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所需混凝土買賣合同(精選20篇)
工程所需混凝土買賣合同 篇1
訂貨單位(甲方):_________
供貨單位(乙方):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省、市有關預拌商品砼管理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并同意簽定本商品砼買賣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內容如下:
一、工程概況
建設單位: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結構形式:_________
總層數(shù):_________
總高度:_________
運距:_________
二、合同總數(shù)量及總金額
(預計)總數(shù)量:_________m3
(預計)總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砼明細如下:金額單位(元)
三、對商品砼質量和技術要求標準及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
1.乙方必須按合同的要求供應各種強度等級的混凝土,商品砼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經確認是乙方原因造成商品砼質量問題的,則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2.當商品砼到達現(xiàn)場后,甲方必須按商品砼規(guī)范要求進行合理施工,經確認是甲方原因造成商品砼出現(xiàn)質量問題的,則甲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必須派專人在施工現(xiàn)場對澆注前的商品砼數(shù)量,坍落度等技術指標及乙方人員的服務態(tài)度等進行監(jiān)督檢查,如有異議可拒簽商品砼發(fā)貨單并立即與乙方協(xié)商解決,若無異議則甲方必須據(jù)實簽收。
4.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四、商品砼簽收要求
1.本合同約定,甲方特指派_________對乙方提供的商品砼進行簽收,除此之外任何人無權進行簽收。
2.乙方所提供的商品砼數(shù)量累計達到_________m3時,若乙方提出。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工程所需混凝土買賣合同 篇2
買方(甲方):北京XX公司 賣方(乙方):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xié)商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使用預拌混凝土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 。
2、施工單位:北京XX公司 。
3、工程名稱: 。
4、交貨地點: 。
5、運距: 。
第二條 預拌混凝土的計劃數(shù)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質量和數(shù)量的確認
1、乙方供應甲方的預拌混凝土應執(zhí)行現(xiàn)行有效的《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規(guī)程》(DB1138
5)、《預拌混凝土》(GB1490
2)、《預拌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10
7)等相關標準及本合同的約定。
2、甲方應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預拌混凝土表觀質量、數(shù)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核實,并在隨車預拌混凝土發(fā)貨單上簽字確認。
如對發(fā)貨單載明的數(shù)量有疑義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經雙方核實后應以書面形式確認供貨數(shù)量。數(shù)量不足的,乙方應及時補足。對施工澆筑過程中預拌混凝土的跑模、漲模、尾車申要預拌混凝土數(shù)量不準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如經表觀檢驗有質量異常現(xiàn)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經雙方核實并以書面形式確認;確屬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預拌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xiàn)場的預拌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過大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預拌混凝土發(fā)現(xiàn)有質量異常現(xiàn)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jiān)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屬于甲方施工原因導致出現(xiàn)質量問題的,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____日內辦結價款結算確認手續(xù)。
2、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所使用的預拌混凝土(除本條第3款約定部位外)采用下列第
(2)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xù)。
(
1)依據(jù)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xiàn)場簽字確認的預拌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數(shù)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jù)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不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zhí)行現(xiàn)行有效的《____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預拌混凝土的數(shù)量發(fā)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xù)的,雙方應按第
(1)種方式結算。
3、對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xiàn)場路面、臨時設施和其他非主體結構和二次結構等部位使用的預拌混凝土(或砂漿)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xiàn)場簽字確認的發(fā)貨單載明的數(shù)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xù)。
4、價款支付期限: 。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或甲方單方面停用乙方預拌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用乙方預拌混凝土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所欠價款。
第五條 雙方其他義務
1、甲方義務
(1)應按時辦理預拌混凝土價款結算手續(xù)并支付價款。
(2)應根據(jù)工程進度需要,提前24小時以書面?zhèn)髡婊蚱渌行Х绞较蛞曳教岢鲱A拌混凝土使用申請單,內容應包括所需預拌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shù)量及工程澆筑部位、預拌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并作為每次供應預拌混凝土的依據(jù)。
(
3)應遵守國家和____市的相關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應合理合法安排施工進度,應安排專人負責現(xiàn)場調度指揮,并應提供充分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和通行條件,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xiàn)場的安全,以及安排必要的沖洗設備和場地,確保車輛駛出現(xiàn)場達到環(huán)保要求。
(
4)應負責提供必要的現(xiàn)場作業(yè)用水及照明設施。作業(yè)現(xiàn)場由于預拌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均由甲方協(xié)調解決。
(5)應指派專人(應提前24小時將名單書面通知乙方)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xiàn)場的預拌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核實確認。
(
6)應遵守國家、____市的有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要求進行預拌混凝土施工和養(yǎng)護,不得自行添加水、混凝土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引發(fā)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2、乙方義務
(1)供貨前應到施工現(xiàn)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混凝土澆筑安全交底。
(2)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預拌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預拌混凝土。
(3)以發(fā)貨單載明的預拌混凝土作為結算依據(jù)的,應接受甲方隨機抽檢所載明預拌混凝土數(shù)量、質量的真實性。
(4)應遵守國家和____市的有關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規(guī)。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xiàn)場后,應服從甲方指定人員合理的統(tǒng)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yōu)質服務。
(5)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預拌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經協(xié)商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可暫停供應預拌混凝土,直至解除合同;同時乙方可暫留相關預拌混凝土技術資料。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 現(xiàn)行有關規(guī)定 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保質、保量、及時供應預拌混凝土的,應按現(xiàn)行有關規(guī)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詳見本款第
(4)條;情節(jié)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經國家授權的質量檢驗部門確認,因乙方供應的混凝土質量問題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按本合同
第四條第2款第
(1)項結算價款的,如甲方隨機抽查經雙方確認出現(xiàn)供貨數(shù)量不足時,按 按
第四條第2款第
(2)項本合同規(guī)定 處理。
(4)其他:
①由于乙方供應的混凝土發(fā)生質量問題,乙方應按合同金額的1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②為了保證混凝土澆注的連續(xù)性,如因乙方原因不連續(xù)供應混凝土時,在甲方書面通知后( 4 )仍不能保證連續(xù)供應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另行安排其它單位進行供應,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各項損失;
③乙方人員和車輛在施工現(xiàn)場內移動,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
④所供商品混凝土必須是乙方本站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其它攪拌站的商品混凝土,否則,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或向
申請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
(1)向 ____市____區(qū)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
2、本工程合同總價為: (人民幣大寫: 元),實際結算總價按本合同有關規(guī)定辦理,但必須經甲方項目經理及經營副經理共同簽字確認。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必須達到本工程的技術質量要求,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設計強度的115%。
4、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混凝土,如乙方在澆注中途以任何原因停止向甲方供應混凝土,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并在合同價格的基礎上每方減15元作為雙方最終結算價格。
5、雙方約定工程底板扣除鋼筋含量(約定扣除底板鋼筋所占方量為
3),其它工程部位不扣除鋼筋含量進行結算。
6、冬施費及泵送費按雙方共同確認的量計算。
7、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權益不得轉讓給
第三人。
8、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值的正式發(fā)票。因乙方原因無法提供正式發(fā)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按本合同后附樣式辦理簽約事宜,所簽補充約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在簽訂合同時甲乙雙方應提供法人單位授權證明及相應的資質材料,甲乙雙方合同簽約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應提供授權委托書等相關資料。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陸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貳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住所:____市____區(qū)北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現(xiàn)場聯(lián)系人: 現(xiàn)場聯(lián)系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工程所需混凝土買賣合同 篇3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和買受人施工工期,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GB/T14902-______________《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guī)定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買受人工程中的預拌商品混凝土由出賣人供應。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結構類型: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混凝土約需總量_______立方米,最終結算量以買受人授權代表簽發(fā)的的發(fā)貨單結算聯(lián)方量為準。
第三條:數(shù)量、單價、金額及計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計量方法:買受人在出賣人隨車發(fā)貨單上簽字,發(fā)貨單上標明的混凝土方量作為結算價款依據(jù)。買受人可隨時派人到出賣人廠內抽檢數(shù)量,標準誤差范圍在±2%以內。
2.合同價格及要求見下表:
說明:單價中只含減水劑費用,如設計要求有其他外加劑,費用另計。
第四條:結算方式
1.出賣人以供給買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為一個結算價款的時間,或以單批次供應完為一個結算時間。當一個批次的供貨量小于 m3時,以每月的25日為一個價款的結算時間。
2.雙方以簽字后的發(fā)貨單作為結算依據(jù)。
3.買受人在收到結算單二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確認,逾期視為認可出賣人結算單上的價款和數(shù)量,買受人在十日內付款與出賣人。
第五條:付款方式
1.買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應前向出賣人預付價款的%作為定金。
2.按雙方約定的結算方量付款。
3.按照雙方約定不能及時付款,逾期一天,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3‰的滯納金。
4.因原材料價格上漲或下浮,商品混凝土價格隨之浮動,根據(jù)出賣人的價格調整通知單并經雙方簽字確認認可后作為價格調整依據(jù)和結算依據(jù)。
5.不論采用以上任何一種付款方法,買受人應將混凝土貨款匯(轉)入出賣人指定賬戶,否則出現(xiàn)問題由買受人承擔。
第六條:質量與檢驗
1.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檢驗的項目按國標及相關規(guī)范要求執(zhí)行。
2.由出賣人負責按國家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guī)定對所供混凝土進行出廠檢驗。
3.出賣人供應的預拌混凝土質量及各相關指標應符合國家規(guī)范要求及本合同相關規(guī)定。
4.交貨檢驗,在監(jiān)理見證下,雙方共同到場,由買受人指定持有上崗證的技術人員負責現(xiàn)場坍落度測試、試塊留臵等相關工作,并認真填寫交接貨檢驗記錄,并有三方簽字。由買受人負責送有資質的工程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并承擔相關費用,檢測結果作為混凝土強度等級評定的依據(jù)。
5.買受人對澆筑部位的混凝土發(fā)現(xiàn)有質量異常時,應自發(fā)現(xiàn)十二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若雙方存有爭議,應由買受人組織工程監(jiān)理、政府質量監(jiān)管部門共同確認質量異常原因。
第七條:買受人責任
1.在工程施工前辦理施工許可證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記表,嚴格按照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GB50204-20xx《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澆筑施工和養(yǎng)護。
2.混凝土運到現(xiàn)場后,買受人應按照GB/T50081-20xx《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標準》要求將原始混凝土見證取樣制作試塊并按標準進行養(yǎng)護,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規(guī)定送相關機構進行檢驗。買受人未經出賣人技術負責人書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內摻入外加劑、摻合料或水,由此引發(fā)的質量問題由買受人承擔全部責任。
3.出賣人將商品混凝土供至買受人現(xiàn)場后20分鐘內,買受人查驗出賣人的有關資料后應按GB/T50082-20xx《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實驗方法標準》對混凝土的坍落度等進行檢驗,檢測合格后及時組織澆筑。若因買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達現(xiàn)場后60分鐘內未能澆筑完畢,每超過半小時加收車輛等待費50元;若繼續(xù)延時超過壹個小時,買受人除支付車輛等待費外,因澆筑不及時或養(yǎng)護不當?shù)葘е禄炷恋馁|量發(fā)生變化,買受人負全部責任。
4.買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強度等級、澆筑部位等相關事宜應在混凝土澆筑前48小時電話通知或把混凝土計劃單交至出賣人代表,澆筑時間準確至小時。如臨時停工或變更計劃單內容,買受人應在計劃供應的3小時前通知出賣人,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負責。單批混凝土在供應結束時,如出現(xiàn)實際使用量小于電話通知或計劃單單上的方量時,均按通知方量作為結算方量。
5.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混凝土款項時,每日按應支付款項的3‰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有權拒絕履行相應義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損失由買受人負責。
6.買受人應為出賣人混凝土運輸、輸送等設備提供必要條件和國家規(guī)范要求的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做到施工現(xiàn)場道路平整、暢通,機械設備操作現(xiàn)場無安全隱患,有電力、照明、水源等設施,并保證不受第三方因素的干擾,否則由此造成車輛堵塞、損壞、人身傷害等問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責。
7.如需占用人行橫道、便道及夜間施工時,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手續(xù),否則買受人有權拒絕施工,由此產生車輛損失及混凝土質量責任均由買受人負責并賠償買受人相應費用。
8.買受人應派專人對混凝土施工車輛進出調度指揮。
9.買受人應保證施工時間準確,工地卸料及時(在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1.5小時內卸完),若因超時混凝土發(fā)生質量問題,買受人自負。
第八條:出賣人責任
1.出賣人應嚴格按照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標準及配合比要求組織生產,逐車計量和檢驗,以保證混凝土的數(shù)量和質量。
2.出賣人接到買受人混凝土供應電話通知或混凝土計劃單后,應立即做好生產準備,安排調度或車隊長到工地查看現(xiàn)場情況,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核準供應時間及相關配合事宜。
3.如因出賣人設備、水、電等原因,不能按買受人計劃要求時間供應混凝土,出賣人應在供應時間3小時前通知買受人,如未通知并且不能按時供應,由此造成的隨時由出賣人承擔。
4.混凝土供應前,出賣人派調度或車隊長到現(xiàn)場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據(jù)工地實際情況商定供應中應注意的配合問題。
5.根據(jù)買受人施工計劃的要求,按時晝夜供應,保證施工進度和工程的連續(xù)澆筑需要,因供應不及時導致連續(xù)澆筑中斷,造成混凝土質量事故,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如需夜間施工,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許可手續(xù),否則由此造成供應不及時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6.出賣人負責向買受人提供有關預拌混凝土的資質、合格證、開盤鑒定等資料 。
第九條:違約責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單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因所提供的技術要求及混凝土質量指標等造成供應質量問題,調查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2.因買受人施工條件不具備,進出施工現(xiàn)場道路不通暢,工地卸料不及時或因突發(fā)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無法使用、車輛損壞等損失,由買受人按照損失額的二倍予以賠償。
3.未按合同規(guī)定付款,出賣人向買受人提出停止供應書面通知,買受人接通知后兩天內仍未付款,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停止供應,買受人應承擔出賣人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由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解決爭議時,商品混凝土生產、使用過程的質量判定,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商品混凝土質量檢測由有關法定檢測單位實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協(xié)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1) 由出賣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
(2) 依法向出賣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宜
1.買受人授權______________作為代表,在出賣人混凝土發(fā)貨單上簽字。出賣人授權 同志作為代表全權處理有關事宜。
2.單批泵送方量小于______________立方米,泵送費用按臺班費2200元/次計取。在單批供應混凝土過程中,攪拌運輸車超過兩次的小方量(小于6 m3)運送,按車滿載輛每方40元收取車載費(即小于_______立方米按240.00元加收運費)。 。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出賣人: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
工程所需混凝土買賣合同 篇4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 。
2、施工單位: 。
3、工程名稱: 。
4、工程地點: 。
5、運距: 。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shù)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數(shù)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jù)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數(shù)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如與發(fā)貨單載明的數(shù)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shù)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jù)。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xiàn)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fā)現(xiàn)有質量異常現(xiàn)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jiān)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yǎng)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xù)。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于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xù)。
(1)依據(jù)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xiàn)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數(shù)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jù)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zhí)行20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shù)量發(fā)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xù)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xiàn)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xiàn)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數(shù)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jù)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zhèn)髡婊蚱渌行Х绞较蛞曳教峁┧杌炷恋臉颂枴?shù)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xiàn)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xiàn)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xiàn)場達到環(huán)保要求。
(3)應負責提供現(xiàn)場作業(yè)用水及照明環(huán)境,作業(yè)現(xiàn)場由于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xié)調解決。
(4)應指派專人(提前24小時將名單書面通知乙方)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簽認。
(5)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guī)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xiàn)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應承擔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
(1)供貨前應到施工現(xiàn)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技術交底。
(2)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xiàn)場后,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tǒng)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yōu)質服務。
(3)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shù)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
(5)澆筑混凝土前后,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 。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或向 申請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2、 。
第九條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現(xiàn)場聯(lián)系人: 現(xiàn)場聯(lián)系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工程所需混凝土買賣合同 篇5
一、供貨內容:重慶解放碑威__酒店棟寫字樓屋面保溫層呆料施工。
二、地點:____區(qū)解放碑上小較場。
三、泡沫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shù)量、單價清單詳見下表:泡沫混凝土供應訂貨清單說明:
1、表中泡沫混凝土數(shù)量為暫定數(shù),結算以實際用量為準結算。
2、訂購清單中所列單價包括原材料采購、泡沫混凝土攪拌、運輸?shù)绞┕がF(xiàn)場并泵送至施工面攤鋪、振搗、平整的價格,且在合同期內不作調整。
3、本工程所需的〃32.5水泥由甲方代為采購,采購價格雙方簽字確認,結算時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四、本工程泡沫混凝土計量及結算付款方法:
1、本工程泡沫混凝土計量按雙方現(xiàn)場實際收方計量
2、施工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后3天內辦完結算,結算書簽字后,5天內支付決算工程的全款。以上款項支付均以轉賬結算,乙方按實際計量金額開具普通發(fā)票。
五、質量和驗收標準:按照《____市居住建筑節(jié)能設計標準》505024-、《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50207等相關文件進行驗收。驗收方法為現(xiàn)場驗收,乙方對產品質量負責,甲方對數(shù)量和外觀質量提出異議期限為交貨時。
六、雙方責任:
1、未經乙方技術負責人同意,甲方不得摻入外加劑、摻合物、注水,因違反操作而引發(fā)的泡沫混凝土質量事故,由甲方負責。
2、甲方負責輸送泡沫混凝土所需的電力、照明、水源,負責施工現(xiàn)場保衛(wèi)和安全,施工現(xiàn)場應做到道路平整、暢通,堅實,警示標志明顯。
3、甲方應填寫“泡沫混凝土供應計劃表”并至少提前24小時書面通知乙方,因各種原因需要更改供應計劃,甲方應提前3小時書面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時所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4、在乙方未違約的條件下,甲方嚴禁使用其他廠家的.同類產品,如特殊情況,甲方要采用其他廠家同類產品必須雙方協(xié)商同意,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5、甲方如發(fā)現(xiàn)乙方產品質量與本合同第五款不符,甲方不予收貨,由乙方另行換貨或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且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賠付給甲方。
6、乙方應提前安排組織好生產,并按甲方的計劃時間、交貨地點、規(guī)格數(shù)量及時供貨,否則因供貨不及時造成的工程延誤等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7、乙方應提供蓋有本公司財務專用章或發(fā)票專用章的正規(guī)發(fā)票,否則視為違約。
8、乙方必須持有____市建委審查頒發(fā)的資質等級證書,并嚴格按照資質等級證書核定的營業(yè)范圍供應泡沫混凝土。
9、乙方在泡沫混凝土的生產過程中應嚴格執(zhí)行現(xiàn)行國家有關技術規(guī)范標準,以及____市現(xiàn)行有關技術規(guī)范標準,并將產品質量符合有關規(guī)范標準的書面證明資料、產品檢驗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書等相關資料交給甲方。
10、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供應泡沫混凝土,則視為乙方違約,若多次出現(xiàn)上述情況,則甲方有權視情況更換供貨廠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由此而發(fā)生的相關經濟損失。
七、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違約與索賠: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各項義務,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以及發(fā)生的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甲方系因資金困難導致無法及時付款,乙方應給以理解,并延期付款,具體延期時間經雙方協(xié)商確定。
2、供需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如任何乙方違約,按《民法典》執(zhí)行。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上校。泡沫混凝土供應完畢,甲方按結算總價支付完畢,乙方將相關資料全部交給甲方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十、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貳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日期:
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____日期:
工程所需混凝土買賣合同 篇6
賣 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 方:(以下簡稱甲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預拌混凝土》 (GB/T14902-20xx)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購商品混凝土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乙方委托甲方供應商品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shù)
甲方所供應的混凝土,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砼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T50107-20xx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四、 供貨量驗收方式:
1、 預拌混凝土的供貨量,乙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簽收甲方的混凝土隨車發(fā)貨單,該 發(fā)貨單作為實際供應混凝土數(shù)量的結算依據(jù)。
2、 乙方可對甲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 數(shù)量合理誤差在2%以內,抽驗費用 由乙方承擔。大于合理誤差,則按本車抽驗數(shù)量為基數(shù)計算本次供砼總量,且抽驗 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 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甲方根據(jù)乙方簽收后的發(fā)貨單編制結算單,并提供給乙方,由乙方核對 后在結算單上蓋章或簽字確認數(shù)量 。
2、付款方式:現(xiàn)金或轉賬支付。
六、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提前二~三天,以提交供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shù) 量、坍落度、澆筑部位,澆筑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甲方。乙方如遇 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筑時間臨時變動的,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2、乙方應在施工現(xiàn)場為混凝土車輛的運輸提供必備的條件,確保施工道路安全暢通, 提供必要的用水、照明和停車場地等設施,并安排專人在現(xiàn)場負責調度指揮,確保施工現(xiàn)場運輸車輛、施工機械和人員的安全。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后,乙方應在40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xù),由于超時卸料造成的質量缺陷其相應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混凝土澆筑臨近結束時,乙方應估算最后車次實際用量并提前一小時告知甲方調度進行數(shù)量調控。
4、乙方在工地現(xiàn)場砼試塊制作和養(yǎng)護必須規(guī)范符合GB/T14902-20xx要求。
5、若甲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拒收。乙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如由此產生的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 乙方在澆筑混凝土前,模板支撐必須符合安全施工規(guī)范要求,如因模板支撐等原因發(fā)生事故,一起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工程全部完成竣工驗收合格,并通過審計部門對工程決算審計完畢,拿到工程款后必須將所有混凝土款付清。
8、乙方施工操作必須按泵送混凝土施工規(guī)范進行。對于泵送混凝土的混凝土樓板、梁, 需在振搗和收面后,采用甲方提供的塑料膜及時覆蓋保濕,防止混凝土發(fā)生塑性收縮裂縫。
七、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建立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規(guī)范生產,根據(jù)合同和乙方通知 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
2、甲方負責按國家規(guī)范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 比并采用同一品種規(guī)格的原材料。甲方在每次混凝土供貨必須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保證書等有關資料。
3、甲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xiàn)場后,必須服從乙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yōu)質服務。
4、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驗,出現(xiàn)爭議時,甲方應及時委派 相關人員進行協(xié)商處理。
5、根據(jù)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甲方自愿為乙方首先墊付商品混凝土款150萬元整。
八、 違約責任及質量保證事項:
1、 由于施工在施工技術、養(yǎng)護等因素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責任。由于甲方混凝土質量不合格,經質量部門鑒定確認后,由甲方承擔責任。
2、 在正常施工過程中,甲方不得另找違反合同規(guī)定的理由拒絕向乙方供應混凝土,乙方有權拒付已購混凝土款,并有權選擇另外廠方供貨,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九、 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xié)商,協(xié)商無效時,向當?shù)厝嗣穹ㄔ浩鹪V。
十、 其他事項:
1、 本合同所簽訂的單價為一口價,不再隨市場價格波動而調整。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
3、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積極協(xié)商訂立書面補充合同。
4、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
甲方:乙方:日期:
工程所需混凝土買賣合同 篇7
買受人: 合同編號:
出賣人:簽定地點:
為保證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和買受人施工工期,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GB/T14902-20_《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guī)定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買受人工程中的預拌商品混凝土由出賣人供應。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結構類型:
3.工程地點:
第二條:商品混凝土約需總量 m3,最終結算量以買受人授權代表簽發(fā)的的發(fā)貨單結算聯(lián)方量為準。
第三條:數(shù)量、單價、金額及計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計量方法:買受人在出賣人隨車發(fā)貨單上簽字,發(fā)貨單上標明的混凝土方量作為結算價款依據(jù)。買受人可隨時派人到出賣人廠內抽檢數(shù)量,標準誤差范圍在±2%以內。
2.合同價格及要求見下表:
說明:單價中只含減水劑費用,如設計要求有其他外加劑,費用另計。
第四條:結算方式
1.出賣人以供給買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為一個結算價款的時間,或以單批次供應完為一個結算時間。當一個批次的供貨量小于m3時,以每月的25日為一個價款的結算時間。
2.雙方以簽字后的發(fā)貨單作為結算依據(jù)。
3.買受人在收到結算單二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確認,逾期視為認可出賣人結算單上的價款和數(shù)量,買受人在十日內付款與出賣人。
第五條:付款方式
1.買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應前向出賣人預付價款的%作為定金。
2.按雙方約定的結算方量付款。
3.按照雙方約定不能及時付款,逾期一天,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3‰的滯納金。
4.因原材料價格上漲或下浮,商品混凝土價格隨之浮動,根據(jù)出賣人的價格調整通知單并經雙方簽字確認認可后作為價格調整依據(jù)和結算依據(jù)。
5.不論采用以上任何一種付款方法,買受人應將混凝土貨款匯(轉)入出賣人指定賬戶,否則出現(xiàn)問題由買受人承擔。
第六條:質量與檢驗
1.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檢驗的項目按國標及相關規(guī)范要求執(zhí)行。
2.由出賣人負責按國家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guī)定對所供混凝土進行出廠檢驗。
3.出賣人供應的預拌混凝土質量及各相關指標應符合國家規(guī)范要求及本合同相關規(guī)定。
4.交貨檢驗,在監(jiān)理見證下,雙方共同到場,由買受人指定持有上崗證的技術人員負責現(xiàn)場坍落度測試、試塊留臵等相關工作,并認真填寫交接貨檢驗記錄,并有三方簽字。由買受人負責送有資質的工程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并承擔相關費用,檢測結果作為混凝土強度等級評定的依據(jù)。
5.買受人對澆筑部位的混凝土發(fā)現(xiàn)有質量異常時,應自發(fā)現(xiàn)十二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若雙方存有爭議,應由買受人組織工程監(jiān)理、政府質量監(jiān)管部門共同確認質量異常原因。
第七條:買受人責任
1.在工程施工前辦理施工許可證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記表,嚴格按照GB/T14902-20_《預拌混凝土》及GB50204-20_《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澆筑施工和養(yǎng)護。
2.混凝土運到現(xiàn)場后,買受人應按照GB/T50081-20_《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標準》要求將原始混凝土見證取樣制作試塊并按標準進行養(yǎng)護,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規(guī)定送相關機構進行檢驗。買受人未經出賣人技術負責人書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內摻入外加劑、摻合料或水,由此引發(fā)的質量問題由買受人承擔全部責任。
3.出賣人將商品混凝土供至買受人現(xiàn)場后20分鐘內,買受人查驗出賣人的有關資料后應按GB/T50082-20_《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實驗方法標準》對混凝土的坍落度等進行檢驗,檢測合格后及時組織澆筑。若因買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達現(xiàn)場后60分鐘內未能澆筑完畢,每超過半小時加收車輛等待費50元;若繼續(xù)延時超過壹個小時,買受人除支付車輛等待費外,因澆筑不及時或養(yǎng)護不當?shù)葘е禄炷恋馁|量發(fā)生變化,買受人負全部責任。
4.買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強度等級、澆筑部位等相關事宜應在混凝土澆筑前48小時電話通知或把混凝土計劃單交至出賣人代表,澆筑時間準確至小時。如臨時停工或變更計劃單內容,買受人應在計劃供應的3小時前通知出賣人,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負責。單批混凝土在供應結束時,如出現(xiàn)實際使用量小于電話通知或計劃單單上的方量時,均按通知方量作為結算方量。
5.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混凝土款項時,每日按應支付款項的3‰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有權拒絕履行相應義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損失由買受人負責。
6.買受人應為出賣人混凝土運輸、輸送等設備提供必要條件和國家規(guī)范要求的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做到施工現(xiàn)場道路平整、暢通,機械設備操作現(xiàn)場無安全隱患,有電力、照明、水源等設施,并保證不受第三方因素的干擾,否則由此造成車輛堵塞、損壞、人身傷害等問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責。
7.如需占用人行橫道、便道及夜間施工時,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手續(xù),否則買受人有權拒絕施工,由此產生車輛損失及混凝土質量責任均由買受人負責并賠償買受人相應費用。
8.買受人應派專人對混凝土施工車輛進出調度指揮。
9.買受人應保證施工時間準確,工地卸料及時(在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1.5小時內卸完),若因超時混凝土發(fā)生質量問題,買受人自負。
第八條:出賣人責任
1.出賣人應嚴格按照GB/T14902-20_《預拌混凝土》標準及配合比要求組織生產,逐車計量和檢驗,以保證混凝土的數(shù)量和質量。
2.出賣人接到買受人混凝土供應電話通知或混凝土計劃單后,應立即做好生產準備,安排調度或車隊長到工地查看現(xiàn)場情況,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核準供應時間及相關配合事宜。
3.如因出賣人設備、水、電等原因,不能按買受人計劃要求時間供應混凝土,出賣人應在供應時間3小時前通知買受人,如未通知并且不能按時供應,由此造成的隨時由出賣人承擔。
4.混凝土供應前,出賣人派調度或車隊長到現(xiàn)場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據(jù)工地實際情況商定供應中應注意的配合問題。
5.根據(jù)買受人施工計劃的要求,按時晝夜供應,保證施工進度和工程的連續(xù)澆筑需要,因供應不及時導致連續(xù)澆筑中斷,造成混凝土質量事故,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如需夜間施工,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許可手續(xù),否則由此造成供應不及時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6.出賣人負責向買受人提供有關預拌混凝土的資質、合格證、開盤鑒定等資料 。
第九條:違約責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單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因所提供的技術要求及混凝土質量指標等造成供應質量問題,調查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2.因買受人施工條件不具備,進出施工現(xiàn)場道路不通暢,工地卸料不及時或因突發(fā)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無法使用、車輛損壞等損失,由買受人按照損失額的二倍予以賠償。
3.未按合同規(guī)定付款,出賣人向買受人提出停止供應書面通知,買受人接通知后兩天內仍未付款,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停止供應,買受人應承擔出賣人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由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解決爭議時,商品混凝土生產、使用過程的質量判定,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商品混凝土質量檢測由有關法定檢測單位實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協(xié)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1) 由出賣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
(2) 依法向出賣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宜
1.買受人授權 同志作為代表,在出賣人混凝土發(fā)貨單上簽字。出賣人授權 同志作為代表全權處理有關事宜。
2.單批泵送方量小于100 m3,泵送費用按臺班費2200元/次計取。在單批供應混凝土過程中,攪拌運輸車超過兩次的小方量(小于6m3)運送,按車滿載輛每方40元收取車載費(即小于6 m3按240.00元加收運費)。 。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所需混凝土買賣合同 篇8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額:_______________元
工程地點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qū)
承攬范圍:瀝青路面施工分包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分包
單位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交底內容:
一、工期開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甲方書面開工通知書為準);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業(yè)主調整后的工期為準)。
二、承包內容村美支路和高新區(qū)支路混凝土面層及防撞墻施工的全部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四座橫穿公共管溝的全部施工工作內容;____________下穿箱涵兩端進出口處八字墻的全部施工工作內容。
三、材料設備供應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混凝土、鋼筋由甲方提供,其他包括周轉性材料和輔助性材料在內的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購并承擔費用,工器具、機具全部由乙方自帶。
四、履約保證金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七日內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__萬元
五、工程款支付比例過程進度款支付____________%,結算時支付至____________%,剩余____________%作為質量保證金在質保期(一年)滿后無息退還。單價中不含稅金。
接受交底人:_______________
交底人:_______________
交底日期:_______________
注:本表由交底人填寫。
工程所需混凝土買賣合同 篇9
買方(甲方):北京公司
賣方(乙方):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xié)商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使用預拌混凝土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
2、施工單位:
3、工程名稱:
4、交貨地點:
5、運距:
第二條預拌混凝土的計劃數(shù)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供貨質量和數(shù)量的確認
1、乙方供應甲方的預拌混凝土應執(zhí)行現(xiàn)行有效的《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規(guī)程》(11385)、《預拌混凝土》(14902)、《預拌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107)等相關標準及本合同的約定。
2、甲方應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預拌混凝土表觀質量、數(shù)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核實,并在隨車預拌混凝土發(fā)貨單上簽字確認。
如對發(fā)貨單載明的數(shù)量有疑義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經雙方核實后應以書面形式確認供貨數(shù)量。
數(shù)量不足的,乙方應及時補足。
對施工澆筑過程中預拌混凝土的跑模、漲模、尾車申要預拌混凝土數(shù)量不準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如經表觀檢驗有質量異常現(xiàn)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經雙方核實并以書面形式確認;確屬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預拌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
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xiàn)場的預拌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過大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預拌混凝土發(fā)現(xiàn)有質量異常現(xiàn)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jiān)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
屬于甲方施工原因導致出現(xiàn)質量問題的,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____日內辦結價款結算確認手續(xù)。
2、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所使用的預拌混凝土(除本條第3款約定部位外)采用下列第(2)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xù)。
(1)依據(jù)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xiàn)場簽字確認的預拌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數(shù)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jù)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不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zhí)行現(xiàn)行有效的《____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
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預拌混凝土的數(shù)量發(fā)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xù)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xiàn)場路面、臨時設施和其他非主體結構和二次結構等部位使用的預拌混凝土(或砂漿)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xiàn)場簽字確認的發(fā)貨單載明的數(shù)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xù)。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或甲方單方面停用乙方預拌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用乙方預拌混凝土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所欠價款。
第五條雙方其他義務
1、甲方義務
(1)應按時辦理預拌混凝土價款結算手續(xù)并支付價款。
(2)應根據(jù)工程進度需要,提前24小時以書面?zhèn)髡婊蚱渌行Х绞较蛞曳教岢鲱A拌混凝土使用申請單,內容應包括所需預拌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shù)量及工程澆筑部位、預拌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并作為每次供應預拌混凝土的依據(jù)。
(3)應遵守國家和____市的相關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
應合理合法安排施工進度,應安排專人負責現(xiàn)場調度指揮,并應提供充分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和通行條件,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xiàn)場的安全,以及安排必要的沖洗設備和場地,確保車輛駛出現(xiàn)場達到環(huán)保要求。
(4)應負責提供必要的現(xiàn)場作業(yè)用水及照明設施。
作業(yè)現(xiàn)場由于預拌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均由甲方協(xié)調解決。
(5)應指派專人(應提前24小時將名單書面通知乙方)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xiàn)場的預拌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核實確認。
(6)應遵守國家、____市的有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要求進行預拌混凝土施工和養(yǎng)護,不得自行添加水、混凝土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引發(fā)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2、乙方義務
(1)供貨前應到施工現(xiàn)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混凝土澆筑安全交底。
(2)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預拌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預拌混凝土。
(3)以發(fā)貨單載明的預拌混凝土作為結算依據(jù)的,應接受甲方隨機抽檢所載明預拌混凝土數(shù)量、質量的真實性。
(4)應遵守國家和____市的有關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規(guī)。
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xiàn)場后,應服從甲方指定人員合理的統(tǒng)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yōu)質服務。
(5)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預拌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經協(xié)商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可暫停供應預拌混凝土,直至解除合同;同時乙方可暫留相關預拌混凝土技術資料。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現(xiàn)行有關規(guī)定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保質、保量、及時供應預拌混凝土的,應按現(xiàn)行有關規(guī)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詳見本款第(3)條;情節(jié)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經國家授權的質量檢驗部門確認,因乙方供應的混凝土質量問題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其他:
①由于乙方供應的混凝土發(fā)生質量問題,乙方應按合同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②為了保證混凝土澆注的連續(xù)性,如因乙方原因不連續(xù)供應混凝土時,在甲方書面通知后仍不能保證連續(xù)供應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另行安排其它單位進行供應,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各項損失;
③乙方人員和車輛在施工現(xiàn)場內移動,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
④所供商品混凝土必須是乙方本站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其它攪拌站的商品混凝土,否則,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或向申請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
(1)向____市____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
2、本工程合同總價為:____(人民幣大寫:____元),實際結算總價按本合同有關規(guī)定辦理,但必須經甲方項目經理及經營副經理共同簽字確認。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必須達到本工程的技術質量要求,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設計強度的115%。
4、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混凝土,如乙方在澆注中途以任何原因停止向甲方供應混凝土,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并在合同價格的基礎上每方減15元作為雙方最終結算價格。
5、雙方約定工程底板扣除鋼筋含量,其它工程部位不扣除鋼筋含量進行結算。
6、冬施費及泵送費按雙方共同確認的量計算。
7、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權益不得轉讓給第三人。
8、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值的正式發(fā)票。
因乙方原因無法提供正式發(fā)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
補充約定按本合同后附樣式辦理簽約事宜,所簽補充約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在簽訂合同時甲乙雙方應提供法人單位授權證明及相應的資質材料,甲乙雙方合同簽約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應提供授權委托書等相關資料。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住所:
工程所需混凝土買賣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混凝土的計劃數(shù)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第三條供貨數(shù)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jù)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數(shù)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如與發(fā)貨單載明的數(shù)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shù)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jù)。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xiàn)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fā)現(xiàn)有質量異常現(xiàn)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jiān)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yǎng)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xù)。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于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xù)。依據(jù)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xiàn)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數(shù)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依據(jù)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zhí)行20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shù)量發(fā)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xù)的,雙方應按第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xiàn)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xiàn)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數(shù)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雙方義務1.甲方義務根據(jù)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zhèn)髡婊蚱渌行Х绞较蛞曳教峁┧杌炷恋臉颂枴?shù)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應保證現(xiàn)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xiàn)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xiàn)場達到環(huán)保要求。應負責提供現(xiàn)場作業(yè)用水及照明環(huán)境,作業(yè)現(xiàn)場由于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xié)調解決。應指派專人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簽認。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guī)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xiàn)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應承擔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供貨前應到施工現(xiàn)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技術交底。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xiàn)場后,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tǒng)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yōu)質服務。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shù)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澆筑混凝土前后,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賣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現(xiàn)場聯(lián)系人:__________現(xiàn)場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編號:____________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
澆筑部位項目混凝土強度等級計劃數(shù)量澆筑方式供貨時間技術質量要求混凝土坍落度水泥品種外加劑品種結算單價混凝土單價汽車泵泵費地泵泵費外加劑費冬施期冬施費合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簽訂日期:_
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附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所需混凝土買賣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jù)《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混凝土的計劃數(shù)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供貨數(shù)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jù)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數(shù)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如與發(fā)貨單載明的數(shù)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shù)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jù)。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xiàn)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fā)現(xiàn)有質量異常現(xiàn)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jiān)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yǎng)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xù)。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于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xù)。
(1)依據(jù)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xiàn)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數(shù)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jù)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zhí)行_______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shù)量發(fā)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xù)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xiàn)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xiàn)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數(shù)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jù)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zhèn)髡婊蚱渌行Х绞较蛞曳教峁┧杌炷恋臉颂枴?shù)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xiàn)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_____及人員進出現(xiàn)場的安全,以及_____駛出現(xiàn)場達到環(huán)保要求。
(3)應負責提供現(xiàn)場作業(yè)用水及照明環(huán)境,作業(yè)現(xiàn)場由于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xié)調解決。
(4)應指派專人(提前24小時將名單書面通知乙方)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簽認。
(5)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guī)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xiàn)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應承擔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
(1)供貨前應到施工現(xiàn)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技術交底。
(2)乙方_____及人員進入現(xiàn)場后,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tǒng)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yōu)質服務。
(3)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shù)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
(5)澆筑混凝土前后,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附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________賣方(簽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現(xiàn)場聯(lián)系人:__________現(xiàn)場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編號:____________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附件)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
澆筑部位
項目
混凝土強度等級
計劃數(shù)量(立方米)
澆筑方式
供貨時間
技術質量要求
混凝土坍落度
水泥品種
外加劑品種
結算單價(元/m3)
混凝土單價(含運費)
汽車泵泵費
地泵泵費
外加劑費
冬施期冬施費
合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制定
_________年一月
工程所需混凝土買賣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混凝土的計劃數(shù)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供貨數(shù)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jù)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數(shù)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如與發(fā)貨單載明的數(shù)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shù)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jù)。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xiàn)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fā)現(xiàn)有質量異常現(xiàn)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jiān)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yǎng)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xù)。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于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xù)。
依據(jù)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xiàn)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數(shù)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依據(jù)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zhí)行20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shù)量發(fā)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xù)的,雙方應按第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xiàn)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xiàn)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數(shù)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根據(jù)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zhèn)髡婊蚱渌行Х绞较蛞曳教峁┧杌炷恋臉颂枴?shù)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應保證現(xiàn)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xiàn)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xiàn)場達到環(huán)保要求。
應負責提供現(xiàn)場作業(yè)用水及照明環(huán)境,作業(yè)現(xiàn)場由于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xié)調解決。
應指派專人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簽認。
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guī)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xiàn)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應承擔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
供貨前應到施工現(xiàn)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技術交底。
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xiàn)場后,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tǒng)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yōu)質服務。
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
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shù)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
澆筑混凝土前后,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賣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現(xiàn)場聯(lián)系人:__________現(xiàn)場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編號:____________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
澆筑部位
項目
混凝土強度等級
計劃數(shù)量
澆筑方式
供貨時間
技術質量要求
混凝土坍落度
水泥品種
外加劑品種
結算單價
混凝土單價
汽車泵泵費
地泵泵費
外加劑費
冬施期冬施費
合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所需混凝土買賣合同 篇13
原告:_________________樂清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浙江省樂清市北__________鎮(zhèn)__________村,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總經理
被告:_________________杭州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市__________鎮(zhèn)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長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貨款49109.3元并賠償利息損失(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從起訴日算至實際還款日)。
2、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告與被告素有業(yè)務往來,原告向被告出售接插組件、卡扣、端子等產品。20__年4月25日,原被告雙方對賬確認:_________________被告應付原告貨款99109.3元。后被告向原告支付貨款5萬元,但余款49109.3元經原告多次催促被告支付貨款,但是被告均以各種理由推托,拒絕付款。原告無奈,只得訴至法院。
綜上所述,被告拖欠原告貨款49109.3元,已構成違約。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根據(jù)《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提出訴訟,請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樂清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工程所需混凝土買賣合同 篇14
出賣人: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買受人:
合同簽訂地點:
項目信息工程項目名稱:
建設單位:
項目所在地地址:
施工單位:
項目現(xiàn)場負責人:
手機:
項目現(xiàn)場電話:
標的預拌混凝土標記產品編號塌落度(mm)數(shù)量(m3)單價(元/m3)澆筑部位、方式及特殊要求
泵送合同總量(m3)
付款方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結算貨款:
1. 100%預付。
2. 全部貨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 當月所供砼款于當月月底前100%付清。
4. 每月 日之前付清上月所供全部砼款的100%,以此類推,全部余款最遲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5. 每月 日之前付清上月所供全部砼款的 %,余款 %自該批供貨首日起 日內付清,全部貨款最遲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6. 以 m3為一付款單位,供完即付100%貨款,不足 m3最遲自該批供貨首日起30日內付清。全部貨款最遲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天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選擇其它機構,另行約定)
其他
1.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5份:出賣人執(zhí)2份,買受人執(zhí)2份,備案1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2. 合同貨款的計算:合同貨款總額=(簽收數(shù)量×單價)。
3.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4. 其他約定事項:
買受人: (章) 出賣人: (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供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供理人:
辦公室電話: 辦公室電話:
傳真號: 傳真號:
郵編: 郵編:
銀行賬戶: 銀行賬戶:
工程所需混凝土買賣合同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混凝土的計劃數(shù)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供貨數(shù)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jù)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數(shù)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如與發(fā)貨單載明的數(shù)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shù)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jù)。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xiàn)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fā)現(xiàn)有質量異常現(xiàn)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jiān)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yǎng)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xù)。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于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xù)。依據(jù)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xiàn)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數(shù)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依據(jù)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zhí)行20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shù)量發(fā)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xù)的,雙方應按第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xiàn)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xiàn)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數(shù)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根據(jù)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zhèn)髡婊蚱渌行Х绞较蛞曳教峁┧杌炷恋臉颂枴?shù)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應保證現(xiàn)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xiàn)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xiàn)場達到環(huán)保要求。應負責提供現(xiàn)場作業(yè)用水及照明環(huán)境,作業(yè)現(xiàn)場由于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xié)調解決。應指派專人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簽認。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guī)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xiàn)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應承擔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供貨前應到施工現(xiàn)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技術交底。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xiàn)場后,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tǒng)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yōu)質服務。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shù)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澆筑混凝土前后,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買方:________賣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現(xiàn)場聯(lián)系人:__________現(xiàn)場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工程所需混凝土買賣合同 篇1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shù)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數(shù)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jù)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數(shù)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如與發(fā)貨單載明的數(shù)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shù)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jù)。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xiàn)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fā)現(xiàn)有質量異常現(xiàn)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jiān)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yǎng)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xù)。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于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xù)。
(1)依據(jù)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xiàn)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數(shù)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jù)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zhí)行20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shù)量發(fā)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xù)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xiàn)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xiàn)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數(shù)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jù)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zhèn)髡婊蚱渌行Х绞较蛞曳教峁┧杌炷恋臉颂枴?shù)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xiàn)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xiàn)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xiàn)場達到環(huán)保要求。
(3)應負責提供現(xiàn)場作業(yè)用水及照明環(huán)境,作業(yè)現(xiàn)場由于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xié)調解決。
(4)應指派專人(提前24小時將名單書面通知乙方)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簽認。
(5)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guī)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xiàn)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應承擔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
(1)供貨前應到施工現(xiàn)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技術交底。
(2)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xiàn)場后,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tǒng)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yōu)質服務。
(3)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shù)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
(5)澆筑混凝土前后,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附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現(xiàn)場聯(lián)系人:__________ 現(xiàn)場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工程所需混凝土買賣合同 篇17
賣 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 方:(以下簡稱甲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預拌混凝土》 (GB/T14902-20xx)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購商品混凝土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乙方委托甲方供應商品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shù)
甲方所供應的混凝土,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砼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T50107-20xx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四、 供貨量驗收方式:
1、 預拌混凝土的供貨量,乙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簽收甲方的混凝土隨車發(fā)貨單,該 發(fā)貨單作為實際供應混凝土數(shù)量的結算依據(jù)。
2、 乙方可對甲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 數(shù)量合理誤差在2%以內,抽驗費用 由乙方承擔。大于合理誤差,則按本車抽驗數(shù)量為基數(shù)計算本次供砼總量,且抽驗 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 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甲方根據(jù)乙方簽收后的發(fā)貨單編制結算單,并提供給乙方,由乙方核對 后在結算單上蓋章或簽字確認數(shù)量 。
2、付款方式:現(xiàn)金或轉賬支付。
六、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提前二~三天,以提交供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shù) 量、坍落度、澆筑部位,澆筑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甲方。乙方如遇 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筑時間臨時變動的,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2、乙方應在施工現(xiàn)場為混凝土車輛的運輸提供必備的條件,確保施工道路安全暢通, 提供必要的用水、照明和停車場地等設施,并安排專人在現(xiàn)場負責調度指揮,確保施工現(xiàn)場運輸車輛、施工機械和人員的安全。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后,乙方應在40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xù),由于超時卸料造成的質量缺陷其相應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混凝土澆筑臨近結束時,乙方應估算最后車次實際用量并提前一小時告知甲方調度進行數(shù)量調控。
4、乙方在工地現(xiàn)場砼試塊制作和養(yǎng)護必須規(guī)范符合GB/T14902-20xx要求。
5、若甲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拒收。乙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如由此產生的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 乙方在澆筑混凝土前,模板支撐必須符合安全施工規(guī)范要求,如因模板支撐等原因發(fā)生事故,一起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工程全部完成竣工驗收合格,并通過審計部門對工程決算審計完畢,拿到工程款后必須將所有混凝土款付清。
8、乙方施工操作必須按泵送混凝土施工規(guī)范進行。對于泵送混凝土的混凝土樓板、梁, 需在振搗和收面后,采用甲方提供的塑料膜及時覆蓋保濕,防止混凝土發(fā)生塑性收縮裂縫。
七、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建立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規(guī)范生產,根據(jù)合同和乙方通知 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
2、甲方負責按國家規(guī)范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 比并采用同一品種規(guī)格的原材料。甲方在每次混凝土供貨必須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保證書等有關資料。
3、甲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xiàn)場后,必須服從乙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yōu)質服務。
4、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驗,出現(xiàn)爭議時,甲方應及時委派 相關人員進行協(xié)商處理。
5、根據(jù)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甲方自愿為乙方首先墊付商品混凝土款150萬元整。
八、 違約責任及質量保證事項:
1、 由于施工在施工技術、養(yǎng)護等因素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責任。由于甲方混凝土質量不合格,經質量部門鑒定確認后,由甲方承擔責任。
2、 在正常施工過程中,甲方不得另找違反合同規(guī)定的理由拒絕向乙方供應混凝土,乙方有權拒付已購混凝土款,并有權選擇另外廠方供貨,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九、 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xié)商,協(xié)商無效時,向當?shù)厝嗣穹ㄔ浩鹪V。
十、 其他事項:
1、 本合同所簽訂的單價為一口價,不再隨市場價格波動而調整。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
3、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積極協(xié)商訂立書面補充合同。
4、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工程所需混凝土買賣合同 篇18
需方:浙江華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工程名稱:蕭儲(20xx)36號地塊華成河庒第二標段
供方:杭州金鼎實業(yè)有限公司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預拌混凝土品種、規(guī)格、數(shù)量及價格
說明:
1、 上表內數(shù)量系總價估算,結算數(shù)量以現(xiàn)場簽證送貨單數(shù)量為準。單價未包括其他添加劑及特殊技術要求等費用。
2、 泵送潤滑用砂每立方米單位按同等級混凝土價計算
3、 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6cm±1為標準,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12cm± 3為標準,每增加2cm,價格增加5元/m
4、 對價格約定不明的,應及時補簽協(xié)議,否則安杭州市預拌混凝土信息價結算。
5、 細石砼加15元/方 普通膨漲劑加1個百分點 增加1元/方c15泵送加10元/方
第二條 合同履行方式
1、 需方應在澆筑前天向供方提供書面供貨計劃,寫明供貨時間、地點、數(shù)量、技術要求、澆筑部位及澆筑方式等。混凝土澆筑臨近結束時,需方應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時通知供方。因估算不準造成的超量供應損失由需方承擔(其中如發(fā)生連續(xù)2車運輸不足立方米的則從第二車開始計算,每車增加運費100元并在送貨單上注明)
2、 需方負責做好混凝土澆搗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堅實暢通,用水、用電、照明齊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關事項
3、 供方應按需方的供貨計劃組織生產,按要求送貨到現(xiàn)場,供方人員車輛用設備到施工現(xiàn)場后,聽從需方的指揮。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況下操作,供方人員及設備的安全由需方負責
4、 需方應指定現(xiàn)場收貨人員負責收貨,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貨單上簽收
5、 要必要時,經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第三方代為供貨,但合同權利義務仍由原供方承擔
6、 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貨款后,供方應及時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證書
7、 需方應在澆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澆筑時間后,沒有特殊情況下同,澆筑時間誤差不得超過3小時,澆筑混凝土時,在約定時間內平均每小時送貨車數(shù)達3車以上,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協(xié)商處理
第三條 質量標準、交貨地點及驗上方法
1、 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質量應符合《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 (GBJ107-87)的要求
2、 商品混凝土送貨到現(xiàn)場后,需方應對坍落度當場進行檢測,并按規(guī)定留置試件和養(yǎng)護
3、 如需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應書面提出。對坍落度的異議應在交貨時提出,強度經標養(yǎng)試塊28天強度為準,對混凝土強度的異議應在交貨后35日內提出。如需方未按規(guī)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為所交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符合合同規(guī)定
4、 供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及時與需方共同硧認質量問題并提出處理方案。當供需雙方不能達成共識時,則請雙方共同認可的質監(jiān)部門進行分析、鑒定 3
第四條 結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 預拌混凝土供貨量的結算依據(jù)為混凝土送貨單的簽收數(shù)量或者結算單。供方根據(jù)送貨數(shù)量制作結算單,需方應在收到供方結算單之日起的7日內核對硧認并簽字蓋章,如有異議應另行說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內簽署結算單,則視為認可。需方應以此作為付款的依據(jù),按下列方式付款:
每月月底對賬,付款按供貨至±0.000,即付至已供砼款的50%,±0.000后按月結70%支付,即月底對賬,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70%以此類推,主體結頂即付到已供砼總款的80%,主體結頂六個月即付到總款的90%,佘款10%在主體結頂后十貳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1、 經過質量部門鑒定后,供方硧認由于預拌混凝土質量不合格導致返工,供方應賠償需方直接經濟損失
2、 預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現(xiàn)場,因需方原因導致無法使用的,其相應的經濟損失由需方承擔
3、 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個月以上的,則從第二個月算起,35天內需方應向供方付清已供預拌混凝土的全部貨款。
4、 若需方逾期交付貨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額的0.5%支付逾期利息
5、 需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付款或不予辦理結算簽證的,供方有權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產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擔,經雙方協(xié)商硧認,均可解除合同。
6、 合同解除后,雙方應即時結清貨款和違約金。
第六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以書面方式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減少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有未盡事宜或發(fā)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蕭山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需方有要權抽查供方數(shù)量,實際數(shù)量不超過國家超標準±2%,每次抽查3-5車,按抽查車數(shù)的平均數(shù)為當天該批次的數(shù)值。憑電腦小票過磅單為結算依據(jù)。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xié)商,做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到銀貨兩迄時止。
需方 供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杭州金鼎實業(yè)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單位郵編: 單位郵編:
法人簽字: 法人簽字: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工程所需混凝土買賣合同 篇19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shù)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數(shù)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jù)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數(shù)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如與發(fā)貨單載明的數(shù)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shù)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jù)。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xiàn)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fā)現(xiàn)有質量異常現(xiàn)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jiān)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yǎng)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xù)。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于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xù)。
(1)依據(jù)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xiàn)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數(shù)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jù)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zhí)行20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shù)量發(fā)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xù)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xiàn)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xiàn)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數(shù)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jù)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zhèn)髡婊蚱渌行Х绞较蛞曳教峁┧杌炷恋臉颂枴?shù)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xiàn)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xiàn)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xiàn)場達到環(huán)保要求。
(3)應負責提供現(xiàn)場作業(yè)用水及照明環(huán)境,作業(yè)現(xiàn)場由于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xié)調解決。
(4)應指派專人(提前24小時將名單書面通知乙方)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發(fā)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簽認。
(5)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guī)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xiàn)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應承擔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
(1)供貨前應到施工現(xiàn)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技術交底。
(2)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xiàn)場后,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tǒng)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yōu)質服務。
(3)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shù)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
(5)澆筑混凝土前后,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附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現(xiàn)場聯(lián)系人:__________ 現(xiàn)場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工程所需混凝土買賣合同 篇20
需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公司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預拌混凝土品種、規(guī)格、數(shù)量及價格
說明:
1、 上表內數(shù)量系總價估算,結算數(shù)量以現(xiàn)場簽證送貨單數(shù)量為準。單價未包括其他添加劑及特殊技術要求等費用。
2、 泵送潤滑用砂每立方米單位按同等級混凝土價計算
3、 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6cm±1為標準,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12cm± 3為標準,每增加2cm,價格增加5元/m
4、 對價格約定不明的,應及時補簽協(xié)議,否則安杭州市預拌混凝土信息價結算。
5、 細石砼加15元/方 普通膨漲劑加1個百分點 增加1元/方c15泵送加10元/方
第二條 合同履行方式
1、 需方應在澆筑前天向供方提供書面供貨計劃,寫明供貨時間、地點、數(shù)量、技術要求、澆筑部位及澆筑方式等。混凝土澆筑臨近結束時,需方應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時通知供方。因估算不準造成的超量供應損失由需方承擔(其中如發(fā)生連續(xù)2車運輸不足立方米的則從第二車開始計算,每車增加運費100元并在送貨單上注明)
2、 需方負責做好混凝土澆搗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堅實暢通,用水、用電、照明齊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關事項
3、 供方應按需方的供貨計劃組織生產,按要求送貨到現(xiàn)場,供方人員車輛用設備到施工現(xiàn)場后,聽從需方的指揮。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況下操作,供方人員及設備的安全由需方負責
4、 需方應指定現(xiàn)場收貨人員負責收貨,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貨單上簽收
5、 要必要時,經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第三方代為供貨,但合同權利義務仍由原供方承擔
6、 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貨款后,供方應及時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證書
7、 需方應在澆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澆筑時間后,沒有特殊情況下同,澆筑時間誤差不得超過3小時,澆筑混凝土時,在約定時間內平均每小時送貨車數(shù)達3車以上,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協(xié)商處理
第三條 質量標準、交貨地點及驗上方法
1、 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質量應符合《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 (GBJ107-87)的要求
2、 商品混凝土送貨到現(xiàn)場后,需方應對坍落度當場進行檢測,并按規(guī)定留置試件和養(yǎng)護
3、 如需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應書面提出。對坍落度的異議應在交貨時提出,強度經標養(yǎng)試塊28天強度為準,對混凝土強度的異議應在交貨后35日內提出。如需方未按規(guī)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為所交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符合合同規(guī)定
4、 供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及時與需方共同硧認質量問題并提出處理方案。當供需雙方不能達成共識時,則請雙方共同認可的質監(jiān)部門進行分析、鑒定。
第四條 結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 預拌混凝土供貨量的結算依據(jù)為混凝土送貨單的簽收數(shù)量或者結算單。供方根據(jù)送貨數(shù)量制作結算單,需方應在收到供方結算單之日起的7日內核對硧認并簽字蓋章,如有異議應另行說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內簽署結算單,則視為認可。需方應以此作為付款的依據(jù),按下列方式付款:
每月月底對賬,付款按供貨至±0.000,即付至已供砼款的50%,±0.000后按月結70%支付,即月底對賬,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70%以此類推,主體結頂即付到已供砼總款的80%,主體結頂六個月即付到總款的90%,佘款10%在主體結頂后十貳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1、 經過質量部門鑒定后,供方硧認由于預拌混凝土質量不合格導致返工,供方應賠償需方直接經濟損失
2、 預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現(xiàn)場,因需方原因導致無法使用的,其相應的經濟損失由需方承擔
3、 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個月以上的,則從第二個月算起,35天內需方應向供方付清已供預拌混凝土的全部貨款。
4、 若需方逾期交付貨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額的0.5%支付逾期利息
5、 需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付款或不予辦理結算簽證的,供方有權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產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擔,經雙方協(xié)商硧認,均可解除合同。
6、 合同解除后,雙方應即時結清貨款和違約金。
第六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以書面方式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減少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有未盡事宜或發(fā)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蕭山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需方有要權抽查供方數(shù)量,實際數(shù)量不超過國家超標準±2%,每次抽查3-5車,按抽查車數(shù)的平均數(shù)為當天該批次的數(shù)值。憑電腦小票過磅單為結算依據(jù)。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xié)商,做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到銀貨兩迄時止。
需方 供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杭州金鼎實業(yè)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單位郵編:____________ 單位郵編:___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