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畫的買賣合同(精選3篇)
書畫的買賣合同 篇1
賣方(下稱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買方(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基于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作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合同:
一、作品概況
序號 作者 作品名稱 單位 數量 規格尺寸 質地 保存情況 瑕疵 備注 1 2 3 4
二、作品權屬
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的第一條作品擁有所有權及處分權,并擁有足以對 抗第三人的權利,同時甲方應如實說明作品的情況及瑕疵。
三、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作品的價格合計為: 人民幣,甲乙雙方均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和其他事項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泄露合同其中信息,應承擔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四、付款方式
乙方應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上述款項付至甲方銀行賬戶。
五、作品交付及驗收
甲方應在合同簽訂____日內將作品交付乙方。甲乙雙方在交付的`同時對作品進行現場驗收。
1、 驗收方法:雙方書面確定。
2、 驗收標準:符合本合同第一條所列作品概況。
3、 驗收結束后,甲乙雙方應對作品進行確認正視、俯視、底視的照片進 行簽字確認。
六、交易終止
乙方于以下情形有權終止交易:有證據表明作品在權屬、真偽、瑕疵紕漏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上述情形屬實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經支付的款項,甲方應在____日內退回,逾期則按照每天2%的標準承擔違約金。
七、甲方取回責任
本合同解除后,甲方應于____日內取回作品;逾期未取回,乙方收取合理的保管費。甲方如采用郵遞方式取回,應向乙方出具書面申請,郵遞、保險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貨物交予承運人之后的責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在作品的權屬、真偽、瑕疵紕漏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向乙方進行賠償。
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款項的,逾期每天則按照1%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發生一方應及時告知對方,并及時協商合同終結或延期協議,并書面做出合同附件。
十、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未做規定的,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協議與其他補充材料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為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字蓋章(手印)生效。
十二、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分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則可提交地方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乙方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書畫的買賣合同 篇2
買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協商,就購買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設備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質量及數量:____________
總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元。
二、合同價格
設備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
總價中包括設備金額、包裝、運輸保險費、裝卸費、安裝及相關材料費、調試費、軟件費、檢驗費及培訓所需費用及稅金。
本合同總金額不得做任何變更與調整。
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四、付款方式
甲方先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萬定金,待整套設備拆卸裝車后再付剩下尾款萬。
5、付加協議
乙方屆時需派一名代表到場與甲方人員進行交接,并護送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月___日
書畫的買賣合同 篇3
在買賣合同中,買受人要取得的是出賣物的所有權,在取得出賣物的所有權之前,買受人對標的物并無任何權利。而在承攬合同中,定作人要取得的主要是承攬人的工作,雖然承攬人最終也需要將工作成果交付給定作人,但該工作成果的交付不一定都是所有權的轉移。因為在承攬合同中,有時材料完全由定作人提供,承攬人只負責加工,在這種情況下至多只能說是占有權的移轉,不能說是所有權的移轉。如在買賣合同中,買方交付款項后取得衣物之所有權;而在定作人提供布料,由承攬人加工成衣服的定作合同中,承攬人將做好的衣服交付給定作人的,就不能說是將衣服的所有權移轉給定作人,因為承攬人本來就沒有取得衣服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