.
九、附則
1.本合同一經簽訂便具有法律效力,單方無權終止合同。
2.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與矛盾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后列入補充條款,之后補充條款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款》的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此合同。
一、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均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
二、工程名稱:成都銳凱機電有限公司生產車間A1、B1
工程地點:清白江工業園區施工工藝要求:防火涂料涂膜厚度必須符合國標。備注:質量及施工標準:按國家現行質量評定標準和施工技術驗收規范執行。
承包方式:包公包料
工程內容包括:按圖紙和實際需要。
三、合同單價x元/㎡
合同總價:工程量暫定x㎡,總價款x元,大寫
注:結算經實際鋼結構展開面積發生的涂刷面積為準。
四、甲方主要責任
1.甲方負責向乙方進行工程、技術、質量、工期、安全交底,監督焊工處理好焊口(焊口干凈、飽滿、達到現場監理驗收標準)
2.為乙方提供施工條件,其中包括現場的水、電、腳手架等。
3.向乙方提供其現場施工人員的住宿和材料庫房。
4.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檢驗和驗收。
5.甲方在乙方進場后,向乙方出示鋼結構電焊驗收報告,以證明現場已具備涂刷作業條件。
五、乙方的主要責任
1.乙方對其雇傭的施工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有責任保證其人員的人身安全。施工現場因違章作業發生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其經濟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賠償。
2.雇傭人員的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能夠滿足工作需要,工人最小不得小于18周歲,不得超過55周歲。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3.乙方必須提供材料廠家的檢驗報告、合格證及相關資料。
4.乙方嚴格按照鋼結構涂刷施工工藝操作,保證施工質量。
5.在質保期間內,如屬于乙方質量問題需要維修,乙方負責免費維修服務;如因認為破壞或者其他一切非正常損壞原因需要維修,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乙方終身成本維修。
6.乙方負責防火涂料施工消防驗收。
7.乙方進場后,嚴格遵守現場管理制度,配合甲方項目經理的管理。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進場3日內,甲方預付總工程款的30%作為定金;
2.工程完工50%,甲方支付30%;
3、全部面涂刷完畢3個工作日內雙方按照驗收標準驗收,驗收合格后5日內甲方應付清工程余款,即工程總款的40%。
4.變更工程項目的,甲方應按雙方協商好的價格支付涂刷完成工程款的同時一并支付給乙方。
七、工期
1.合同工期:按甲方進度要求,從進場施工之日起個晴天內,完成本工程。
2.以下情況造成工期延誤雙方確認后可以順延。
(1)不可抗力,其中包括地震、江澇、戰爭等。
(2)設計變更原因。
(3)業主原因。
八、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除合同一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
2.無正當理由,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乙方催討時仍不付款,乙方有權停止施工,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付款,或甲方原因而造成延遲完工,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工程價款的1‰支付給乙方。
4.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質量達不到國家規范要求,乙方必須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乙方則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款的1‰.
九、附則
1.本合同一經簽訂便具有法律效力,單方無權終止合同。
2.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與矛盾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后列入補充條款,之后補充條款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10
貨物買賣合同
【當事人情況】
第一條 合同目的描述
1. 鑒于買方有意向賣方采購【 】設備/材料,用于【 】項目的建設,且賣方同意向買方供應上述設備/材料。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合同術語定義與解釋
1. “技術資料”指與合同貨物相關的設計、制造、監造、檢驗、安裝、調試、驗收、性能驗收試驗、技術指導和運行維護等文件(包括圖紙、各種文字說明、標準、各種電子版文檔等)。
2. “技術服務”指由賣方提供的與本合同貨物的設計、設備監造、檢驗、土建、安裝、調試、驗收、性能試驗、運行、檢修有關的技術指導、技術配合、技術培訓等全過程的服務。
3. “監造”指在合同貨物生產制造過程中,由買方委托的監造單位對賣方提供的合同貨物的關鍵部位進行質量監督。
4. “監造代表”指由買方委托的監造單位派出的對合同貨物進行監造的人員。
5. “現場”指將要進行合同貨物安裝和運行的地點。
6. “驗收”指為證明合同貨物已完成安裝、調試和性能試驗且試運行合格而按照合同規定進行的活動。
7. “法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及其他對本合同履行可能產生影響的規范性文件。
8. “書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9. “元”指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合同計價貨幣單位。
10. “日(天)”指公歷日。
第三條 貨物本體描述
1.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名稱:【 】
品種:【 】
規格:【 】
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企業標準執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四條 貨物明細描述
1. 物資名稱(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單價(元):【 】
總價(元):【 】
交貨期:【 】
交貨地點:【 】
備注:
(1)本合同價款是賣方設備/材料運至買方指定的交貨地點的價格。
(2)全部設備/材料及附件的運輸由賣方負責運至買方指定的交貨地點。設備/材料及附件從出廠至交貨地點期間的全部質量及安全責任由賣方負責。
(3)圖紙交付計劃詳見技術規范。
第五條 交付方式
1. 交貨、安裝地點:【 】
指定聯系人信息:
買方:【 】
電話:【 】
郵箱:【 】
賣方:【 】
電話:【 】
郵箱:【 】
業主:【 】
電話:【 】
郵箱:【 】
具體交貨地點見附件【 】。
合同貨物的收貨單位、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收貨單位:【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第六條 交付期限
1. 因業主和買方的原因造成設備的交付日期拖期(拖期時間由業主、買方、賣方三方簽字認可),設備交付時間按簽字認可中的時間相應順延。如設備已發貨,順延時間應計入質保期。
2. 合同貨物交貨時間見合同附件【 】。附件【 】未規定交貨時間的合同貨物應按照實際安裝進度的需要發貨。
如買方需變更交貨時間,應提前30日(含本數)采用傳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賣方。
賣方如需提前交貨,需提出書面要求并征得買方同意。
第七條 貨物的包裝、運輸與標記
1. 【 】(貨物名稱)由 □買方 □賣方 負責包裝(如選擇“買方”,本條下面內容無需填寫)。
外包裝質量要求:□包裝牢固 □適宜裝卸運輸。
(1)如外包裝為紙箱,應當標注以下內容:
□品名 □品種 □凈重 □等級 □產地 □種植戶、合作社或銷售公司地址電話
□采摘日期 □包裝日期 □注冊商標(無注冊商標可不選此項)及注冊商標名稱
□ 【 】
(2)外包裝為【 】 材質應當符合【 】。
內包裝容器為【 】,規格:【 】,包裝容器應當清潔、無毒、無異味,對【 】(貨物名稱)應當具有良好保護作用。
本合同第【 】條“單價”中 □包含 □不包含 包裝費用(如選擇“包含”,以下內容無需填寫)。
包裝費用總計(人民幣):大寫:【 】¥:【 】。
包裝費用由 □買方承擔 □賣方承擔 □【 】。
2. 1.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產品工號;
(2)出廠編號/出廠序號;
(3)到貨站;
(4)收貨人名稱;
(5)設備及部件名稱;
(6)箱號/件號;
(7)毛重/凈重;
(8)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9)貨物運輸警示標識;
(10)其他應標記內容。
2.凡重量達到2噸的合同貨物或特殊形狀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側面以運輸常用的標記和圖案標明重量及起吊位置,以便于裝卸搬運。按照合同貨物的特點,裝卸和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包裝箱上應明顯地印刷“禁止溜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標有適當的習慣用符號和直觀標記。
3.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或直接在貨物本身上注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撐或墊木。
第八條 貨物的驗收與異議
1. 合同貨物到達交貨地點,賣方應在接到買方通知后及時到交貨地點與買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合同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合之處且經雙方代表確認屬賣方責任的,由賣方負責處理。買方應提前【 】個工作日將現場到貨檢驗的日期通知賣方,并為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費用由賣方自理。如檢驗時,賣方人員未按時趕赴現場,買方有權自行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并可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
第九條 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
1. 交付前,如賣方已將全部或部分產品放置于交付地點,該些產品不視為交付,所有權仍屬賣方所有;但因該些產品已實際處于買方控制下,買方應妥善保管上述產品,在交付前因買方保管不善造成的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方承擔。
即使有以上關于交付問題的約定,但是,在買方全部履行本合同第【 】條約定的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的付款義務前,標的物的所有權始終屬于賣方所有。
第十條 其他交接貨規則
1. 在合同貨物備妥發出前24小時內(含本數),賣方應以傳真或函件等方式向買方提交發貨通知單,通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合同號/產品工號;
(2)貨物發運日;
(3)貨物名稱及編號;
(4)貨物總毛重;
(5)外形尺寸;
(6)總包裝件數及箱號;
(7)交運車站(碼頭)名稱、車號(船號)和運單號;
(8)本批貨物的裝箱清單兩份;
(9)毛重超過【 】噸或包裝尺寸超過【 】×【 】×【 】m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重心、起吊點、體積和件數;
(10)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 貨物對價范圍
1. 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 】)(含稅),價款構成詳見合同附件【 】(供貨范圍及分項價格表)。
本合同總價見合同協議書,含賣方將合同貨物運抵交貨地點并履行完其他合同義務所需的全部費用,分項價格見合同附件【 】。合同總價在本合同期限內固定不變。
本合同的計價貨幣是人民幣 。
第十二條 貨款結算規則
1. 材料部分
(1)合同生效后,在收到賣方開出的履約保證金后3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價格的10%作為預付款。
(2)全部合同貨物運到買方指定交貨地點并經買方開箱驗收合格后30個工作日內,憑買方簽發的收貨單支付合同價格的40%。
(3)全部合同貨物在現場完成安裝、調試、性能試驗和驗收合格后30個工作日內,憑買方簽發的驗收證書、賣方出具的增值稅發票(100%合同價格)支付合同價格的40%。
(4)合同貨物質保期滿,并無索賠(有索賠待索賠完成后),支付合同余款。
2. 在買方發出通知設備生產的書面文件后5個工作日內,買方須向賣方支付該批設備合同總價25%的預付款;同時,賣方提供金額為該批設備合同總價25%的銀行預付款保函,有效期至貨到工地止。
第十三條 運輸、卸裝、倉儲等費用的承擔
1. 自雙方確認的交貨日期起一周內,賣方提供倉儲。如因買方調整交貨日期導致賣方倉儲超過一周或因買方原因造成逾期交貨超過一周的,買方須在發運前向賣方支付超過部分的倉儲費(按電/扶梯每臺每天人民幣【 】元計算)。
第十四條 稅務及其他行政費用的承擔
1.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稅務或政府其他部門變更本合同所涉發票的規定,則供應商應提供符合新規定的發票。因供應商提供的發票未能達到稅務或政府其他部門要求致使采購商被要求補繳稅款、罰款或遭受其他損失的,供應商應賠償采購商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十五條 付款與收款規則
1. 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本合同項下貨款按下述條件支付:
(1)計價貨幣及支付貨幣:人民幣
(2)支付期限:經采購商收到合法有效的發票之日起【 】個日歷日
(3)供應商指定的收款銀行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 】
銀行地址:【 】
戶 名:【 】
賬 號:【 】
供應商應根據采購商的指令和采購訂單的要求及時向采購商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便于采購商付款。
第十六條 金錢保證
1. 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買方須向賣方支付合同總價5%的定金,計人民幣【 】元整(RMB【 】)。交貨結算時,定金轉作貨款的一部分。同時,賣方提供金額為合同總價5%的銀行履約保函,有效期至設備安裝驗收合格止。
第十七條 售后服務等質量瑕疵擔保
1. 售后服務:若產品在保修期限內發生任何質量問題,買方有權要求賣方予以及時維修,賣方應在接到買方維修通知書/電話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派相關工作人員前往買方指定的地點進行維修。若經維修仍不能保證產品持續正常使用或經過多次使用的,買方有權選擇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賣方更換同種型號的同類新產品,相關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或
(2)要求退貨退款,所涉相關費用(如運輸費、稅費等)由賣方承擔。
第十八條 知識產權等權利瑕疵擔保
1. 合同貨物所含的全部知識產權(包括有關【 】日常運行和保養的控制軟件所含的知識產權)均屬于賣方及其所屬的【 】集團。賣方允許買方(或代表買方管理【 】的單位)為自身使用【 】而使用上述軟件,但買方對上述軟件不享有其他利益,不可對其進行復制、逆向工程或買賣。
第十九條 其他保證與擔保
1. 如果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現合同規定的設備材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和技術服務有任何漏項和短缺,而該遺漏或短缺部分確實是賣方供貨范圍中應該有的,并且是滿足合同對合同貨物的性能保證值要求所必須的,賣方均應負責將遺漏或短缺的部分補上,發生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2. 合同履行完畢后,在買方要求時,賣方應以最優惠的價格向買方提供修理和維修合同貨物所必要的備品備件。合同貨物質量保證期結束后,賣方應根據買方要求在合同范圍內,繼續向買方提供關于完善合同貨物的所有技術資料。
3. 賣方負責辦理合同貨物從出廠至指定的交貨地點運輸途中的保險,保險受益人為賣方,保險范圍應包括賣方負責運輸的全部合同貨物,險種為合同貨物價值110%的“一切險”,保險費由賣方承擔。
4. 雙方各自保證其為按照中國法律設立的獨立法人或由獨立法人依法授權的機構,具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的一切權利和資格,同時保證雙方根據本合同進行的一切活動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第二十條 保密
1.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可能讓對方了解到不為公眾所知的有關對方的過去、現在和將來的研究、發展、商務活動、產品、服務、經濟事件、技術信息、經營管理信息和其他信息。有鑒于此,特制定以下細則:
(1)賣方有對買方技術方案及數據進行保密的義務,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2)賣方必須采取措施保證其雇員、工作人員、代理商及分包商遵守此條款,承擔保密義務。
(3)所有保密信息在(A)合同服務一經結束或 (B)買方要求歸還或銷毀的情況下,包括復印件在內的所有現有保密信息應歸還或銷毀,并不得保留任何形式的副本。
第二十一條 通知
1. 本條規定適用于訴訟、仲裁過程中法院或仲裁機構向任何一方送達文件。
2. 1.任何為本合同所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其他通訊,應以書面形式做出,并應以快遞、EMS、電傳、傳真、掛號信函、或郵資預付的方式發出。任何該等通知應發至下列地址:?
(1)若發往采購商:?
地址:【 】
聯系人:【 】
電話:【 】
傳真:【 】
(2)若發往供應商:
地址:【 】
聯系人:【 】
電話:【 】
傳真:【 】
2.或者發往一方通過以上所規定的方式通知另一方的任何其他地址。所有該等通知應視為收到,一旦:(a) 已為收信人實際收悉;(b) 已經實際發送至適當的地址;或 (c) 發信人發出傳真并由收信人以傳真確認頁數,構成收悉無誤的通知。
第二十二條 履行過程的監督
1. 合同簽署后,賣方應將合同簽約及執行情況的相關信息和買方擬進行監造的合同貨物的生產監造信息定期向專用條款約定的監造單位及其他相關單位報送。合同貨物中【 】等設備的監造信息每兩周報送一次;【 】等其他設備/材料的監造信息每周報送一次;期間如有影響合同貨物質量和工期的重大事件發生,須及時通報。
2. 賣方報送的監造信息應包括以下內容:
(1)供貨合同的訂立、履行等情況;
(2)監造合同的訂立、履行等情況;
(3)制造單位質量管理體系;
(4)制造單位生產質量負責人名單及聯系方式(辦公室電話、移動電話、傳真、電子信箱);
(5)買方駐廠監造代表名單及聯系方式;
(6)原材料到貨情況;
(7)生產進度計劃;
(8)實際生產進度;
(9)出廠交、驗貨情況;
(10)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
3. 買方有權對任意項目簽約的合同貨物(包括原材料)進行抽檢,賣方應積極配合并提供抽檢所需的資料和必要條件。買方對抽檢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執行。
第二十三條 權利憑證的交付
1. 在鐵運/空運/海運情況下,賣方發貨后即郵寄領貨憑證、發票、裝箱清單、保險單給買方。
2. 在汽車發運/送貨情況下,賣方裝運后連同送貨單、發票、保險單等資料一齊帶給買方。
第二十四條 技術資料與服務
1. 賣方應按照合同附件【 】的規定指派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負責解決合同貨物在安裝、調試、試運行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全權處理現場開箱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參加指導安裝調試的人員必須具有較高的技術水平,能夠協調或解決安裝調試過程中的全部問題,并使買方技術人員應能達到熟悉產品的運行,并能進行一般的維護。參加試運行的人員能夠全權處理設備所有問題。賣方技術人員若不能勝任工作,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條件下重新選派服務人員。
買方如需上述技術服務,以招標文件中技術規范部分的相關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 一般違約責任及承擔方式
1. 賣方違反合同規定遲延交貨的,應按以下規定向買方支付遲延交貨違約金:
(1)遲交1-4周(含本數),每周支付遲交貨物金額的4‰;
(2)遲交5-8周(含本數),每周支付遲交貨物金額的8‰;
(3)遲交9周以上(含本數),每周支付遲交貨物金額的10‰。
不滿1周按1周計算。
遲延交貨違約金總額達到合同總價的10%或者對安裝,試運行有重大影響的貨物遲交超過3個月(含本數)時,買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由此發生的額外費用由賣方承擔。買方部分終止合同的,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 在任何情況下,雙方相互承擔的各種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總和最高不超過本合同的總金額。
3. 若賣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及方式將全部產品交付至買方指定地點,每遲延一日,應向買方支付該批貨物總價的【 】%的違約金,直至貨物交付之日。若賣方遲延交貨超過【 】日,買方有權書面通知賣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且有權要求賣方賠償相當于合同總額【 】%的違約金,若該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給買方造成的損失,則賣方還應當補足差額部分。
4. 違約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全部或者部分義務,守約方在發現該情況后,可立即以書面形式要求違約方更正,違約方應立刻更正。違約方若未按守約方要求及合理期限更正的,守約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特殊違約責任及承擔方式
1. 除本合同或法律另有規定外,若賣方未取得業主、買方同意單方面終止合同(包含本合同附件),或因賣方的原因拖期造成業主、買方終止合同(見本合同條款【 】),賣方應向業主、買方退還已支付貨款和自付款之日起至退款之日止按銀行有關規定計算的利息以及相關手續費,并賠償相當于本合同總價百分之二十(20%)的違約金。
2. 如賣方延期交貨,應按延期天數向買方支付每天延期交貨的貨物總價萬分之三的逾期交貨違約金(但逾期交貨違約金累積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的3%)。如買方未按期支付定金或貨款,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交貨或安裝延期,賣方可以順延交貨和/或安裝日期,同時買方應按延期天數向賣方支付每天延期付款所涉的貨物總價萬分之三的逾期付款違約金(但逾期付款違約金累積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的3%)。
第二十七條 不可抗力
1. 因出現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本合同無法有效及時履行時,遭遇不可抗力方應立即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盡可能迅速的通訊方式通知對方,并在通知后的【 】日內將不可抗力的書面有效證明及本合同無法有效及時履行的書面理由提交給對方確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憑此證明免除全部或部分違約責任,具體免除范圍和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生效
1. 生效期限
(1)本合同于三方法定代表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三方合同專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設備質保期滿并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所有權利和義務時終止。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三方各兩份。
(2)下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 】
附件二:【 】
2. 本合同自采購商及供應商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項下雙方全部義務履行完畢止或至【 】年【 】月【 】日止,以較晚時間為準。
第二十九條 合同的變更
1. 在合同執行期間,若非因賣方原因需對合同貨物進行重大變更,或擴大供貨范圍的,買方可向賣方發送書面變更通知。賣方接到買方的書面通知后,應充分考慮買方的意見,并與買方一起盡早完成對合同的修改。買方的變更要求應考慮賣方的設計和生產周期及由此而發生的費用變化。
第三十條 合同的解除
1. 除本合同已有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若發生以下所述的任何一種情況,且賣方在收到買方發出的要求賣方糾正違約行為、按約履行合同的通知后15天內(含本數)仍未能采取糾正措施,則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終止全部或部分合同。此種合同終止并不損害或影響買方根據本合同已采取或將采取任何補救措施的權利。
(1)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或買方認可的任何延期內交付部分或全部貨物;
(2)賣方未能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其它義務。
買方根據本條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購賣方未交付的合同貨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貨物。賣方應承擔買方向第三方購買本應由賣方供應的貨物所發生的所有額外費用,并應繼續履行合同未終止部分。
第三十一條 糾紛解決程序與管轄
1. 本條項下仲裁所涉語言為中文,仲裁地點為【 】。仲裁裁決為終局,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并應補償對方合理的法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等。
第三十二條 基于合同特殊標的的條款
1. 備件:
(1)業主、買方從賣方選購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質期內所承擔的義務;
(2)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賣方應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業主、買方,使業主、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
(3)賣方應按照附件【 】備件清單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并在五年內以優惠的價格供應,其單價不得超過備件清單中列明的單價。
第三十三條 其他特殊條款
1. 在本合同期限內,任何一方被合并、改組、分立或者轉讓,其受讓人或承繼人應當履行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和責任,也不影響另一方或其受讓人、承繼人根據本合同應當享有的權利和利益。
2. 反商業賄賂:?
1.供應商在此承諾并保證,絕不會直接或間接提供、給與、支付、承諾支付或授權支付:(1)賄賂;或(2)傭金、禮金、抽成費、中介費、回扣金、饋贈、有價證券、股權股份;或(3)以出借名義供占有使用財物;或(iv)提供宴請、旅游、娛樂、健身活動;或(4)其它任何不正當利益等方式,誘使采購商及其關聯方之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或代表等人員與供應商簽訂協議或達成交易或為任何不當之影響。?
2.供應商在此同意,若有采購商及其關聯方之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或代表等人員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索取、要求或要求承諾雙方合同、訂單或交易明確約定之外的任何不正當之利益,供應商應立即書面告知采購商或其關聯方。?
3.供應商若有任何違反本條約定之行為,采購商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供應商單方解除本合同及其與供應商相關的一切訂單及交易。
第三十四條 簽署信息
1. 買方:【 】(蓋章) 賣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
授權代表(簽字):【 】 授權代表(簽字):【 】
簽訂日期:【 】 簽訂日期:【 】
地址:【 】 地址:【 】
郵編:【 】 郵編:【 】
聯系人:【 】 聯系人:【 】
電話:【 】 電話:【 】
傳真:【 】 傳真:【 】
開戶銀行:【 】 開戶銀行:【 】
賬號:【 】 賬號:【 】
稅號:【 】 稅號:【 】
第三十五條 授權委托
1. 買方理解并同意在未持有賣方出具的有效授權委托書(加蓋賣方公章并有賣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簽章)或者不存在雙方之間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生效條件已經存在且生效書面合同的約定的情況下,賣方任何業務經辦人員無論以口頭形式或書面形式作出的任何業務承諾、任何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未經賣方授權以賣方名義、以賣方業務員名義發出業務訂單,接收、驗收或確認任何工作成果),都不能代表賣方,該種行為完全是其個人行為。對于本條所述個人行為所發生的所有法律后果,買方僅向作出上述行為的個人主張權利,不向賣方主張任何權利。
【簽署條款】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11
合同號碼: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噸
三、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價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____________________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
_________________年
第1季度__________噸
第2季度__________噸
第3季度__________噸
第4季度__________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
七、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口。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于貨物裝船前_______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
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后,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A.發票四份;
B.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鑒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
指定的收貨人。其余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后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執行由__________開立信用證。
③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__________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一、總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交貨條件
①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接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②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后,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污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③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
④買方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______萬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______米。油輪長度不得大于______米。如買方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定時,必須事先征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買方負擔。
⑤由于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于買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買方負擔,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為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買方自理。
⑥每批裝船數量允許增減______%,由買方選擇。
三、裝船通知
①買方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賣方接到買方派船計劃后,應在五天內電復買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②買方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量時,對方根據儲罐,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復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后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③買方在本條①款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時,買方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④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買方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買方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⑤買方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買方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⑥裝船完畢后,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密度(注明換算溫度),含硫量____%,含水量____%,船名,收貨人,裝運數量,發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裝貨定額
①油輪抵達裝港后,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并同時確認。裝船作業開始時間按以下規定計算。
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后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后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
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 月 日至9月30日:18:00,從 月 日至4月30日:17: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
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后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②自起算裝船作業時間開始,賣方應在36小時內將整船貨物裝完,除大風雷雨天氣及港務當局另有規定外,應日夜連續裝貨。
③由于下列情況耗費的時間,均不計算在裝貨作業時間以內:
(一)由于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進行作業的時間。
(二)港務當局由于安全原因不準靠棧橋而在港內停留的時間及港務當局禁止裝船的時間。
(三)排放壓艙污水至驗艙完畢的時間。
④以拆卸輸油管線完畢時間作為裝貨作業的完畢時間。
⑤因碼頭裝貨設備故障而發生的滯期費按本部分第五條第①項所規定的運費率的50%計算。
五、滯期費
①賣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條②款所規定的裝貨定額時間裝貨完畢,則賣方應向買方交付滯期費,滯期費應以雙方確認的裝船數量作為它的船型,每日滯期費應以WORLDSCALE所規定的基數(以提單日期為準)乘相應的AFRA運費率計算。
②油輪在裝貨港口的動態,以裝港外輪代理公司編制的并經船長簽字確認的裝貨時間事實記錄為準,賣方應在裝貨后三十天內向買方提供裝貨時間事實記錄一份。
③買方向賣方提出的滯期費,經賣方審核屬實后,應以美元現匯支付。
④如果買方向賣方提出滯期索賠,須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內提出。
六、商品檢驗
①重量的鑒定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出具的重量鑒定證書為準。提單數量應根據重量鑒定證書填寫。重量鑒定證書及提單所列數量作為買賣雙方交貨數量的依據。
②品質的檢驗: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按SYB20__-59石油產品試樣法取樣,混合后分裝三份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標準樣品。
上述三份樣品之中的一份將交給油輪船長。其余二份均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一份供化驗用,一份裝貨后保存六十天。
國家商檢局經化驗后所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依據。
七、投保油污責任險
①買方所派油輪應加入基于1969年《國際油污民事責任公約(CLC)》第七條的金額保證(P& ICLUB保險)以及TOVALOP協定。
②由買方所派油輪,當在裝港遇事故而發生油類和油類混合物的污染或有發生這類污染的可能性時,船東或船長應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損失,或為避免油污損失進一步擴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東或船長不采取上述措施時,賣方在通知船東或船長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進行清除工作和減輕油污可能造成的損失。賣方應隨時將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訴船東或船長,如時間允許,應在采取措施前,將擬采取的措施告訴船東或船長。賣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認為是按船東或船長委托進行的。在這種場合,對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權按實際情況向對方提出異議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則應無權再繼續進行工作。
③賣方或船東船長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與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CLC)》及TOVALOP協定的規定相抵觸。
八、人力不可抗拒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交貨時,賣方可以延期交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賣方應向買方提交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開具的發生事故情由的證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接貨時,買方可以延期接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買方應向賣方提交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簽發的證明文件。
九、罰款
如買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按合同規定執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執行,而使賣方遭受損失時,買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執行部分總值的1%。如賣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約交貨而使買方遭受時損失,賣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履行部分總值的1%。
十、仲裁
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簽訂合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后尚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訴。仲裁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在中國,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根據該協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簽訂合同雙方都應執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1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鑒于甲方具備打印設備及耗材、電腦設備及耗材,以及其他辦公用品的供貨能力,且能提供優質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務,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友好協商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按照乙方的需求,及時給乙方供貨或者提供相關的服務幫助,乙方支付相應的貨款或者服務費作為甲方的報酬。
第二條: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包括商業電報、傳真、電郵等)向甲方提出訂貨要求。雙方用以通訊之傳真號碼和電郵地址需要經雙方事先確認。甲方在收到乙方訂貨通知后,將約定產品的價格通知乙方。
第三條:甲方和乙方之間就約定產品的買賣,應在本協議書的一般條款基礎上,簽訂具體的買賣合同(銷售供貨單據),買賣合同上應標注有產品價格、交付時間和地點及運費承擔等。簽訂的買賣合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所供貨物之后天之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第五條:乙方喪失或可能喪失償還應付但未付貨款能力時(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出現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財產被法院查封或喪失商業信譽的情形),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就未到期的貨款支付提供甲方認為滿意的擔保。若乙方未能提供前述有效擔保,所有未付貨款視為到期應付,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支付貨款。
第六條:對交付約定產品品種、型號、規格提出異議的,乙方應在實際收到約定產品之日后兩天內向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對交付約定產品的質量提出異議的,乙方應于實際收到約定產品之日后十天內向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若乙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即視為甲方交付約定產品符合本協議書和買賣合同約定。
第七條:若甲方交付給乙方的約定產品確實存在質量問題,經甲方確認后予以退換有質量問題部分的產品,并承擔相應的換貨運輸費用。甲方對約定產品質量所應承擔的責任,應以給乙方更換同等數量和型號的約定產品和承擔相應換貨運輸費用,或者退回存在質量問題的約定產品相應的貨款為限,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他違約責任或賠償責任。
第八條:本協議書的有效期從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雙方可根據情況,協商延長本協議書的有效期期限。
第九條:本協議書期滿或終止時,即產生如下法律效力:
(1)所有乙方欠甲方的款項視為到期,乙方必須立即償還該等款項;
(2)本協議書的期滿或終止并不妨礙甲方追究乙方違反本協議書項下的責任與義務。
第十條:其他事宜: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簽署的“買賣合同”均受本協議書條款的約束,即使該買賣合同的實際履行是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屆滿之后。
(2)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署及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3)本協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方式予以補充或修訂。
(4)與本協議書相關的爭議或雙方依本協議簽約的買賣合同產生的糾紛,若雙方不能以友好方式解決,雙方同意接受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的管轄。
甲方(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13
所謂風險承擔①,是指買賣的標的物的合同生效后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一事由,如地震、火災、颶風等致使發生毀損、滅失時,此損失責任的歸屬。其中最關鍵的是風險從賣方轉移賣方轉移給買方的地點和時間界限。如果貨物的風險未轉移給買方,則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的風險由賣方承擔,假如貨物損失或滅失并非源于不可抗力原因,而是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風險,賣方還要為未能按期付貨承擔違約責任。反之,一旦貨物的風險已經轉移給了買方,那么從這一時刻起,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的而引發的風險導致貨物發生損失和滅失的后果,就要由買方承擔。風險的轉移意味著貨物損失或滅失的后果從賣方轉移給買方,也意味著向風險的責任方索賠的權利從賣方轉移給買方。顯而易見,在國際貨物買賣過程中,風險轉移直接影響買賣雙主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風險承擔的關鍵在于風險轉移的時間的問題。對此,各國立法及法學理論有不同的規定和主張。一種是“物主承擔風險”原則,即把風險的承擔同所有權的歸屬聯系在一起,從而法律上規定,貨物所有權轉移的同時就是風險轉移的時間。英國法、法國法采取這一原則。另一種是“交付轉移”原則,即以標的物的實際交付作為風險轉移的標志。美國法和德國法采用這一原則,《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都采用的是這一原則②。對于這么一個對于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重大的問題,許多有關貨物買賣的法律文件中都有相應規定。如1988年生效的《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就在第四章專門對于風險轉移的各種情況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此外,國際貿易慣例對貨物的風險轉移亦有相應的規定。1985年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法典》雖未對風險轉移問題作相關說明,但1999年10月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則對此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自1988年生效以來,已成為調整國際貨物銷售合同關系的最重要的一個調整國際貨物買賣的統一實體法公約③。此前我國早已簽署了該公約,并于1986年12月遞交了核準書,成為該公約的最早締約國之一。與我國有貿易往來的發達國家,除日本和英國外,均是公約的成員國。可以預計,在經濟全球化浪潮下,公約在未來的國際民、商事活動中將會得到更為廣泛的應用。為此,本文將以《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以下簡稱公約)此為主并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及法理知識就有關風險轉移問題進行分析。
一、 風險轉移的后果
公約第六十六條規定:貨物在風險移轉到買方承擔后遺失或損壞,買方支付價款的義務并不因此解除,除非這種遺失或損壞是由于賣方的行為或不行為所造成。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從這二點規定來看,風險轉移的法律后果在于:自貨物的風險轉移于買方后,即使貨物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損壞或滅失,買方仍然有義務履行合同規定的付款義務,除非這種損壞或滅失是由于賣方的行為或不行為所造成,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如賣方已根本違反合同,則所有風險轉移的規定,不損害買方因此種違反合同而可以采取的各種補救辦法④。買方不得以自己已經承擔了由風險所造成的損失為理由而拒絕支付貨款,亦不得就此向賣方主張任何抗辯和采用各種規定的救濟措施。
二、 風險轉移的一般規則
公約第六十七條規定,如果銷售合同涉及到貨物的運輸,但賣方沒有義務在某一特定地點交付貨物,自貨物按照銷售合同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轉交給買方時起,風險就移轉到買方承擔。如果賣方有義務在某一特定地點把貨物交付給承運人,在貨物于該地點交付給承運人以前,風險不移轉到買方承擔。賣方受權保留控制貨物處置權的單據,并不影響風險的移轉。但是,在貨物以貨物上加標記,或以裝運單據,或向買方發出通知或其它方式清楚地注明有關合同以前,風險不移轉到買方承擔。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條也規定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第一百四十六條出賣人按照約定或者依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將標的物置于交付地點,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違反約定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
在國際貿易中,貨物涉及運輸時,有時可能需要通過多種運輸工具的連續運輸(如國際多式聯運),而當貨物交付第一承運人時,賣方就失去了對貨物的控制,當然地無法知曉貨物是否因風險而遭到損失。其次,當賣方交付貨物后,通常須將裝運單據通過銀行議付貨款或者托收貨款,無論采用哪種收款方式,賣方均須將包括提單和保險單(如果由賣方投保的話)交給銀行。在此條件下賣方既不可能憑裝運單據提貨檢驗,在貨物發生保險范圍內的風險時,也不擁有合法的保險單向保險公司索賠。再者,只有當貨物運抵買方或目的港,買方或收貨人才有可能對貨物進行檢驗,在發現貨物受損后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并向責任方索賠,買方所處的地位使之能夠在發生風險后處理善后事宜。因而,規定風險自貨物交付第一承運人時從賣方轉移到買方是合理的。在賣方向第一承運人交付貨物后至向銀行辦理付款手續前的一段時間內,賣方仍持有可處置貨物的裝運單據。此時,按公約的規定,貨物的風險已經轉移給買方,但是貨物的所有權是否也同時轉移,公約并不涉及這一問題,而根據英國的貨物買賣法律的規定是,當賣方保留對貨物的處置權時,貨物的所的權就不轉移給買方,從而風險也不轉移給買方。這樣,風險的轉移和所有權的轉移相聯系在一起。不過,公約和民法典都沒有采用這一作法。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出賣人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它本身并不規定所有權轉移的時間,將所有權的轉移與風險的轉移相分離,故公約和民法典規定賣方保留控制貨物處置權的單據,并不影響風險的轉移。但是,貨物自交付第一承運人起,風險從賣方轉移到買方,這是一般規則,如一批貨物已交付承運人,但賣方并未將該批貨物與某一特定的合同(即與某一特定的買方)聯系在一起,只表明該批貨物是為履行某一合同,風險仍未轉移給買方。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14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共同簽署,買方同意購買且賣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并遵守所列各項條款。
1.描述
項目
商品名稱、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1
具體技術細節見附件“A”
2
包裝
3
保險和貨物重量
港(AIRPORT) 到岸價總金額:
2.原產國和制造商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裝
包裝在結實的新木箱或紙箱里,適合遠距離的海運/包裹郵遞/空運和氣候的變化,能防護野蠻裝卸、潮濕、雨淋、腐蝕、震動和冷凍。
買方將對由于包裝不適當造成的任何貨物損壞、缺失和由此產生的費用負責;也對由于不充分或不適當的包裝和保護措施所引起的銹蝕負責。隨箱應裝運一整套有關的服務和操作說明。
4.嘜頭
賣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個外包裝的四周寫上箱號、毛重、凈重、尺寸、合同號、目的港、收貨人編號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濕”,“輕拿輕放”,“此端向上”,提升位置,重心和嘜頭。嘜頭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裝船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裝貨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險
在CIF條款下,由賣方辦理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保險額為發票金額110%的一切險。
9.付款
在信用證付款條件下:買方在合同簽訂后14天內,將開出一個由北京銀行為付款行,以賣方為受益人,全部發貨金額的不可撤消信用證。此信用證在賣方向開證行出示即期匯票(金額為發票金額的100%)以及在條款10中所列裝運文件時即有效。付款將由開證行在被提示上述匯票和文件時通過電匯或航空匯款向賣方付出,此信用證在裝船期后的15日內有效。
10.文件
(1)提單/空運單:
A)在海運條件下:
3份原始海運提單,注明:“運費先付(CIF和C&F)”、合同號、嘜頭、空白背書,并寫明完整的地址和電話號碼以通知買方。
B)在空運條件下:
一份原始和一份復印的空運單,注明“運費先付(CIF和C&F)”、合同號、嘜頭,指定給買方。
(2)5份正本發票,注明:合同號、嘜頭(在多于一個嘜頭時,發票應分開打印),按照相關合同寫出明細。
(3)由廠商/供貨商確認的2份正本和2份復印的裝箱單,注明:重量、裝箱件數和相應發票的日期。
(4)2份由廠商/供貨商確認的質量、數量說明書。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1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長期購買辦公設備、辦公用品及相關產品的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一、貨物名稱、規格型號、制造商、數量、單價、金額:
甲方每次采購物品的名稱、規格型號、制造商、數量、單價、金額,應在甲方每次實際下達的貨物訂單上予以明確,訂單須經甲方授權購物經辦人簽字確認。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知識產權:
1、乙方提供的貨物必須是制造商合法生產的、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制造商質量檢測標準和國家質量檢測標準。
2、乙方保證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貨物或貨物的任何部分均不受第三方關于侵犯其所有權、專利權、商標權、工業設計權的指控。
三、交貨
1、乙方負責按甲方指定的地點送貨: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和收貨人員(同一地點可指定兩名收貨員)祥見下表:
2、甲方須在每次下達的訂單上明確該訂購的物品所對應的具體收貨地點:如新增收貨地點,甲方須同時在訂單上明確新增收貨地點的指定收貨人。
3、一般情況下,乙方負責在甲方每次下達訂單之后個工作日內將所購貨物送至甲方;對非常規商品或在其他特殊情況下,乙方的送貨時限由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另行協商。
4、甲方對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送達的貨物,在驗收無誤后應以單位蓋章或指定收貨人簽名的方式在送貨單據上簽收,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交貨,因此導致的交貨延誤及重新送貨發生的送貨費用由甲方承擔。
5、乙方在重慶市區免費送貨的具體范圍,以及對免費送貨范圍以外的收費標準,按乙方網站上公布的配送服務條款執行。乙方對其配送服務條款有最終解釋權。
四、最低月平均采購額(整機類除外)
甲方在乙方的最低月平均采購額為低平均采購量,乙方有權要求變更合同,重新確定雙方的交易條件。
五、開票、付款:
(一)開票:雙方同意選擇如下(請選擇填寫A、B方式)開具貨物的發票:
A、逐次開票,即乙方每次送貨至甲方時,同時送達該次送貨所對應的貨物發票(如發生退貨,則應同時調整發票內容)
B、具體做法如下
(1)乙方在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提供匯總雙方當月交易情況的《對賬單》供甲方核對:如雙方對《對賬單》內容有異議,則應根據本合同、甲方原始訂單、經甲方簽收的送貨單等資料進行核對。
(2)經雙方核對無誤的《對賬單》,甲方應以單位蓋章或甲方授權購物貨物經辦人簽字的方式予以確認并及時反饋給乙方。
(3)乙方根據經雙方核對無誤的《對賬單》開具當月甲方所購貨物的發票,并在次月月初第二個工作日內將發票送達給甲方。
(二)付款:
1、乙方同意,甲方在嚴格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前提下享有的付款期限為:自發票開具之日起天,即在乙方開出發票后天之內甲方應付清乙方以開具發票所對應的貨款。
2、乙方同意,甲方在嚴格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前提下享有的貨款信用額度(即乙方對甲方的賒帳額度)為(請填寫:現金、支票、銀行劃轉、銀行匯票等)
六、安裝、驗收、退換貨:
1、對初次使用前需安裝調試的產品,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免費安裝調試服務及技術咨詢。
2、乙方完成對貨物安裝調試后,甲方應當場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安裝、運行狀況及其他相關情況進行驗收,甲方當場不作驗收的。視為驗收通過。
3、如乙方所交貨物符合合同約定,又不存在產品本身質量問題或甲方原因導致的產品損壞等問題,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退換貨。
4、如乙方所交貨物與合同約定不符,而甲方表示可以接收,則雙方以按質論價的原則重新確定相關貨物的價格。如甲方不愿意接收,應由乙方根據甲方要求進行保修、包換或者包退,并承擔因修理、調換或退貨而產生的實際費用。
5、由于甲方錯填送貨地點、收貨人姓名,或甲方指定收貨人未按雙方商定時間在指定地點接貨等原因產生的額外送貨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質量保證、售后服務:
1、乙方保證在產品保修期內按照廠商提供的產品保修卡內容執行:保修期過后的故障或在保修期內不屬保修范圍的故障,酌情向甲方收取修理費。
2、甲方對所購產品自行進行安裝、修理、附加其他設備所導致的產品故障或損壞,乙方概不負責。
3、乙方其他售后服務內容按服務實際發生時乙方所公布的詳細售后服務執行;乙方對其售后服務條款有最終解釋權。
八、免責條件、違約責任:
(一)免責條件:
因所有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因素導致任何一方的履約不足或不能履約的,雙方彼此均不承擔責任,單履行不足或不能履約方須及時通知對方有關情況,并及時采取相關措施減少對方損失。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一日按逾期交貨部分期總值的1‰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罰金。
2、甲方在規定付款期限內不能及時結清貨款的,乙方有權取消甲方的付款期限、貨款信用額度等待遇,乃至停止向甲方供貨,并對甲方所欠貨款每逾計罰1‰滯納金
3、如甲方以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項下具體的訂單)向乙方訂貨之后又中途提出退貨,甲方應按退貨部分相應貨款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糾紛解決:
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請重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壹年。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一、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16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買賣標的和數量:甲方將下列貨物賣與乙方:名 稱 ( ) 規格或型號( )。
二、單價和貨款總額:雙方約定的價格條款是:( )
三、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交貨時間為( )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的承擔: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為: ( )運輸方式( ) 運費由乙方承擔,不計算入本合同的貨物單價中。
五、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是:( ) 乙方在甲方貨物到達交貨地點的當天應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予以簽收貨物。不合格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七、損失風險: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后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八、貨物所有權:在乙方如數、及時地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貨款前,甲方擁有對出賣貨物的所有權,乙方有義務保證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導致甲方的上述權利受到限制或者剝奪。
九、貨款結算和支付:支付方式為:( )
十、知識產權: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貨物擁有合法、完整的知識產權,否則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賠償。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屆滿、合同履行完畢或者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時,本合同得以終止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五、爭議的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十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17
合同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_________.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_________.
第四條 裝運港:_________.
第五條 目的港:_________.
第六條 裝運期分運:_________轉運:_________
第七條 包裝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賣方必須用不褪色的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干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_________.
第九條 保險在CIF條款下: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條款下: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_________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該信用證在_________銀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_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全套按發票金額110%的投保_________的保險單。
(2)賣方在裝運后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3)_________銀行在收到合同_________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_____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_________,金額為_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條款下: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的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1)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制造,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_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_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
(1)賣方/制造廠商必須在交貨之前對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進行精確全面的檢驗,并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必須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后,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后_____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_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負有責任,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須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的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未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的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1)凡由于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盡管撤銷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_________.(如果上述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符,將以后者附加條款為準)
第二十條 文本及生效本合同由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用_______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___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合同以下述_________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_____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后生效。
(3)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18
買賣合同(七)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
第三條 驗收方法
第四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
2.交貨地點:____
3.交貨日期:____
4.運輸費:____
第六條 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 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_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 __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 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____%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 __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 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 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 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 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注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注銷合同部分總額 ____%的補償金。
第九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 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
訂立合同人:
甲方:____ (蓋章) 乙方:____ (蓋章)
代理人:____ (蓋章) 代理人:____ (蓋章)
負責人:____ (蓋章) 負責人:____ (蓋章)
地址:__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
開戶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帳號
____年____月____日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19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應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________________事項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貨物,貨物名稱、規格及數量詳見“供貨一覽表”。
格式如下:
注:供貨一覽表需附相關服務承諾均作為本合同附件。
2、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二條 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及運輸費用的承擔)。
4、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總價款
本合同項下貨物總價款為(大寫)_________人民幣。
1、在簽訂此合同后的1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首次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余款_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于貨物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交付驗收后的15個工作日內付清。
2、乙方需在簽訂此合同并交貨完畢后的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完畢下列文件材料,由甲方財務處撥付款項:_________________
(1)由國家稅務機關監制的正式發票,包括增值稅發票、普通發票和定額發票;
(2)經甲方蓋章確認的發票復印件;
(3)經甲方簽署的驗收單或區縣簽收單。
(4)合同副本。
3、本合同總價款是貨物設計、制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稅費用。
4、本合同總價款包含乙方應當提供的伴隨服務/售后服務費用。
5、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價款不變。
6、付款采取以下第
(1)現金
(2)支票
(3)付款至指定賬戶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權利保證
乙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版權、商標權或其他權利的起訴。一旦出現侵權,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對甲方予以賠償。
第五條 質量保證
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應當滿足以下質量要求質量要求,則按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標準及規范為準。)
2、乙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的性能。
3、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標準規定的保護措施進行包裝。如無相關標準的,雙方約定的該包裝應適應于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銹和防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由于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損失均由
乙方承擔。每一包裝單______元內應附詳細的裝箱單。包裝材料及包裝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鑒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20
欠條
年 月至 年 月期間,向 購買 產品,累計總貨款為 元。上述所有貨物均已確認收貨且無任何質量問題。現尚結欠貨款共計 元。現本人愿意作為共同還款人,承擔支付上述貨款的義務。
本人承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所有貨款。若到期未足額支付,愿意承擔累計貨款總額的 %作為違約金。且由此產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保全擔保費、律師費在內的所有因主張權利而產生的費用均由本人承擔。以上內容真實有效,為本人自愿簽署并出具。
欠款人: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21
合同編號: ) 出賣人(甲方):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現將長期出讓一幢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房屋位于____縣邱第 棟第 號,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轉讓相關關系(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系)房屋平面圖、四至范圍情況及交房標準(詳見附件)。
第二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屋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房地產。
第三條 付款方式分為一次性付清和分期付款。可供乙方選擇。 一次性付清優惠 %優惠價為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分期付款首付定金元;一層封頂付總價格30%,為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主體 封頂付總價格30%,為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交房時付清余款,為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四條 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 款辦理。 (
一) 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后,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 (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可以不 辦理】【應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騰出該房屋并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后【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 】為房屋轉移占有的標志。
第五條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 【價值 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____日內, 【甲乙雙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 】向房地產 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 【市】【區】【縣】 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但房地產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的除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助。 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
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占 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 定繳納稅、費。 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 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后該房地產使用中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 下列第 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____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 %的違約 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應書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催 告之日起的____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 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 即行解除。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的違約金,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起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包括 房地產交接及房地產權利轉移)給乙方,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____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 %的違約金,合 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產,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 書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 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日內甲方未提 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向 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 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 公證處公證】【 】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 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請將此條款劃去)。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和 【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各執一份。【【必備】買賣合同范X9篇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22
合同編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據《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按照誠實、守信、平等互惠的原則經雙方協調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貨品說明及要求
1、本合同貨品為照明燈具。其具體名稱、型號、數量見下表。序號型號規格數量單價元合計元1總金額
2、合計人民幣元整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乙方所供產品依據甲方提供的產品樣品為準。全套燈具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
2、貨物進場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安裝說明書、產品合格證及由第三方權威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等以便甲方對燈具型號、包裝、數量、出廠日期等進行檢查驗收。甲方如發現送至施工現場貨物中夾雜其它品牌的燈具及其元器件或與甲方提供的樣品不符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若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3、燈體安裝固定裝置應牢固可靠及安裝配件需齊全、燈體外觀漆面完整光滑烤漆面在質保期不得因自然環境以及燈體溫度變化出現有爆漆、起皮、脫落等現象。
4、電器箱內的整流器應與光源功率相匹配并設置有固定安裝裝置導線與燈體連接長度為0.4米并有軟套管保護導線。
5、所購燈具在與質保期范圍內發生由于燈具質量問題造成更換電器元件、光源及燈具的安裝配件乙方應無條件更換并負責更換安裝。
三、交貨地點、時間、方式及費用負擔:交貨地點。交貨時間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將貨品生產完畢并送到交貨地點。乙方如有困難應事先通知甲方。手續交接貨物由甲、乙雙方共同驗收辦理好交接手續乙方應提供正規單據并加蓋公章。單據應明確材料的名稱、規格、數量等明細及收獲時間貨品需經雙方簽字確認。費用負擔乙方承擔。
四、乙方提供服務
1.乙方就燈具安裝負責技術支持與指導。
2.乙方所提供的燈具質保期為貳年電器光源部分質保期為壹年。
五、結算、付款方式預付款簽訂合同甲方訂貨后應預付給乙方當期總貨款的。結算方式結算金額按照實際到貨數量金額為準。結算方式按批結算。付款方式貨到檢查合格后付總貨款的剩余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六、雙方權利和責任
1、乙方應保證及時供應優質合格符合質量及標準要求的產品。甲方按照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貨品進行驗收。對質量因檢測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未按合同之約定履行按期付款義務乙方有權拒絕送貨。
3、乙方遲延交貨每超過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
4、乙方遲延交貨超過三日的除按前款規定支付違約金外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價款應全額返還。
5、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七、協商與仲裁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果可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經甲方所屬地人民法院裁決。
八、合同說明合同自雙方合法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物資交貨完畢、驗收合格、結清全部貨款止。如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單方廢除本合同違約方必須向對方支付總貨款的作為違約賠償金。
九、其他約定的事項
1、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身份證的復印峻如果是有代理人簽訂合同需提供法人的委托書。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3、其他與合同有關的協商事項均以雙方認可的文字函電為依據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合同供應期至工程竣工止。自合同簽訂日起雙方將受本合同約束并執行合同條款至合同結束。
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
十、合同簽訂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章單位名稱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23
通用版貨物買賣合同范文甲方(買方):乙方(賣方):雙方本著保護動物,愛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義精神,以誠信、公平、合理之原則,經雙方充分的平等協商,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寵物基本狀況:寵物品種:____________________,顏色:______,性別:_____,出生日:_______,體重: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雙方自愿的原則,購買了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犬只)。其合同犬只的價格、數量、性別、健康狀況等方面,經雙方確認,簽署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1.合同犬只為:____________________(樣子為附件照片),個月(公母)犬。
2.數量:1只。
3.首次驅蟲:____月____日,驅蟲藥物:;首次疫苗:____月____日,疫苗種類:
4.買賣條件:
①甲方應支付給乙方金額為:人民幣元整(中文大寫)。
②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告知寵物健康狀況、性格、愛好、生活習慣等情況,為甲方飼養購買的合同犬只提供必要的咨詢和協助。
③甲方承諾在乙方的指導下科學飼養該合同犬只。
④乙方承諾該合同犬只為____________________,并保證該合同犬只出售之時健康狀況良好,無犬瘟熱、犬細小病毒。
5.索賠條件:
①從甲方接走合同犬只之日算起,在甲方飼養方面無失責的情況下,若15天內發現該合同犬只患有細小、犬瘟病,乙方應負責支付該合同犬只的全部醫療費用。
②該合同犬只若因本條款4-
①所述病癥死亡,則由乙方賠付購方全額購買金額(即元整)。
③寵物售出十五天直至以后,乙方不再承擔4-
①所述寵物的任何責任。
⑤若非寵物健康原因,甲方在購買該寵物后五天內請求退換,應繳納該寵物出售價格50%的違約金。
6.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方式在甲方或乙方仲裁委員會沖裁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方負擔。
7.其他:對本合同之任何變更及增加,僅在以書面經雙方簽字后,方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對方書面同意前,無權將本合同規定之權利及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8.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甲方乙方)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24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一、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____________。
二、合同總值:_____________。
三、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_____________
四、裝運港:_____________
五、目的港:_____________
六、裝運期
分運:_____________。
轉運:_____________。
七、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八、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干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_____________
九、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_____________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十、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天,通過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計。該信用證在銀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1)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運輸公司。
(2)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3)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4)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5)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6)裝運后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2.在cif條款下
(1)套按發票金額%投保的保險費。
(2)賣方在裝運后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運輸公司。
(3)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金額為。
(4)按本合同15條和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方承擔。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方承擔。
十一、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只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噸,長米,寬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按11條(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十二、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1)基礎設計圖。
(2)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3)易磨損件的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4)零配件目錄。
(5)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1項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付貨款。
十三、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制造、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十四、檢驗
1.賣方/制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說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后,買方須申請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后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天。
十五、索賠
1.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且買方在本合同13條、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須按下列之一種或幾種索賠:_____________
(1)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_____________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2)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3)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未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十六、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十七、仲裁
由于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下述項仲裁:_____________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條款。
十八、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罰金率按每星期%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星期,買方有權撤消合同,盡管撤消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十九、附加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于年月日在國市用文簽署,正本一式份,買賣雙方各執份,合同以下述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后生效。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25
賣方:
買方:
一 供貨范圍及價款 (單位:人民幣元)序號貨物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不含稅,小寫)金額(不含稅,小寫)單價(含稅,小寫)金額(含稅,小寫)供貨清單及易損件清單詳見附件一合計(大寫):
二 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款執行貨物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國家標準:
2、行業標準:
3、技術協議:(詳見附件二)
三 付款條件、方式和結算條件、方式
1、預付款:合同簽訂后五日內,買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即¥ 元)作為預付款。
2、到貨款:貨到買方指定地點,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 日內,買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即¥ 元)。
3、以上價款由賣方通知并提供相關驗收合格憑證后,買方在當日內電匯或轉賬。賣方在買方支付到貨款后開具全額合格發票提交買方。
四 運輸及交貨
1、賣方應于合同簽訂后 日內將貨物交于買方指定地點 (運輸及運費由賣方承擔),賣方提交運輸前應通知買方準備卸貨安裝調試條件。
2、 運輸,貨物應購買請填寫具體保險險種,保險費用由賣方承擔。
3、貨物采用 包裝,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劇毒、危險、易碎、怕壓、需防潮、不準倒置的產品,在內外包裝上必須有顯著的指示標志和儲運注意事項。貨物包裝上必須注明賣方名稱、貨物名稱、實際重量(凈重和毛重)、商標和分級分等標記。包裝費用由賣方承擔,包裝物(不)回收。
4、貨到卸貨(現場卸貨及費用由賣方承擔,買方協助在貨到前聯系卸貨單位或人員)后,雙方清點,外觀及數量驗收合格后,雙方簽字確認。
賣方隨貨資料包括:含有賣方名稱和地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批號、出廠日期、產品檢驗合格證、商標供貨清單及易損件清單等信息的文字說明書;含有產品的技術經濟參數、使用壽命、使用范圍、維護要求、安裝方法、維修方法和保存條件、技術保養檢修期以及其他有關產品設計參數的有效數據、線路圖和原理圖的使用說明書;保修單等。
貨物外包、外觀毀損;貨物數量不全;貨物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與隨貨資料或與合同不一致;或隨貨資料不全,買方有權拒收,視為賣方不能交貨,賣方應自行保管貨物,并在交貨期限屆滿前補齊、更換,完成外觀及數量驗收。
五 質量驗收標準及期限
1、雙方按第二條約定驗收。
2、安裝調試驗收,雙方在外觀及數量驗收合格后 日內進行。
六 質量驗收處理
1、質量驗收合格,買方按第三條約定付到貨款。
2、一方對質量驗收結果有異議,賣方應就地封存貨物。雙方邀請第三方 進行質量檢驗,責任方按檢驗結果承擔風險、費用、責任和損失。
3、質量驗收不合格,買方有權拒收,視為賣方不能交貨。賣方應在該驗收期限屆滿前修理、更換、重作,并保證驗收合格。
七 現場服務和技術培訓
1、質量驗收前,賣方負責免費安裝和調試,并負責免費指導買方使用。
2、現場服務時,賣方作業人員的伙食、住宿由買方負責。
八 質量保證
1、買方應遵守使用說明書各項規定使用貨物,并按貨物本身自然屬性進行維護。
2、質保期為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的 天,如貨物出現質量問題,賣方應在接到買方通知后24小時之內免費維修、更換或重作(易損件除外)。
賣方未及時提供維修、更換或重作,或情況緊急,買方自行修理或通過第三方修理的,賣方承擔應由賣方承擔的維修費用。
3、質保期過后,在買方支付合理修理費的情況下,賣方應在接到買方通知后24小時之內負責維修、更換或重作。
九 貨物所有權在買方付完貨款后轉移至買方,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轉移至買方。
1、貨物所有權轉移前,買方有下列行為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取回或就地封存貨物:
(1)買方逾期 日未支付價款的;
(2)買方未履行上述第(1)項以外的其他合同義務,按合同第十二條第6款約定無法彌補賣方損失的;
(3)買方將標的物出賣、出質或者作出其他不當處分的。
貨物價值顯著減少,買方應賠償賣方損失。
2、賣方履行上述第1款權利后,買方在 日內消除賣方解除合同、取回貨物的事由的,可回贖貨物。買方在回贖期間內沒有回贖貨物的,賣方可以另行出賣貨物。
買方消除賣方解除合同、取回貨物的事由包括但不限于:買方及時履行按本條第1款中的未履行義務或停止不當行為恢復原狀,并且買方按合同總價款的10 %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3、賣方另行出賣貨物的,買方已支付的價款依次扣除取回和保管費用、再交易費用、買方可得利益、另行出賣低于合同價款的部分、賣方其他損失(買方使用費¥ 元、貨物受損賠償額¥ 元及合同總價款的10%的違約金等),后仍有剩余的,應返還買方;如有不足,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清償。
十 其他約定
1、賣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或其他合法權利。否則,賣方應承擔買方因此而發生的損失。
2、賣方應保證開具發票的合法合規,如因賣方開具的發票被稅局處罰,買方產生的損失,由賣方全額賠償。
3、合同雙方的履行負責人(授權委托書詳見附件三):
買方: 身份證號碼:
賣方: 身份證號碼:
4、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內出現以下情況應及時通知對方,未通知對方的,免除對方因此承擔的違約責任:分立、合并、變更地址、變更姓名或名稱、變更法定代表人、變動交貨地點和履行負責人的。
5、非經對方同意,各方就合同履行的內容應履行保密義務。
6、賣方除 可以使用 貨物外,其余部件應自行生產加工。合同項下賣方的義務不得交由第三方完成。
7、一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但應當同時通知對方,對方在7天內提供適當擔保時,中止履行的一方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后,對方在7天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2)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收購財產、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3)喪失商業信譽;
(4)怠于行使到期債權或放棄其到期債權。
十一 一方因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在3天內提供證明,并通知對方的,全部免除責任。對方有權解除合同。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合同生效后,由于國家經濟政策、社會經濟形勢等客觀情勢發生巨大變化,致使履行合同將對一方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而這種變化是該方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且非不可抗力造成的,該方在提供相關證明后可以要求對方就合同的內容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但該方有違約行為的除外。
十二 違約責任
1、外觀及數量驗收不合格,買方拒收,賣方應及時補齊、更換。超過交貨期限的,賣方承擔逾期交貨違約責任。賣方不補齊、更換的或三次補齊、更換仍不合格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承擔不能交貨違約責任。
質量驗收不合格,賣方應負責修理、更換、重作。超過驗收期限的,賣方承擔逾期交貨違約責任。經三次以上修理、更換、重作仍不合格,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承擔不能交貨違約責任。
2、賣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按遲交貨物價款的0.05%向買方支付違約金,賣方應繼續履約。
3、賣方明確表示不能交貨的,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能交貨的,買方可以在交貨期限屆滿之前解除合同,賣方承擔不能交貨違約責任。
賣方逾期交貨超過 日,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承擔不能交貨違約責任。
4、賣方承擔不能交貨違約責任的,合同解除,賣方應自行保管置于買方的貨物并運回。賣方應退回買方已付預付款及其他已付款,并按合同總價款的10%支付違約金。
5、買方未按時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而未付價款的 0.05%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買方繼續履約。
6、一方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10000元/項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7、一方違約后,雙方都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一方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對方承擔。
十三 合同約定的解除,解除通知到達對方時生效。貨物置于買方的,賣方應自行保管并運回貨物。
十四 合同項下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如生產停滯損失、重新購買的差價、可得利益、人員傷亡或財產毀損等、因此而造成承擔的第三方的損失,因被索賠或索賠而承擔的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等一切合理的費用。
十五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電話錄音、傳真件、郵件有法律效力。
十六 合同約定的時間按公歷年、月、日、小時計算。按照年、月、日計算期間的,開始的當日不計入,自下一日開始計算。 按照年、月計算期間的,到期月的對應日為期間的最后一日;沒有對應日的,月末日為期間的最后一日。期間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結束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后一日。 期間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時間為二十四時。
十七 如發生合同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北海仲裁委員會仲裁,在南寧青秀區審理,應履行裁決的一方承擔其他方包括律師代理費在內的維權費用。
十八 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成立時生效)。
十九合同壹式 份,買方執 份,賣方執 份。
買方單位名稱(章):
賣方單位名稱(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營業執照號:
營業執照號: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納稅人登記號:
納稅人登記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26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乙方因生產的需要,向甲方購買沙石,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產所需的沙石質量、數量應當符合并滿足乙方生產需要,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根據生產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購進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貨時,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種類、型量、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應在日內將該沙石送到乙方指定地點。
3、由于沙石市場價格變動頻繁,該貨物的價格以固定價格_________元/m為準。
4、沙石接收驗收方式:乙方收到貨物后應先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
5、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無質量問題及違約責任,該沙石款在雙方終止協議后一月內由乙方向甲方付清。
6、乙方付款實行滾動付款,月底結算。乙方并在次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的沙石款。
7、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沙石后應當就方量進行簽收確認,乙方指定專人出具的簽收單作為結算依據。
8、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果雙方有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9、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27
合同號:____ 日 期:____ 地 點: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干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____
第九條 保險: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中國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計____。該信用證在中國銀行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2)賣方在裝運后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寄給買方。
(3)中國銀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金額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第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28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 (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 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 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后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_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于____(地點)
貨物買賣合同范文三
訂立合同雙方:
買方: 美國科威有限公司 (下稱甲方)
賣方: 河北強久自行車配件有限公司(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強久自行車QJ-20xx32 。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1)執行。
(1)按照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200。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輛。
第三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河北強久自行車配件有限公司。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2)項執行:
(1)甲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買受人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公路運輸。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強久自行車公司*號庫房。
5.交貨日期:20xx年12月05日
第四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包裝方式:
第五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 單價:57美元;總價:11400美元。
2. 貨款支付:
(1)貨款的支付時間: ____;
(2)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
(3)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
3. 預付貨款:________。
第六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
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10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甲方在接到買受人書面異議后,應在_10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買受人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10%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1.5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4.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八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10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買受人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買受人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出賣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1.5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買受人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當事人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應在 7 天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2_種方式解決:
1.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20xx年12月05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內,當事人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2 份,分送銀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美國科威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郵編:
乙方:河北強久自行車配件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郵編: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29
供方:
需方:
1.本合同是依照《合同法》訂立的,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2.合同條款:
簽訂雙方商妥訂貨產品總值人民幣玖拾叁萬陸仟元。其產品名稱的規格、質量、數量、單價、總值、交貨付款等詳見銷售票。
3.經濟責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須負下列責任:
①產品、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質論價,退貨貶值總值價款,不能利用的,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延誤交貨時間,每天應償付需方千分之一的余款。
②產品數量不符合規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數補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貨,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一的罰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時,須負以下責任:
①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百分之一罰金。
②中途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一的罰金。
③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供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千分之一罰金。
④未按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以延期付款總額千分之一的罰金。
⑤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拒絕接貨,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產品價格:如需要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方能變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并報請鑒證機關備案。
(5)如因生產原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七天與對方協商修訂調整,并報鑒證機關備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一方變更合同,對方有權拒絕收購,因此而不能執行合同應償付對方千分之五的罰金。
(6)確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影響執行合同或延期交貨,需提前七天通知對方,經有關機構證明,可酌情減免罰金。
4.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和糾紛,簽約雙方協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訴訟。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兩者選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供方單位(蓋章):__需方單位(蓋章):
經辦人:年月日
經辦人:年月日
部門貨物買賣合同 篇30
供方:
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了明確農作物種子供、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維護雙方的共同利益,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需方向供方訂購以下品種、數量、質量和價格的種子:
二、供方對以上種子出具農作物種子檢驗證書(標明種子實際質量指標)供需方復檢,需方收到貨后15天內,對發芽率、凈度、水分三項指標復檢完畢,純度在收貨后該作物的第一個生產周期內復檢完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供方,逾期視為種子合格。
三、調運種子前,供方要按需方要求,出具種子經營許可證復印件、發貨時需方與供方對每批種子共同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復檢和鑒定,樣品保存至該批種子于生產收獲結束。
四、供、需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等供貨、付款,如有變化,供、需雙方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合同,否則,視一方為違約,違約方要賠償守約方違約金額10%經濟損失費。
五、所需供品,乙方根據當地生態類型進行合理布局,若由于越區種植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如種子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由甲方負責賠償相應損失。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外增加補充條款,增補條款屬于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