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車位合同(通用4篇)
買賣車位合同 篇1
賣方: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車位(庫)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1、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坐落在武勝縣烈面鎮玲廬花園4幢1-7車庫,車庫面積為26.75平方米。
2、上述的交易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47500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肆萬柒仟伍佰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性次支付人民幣肆萬柒仟伍佰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_47500元整)。
3、稅費分擔:_________________定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4、甲方保證所售該套車位產權清楚,無糾紛,未設定任何他項權利。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6、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買賣車位合同 篇2
甲方(出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方): 身份證號:
甲方有座落于 ,并保證屬于個人所用的合法財產,本人具有獨立的處份權,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買賣這一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1.車位價款人民幣 萬元( )整,乙方在簽訂此協議時一次性支付。
2.雙方在簽訂協議時未辦理過戶手續,因此乙方要求甲方協助辦理車位過戶手續時甲方負責有協助的義務。
3.雖然現在雙方未辦理更名過戶手續,但該車位所有權雙方同意轉移給乙方,乙方對該車位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4.甲方在更名過戶之前,不得再將對該車位進行處份(包括抵押、買賣),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義務(包括直接與間接損失)。
5.在乙方要求甲方辦理過戶時,甲方不得以車位升值或顯失公平或其他理由要求解除合同。
6.在雙方簽訂此協議后,因該車位產生的一切權益都歸乙方所用,與甲方無關。
7.甲方應將與車位有關的一切證照交付給乙方,在乙方需以該車位設定權利義務時,甲方應予協助辦理。
8.甲方法定車位手續證照下來時應第一時間交由乙方辦理過戶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合同解除,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提請法院裁決。
9.此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車位合同 篇3
賣 方: (簡稱甲方)
買 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車位(庫)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1、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坐落在武勝縣烈面鎮玲廬花園4幢1-7車庫, 車庫面積為26.75平方米。
2、上述的交易價格為: 總價人民幣:47500元整(大寫:肆萬柒仟伍佰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性次支付人民幣肆萬柒仟伍佰元整(小寫:47500元整)。
3、稅費分擔:定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4、甲方保證所售該套車位產權清楚,無糾紛,未設定任何他項權利。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6、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買賣車位合同 篇4
甲方(出賣人):
地址:
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人):
地址:
身份證號:
經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位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其名下位于 號車位出售給乙方。乙方所買上述車位僅作停車使用,不得擅自改變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二:甲、乙雙方共同商定車位出售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整(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將上述車位交付乙方使用。
四、因該車位甲方與開發商所簽合同明確不能辦理產權證。如日后因本車位與開發商產權糾紛導致乙方損失,甲方不予負責;乙方所付甲方購車位款,甲方不予退還。如有可能辦理產權證,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產權證及過戶給乙方相關手續(產權歸乙方所有),辦理產權證及過戶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該車位產權及使用權。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即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執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