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市區房產買賣合同(精選22篇)
沈陽市市區房產買賣合同 篇1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地產買賣事宜,經充分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座落于 的518號房屋轉讓給乙方,該房屋轉讓時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
二、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成交總價為人民幣415000元
三、甲方陳述:該房產的所有權完全歸甲方個人,該房產沒有任何的債權債務糾紛,其轉讓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損失,甲方愿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雙方簽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11000元定金如因甲方原因,該房產未在合同簽訂以后三個月內轉讓給乙方,甲方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買受該房,定金不予返還如雙方均未違約,該定金抵做房價款
五、乙方在甲方辦理提前還貸,房產解押手續時向甲方支付222022元的房款,甲方應迅急辦理解押手續,如在合理期限內不能辦好房產解押手續,導致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請求,甲方接到請求后應向乙方返還所有已收費用并加算銀行借款利息
六、房產解押以后,雙方應迅急一起到房產局辦理過戶手續,具體由乙方承辦,甲方協助,過戶稅費由乙方承擔
七、雙方在房產局辦完立契等手續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6萬元房款
八、產權過戶完,甲方將房產及相關單據證照交付給乙方后,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筆款項122022元
九、雙方之前所簽訂的關于20__元定金的《房地產買賣合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部作廢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由此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聯系地址:聯系地址: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示例二:
房產買賣合同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1、甲方向乙方不可撤銷地陳述并保證:甲方為 廠職工,擁有購買 園的經濟適用房指標,并可以通過審批審核等手續,按經濟適用房待遇及本廠優惠待遇取得該房的產權
2、甲方承諾并保證在取得該經濟適用房產權后,將無條件把該房轉讓給乙方,并應乙方的要求及時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3、甲方負責辦理該經濟適用房的審批、購買等一切手續,并盡力促成轉讓條件的早日成就,轉讓之時配合乙方辦理好產權變更所必須的一切事宜在入住、物業管理等方面給予協助為乙方爭取在購入該房時的各種優惠甲方認可: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以后所為的與該房有關的行為為甲方的授權
4、甲方保證屆時將該房轉讓給乙方的價格為甲方按經濟適用房待遇及本廠待遇購入價格的基礎上凈增加柒仟元契稅及其它手續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承諾按照甲方購買該房的費用支付數額及進度先行按實支付購房款甲方不可撤銷地認可:甲方購買該經濟適用房時支付的一切費用為乙方所代付而不論付款憑證上的付款人為誰。
5、甲方承諾在達到轉讓條件前,該房由乙方占有,乙方有權自主裝修,甲方賦予乙方完全的收益權、使用權、再轉讓合同權益的處分權甲方應及時將該房的資料和產權證等移交給乙方乙方在使用房屋時應遵守法律法規,公序良俗
6、本合同成立后,如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乙方賠償甲方壹萬元,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甲方返還乙方已支付的費用并賠償兩萬元
7、甲乙雙方應秉持誠實守信、互諒互讓、互幫互助的原則充分有效地履行本協議,如有爭議之處,應盡量協商解決
8、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效力,未盡事宜,可補充約定。
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聯系地址:聯系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沈陽市市區房產買賣合同 篇2
甲方(賣方)姓名: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姓名: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愿意購買此房;雙方經協商,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永不反悔,協議內容如下:
一、甲方將其位于x縣x路x總公司院內,___________小區_____號樓_____單元_____樓_____戶,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該房屋包括儲藏室、太陽能、室內水電設施齊全。
二、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產成交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乙方全部付清購房款后,同時甲方將此房交給乙方包括購房發票、鑰匙、物業交接,以及購房時的所有文書資料,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給乙方。
四、甲方保證對出售的房屋擁有獨立產權,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以后單位小區要辦理房產權證及其他證件,甲方應積極協助給予辦理相關手續。
五、甲方保證此房在交易前沒有任何抵押債務與經濟糾紛;如甲方違約拒絕將房屋出售給乙方,則甲方將原房款退還給乙方,并支付給乙方購房款_____﹪違約金,并且賠償乙方裝修此房所有的支出。
六、如乙方違約退房,甲方將扣罰乙方購房款_____﹪違約金。
七、乙方對所購住房享有所有權,如微山縣日用雜品公司回收該住房所有權,甲方不再主張所有權,乙方享有一切補償。
八、本協議經證明人見證,即日起簽字生效,雙方應共同遵守,并具有法律效益,本協議一式_____份。
九、甲、乙雙方協議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身份證號碼:住址:電話:
乙方(簽字):身份證號碼:住址:電話:
證明人(簽字):
簽約日期:
沈陽市市區房產買賣合同 篇3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于 的房產出售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產已作了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產。甲方出售的上述房產基本情況為
(1)混凝土基礎結構辦公室三層,總建筑面積為400平方米;
(2)星棚結構5個:生產車間、宿舍總面積5200平方米。甲、乙雙方擬訂交易上述房產的全部,建筑面積5600平方米。
上述房產若有設立住房專項維修資金賬戶,則該賬戶房產的轉移而轉移給乙方,如沒設立該賬戶的,則所設立責任隨房產的轉移而轉移給乙方。
二、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產的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壹佰肆拾柒萬 元整(¥ 1470000元),按混凝土結構每平方米360元計算,星棚結構每平方米255元計算。甲方已于簽訂合同當日收到乙方以現金形式給付人民幣壹佰肆拾柒萬元整(¥ 1470000元)。
三、甲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將該房產交付給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決定中途不賣或逾期10天仍未交付房產時,作甲方中途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賠償人民幣伍萬元整的違約金給乙方。
六、辦理上述房產所需繳納的稅費,均由甲方繳納。
七、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合同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十、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沈陽市市區房產買賣合同 篇4
出讓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號的房屋____棟____間,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乙方應于__年__月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產款項(交款日期以匯款時間為準)。
2.乙方面交給甲方現金____元;其余_____ 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匯款地點、收款人匯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于__年__月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征收的一切其它稅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甲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共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房產管理局、____公證處各一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
代表:____(簽名)代表:____(簽名)
地址:__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
__年__月__日
沈陽市市區房產買賣合同 篇5
內容一、必備要素
1.申請人全稱或姓名、申請日期及申請事項。
2.公證處審查(查明)的事實。包括:
(1)甲方(賣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資格、及簽訂合同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乙方(買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資格、及簽訂合同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3)擔保人的身份、資格及擔保能力;
(4)合同標的物的權屬情況及相關權利人的意思表示;
(5)出售房產(期權)的基本情況。包括:房產的名稱、坐落、房號、朝向、占地面積、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售價等;預售房產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查無權利受限制的記錄等;
(6)是否履行了法律規定的批準或許可手續。
(7)當事人簽訂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是否對合同的主要條款取得了一致意見;
3.公證結論:
(1)當事人簽訂合同的日期、地點、方式等;
(2)當事人簽訂合同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的規定。
(3)合同內容的合法性。
(4)當事人在合同(協議)上的簽字、蓋章的真實性。
二、選擇要素
1.當事人對合同內容的重要解釋或說明。
2.當事人是否了解了合同的全部內容。
3.合同生效日及條件等。
4.公證員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實或情節。
沈陽市市區房產買賣合同 篇6
賣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
(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風險提示:標的物信息
買賣合同中應根據標的物的類型,在合同中將其特定化。
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產生糾紛。
數量、價款要明確,包括數額的計量單位,大多數事項應由雙方協定,同時需要標出標的物的單價、總價,幣種、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項須明確填寫,不得含糊。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元整)。
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風險提示:價款支付
在實務中,有的買賣合同只是簡單地約定合同款項的金額,對于款項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卻未作出約定。
這一漏洞將為支付方無限期不支付或遲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應盡量采取銀行轉賬方式來履行支付貨款。
明確付款的具體期限及條件,盡量要簡單、明確易實施,避免催款方因為無法舉證付款條件成就而不能主張貨款的風險。
設定明確的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有效督促或威懾合同付款方。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
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
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風險提示: 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要條款化,在出現違約情形時,能有效執行,避免糾紛。
很多合同對違約責任沒作約定或約定太過含糊,不具可操作性。
比如有的合同約定“違反合同約定,支付10萬元”,這個約定就太過籠統,實務中很難操作。
具體應明確,違反合同的哪條約定,應承擔何種違約責任,如:質量不符、數量不符、未按時足額付款、未及時交貨等等,不同違約情況應制定相應的違約責任,另外,違約金的數額要具體化、數字化,以便于向違約方主張。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
甲方產權人____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____份。
風險提示:證據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補充協議、送貨單、購銷憑證、發票簽收記錄、雙方的來往函件、備忘錄、會議紀要、傳真件,交通票據、運輸單、電話記錄、電子郵件等等書面、視頻、錄音資料,一旦發生糾紛,這些證據都將有可能成為有力的事實證據。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風險提示: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雙方一旦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機構或法院。
那么具體選擇哪一種方式,則需要當事人雙方約定,如果選擇仲裁機構就一定要明確是哪個仲裁委員會,否則就會因約定不明而致約定條款無效。
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管轄的法院,而約定法院則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簽訂地法院、標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選擇其一,而不能隨意選擇,否則該條款無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買方(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沈陽市市區房產買賣合同 篇7
房產買賣協議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目錄
第一部分協議說明
第二部分雙方的基本情況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第五部分爭議的解決
第六部分協議附件
第七部分協議簽署
第一部分協議說明
1.1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協商后簽字(蓋章)生效。
1.2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部分雙方的基本情況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3.1甲方自愿將座落于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已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購買該房地產。
3.2上述房產全部以現況為準,雙方簽訂協議房產及土地交付乙方后,雙方永無爭議。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4.1經雙方協商同意房產及土地出售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4.2本協議簽訂時乙方應將購房款一次性交付甲方,甲方同時向乙方交付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及相關手續。 >
4.3甲方保證上述房產及土地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如發生產權方面的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4.4協議簽訂后乙方自行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并承擔相應的過戶費用。
第五部分爭議的解決
5.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5.2如爭議未能于前述方式解決,在開始協商后三十(30)日內,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部分協議附件
6.1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6.2房屋產權證
6.3土地使用證
6.4 裁定及其他附件
6.5房地產現狀錄像光盤
第七部分協議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產買賣協議
房產買賣協議
沈陽市市區房產買賣合同 篇8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丙方(中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
第二條房屋交易價格
甲、乙雙方確認該房屋交易價格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元,總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第三條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
若乙方需要向銀行貸款,則乙方還應支付保險費、評估費和律師費,該費用在評估報告完成并確定后仍應由丙方代收代繳。
第四條委托事項和服務費
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為其提供促成房屋買賣、代辦房屋產權過戶等服務。
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
第五條定金支付
甲、乙雙方已達成該房屋買賣意向,在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當于房屋交易價格10%的購房定金,計人民幣元(大寫
元整),甲、乙雙方同意該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時起視為定金已支付。
第六條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商定以下列第種方式付款:
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過戶七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該房屋交易所需款項(包括該房屋交易價格、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以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元整)
交付于丙方(此時已付定金自動轉為房款);
2、在辦理完該房屋立契過戶手續后七個工作日內,丙方將該房屋交易價格的70%交付于甲方,計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3、在辦理完該房屋交付手續后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在扣除甲方應付稅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計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沈陽市市區房產買賣合同 篇9
賣方:身份證號碼:
買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相關事宜,依照現行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則,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如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房產地點:
二、出售價格: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天內,乙方支付給甲方____元。
2、5日內付____元,其余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
四、房屋交付日期:
交付萬元之后交付房屋。
五、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本房產的合法性,保證其未被抵押、擔保、出租、出售等,確保不存在任何尚未理清的糾紛;
2、甲方有責任配合協助乙方辦理房產相關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按本合同約定交付本房產,逾期視為違約;
4、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索回本房產;
六、乙方責任
1、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購房款等相關費用;
2、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收本房產;
3、本合同簽訂后,視為乙方認可本房產質量,日后之維修、保養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得以房屋質量問題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4、乙方收房后,不得隨意改建和擴建,若因此產生違規建筑,導致受到處罰或強制拆遷等后果,均與甲方無關,一概由乙方承擔;
5、乙方須承擔政策及城市規劃風險,與甲方無關。
七、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則按其逾期付款金額以每日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甲方,逾期超過30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解約后,乙方已付房款不退。
2、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八、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中間人各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沈陽市市區房產買賣合同 篇10
甲方(賣 方):
乙方(買 方):
丙方(中介方):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坐落于的房屋出售給乙方,屬性為房,房屋面積為,證號:,丘號,乙方充分了解此房,并自愿購買。
第二條該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元)。
乙方于________年月____日前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幣元(¥元),定金最終沖抵房款。
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如下:
第三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內,共同申請辦理權屬轉讓手續。
第四條甲方應于____日前將上述房屋正式交付給乙方,并于____日前將上述房屋名下的戶籍遷出,于____日前將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全部結清。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件的變更手續。
第五條甲乙雙方約定總房款已包括等固定設施及固定裝修的費用。
雙方對于其他電器及家具的約定:
第六條甲乙雙方對有關房屋權利問題作如下約定:
1、租賃:若本合同簽訂之前,該房屋已出租他人,甲乙須保證已在合理期限內通知該承租人房屋轉讓事宜,并提供該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書的書面承諾,因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2、抵押:若本合同簽訂之前該房屋已抵押他人,甲乙雙方決定采用以下第種方式解決抵押問題:
(1)乙方的第一次付款用于甲方抵押權人償還債務,注銷抵押。
(2)其他方式:
第七條三方約定本合同簽訂之日,按照下第種方式支丙方傭金。
1、乙方按照總房價款的%支付,即為人民幣元(¥元)
2、甲方按照總房價款的%支付,即為人民幣元(¥元)甲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完全履行致本合同終止的,違約方須在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傭金,守約方已繳納的傭金將予以退還。
甲乙雙方惡意串通,損害丙方利益的,對上述傭金的支付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之規定的,每逾期一日,按總房價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房屋超過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按照總價款的百分之二付違約金。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之規定的,每逾期一日,按總房價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逾期支付房款超過十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總房價款的百分之二付違約金。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之規定的,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按照總房價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照總房價款的百分之二支付違約金。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之規定的,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當按照總房價款的萬分之五向丙方支付違約金。
因甲乙任何一方過錯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過錯方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二向丙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其他約定: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簽字簽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沈陽市市區房產買賣合同 篇11
甲方:身份證號:聯系電話:聯系地址:
乙方:身份證號:聯系電話:聯系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地產權屬情況
1、房地產地址:
2、房地產權證號碼:
3、建筑面積:平方米
4、房屋使用性質:住宅
5、建筑結構:鋼筋混凝土,總層數:層,該房地產所在層數:第層。
6、該房地產以現狀售予乙方的情況:
帶家私家電;
戶口未遷出,甲方應在前遷出,逾期則以該房
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7、需要說明的其他情況:甲方保證所填寫和提供的有關該房地產的權屬情況屬實,保證對上述房地產享有完整產權,保證上述房地產不存在未向乙方說明的其他情況,且沒有侵犯第三人權益。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條計價和價款
1、該房地產按整套出售并計價,總金額人民幣¥元整。
2、甲方保證在交易后乙方無須對上述甲方欠款及應付費用負責。
3、甲乙雙方同意交易房地產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該房地產已交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乙方應自辦理完該房地產交易過戶后日內,持本合同、房屋權屬證書、身份證等到專戶管理銀行辦理更名手續。
第三條產權轉移登記
甲方與乙方約定按本合同有關規定執行辦理產權轉移登記。
第四條稅費繳交
1、甲乙雙方按以下第方式繳付稅費:按政府規定各付各稅;甲方承擔全部稅費;乙方承擔全部稅費;其他
2、簽訂本合同后,如遇政府及有關部門調整稅費,對于調整部分按以下第方式繳付:全部由甲方承擔;全部由乙方承擔;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其他
第五條違約責任
各方當事人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交易不成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將該房地產出售給乙方的,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該房地產成交價的10%,并退回乙方已付的全部費用。
2、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買入該房地產,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該房地產成交價的10%。
第七條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交房的,應當每日按總房款0.0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0日仍未交房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要求繼續履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第三條約定的房地產交付使用日期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按總房款0.0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由于乙原因,導致未能按期交付的,甲方不承擔任何逾期交樓的風險及責任。
第八條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房款的,應當每日按未付房款0.05%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0日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自其要求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乙方之日起10日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款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遲延辦理產權登記的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明文件的,甲乙雙方當事人同意按下列種方式處理:
1、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從逾期之日起按總房款0.05%按日計算,合同繼續履行。
2、解除買賣合同,終止交易,甲乙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條單方解除權的行使
甲方或乙方行使本合同約定的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權利時,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第十一條免責條款
本合同簽訂后,若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需要延遲履行或者解除的,合同各方當事人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物業所在地法院管轄。
甲方:
乙方:
時間:
沈陽市市區房產買賣合同 篇12
首付三成房產買賣合同
出賣人(甲方):___身份證號碼:___
買受人(乙方):___身份證號碼: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產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其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及其土地使用權以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該房屋為樓,共___層(建筑面積____,儲藏室___)。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甲方保證其妻子、兒女和其他享有繼承權的人對該房屋不主張繼承權、共同所有權和其他權利。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否則一切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擔。
二、交房時間為:房款付清時即交房(交易后甲方給乙方寫好收據)。該房屋屬于無房產證,無土地使用證。如房屋日后政府需補辦產權登記,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如需聯系原房主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
三、乙方支付房款后,房屋所有權及一切相關權利均歸屬乙方享有。該房屋憑買賣合同生效,乙方擁有無限期所有
權和使用權,如房屋遇政府或有關單位拆遷、征用等行為,則拆遷或征用等行為產生的房屋補償費用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對此完全同意,絕無反悔。且日后,辦理房屋補償手續需甲方配合時,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領取應得經濟補償,甲方不得占有乙方經濟利益。本條約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七條訂立,本協議的無效,被撤銷或終止均不影響本條款的繼續有效執行。
四、房屋交付乙方前產生的任何債務、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解決,與乙方無關。
五、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以本房屋為關聯與他人訂立任何合同。
六、甲方保證對乙方沒有任何欺詐行為。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房屋沒有產權、買賣行為尚未全部完成作為抗辯理由,否定本協議的效力。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涂改均無效。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年__月__日
乙方:__年__月__日
見證人:__年__月__日
沈陽市市區房產買賣合同 篇13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經自愿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一套房屋轉讓給乙方,雙方就房屋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轉讓房屋位于x室,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實際使用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轉讓價格: 該房屋轉讓總價為 元整(大寫: 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 雙方一致同意購房款由乙方支付 元(大寫 元整),在甲方將產權證辦到乙方名下后,兩月內付清余款 元( 元整)。
第四條,雙方協議簽定后,經雙方確認之日起,該房屋為乙方所有,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五條,此協議雙方簽定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沈陽市市區房產買賣合同 篇14
立合同人:出售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在金沙村山背李家六組建有住宅樓一棟。乙方在對甲方所售住房項目建設、銷售依據和所購住房的基本情況作了充分了解的基礎上,乙方要求購買甲方的住房。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平等、自愿、協調一致,就買賣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所購住房的基本情況
1、乙方所購住房位于紅安縣金沙村山背李家 住房壹套,用途為住宅,磚混結構,坐向為 。
2、乙方所購住房面積 平方米(其中含樓梯是公共部分),建設面積以施工核定數為準。車庫面積為 平方米。
3、本住房建筑室內外裝修標準:
A、本住宅樓共計4層;
B、室內水泥沙漿普通裝修;
C、外墻裝修:正立面貼瓷磚(或做外墻油漆涂料)、其它面水泥裝修清光;
D本住宅樓水電工程:自來水主管到各戶,電到各戶表,水、電開戶費及室內各戶水電安裝費用由乙方處理,甲方概不負責。E、本住宅樓甲方負責安裝塑鋼窗,進戶防盜門由乙方自行負責安裝;
F、本住宅樓污水處理上甲方一次性處理安裝,乙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 住房計價與付款方式
1、按核定的建筑面積,分樓層計價。
2、乙方所購住房單價每平方米 元,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乙方所購車庫按每平方米單價 元,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乙方所購居住房屋及車庫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
3、付款方式:乙方必須以現金支付房款,甲方應出具收據。簽訂合同時預付 %,計 萬元整(不計利息),余款在 付清。
4、乙方如果不能在上述約定的時間期限內交齊購房款和甲方代收款項,即視為乙方自行放棄預購房屋的權利,甲方有權自行處理該房屋,并退還乙方所交預付房款(不計利息)。
第三條 交付期限
1、甲方應于簽訂此合同時,將合格的住房完工時間告知乙方,但如果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發生起五日內告知乙方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延期交付期限。
2、房屋竣工驗收合格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乙方須向甲方交清購房款和甲方代收款項。經甲、乙雙方進行房屋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后,乙方方能進入裝修、居住,否則甲方有權將此住房重新處置。
第四條 保修責任
按照國家有關住房質量保修和的有關規定,保修期限為壹年,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的質量問題,由甲方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損失,甲方概不負責,但可協助維修,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房屋使用
乙方依法擁有所購住房的全部產權,乙方的房屋只能作居住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變房屋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使用用途。因乙方擅自改變建筑結構、設備位置或使用用途,造成房屋質量受損或其它用戶損失,由乙方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六條 產權登記及其稅、費
1、房屋交接手續完成后,乙方憑住房買賣合同及甲方能提供的相關資料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自行到相關部門自費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契稅證、土地證等,所需稅費由乙方承擔并自行向機關部門直接繳納。
2、此次住房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第七條 住房管理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政府、社區對住房的管理規定,確保住房安全、樓梯間的公共衛生、方便和舒適,團結友愛,互幫互助,共建和諧文明樓棟。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必須自覺遵照執行,不得違約。如有一方違約,按此房款總額的5%罰款違約方的違約金給另一方,違約方并承擔因此而給另一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如乙方年內沒有付清所購房款,剩下余額另罰20%的違約金和滯納金。
第九條如乙方中途單方面轉賣或擅自變換、變更上述所購之房,需提前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轉賣他方。如有以后社區、村、組有公共設施,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十條 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自愿申請到縣公證處公正,交縣公證處一份為憑。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乙方地址:
年 月 日
沈陽市市區房產買賣合同 篇15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_________區(縣)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
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
該房屋的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___________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
由于違反國家及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
(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一)無須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________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90%房款。
(二)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________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
3、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
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
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后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關于產權辦理的約定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
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辦理過程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有關爭議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說明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區(縣)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沈陽市市區房產買賣合同 篇16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甲方自愿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房屋座落在____市(縣)區(鎮)____街____巷____號樓單元號的房屋一棟(間),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房屋產權證號土地使用證號,權屬為私產。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人民幣):萬元。r元。
付款時間與辦法:
1、付款時間年月日
2、付款方法:簽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甲方應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以及截止合同簽定之日前發生的水電,物業等一切費用。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亦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稅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而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房屋共有人共______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按照國家有關房產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自愿,公正簽定。
第九條本合同一頁一式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協商解決或經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____年____月____日
沈陽市市區房產買賣合同 篇17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其座落于____________,建筑面積**平方米, 結構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出售給乙方。該房產的相關權益隨該房產一并轉讓。
第二條 甲乙雙方商定該房產的成交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本協議簽訂當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元整,付款方式為銀行轉帳。
第三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晰,無爭議;未被判決、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設置抵押,不在建設拆遷范圍內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第四條 所有購房款付清后本協議自動生效,房屋買賣即成事實。乙方隨即享有該房產的所有權,并承擔該房產毀損、滅失的風險。甲方及繼承人不再享有該房產的所有權,不得再次轉賣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財產繼承或用作財產分割等任何權利,如甲方與其他第三方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關系使得乙方無法如本協議約定獲取該房產所有權,即甲方違約。
第五條 在政策和法律 允許范圍內,乙方要求甲方過戶,甲方或甲方繼承人應無條件積極協助乙方到房屋權屬登記機關辦理過戶。過戶時產生的所有稅費全部由乙方負責繳納。
第六條 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話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1、甲方負責將以上雜費繳納至協議簽定之日
2、協議簽定之日后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協議生效當日,甲方應將購買該房產過程中的相關費用票據、房屋產權證書和購房協議等全部資料原件乙交乙方保存。
第八條 甲、乙雙方從簽訂協議之日起,均需遵守本協議約定,無論今后房價如何變動,甲、乙雙方不得違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如甲方違約:
甲方無條件退還乙方全部購房款,并向乙方支付全部購房款總額的%作為違約金賠付乙方,乙方退回甲方該房產和所有房產資料;
如乙方違約:
乙方將已支付的購房款作為違約金,并無條件退回甲方該房產和所有房產資料。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約中若發生爭議,可提交沈陽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 院起訴訟。
第十二條 該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沈陽市市區房產買賣合同 篇18
房產買賣合同(樣式二)
合同編號:
目錄
第一部分:合同說明
第二部分:?雙方的基本情況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第五部分:爭議的解決
第六部分:合同附件
第七部分:合同簽署
第一部分:合同說明
1.1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協商后簽字(蓋章)生效。
1.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部分:雙方的基本情況
甲方(出售方):
法人代表姓名:
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購買方):
法人代表姓名:
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3.1?甲方自愿將座落于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已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購買該房地產。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4.1經雙方協商同意房產及土地出售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4.2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將購房款一次_____付甲方,甲方同時向乙方交付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及相關手續。
4.4合同簽訂后乙方自行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并承擔相應的過戶費用。
第五部分?爭議的解決
5.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5.2如爭議未能于前述方式解決,在開始協商后三十(30)日內,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部分:?合同附件
6.1?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6.2?房屋產權證
6.3?土地使用證
6.4?裁定及其他附件
6.5?房地產現狀錄像光盤
第七部分:合同簽署
甲方:
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
沈陽市市區房產買賣合同 篇19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愿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 屋 座 落 幢號 室號 套(間)數 建筑結構 總層數 建筑面積(平方方) 用途
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 )、劃撥( )。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_______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審查鑒定后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愿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雙方愿按國家規定交納稅、費及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愿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二手房購買合同范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稅務部門各一份,房管部門一份。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店面合同范本抵押擔保合同范本擔保合同范本
沈陽市市區房產買賣合同 篇20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資料詳附表一)
地址: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資料詳附表二)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字第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一九年月日會同擔保人簽字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年月日簽字之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伙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
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即售房單位)發出入伙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港幣(HKD)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之賬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目起計。
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知照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照辦。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銀行之港元貸款最優惠利率加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之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為基礎;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該調整將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低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全部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順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銀行深圳分行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之款項,應送銀行深圳分行或經由銀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匯繳交;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之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之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際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港幣壹萬元整(HKD10,000.00)或港元壹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倒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它借款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脅,要對其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三十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之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壞;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之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已在抵押權人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后任何時間占管并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討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它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
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千份之五,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
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港幣貳佰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
有關本合約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于逾期利息率計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之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之全險;保險單須過戶銀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或/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
(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房產買賣合同”,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
(即售房單位)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購買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附表二);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之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之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生之入伙通知書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予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接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為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之購房權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伙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它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之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的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抵押權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下運用其處分該房產之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繳清全部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及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之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權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報酬);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權收取之人士,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做于發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賬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之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之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
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它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具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業之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之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之費用;若有不足之數,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之數,負責賠償予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之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地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營業執照)。
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
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
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之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所列之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伙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損失,如因處理該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它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討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之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之賬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并同時解除除擔保人之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惟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之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并予抵押權人收執并經抵押權人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起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賬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進,抵押權人可不預先通知,逕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之其它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它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經發出、信件在投郵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它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之還款及其它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之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本它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二、在爭議發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國臺灣等地區,或為該等地區之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給抵押權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定,并不影響其它規定之效力;
四、本合約適用《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深圳經濟特區抵押貸款管理規定》及房產管理等有關規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約規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即售房單位)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以下簽章作實: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沈陽市市區房產買賣合同 篇21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_______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房產買賣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甲方已依法取得出售房的合法證書(蕪湖市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
出售房(是/否)已設抵押,甲方為該房屋的產權狀況負全責。
該房屋的地址為,結構為,建筑面積為平方米,車庫號,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對出售權的聲明甲方保證出售房的合法性,并有權將該房上市交易。
如情況不實,甲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后果。
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乙方自愿在本合同第一條及第二條成立的前提下,購買甲方出售房的完全產權,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出售房價格甲、乙雙方同意出售房價格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合同簽字蓋章后,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提供辦理立契過戶手續的必要材料并立即支付丙方傭金:甲方_____元,乙方_____元;及甲方代辦產權費_____元,乙方代辦產權費_____元、貸款手續費_____元。
丙方實收傭金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
此外,乙方還須當即支付甲方購房定金_____元。
如發生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2、無需銀行貸款丙方將產權辦理至乙方名下后,乙方須當即向甲方付清房款余額。
3、銀行貸款
①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提供辦理銀行貸款手續的必要材料。
②乙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房款的30%首付存入__________銀行。
③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方違約。
2、甲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房屋搬空并交予乙方,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
如甲方拒不履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3、合同簽訂后,如乙方違約,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同時乙方承擔全部中介費用。
如甲方違約,必須承擔雙倍定金返還給乙方的責任,同時也承擔全部中介費用。
在解除合同時,違約方應將違約金結清。
第七條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甲方須出售房的產權清楚,無糾紛,無債權、債務。
出售后,如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債務,一律由甲方負責。
2、甲方保證所售房屋現狀同產權證記載相符。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4、物業交驗完畢后,房屋所產生各項費用:如電、水、煤氣及物業等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其它:
第八條關于產權辦理的約定甲、乙雙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市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
甲、乙雙方可委托丙方代辦該房屋所有權證。
否則,由此所引起的一切產權糾紛、債務與丙方無關。
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國家規定繳納。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合同。
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須加蓋公章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沈陽市市區房產買賣合同 篇22
賣方: (共有人: )
買方: (共有人: )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買賣雙方就下列房地產買賣事項訂立本契約,共同遵守。
一、賣方將座落在 區 街 號
房產,建筑面積 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陽臺建筑面積 平方米,分攤公用建筑面積 平方米),附屬建筑物 (已于 年 月 日簽訂草約)出售給買方,并將與出售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給買方。買方已對上述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自愿承買。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含附屬建筑物)的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元)。
三、房產買賣成交后,在房產交易主管機關規定的期限內,雙方共同申請辦理過戶手續。
四、賣方保證上述房地產合法,權屬清楚。雙方簽約后,若發生與賣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賣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由此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賣方負責賠償。
五、在履行本契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濟南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契約自雙方簽章并經房產交易主管機關批準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雙方不得毀約。
七、辦理房地產交易過戶登記手續所需繳納的有關稅、費,由 承擔。
八、本契約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壹份,房產交易主管機關存檔貳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賣 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共有人:(簽章) 經 辦 人:(簽章)
聯系電話:
買 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共有人:(簽章) 經 辦 人:(簽章)
聯系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