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通用24篇)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首選顏色:次選顏色: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元,大寫。
數量:臺。
購車總價:元,大寫。
運費元,由方承擔。
出庫費元,由方承擔。
車輛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簽委托服務備忘錄(見附件一),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
2.2年月日前,支付余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乙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
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余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其他付款方式:
4.車輛交付時,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
第四條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年月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表記錄小于:(1)100公里□
(2)公里□
以上里程表記錄均不包含委托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二),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關于定金
1.雙方約定: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元,大寫。
2.乙方不能按約支付車款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甲方不能按約交付約定車輛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雙方特別約定: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償付違約金。
逾期超過30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內,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10%(進口車輛、特種車輛為20%,下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亦有權將此項違約金款在乙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合同終止后十日內退還乙方,除此之外不再承擔其他責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約定的車輛,乙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償付違約金。
逾期超過30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內,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在合同終止后十日內連同乙方已繳付的車價款一次性交付乙方。
3.對上述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
5.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
如屬乙方使用、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無權索賠。
7.乙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當到甲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
在保修期內經五次以上(含五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實用性和舒適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的,或者在60日內(國內無庫存的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不計在內,下同)未能修復,甲方應當負責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
8.保修期中,乙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在30日內未能修復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按照車輛價款的1‰的標準賠償乙方因延誤使用該車輛造成的損失。
9.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
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0.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或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11.乙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布的汽車召回范圍,乙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布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12.違約金、賠償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加倍支付利息。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上海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
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
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
第十一條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其中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2
甲方:身份證號:
現住址:聯系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
現住址:聯系電話:
一、車輛基本情況
車牌號:廠牌型號:初次入戶時間:年月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顏色:甲方承諾:該車輛來源合法,無非法改造、改裝;無遺留經濟抵押;無未處理交通肇事和違章,所有證件資料稅費真實完備,符合法定過戶條件。
二、車輛具有以下證件和附件:
行駛證正副本購置稅本養路費車船使用稅機動車登記證書鑰匙套必需項目備胎隨車工具說明書保養手冊保險單卡發票其他:
三、車輛價格和付款交接
1.車輛成交價格:人民幣:貳萬陸千元整,此價格包含:養路費、隨車保險、車輛過戶費用、保險過戶費用。注:養路費時間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保險時間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車輛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貳萬陸千元整
乙方將購車款貳萬陸千元一次性劃入甲方賬戶,甲方確認收到全額車款后,如過戶不成,甲方全額劃還車款,本協議不再生效。
3.車輛過戶后在續辦保險過戶時,甲方予以協助。
4.車輛在過戶的車管所交接。
四、如過戶不成,由過錯方承擔對方的誤工費.交通費等經濟損失。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按甲乙雙方的協議補充條款履行。
五、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車輛過戶
地仲裁機構仲裁解決。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有效期至辦結車輛過戶日止。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遞交過戶車管所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3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行駛公里數:25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11萬元;大寫 十一萬元整 。
買方應于20__年9月 1 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后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并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 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后,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后,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并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1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后即生效。
賣方(章) 買方(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4
小轎車汽車買賣協議書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20__年4月27日 至20__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20__年8月。
行駛公里數:25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11萬元;大寫 十一萬元整 。
買方應于20__年9月 1 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后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并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 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后,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后,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并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
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
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1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后即生效。
賣方(章) 買方(章):
地址: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5
甲方(賣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單位代碼證號或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方(買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單位代碼證號或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和《二手車交易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二手車買賣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
1.車輛基本信息
品牌型號:
車牌號碼:
車輛類型:
車身顏色:
發動機號:
車輛識別號碼:
表征里程: 萬公里;
使用性質:□家庭用車□公務用車□營運用車□其他;
2.車輛相關憑證
登記證號:
初次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3.車輛配置
燃料:
排量/缸徑:
缸數:
發動機功率:
氣囊:
驅動方式:
排放標準:
變速器形式:
車輛價款及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
本車價款為人民幣:元(小寫:元)。
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包含稅費)為人民幣:元(小寫:元)。
2、支付時間、方式
買方應于賣方交付車輛時當場向賣方或雙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車輛價款的%,余款應于登記機關受理車輛轉移登記資料后日內支付。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約定)
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由方承擔。
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支付給雙方約定的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辦理方。
定金
買方應于本合同簽訂時,向賣方或雙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車輛價款的%(≤20%)人民幣元(小寫:元)作為定金。
定金可以抵作車輛價款。
買方交付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導致交易不成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收受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導致交易不成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車輛轉移登記、車輛交付及風險負擔
1、賣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應向買方或雙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提供有關證件、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協助買方或雙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辦理車輛轉移登記手續(包括保險、養路費等移轉手續)。
2、賣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日內向買方交付車輛及本合同第一條第2款所列相關憑證。
如是委托第三方代為辦理車輛車輛轉移登記手續的,買賣雙方應與第三方約定,該第三方應于交易車輛的車輛轉移登記、轉籍手續辦理完成的當日向買方交付相關憑證。
3、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車輛交付給買方之前,由賣方承擔;在車輛交付給買方之后,由買方承擔。
但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買方應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
本條所指風險負擔是指交易的二手車輛因不可歸責于買賣雙方當事人的事由,發生毀損滅失的損失應由哪一方負擔。
4、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產生的車輛維修費用自買方提車之時起,由買方承擔。
但是提車之前產生的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產生的車輛維修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五條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買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賣方應當按照約定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
2、賣方應當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分權,同時賣方還應當保證其向買方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信息合法、真實、有效。
3、賣方應向買方充分披露車輛的質量狀況,包括車輛事故情況、車輛損傷情況、車輛修理情況等。
賣方屬二手車經銷企業的,應向買方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承諾,并提供售后服務清單,不得擅自增加未經買方同意的服務項目。
4、賣方屬二手車經銷企業的,在將二手車銷售給買方之前必須對車輛進行檢測和整備,使車輛能夠達到安全使用要求。
5、賣方屬二手車經銷企業的,如果車輛使用年限在3年以內或行駛里程在6萬公里以內的車輛(以先到者為準,營運車除外),應向用戶提供不少于3個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為準)的質量保證。
質量保證范圍為發動機系統、轉向系統、傳動系統、制動系統、懸掛系統等。
6、賣方的車輛如屬退出營運的營運車輛,應將車輛上的營運設施和營運標示清除。
7、買方應于車輛交付前就賣方披露的車輛狀況進行查驗、確認。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3、在合同履行之前,買賣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買賣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買賣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或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合同解除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七條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車輛如果存在權利瑕疵或者質量故障,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賣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3款規定的義務,故意隱瞞或者虛假陳述車輛質量狀況,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賣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車輛及其相關憑證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賣方遲延履行,經買方催告后日內仍不履行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賣方賠償損失。
4、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買方遲延履行,經賣方催告后日內仍不履行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買方賠償損失。
5、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車輛轉移登記、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6、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車輛轉移登記、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買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7、有關違約的其他約定: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
第--種方式解決:
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
第十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6
甲方(銷售方):
乙方(買受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交易汽車基本信息及配置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當符合出廠時的國家標準,且不低于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是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
第三條 價款
車輛價格每臺 元(人民幣),大寫 。
數量 臺,總計 元(人民幣),大寫 。
第四條 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車輛價款: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 元(人民幣),大寫 。
2.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 %,即 元,大寫 ;余款 元(人民幣),大寫 ,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分期付款 。
4.其他 。
乙方應當將車價款付至甲方的財務部門或甲方指定的賬號(收款人 : 開戶行: 銀行賬號: ),不得將車價款付給甲方銷售人員。
第五條 交付與驗收
1.交車方式:□甲方送車上門 □乙方自提
□其他 。
2.交車地點: 。
3.交車日期: 年 月 日前。
4.交車時里程表顯示數應符合國家標準,不大于 公里。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提供:(1)銷售發票;(2)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3)質量服務卡或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等隨車文件。交付車輛后 日內,提供(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6.車輛交付時應當場驗收。甲方應配合乙方對所購車輛型號規格、外觀、輪胎、內飾、配置、備件、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確認,雙方應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詳見本合同附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并在《車輛驗收交接書》上作詳細記錄;對確屬質量問題且符合相關規定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更換車輛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7.甲方向乙方交付車輛且雙方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即為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雙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標準,對其所出售的車輛承擔質量保證責任和“三包”責任。
2.甲方出售車輛屬于事故車、有維修記錄車、處理品車、改裝車、“三包”退換車,應當事先向乙方作出書面說明。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付款和提取所購車輛。
4.乙方應為《機動車行駛證》登記的車輛所有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車輛的,應每天按乙方已交付車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車輛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退還已交車款并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車輛價款的,應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的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3.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或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或不愿意協商、調解的,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車輛驗收交接書、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住 所: 住 所(址):
郵 編: 郵 編: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組織機構代碼:
電 話: 聯系電話:
聯 系 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附件
車輛驗收交接書
甲方(銷售方):
乙方(買受方):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在 對 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為: ,生產日期為 年 月 日,發動機號 ,車輛識別代碼 ,合格證號 ,進口證明書號 ,商檢單號 。
2.隨車文件清單如下(已交接的打“√”,未交接的打“○”,不需要的打“×”):
(1)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6)合格證 □
(2)產品使用說明書 □(7)三包憑證 □
(3)維修保養手冊 □(8)修理者網點名冊 □
(4)購置稅憑證 □(9)臨時牌照 □
(5)驗車標志 □(10)其他 □
3.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打“√”,反之打“×”,未配備打“○”。
(1)漆面 (10)水箱 (19)倒車雷達 (28)MP3
(2)內飾 (11)前/后橋 (20)儀表盤 (29)收放機
(3)輪胎 (12)離合器 (21)燈光 (30)后備箱
(4)發動機 (13)雨刮器 (22)反光鏡 (31)隨車工具
(5)變速箱 (14)門窗 (23)點煙器 (32)千斤頂
(6)轉向系統 (15)玻璃 (24)電子時鐘 (33)警示牌
(7)制動系統 (16)電動天窗 (25)安全帶 (34)備胎
(8)點火系統 (17)空調 (26)電動電線 (35)
(9)懸架系統 (18)導航 (27)CD/DVD (36)
4.搖控器 個,車鑰匙(卡) 把。
5.里程表顯示數: 公里。
6.其他驗收交接事項及說明:
本驗收交接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7
甲方(賣方原車主): 身份證號:現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買方新車主): 身份證號:現住址: 聯系電話:
一、車輛基本情況
車牌號: 廠牌型號: 初次入戶時間: 年 月 發動機號碼: 車架號碼: 顏色: 甲方承諾:該車輛來源合法,無非法改造、改裝;無遺留經濟抵押(銀行按揭);無未處理交通肇事和違章,所有證件資料稅費真實完備,符合法定過戶條件。
二、車輛具有以下證件和附件(打√或×,):
行駛證正副本 購置稅本 養路費 車船使用稅 機動車登記證書 鑰匙 套 必需項目 備胎 隨車工具 說明書保養手冊 保險單卡發票 其他:
三、車輛價格和付款交接
1.車輛成交價格:人民幣(大寫):元整(¥元),此價格包含:養路費、隨車保險、車輛過戶費用、保險過戶費用。 注: 養路費時間至:年 月 日 保險時間至:年 月 日
2.車輛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大寫):元整(¥元)乙方將購車款貳萬陸千元一次性劃入甲方賬戶,甲方確認收到全額車款后,如過戶不成,甲方全額劃還車款,本協議不再生效。
3.車輛過戶后在續辦保險過戶時,甲方予以協助。
4.車輛在過戶的車管所交接。
四、如過戶不成,由過錯方承擔對方的誤工費.交通費等經濟損失。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按甲乙雙方的協議補充條款履行。
五、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車輛過戶地仲裁機構仲裁解決。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有效期至辦結車輛過戶日止。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遞交過戶車管所一份。
甲方: (簽字):乙方: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8
甲方:
身份證號/公司登記號:
通訊地址:
乙方:
營地地址:
甲方現就其所購汽車(品牌: ,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號: ;車輛識別代號: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愿委托乙方辦理以下事項(在以下□中打“√”確認),并同意對相應代辦事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
1.包含事項:乙方代為繳交車輛購置稅、驗車、向車管所提交上牌資料、辦理選號資料、辦理入戶其他資料。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車輛購置稅人民幣(¥ )
3.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辦理登記手續所需的真實、合法、有效的相關材料。
4.在辦理手續中,如發生交通事故、意外事件、侵權等原因致使車輛損失的,按交通、保險、侵權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清楚并遵守車管所關于車牌號的相關規則,乙方不必對車輛牌號結果負責。
二、甲方選擇按揭貸款購車,乙方協助甲方辦理貸款購車相關手續:
1.包含事項:根據甲方的資質,向乙方推薦貸款金融機構及其產品;協助甲方收集和填寫貸款所需的資料;貸款申請獲批后,協助甲方聯絡貸款金融機構簽約;協助甲方辦理所購車輛抵押登記手續。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為人民幣(¥ );
3.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證件、證明、憑證及其他必要的資料,并獨自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相應責任;
4.乙方僅協助甲方與貸款單位辦理購車貸款手續,因貸款產品的選擇,以及貸款合同的簽訂、履行產生的相關權利義務由甲方自行享受并承擔;甲方貸款申請成功與否及貸款發放時間由貸款金融機構決定,甲方依法選擇退、換車產生的貸款或還款的相關事項由甲方自行處理并承擔費用,與乙方無關。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購買汽車保險: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向(保險公司)購買汽車保險,保險時間為 年,包含險(投保時間、險種及相關條款具體以保險公司出具的保險合同為準)。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保險費人民幣(¥ ),該費用已包含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支付的相應險種的保險費及保險服務費。
3.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辦理購買保險所需的真實、合法、有效的相關材料。
4.甲方知曉并確認,相關保險產品的選擇為甲方自愿選擇,乙方僅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相關保險合同的履行及權利義務承擔均有甲方自行享有、承擔,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購買及加裝以下汽車精品及配件
五、以上費用總計為人民幣(¥ ),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當天支付給乙方。
六、雙方在合同履約及車輛使用中發生爭議,應以合法、適當的方式解決,任何一方不得采取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利、干擾正常秩序、損害經營品牌、貶損商譽信譽及社會公共安全等侵權行為,否則對方有權依法追究或者請求司法機關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七、本補充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9
買方:——————————
賣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年——月。
行駛公里數:——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萬元;大寫 ——萬元整 。
買方應于————年——月——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后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并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 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后,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后,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并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后即生效。
賣方:———— 買方:————
————年——月——日 ———— 年——月——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10
甲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證件類型:身份證暫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出賣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
住所(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注:
1、合同編號方法:單位簡稱+年份(4位阿拉伯數字)+合同序號(4位阿拉伯數字)。
2、在本合同中需選擇的項目,以打“√”為準。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給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排氣量: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1、車輛成交單價: 元,大寫 。(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貨價及正式完稅發票)。數量: 臺。
2、其他費用: ,由方承擔。運費 元,由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3、車輛交付后,如甲方需委托乙方代辦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簽委托書(附件二),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付款方式
甲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 年 月 日前,支付余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甲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況視為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余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分期付款: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訂購的商品車交給甲方,并經甲方辦理交車手續時,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如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上牌手續,則經雙方協商有關合同車價的余額人民幣元(大寫: )在乙方辦妥有關委托事項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其他約定: 。
4、其他付款方式: 。
第四條質量及相關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乙方提供汽車辦理牌證的隨車資料,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乙方保證售賣給甲方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在中打“√”選擇):甲方自提;乙方送車上門;
其他約定:。
3、交車地點: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或。
4、交車時里程表記錄小于(在選取欄打“√”):(1)100公里,(2)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記錄均不包含委托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車輛合格證(國產車)或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進口車)。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備配件及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甲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的,應當場向乙方提出,經乙方確認后負責調換、處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車及隨車物件,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乙方應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車輛,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時接收車輛的,雙方應協商延期。如協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車超過7天的,視為甲方放棄,乙方有權處理有關車輛,不退還定金。
9、從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第六條關于定金
甲方未按約支付車款,或不能按時提車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按約交付車輛的,應當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內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雙方特別約定:
第八條違約金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亦有權將此款項在甲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書后十日內退還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約定的車輛,甲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同時退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車價款。
第九條有關維修、保養
1、生產廠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約維修店向甲方所購買的本合同所述的車輛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后服務,其他售后服務網點可向乙方查詢。
維修站名稱:
地址:
聯系電話:
2、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規定的保養、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
(1)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年或者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如果車輛用于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為年或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為起算日期,以最后到達者為準。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公布規定執行或參照保養和保修手冊。
3、乙方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用戶手冊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保養。
4、甲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如屬甲方使用不當、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而引起的相關聯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甲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乙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2次以上(含2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的保修手冊。
6、保修期內,如因自身故障致車輛停用時間累計超過天,則保修期在狀態恢復正常時重新起計,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頒布的保修手冊。
7、保修期中,甲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并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在日內(按廠家規定時限內)未能修復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向生產廠家主張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賠償。
8、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甲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乙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乙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9、甲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布的汽車召回范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布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第十條甲方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1、甲方是乙方所購車輛的最終用戶,在辦理上牌入戶前不得為任何商業目的轉售所購車輛。不得將所購車輛用于有損乙方及該車輛品牌標志形象的活動。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來掩蓋、替代所購車輛上的商標、徽章等標志。
3、甲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并且已了解甲方入戶所在地對入戶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保證能夠在購車后的規定時間內辦理一切相關的牌證手續,否則因此造成對乙方的任何損失、索賠、糾紛等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對于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條款和違約金約定條款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2、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甲方無法上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時采取各種合理手段減少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的影響,并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非屬該方的過錯或過失致使其遲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天災、火災、洪水、地震、暴亂、爆炸、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運輸工具或其它公用事業的中斷或停頓或在乙方供應商的工廠內發生的罷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乙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6、滯納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佛山市及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佛山市各級消費者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種方式解決:
(1)向佛山或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確定由雙方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鑒定。如雙方不能共同確定檢測機構的,則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終局鑒定。鑒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鑒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鑒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三條雙方的聯系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系資料
詳細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系資料:經雙方協商,確認任一方采用以下任一種方式進行聯系都有效。
詳細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3、雙方以上的通訊方式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只包括信件、電子郵件、傳真)通知對方,否則如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手機或其他移動通訊工具的短信僅作為普通訊息傳遞之用,建議不作重要事項的通知。
4、由于甲方改變通訊方式,令乙方無法及時通知甲方提車的,乙方有權保留甲方訂購的車輛7天,超過7天乙方可以不為甲方保留車輛,不退還定金。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為準。
第十五條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甲方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乙方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買賣汽車的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買賣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排氣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行駛公里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養路費繳付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從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
最后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車輛,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買賣車輛本身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具備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對其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
2.賣方向買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賣方保證其所出售的車輛不是國家禁止的走私車、拼裝車或明令淘汰的汽車產品,也不是違反交通安全、環保等法規要求的汽車產品。
三、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臺
車輛總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四、履約保證金
1.買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向賣方提交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
2.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為買賣雙方簽署驗收單后的_________天。
3.如買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賣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4.履約保證金扣除賣方應得的補償后的余額在有效期滿后_________天內退還買方。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按照第____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賣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履約保證金可抵作車價款。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余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分期付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買方支付賣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保證金。保證金可以抵作車價款。保證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賣方將車輛交付買方,并經買方辦理交車手續后,支付車價款的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買方委托賣方辦理上牌手續,待相關事項辦妥后,支付剩余_________%的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
(4)其他約定:_________。
4.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以上合同價款均以□現金□匯票□支票□_________方式結算。
六、交付
1.交付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交付地點:買賣車輛的成交經營場所或_________。
3.交付方式:
(1)實行送貨上門的,賣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接收地點),交付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代運的,賣方應按買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并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付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3)實行自行提貨的,賣方應在交付日_____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提貨時間通知買方,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4.賣方在交付車輛的同時,還應向賣方提交下列文件:(以下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1)購車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七、驗收
1.買方應在車輛交接的當場對所購車輛的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賣方提供的賣車相關文件和手續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功能及相關文件等有異議的,應當場提出或_________日內提出書面異議,經賣方確認后負責調換、處理。
2.車輛驗收合格后,雙方辦理車輛交接,并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賣方還應在協助買方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3.從車輛正式交付驗收合格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八、風險負擔
1.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賣方負擔。
2.車輛交付后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3.因賣方的原因致使車輛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賣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
4.車輛由賣方交承運人運輸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方承擔。
5.賣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車輛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九、維護維修
1.買賣車輛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賣方應在生產廠公布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2.賣方售賣給買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_________年或者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
3.在保修期內賣方對產品質量實行三包,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______次以上(含______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賣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
4.在保修期內,如買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方自行負責。
5.買方所購汽車存在設計、制造缺陷,并由此缺陷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買方有權向賣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賣方應積極協助。
6.保修期后的產品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
十、違約責任
1.賣方應保證其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若第三人對車輛提出主張,造成買方與第三方發生爭議,賣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2.賣方應如實向買方陳述車輛的狀況,并保證車輛狀況陳述的真實性,若賣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買方未能按時支付車款的,每逾期1日,應支付賣方全部車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4.賣方未能按時交付車輛的,每逾期1日,應支付買方全部車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5.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
6.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買方無法上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買方的實際損失,賣方應當予以賠償。
7.賣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買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賣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8.買方選擇以抵押貸款的方式付款的,如買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視為買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賣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買賣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買賣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十二、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四、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五、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八、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賣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12
合同編號: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于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并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應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鑒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準。鑒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鑒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三條 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作為定金;甲方交貨后,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為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第 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前支付余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
4、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 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 。
5、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于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于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隨車文件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售后服務
1、車輛售后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于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
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布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范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后,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于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當于已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在使用后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3、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鑒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后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4、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當于未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6、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甲方的宣傳材料、廣告、公開承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 。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證照名稱: 證件名稱:
證照號碼: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一
合同編號:
車輛交接書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時,甲、乙雙方在 對 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車輛品牌及型號規格為: 。
乙方經過驗收,認為該車輛符合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編號為 )的約定(發動機號: 車架號: ),同意接受。
2、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說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進口車關單 (8)進口車商檢單 (9)其他:
3、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內可自行添加項目。
4、里程表顯示數: 公里
5、其他交接事項: 。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視為車輛正式交付,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附件二
合同編號:
委托服務協議書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托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選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保險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他項目:
二、委托報酬
為甲方順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時支付 元,大寫 。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應一次性付清剩余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 元,大寫 。
三、完成各委托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選牌,代辦費: 元。
2、代辦按揭,代辦費: 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 (2)保險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 元。 (4)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費用: 元。 (5)車輛損失險,費用: 元。 (6)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 。 (7)以上保險費用合計: 元。 (8)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托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的,乙方應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書面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 養路費 元,車船稅 元,購置稅 元,注冊費: 元,其他 元,合計約 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 ,費用 元。
6、代辦其他項目 ,費用 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憑發票、收據向乙方結賬。
四、上述費用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務,應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2)養路費憑證(3)機動車保險單(4)行駛證(5)車船稅憑證(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辦理委托事項過程中車輛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先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賠付不足的部分,屬于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承擔,屬于第三方責任的,甲方應協助乙方索賠。非因甲方過錯導致車輛未上相關保險或保險公司以車輛未取得牌證為由拒絕賠付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委托事項的,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日,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托事項完成的,本協議履行期限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九、其他約定: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13
出賣人:
買受人:
一、 汽車金額:
汽車品牌型號顏色價格備注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 (6)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后,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系、解決。
8、如屬于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后生效。
買受人(簽章): 出賣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14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品牌名稱、型號、顏色、數量、金額
品牌名稱:___________
型號規格: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
甲方贈送配置:________
乙方選購配置: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臺)
車輛單價:________(元)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
第二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一)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二)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三)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三條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甲方收取乙方定金________元,如乙方不履行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約定的按法律規定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可抵車款,但定金數額不得超過車款總額的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一)一次性付款方式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二)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首付全部車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雙方共同確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余款。
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余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三)分期付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車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交車時間、地點及提車方式
(一)交車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二)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提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經雙方驗收,簽訂車輛交接書。
第五條車輛交付及驗收方式
(一)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驗收車輛無誤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三)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交車或遲延支付車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車款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一個月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一方難以履行合同的,可依法辦理提存。
(二)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三)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鑒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甲方可依據國家關于召回的法律法規協助汽車制造商主動召回有問題的車輛;由車輛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乙方可向汽車制造商要求賠償,也可向甲方要求賠償。如乙方選擇向汽車制造商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對該車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否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七條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或發生不可抗力后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和通知義務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含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后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八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時約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雙方特別約定
經雙方協商,甲方為乙方:(一)代辦保險□(二)代辦按揭□(三)代辦上牌服務□代辦上述服務雙方另行簽訂委托服務協議書。
第十條其他
(一)雙方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在變更之日起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四)其他約定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證照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甲方______系列汽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代理及授權范圍
1、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系列汽車包括:______.
2、乙方的代理區域為______地區。甲方授權乙方為以上______個區域總經銷的權限,全面負責______個區域的銷售和經銷商管理。如因乙方串貨行為造成甲方或者甲方的其他代理商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索乙方的違約責任。雙方約定每臺車違約金為______元,同時,甲方應明令禁止其他區域的授權經銷商在上述______個區域銷售(該市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的供貨車輛除外),否則視同甲方違約。
3、乙方每月向甲方的訂貨量不低于______輛,乙方負責保證年銷售量不低于______輛(______輛),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4、乙方的總代理權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對于乙方代理的銷售區域,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訂銷售政策,原則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對于自己以及下屬經銷商的經銷行為負無限連帶責任。
6、商標屬于甲方所有的汽車產品商標。
第二條:訂貨及付款
1、甲乙雙方的結算價格見本合同的附件,該附件由具體的經銷協議和訂貨單組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乙方需貨時,應向甲方發出書面訂單,一般應在每月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下達下一月度訂單,并在提貨前全額支付所提車款
3、______產品的銷售在授權的區域內由乙方全權負責,乙方應依據或參照甲方確定市場指導價進行銷售,嚴格禁止低于甲方確定的最低市場限價進行銷售。
4、乙方為銷售______產品組織的各種活動,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提供技術和人員支持。
5、本合同規定以現金方式或以銀行承兌匯票的形式支付。
第三條:運輸方式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在辦理相關出庫手續后,乙方自行提貨,并負擔相關運輸費用,甲方倉庫地為交貨地。
第四條:投標特別約定
乙方在參加投標過程中,甲方有義務按招標方要求出具相關授權文件,但乙方必須按相應情況遵守甲方在價格上的規定。
第五條:商標、工業產權和保密
1、合同特指產品商標、圖案及其他標記,屬于甲方產權,經甲方書面批準后允許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此種使用應隨即停止并取消。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業產權。
3、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內或合同終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合同范圍使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反甲方規定,實施了串貨行為,甲方可根據乙方違規銷售的實際數量處以______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取消乙方代理權。
2、如乙方低于甲方確定的最低市場限價進行低價傾銷,甲方有權按照乙方實際銷售的數量對乙方處以______元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取消乙方的代理資格。
3、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規定交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整改和更換,以求達到乙方訂單要求,對于因此而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原則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車輛的標準配置進行銷售,對于確需改裝的,乙方應提前向甲方立項并取得同意后方可進行,對于擅自改裝引起的維修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追償。
第七條:售后服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產品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保書和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質保服務。
2、乙方在銷售完成后,應按甲方要求填寫用戶登記表,并應于每月定期以傳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戶登記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務和例行巡檢工作。
3、當乙方發生售后服務要求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服務要求和內容,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的12小時內給予答復,確認服務內容和時間,同時,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時售后服務熱線聯絡服務。
4、因人為原因造成的汽車配件損壞,不在免費保修之列,乙方需支付甲方售后服務之費用。
5、對于乙方擅自改裝的部分,不在保修之列,對于甲方維修站因維護甲方利益而進行了維修的,甲方有權根據實際維修費用對乙方進行追償。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屆滿或雙方協商一致或一方違約另一方單方解除合同而終止。
第九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相關情況并向對方提供相應證明,在雙方共同商議(或有關主管機關裁決)后,可以根據決議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合同爭議及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且效力等同,作為合同附件之一的______與本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確認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16
買賣協議書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共和國《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規定》。《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之原則,就車輛交易事宜,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甲方同意將 車出售給乙方。
該車基本 如在
廠牌型號 車身顏色 發動機號
車牌號碼 首次落籍時間 車架號
二 甲方同意將此車以人民幣 轉讓給乙方。
三 甲方將下列手續,隨車證件一起交給乙方。【機動車登記證書 行車證 購置附加費 養路費 保險單 身份證復印件】
四 車輛過戶由 ¬{ } 負責辦理。過戶費用由{ }負責, 無條件協助 辦理。甲方保證此車無盜搶,及任何經濟問題,將車款全額返還給乙方,將車收回,并包賠全部經濟損失。
五 此合同書簽字生效之日起,以前此車涉及的交通違章事故,所欠費用及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并即日結清。以后此車所有事務由乙方負責。
六 違約責任
①;第三人交易車倆主張權利致使過戶,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②;甲方不履行本合同,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 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17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說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
2.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相關條款中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居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以下簡稱車輛)給乙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___車輛代碼:____________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___生產廠名稱:____________排氣量: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_合同車輛主要配置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臺。車輛總價: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預付定金:______________元。車輛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簽《委托服務協議書》(見附件二)。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后乙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訂本合同時,首付合同價款的___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
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余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甲方提供辦理汽車牌證的隨車資料,應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和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在交給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__________________□
3.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表記錄小于:(1)100公里□(2)_______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記錄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應當場驗收,乙方須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經甲方確認后負責調換、處理。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關于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承諾的內容維修、保養。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的保修期,為___________年或者__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如果車輛用于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為___________年或__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為起算日期。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承諾的內容執行。
(3)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生產廠家(或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特約維修站(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后服務,其他售后服務網點可向甲方查詢。
3.甲方除自身按照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外,同時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用戶手冊規定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維修、保養。
4.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保養手冊等相關資料。如屬乙方使用、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導致車輛出現故障,由乙方自行解決。
5.乙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生產廠家(或甲方)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
6.保修期中,出現質量故障在__________日內未能修復并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則保修期予以順延。同時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向生產廠家索賠。
7.由于人為損壞、使用、保養不當,或到公布、指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裝潢、改裝、修理致使車輛出現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8.本合同簽訂后,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按國家規定執行。
9.乙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布的汽車召回范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家的要求辦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定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賠償損失、減少價款等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甲、乙雙方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6.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少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的期限提供相關證明。
7.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鑒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8.乙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并且已了解乙方入戶所在地對入戶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否則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消費者協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確定由__________檢測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鑒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鑒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條 雙方的聯系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系資料: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系部門: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日間)__________(夜間)
傳真號碼:__________工作手機號碼: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2.乙方聯系資料: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日間)__________(夜間)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3.以上通訊方式若有改變,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手機或其他移動通訊工具的短信僅作為普通信息傳遞之用,不作為重要事項的通知方式。
4.由于乙方改變通訊方式,令甲方無法及時通知乙方提車的,甲方有權保留乙方訂購的車輛7天,超過7天甲方可以不為乙方保留車輛,不退還定金。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為準。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商品車輛交接書;
附件二、委托服務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一:商品車輛交接書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乙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對商品車輛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為:____________乙方經過驗收,認為符合雙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同意接受。
2.乙方已付清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已開具發票給乙方。發票號為:____________。
3.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有提供的請打“√”,沒提供的請打“×”):
(1)發票□(2)合格證□(3)報關證明文件□(4)商檢證□
(5)使用說明書□(6)保修卡□(7)簡易操作手冊□(8)拓印紙□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經雙方確認,在下列完好無損、運轉正常的車輛項目右側打“√”,反之打“×”,未完善的請補充說明。
5.里程表顯示數: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6.其他交接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以上車輛經驗收完成后,買賣雙方應當場簽訂本交接書,簽署后則視該車輛已交付完畢。甲方所購車輛的所有權及風險從賣方(甲方)轉移到買方(乙方)。
8.本交接書一式_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二:委托服務協議書
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 受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托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銀行按揭
□(2)代辦上牌的相關手續
□(3)代辦保險
□(4)代辦裝潢
□(5)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完成委托事項所需費用:
1.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車輛損失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險種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元。
(6)以上保險合計:__________元。
(7)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托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2.代辦上牌
養路費:__________元,車船稅:__________元,購置稅:__________元,注冊費: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元,合計:__________元。
3.代辦裝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計:__________元。
4.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計:__________元。
5.委托勞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費用:乙方預付□ 完成委托事宜后乙方在車輛交接時支付□。
三、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四、完成委托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稅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由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托的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托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限順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18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買賣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車牌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碼:
車身顏色:
車輛品牌:
第二條:車輛手續情況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副本、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原車主身份證復印件、車鑰匙。
第三條:車輛成交價格本車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元)。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車輛過戶事宜甲方提供過戶手續,乙方辦理過戶,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不能以沒時間為由拖延乙方辦理過戶)。
第五條:車輛違章處理在車輛交付乙方之前年月日時分發生的所有交通事故、違章、罰款均由甲方負責處理。
在車輛交付乙方之后所發生的所有違章及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處理。
備注:因為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輛,所以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狀況及發動機、變速箱工作狀況表示認同,甲方不負責以后車況孬好及維修。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時起生效。甲方(賣方)簽名及手印:
乙方(買方)簽名及手印:
年月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19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于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并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銷售地政府規定的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存在質量問題爭議的,應依據國家法定汽車質量監督檢測部門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汽車質量監督檢測部門由雙方共同選定或由解決爭議的第三方指定。鑒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鑒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4、附件選裝件應明示乙方,不得強制加價銷售。
第三條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__%(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計元作為定金;甲方交貨時,可將定金沖抵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按第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款。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2.2余款計人民幣元(可扣除定金),大寫元,于年月日前通過金融機構辦妥汽車消費貸款手續。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內辦妥消費貸款手續或者未能足額辦妥消費貸款,乙方應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支付或補足余款。否則,按逾期付款承擔違約責任。
3、其它付款方式:。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年月日。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表記錄:公里以內,里程表記錄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的票據、資料:
(1)銷售發票;(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6)其他交付物件:。
6、車輛交接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驗收項目持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乙雙方應在車輛交接時,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日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乙方。
第六條售后服務
1、車輛售后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于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但保修期不得低于《浙江省新“三包”商品目錄》(兩年四萬公里)的有關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到生產廠商認定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損壞的;或使用、保養、裝潢、改裝不當等非車輛本身原因造成的;或到生產廠商認定和雙方約定范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后,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從其規定。雙方應按國家《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的規定執行。
6、在同等條件下,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于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7、乙方接收車輛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車輛保險、附加費、上牌等相關手續,及時繳納稅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逾期交付車輛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車款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交付車輛超過1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交付定金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未交付定金的,按車款的%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逾期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清之日止按應付款項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付款超過1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可將乙方原訂購車輛另行出售。乙方交付定金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交付定金的,按未車款的%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車輛規格型號與約定不符的,或者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更換。甲方難以更換或未能在乙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更換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未能交付車輛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簽章):出賣人(簽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年月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20
合同編號: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汽車品牌
型號規格
生產廠商
生產國及產地
發動機號
合格證號
數量
車架號
單價(人民幣)
車身顏色
首選:次選:
總價(人民幣)
大寫:
內飾顏色
首選:次選:
備注:
第二條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于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并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銷售地政府規定的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存在質量問題爭議的,應依據國家法定汽車質量監督檢測部門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汽車質量監督檢測部門由雙方共同選定或由解決爭議的第三方指定。
鑒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鑒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4、附件選裝件應明示乙方,不得強制加價銷售。
第三條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計元作為定金;甲方交貨時,可將定金沖抵車款。
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按第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款。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2.2余款計人民幣元(可扣除定金),大寫---元,于年月日前通過金融機構辦妥汽車消費貸款手續。
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內辦妥消費貸款手續或者未能足額辦妥消費貸款,乙方應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支付或補足余款。
否則,按逾期付款承擔違約責任。
3、其它付款方式:。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年月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表記錄:公里以內,里程表記錄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的票據、資料:
(1)銷售發票;(2)(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6)其他交付物件:。
6、車輛交接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驗收項目持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乙雙方應在車輛交接時,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日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乙方。
第六條售后服務
1、車輛售后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于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但保修期不得低于《浙江省新“三包”商品目錄》(兩年四萬公里)的有關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到生產廠商認定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
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損壞的;或使用、保養、裝潢、改裝不當等非車輛本身原因造成的;或到生產廠商認定和雙方約定范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后,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從其規定。
雙方應按國家《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的規定執行。
6、在同等條件下,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于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7、乙方接收車輛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車輛保險、附加費、上牌等相關手續,及時繳納稅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逾期交付車輛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車款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
逾期交付車輛超過1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交付定金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未交付定金的,按車款的%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逾期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清之日止按應付款項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
逾期付款超過1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可將乙方原訂購車輛另行出售。
乙方交付定金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交付定金的,按未車款的%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車輛規格型號與約定不符的,或者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更換。
甲方難以更換或未能在乙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更換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應承擔未能交付車輛的違約責任。
4、乙方在使用后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或已明示的質量標準,情況屬實的,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5、乙方在使用后發現車輛質量問題與甲方發生爭議糾紛的,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鑒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
如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6、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誤導欺騙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選擇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8、任何一方遇到以下不可抗力:自然災害如水災、風災、暴風雪、地震等惡劣災情;社會動亂、政府禁令或重大事故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不承擔違約負責任。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后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說明。
第八條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
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公開承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其他約定:。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地點:
附件:合同編號:
車輛交接書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年月日時,甲、乙雙方在對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車輛品牌及型號規格為:。
乙方經過初步驗收,認為該車輛符合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編號為)的約定(發動機號:車架號:),同意接受。
2、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購車發票□;(2)合格證□;(3)說明書□;(4)保修卡□;(5)海關證□;(6)商檢證□;(7)進口車關單□;(8)進口車商檢單□;(9)其他:。
3、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內可自行添加項目。
外觀及漆面
燈光
天線
內飾
反光鏡
/
轉向
輪胎及備胎
收放機
制動
雨刮器
點煙器
手剎
發動機、離合器
鑰匙及遙控器
離合器
空調
千斤頂
排擋
門窗鎖及車窗
隨車工具
儀表盤
電動天窗
警示牌
4、里程表顯示數:公里。
5、其他交接事項:。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視為車輛正式交付。
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交接完畢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2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買賣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型號:
車 型:_________________
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車 款:_________________
一次付清: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賣車人責任:
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____時____分以前的任何交通事故、違章、罰款等經濟糾紛及其他問題由賣車人負責,與購車人無關,賣車人必須保證,車手續齊全有效。
第三條:購車人責任:
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時 分以后的任何交通事故、違章、罰款等經濟糾紛及其他問題由購車人負責,與賣車人無關,自購車之日起,車輛一切機械故障由購車人負責。
第四條:雙方責任:
1、本合同在未過戶前至過戶完畢期間內有效作為法律依據。
2、以上合同條款雙方必須遵守,經雙方無民意后簽字生效,不得反悔。
3、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4、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賣車人(簽字) 購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22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20__年4月27日 至20__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20__年8月。
行駛公里數:25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11萬元;大寫 十一萬元整 。
買方應于20__年9月 1 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后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并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當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后,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后,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并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
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
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賣方(章) 買方(章):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后即生效。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23
甲方:
乙方:
住址:
身份證:
郵編:
電話:
手機:
保證人:
住址:
身份證:
郵編:
電話:
手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擔保法》之規定,甲、乙主保證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的需求,保證將質量合同、手續齊全的車輛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乙方所購車輛品牌、規格、數量、總價如下表:
第三條付款方式
1、首期付款金額:乙方首次支付甲方款項總金額:合計(大寫)____________(不低于總車價的____%)。
2、分期付款金額合計: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
3、規定在180天內付清剩余分期款20萬元,如有違約扣違約金1萬元。
第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保證人一份,三方簽字按印后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保證人:
身份證號:
住址:
_年_月_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24
甲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暫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給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
排氣量:__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
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1.車輛成交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貨價及正式完稅發票)。數量:_________臺。
2.其他費用:_________,由_________方承擔。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3.車輛交付后,如甲方需委托乙方代辦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簽委托書(附件二),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甲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余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甲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況視為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余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分期付款: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訂購的商品車交給甲方,并經甲方辦理交車手續時,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如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上牌手續,則經雙方協商有關合同車價的余額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在乙方辦妥有關委托事項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其他約定:_________。
4.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第四條 質量及相關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乙方提供汽車辦理牌證的隨車資料,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乙方保證售賣給甲方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在□中打“√”選擇):□甲方自提;□乙方送車上門;□其他約定:_________。
3.交車地點: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或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表記錄小于(在選取欄打“√”):
(1)100公里□,
(2)_________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記錄均不包含委托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車輛合格證(國產車)或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進口車)。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備配件及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甲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的,應當場向乙方提出,經乙方確認后負責調換、處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車及隨車物件,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乙方應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車輛,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時接收車輛的,雙方應協商延期。如協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車超過7天的,視為甲方放棄,乙方有權處理有關車輛,不退還定金。
9.從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第六條 關于定金
甲方未按約支付車款,或不能按時提車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按約交付車輛的,應當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內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金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亦有權將此款項在甲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書后十日內退還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約定的車輛,甲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同時退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車價款。
第九條 有關維修、保養
1.生產廠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約維修店向甲方所購買的本合同所述的車輛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后服務,其他售后服務網點可向乙方查詢。
維修站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2.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規定的保養、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
(1)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_________年或者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如果車輛用于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為_________年或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為起算日期,以最后到達者為準。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公布規定執行或參照保養和保修手冊。
3.乙方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用戶手冊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保養。
4.甲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如屬甲方使用不當、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而引起的相關聯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甲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乙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2次以上(含2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的保修手冊。
6.保修期內,如因自身故障致車輛停用時間累計超過_________天,則保修期在狀態恢復正常時重新起計,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頒布的保修手冊。
7.保修期中,甲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并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在_________日內(按廠家規定時限內)未能修復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向生產廠家主張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賠償。
8.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甲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乙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乙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9.甲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布的汽車召回范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布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第十條 甲方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1.甲方是乙方所購車輛的最終用戶,在辦理上牌入戶前不得為任何商業目的轉售所購車輛。不得將所購車輛用于有損乙方及該車輛品牌標志形象的活動。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來掩蓋、替代所購車輛上的商標、徽章等標志。
3.甲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并且已了解甲方入戶所在地對入戶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保證能夠在購車后的規定時間內辦理一切相關的牌證手續,否則因此造成對乙方的任何損失、索賠、糾紛等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對于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條款和違約金約定條款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2.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甲方無法上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時采取各種合理手段減少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的影響,并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非屬該方的過錯或過失致使其遲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天災、火災、洪水、地震、暴亂、爆炸、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運輸工具或其它公用事業的中斷或停頓或在乙方供應商的工廠內發生的罷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乙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6.滯納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佛山市及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佛山市各級消費者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佛山或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確定由雙方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鑒定。如雙方不能共同確定檢測機構的,則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終局鑒定。鑒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鑒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鑒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三條 雙方的聯系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系資料
詳細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日間)_________(夜間)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
2.乙方聯系資料:經雙方協商,確認任一方采用以下任一種方式進行聯系都有效。
詳細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部門:_________
聯系電話:(日間)_________(夜間)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工作手機號碼: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
3.雙方以上的通訊方式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只包括信件、電子郵件、傳真)通知對方,否則如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手機或其他移動通訊工具的短信僅作為普通訊息傳遞之用,建議不作重要事項的通知。
4.由于甲方改變通訊方式,令乙方無法及時通知甲方提車的,乙方有權保留甲方訂購的車輛7天,超過7天乙方可以不為甲方保留車輛,不退還定金。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為準。
第十五條 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商品車輛交接書
甲方(買受人):_________
乙方(出賣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汽車買賣事宜,曾簽訂號買賣合同,現乙方按約把甲方購買的車輛交予甲方,并就有關車輛交接事項作如下確認:
1.乙方交付給甲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為: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發動機號碼:_________;顏色:_________。甲方經過驗收,認為上述車輛符合雙方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規定的交付條件,同意接受。
2.甲方已付清全部的合同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乙方已開具全部發票給甲方。
3.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有提供的請打“√”,沒提供的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報關證明文件□
(4)商檢證□
(5)使用說明書□
(6)保修卡□
(7)簡易操作手冊□
(8)拓印紙□
(9)□其他:_________
4.經雙方確認,在下列完好無損、運轉正常的車輛項目右側打“√”,反之打“”,未完善的請補充說明。
5.補充說明:_________
6.其他交接事項:_________。
7.以上車輛經驗收完成后,買賣雙方應當場簽定本交接書,簽署后則視該車輛已交付完畢。甲方所購車輛的所有權及風險從賣方(乙方)轉移到買方(甲方)。
8.本交接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相同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后生效。
甲方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購車,請憑委托書派經辦人接收車輛)
經辦人所屬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交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所屬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交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
代辦上牌辦證服務委托書
甲方(買受人):_________
乙方(出賣人):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購買了車架號碼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碼為:_________的車輛,雙方已辦理交接手續,現甲方委托乙方代辦該車輛的上牌及領取證照的相關事項:
一、委托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要求代理的打“√”,不需要代理的打“”):
1.代辦銀行按揭□
2.代辦上牌的相關手續□
3.代辦保險□
4.代辦購置稅□
5.代辦車船稅□
6.代辦養路費□
7.代辦年票□
8.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
二、委托報酬:
乙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甲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托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銀行按揭。費用概算如下:
代辦費:_________元。
2.代辦檢測、上牌的費用(已含行駛證等證件費用)概算如下:
代辦費:_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費元(請注明險種: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保險生效時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時_________分起生效。
4.養路費:_________元。
5.車船稅:_________元。
6.購置稅:_________元。
7.注冊費:_________元。
8.其他: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元。
9.代辦其他項目。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
以上費用按支出憑證向甲方結帳。
10.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四、上述費用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甲方預付_________元。
2.乙方墊付。
五、委托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六、特別聲明條款:
1.甲方委托乙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甲方應自行或委托乙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于車輛損失險、全車盜搶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乙方建議甲方爭取在保險合同上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如甲方委托乙方辦理車輛保險,乙方應把保險的有關條款告知甲方。
2.如因車輛管理部門或相關牌證部門或廠家特殊原因導致延遲入戶的,不屬乙方違約,屆時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3.在代辦牌證過程中,車輛仍是甲方的財產,甲方應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護自有財產的安全。由甲方本人以及甲方委托的除乙方職員以外的人員駕駛車輛時所引起的一切交通意外由甲方負責。
4.如甲方委托乙方職員代為駕駛車輛,雙方先明確有關的責任和義務,乙方有義務督促職員遵守交通規則,如因乙方職員違反交通規則造成的交通意外,相關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如非乙方職員違反交通規則造成的交通意外,由甲方承擔責任。
5.乙方僅代辦有關車輛上牌及有關證照的申領手續,按有關部門的規定,甲方應一同前往辦理有關的業務。
6.在代辦服務過程中發生車輛損毀、滅失的,甲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或侵權人索賠,賠付不足部分如屬乙方原因導致車輛損毀、滅失的,則由乙方予以修復或賠償。
七、在代辦上述委托事項時,如有關部門要求車主本人親自到場的,甲方應配合,否則造成委托事項拖延辦理的,不屬乙方違約。
八、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如甲方需乙方代為保管車輛,則乙方應盡力采取必要的手段保管好甲方的車輛,如因乙方保管不當造成車輛損傷的,由乙方負責修復。
九、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撤回委托的,應承擔乙方的損失。
2.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代辦上牌證照的服務中途終止的,應承擔甲方的損失。
3.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委托業務無法進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遇不可抗力一方應盡早通知對方,并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把對方的影響減到最低。
十、乙方完成上述委托事項后,與甲方辦理車輛及有關證照的交接手續。雙方另行簽定車輛交接書。
十一、其他約定:_________
十二、本委托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協商后簽定的補充協議與本委托書具同等效力。雙方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的消委會、工商部門投訴,也可通過佛山或_________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委托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甲方名稱(蓋章):_____ 乙方名稱(蓋章):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三
代辦上牌手續車輛交接書
甲方(買受人):_________
乙方(出賣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汽車買賣事宜,雙方簽定號買賣合同,乙方已把車架號碼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碼為:_________,品牌及規格型號為:_________的車輛售賣給甲方。雙方已按合同的約定辦理了商品車交接確認手續。其后,甲方委托乙方代辦上述車輛的上牌辦證的有關手續,并簽定了有關委托書。乙方已辦妥甲方委托的上述車輛的牌證手續,現把有關車輛及文件交還甲方,雙方確認如下的交接事宜:
一、乙方把如下的甲方的車輛交付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車架號碼:____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__。
二、乙方把如下的文件、憑證及收據移交甲方(請在有提供的項目打“√“,沒提供的項目打““):
三、乙方把如下的隨車附件移交給甲方(有的打“√”,沒有的打“”):
1.車匙套□(已含搖控器□;不含搖控器□)
2.前后車牌號碼牌□
3.隨車工具□(包括:_________)
4.千斤頂□
5.點煙器□
6.警示牌□
7.內飾□(包括: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
四、雙方交接時,甲方檢查車輛的如下項目或性能,請在完好無損、運轉正常的項目打“√”,反之打“”。
補充說明:_________
五、里程表顯示數:_________公里。
六、其他交接事項(有的請直接填寫,沒有的請打“”):
七、雙方就以上物件交接事宜當場驗收無誤,雙方簽定本交接書。簽署后視上述車輛交付完畢。
八、本交接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名稱(蓋章):______ 乙方名稱(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注:
1.合同編號方法:單位簡稱+年份(4位阿拉伯數字)+合同序號(4位阿拉伯數字)。
2.在本合同中需選擇的項目,以打“√”為準。
佛山市汽車買賣合同范本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買賣汽車的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買賣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
排氣量:_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__
出廠日期:_________
已行駛公里數:_________
車輛類型: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
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編號:_________
養路費繳付憑證編號:_________
有效期從_________至_________
最后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車輛,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買賣車輛本身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具備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對其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
2、賣方向買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賣方保證其所出售的車輛不是國家禁止的走私車、拼裝車或明令淘汰的汽車產品,也不是違反交通安全、環保等法規要求的汽車產品。
三、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臺
車輛總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四、履約保證金
1、買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向賣方提交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
2、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為買賣雙方簽署驗收單后的_________天。
3、如買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賣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4、履約保證金扣除賣方應得的補償后的余額在有效期滿后_________天內退還買方。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按照第____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賣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履約保證金可抵作車價款。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余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分期付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買方支付賣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保證金。保證金可以抵作車價款。保證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賣方將車輛交付買方,并經買方辦理交車手續后,支付車價款的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買方委托賣方辦理上牌手續,待相關事項辦妥后,支付剩余_________%的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4)其他約定:_________。
4、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以上合同價款均以現金匯票支票_________方式結算。
六、交付
1、交付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交付地點:買賣車輛的成交經營場所或_________。
3、交付方式:
(1)實行送貨上門的,賣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接收地點),交付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代運的,賣方應按買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并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付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3)實行自行提貨的,賣方應在交付日_____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提貨時間通知買方,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4、賣方在交付車輛的同時,還應向賣方提交下列文件:(以下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1)購車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七、驗收
1、買方應在車輛交接的當場對所購車輛的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賣方提供的賣車相關文件和手續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功能及相關文件等有異議的,應當場提出或_________日內提出書面異議,經賣方確認后負責調換、處理。
2、車輛驗收合格后,雙方辦理車輛交接,并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賣方還應在協助買方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3、從車輛正式交付驗收合格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八、風險負擔
1、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賣方負擔。
2、車輛交付后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3、因賣方的原因致使車輛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賣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
4、車輛由賣方交承運人運輸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方承擔。
5、賣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車輛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九、維護維修
1、買賣車輛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賣方應在生產廠公布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2、賣方售賣給買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_________年或者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
3、在保修期內賣方對產品質量實行三包,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_________次以上(含_________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賣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
4、在保修期內,如買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方自行負責。
5、買方所購汽車存在設計、制造缺陷,并由此缺陷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買方有權向賣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賣方應積極協助。
6、保修期后的產品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
十、違約責任
1、賣方應保證其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若第三人對車輛提出主張,造成買方與第三方發生爭議,賣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2、賣方應如實向買方陳述車輛的狀況,并保證車輛狀況陳述的真實性,若賣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買方未能按時支付車款的,每逾期1日,應支付賣方全部車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4、賣方未能按時交付車輛的,每逾期1日,應支付買方全部車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5、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
6、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買方無法上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買方的實際損失,賣方應當予以賠償。
7、賣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買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賣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8、買方選擇以抵押貸款的方式付款的,如買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視為買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賣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買賣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買賣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十二、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四、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五、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八、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_(蓋章) 賣方: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 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