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的正文部分寫作
論文的正文部分系指引言之后,結論之前的部分,是論文的核心,應按gb7713--87的規定格式編寫。
7.1 層次標題
層次標題是指除文章題名外的不同級別的分標題。各級層次標題都要簡短明確,同一層次的標題應盡可能“排比”,即詞(或詞組)類型相同(或相近),意義相關,語氣一致。各層次標題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小圓點“.”相隔,末位數字后面不加點號,如“1”,“2.1”,“3.1.2”等;各層次的序號均左頂格起,后空1個字距接排標題。其他列項用1),2),3),…,或a.,b.,c.,…。
7.2 圖
圖要精選,應具有自明性,切忌與表及文字表述重復。圖要精心設計和繪制,要大小適中,線條均勻,主輔線分明,圖元的畫法要符合國家標準。圖中文字與符號均應植字,應保證縮尺后文字的大小為6號至新5號之間。坐標圖標目中的量和單位符號應齊全,并分別置于縱、橫坐標軸的外側,一般居中排。橫坐標的標目自左至右;縱坐標的標目自下而上,頂左底右。坐標圖右側的縱坐標標目的標注方法同左側。圖中的術語、符號、單位等應與表格及文字表述所用的一致。插頁圖版可另編頁碼,且須在圖版上方標識文章的題名和所在頁碼。圖應有以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的圖序(如僅有1個圖,圖序可定名為“圖1”)和簡明的圖題。圖序和圖題間空1個字距,一般居中排于圖的下方。
7.3 表
表要精選,應具有自明性。表的內容切忌與插圖及文字表述重復。表應精心設計。項目欄中各欄標注應齊全。若所有欄的單位相同,應將該單位標注在表的右上角,不寫“單位”二字。表中的術語、符號、單位等應與插圖及文字表述所用的一致。表中內容相同的相鄰欄或上下欄,應重復示出或以通欄表示,不能用“同左”、“同上”等字樣代替。表一般隨文排,先見文字后見表。表若臥排,應頂左底右。表應有以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的表序(如僅有1個表,表序可定名為“表1”)和簡明的表題。表序和表題間空1個字距,居中放在表的上方。
7.4 數學式和反應式
文章中重要的或后文要重新提及的數學式、反應式等可另占一行,并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序號。序號加圓括號,右頂格排。數學式需斷開,用2行或多行來表示時,最好在緊靠其中符號=,+,-,±,,/,等后斷開,而在下一行開頭不再重復這一符號;反應式需斷開,用2行或多行來表示時,最好緊靠其中符號→,=,+,等后斷開,而在下一行開頭不再重復這一符號。式中的反應條件應用比正文小1號的字符標注于反應關系符號的上下方。化學實驗式、分子式、離子式、電子式、反應式、結構式和數學式等的寫作,應遵守有關規定;結構式中鍵的符號與數學符號應嚴格區別,如單鍵“—”與減號“-”,雙鍵“==”與等號“=”等不應混淆。
7.5 量和單位
應嚴格執行 gb 3100~3102-93 規定的量和單位的名稱、符號和書寫規則。
量的符號一般為單個拉丁字母和希臘字母,并一律采用斜體(ph例外)。為區別不同情況,可在量符號上附加角標。表達量值時,在公式、圖、表和文字敘述中,一律使用單位的國際符號,且無例外地用正體。單位符號與數值間要留適當間隙。不許對單位符號進行修飾,如加縮寫點、角標、復數形式,或在組合單位符號中插入化學元素符號等說明性記號,等等。在插圖和表格中用特定單位表示量的數值時,應當采用量與單位相比的形式,如:l/m,m/kg,p/pa 。不能把ppm,pphm,ppb,ppt,rpm等縮寫字作單位使用。詞頭不得獨立使用,也不能重疊使用。如 μm,不用 μ;pf,不用 μμf.組合單位的分母中一般不加詞頭,一般也不在分子分母同時加詞頭。如 kj/mol 不寫成 j/mmol,mv/m 不寫成 kv/mm.
7.6 數字用法
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數字且很得體的地方,均應使用阿拉伯數字。請參照gb1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公歷世紀、年代、年、月、日和時刻用阿拉伯數字。年份不能簡寫,如1997年不能寫成97年。日期和時刻可采用全數字式寫法,如XX年2月8日為:-02-18或XX0218;時刻的寫法,如15時9分38秒寫成15:09:38 .計量和計數單位前的數字應采用阿拉伯數字。多位的阿拉伯數字不能拆開轉行。百分數范圍:20%~30%不能寫成 20~30%.偏差范圍:(25±1)℃不能寫成25±1℃,(85±2)%不能成85±2%.
7.7 外文字母的書寫
應特別注意外文字母的正斜體、大小寫和上下角的表示。特別是手稿中易混淆的外文字母如:a,α;b,β;c,c;k,k,κ;o,o,0;p,p;r,γ;s,s;u,u;v,v,υ;w,ω;x,x,χ;y,y;z,z,2等,外文字母的上下角一定要跟正文有所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