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研究生申請學位論文答辯程序
(一)答辯資格審查
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校期間必須修滿所學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學位課程及學分,成績合格(本科階段非法律專業學生還需按本專業培養方案上的要求,補修二門以上本科的主干課程,成績合格)。
2.完成論文的開題報告。
3.XX級(含)以前各級碩士研究生,還必須在學術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公開發表學術論文一篇以上。
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對答辯申請人是否具備上述條件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審查者方可領取答辯材料。
答辯資格審查時間:每年4月和10月。
(二)領取論文答辯材料
各專業指派一名學生負責人到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領取碩士論文答辯材料,同時交納辦理碩士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工本費,每人52元。
領取論文答辯材料時間:每年4月15日—30日,10月15日—30日。
(三)填表
答辯申請人應認真完成答辯材料中所應填寫的各項內容,學位申請表中指導教師推薦意見一欄,應由指導教師親筆填寫。
(四)論文評閱
論文評閱人一般為兩人,其中校外專家應有1人。論文評閱人由指導教師或指導小組確定,聘請評閱人。論文評閱應在答辯前半個月提交。由各專業導師或指導小組指定一名答辯秘書,專門負責學位論文評閱書的傳遞工作,評閱意見書應采用密封傳遞。
(五)答辯委員會組成
答辯委員會的組成應由各二級學科教研室與論文指導教師共同提出,一般由五人組成,屬于本二級學科專業的委員不得少于五分之四,否則答辯委員會組成無效。答辯委員會委員必須為教授、副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答辯申請人的指導教師可以參加答辯,但不得作為答辯委員會委員。校外專家評閱書返回后,應連同答辯委員會的組成名單表一并送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經院學評會批準后,方可進行答辯。否則此次論文答辯無效。沒有博士點的二級學科專業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中,可有一名在本學科專業中頗具影響的校外專家(原則上在武漢市范圍內聘請),其參加答辯工作的答辯酬金(每生100元)由法學院統一支付。
(六)論文答辯
各專業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必須在校內舉行,同一答辯委員會一天內不應組織超過6人次的答辯。
答辯截止時間每年上半年不遲于5月底,下半年不遲于11月底完成。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按要求完成論文答辯手續的,將推后半年答辯,院研究生工作管理辦公室不再辦理答辯手續。
(七)提交答辯材料
各專業答辯結束后,由答辯委員會秘書及時將材料整理填寫完畢后交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每位答辯者還需向法學圖書館提交碩士論文一本。
(八)費用報銷
答辯者提交答辯材料后,可填寫《論文評閱酬金申請表》,經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院負責財務管理的副院長審批后,可報銷校外專家評閱費每人100元、答辯秘書酬勞費50元、論文打印費、調研費1000元,共計1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