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二手私家車買賣合同書(通用3篇)
民間二手私家車買賣合同書 篇1
民間二手私家車買賣合同書
賣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為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買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為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
車主名稱: ;
車牌號碼: ;
廠牌型號: 。
第二條 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1、車輛價款及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不含稅費或其它費用)為人民幣: 元
2、支付時間、方式
待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后 個工作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本車價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約定)
第三條 車輛的過戶、交付及風險承擔
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前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賣方承擔和負責處理;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后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買方承擔和負責處理。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賣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買方交付車輛。
2、賣方應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
3、賣方保證所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信息合法、真實、有效。
4、買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
5、對轉出本地的車輛,買方應了解、確認車輛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有關車輛信息不真實,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買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3、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 %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輛價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
5、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其他約定
賣方: (簽某)
賣方開戶銀行:
帳號:
戶名:
買方: (簽某)
買方開戶銀行:
帳號:
戶名: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民間二手私家車買賣合同書 篇2
民間二手私家車買賣協議
賣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為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買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為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
車主名稱: ;
車牌號碼: ;
廠牌型號: 。
第二條 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1、車輛價款及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不含稅費或其它費用)為人民幣: 元
2、支付時間、方式
待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后 個工作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本車價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約定)
第三條 車輛的過戶、交付及風險承擔
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前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賣方承擔和負責處理;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后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買方承擔和負責處理。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賣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買方交付車輛。
2、賣方應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
3、賣方保證所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信息合法、真實、有效。
4、買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
5、對轉出本地的車輛,買方應了解、確認車輛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有關車輛信息不真實,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買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3、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 %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輛價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
5、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其他約定
賣方: (簽某)
賣方開戶銀行:
帳號:
戶名:
買方: (簽某)
買方開戶銀行:
帳號:
戶名: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民間二手私家車買賣合同書 篇3
售車方(甲方):購車方(乙方):
為了明確舊機動車時買賣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自愿同意簽定以下協議:(售車方簡稱為甲方,購車方簡稱為乙方)
一、甲方將車主 的 轎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總額為(人幣) ,小寫 。
二、甲方應對該車手續及車輛的合法性負責(包括該車在 年 月 日前所發生的一切及經濟糾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時間 年 月 日起)所發生的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該車若須辦理過戶事宜,過戶費由 方承擔,過戶時雙方應主動配合辦理轉戶所需手續及車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后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包括養路費、年審費及保險費)。
四、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五、備注(未盡事宜雙方約定處理):
六、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不退車及車款。
售車方(甲方): 購車方(乙方):
聯系電話: 地址: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時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