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文獻著錄細則
1.個人著者采用姓在前名在后的著錄形式。歐美著者的名可以用縮寫字母,縮寫名后省略縮寫點(如albert einstein著錄為einstein a)。歐美著者的中譯名可以只著錄其姓。著作方式相同的責任者不超過3個時,全部照錄;超過3個時,只著錄前3個責任者,其后加“,等”。
2.版本。第1版不著錄,其他版本說明需著錄。古籍的版本可著錄“寫本”、“抄本”、“刻本”、“活字本”等。
3.文獻中載有多個出版地,只著錄第一個或處于顯要位置的出版地。無出版地的中文文獻著錄“出版地不詳”,外文文獻著錄“s.l.”,并置于方括號內。
4.文獻上載有多個出版者,只著錄第一個或處于顯要位置的出版者。無出版者的中文文獻著錄“出版者不詳”,外文文獻著錄“s.n.”,并置于方括號內。
5.出版年采用公元紀年,并用阿拉伯數字著錄。如有其他紀年形式時,將原有的紀年形式置于“()”內。例如:1705(康熙四十四年)。出版年無法確定時,可依次選用版權年、印刷年、估計的出版年。估計的出版年需置于方括號內。
6.凡是從期刊中析出的文獻,應在刊名之后注明其年份、卷、期、頁碼。凡是從報紙中析出的文獻,應在報紙名后著錄其出版日期與版次。
7.文獻類型和標志代碼:
普通圖書m,論文集、會議錄c,匯編g,報紙n,期刊j,學位論文d,報告r,標準s,專利p, 匯編g,檔案b,古籍o,參考工具k,數據庫db,計算機程序cp,電子公告eb。
電子文獻載體和標志代碼:磁帶mt,磁盤dk,光盤cd,聯機網絡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