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申請學位論文答辯程序
(一)答辯資格審查
1.博士生在校期間必須修滿所學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學位課程、考試成績合格(其中特殊要求的專業還需有二外成績);
2.完成論文開題報告;
3.通過綜合課程考試;
4.在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指定的學術刊物上(見附件《法學院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之資格論文發表期刊目錄》)發表與申請學位專業相符的學術論文2篇以上,論文署名必須為武漢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發表不屬于本一級學科的專業學術論文不能通過資格論文審核。
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對答辯申請人是否具備上述條件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審查者方可領取和提交答辯材料。
答辯資格審查時間:每年3月和9月。
(二)領取和提交論文答辯材料
答辯申請人應領取、填寫并提交以下答辯材料:
1.武漢大學研究生課程學習成績單一式兩份;
2.武漢大學博士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表1份,綜合考試表1份;
3.科研成果原件及a4紙復印件1份;
4.武漢大學博士學位論文答辯資格審查表1份(表格須本人申請、導師簽字、發表論文及成績審查、黨總支政審、院學評會主席簽字);
5.制好的博士論文1本;
答辯申請人應同時交納辦理博士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工本費,每人63元,由各專業收齊統一交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以上各項備齊后,由答辯申請人將材料送武漢大學研究生院培養處、學位處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論文評閱。
領取論文答辯材料時間:每年4月15日—30日,10月15日—30日。
(三)論文評閱
各專業指派專人或秘書,將論文評閱書用密封傳遞方式送達評閱人。
(四)論文答辯
1.評閱意見書返回研究生教學秘書,由其作過保密處理后交給申請人,超過三分之二合格的即可辦理論文答辯手續。
博士生答辯時間應由導師或指導小組決定后,在答辯前10天報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以便統一安排。
2.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由專業學科組及導師確定。答辯委員會主席應是該專業研究領域的校外學術權威或有較深造詣的專家、學者擔任。答辯委員會中應有半數以上博士生指導教師,申請人的指導教師應列席答辯會,但不擔任答辯委員會委員。答辯委員會組成后,經院學評會主席審批,報校學位處批準方可答辯。各學科專業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中,屬于本二級學科專業的委員不得少于五分之四,否則答辯委員會組成無效。各學科專業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中,應有一名在本學科專業中頗具影響的校外專家,其來往本院交通費、食宿費(原則上只在武漢住宿—天)、答辯酬金(每生300元)由法學院統一支付。
3.答辯截止時間每年上半年不遲于5月底,下半年不遲于11月底完成。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按要求完成論文答辯手續的,將推后半年答辯,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不再辦理答辯手續。
4.答辯須在校內舉行,特殊情況須在異地答辯時,可請示校學位委員會批準;同一答辯委員會一天內不應組織超過4人次的答辯;
(五)提交答辯材料
論文答辯結束后,答辯秘書及時將答辯材料填寫好,按頁碼歸回到博士學位申請表內的原位,將答辯袋中的所有材料整好,交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每位申請博士學位的同學還須向院資料室提交博士論文一本。
(六)學位證書發放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開會通過授予答辯申請人學位的決議后,經3個月公示無異議者方可發放學位證書。
(七)費用報銷
答辯者提交答辯材料后,可填寫《論文評閱酬金申請表》,經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院負責財務管理的副院長審批后,每位博士生可報銷校外專家論文評閱費600元、秘書酬勞費50元,論文打印費、調研費1500,共計2150元。
(八)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和評選
1.根據校研究生院及我院對評選全國優秀博士論文的精神,從XX年入學的博士生開始,經導師推薦,博士生可在第一學年結束后申報優秀博士論文培育基金立項,學校將對獲批準立項的優秀博士論文給予一定資助。
2.評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的基本條件為:論文在校外專家通訊評審中獲得全優;在論文答辯中獲得全優;并在學習過程中,在本人研究方向上取得高水平的科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