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纜采購合同(精選3篇)
線纜采購合同 篇1
甲方(采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應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由于 京良路一期電力溝道工程(梅花莊外電源)三標段 工程施工用電的需要,現需從乙方處采購電纜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及價款
注:此價已包含制作、包裝、運到京良路一期電力溝道工程(梅花莊外電源)三標段工地的運費、裝卸費、檢驗檢測等費用及稅金和利潤等,該單價不隨市場銅等原材料價格變化而調整。
第二條 供貨時間 第三條 質量要求
由乙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提供給甲方存檔使用,乙方供給甲方同樣質量的產品。乙方必須保證原材料為合格產品,并且符合標準及規范要求。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并按規定經相關質量監督部門復檢合格,每種規格電纜均按本合同約定的要求分盤包裝,每盤電纜中間均不能出現斷頭,電纜每米長度偏差不得大于-0.5%。若不能滿足以上要求,采購方可采取拒收、退貨等處理方法,并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四條 運輸、交貨及收貨
1、交貨方式:所有貨物由乙方送往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并由乙方負責卸車,所產生的費用由 乙方 承擔。
2、交貨地點: 京良路一期電力溝道工程(梅花莊外電源)三標段工地。
3、貨物交與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進行驗收時,如發現缺少、損壞等,甲方有權拒收,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達到收貨要求的,甲方應及時對貨物進行簽收。
第五條 支付及結算方式
1、支付方式: ①、現金支付 ②、銀行轉賬
2、結算方式:按實際量支付貨款或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負的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可以拒收、退貨,乙方應負責包退、包換。由于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千分之五 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繪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的罰金。
3、乙方供應甲方使用的電纜材料必須保證質量,承擔因電纜質量問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賠償甲方所有的損失。
(二)甲方應負的責任
1、乙方供貨無誤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貨或使用其它同類產品,甲方應賠償本合同總金額
2、對已到達約定交貨地點的貨物,如發生非乙方原因的甲方拒絕接貨或退貨,甲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的 千分之五 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第七條 合同的調整
1、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后方能變更。
2、如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顏色、包裝等時,應提前 五 天與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單獨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擔。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供需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理人: 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年月日:
線纜采購合同 篇2
采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由于工程項目建設的需要,現需從乙方采購電線電纜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開和誠 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電線電纜規格、工程量、單價、合價:
第二條 交貨時間、地點:
1.第1批訂單在20xx年 月 號運至 甲方指定地點,其余按采購計劃執行。
2.驗收時,如發現缺少、損壞等,甲方有權拒收,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達到收貨要求的,甲方應及時進行簽收。
第三條 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保證所供材料為合格產品,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乙方應提供廠家資質、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等證明資料,若不能滿足以上要求,甲方可采取拒收、退貨等處理方法,并追究其違約責任。
2.乙方所供材料及證明資料應符合本工程監理的驗收要求。 第四條 支付及結算方式
1.支付方式: 銀行轉賬 。
2.結算方式:貨到付清款。支付貨款時,乙方提供相應正規的發票。
3.甲方使用剩余的不影響使用或未拆封的電線電纜,以原價退回給乙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負的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包退、包換。
2.乙方按訂單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
3.乙方供應甲方使用的材料必須保證質量,承擔因質量問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賠償甲方所有的損失。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均可向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3.本合同于20xx年 月 日訂立于北京市通州區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年月日:
線纜采購合同 篇3
供方: 簽約地點:
需方: 簽約時間:
一、質量要求:供方須提供質保書或貨產品化驗單,其品質應符合以下要求:Fe≥68%、Sio2≤6%、AL2O3≤0.06%、P≤0.05%、貨物以干基計算
二、Sio2、AL2O3含量每增加0.1%、扣減2元/噸;S、P每增加0.01%,扣減2元/噸;Fe含量低于68%時,每低0.1扣減2元/噸,如果Fe含量高于68%時,每高于0.1%增加2元/噸。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 需方指定地點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汽運、運輸費用由需方承擔 。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以需方過磅為準,貨物運至需方院內后,需方在供方的監督下進行取樣化驗,如供方貨物不能達到上述約定的確質量要求,需方有權按第二條款約定從供方貨款中予以扣除,如果對化驗結果有異議,應在化驗單出來當天提出并送權威部門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結算依據,提出異議方應承擔皂民的復檢費用。
六、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
憑需方付磅單位、化驗單位結算。
七、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解決簽約地法院訴訟。
十、其他約定事項: 雙方友好協商。
供方: 需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