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報告寫作的基本要求
1。基本情況調查。
2。經驗性調查。
3。問題調查。
4。揭露性調查。
5。述評性調查。
6。“情況簡報”式、“情況反映”式調查。
7。史實性調查。
8。調查匯報。
9。調查后記和調查附記。
結構和寫作
1。開頭。標題要用高度概括、簡明扼要的語言表現出報告的主題。開頭也叫導語,一般是用一段話概括全文的主要內容,讓讀者對全文有一個總的印象。
2。正文。正文一般分三個部分。正文是調查報告的主體部分。正文的寫作要注意四點:一是要確定好上題,主題集中、深刻。二是要安排好結構,既可按問題性質歸類,列出小標題,逐點逐層報告,又可按時間先后順序或事件發生的先后順序逐次報告。三是觀點材料相統一,善于運用數字說明問題,四是要正確地表達。
3。結尾。結尾的寫法較多,可以總結全文的主要觀點,進一步深化主題,
增強說服力和感染力;或做出結論,指明方向;或提出問題,引入深思;或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措施、意見和建議;或展望前景,給人以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