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勞務派遣合同書(精選3篇)
餐飲業勞務派遣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也可委托乙方進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確定。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與其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甲方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人單位的職責。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見附件)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于每月 日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戶。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內;
3、甲方應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乙方根據甲方轉入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足額發放和繳納;
4、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轉入工資卡賬戶,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范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二)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甲方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進入公司前需身體健康,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證明,體檢不合格的人員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四)甲方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1、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后,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五)因社保費用為提前申報,故甲方每月 日前應將社保費用增減情況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節假日應相應提前一日);
(六)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七)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八)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九)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簡單的工廠醫療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并且作為乙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二)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三)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系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四)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派遣人員檔案;
(五)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等后續工作,盡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六)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七)對勞務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幫助甲方向勞務人員索賠,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八)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了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
(十)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乙雙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因個人原因需要提前結束服務期的,應提前 日向甲、乙雙方同時書面申請。待批準并辦理完畢與甲方的移交手續后方可離職,其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六、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或實習生的意外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二)費用的標準:
1、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實習生的 萬元額度的意外險保費,按每人一份年交額一次性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
3、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標準:
①每人每月 元;
②按職工工資總額的 % 收取。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于每月 日前將(二)項中1、2、3款規定的費用以轉賬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其中: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標準以甲方的工資清單為準;各項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及睢寧縣政策調整,雙方也應依法及時調整;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七、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
1、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2、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享有甲方規定的福利、勞保、工作、學習、休息等待遇和評優、評先等權利。
八、工傷事故處理
1、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結束后,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3、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社會保險機構按政策規定支付外,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4、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協商解決。合同終止后,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一、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餐飲業勞務派遣合同書 篇2
客服勞務派遣合同書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
電話:
地址: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
電話:
地址: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_______年,試用期_______個月。
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
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1、勞務費用的構成: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______元。(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標準不低于蘇州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每人每月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社保費: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農保費: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等一并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并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______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并負責日常管理;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權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三)確定和調整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四)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并書面通知乙方;
(五)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有責任給予協助;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委托書要求代為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和扣繳個人社會保險費用以及個人應承擔的其他費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的,應提前_______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并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六)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并進行鑒證,并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標準由乙方按相關規定計算并書面通知甲方。乙方為勞務人員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有效單據應復印一份給甲方。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六)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七)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勞務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并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合同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合同終止后,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甲方蓋章: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乙方蓋章: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餐飲業勞務派遣合同書 篇3
勞動合同(勞務派遣模板)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
乙方(勞 動 者):______
簽 訂 日 期: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 意 事 項:
1. 本合同文本供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2.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向勞動者出具依法取得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3.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
4.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5. 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確需涂改的,雙方應在涂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6. 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應簽字或蓋章;被派遣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交由勞動者的,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不得代為保管。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
勞務派遣許可證編號: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注 冊 地:______
經 營 地: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證件號: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______
1.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試用期至多約定一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______ (用工單位名稱)工作,用工單位注冊地______ ,用工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 。派遣期限為______ ,從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 。
第三條 乙方同意在用工單位______ 崗位工作,屬于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崗位職責為______日。
第四條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和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相應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崗位執行下列第______種工時制度:______
1. 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1天。
2. 依法實行以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 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關于工作時間的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經依法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并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七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第八條 經甲方與用工單位商定,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于每月:______日前足額支付:______
1. 月工資______元。
2. 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______。
3. 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______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______ 。
4. 約定的其他方式______。
第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或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甲方應按照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與用工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向乙方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五、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告知乙方,并為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第十五條 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乙方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必需的職業能力培訓,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和用工單位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并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十八條 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告知乙方。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在乙方上崗前、派遣期間、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并采取書面形式。
第二十一條 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出現其他法定情形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依法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并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相關內容;乙方不同意重新派遣的,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用工單位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系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閱讀并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至少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1:
續 訂 勞 動 合 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續訂合同期限:______
1.固定期限:自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二、雙方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______
1.______;
2.______;
3.______。
三、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2:
變 更 勞 動 合 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自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對本合同作如下變更:______
1.______;
2.______;
3.______。
二、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于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