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勞務雇用合同范本(通用5篇)
外派勞務雇用合同范本 篇1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鑒于: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年月日起派遣名客房服務員和名餐飲小時工到甲方工作,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務費。派遣期為12個月。
以上人員需具備的條件:符合酒店用人標準及相關業務技能(見附件)。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派遣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包括:
1、勞務人員公休日的加班費及法定節假日加班費;
2、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乙方勞務人員工資、管理費、稅收等。
(二)勞務費的標準:
1、客房服務員勞務費用為包月形式,每人每月工作26天,日做房數為13間,勞務費標準:每人元/月。日做房數超過13間的甲方按照住店房每間元/間,離店房每間元/間的標準進行費用統計,在每月的勞務費中向乙方進行支付,如遇法定節假日按2倍計算費用。
2、餐飲小時工元/小時,國家法節定假日按1倍計算費用。
3、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人數為基礎并結合勞務人員考勤記錄確定,如考勤記錄與《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不一致的以考勤記錄為準。
4、勞務人員的工服、員工卡、更衣柜及鑰匙、名牌等由甲方提供,若有丟失及損壞,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勞務費按月支付,乙方每月5日前將上月人員考勤與甲方核對,并提供合法勞務費全額發票,由甲方當月15日之前將上月費用以支票方式支付給乙方。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并負責根據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等規定對乙方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日常管理,提供乙方勞務人員工作餐(一正一副兩餐);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將該勞務人員退回乙方,并有權要求乙方在3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未達到工作標準的;
4、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5、被依法采用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的;
6、被依法追究行政責任、刑事責任的;
7、勞務派遣人員從事的工作崗位被撤銷的;
8、法定醫療期后已不符合原崗位工作要求的;
9、甲方因客觀情況變化需要裁員的;
10、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11、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情形致使協議無效的。
甲方在上述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的,可提前7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該通知后應根據甲方要求的時間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新的人員供甲方挑選。
(三)確定和調整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四)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向勞務人員或乙方索賠;
(五)甲方有權隨時查詢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的各種信息,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相關資料并積極配合;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負責登記統計勞務派遣人員的考勤、獎懲等情況,并按月提供給乙方,作為勞務費用支付的依據。如有相關缺勤、違紀等扣款情況,甲方有權在勞務費中扣除;
(四)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并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五)乙方勞務人員發生的意外、工傷等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擔。
(六)每月按實際出勤人員核定費用,按合同約定時限足額支付乙方勞務費。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指定專人協助甲方管理勞務派遣人員;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負責按甲方的崗位要求、人數、到崗日期和工作期限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乙方應保證所派遣人員在規定時限內(15天)達到甲方的工作標準,質量要求及每日清潔房間數量(13間/人/天)。
(二)負責根據甲方的要求組織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崗前體檢,辦理健康證,并向甲方派遣身體健康并已獲取健康證的服務人員。
(三)負責與勞務人員依法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并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四)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五)負責按國家法律法規和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有關條款按期向勞務派遣人員支付勞動報酬。同時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各項社會保險并承擔各項保險費用。
(六)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由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處理,甲方提供必要協助。
(七)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積極幫助甲方向勞務人員索賠,甲方提供必要協助。
(八)乙方需嚴格按照?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中的名單向甲方提供勞務人員,每月流失率及人員穩定率應不高于10%;如超過此比例,甲方有權給予相應比例扣款(月度總支付金額5%)。如乙方勞務人員與乙方解除勞動關系,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補齊合同約定的勞務人員人數。
(九)如因一方原因不能按時支付工資,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前30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并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或續訂合同手續。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外派勞務雇用合同范本 篇2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派遣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也可委托乙方進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確定。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與其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甲方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人單位的職責。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一次性轉入乙方銀行賬戶。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內;
3、甲方應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乙方根據甲方轉入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足額發放和繳納;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范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2、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3、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進入公司前需身體健康,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證明,體檢不合格的人員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1、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后,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6、因社保費用為提前申報,故甲方每月10日前應將社保費用增減情況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節假日應相應提前一日);
7、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8、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9、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10、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11、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簡單的工廠醫療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并且作為乙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2、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3、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系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4、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派遣人員檔案;
5、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
之間的勞動關系等后續工作,盡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6、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7、對勞務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幫助甲方向勞務人員索賠,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8、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了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9、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
10、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乙雙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因個人原因需要提前結束服務期的,應提前30日向甲、乙雙方同時書面申請。待批準并辦理完畢與甲方的移交手續后方可離職,其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六、費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或實習生的意外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2、費用的標準:
(1)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實習生的意外險保費,按每人50元一份年交額一次性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
(3)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標準:按每人每月100元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于每年一次性前將2項中(1)、(2)、(3)款規定的費用以支票的方式支付給乙方。(其中: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標準以甲方的工資清單為準;各項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及寧波市政策調整,雙方也應依法及時調整;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七、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
1、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2、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享有甲方規定的福利、勞保、工作、學習、休息等待遇和評優、評先等權利。
八、工傷事故處理
1、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結束后,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3、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社會保險機構按政策規定支付外,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4、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為二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協商解決。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合同終止后,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一、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外派勞務雇用合同范本 篇3
雇主(甲方):
雇員(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綜合事務服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內容
1、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求,委托乙方對甲方的______________外包項目提供服務。
2、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服務,依據甲方的服務要求技術標準執行。
3、合作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結束。
二、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服務工作享有監督權和檢查權,有對乙方服務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2、甲方對乙方的服務及質量不滿意時有權提出異議,可責令乙方及時改正;對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包含但不限于質量損失、拖期損失等甲方有權對乙方按甲方相關規章制度進行考核,并發出詳盡明細。
3、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的員工執行服務項目的工作場所、工作環境等相關服務條件。甲方確認,甲方的支持與配合是乙方如期完成服務內容的必要條件。
4、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5、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和檢查,提出整改、處理要求,并向乙方提出安全指導,協助乙方做好安全工作。
6、在乙方員工出現突發疾病或工傷時甲方應盡商業上合理義務配合對乙方人員救治。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的要求從事與—有關的各項工作和提供服務。
2、乙方必須具備法人資格和相應經營資質。
3、如因服務工作未達到質量標準,乙方需接受甲方的監督、指導和整改要求。乙方須全力配合,積極整改保障項目的順利進行,同時應在甲方合理要求的時間內完成此項工作。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項服務轉讓第三人。
5、乙方提供的服務人員必須具備基本素質、專業技能、經過專業培訓,熟悉基本的業務流程的要求,合格的人數能夠滿足生產需求。如果甲方發現有不合適的人員,有權要求乙方做適當的調整。
6、乙方負責工種的協調,并為其提供良好的生活及工作條件。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乙方應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措施,避免對工作過度計劃及工作其它方面產生不利影響的停工、怠工、罷工、勞動爭議、糾紛和沖突(簡稱“勞動爭議”)等現象。如乙方發生任何勞動爭議,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妥善解決。
四、勞務費與結算
1、勞務費:雙方協商確定,乙方的勞務費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委托_______銀行把勞務費轉賬支付給乙方。
五、保密
1、保密內容:乙方因履行合同而知悉或獲得的甲方信息、資料等負有嚴格保密或及時歸還甲方的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泄漏或復制、留存。
2、本條款效力:本條款不因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變更、解除、終止而失效。
六、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無故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甲方逾期支付服務費,經乙方催告后仍未支付時,對逾期未付的費用每逾一天,按應交付金額的_______%支付滯納金。甲方逾期_______天未支付服務費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七、糾紛解決方式
如因雙方之間簽訂的合同,或履行簽訂的合同,或發生其他業務出現的爭議,或發生的其他財產權益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自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一致的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外派勞務雇用合同范本 篇4
甲方:
乙方:
鑒于: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客房服務員和 名餐飲小時工到甲方工作,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務費。派遣期為12個月。
以上人員需具備的條件: 符合酒店用人標準及相關業務技能(見附件)。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派遣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包括:
1.勞務人員公休日的加班費及法定節假日加班費;
2、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乙方勞務人員工資、管理費、稅收等。
(二)勞務費的標準:
1、客房服務員勞務費用為包月形式,每人每月工作26天,日做房數為13間,勞務費標準:每人元/月。日做房數超過13間的甲方按照住店房每間元/間,離店房每間 元/間的標準進行費用統計,在每月的勞務費中向乙方進行支付,如遇法定節假日按 2倍計算費用。
2、餐飲小時工元/小時,國家法節定假日按1.5倍計算費用。
3、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人數為基礎并結合勞務人員考勤記錄確定,如考勤記錄與《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不一致的以考勤記錄為準。
4、勞務人員的工服、員工卡、更衣柜及鑰匙、名牌等由甲方提供,若有丟失及損壞,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勞務費按月支付,乙方每月5日前將上月人員考勤與甲方核對,并提供合法勞務費全額發票,由甲方當月15日之前將上月費用以支票方式支付給乙方。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并負責根據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等規定對乙方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日常管理,提供乙方勞務人員工作餐(一正一副兩餐);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將該勞務人員退回乙方,并有權要求乙方在3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未達到工作標準的;
4.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5.被依法采用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的;
6. 被依法追究行政責任、刑事責任的;
7. 勞務派遣人員從事的工作崗位被撤銷的;
8. 法定醫療期后已不符合原崗位工作要求的;
9. 甲方因客觀情況變化需要裁員的;
10.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11.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情形致使協議無效的。
甲方在上述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的,可提前7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該通知后應根據甲方要求的時間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新的人員供甲方挑選。
(三)確定和調整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四)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向勞務人員或乙方索賠;
(五)甲方有權隨時查詢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的'各種信息,乙方應按甲方要 求及時提供相關資料并積極配合;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 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負責登記統計勞務派遣人員的考勤、獎懲等情況,并按月提供給乙方,作為勞務費用支付的依據。如有相關缺勤、違紀等扣款情況,甲方有權在勞務費中扣除;
(四)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并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五)乙方勞務人員發生的意外、工傷等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擔。
(六)每月按實際出勤人員核定費用,按合同約定時限足額支付乙方勞務費。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指定專人協助甲方管理勞務派遣人員;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負責按甲方的崗位要求、人數、到崗日期和工作期限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乙方應保證所派遣人員在規定時限內(15天)達到甲方的工作標準,質量要求及每日清潔房間數量(13間/人/天)。
(二)負責根據甲方的要求組織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崗前體檢,辦理健康證,并向甲方派遣身體健康并已獲取健康證的服務人員。
(三)負責與勞務人員依法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并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四)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五)負責按國家法律法規和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有關條款按期向勞務派遣人員支付勞動報酬。同時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各項社會保險并承擔各項保險費用。
(六)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由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處理,甲方提供必要協助。
(七)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積極幫助甲方向勞務人員索賠,甲方提供必要協助。
(八)乙方需嚴格按照?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中的名單向甲方提供勞務人員,每月流失率及人員穩定率應不高于10%;如超過此比例,甲方有權給予相應比例扣款(月度總支付金額5%)。如乙方勞務人員與乙方解除勞動關系,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補齊合同約定的勞務人員人數。
(九)如因一方原因不能按時支付工資,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 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前30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并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或續訂合同手續。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外派勞務雇用合同范本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護照號碼: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工資帳戶:
工資帳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配套法規,為保障甲方、乙方合法的勞動關系,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勞動合同書。甲方向乙方說明了用工單位的用人要求、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勞動報酬、勞動條件、職業危害及其后果、社會保險、規章制度等情況,乙方已認真閱讀本合同書,同意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及工作地點
本合同期限:乙方愿意根據用工單位的工作安排,從20xx年 月 日起,為期 個月。如有續約,由雙方另行協商。
本合同的工作地點:
本合同的貨幣單位: ,匯率按 兌 人民幣固定計算。
二、生產(工作)任務
1、甲方根據用工單位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工作地點在
2、乙方同意并服從用工單位所安排的崗位、工種、工作;用工單位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
3、乙方必須按照用工單位關于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的責任制的要求,保證按質按量地完成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生產(工作)條件
1、用工單位負責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2、用工單位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用工單位制訂的勞動安全衛生等各項規章制度,有確保安全生產的責任。
四、雙方職責
甲方職責:
1、甲方負責辦理乙方的體檢、護照、簽證等相關手續,并承擔相應費用。
2、甲方提供給用工單位的派遣人員(乙方)應具備如下條件:
1)年齡為18- 周歲,熟練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管理人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經體檢合格)的派遣人員,乙方的專業技術能力要盡可能滿足用工單位要求。
2)甲方必須安排和組織乙方參加健康體檢、出境培訓,若體檢或培訓不合格,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3、甲方向用工單位保證乙方辦理手續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乙方職責:
1、乙方必須參加羅馬尼亞的安全培訓,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羅馬尼亞工作期間,若因自身原因被遣送回國或自己申請回國的,其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需在交納用工單位為其辦理的工作準證、安全準證、保險費用等相關費用以及來羅馬尼亞交通費用后才準以回國,其回程機票由乙方自己承擔。
3、乙方來到羅馬尼亞后,需將護照、工作準證等證件交給用工單位統一保管。若乙方回國,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用工單位并獲得用工單位批準,方可領取護照回國。
4、乙方在羅馬尼亞期間,需服從用工單位的統一管理。
5、乙方須嚴格執行用工單位的施工工藝,正確操作施工設備和工具。如果乙方在工作當中發生人為的質量事故,用工單位將根據有關質量管理條例,對質量事故進行分析和評估后,對乙方進行扣除一定工時的處罰,嚴重的將追究乙方的責任。
6、乙方須嚴格遵守用工單位有關安全規范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管理條例。如果乙方違反工地有關安全規范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管理條例時,用工單位將根據有關安全管理條例,對乙方進行扣除一定工時的處罰,事態嚴重的將根據有關法律追究乙方的責任。
7、乙方在羅馬尼亞工作期間不得做出有損中國人形象的行為,并自覺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
1、計時工單價:用工單位每月及時為乙方進行結算,結算時間與用工單位內部結算時間相同。用工單位于工作地每月 日將 元/人及時支付至乙方工資帳戶。用工單位給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不得滯后。用工單位不能按期支付派遣人員工資,以及用工單位未能按期轉入工資卡賬戶,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崗位工單價: /每月, 等崗位工種),工作小時為 小時/天。其日工資標準為月工資/30.5天。用工單位不能按期支付派遣人員工資,以及用工單位未能按期轉入工資卡賬戶,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若乙方工作能力突出,用工單位可根據工程現場施工組織管理的實際需要將乙方提拔為組長或班長,具體事宜由甲、乙及用工單位三方另行協商。
4、工時數量的計算:按乙方抵達工作地點進行指定的工作開始至停止工作為止計算,但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時間。
六、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1、乙方享受與用工單位正式職工同等的工地作業勞保待遇,享有按人員比例參加用工單位評選先進的權利,先進人員獎金額與用工單位正式職工相同。
2、在乙方服從用工單位工作安排的前提下,用工單位將按每人每月工資發給乙方。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無法工作,則在計算工資時須扣除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無法正常工作小時數的工資。
3、乙方因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為一個月,停工醫療期間,憑醫院診斷證明,用工單位按每天 支付病傷假補助。若超過一個月,經當地醫院證明不能勝任羅馬尼亞工作的,由用工單位負責將乙方送返中國西安,用工單位提供返回機票,其他費用及后續費用安排由甲方負責。由此給用工單位帶來的辦理工作準證損失,用工單位按照乙方已工作月數進行分攤后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4、乙方因工負傷經醫院證明不能繼續工作的,在治療期間由用工單位按照每月 支付其病假工資,若超過三個月仍不能工作,甲方應負責將乙方送返國內,用工單位提供返回西安的機票。
5、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最高保額每人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投保受益人為投保人。若乙方在保險期內因工遇有工傷、人身意外,用工單位負責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所得賠償金在扣除用工單位為其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等相關費用后的剩余部分交給乙方或其親屬。甲方及用工單位不再另外承擔其它一切費用。
6、合同期間如乙方發生病故或意外身亡,遺體由甲方協助用工單位按所在國有關法例處理,如火化處理,骨灰及遺物則由甲方負責托送到乙方家屬手上,并協助家屬處理好善后事宜。
7、合同期滿經雙方及用工單位協商同意就地延期的情況下,乙方為用工單位在羅馬尼亞工地連續工作滿 個月后,乙方可申請探親假,報用工單位批準,由用工單位根據工地生產任務情況安乙方休假,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用工單位安排。用工單位負責乙方獲準探親假的路費(由工地至西安往返)。
七、勞動紀律
1、用工單位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并依法實施。
2、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勞動紀律和用工單位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用工單位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獎罰。
4、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安排合理的工作,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消極怠工以及罷工行為,否則按違約處理。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變更、續訂和解除
1、本勞動合同期滿或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本勞動合同在有效期間內因生產經營工作發生重大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解除勞動合同。
3、本勞動合同臨近終止期間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滿前30天內續簽勞動合同。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嚴重違反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建立的規章制度的;
3)不服從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工作安排的或以各種理由逃避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工作安排;
4)泄漏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商業秘密,造成重大影響或經濟損失的;
5)在合同期間內以病、事假、工傷、長假等為由從事第二職業的;
6)被開除、除名、辭退、勞動教育和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工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考核仍不能上崗或經用工單位調整工作仍不能擔任或不服從安排的;
3)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及用工單位三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6、乙方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7、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及用工單位,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隨時通知甲方及用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或用工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用工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九、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1、乙方違約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和用工單位帶來的全部損失(出國體檢、培訓、簽證、進出場路費、工作準證費及相關費用、個人所得稅擔保金等甲方損失),并遣送回國。
2、甲方在乙方出國前進行出國前思想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訓,用工單位對乙方上崗前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及勞動紀律、安全生產、法制、職業道德等各項規章制度的進場教育。
3、乙方在本合同期間不能未經甲方和用工單位允許與另一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4、乙方所欠甲方及用工單位任何款項,甲方及用工單位有權在乙方應得收入中扣除,若仍然不足,甲方及用工單位有權通過法律途徑追索。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任何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除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外,還應根據責任和經濟損失情況,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經濟賠償。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以在西安市提出勞動仲裁。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執行。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直至合同履行和支付完畢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