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分包安全生產合同(精選6篇)
勞務分包安全生產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工程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及廣大職工的家庭幸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勞務分包安全生產協議。
一、甲方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雇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安全機構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布指令,并采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并應及時處理在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協調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在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二、乙方
1.嚴格遵守國家、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嚴格遵守甲方指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3.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預備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4.乙方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三級教育,熟悉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于從事電氣、起重、建筑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查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作業人員無證操作現象時,一旦出現問題乙方必須承擔相應全部責任。
5.對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乙方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本工程中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6.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班組長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7.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并上報甲方相關安全人員進行檢查,保證其經營處于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若因使用不合格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而引起的意外事故又乙方自行負責。
8.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志牌。
9.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及時上報甲方或有關部門,并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需承擔相關責任并自愿承擔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四、其他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署(蓋章)立即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務分包安全生產合同 篇2
甲方(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分包單位):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名稱、分包范圍及作業內容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分包范圍: 同甲、乙雙方就本工程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
(三)本合同勞務作業內容:同甲、乙雙方就本工程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二)甲方對乙方的施工安全具有監督、檢查、處罰的權利。
(三)甲方按規定對乙方進場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考核。
(四)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章作業,并按甲方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五)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從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六)甲方不得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等。
(二)乙方負責其分包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對甲方在安全檢查過程中提出的問題和隱患,乙方必須按要求按時限整改。
(三)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四)乙方在日常作業中,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五)乙方在施工作業前須按甲方要求搭設好安全防護設施。
(六)乙方須建立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配齊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乙方現場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七)乙方不得違章指揮,不得強令工人違章作業,并按規定做好工人勞動保護工作,向所使用的人員提供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
(八)乙方須組織相關人員學習、掌握安全技術交底要求,履行簽字手續。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安全技術交底作業,乙方不得安排沒有接受安全技術交底的人員上崗作業。
(九)乙方須根據規定為職工辦理相應的安全生產保險,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
(十)施工過程中需要新進場人員的,乙方必須備齊相關人員資料和手續,在人員進場前以書面形式報甲方,甲方書面批準后方可進場,進場后乙方配合甲方對新進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未經批準人員私自進場后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 乙方人員進場后,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考核,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乙方負有對工人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每日班前安全教育的責任,并做好教育記錄,履行簽字手續。乙方不得安排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和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作業。
第五條 乙方負責向所屬人員配發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并指導其按規定要求正確配戴。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配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第六條 由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并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承擔。乙方自帶的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等必須符合相關安全規定,并負責日常的檢查、維修、保養。
第七條 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改動。如確定需要拆除改動的,必須經甲方工地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乙方人員施工前,必須對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隱患排除后方可進行作業。乙方沒有履行作業前安全檢查職責,造成發生安全事故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使用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氣、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氣、機械設備。
第十條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亂接電氣線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第十一條 甲方對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隱患,有權發出隱患通知書,乙方應在限期內進行整改,對于重大隱患,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作業,乙方必須無條件遵從。
第十二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罰款處罰,罰款處罰在甲方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簽字確認后即生效,乙方在接到罰款通知后一周內要向主罰單位繳納罰款,逾期不交的加倍處罰,并從當月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要不斷總結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對乙方和乙方作業人員重視安全生產、安全工作成績顯著的,甲方應予表揚和獎勵。
第十四條 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北京城建集團和北京城建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
(一)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禁止吸煙,禁止酒后作業。
(二)必須執行交底規定的安全技術措施,未經交底禁止作業。
(三)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無證人員禁止作業。
(四)必須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
(五)禁止攀爬各類腳手架、跨越防護欄桿、穿行有禁行標志的出入口。
(六)高處作業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
(七)樓層上施工人員禁止向下投擲物品、拋撒材料和垃圾。
(八)明火作業必須開具動火證,按規定清理周圍易燃物,有防火措施及看火人。
(九)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護設施和警告、警示等安全標牌。
(十)非電工禁止進行電氣作業。
(十一)禁止私自拉設電線、電纜、使用電爐等電熱器。
(十二)禁止私自在建筑結構中居住和儲存物品。
(十三)禁止容留外部人員留宿。
第十五條 事故處理
(一)屬于甲方的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甲方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一次性經濟補償。但具體善后工作由乙方負責安排和處理,甲方不直接對乙方職工及家屬。
(二)屬于乙方責任或乙方人員不服從管理、違章作業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補償,甲方不負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同時乙方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及不良社會影響,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處罰標準:重傷事故每人次處以五萬元罰款;亡人事故每死亡一人處罰__________元。
第十六條 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北京市密云縣人民法院進行判決、裁定。
第十七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乙方完成全部分包作業內容及乙方全部人員撤離施工現場、且甲乙雙方均履行完分包合同及本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即終止。
第十八條 其它事宜:
第十九條 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勞務分包安全生產合同 篇3
總包方(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乙方已經與甲方簽訂 工程勞務施工合同(以下簡稱為“分包合同”),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和乙方雙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書。本協議書為工程總分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約束效應。
一、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
本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雙方約定為:
二、組成本協議書的文件包括:
1、本協議書第一部分:協議書;
2、本協議書規定條款;
3、國家、北京市關于建筑施工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及標準
4、協議書履行過程中,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三、乙方向甲方承諾,履行并嚴格遵守本協議書中所有條款及規定。
四、乙方必須建立健全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機構和職責。
五、乙方向甲方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甲方對乙方所進行的一切處罰和處理乙方均無異議。
六、乙方承擔由其負責向甲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法規、規范符合性及由此引發的所有法律后果,甲方的審核批準并不代表乙方無須承擔責任。
七、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甲方對乙方已處罰款項均不予以退還。
八、協議書的份數:
按分包合同一并處理。
九、有效期
同總分包合同有效期
十、協議書的生效
協議書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本協議書同雙方總分包合同一并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勞務分包安全生產合同 篇4
項目經理部(甲方): 項目部
勞務分包單位 (乙方): 勞務有限公司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和“遵守法律法規,減少職業危害,保證施工安全,追求持續改進”的總承包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的方針,全面作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明確事故責任,有效地預防和控制各類事故的發生,特簽訂此協議書。
第一條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二條 起止時間:從 年 月 日進場起至工程竣工退場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文明安全施工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單位和總承包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文明安全施工、環境保護等管理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設置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3、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蔣慶鵬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施工現場全面安全管理工作,明確 李金和同志負責安全防護、腳手架管理; 孟憲章 同志負責保衛消防; 李明亮 同志負責機械管理;馬士廉 同志負責臨時用電安全。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項目施工現場全面安全管理工作,明確 、 、 同志為施工現場安全員。
4、按照國家、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及相關標準,設置相關的文明安全施工、環保、安全標識標牌和安全防護設施,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變動,并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5、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或危險點分析預控工作,充分認識安全隱患的危害性,制定并落實各項應急預案,防止事故的發生。
6、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7、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逐級上報。
第四條 甲方的文明安全施工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復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人員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按照乙方提供的人員實名制花名冊組織乙方作業人員入場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
3、定期和不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4、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
5、編制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并組織專家論證,審核、審批相應的施工方案。
6、督促乙方落實臨時用電方案要求的安全措施、基坑開挖的防坍塌措施、高空作業的防墜落措施、施工區域的安全防護措施、防水工程和電氣焊的防火措施以及生活區的各項安全措施。
第五條 乙方的文明安全施工權利和義務
1、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向甲方提供本單位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施工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組織機構及管理人員聯系電話、按施工人員花名冊(實名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及兩張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并對上列資料真實性負責。
2、乙方進入現場的勞務作業人員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用工規定,禁止雇傭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工和超過55周歲人員進場作業。進場施工人員應是乙方企業登記在冊的體驗合格人員,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患有傳染性疾病者進入現作場業應經甲方審核同意。
3、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工作。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活動,配合甲方解決現場的安全生產問題。
4、對所有員工進行日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其他人員分工種進行操作規程培訓和考試。
5、在勞務作業前,進行危險點分析和預控,由作業負責人對作業班組和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保證交底內容交到每名作業人員,使作業人員全面了解安全防范重點和防范措施。
6、遵守現場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對現場文明安全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建設單位、總包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組織整改并達到安全標準。
7、乙方必須向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防護鏡、絕緣手套、防滑鞋等),并保證正確佩戴和使用。
8、與甲方協調溝通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訊線路、已建成的建筑物以及所有工作面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明知應當采取防護措施而在未采取防護措施或采取防護措施不到位的情況下盲目施工,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9、在合同約定的區域、時間、作業范圍內組織施工作業,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進入其他禁區作業(例如有政治要求的禁止區域、第三方危險作業區域、政府行政部門要求停工區域以及有特殊工藝要求的施工區域等)。
10、乙方施工人員接收到符合標準的工作面或設施(含臨電設施和機械設備)后要認真維護,不得隨意破壞與安全生產密切相關的設施和器材,如因特殊情況進行更改、挪動和拆除,必須經甲方同意,履行審批手續,并采取可靠的補救措施后方可進行。
11、安全管理人員每天進行現場安全巡查,檢查現場施工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并做記錄,及時糾正違章消滅隱患。
12、督促接觸粉塵、有毒有害等物質的作業人員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用品。
13、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嚴格執行專項施工方案,落實安全措施。
14、落實本勞務作業相關的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坍塌、防凍、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防范措施。
15、制定自帶作業工(機)具的管理措施,定期進行檢查、維護,確保合格有效,并教育督促勞務作業人員正確使用。對甲方提供的大型起重設備和其他設施,因存在安全隱患不能滿足文明安全施工要求,要及時向甲方報告,不得在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情況下盲目施工。
16、勞務作業人員進行高處作業時應按要求系掛安全帶,并保證作業面安全防護設施標準齊全,特別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防護措施。
17、在可能有感應電壓的情況下作業,應按規范標準保持安全距離,采取有效可靠的接地與防護措施。
18、在密閉容器、密閉空間等有限空間內作業時,應先按相關規范標準進行通風、監測有毒有害氣體,符合要求后,方可工作。在地下室作業應保證照明和疏散通道暢通。
19、作業人員在施工現場禁止吸煙、禁止酒后上崗作業、非機械操作人員禁止動用現場機械設備;嚴禁聚眾賭博、打架斗毆、酗酒鬧事;嚴禁傳看淫穢錄像和刊物;不得私自到湖、河內游泳洗澡。
20、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宿舍生活區管理制度,堅持衛生值日制度。職工用床標準、統一,室內物品存放及床上用品疊放整齊干凈;禁止任何形式的男女混居;禁止私拉亂接電線和使用自制電熱器具;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電爐子、電褥子、熱得快、空調、電扇等)須經甲方批準;禁止在床頭、蚊帳內安裝電扇和照明燈具;統一規劃、設置手機(對講機)電池充電區域;禁止在床鋪上吸煙;禁止留宿非本施工現場人員。
21、乙方現場設食堂的,要及時辦理食堂衛生許可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規定,預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食堂開伙前,炊事員要進行體檢并取得健康證和培訓證。乙方現場沒有食堂,工人在外就餐要注意飲食衛生,預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22、乙方應貫徹落實總承包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文件,按規定安排從事有害作業職工進行體檢,為職工配備有效的作業防護用品。嚴格遵守《職業病防治法》中勞動過程中的防護與管理之規定。發現職業病病人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確診為職業病的,應當向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23、乙方在進場前要與所屬工人簽訂勞動合同,明確薪酬待遇,告知作業中存在的和潛在的風險。提倡乙方為員工購買人身意外損害保險。進場工人必須按照實名制登記,及時辦理暫住證(居住證),按合同約定及時發放工人工資,嚴禁使用零散工。
24、乙方要安排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消防保衛工作,加強夜間值班和巡邏,預防財產被盜或發生火災事故。
第六條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
1、事故當中有人員傷亡的,甲乙雙方均有積極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的義務和責任。
2、乙方因未遵守本協議第三條和第五條權力義務之規定,或不服從甲方管理冒險作業、野蠻施工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事故所有責任,接受政府部門處罰;在事故原因未查明情況下,乙方仍有義務處理好事故善后事宜,并積極主動協助政府相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待查明事故原因后,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3、處理傷亡事故過程中,甲乙雙方應當相互溝通積極配合;乙方有義務做好家屬的安撫工作,保證不以事故為由擾亂甲方正常施工生產作業,否則乙方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安全事故對第三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事故責任甲乙雙方各自承當相應賠償責任。
5、乙方勞務人員違反勞動紀律,在施工現場內或施工現場外造成任何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工人入場后,在非作業時間或非作業崗位意外傷亡的,由乙方負責搶救治療或處理善后事宜,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損失和傷亡責任。
第七條 補充條款
1、合同工期完成或因其它原因造成的退場,乙方應自己協調好所屬施工人員的撤場問題,禁止發生圍堵甲方或政府職能部門的辦公場所;對存在的問題產生異議,由甲、乙雙方管理層領導共同協商解決。否則,造成不良影響及后果,由乙方承擔。
2、本協議中經濟損失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賠付的各項工傷賠償費用、處理事故善后事宜的相關費用、事故中損壞的各項設備設施及對第三方受害人的賠償費用、政府部門的行政罰款、非責任方因事故停工的損失以及因停工導致的窩工損失等。
3、其他:
1、生活區每房間安裝6個220伏插座用于工人手機充電使用,其中兩個
插座僅用于電風扇,嚴禁使用本協議第五條第20款條文中相關電器產品,項目部設專人對生活區進行檢查,對違規者進行拍照片并附照片,項目部從發現之日起按違規電器的功率從進場時取五倍的電價處罰。
2、生活區、現場隊伍較多,人員相對集中,禁止在本區域內打架斗毆,參與打架人員不管責任大小每人處罰五千元,領導組織打架每人處罰一萬元,并驅逐現場,禁止在華遠項目施工,重大事件由地方有關部門處理,同時項目部將對其單位處以不低于2萬元的處罰,本處罰只對單位,不對個人。
第八條 本協議書內容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書作為勞務分包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勞務分包安全生產合同 篇5
1、認真執行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勞動保護的各項政策、法規和安全操作規程及項目經理部管理規定。對本隊人員在生產中安全和健康負全面責任。
2、服從用工單位的管理,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組織開展小組班前安全講話活動。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保證安全管理到位。做到不違章,制止違章作業。
3、嚴格履行各項勞務用工手續。對本隊人員符合用工條件負責。做到人員數量滿足生產需要,管理崗位、作業工種配套合理。保證人員的穩定,需更換增補人員時,須提前向用工單位主管領導申報。
4、積極配合用工單位做好進場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對本隊使用的特種作業人員持有效操作證件上崗負責。嚴禁使用無證人員。
5、使用總包單位機、電、架、壓力容器等設備必須經雙方事先辦理交接驗收手續,確保安全使用。
6、組織開展安全自查,發現隱患問題立即處理。對自身處理解決不了得立即上報總包單位領導。
7、根據總包單位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施工特點、作業環境向本隊各工種進行詳細的書面安全交底,嚴格履行簽字手續并監督其執行。
8、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及未遂事故,要全力搶救傷者、保護現場,立即上報。并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和事故調查組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項目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外施隊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勞務分包安全生產合同 篇6
項目經理部(甲方):
勞務分包單位 (乙方):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和“遵守法律法規,減少職業危害,保證施工安全,追求持續改進”的總承包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的方針,全面作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明確事故責任,有效地預防和控制各類事故的發生,特簽訂此協議書。
第一條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二條 起止時間:從 年 月 日進場起至工程竣工退場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文明安全施工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單位和總承包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文明安全施工、環境保護等管理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設置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3、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蔣慶鵬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施工現場全面安全管理工作,明確 李金和同志負責安全防護、腳手架管理; 孟憲章 同志負責保衛消防; 李明亮 同志負責機械管理;馬士廉 同志負責臨時用電安全。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項目施工現場全面安全管理工作,明確 、 、 同志為施工現場安全員。
4、按照國家、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及相關標準,設置相關的文明安全施工、環保、安全標識標牌和安全防護設施,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變動,并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5、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或危險點分析預控工作,充分認識安全隱患的危害性,制定并落實各項應急預案,防止事故的發生。
6、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7、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逐級上報。
第四條 甲方的文明安全施工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復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人員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按照乙方提供的人員實名制花名冊組織乙方作業人員入場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
3、定期和不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4、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
5、編制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并組織專家論證,審核、審批相應的施工方案。
6、督促乙方落實臨時用電方案要求的安全措施、基坑開挖的防坍塌措施、高空作業的防墜落措施、施工區域的安全防護措施、防水工程和電氣焊的防火措施以及生活區的各項安全措施。
第五條 乙方的文明安全施工權利和義務
1、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向甲方提供本單位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施工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組織機構及管理人員聯系電話、按施工人員花名冊(實名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及兩張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并對上列資料真實性負責。
2、乙方進入現場的勞務作業人員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用工規定,禁止雇傭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工和超過55周歲人員進場作業。進場施工人員應是乙方企業登記在冊的體驗合格人員,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患有傳染性疾病者進入現作場業應經甲方審核同意。
3、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工作。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活動,配合甲方解決現場的安全生產問題。
4、對所有員工進行日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其他人員分工種進行操作規程培訓和考試。
5、在勞務作業前,進行危險點分析和預控,由作業負責人對作業班組和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保證交底內容交到每名作業人員,使作業人員全面了解安全防范重點和防范措施。
6、遵守現場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對現場文明安全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建設單位、總包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組織整改并達到安全標準。
7、乙方必須向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防護鏡、絕緣手套、防滑鞋等),并保證正確佩戴和使用。
8、與甲方協調溝通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訊線路、已建成的建筑物以及所有工作面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明知應當采取防護措施而在未采取防護措施或采取防護措施不到位的情況下盲目施工,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9、在合同約定的區域、時間、作業范圍內組織施工作業,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進入其他禁區作業(例如有政治要求的禁止區域、第三方危險作業區域、政府行政部門要求停工區域以及有特殊工藝要求的施工區域等)。
10、乙方施工人員接收到符合標準的工作面或設施(含臨電設施和機械設備)后要認真維護,不得隨意破壞與安全生產密切相關的設施和器材,如因特殊情況進行更改、挪動和拆除,必須經甲方同意,履行審批手續,并采取可靠的補救措施后方可進行。
11、安全管理人員每天進行現場安全巡查,檢查現場施工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并做記錄,及時糾正違章消滅隱患。
12、督促接觸粉塵、有毒有害等物質的作業人員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用品。
13、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嚴格執行專項施工方案,落實安全措施。
14、落實本勞務作業相關的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坍塌、防凍、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防范措施。
15、制定自帶作業工(機)具的管理措施,定期進行檢查、維護,確保合格有效,并教育督促勞務作業人員正確使用。對甲方提供的大型起重設備和其他設施,因存在安全隱患不能滿足文明安全施工要求,要及時向甲方報告,不得在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情況下盲目施工。
16、勞務作業人員進行高處作業時應按要求系掛安全帶,并保證作業面安全防護設施標準齊全,特別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防護措施。
17、在可能有感應電壓的情況下作業,應按規范標準保持安全距離,采取有效可靠的接地與防護措施。
18、在密閉容器、密閉空間等有限空間內作業時,應先按相關規范標準進行通風、監測有毒有害氣體,符合要求后,方可工作。在地下室作業應保證照明和疏散通道暢通。
19、作業人員在施工現場禁止吸煙、禁止酒后上崗作業、非機械操作人員禁止動用現場機械設備;嚴禁聚眾賭博、打架斗毆、酗酒鬧事;嚴禁傳看淫穢錄像和刊物;不得私自到湖、河內游泳洗澡。
20、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宿舍生活區管理制度,堅持衛生值日制度。職工用床標準、統一,室內物品存放及床上用品疊放整齊干凈;禁止任何形式的男女混居;禁止私拉亂接電線和使用自制電熱器具;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電爐子、電褥子、熱得快、空調、電扇等)須經甲方批準;禁止在床頭、蚊帳內安裝電扇和照明燈具;統一規劃、設置手機(對講機)電池充電區域;禁止在床鋪上吸煙;禁止留宿非本施工現場人員。
21、乙方現場設食堂的,要及時辦理食堂衛生許可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規定,預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食堂開伙前,炊事員要進行體檢并取得健康證和培訓證。乙方現場沒有食堂,工人在外就餐要注意飲食衛生,預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22、乙方應貫徹落實總承包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文件,按規定安排從事有害作業職工進行體檢,為職工配備有效的作業防護用品。嚴格遵守《職業病防治法》中勞動過程中的防護與管理之規定。發現職業病病人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確診為職業病的,應當向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23、乙方在進場前要與所屬工人簽訂勞動合同,明確薪酬待遇,告知作業中存在的和潛在的風險。提倡乙方為員工購買人身意外損害保險。進場工人必須按照實名制登記,及時辦理暫住證(居住證),按合同約定及時發放工人工資,嚴禁使用零散工。
24、乙方要安排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消防保衛工作,加強夜間值班和巡邏,預防財產被盜或發生火災事故。
第六條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
1、事故當中有人員傷亡的,甲乙雙方均有積極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的義務和責任。
2、乙方因未遵守本協議第三條和第五條權力義務之規定,或不服從甲方管理冒險作業、野蠻施工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事故所有責任,接受政府部門處罰;在事故原因未查明情況下,乙方仍有義務處理好事故善后事宜,并積極主動協助政府相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待查明事故原因后,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3、處理傷亡事故過程中,甲乙雙方應當相互溝通積極配合;乙方有義務做好家屬的安撫工作,保證不以事故為由擾亂甲方正常施工生產作業,否則乙方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安全事故對第三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事故責任甲乙雙方各自承當相應賠償責任。
5、乙方勞務人員違反勞動紀律,在施工現場內或施工現場外造成任何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工人入場后,在非作業時間或非作業崗位意外傷亡的,由乙方負責搶救治療或處理善后事宜,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損失和傷亡責任。
第七條 補充條款
1、合同工期完成或因其它原因造成的退場,乙方應自己協調好所屬施工人員的撤場問題,禁止發生圍堵甲方或政府職能部門的辦公場所;對存在的問題產生異議,由甲、乙雙方管理層領導共同協商解決。否則,造成不良影響及后果,由乙方承擔。
2、本協議中經濟損失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賠付的各項工傷賠償費用、處理事故善后事宜的相關費用、事故中損壞的各項設備設施及對第三方受害人的賠償費用、政府部門的行政罰款、非責任方因事故停工的損失以及因停工導致的窩工損失等。
3、其他:
1、生活區每房間安裝6個220伏插座用于工人手機充電使用,其中兩個
插座僅用于電風扇,嚴禁使用本協議第五條第20款條文中相關電器產品,項目部設專人對生活區進行檢查,對違規者進行拍照片并附照片,項目部從發現之日起按違規電器的功率從進場時取五倍的電價處罰。
2、生活區、現場隊伍較多,人員相對集中,禁止在本區域內打架斗毆,參與打架人員不管責任大小每人處罰五千元,領導組織打架每人處罰一萬元,并驅逐現場,禁止在華遠項目施工,重大事件由地方有關部門處理,同時項目部將對其單位處以不低于2萬元的處罰,本處罰只對單位,不對個人。
第八條 本協議書內容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書作為勞務分包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