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電動車輛買賣協議(通用3篇)
品牌電動車輛買賣協議 篇1
賣方:___________
銷售接待: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
營業地: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1.買方
買方全稱: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
證件/公司號: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
2.購車約定
品牌:___________車型:___________數量:壹輛,交車地:賣方營業地
車身顏色:___________內飾色調:___________(樣色均以廠家出廠為準) 車架號:___________
車源:___________□現車選購或□合約訂購交車期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
3.買方應付款
3.1、車輛約定售價: 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 元)/輛
3.2、其他應付款項:金融服務費: GPS定位費: 續保押金:
3.3、其他約定:
合約合計: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小寫:¥___________元)
4. 付款約訂:___________(提示:買方必須在賣方收款臺/財務室辦理付款手續,或通過銀行轉款至賣方單位賬戶。)
4.1 買方簽訂合約時,支付首期款¥____________元(提示:需辦車貸的買方在貸款通過后付此款。)
4.2 買方辦理提車手續前,向賣家付清合約全款(含購車貸款到賬)。
4.3 買方先付定金¥ ___________元,車輛到店后于三日內付清合約款項,定金轉為車款。
①銷售支持核對
③ 聲明:本人經過比對選購,確認上述內容與銷售人員陳述一致,認可賣方提醒注意背頁合約條款,同意簽訂本合約。
買買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
④ 收款額: ¥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 賣方財務部蓋章,合約生效:
②銷售主管復核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合約條款
1、車輛質量
1.1、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汽車產品標準,達到出廠檢驗合格標準,能在公安交通部門檢驗上牌,以及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1.2、車輛質量整車或部件的“三包”、保修范圍及期限,執行國家生效法律法規及生產廠商的保修政策。
1.3、生產商對產品技術及工藝的持續調整,以及非原廠加改裝件,不作為本合約車輛質量檢驗標準。
2、車輛檢驗
2.1、買方提車前應當場對車輛型號、外觀、內飾、加裝用品以及基本使用功能,特別對制動、轉向、燈光、水、電、油、氣等狀況進行檢查,如有異議,應當場向賣家提出;買方提車后,視為驗收合格。
2.2、買方應閱讀車輛及商品的使用說明,正確使用。
2.3、在買方提車前車輛存在質量問題或發生缺損,賣家有責任參照國家或廠家產品質量標準檢測及修復。
3、資料交接
3.1、雙方簽署車輛交接單,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車輛所有權及風險責任轉移至買方。
4、責任
4.1、賣方未按期限交付車輛,每逾期一日,買方有權按已付款萬分之四,要求賣方償付違約金。逾期45日后,買方有權單方面通知賣方終止本合約,賣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十日內,按全部車價款的百分之一支付違約金;并在合約終止后十日內連同買受人已付款交付給買方;如買方十日內不通知終止,本合約可繼續履行。
4.2、買方應在接到賣方提車通知后三日內付款提車,如買方以貸款方式購車的,須在簽訂合約后五日內提交全部申請貸款資料,貸款審批通過后須在三日內繳清首付款。如未按期辦理,每逾期一日,賣方有權按買方未付款額萬分之四,要求買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三十日后(現車為十日),
賣方有權單方面通知買方終止合同,買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十日內,按全部車價款的百分之四支付違約金給賣方;賣方有權從買方已付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合同終止后十日內退還買受人,除此之外不再承擔其他責任。
4.3、因賣方車輛原因或手續不全導致交付后四十五天內無法入戶上牌的,賣方負責換車或退車還款。
4.4、買方車輛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當到賣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檢測、維修。如屬買方(包括第三人)使用、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事故受損等造成質量問題,不在保修范圍內。
4.5、買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布召回范圍,買受人應按照生產廠家公布具體方案辦理,賣方有積極協助辦理的義務。
5、其他約定
5.1、生產廠商、第三方對車輛的各類報道,以及賣方非承諾性宣傳等,不構成賣方有效承諾。
5.2、賣方為買方提供一店式車貸按揭服務,并收取相應的金融服務費,貸款審批通過后該金融服務費在交首付款環節中繳清。
5.3、買方選擇貸款方式購車的,此后若買方中途選擇全款方式購車,則金融服務費不予退還。
5.4、買方選擇貸款方式購車的,若買方不配合或提供資料和信息不真實,導致貸款無法審批通過的,金融服務費不予退還。
5.5、買方不管是全款方式或貸款方式購車,提車前須繳清合約各項款項方可提車。需要賣方協助買方車輛入戶上牌的,買方須繳清該車輛入戶所需的所有費用。
5.6、買方選擇貸款方式購車的,接到賣方車輛入戶通知后三日內,須配合并提供相關證件原件給賣方辦理入戶和抵押手續。每逾期一日,賣方有權按買方未付款額萬分之四,要求買方償付違約金。逾期十五日后賣方有權單方面通知買方終止合約并回收車輛,買方按全部車價款的百分之四十支付違約金給賣方;賣方有權從買方已付款中直接扣除,除此之外不再承擔其他責任。
5.7、本合約壹式叁份,買方執壹份,賣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爭議解決
可申請消協調解,也可選定:□仲裁,□法院;如一方采取妨礙秩序,詆毀名譽等侵害行為,受害方有權按合約的百分之二十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賣方: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
品牌電動車輛買賣協議 篇2
合同編號:
出賣人:簽定地點:
買受人: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后,如發現屬于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系、解決。
8.如屬于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 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買受人: 出賣人:
買受人姓名(章) 出賣人名稱(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品牌電動車輛買賣協議 篇3
協 議 書
甲方(賣方):__ 乙方(買方):__
單位或姓名:__ 單位或姓名:__
住址:___縣___鎮富民街781號 住址:___縣___鄉西___東北莊242號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車牌號:魯Q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底盤號:__________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廠牌號:__________ 車身顏色:白色
協 議 內 容
一、 甲方自愿將車賣給乙方,車輛產權屬于賣方,內容真實,無產權糾紛,一旦發生問題由甲方負責;
二、 經雙方協商價格為:¥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整
三、 此車自_____年__月__日__時__分以前與本車發生的一切有關事情及問題由甲方負責;
四、 此車自____年__月__日__時__分以后與本車發生的一切有關事情及問題由乙方負責;
五、 過戶由乙方辦理,甲乙雙方出示手續,一切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期限為10天
六、 因車是二手車,甲方不負責以后車況孬好及維修費用,乙方在使用中因車況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七、 雙方簽字協議生效以后,車輛產權屬于乙方;
八、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