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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勞務派遣協議

發布時間:2024-11-07

2024勞務派遣協議(精選29篇)

2024勞務派遣協議 篇1

  勞 務 派 遣 協 議

  (示范文本)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甲方(派遣單位):                               

  工商登記號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________________

  經  濟 類 型:                                   

  注 冊  地 址:                                  

  實際經營地址:                                  

  聯   系   人:                                   

  聯 系  電 話:                                  

  傳        真:                                  

  電 子  郵 箱:                                  

  乙方(用工單位):                               

  工商登記號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________________

  經 濟  類 型:                                   

  注 冊  地 址:                                  

  實際經營地址:                                  

  聯   系   人:                                   

  聯 系  電 話:                                  

  傳        真:                                  

  電 子  郵 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訂立本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派遣人員數量、崗位及期限

  第一條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派遣            名勞動者到乙方工作,派遣勞動者從事的崗位(工種)符合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其中:

  (一)臨時性崗位      人,具體崗位為               ,派遣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替代性崗位      人,具體崗位為               ,派遣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不得超過一年)。

  (三)輔助性崗位      人,具體崗位為               ,派遣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勞動者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第三條  甲方負責按照上述條件組織派遣勞動者。派遣勞動者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訂《派遣勞動者花名冊》,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變更的,應相應修改《派遣勞動者花名冊》,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二、有關費用及結算

  第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發放形式為                _                   (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

  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乙方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五條  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費,由乙方按月支付給甲方,甲方依法為派遣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具體明細為:養老       醫療       工傷       失業      生育     ,總費用為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社會保險費的付費標準,按照當地公布的社會保險費用調整比例做相應調整。 

  第六條  乙方按照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服務費。

  第七條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其他費用及標準:

  1、                                            ;

  2、                                            ;

  3、                                            ;

  第八條  乙方每月    日前以銀行轉帳方式將    月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費、服務費等費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帳戶;甲方按照費用總額開具正規、合法有效發票,稅金由          承擔。

  三、勞動安全衛生、職業病危害防治及福利待遇

  第九條  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勞動保護和職業危害防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職業技能、安全生產、勞動紀律等方面的培訓與教育。

  第十條  乙方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被派遣勞動者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被派遣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十一條  被派遣勞動者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乙方應在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按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保險的相關手續由甲方辦理,社會統籌范圍外的費用由         承擔。

  第十二條  被派遣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乙方應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甲方負責相關手續的辦理,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等費用以及社會統籌范圍外的費用由        承擔。

  第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產期、孕期、哺乳期)期間,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繼續履行實際用人單位的職責。

  第十四條  乙方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帶薪年休假等權利。被派遣勞動者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執行。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被派遣勞動者同意,并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另行安排換休。

  第十五條  被派遣勞動者所在崗位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由乙方負責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并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有權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派遣勞動者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派遣勞動者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派遣勞動者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十七條  甲方必須具有合法的勞務派遣資質,由于不具備相關資質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而引起的糾紛、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八條  甲方應依法與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自派遣勞動者到乙方報到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乙方提供派遣勞動者已與甲方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第十九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派遣勞動者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所支付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條  甲方應按時足額為派遣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如因甲方截留、未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由此引起的與派遣勞動者的糾紛等后果,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甲方員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但該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在實體和程序上均不得與法律相沖突,而且應當向甲方員工公示或者告知。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出現違法現象,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賠償。

  第二十三條  乙方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費、服務費等費用,不得無故拖欠。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當對派遣勞動者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務人員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技能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相關義務。

  六、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可對本協議進行變更或解除。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將派遣勞動者退回甲方:

  1、被派遣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

  2、乙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

  3、乙方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決定提前解散等;

  4、勞務派遣協議期限屆滿;

  5、                                            ;

  6、                                            ;

  7、                                            ;

  因退回產生的費用由                   承擔。

  第二十八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超過三十日仍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本協議自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即行解除。

  七、違反協議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未能按時支付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費、服務費等費用的,應按每日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另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1、                                            ;

  2、                                            ;

  3、                                            ;

  八、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約定。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應自本協議訂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將本協議以及使用被派遣勞動者崗位情況報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甲方(蓋   章)                   乙方(蓋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4勞務派遣協議 篇2

  用工單位(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郵政編碼:         電話:         

  派遣單位(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郵政編碼:         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根據需要向甲方需要向甲方派遣勞動者,為甲方提供勞動派遣服務,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現就具體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符合甲方需要的勞動者和勞務派遣服務。

  (二)甲方按照本協議以及本協議補充協議的要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和其他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費用)。

  二、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以及與被派遣勞動者的基本權利義務關系包括以下內容:

  (一)乙方為用人單位,甲方為用工單位。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勞動者為乙方的員工,由乙方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勞動報酬、負責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二)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勞動者的人員數量、用工期限、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及崗位要求、甲乙雙方的權責劃分以及甲乙雙方之間各種費用結算的具體辦法等在補充協議中明確。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使用勞動者時,必須明確告知該勞動者工作內容、崗位要求、勞動保護以及勞動報酬支付等勞動者應當知悉的情況。

  (二)甲方應當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并對勞動者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動者發生工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人傷害事故的(凡是需要經過權威部門認定的,必須經過權威部門認定),甲方應當協助乙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三)甲方應當按照本協議和補充協議的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和其他各項費用,不得拖欠。

  (四)甲方有權按照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對勞動者進行各種考核,甲方可以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對勞動者采限相應的獎懲措施。

  (五)甲方有權查詢乙方發放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甲方可以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糾正違法行為。因為乙方的過錯行為導致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給予甲方賠償。

  (六)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度安排勞動者工作和休息。甲乙雙方對工時制度另了約定的,依據雙方的特別約定。

  (七)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將該勞動者退回乙方:

  1、 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 元以上損失的;

  4、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4條第7項1-5,甲方將勞務派遣人員退回乙方的,應向乙方提供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的認定事實材料;根據本協議第4條第7項6-7,甲方將勞務派遣人員退回乙方的,甲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處理相關事項。

  9、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本協議另有約定外,甲方不得隨意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甲方違反法律規定退回勞動者,按照雙方約定進行處理。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根據甲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協議簽訂后        天內為甲方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并經甲方最終確認合格的勞動者赴甲方工作,乙方在        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并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二)乙方應對勞動者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派遣至甲方,體檢和培訓費由        負擔。

  (三)乙方負責對勞動者進行派遣前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教育,進行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并如害向勞動者介紹甲方情況。

  (四)乙方在不影響甲方政黨生產、經營的前提下,定期對勞動者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采取多種形式了解甲方使用勞動者的情況,甲方應當予以配合。乙方應當協助甲方教育勞動者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甲方做工好勞動者的思想工作。

  (五)甲方將實際產生的相關費用轉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后,乙方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為勞動者發放勞動報酬、繳納相關保險費用。

  (六)乙方負責勞動者的錄用、勞動合同的解除和辦理社會保險費用等有關手續,協助甲方處理勞動爭議糾紛以及勞動者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動者因在甲方工作期滿或者因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等原因被退回乙方的相關事宜。

  (七)勞動者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甲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乙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處理手續由乙方負責。

  (八)甲方如違反本協議,有拖欠應付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法律法規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乙方可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甲方繼續履行義務,并可以按照實際損失的情況向甲方索賠。

  六、協議的解除

  (一)協議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均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法給予經濟賠償。

  (二)協議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情況嚴重的;

  2、乙方向甲方派遣的勞動者中超過百分之 不符合甲方用工標準的。

  (三)協議期內,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甲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情節嚴重的;

  2、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合法使用勞動者,情況嚴重的;

  3、經政府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提供的勞動條件不符合法定條件,嚴重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

  七、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民法典繼續履行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方雙方協商處理。

  (二)乙方在甲方派遣勞動者,在甲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而遭到甲方退工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已經支付的為招聘勞動者所花費的作理費用.

  (三)乙方在辦理勞動者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甲方決定的,應征得甲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四)本協議期滿前,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議是否繼續履行和繼續履行的期限,由雙方協商胡定是否繼續履行和繼續履地的期限等問題.雙方沒有協商或者協商不一致的,本協議到期終止.

  (五)甲方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違法或者違約造成勞動者損害的,有責任的一方應當承擔全部損害賠償責任和其他責任.無責任的一方依法承擔了損害賠償責任和其他責任的,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六)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行為確實需要另一方予以配合的,另一方應當予以配合.

  (七)甲方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在不影響另一方日常生產經營的情況下,有權通過合理合法的途徑對另一方履行本協議的行為進行監督,另一方應當積極配合對方的監督,提供良好的監督條件.

  八、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事項:

  (一)甲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有關費用結算明細等內容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用工單位勞務費說明

  附件2: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的《聘用派遣員工通知書》

  附件3: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的《退回派遣員工通知書》

  附件4: 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的《勞務人員需求函》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蓋章) 負責人(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4勞務派遣協議 篇3

  勞務派遣協議范本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

  2、甲方輸出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勞務費(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社會保險費和輸出勞務服務費。

  2、勞務費用各項標準: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標準收取輸出勞務服務費。

  3、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每月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帳戶,并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每月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根據乙方的用工需求,天內提供合適人選供乙方考核,對乙方確定的用工對象,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

  2、甲方每月日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承擔部分從工資中代扣)。

  3、勞務派遣人員的工傷、生育事宜,由甲方負責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

  4、乙方辭退的勞務派遣人員由甲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甲方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拖欠各類應付資金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與其簽訂《上崗協議書》,明確勞務內容以及要求和工資(勞務費用)標準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要配合甲方處理,有關處理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2024勞務派遣協議 篇4

  用工單位(甲方):____________派遣單位(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服務事宜達成本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一、總則

  第一條 勞務派遣關系

  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建立勞務關系;甲方與派遣員工的關系為有償使用關系;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第二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有效期

  兩 年。派遣期限不得少于貳年。

  第三條 派遣員工數量

  本協議簽訂時,由乙方派往甲方的派遣員工共 人(具體名單詳見《派遣員工確認表》)。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派遣員工數量變更的,以實際人員數量為準。

  第四條 用工條件

  乙方給甲方派遣的員工必須符合下列條件:____________

  (一)基本要求

  學歷 ;年齡 ;性別 :____________工作經驗 。

  (二)技能要求:____________ 。

  (三)其它:____________ 。

  第五條 用工規則

  (一)乙方派遣員工應符合甲方的用工條件,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忠于職守,誠實守信,作風正派,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積極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項任務。乙方應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及時為被派遣員工辦理錄用備案、勞動合同簽訂等各項用工手續。處理涉及被派遣員工勞動關系的有關事宜,負責建立、接轉被派遣員工檔案。

  (二)甲方應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措施及符合國家標準的衛生和安全條件,并提供派遣員工工作所必須的設備(工具)。

  (三)乙方派遣員工與甲方員工實行同工同酬、同福利,派遣員工與甲方員工在遵守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履行勞動義務上一律平等。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費用,乙方應按時足額發放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并為派遣員工按時、足額繳納國家規定的各項保險,辦理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各項保險的申報、申領、保險關系轉移、理賠等相關手續,乙方應保證被派遣員工到達甲方時社會保險關系清楚。派遣員工的工作內容若有變動,甲方應該及時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四)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內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的相關制度及管理辦法執行;派遣員工的升職條件、服務范圍、工作職責、工作地點等由甲方確定。

  (五)派遣員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六)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執行____________工作制,超時加班的,甲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派遣員工支付加班報酬。

  (七)乙方派遣員工簽訂不少于兩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試用期工資標準不得低于____________元/月,轉正后工資標準不得低于____________元/月。

  (八)乙方應派專人協調甲方與派遣員工之間的關系,負責派遣員工的日常管理,處理勞動爭議及其他與務工有關的事宜。

  二、勞務費用結算

  第六條 勞務費用構成

  按本協議約定實施勞務派遣后,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的構成及標準如下:

  (一)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

  按照甲方績效考核制度發放,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報酬清單。

  (二)社會保險費

  甲方分月按____________市社會保險規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費用,其繳費數額由乙方按國家和____________市地方規定進行計算。

  (三)住房公積金

  甲方分月按____________市住房公積金繳費規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住房公積金,其繳費數額由乙方按甲方確定的比例進行計算。

  (四)派遣服務費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務費,派遣服務費按每名派遣員工每月____________元的標準支付。

  (五)其它費用

  如檔案保管費、體檢費、旅游費、書報費、商業保險費、員工福利等除派遣服務費以外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單獨支付。

  第七條 結算規則

  (一)每月費用結算日為 ________日 ;勞務費用支付日為 ________日前。

  (二)費用結算期:____________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勞務派遣費用,一個日歷月份為一個勞務派遣費用結算期,即:____________從每個月的1日起至月末的最后一日止。

  (三)派遣員工勞動報酬的結算:____________根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勞動報酬清單結算。

  (四)社會保險費的結算:____________甲方應在每月*日前以書面形式將人員增減情況通知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增加或停繳手續。依據*市社會保險規定結算社保費用,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當月,甲方照常支付社會保險費用。除派遣員工個人原因外,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間晚于終止社會保險參保時限的,甲方照常支付次月的社會保險費用。

  (五)住房公積金結算:____________甲方應在每月*日前以書面形式將人員增減情況通知乙方,辦理住房公積金的增加或停繳手續。依據甲方確定的繳費比例結算住房公積金。

  (六)派遣服務費的結算:____________不足一個月按日計算,全月按21.75個工作日計算。

  (七)其它費用的結算:____________按甲方確定的數額進行結算。

  (八)在費用結算日之后發生的一切變動在下月進行結算和支付。

  (九)乙方銀行賬戶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

  開 戶 行: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

  第八條 費用結算方法

  (一)甲方每月 前根據乙方派遣員工實際完成工作量、考勤資料及勞動紀律等情況向乙方提供上月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清單,每月 前乙方給甲方出具所有勞務費結算清單,經雙方確認無誤后,乙方開具發票,每月 ________日(費用支付日)甲方將上月勞務費用打入乙方賬戶。

  (二)乙方須在每月 ________日按時足額將上月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發放到派遣員工的工資卡內。遇國家法定節假日提前發放,特殊情況可適當順延,但不得超過2個工作日。

  三、勞務派遣工作程序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程序進行勞務派遣:____________

  (一)提供錄用人員名單

  甲方將錄用人員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聯系電話等信息提供給乙方(附件一)。

  (二)體檢

  乙方通知并組織錄用人員到甲方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甲方支付。

  (三)乙方給甲方出具《派遣員工接收函》并附上體檢報告,與甲方商洽是否同意接受體檢合格人員派往甲方工作。

  (四)甲方在《派遣員工確認表》上蓋章,作為甲方接受派遣員工及結算勞務費用和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依據。

  (五)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乙方及時通知體檢合格并由甲方同意派遣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按甲方要求及時將乙方雇用的員工派遣至甲方工作。

  (六)甲方憑以下相關資料接收派遣員工:____________

  1、乙方出具的派遣用工通知單。

  2、派遣員工身份證原件。

  3、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

  (七)由乙方對派遣員工實施勞務派遣的日常管理,甲方對派遣員工實施用工管理。

  四、派遣員工的退回

  第十條 對于乙方派出的派遣員工,有下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退回乙方且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甲方以第(一)、(二)、(三)條所述情形為由退回乙方派遣員工,須提供相應證據。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派遣員工用工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治安處罰、勞動教養等嚴厲行政處罰的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從事兼職工作,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影響的;

  (六)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七)不勝任工作的;

  (八)在甲方工作期間連續或累計缺勤一個月及以上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節育假、帶薪年休假不計入缺勤期);

  (九)派遣期未滿,派遣員工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的。

  第十一條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需提前35日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派遣員工一個月工資,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相關規定一次性支付經濟賠償金后,甲方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乙方與派遣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因破產、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將乙方派遣員工退回,或者終止本協議的。

  第十二條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甲方在本條相應的情形消失時并按《勞動合同法》等法規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后,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病、因工負傷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后,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一)甲方非因本協議中第十條規定的情形退回派遣員工;

  (二)乙方與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期滿,甲方不再接受勞務派遣的;

  (三)甲方由于調整生產、變更組織結構等原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五、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乙方應按本協議規定的標準足額支付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購買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不得克X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不得占用,挪用甲方撥付給乙方用于支付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購買社會和商業保險的經費。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內容,以及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信息,均負有保密的義務。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報價、協議文本、員工的基本信息、以及雙方其他業務往來文件。

  第十六條 甲方給乙方應提供一份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規章制度,并以此對乙方派遣員工進行用工管理。

  第十七條 甲方負責對派遣員工進行崗前業務及技能培訓。甲方若出資對派遣員工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派遣員工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并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八條 因乙方派遣員工的個人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給甲方的信譽、形象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追究當事者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乙方有義務協助追償。

  第十九條 甲方不得將乙方派遣員工再派遣到其他用工單位,不得向派遣員工收取費用。

  第二十條 乙方派出的派遣員工因故停止在甲方從事勞務工作或與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在該派遣員工提交了已向甲方交接工作的書面手續后方能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的日期,提前40-50天,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征求是否續用。甲方在收到乙方關于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日期的通知后,應在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35天,以書面的形式告知乙方是否續用。

  第二十二條 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等事故及不可預測的人身傷害或生病、病逝等,甲方應積極組織救治、及時通知乙方,并將相應資料移交乙方,由乙方按國家和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的有關政策,在規定的期限內為派遣員工辦理醫療費用報銷、工傷事故申報、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鑒定等相關事宜。涉及應由單位支付的費用,由甲方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的標準承擔支付責任。派遣員工工傷醫療期間及因病、非工傷規定的醫療期間,乙方應支付給派遣員工的工資待遇由甲方按"勞務報酬標準"承擔。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期限內每逢一個新的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標準,應按照*市當地政府頒布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調整比例做相應的調整。乙方應在當地政府公布新標準后,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據此調整保險費的數額。同時,甲乙雙方均有權根據物價上漲情況及經濟總體狀況,共同商量派遣服務費的增減。

  六、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當派遣員工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經濟補償和賠償責任:____________

  (一)未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向派遣員工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不予乙方結算或不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而導致乙方未能依法為派遣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

  (三)未及時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工資費用,導致乙方不能及時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派遣員工權益的;

  (五)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派遣員工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派遣員工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 甲方無乙方認定的正當理由而延遲(包括全部或部分勞務費付款延遲)向乙方付款時,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滯納金。如延遲時間超過一個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一個月內,甲方仍未履行支付義務,乙方有權提前10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撤回員工。同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所拖欠的勞務費、員工剩余聘用期限的工資及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給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____________

  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派遣員工;

  克X勞務人員薪酬福利,影響到甲方生產經營工作的;

  對甲方的派遣員工同時又安排其它公司工作的;

  在派遣期間擅自將派遣員工從甲方抽走的。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所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的義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義務引起的相關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 因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而產生的仲裁或訴訟費用,全部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七、爭議解決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若有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和妥善處理派遣員工利益的原則加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則由本協議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三十條 甲方與派遣員工發生勞務爭議或糾紛,應先由甲方與派遣員工協商;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由甲方、乙方、派遣員工三方協商;如果三方協商不成,乙方負責處理與勞動、司法等部門的相關事宜。

  八、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三十一條 協議變更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應及時根據變化后的情況進行協商和變更本協議的相關約定。

  第三十二條 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自然終止。如協議期滿前30日內,甲乙雙方均未以書面形式提出不予續簽的意見,則視為本協議自動續簽 年。

  (二)當乙方不能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和責任或服務質量較差,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三)當甲方嚴重違反國家政府有關勞動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進行生產,經乙方提出后拒不改正時或當甲方向乙方付款延遲時間超過一個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一個月內,甲方仍未履行支付義務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當終止本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付清所欠的勞務費用及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所欠款項全部劃入乙方賬戶后方可終止。

  九、其他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理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

2024勞務派遣協議 篇5

  甲方(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費用

  第一條 派遣系指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將與乙方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下稱派遣人員)派往甲方從事勞務的行為。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派遣_____人到甲方從事____工作。

  第三條 派遣人員的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工作崗位等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確定。

  第四條 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包括:

  (一) 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

  (二) 派遣人員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社會保險。(自被派遣員工試用合格轉正之日起甲方支付保險費用)

  (三)勞務管理費

  根據派遣人員的數量,甲方每月按___元/人支付乙方勞務管理費。

  第二章 甲方的責任、義務與權利

  第六條 甲方承擔以下責任與義務:

  (一) 尊重派遣人員的民族習慣,維護派遣人員合法權益。

  (二) 為乙方派往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并協助乙方工作人員做好各項服務工作。

  (三) 嚴格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及甲方制訂(執行)的安全生產、行為規范、考核辦法等管理規章制度應向派遣人員公開。

  (四) 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由于工傷事故造成傷、殘、亡等,甲方應積極采取搶救措施,并及時將事故情況通報乙方,乙方對派遣人員的工傷事故進行處理。所發生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

  (五)甲方應于乙方派遣人員試用期滿前3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將派遣人員試工情況通知乙方(逾期視為合格),以便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六)及時將派遣人員的工作、培訓、考核等情況以書面形式反饋乙方,協助乙方做好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

  (七)對試用期滿后,經實踐證明不能勝任甲方工作的派遣人員,甲方可安排其進行必要的技能培訓,若經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但應提前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員,并按照規定支付工作期間的勞務報酬、保險費用。

  (八)在向乙方按時支付勞務費的前提下,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派遣人員勞務報酬、社會保險延誤等問題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甲方按時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代扣個人所得稅。

  (十)甲方不得將派遣人員再派到其他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單位,應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十一)甲方應保證派遣人員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的權利。

  (十二)甲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給予調休或按規定計算其勞動報酬 。

  第七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甲方可對派遣人員規定試用期3個月,并有權終止不符合條件人員的試用,但應按照規定支付試用期間的勞動報酬。

  (二)甲方擁有對派遣人員進行批評、教育、處罰及獎勵的權利。乙方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直接退返乙方,但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具體情況如下:

  (1)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2) 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_____元以上損失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 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

  (5) 不能勝任工作或連續 3次(或考核期)考核為不合格。

  第三章 乙方的責任、義務與權利

  第八條 乙方承擔以下責任與義務:

  (一)根據甲方的要求推薦人選,并與甲方審核合格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30天),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60天),三年以上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半年)。

  (二)負責對派遣人員的基礎培訓,主要包括:1、勞動法規和職業道德培訓;2、安全防護、遵章守紀;3、職業技能培訓等。

  (三)按月按時足額支付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

  (四)嚴格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及用工單位有關安全管理的法規和規定,加強派遣人員安全教育管理。

  (五)依法為派遣人員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和工傷等社會保險手續并按時繳納保險費用;為新簽及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派遣人員及時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事宜。

  (六)定期安排派遣人員到指定醫院體檢,項目包括:肝功能、心電圖、內、外科及耳、鼻、喉、眼科檢查(招工體檢費用由派遣人員自行負擔)。

  (七)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管理人員到甲方進行現場辦公,做好服務工作。

  (八)教育派遣人員嚴格遵守甲方管理規章制度,優質、高效完成工作任務。

  (九)為派遣人員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

  (十)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工傷事故處理的規定,負責組織派遣人員進行工傷事故的處理工作。由乙方依照人員管理權限及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申報及處理。

  (十一)由于派遣人員違反服務期的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其他行為故意或無意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追償。

  (十二)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可對勞務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取得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到甲方工作。

  第九條 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或侵害乙方和派遣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及索賠要求。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意見后的10個工作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回復乙方。

  (二)乙方有權提出對甲方因違反《勞動合同法》及本協議的約定擅自解除

  第四章 費用及結算

  第十條 甲方須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勞務等費用(如遇到休息日或者法定節假日可以適當順延)。

  第十一條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費用后,須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并按時支付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按時繳納派遣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如遇有特殊情況,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勞務費用,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說明原因。

  第十三條 甲方不按協議規定的付款,乙方可向甲方發出付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30天內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時,甲方應承擔從拖欠之日起的違約責任,如超過60日仍未能支付的,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并向甲方追索所欠費用。

  第十四條 加班費的計算及發放按照甲方現行規定執行。

  第五章 協議終止

  第十五條 本協議在以下情況下終止:

  (一) 本協議期滿;

  (二) 發生不可抗力(自然傷害,經濟危機等)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三) 協議任何一方宣布破產、依法解散、關閉或撤消;

  (四) 協議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條款;

  (五) 協議任何一方發生本章上述第(二)、第(三)、第(四)條的情況時,應向另一方發生書面通知,經對方書面確認后30日內解除本協議;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 因違約致協議終止的賠償問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本協議有關約定執行。

  第六章 爭議處理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本著協商的原則解決,協商不成時,采取訴訟的方式解決。

  第七章 其他條款

  第十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因頒布新的《勞動合同法》造成本協議條款必須進行修訂時,均應以新的法規為準,并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不認真履行協議,造成損失應由責任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本協議的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如協議任何一方意欲延長本協議書的期限,則應在本協議書期滿前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書面協議約定。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分送甲乙雙方財務部門一份備案。

  第二十二條 乙方派遣到甲方的員工,每個員工以12個月為一個派遣周期,期滿后,甲方可將被派遣員工退回給乙方。如果期滿后,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無法退回給乙方的,則書面通知乙方續延派遣周期,沒有書面通知的,則自動續延一個派遣周期。

  第二十三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勞務派遣協議 篇6

  甲方(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記號碼: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記號碼: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訂立本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派遣人員數量、崗位及期限

  第一條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派遣名勞動者到乙方工作,派遣勞動者從事的崗位(工種)符合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其中:

  (一)臨時性崗位______人,具體崗位為____________,派遣協議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替代性崗位______人,具體崗位為____________,派遣協議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不得超過一年)。

  (三)輔助性崗位______人,具體崗位為____________,派遣協議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勞動者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第三條甲方負責按照上述條件組織派遣勞動者。派遣勞動者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訂《派遣勞動者花名冊》,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變更的,應相應修改《派遣勞動者花名冊》,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二、有關費用及結算

  第四條甲乙雙方商定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發放形式為_(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

  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乙方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五條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費,由乙方按月支付給甲方,甲方依法為派遣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具體明細為: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總費用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社會保險費的付費標準,按照當地公布的社會保險費用調整比例做相應調整。

  第六條乙方按照的標準向甲方支付服務費。

  第七條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其他費用及標準:

  1、;

  2、;

  3、;

  第八條乙方每月日前以銀行轉帳方式將月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費、服務費等費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帳戶;甲方按照費用總額開具正規、合法有效發票,稅金由承擔。

  三、勞動安全衛生、職業病危害防治及福利待遇

  第九條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勞動保護和職業危害防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職業技能、安全生產、勞動紀律等方面的培訓與教育。

  第十條乙方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被派遣勞動者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被派遣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十一條被派遣勞動者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乙方應在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按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保險的相關手續由甲方辦理,社會統籌范圍外的費用由承擔。

  第十二條被派遣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乙方應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甲方負責相關手續的辦理,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等費用以及社會統籌范圍外的費用由承擔。

  第十三條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產期、孕期、哺乳期)期間,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繼續履行實際用人單位的職責。

  第十四條乙方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帶薪年休假等權利。被派遣勞動者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執行。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被派遣勞動者同意,并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另行安排換休。

  第十五條被派遣勞動者所在崗位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由乙方負責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并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甲方有權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派遣勞動者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派遣勞動者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派遣勞動者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十七條甲方必須具有合法的'勞務派遣資質,由于不具備相關資質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而引起的糾紛、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八條甲方應依法與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自派遣勞動者到乙方報到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乙方提供派遣勞動者已與甲方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第十九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派遣勞動者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所支付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條甲方應按時足額為派遣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如因甲方截留、未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由此引起的與派遣勞動者的糾紛等后果,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權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甲方員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但該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在實體和程序上均不得與法律相沖突,而且應當向甲方員工公示或者告知。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出現違法現象,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賠償。

  第二十三條乙方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二十四條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費、服務費等費用,不得無故拖欠。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當對派遣勞動者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務人員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技能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相關義務。

  六、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可對本協議進行變更或解除。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商定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將派遣勞動者退回甲方:

  1、被派遣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

  2、乙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

  3、乙方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決定提前解散等;

  4、勞務派遣協議期限屆滿;

  5、;

  6、;

  7、;

  因退回產生的費用由承擔。

  第二十八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超過三十日仍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本協議自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即行解除。

  七、違反協議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乙方未能按時支付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費、服務費等費用的,應按每日%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另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1、;

  2、;

  3、;

  八、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本協議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約定。

  第三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應自本協議訂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將本協議以及使用被派遣勞動者崗位情況報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24勞務派遣協議 篇7

  甲 方(勞務派遣單位)

  地 址:

  聯系電話:

  乙 方(實際用工單位)

  地 址:

  聯系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生產(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合同:

  一、 勞務派遣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關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服務。(乙方具體需求勞務人員條件詳見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

  1、勞務費用的構成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標準不低于蘇州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每人每月 元;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 元;

  (4)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社保費: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農保費: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 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等一并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并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 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合同簽定后 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并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甲方在 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并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后,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時間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稅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范、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并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輸送派遣給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 負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糾紛以及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終止勞務工作的事宜。

  8、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甲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以及辦理處理手續由甲方負責處理……

  9、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拖欠應付勞務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后,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追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其告知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報酬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需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相關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核獎懲等綜合勞務考核,乙方可對勞務派遣人員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給予調休。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乙方相關規章制度由甲方負責處理后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 元以上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派遣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乙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合同第五項第7條(1)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事實材料經甲方確認后處理;根據本合同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合同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遣返退回本合同期間的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他客觀原因乙方的確需要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確定乙方需裁減或不能用工的,乙方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合同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4、甲方所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質證書費、勞務管理費、相關保險費。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務人員,有關用工手續辦理等費用,由甲方墊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乙方決定的,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7、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本合同期滿前,雙方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是否繼續履行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合同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勞務費用結算明細內容為本合同有效組成內容部分。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內容為準。

  3、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2024勞務派遣協議 篇8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

  電話:

  地址: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

  電話:

  地址: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注意事項: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一年未簽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_______年,試用期_______個月。

  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

  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注意事項: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1、勞務費用的構成: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______元。(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標準不低于蘇州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每人每月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社保費: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農保費: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等一并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并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______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并負責日常管理;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權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三)確定和調整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四)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并書面通知乙方;

  (五)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有責任給予協助;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委托書要求代為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和扣繳個人社會保險費用以及個人應承擔的其他費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的,應提前_______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并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六)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并進行鑒證,并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注意事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標準由乙方按相關規定計算并書面通知甲方。乙方為勞務人員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有效單據應復印一份給甲方。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六)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七)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勞務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并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合同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合同終止后,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甲方蓋章: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乙方蓋章: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3.保安勞務派遣合同范本

2024勞務派遣協議 篇9

  勞務派遣協議

  甲方:(用工單位)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派遣單位)阿克蘇地區中力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勞務派遣協議

  甲方:                            

  乙方:阿克蘇中力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甲方因生產業務需要,向乙方提出          需求,同時乙方也具備該項目工作的能力,并愿意承接該項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謹遵以下條款:

  一、派遣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勞務人員到甲方            崗位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   年,試用期  個月。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后工資      元/月。 

  2.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派遣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招錄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2.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合同訂立后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解聘人員,如有特殊原因須經乙方同意,或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甲方原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變更,應由乙方同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三、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于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二)費用的來源及發放標準:

  1、勞務人員的工資由甲方提供勞務報酬工資表,經核準后按月按時發放。

  2、甲方應支付按國家、自治區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從以下兩種標準中任選一種。(在確定的序號后“√”或“×”)

  (1)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2)若由乙方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4、一次性費用標準為:員工的體檢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數支付;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派遣服務費標準/人·月×派遣月數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由以甲方書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乙方代為發放;(具體操作按委托書面條款執行)。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提供繳納清單,繳納期限經甲方確認后,支付給乙方并按期繳納。

  3、勞務派遣服務費按   (月、季、年)支付,由甲方于   月  日將當   (月、季、年)費用以轉帳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勞務人員個人需承擔的社保費及其它費用,由甲方按月從勞務人員工資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帳戶。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嚴格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合法規范用工。

  2.確保派遣員工工作場所、設施的安全,避免發生危險,并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避免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

  3. 甲方若安排乙方派遣員工在特殊工種崗位工作,必須查驗相關證件或經過專業培訓合格后,持證方可安排上崗。

  4、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在甲方符合提前告知要求的條件下,按時提供合格的派遣員工,對不能按時保證派遣用工影響生產的,甲方有權按實際損失向乙方提出賠償,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除外。

  5.甲方有權制定企業規章制度用以規范管理派遣員工,并對其考核,每月及時報乙方。對違反企業管理規定的派遣員工的處罰,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甲方辭退不合格派遣員工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報乙方備案且要書面通知乙方辭退原因。

  6.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派遣員工考勤、工資分配明細、獎罰明細。工資表經甲方確認后,于每月 日前按當月實際發生額結算勞務費用,并轉賬到乙方。

  7.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條款,甲方對以下派遣員工可以書面形式退回乙方:并書面說明退回原因。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的,吸毒、販毒,參加伊扎布特等反動組織,盜竊企業財物。

  (5)派遣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適應崗位要求的。

  (6)派遣員工不能勝任工作。

  8.甲方根據本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及派遣員工的綜合素質、業務水平等情況調整其崗位時須以書面方式告之乙方。

  9.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派遣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到崗工作,乙方派遣員工必須服從甲方安排。甲方按照勞動法相應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換休,乙確乙方派遣員工享有的各項權利。

  10.甲方因生產組織發生變化或生產經營困難,需要減少派遣員工時,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員工合同期內甲方終止用工以及員工合同期滿終止用工,需給予派遣員工經濟補償金,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給乙方,乙方負責辦理手續。

  11.甲方有義務審核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及勞動合同簽訂情況,對不符合條件的嚴禁使用。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在甲方符合提前告知要求的條件下,按時提供合格的派遣員工。乙方對派遣員工進行政審及崗前體檢,經崗前安全和綜合治理等教育后,負責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并派遣至甲方工作。

  2.乙方在收到甲方勞務費用后,   日內向甲方出具發票或財政部門批準使用的行政事業單位的收據。

  3.乙方負責派遣員工的工資計算和發放(乙方收到甲方費用后7日內發放完畢),以及人事、檔案關系的管理和各項社會保險金的收繳工作。

  4.負責派遣員工各類保險待遇的申報,審批和發放工作。

  5.乙方的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換人。

  6.今后國家或地方政府有新的派遣員工政策出臺,乙方應及時與甲方溝通協商。

  7.負責日常事務性的管理工作,如提供有關證明之類問題等。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的派遣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另外從事與甲方業務競爭有關的工作。

  2.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致傷、致殘、致死,由甲方負責組織搶救,甲方負責召開事故分析會和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乙方負責相關事宜(住院手續、工傷鑒定)的辦理,工傷事故也由乙方統計、上報。工傷醫療費用等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所支付的全部費用由工傷保險機構和甲方負擔。工傷以及工傷員工舊傷復發醫療期間陪護費、交通費、生活補助費,陪護人員的工資、交通費、生活補助費按國家或甲方相關規定執行由甲方承擔。

  3.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費用,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的,按有關規定辦理;因病不能工作,或醫療期滿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予以退回。

  4.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產假期間,甲方按生育規定執行。

  5.派遣員工因個人原因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可按規定從工資額中扣除該派遣員工因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服裝的剩余部分,并收回標志、證件等,乙方應予以配合,并在得到甲方有關工作交接完畢的書面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6、對于移交乙方的員工,在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所涉及的各種遺留問題由甲方承擔。

  7、派遣員工上崗當月即交納社會保險,未產生工資無法扣繳的,個人部分由乙方墊繳,次月由派遣員工工資扣回;企業部份當月即由甲方支付。乙方未給派遣員工個人墊付繳納社會保險產生的勞動糾紛、工傷事故等,由乙方承擔并負責全部賠償責任。

  八、結算方式。

  按照約定,由乙方財務人員按月填寫費用結算表,經甲方審核、簽字蓋章,辦理結算手續。因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上述費用,使乙方無法按時發放派遣員工工資及為其交納社保費用,所致損失甲方負責。

  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無故未按時結算工資額、社會保險費用及管理費等,將以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本協議履行期間,乙方無故不按時給甲方出具發票或財政部門批準使用的行政事業單位的收據,將以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金額為基數,每日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其它出現單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賠償數額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十、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及國家和自治區相關規定執行。

  2. 本協議如有變動,雙方須提前30日通知對方。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他必要資料

  1. 雙方營業執照(社團法人證書)、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權書等資質證明資料。

  2. 《勞務派遣人員清單》。

  附件一:                                  ;

  附件二:                                  ;

  附件三:                                  ;

  附件四:                                  ;

  附件五:                                  ;

  甲     方:(單位蓋章):         乙    方:(單位蓋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王永福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蘇市東大街分理處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稅    號:                      稅    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2024勞務派遣協議 篇10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用工單位):____________

  乙方(派遣公司):____________

  用工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派遣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聯系人:聯系電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勞務派遣合作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派遣崗位和人數

  1、甲方因工作需要,接收乙方派遣名員工到甲方崗位工作。乙方根據甲方通知在約定的時間內增減人員,新增或減少人員適用本協議。

  2、乙方應確保滿足甲方的用工需求,派遣的員工具有完成甲方生產、工作任務的能力。

  第二條派遣期限

  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到期協議自行終止。遇有上崗協議未到期仍在甲方工作的派遣員工,本協議自動延長至上崗協議期滿。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用書面形式提前10天向乙方提供用工需求計劃。用工計劃應包含:用工人數、用工條件、用工期限、用工崗位、工作內容、工作條件、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和其他待遇;用工錄用條件必須詳細清晰,可操作。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候選人在進行面試,派遣至甲方的派遣員工在乙方辦理完上崗手續后即與甲方進行交接,由甲方負責安排上崗。

  2、甲方應與經培訓考試合格的派遣員工簽訂《上崗協議》,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其它需要約定的事項。

  3、甲方應按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對派遣員工進行上崗前三級安全教育和工作崗位所必須的技能培訓教育,并組織員工進行考試,考試合格的員工方可上崗操作。

  4、甲方應為派遣員工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按甲方規定提供必需的勞動保護用品。

  5、甲方應明確勞務派遣員工適應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范圍、程度,告知派遣員工,實施管理和考核。

  6、甲方對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派遣員工,有權退回乙方;對消極怠工或完不成生產(工作)任務的派遣員工應進行批評教育,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有權將其退回乙方。

  7、甲方按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安排派遣員工的工作時間,執行國家勞動標準。

  8、甲方按本協議第四條第(二)點承擔派遣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辦理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的手續。

  9、甲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應具備詳盡的書面材料和考核記錄,并提前3日通知乙方。

  甲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10、甲方于每月25日前將派遣員工的考核情況、人員異動情況書面報給乙方,以便乙方按時發放派遣員工工資,辦理社會保險增減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用工需求計劃,確保甲方用工需求,并負責辦理勞動用工相關手續,提供甲方所需的派遣員工有關信息資料。

  2、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與派往甲方工作的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并負責勞動合同的變更、續簽、解除和終止。

  3、乙方應協助、指導派遣員工與甲方簽訂上崗協議。

  4、乙方應根據甲方用工需求計劃和勞務派遣崗位,對其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5、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做好增加和減少勞務派遣用工的工作,盡快為派遣員工辦理有關手續,避免影響甲方生產(工作)。

  6、乙方對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有權提出改進意見。

  7、乙方在收到甲方付給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后,應于3日內將工資發放到位,不得克扣和拖欠派遣員工工資;派遣員工勞務報酬按勞動合同(上崗協議)的約定和甲方考核發放。

  8、乙方負責為派遣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等手續,按有關政策規定代收代繳保險費用,不得挪作他用。乙方每年提供一份由社保局蓋章認可的甲方派遣員工參保花名冊給甲方備案審查,甲方有權隨時到社保局抽查乙方為派遣員工的參保情況。

  9、乙方對其派往甲方工作的派遣員工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蹤管理和走訪服務,協助甲方做好派遣員工的管理教育、業績考評工作,并不斷改進各項服務。

  10、乙方指派專人負責派往甲方員工的管理,在協議期內,派遣員工發生變動(包括但不限于因不符合上崗要求被退回或派遣員工自動離崗等),乙方應盡快為甲方補齊符合要求的派遣員工,并協助辦理派遣員工的離崗手續。

  10、乙方負責派遣員工勞動人事檔案的建立和管理。

  11、乙方負責與甲方簽訂安全代管協議,委托甲方對其員工的勞

  動安全進行管理。

  第四條各項費用及結算支付方式

  (一)勞動報酬

  1、試用期勞務報酬。派遣員工試用期按《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執行;試用期待遇按《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執行。

  2、試用期滿勞務報酬標準按甲方薪酬制度執行,應同工同酬,不低于長沙市最低工資標準,并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按月考核結算。

  (二)社會保險費

  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費按國家相關政策法規辦理,具體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按長沙市社保局規定確定。

  (三)派遣管理服務費

  根據每月派遣員工在崗人數由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_________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管理費,稅金由甲方支付。

  (四)費用結算支付方式

  1、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社會保險費、派遣管理服務費等由乙方開具合法勞務發票,在每月約定的時間向甲方財務結算收取。

  2、所有費用通過銀行結轉,乙方通過銀行發放派遣員工勞務報酬,月度勞務報酬發放時間由甲、乙雙方根據月度考核情況,另行以函件明確。

  第五條勞動管理、違約責任及其它

  1、由于甲方提供的用工條件不符合法律規定導致辭退試用期內派遣員工發生歧義,無法退回乙方,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未按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安排派遣員工工作,超時或強迫派遣員工作而發生勞動糾紛,或產生相關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3、甲方在乙方所派遣的員工上崗之前發放有關本單位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等資料,并舉辦相關的入職培訓,乙方所派遣的員工在完全知悉并承諾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后,方可簽訂《上崗協議》并上崗。

  4、甲方沒有按約定的時間報給乙方派遣員工考核后的勞務報酬表、派遣員工增減異動表,未按約定時間支付費用,導致延遲發放派遣員工工資,不能及時辦理社會保險參保、停保手續,所產生的責任、后果由甲方承擔。

  5、乙方未按約定及時足額發放派遣員工勞務報酬,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派遣員工辦理參投社會保險手續,乙方無故不及時為派遣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參保手續,由此引發的勞動糾紛和后果由責任方承擔。

  7、派遣員工終(中)止上崗協議,應按甲方規定辦理離崗手續。甲方提供給派遣員工使用的工具和其他物件,用后要求歸還的應歸還,若有損失,甲方可直接在該派遣員工工資中扣除損失部分。

  8、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與派遣員工解除上崗協議,并通知乙方:

  (1)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試崗期間經考核不能勝任甲方工作崗位的;

  (5)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9、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派遣員工可以通知甲方解除上崗協議: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六條其他約定

  1、派遣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或死亡),醫療費和醫療期按國家和甲方的規定執行,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派遣員工和乙方后,將該派遣員工退回乙方,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另派員工上崗。

  2、派遣員工發生工傷(或工亡)事故,工傷指標由乙方承擔,乙方負責工傷申報、認定及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報銷費用,報銷后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具體支付方式按照國家及地方《工傷保險管理條例》執行。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應申報工傷而未申報或者申報的程序、內容等不符合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導致工傷申報不成功,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3、派遣員工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生育、婚喪、醫療、工傷等各種假期的權力,享受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的待遇。

  4、除了甲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或者派遣員工自愿辭職的情況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外,甲方退回乙方派遣員工,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支付派遣員工經濟補償金;由于甲方原因停工的,應支付派遣員工最低生活保證金。

  5、乙方派遣員工轉編為甲方合同制員工時,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元/人服務費。

  第七條商業秘密甲乙雙方應保守對方商業秘密,不得向任何其他單位或個人泄漏;乙方應確保派遣員工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防范派遣員工泄密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八條本協議如遇法規政策變化需調整,雙方可根據法規政策變化協商解決。如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變更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協議。

  第九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長沙市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勞務派遣協議 篇11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

  電話:

  地址: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

  電話:

  地址:

  戶名:

  開戶行:

  帳號: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 年 月 日起派遣名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年,試用期個月。

  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

  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的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小時,每-周休息日為;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員工。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員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六)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員工進行健康檢查,并按每月的標準向員工支付崗位津貼(補貼)。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九)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十)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保險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

  2、費用結算標準:

  (1)勞務工工資費用由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及應發放的員工的工資總額按月支付甲方。

  (2)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由甲方負責,保險費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員工總數每人每月元標準或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總額的%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

  3、乙方每月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帳戶,并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4、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十一)其他約定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并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4勞務派遣協議 篇12

  甲方(用工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務派遣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新運公司與乙方簽訂的《勞務派遣合作協議書》,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數量、工作地點和派遣期限乙方按甲方要求派遣 名勞務人員(詳見附件1)到 省(直轄市、自治區) 市(區) (項目名稱)工作。派遣期間,如發生人數變化,以實際勞務派遣人員增減變化為準。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或 工程結束終止。

  二、勞務派遣的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勞務派遣用工需求計劃,向甲方派遣規定數量,符合崗位任職條件的勞務派遣人員。

  (二)、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要求年齡18~45周歲(有特殊技能者可適當放寬),身體健康(入場前提供縣級及以上醫院體檢證明,體檢費用由用工單位負擔),無違法犯罪史,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備崗位所需的基本素質。

  (三)、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執行甲方有關工時、休假、管理、考核、獎懲方面的規章制度,乙方應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遵守。

  三、勞務費用的結算

  1、乙方派遣勞務人員完成了甲方規定的生產任務后,甲方根據經雙方簽字確認的乙方考勤,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包括勞務派遣人員工資、乙方管理費用(含社會保險費等),其中: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按所在工作單位、從事崗位、日工資標準按月支付;管理費按乙方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總額的 %支付乙方的管理費,每季度結算一次,于每度季末次月20日前,乙方開具有效發票后,由甲方按期轉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2、乙方若能直接為勞務派遣人員支付工資,應按時足額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發放工資單交甲方一份,作為甲方監督的依據。乙方不按時足額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的,甲方有權予以處罰。

  3、甲方每月從管理費中扣留10%作為乙方履約保證金,如乙方違約給甲方帶來損失,甲方可用于沖抵損失及對乙方罰款,履約保證金自協議生效之日起每滿一年清算一次,余額返還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為流動施工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有權對乙方勞務派遣人員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進行調整。

  (二)、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對乙方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與自有職工同等的管理、考核和獎懲。

  (三)、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退回乙方。且有權要求乙方在 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擅自離崗連續曠工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累計曠工超過三十天的;

  (3)打架滋事嚴重影響生產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玩忽職守違規操作,發生安全事故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經調查分析認定負主要責任的;

  (5)不服從公司正常工作安排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9)與勞務派遣公司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期滿不再續訂的;

  (10)勞務派遣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務派遣協議無法履行的。

  (四)、甲方應按崗位(工種),為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以及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五)、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監督的義務;

  (六)、若乙方委托甲方為勞務派遣人員代考勤和代發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的委托書要求代為勞務派遣人員考勤和發放勞動報酬,并每月按期將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清單抄送乙方。

  (四)、乙方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連續工作滿6個月,可憑票由用工單位報銷由居住地到工作地的單程路費(火車硬座)。

  (五)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并負責做好即時處臵工作,乙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處理,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崗位(工種),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以及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二)、如甲方違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侵犯勞務派遣人員的權利時,乙方有為勞務派遣人員主張合法權益的權利

  (三)、根據甲方的勞務派遣使用計劃,嚴格按照崗位需求說明、招聘條件及人數提供勞務派遣人員。

  (四)、乙方應與勞務派遣人員依法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剩余期限應大于本協議期限,并向甲方如實提供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及勞務派遣人員花名冊(含個人自然狀況)、身份證復印件(由本人簽字確認的)。

  (五)、按時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和建立、繳納社會保險。按月將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參保人員名單掃描抄送甲方。商業保險辦理約定為: 。

  (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在協議期內應保持穩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調離勞務派遣人員,甲方按每調換一人罰款500元進行處罰。

  (七)勞務派遣人員未按甲方規定時間到達施工地點,造成甲方工期延誤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按每遲到一人罰款 元進行處罰。

  (八)、乙方勞務派遣人員因工傷、亡或患職業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應積極按有關法律法規妥善處理善后相關事宜,并做好工傷、亡或職業病的申報、認定及保險理賠手續。保險理賠之外若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不低于 %的費用,其余部分由甲方承擔。

  (九)勞務派遣人員發生非因工傷、殘、病、亡或非甲方原因導致的個人人身及財產損害,均由乙方負責處理。

  (十)乙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后,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乙方對勞務人員的損害賠償承擔連帶責任,同時承擔由此造成給乙方的一切損失。

  (十一)若委托甲方為勞務派遣人員代考勤或代發工資,應向甲方出具法人授權委托書。

  (十二)乙方或乙方相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阻礙、干擾甲方所屬單位、上級單位、業主、監理、政府或其它相關單位的正常工作,不得在媒體上做不利于上述單位及有關人員的宣傳,不得妨礙當地交通、治安,不得妨害他人工作、生活和社會穩定,如有違反本條款,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及責任,并承擔違約金 元/次。

  六、大中專畢業生勞務派遣特別約定(無大中專畢生派遣,此條刪除)

  (一)、甲方負責對乙方大中專派遣生(以下簡稱派遣生)培訓期的管理及任職資格考核工作,并配合乙方做好派遣生的定職、提職等工作。

  (二)、若甲方因生產任務接續等原因,造成派遣生停工放假,首先安排派遣生休各種有薪假,有薪假休完后仍不能安排上崗或沒有有薪假的派遣生,由用工單位比照甲方職工實行待工和內部下崗,并支付相應工資。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為派遣生評審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技能鑒定,乙方應出具委托書要求代為評審和鑒定,甲方應予以配合。

  (四)、乙方負責為派遣生建立檔案,及時收集整理歸檔材料。

  (五)、派遣生的社會保險費每月結算一次,管理費按季結算。

  七、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協議在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本協議;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協議進行變更、中止或解除。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甲方施工任務提前完成或發生變化,在向乙方說明情況后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

  2、乙方不能按甲方施工生產要求派遣勞務人員。

  (三)、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甲方未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致使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務派遣人員身體健康,并得到勞動行政部門確認的;

  2、甲方連續3個月拖欠勞務費的。

  (四)、甲乙雙方要求解除本協議時,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

  八、其他

  (一)、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

  (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爭議時,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或要求上級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向咸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勞務派遣協議 篇13

  正文: 

  勞務派遣協議

  勞務派遣協議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_______年,試用期_______個月。

  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

  2.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4.用于勞務人員的一次性費用:勞動合同鑒證費、勞務人員的體檢費等。

  (二)費用的標準: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按國家和省的規定由甲方確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報酬單;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從以下兩種標準中任選一種。(√×)

  (1)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2)若由乙方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4.一次性費用標準為:勞動合同書及鑒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數支付;其他一次性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后由甲方承擔。

  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派遣服務費標準/人·月×派遣月數

  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人數為準。

  派遣期不超過半月的,派遣月數按半月計算,派遣期超過半月、不滿一月的,派遣月數按一個月計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由乙方以書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甲方代為發放;(具體操作按委托書面條款執行)或由乙方直接為派遣勞務人員發放。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提供繳納清單,繳納期限經甲方確認后,支付給乙方按期繳納。

  3.勞務派遣服務費按_______(月、季)支付,由甲方于______________將當_______(月、季)費用以轉帳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勞動合同書及鑒證費用,由乙方開據正式單據交給甲方確認后,甲方支付給乙方。其他一次性費用,支付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后確定。

  5.勞務人員個人需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按月從勞務人員工資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帳戶。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并負責日常管理;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權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三)確定和調整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四)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并書面通知乙方;

  (五)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有責任給予協助;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委托書要求代為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和扣繳個人社會保險費用以及個人應承擔的其他費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的,應提前_______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并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六)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并進行鑒證,并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標準由乙方按相關規定計算并書面通知甲方。乙方為勞務人員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有效單據應復印一份給甲方。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六)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七)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勞務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并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合同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合同終止后,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4勞務派遣協議 篇14

  勞務派遣協議范文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

  2、甲方輸出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勞務費(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社會保險費和輸出勞務服務費。

  2、勞務費用各項標準: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標準收取輸出勞務服務費。

  3、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每月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帳戶,并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每月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根據乙方的用工需求,天內提供合適人選供乙方考核,對乙方確定的用工對象,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

  2、甲方每月日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承擔部分從工資中代扣)。

  3、勞務派遣人員的工傷、生育事宜,由甲方負責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

  4、乙方辭退的勞務派遣人員由甲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甲方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拖欠各類應付資金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與其簽訂《上崗協議書》,明確勞務內容以及要求和工資(勞務費用)標準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要配合甲方處理,有關處理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2024勞務派遣協議 篇15

  甲方(派遣單位): 乙方(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勞動者為乙方提供勞動的事宜,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被派遣勞動者數量、派遣崗位、派遣期限

  甲方向乙方派遣的人員數量、從事崗位和派遣期限如下:

  1、甲方派遣 (人數)到 乙方(崗位)從事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派遣 (人數)到乙方 (崗位)從事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甲方派遣 (人數)到 乙方(崗位)從事 (工作內容),工作作地點為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具體被派遣勞動者名單詳見附件。

  第二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 小時,每周休息 日;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按照相關規定負責申報并征得甲方同意,在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并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被派遣勞動者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三條 勞動報酬

  1、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乙方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被派遣勞動者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

  (1)被派遣勞動者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2)被派遣勞動者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被派遣勞動者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被派遣勞動者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的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實行工資調整。

  第四條 社會保險

  1、被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被派遣勞動者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被派遣勞動者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確認,被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被派遣勞動者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被派遣勞動者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被派遣勞動者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五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被派遣勞動者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被派遣勞動者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其進行健康檢查,并按每月 元的標準向其支付崗位津貼(補貼)。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被派遣勞動者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被派遣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被派遣勞動者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其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5、被派遣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另行派遣勞動者。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被派遣勞動者,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被派遣勞動者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被派遣勞動者協商延續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被派遣勞動者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被派遣勞動者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被派遣勞動者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向被派遣勞動者承擔責任。

  4、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情形的,乙方有權將派遣勞動者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

  第七條 本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被派遣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

  第八條 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保險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

  2、費用結算標準:

  (1)勞務工工資費用由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及應發放的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總額按月支付甲方。

  (2)被派遣勞動者的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由甲方負責,保險費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被派遣勞動者總數每人每月元標準或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總額的 %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

  3、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各項費用結算清單,經雙方核對無誤后,由甲方向乙方開具正式的發票。乙方收到發票后 日內向甲方支付勞務費及相關費用。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乙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甲方不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派遣勞動者的;

  (2)克扣被派遣勞動者工資福利的;

  (3)同時安排被派遣勞動者到乙方和其它公司工作的;

  (4)在派遣期間未經乙方同意將被派遣勞動者從乙方抽走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被派遣勞動者承擔相應的經濟補償和賠償責任:

  (1)未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向被派遣勞動者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乙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被派遣勞動者權益的;

  (3)乙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被派遣勞動者勞動的,或者乙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被派遣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3、乙方無正當理由遲延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的,每遲延一日按未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如延遲時間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撤回被派遣勞動者。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解決。

  第十二條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雙方可在協議期滿前協商辦理延續或者終止手續。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4勞務派遣協議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委托乙方代為派遣管理(招聘)的勞務人員(以下稱派遣員工),以實發工資人數為準;本著合法、守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

  一.服務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派遣崗位明細、崗位要求、人員數量、工資福利標準等,在甲方提出用人要求后10個工作日內乙方提供相關工作人員給甲方面試,經甲方確認后,由乙方根據勞動法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由乙方對派遣員工提供工作以外的管理培訓和生活服務。

  同時,甲方按照本合同以下條款,向乙方支付派遣費,以及雇用派遣員工所需的工資福利保險費用。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根據《勞動法》及其他勞動人事法規的相關規定,明確告知乙方關于派遣員工的工作時間、工作報酬、福利待遇、工作職責和工作內容;甲方提供的工作崗位應具備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2.甲方根據勞動法規定對派遣員工有試用和使用選擇權、決定權和管理權,負責派員監督乙方服務質量,發現問題及時知會乙方,以便處理。對乙方合理之工作協助、要求及建議,甲方應予全力支持。

  3.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和要求對派遣員工進行相關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培訓。

  4.甲方對派遣員工進行出勤管理,并負責派遣員工的考勤統計和薪資計算。

  5.派遣員工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以按照公司獎懲制度和有關勞動法規給予批評、處罰直至辭退。派遣員工若損害了甲方利益或使甲方受到經濟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依法處理,若乙方未給予協助處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所受到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或補償責任。

  6.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派遣員工的能力和表現安排工作崗位。

  7.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要求派遣員工進行加班加點,應按照《勞動法》中的相關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安排調休。

  8.為了確保勞務派遣業務的正常進行,甲方應規范及完善各項勞務人員管理制度,負責對勞務人員進行崗位培訓及相適應的技能培訓。

  9.實施勞務派遣后,甲方應調動勞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方面,采取合理的獎勵處罰機制以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制定獎勵和處罰標準,對派遣員工進行考核,并按照規定給予獎勵和處罰。

  10.甲方有選擇的將一些必要的人事制度通報乙方知曉(考勤制度、休假制度、工資制度、考核制度、員工手冊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2024勞務派遣協議 篇17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北京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如下合同:

  一、派遣合同期限:

  1、派遣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本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合同期滿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員工,需提前30天通知,可即行終止。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本合同。如合同期滿雙方無異議,則視為該合同有效期自動順延。

  二、勞務派遣崗位、人數、工資標準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崗位、人數及結算標準以雙方簽字蓋章的附件為準。

  (1)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日工資標準(稅后):

  (2)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日工資標準(稅后):

  (3)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日工資標準(稅后):

  (4)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日工資標準(稅后):

  三、勞務人員招聘

  1、乙方負責按照甲方的要求招聘派遣人員。

  2、甲方的招聘要求具體為:

  A 男性,年齡在18周歲至50周歲之間;

  B不限制學歷,不要求提供職業技能證書。

  3、甲方在保證乙方派遣人數的情況下,有權選擇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

  四、勞動保護

  1.乙方在派遣前對勞務人員進行崗前的職業道德、交通安全法規等教育。

  2.甲方負責入職后的勞動紀律和安全教育,并將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行為規范及違規處理辦法,以書面形式告知勞務人員。

  3.甲方應向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場所和勞防用品。

  四、工作時間

  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嚴格執行以下的工作時間制度:

  1)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為每天工作10小時,日工作時間為早8點至晚7點

  2)每月工作日不少于26天

  五、勞動報酬

  1.由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享有與甲方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2.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且根據經濟效益確定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

  3.甲乙雙方協商約定,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收入由甲方按約定時間(每月10日)委托銀行及時轉入乙方企業銀行賬戶,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勞務工資發放給勞務人員,甲方應負責代繳勞務人員的個人所得稅。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本市戶籍的勞務人員城鎮社會保險、小城鎮社會保險、生育保險金、工傷保險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及其他應繳納的保險金費用。

  2.乙方負責對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勞務人員到區社保中心申報繳費手續。

  3.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外省市勞務工的綜合保險及社保費用。

  4.乙方負責對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外來從業人員到區外勞所申報繳費手續。

  5.乙方每月按時向甲方報送加蓋公章的《派遣人員參保繳費清冊》(社保、綜保等)。

  7.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加班、節假日上班,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八 工傷處理

  1.勞務派遣協議內被派遣勞動者發生工傷的,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乙方,并在合理期限內出具相關情況說明。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工傷相關的證據資料,以便乙方向勞動及有關部門申報。

  3.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乙方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4.乙方按法律規定配合處理,工傷的醫療費由甲方墊資處理。工傷事故處理過程中發生賠付以外的具有法律依據的相關合理費用(包括醫療、救護、交通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管理責任

  1.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由雙方共同處理,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工傷認定、傷殘鑒定、工傷理賠等)和家屬工作及外來人員住院理賠工作。

  2.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人員的思想教育,增強其法制觀念、安全意識、遵守用工方的廠紀廠規,并做好對勞務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跟蹤服務工作。

  3.乙方應協調甲方與勞務人員之間的關系,處理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與甲方發生的勞動爭議。

  4.乙方處理勞務人員在甲方務工期間其他與務工有關的事宜。

  十一、 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違反或擅自變更本協議約定,侵害派遣員工權益的,應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包括受損方因維權而產生的訴訟案件受理費、律師費、評估費、鑒定費、保全費等。

  2.. 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而延遲付款,應向乙方按每日應付款額0.5%的比例加付滯納金,給乙方和派遣員工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 任何一方違法或違約行為導致另一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應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十二、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 若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應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由過錯方承擔。

  2. 協議首部約定的地址、聯系電話、聯系人和電子郵件地址等為雙方指定的有效聯系方式,任何從其發出或接收到的信息均視為獲得了充分的授權和認可。

  3. 本協議以中文及(或)英文等多種文字書寫,若出現中外文版本釋義不一致時以中文版本為準。雙方之間的任何通知及通訊應以中文及(或)英文的形式通過傳真及(或)專人派送(包括快遞)及(或)掛號信及(或)郵件方式送達雙方約定的地址和聯系人,雙方變更以上信息均應提前10個工作日告知對方,否則由此產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信息變更方承擔。

  4. 雙方根據本協議而交付、確認的全部文件、表格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5.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若雙方簽署日期不一致時以最后的簽署日期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勞務派遣協議 篇18

  甲方(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服務事宜達成本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一、總則

  第一條?勞務派遣關系

  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建立勞務關系;甲方與派遣員工的關系為有償使用關系;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第二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派遣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第三條?派遣人數、崗位和期限

  (一)本協議簽訂時,由乙方派往甲方的派遣員工共_____人。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派遣員工數量變更的,以實際人員數量為準。

  (二)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派遣員工到甲方從事_____工作。

  (三)派遣人員的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工作崗位等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確定。

  (四)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用工條件乙方給甲方派遣的員工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基本要求

  學歷:

  年齡:

  性別:

  工作經驗:

  (二)技能要求:

  (三)其它:

  第五條?用工規則

  (一)乙方派遣員工應符合甲方的用工條件,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忠于職守,誠實守信,作風正派,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積極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項任務。乙方應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及時為被派遣員工辦理錄用備案、勞動合同簽訂等各項用工手續。處理涉及被派遣員工勞動關系的有關事宜,負責建立、接轉被派遣員工檔案。

  (二)甲方應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_____措施及符合國家標準的衛生和安全條件,并提供派遣員工工作所必須的設備(工具)。

  (三)乙方派遣員工與甲方員工實行同工同酬、同福利,派遣員工與甲方員工在遵守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履行勞動義務上一律平等。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社會_____、住房公積金等費用,乙方應按時足額發放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并為派遣員工按時、足額繳納國家規定的各項_____,辦理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各項_____的申報、申領、_____關系轉移、理賠等相關手續,乙方應保證被派遣員工到達甲方時社會_____關系清楚。派遣員工的工作內容若有變動,甲方應該及時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四)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內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的相關制度及管理辦法執行;派遣員工的升職條件、服務范圍、工作職責、工作地點等由甲方確定。

  (五)派遣員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六)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執行________工作制,超時加班的,甲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派遣員工支付加班報酬。

  (七)乙方派遣員工簽訂不少于兩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試用期工資標準不得低于________元/月,轉正后工資標準不得低于________元/月。

  (八)乙方應派專人協調甲方與派遣員工之間的關系,負責派遣員工的日常管理,處理勞動爭議及其他與務工有關的事宜。

  二、勞務費用結算

  第六條?勞務費用構成

  按本協議約定實施勞務派遣后,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的構成及標準如下:

  (一)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

  按照甲方績效考核制度發放,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報酬清單。

  (二)社會_____費

  甲方分月按________市社會_____規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_____費用,其繳費數額由乙方按國家和________市地方規定進行計算。

  (三)住房公積金

  甲方分月按________市住房公積金繳費規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住房公積金,其繳費數額由乙方按甲方確定的比例進行計算。

  (四)派遣服務費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務費,派遣服務費按每名派遣員工每月______元的標準支付。

  (五)其它費用

  如檔案保管費、體檢費、旅游費、書報費、商業_____費、員工福利等除派遣服務費以外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單獨支付。

  第七條?結算規則

  (一)每月費用結算日為________日;勞務費用支付日為________日前。

  (二)費用結算期: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勞務派遣費用,一個日歷月份為一個勞務派遣費用結算期,即:從每個月的1日起至月末的最后一日止。

  (三)派遣員工勞動報酬的結算:根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勞動報酬清單結算。

  (四)社會_____費的結算: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日前以書面形式將人員增減情況通知乙方,辦理社會_____增加或停繳手續。依據________市社會_____規定結算社保費用,終止社會_____關系的當月,甲方照常支付社會_____費用。除派遣員工個人原因外,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間晚于終止社會_____參保時限的,甲方照常支付次月的社會_____費用。

  (五)住房公積金結算: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日前以書面形式將人員增減情況通知乙方,辦理住房公積金的增加或停繳手續。依據甲方確定的繳費比例結算住房公積金。

  (六)派遣服務費的結算:不足一個月按日計算,全月按21.75個工作日計算。

  (七)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甲方確定的數額進行結算。

  (八)在費用結算日之后發生的一切變動在下月進行結算和支付。

  (九)乙方銀行賬戶

  企業名稱:

  開戶行:

  賬號:

  第八條?費用結算方法

  (一)甲方每月________日前根據乙方派遣員工實際完成工作量、考勤資料及勞動紀律等情況向乙方提供上月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清單,每月________日前乙方給甲方出具所有勞務費結算清單,經雙方確認無誤后,乙方開具發票,每月________日(費用支付日)甲方將上月勞務費用打入乙方賬戶。

  (二)乙方須在每月________日按時足額將上月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發放到派遣員工的工資卡內。遇國家法定節假日提前發放,特殊情況可適當順延,但不得超過2個工作日。

  三、勞務派遣工作程序

  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程序進行勞務派遣

  (一)提供錄用人員名單甲方將錄用人員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聯系電話等信息提供給乙方。

  (二)體檢。乙方通知并組織錄用人員到甲方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甲方支付。

  (三)乙方給甲方出具《派遣員工接收函》并附上體檢報告,與甲方商洽是否同意接受體檢合格人員派往甲方工作。

  (四)甲方在《派遣員工確認表》上蓋章,作為甲方接受派遣員工及結算勞務費用和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依據。

  (五)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乙方及時通知體檢合格并由甲方同意派遣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按甲方要求及時將乙方雇用的員工派遣至甲方工作。

  (六)甲方憑以下相關資料接收派遣員工:

  1、乙方出具的派遣用工通知單。

  2、派遣員工身份證原件。

  3、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

  (七)由乙方對派遣員工實施勞務派遣的日常管理,甲方對派遣員工實施用工管理。

  四、派遣員工的退回

  第十條?對于乙方派出的派遣員工,有下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退回乙方且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甲方以第(一)、(二)、(三)條所述情形為由退回乙方派遣員工,須提供相應證據。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派遣員工用工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治安處罰、勞動教養等嚴厲行政處罰的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從事_____工作,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影響的;

  (六)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七)不勝任工作的;

  (八)在甲方工作期間連續或累計缺勤一個月及以上的(法定節假日、_____、喪假、產假、陪產假、節育假、帶薪年休假不計入缺勤期);

  (九)派遣期未滿,派遣員工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的。

  第十一條?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需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派遣員工一個月工資,并按照《_____》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相關規定一次性支付經濟賠償金后,甲方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乙方與派遣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因破產、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將乙方派遣員工退回,或者終止本協議的。

  第十二條?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甲方在本條相應的情形消失時并按《_____》等法規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后,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病、因工負傷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后,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一)甲方非因本協議中第十條規定的情形退回派遣員工;

  (二)乙方與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期滿,甲方不再接受勞務派遣的;

  (三)甲方由于調整生產、變更組織結構等原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五、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乙方應按本協議規定的標準足額支付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購買社會_____和商業_____。不得克扣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不得占用,挪用甲方撥付給乙方用于支付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購買社會和商業_____的經費。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內容,以及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信息,均負有保密的義務。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報價、協議文本、員工的基本信息、以及雙方其他業務往來文件。

  第十六條?甲方給乙方應提供一份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規章制度,并以此對乙方派遣員工進行用工管理。

  第十七條?甲方負責對派遣員工進行崗前業務及技能培訓。甲方若出資對派遣員工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派遣員工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并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八條?因乙方派遣員工的個人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給甲方的信譽、形象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追究當事者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乙方有義務協助追償。

  第十九條?甲方不得將乙方派遣員工再派遣到其他用工單位,不得向派遣員工收取費用。

  第二十條?乙方派出的派遣員工因故停止在甲方從事勞務工作或與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在該派遣員工提交了已向甲方交接工作的書面手續后方能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的日期,提前________天,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征求是否續用。甲方在收到乙方關于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日期的通知后,應在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________天,以書面的形式告知乙方是否續用。

  第二十二條?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等事故及不可預測的人身傷害或生病、病逝等,甲方應積極組織救治、及時通知乙方,并將相應資料移交乙方,由乙方按國家和醫療_____、工傷_____的有關政策,在規定的期限內為派遣員工辦理醫療費用報銷、工傷事故申報、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鑒定等相關事宜。涉及應由單位支付的費用,由甲方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的標準承擔支付責任。派遣員工工傷醫療期間及因病、非工傷規定的醫療期間,乙方應支付給派遣員工的工資待遇由甲方按“勞務報酬標準”承擔。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期限內每逢一個新的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社會_____費、住房公積金的標準,應按照________市當地政府頒布的社會_____、住房公積金費用調整比例做相應的調整。乙方應在當地政府公布新標準后,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據此調整_____費的數額。同時,甲乙雙方均有權根據物價上漲情況及經濟總體狀況,共同商量派遣服務費的增減。

  六、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當派遣員工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經濟補償和賠償責任:

  (一)未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向派遣員工提供_____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不予乙方結算或不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應承擔的社會_____而導致乙方未能依法為派遣員工繳納社會_____的;

  (三)未及時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工資費用,導致乙方不能及時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派遣員工權益的;

  (五)甲方以暴力、_____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派遣員工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派遣員工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甲方無乙方認定的正當理由而延遲(包括全部或部分勞務費付款延遲)向乙方付款時,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滯納金。如延遲時間超過一個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一個月內,甲方仍未履行支付義務,乙方有權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撤回員工。同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所拖欠的勞務費、員工剩余聘用期限的工資及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給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

  (一)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派遣員工;

  (二)克扣勞務人員薪酬福利,影響到甲方生產經營工作的;

  (三)對甲方的派遣員工同時又安排其它公司工作的;

  (四)在派遣期間擅自將派遣員工從甲方抽走的。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所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的義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義務引起的相關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因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而產生的_____或訴訟費用,全部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七、爭議解決

  第二十九條?甲、乙雙方對本協議若有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和妥善處理派遣員工利益的原則加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則由本協議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三十條?甲方與派遣員工發生勞務爭議或糾紛,應先由甲方與派遣員工協商;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由甲方、乙方、派遣員工三方協商;如果三方協商不成,乙方負責處理與勞動、司法等部門的相關事宜。

  八、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三十一條?協議變更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應及時根據變化后的情況進行協商和變更本協議的相關約定。

  第三十二條?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自然終止。如協議期滿前30日內,甲乙雙方均未以書面形式提出不予續簽的意見,則視為本協議自動續簽年。

  (二)當乙方不能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和責任或服務質量較差,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三)當甲方嚴重違反國家政府有關勞動時間、_____、安全衛生等規定進行生產,經乙方提出后拒不改正時或當甲方向乙方付款延遲時間超過一個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一個月內,甲方仍未履行支付義務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當終止本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付清所欠的勞務費用及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所欠款項全部劃入乙方賬戶后方可終止。

  九、其他

  第三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理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4勞務派遣協議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相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的準則,甲方將_______________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工序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在公平合理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望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文件

  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下列文件與本協議共同組成合同文件,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本項目施工技術規范、技術交底、作業指導書、圖紙;

  2.本項目工程質量檢查、驗收標準;

  3.本項目施工安全標準;

  4.本項目施工組織設計;

  5.本項目施工進度計劃(含節點計劃);

  7.業主、監理和甲方的文件;

  8.甲乙雙方的補充協議、會議紀要、承諾。

  第二條 承包單價

  詳見(附件),不調價。

  第三條 有關約定

  1.乙方對甲方負責,承認并嚴格按照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有關質量、安全、技術、環保、文明施工等標準,在甲方下達的施工進度計劃(含節點計劃)內完成施工。

  2.計量支付

  2.1 乙方完成承包的工程項目后,甲方依據乙方完成的合格工程數量和工程量清單(附件1)單價進行計量支付。

  2.2 乙方應按甲方的施工計劃組織施工。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施工計劃未能完成時,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由此而發生的延期賠償金(賠償金=____‰×標的額×延期天數)。此償金最高限額為任務量總價的____%。同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3 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預付款,乙方應有結算支付前的資金墊付能力。

  3.工程材料供應

  3.1 所需主要材料均由乙方負責,需經甲方檢驗合格方可使用。

  3.2 因道路堵塞、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外力造成材料不能及時到場而影響施工,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賠。

  4.測量、試驗、檢驗等技術工作

  4.1 甲方根據需要隨時進行以書面為主要形式的技術交底、測量。

  4.2 甲方負責工程試驗檢驗工作,乙方應在甲方監督下配合甲方實驗室檢驗。

  5.乙方不得轉包。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

  6.隱蔽工程經甲方、監理驗收合格后方能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7.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單價涵蓋了工程施工的全部費用。乙方作為經濟實體應履行國家規定的一切社會義務(勞動、醫療、工傷等各種保險、各種稅費等)。

  8.依據《勞動法》,乙方應按時、足額(不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員工勞動報酬。甲方有權監督,必要時甲方有權代付(直接將工資發放到乙方員工手中)。

  9.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單價包含乙方的工傷保險及第三方責任險。故乙方的工傷事故費用及連帶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

  10.乙方現場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的變動需經甲方同意,離開工地需向甲方履行請假手續。

  11.乙方完成工作量(按實體數量計算)由甲方委托代表簽認后生效。工程款由甲方技術、安質、物資、合同、財務等部門負責人簽認,甲方隊長批準后支付。

  12.甲方有權就乙方的履約能力做出評估,如果乙方無能力履約(特別是質量、工期、安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有權按合同標的總額的_____%向乙方索賠損失。

  13.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人員、設備必須按承諾的時間進入施工現場。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對乙方違約做出相應處罰(處罰標準由甲方根據乙方違約程度確定,處罰限額為乙方任務量總價的____%)。

  14.乙方對本工程安全負責,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并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操作規程辦事,服從甲方安全監督和管理,不管何種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機械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乙方必須做到現場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包括控制揚塵、降低噪音等一切與此有關的作業,并配備滿足工程施工的各種標識、標牌。

  16.乙方應采取措施積極配合甲方的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評比,如因乙方原因,在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的檢查、評比中使甲方受到處罰或影響甲方評比成績,甲方將對乙方進行兩倍的罰款或根據評比結果對乙方進行處罰。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嚴重影響甲方信譽的事件,甲方有權解除乙方合同。

  第四條 爭議解決

  若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約定以下列方式進行解決:

  1.和解。雙方在自愿要友好的基礎上,互相溝通、互相諒解,通過協商解決;

  2.調解。在第三方的主持下,通過第三方的說服、引導、調停的方法解決爭議,達成協議;

  3.仲裁。協商、調解不成的,由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五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需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后自然失效。

  3.本合同正本2份,雙方各1份;副本2份,甲方2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2024勞務派遣協議 篇20

  甲方(派遣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訂立本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務派遣合同期限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從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勞務人員到乙方工作,派遣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勞務人員的派遣與變更

  (一)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二)甲方負責按照上述條件組織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訂《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及崗位》,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及崗位》,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費用標準及結算

  (一)勞務費用標準:乙方按照每人每月 元標準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包括應支付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的工資、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及其他費用。

  (二)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每月 日前以銀行轉帳方式將本月勞務費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帳戶。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拖欠各類應付費用以及違反勞動保障政策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二)甲方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甲方應與勞務派遣人員依法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四)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勞務派遣人員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應執行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五)甲方應按國家和四川省有關規定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被派遣勞務人員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三)、(六)項和第四十條第(一)、第(二)項規定情形的,乙方可以將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并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出現違法現象,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三)乙方不得將被派遣勞務人員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四)乙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五)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2、告知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3、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4、對在崗被派遣勞務人員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5、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可對本協議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期滿即可終止。

  七、其他事項

  (一)乙方應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上使用勞務派遣人員。“三性”工作崗位的認定按照國家和四川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甲方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三)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四)本協議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約定。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勞務派遣合同》(編號: )簽署頁,無正文」

  甲方(簽字、蓋章):

  簽署地點: 省 市 區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署地點: 省 市 區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2024勞務派遣協議 篇21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第二條 人員派遣

  1.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2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 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并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 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并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2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種,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后實施。

  第三條 準備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

  第四條 工資

  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_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盡可能安排最短路線,以縮短路途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1/25.

  4.根據________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增長____%.

  第五條 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____天,每周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周休假____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并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資/200小時)某加班小時數某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第六條 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選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采購用車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費用。

  第七條 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____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____天后,應享受____天的回國探親假,由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盡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回國休假時,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4.關于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于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于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八條 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________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________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第九條 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_______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 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選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的費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撫恤。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第十一條 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____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采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第十二條 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第十三條 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的________國貨幣的比例支付,如需要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于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準后于次月 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________國貨幣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________國貨幣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________國政府銀行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后,甲方同意預支每人1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 住房和辦公用房

  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免費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2人1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衛生設備、家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設備(如打字機、計算器、復印機等)、洗滌設備和用品。

  第十五條 人員轉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________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________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后,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________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送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的,其旅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由于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2.如遇上述情況時,甲方人員不撤退,乙方人員亦不撤退,但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

  第十七條 爭議及仲裁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按(____)項仲裁:

  (1)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2)在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按照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八條 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簽訂。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帳目清后終止。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文、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2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 律師事務所 見證人:________ 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_律師     ____________律師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勞務派遣協議 篇22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由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現就有關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勞務人員的數量、派遣期和試用期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派遣 名乙方員工,派遣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試用期 周。甲方安排所派遣人員的具體工作,并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勞務服務費用。

  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

  1.年齡 周歲;

  2.身體健康,經市級醫院體檢合格;無傳染病和重大疾病;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女性無身孕,不在產后修養期或哺乳期。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和變更

  勞務人員是乙方員工,由乙方負責招錄,并與之簽訂勞動合同。乙方應該按照擇優的原則向甲方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甲、乙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對被派遣人員進行變更的,應及時書面提出,并簽字蓋章。

  三、甲方的權利

  1、根據生產經營需要,選擇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并安排和調整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和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2、勞務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將其退回乙方,并有權要求乙方在_ __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

  (2)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3)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崗位操作規程;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被證明患有慢性病、傳染病以及其他重大疾病不適宜從事相關工作;

  (6)違反有關法律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

  (7)甲方經營發生重大變化;(須提前__ _天通知乙方);

  (8)派遣期未滿,被派遣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3、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照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有責任予以協助。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四、甲方的義務

  1、告知勞務人員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崗位操作規程以及安全注意事項。

  2、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設施和勞動防護用品。

  3、凡甲方要求在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的,應提前___日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乙方同意后,方停止派遣或更換。

  4、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處理,并做好現場處理工作。

  5、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具體費用和支付方式見本協議第六條的規定)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負責辦理勞動合同的鑒證手續,對勞動合同進行管理。

  2、根據甲方要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對于甲方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規定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受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3、負責對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和安全培訓。

  4、負責建立、接轉和管理勞務人員檔案。

  5、負責按時足額發放勞務人員的工資和福利。

  6、負責為被派遣的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對由于乙方未繳、遲繳或少繳勞務人員社會保險費用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7、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因工傷(亡)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社會保險機購按政策規定支付外,按法律規定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通過乙方支付;但如屬派遣員工自身過錯所造成則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8、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并負責落實賠償責任。

  9、定期或不定期地到甲方了解勞務人員的工作表現、遵紀守法等情況,并根據甲方要求,協助對勞務人員的日常管理。

  六、費用的標準和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的標準為每人每月 元(不含稅費) (大寫: 圓整)。

  2、勞務費用在每月10日前匯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勞務費指員工工資、社保、養老、工傷、醫療、生育、失業、勞務管理費)

  七、協議的變更、解除、期限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條款。在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協商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有效期 年,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日終止。

  (三)本協議期滿前__ _日,甲、乙雙方應協商辦理協議終止或續訂事宜。未及時辦理的,在協議終止后,若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八、其他

  (一)工作內容及時間作為附件體現。

  (二)甲、乙雙方在履行協議時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北京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勞務派遣協議 篇23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_________名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________________年,試用期________________個月。

  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勞務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

  2.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4.用于勞務人員的一次性費用:___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鑒證費、勞務人員的體檢費等。

  (二)費用的標準:_________________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按國家和省的規定由甲方確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報酬單;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從以下兩種標準中任選一種。(√_____)

  (1)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2)若由乙方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4.一次性費用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書及鑒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數支付;其他一次性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后由甲方承擔。

  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_____派遣服務費標準/人·月_____派遣月數

  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人數為準。

  派遣期不超過半月的,派遣月數按半月計算,派遣期超過半月、不滿一月的,派遣月數按一個月計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由乙方以書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甲方代為發放;(具體操作按委托書面條款執行)或由乙方直接為派遣勞務人員發放。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提供繳納清單,繳納期限經甲方確認后,支付給乙方按期繳納。

  3.勞務派遣服務費按________________(月、季)支付,由甲方于________________將當________________(月、季)費用以轉帳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勞動合同書及鑒證費用,由乙方開據正式單據交給甲方確認后,甲方支付給乙方。其他一次性費用,支付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后確定。

  5.勞務人員個人需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按月從勞務人員工資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帳戶。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并負責日常管理;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并于 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權要求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_________________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三)確定和調整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四)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并書面通知乙方;

  (五)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有責任給予協助;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委托書要求代為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和扣繳個人社會保險費用以及個人應承擔的其他費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的,應提前________________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并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六)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并進行鑒證,并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標準由乙方按相關規定計算并書面通知甲方。乙方為勞務人員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有效單據應復印一份給甲方。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六)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七)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勞務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_______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并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合同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合同終止后,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2024勞務派遣協議 篇24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協議期滿前____日內,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或終止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崗位,人數,工作的內容,工作地點派遣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崗位,人數,工作的內容,工作地點派遣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于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并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連帶責任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人,為(常白班、班運轉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人,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員工。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勞務派遣協議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應甲方要求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員工(以下簡稱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一條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亦可根據工作需要自行選定人員,經雙方確認后,由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2.對乙方所派遣的員工,甲方可根據有關規定及派遣期限,和乙方商定試用期。

  3.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派遣關系并且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和國家造成損失的;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派遣關系,但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5.在不違背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及本合同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和員工個人另簽協議并抄送乙方備案。

  6.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交涉,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兩周內,應做出答復。

  第二條甲方義務

  1.尊重員工的人格和合法權益。

  2.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和施?市勞動安全衛生規定的工作場所與條件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并進行安全文明生產的教育與管理。

  3.對員工進行上崗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和崗位工作規范。員工經培訓后,應建立有本人簽字的備檔。

  4.嚴格執行國家和施?市規定的工作時制。在生產經營和工作必需延長員工工作時間時,應按相關規定控制加班時間,并支付加班費。

  5.保證員工在派遣期內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工傷假(含職業病)、病假(含非因工負傷)、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和女員工勞動保護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施?市有關規定承擔工資和相關待遇。

  6.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之內,甲方不得解除或終止派遣關系:

  (1)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經醫務鑒定機構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屬于本條(2)、(3)款派遣期限屆滿的,應順延至醫療期滿或哺乳期滿。

  7.員工若非因甲方違背法律、法規提出辭職,乙方將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應及時回復乙方。

  第二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三條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要求選薦員工,并為甲方所選定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勞動用工手續和簽訂勞動合同。

  2.對員工進行入職基本培訓及教育員工遵守甲方工作制度,保守甲方技術和商業秘密。

  3.依照和甲方協商確定的員工應得工資及相關收入金額,按月以貨幣方式向員工足額支付,并代扣和代繳個人所得稅。

  4.根據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為員工辦理和代繳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和住房公積金。

  5.按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員工辦理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手續。

  6.為甲方派遣公務出國、出境和赴邊防、特區的員工,辦理出國、出境和相關手續。

  7.經甲、乙雙方確認,為解除和終止派遣關系的員工,辦理離職、失業及相關手續。

  第四條乙方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員工合法權益之行為,有權進行交涉。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兩周內,應做出答復。

  第三章 費用及結算

  第五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員工派遣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第六條員工加班費計算方法,按國家和施?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屬于甲方委托乙方代辦之項目,應交費用按相關部門和單位收費標準,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員工派遣費用,每月0日之前,甲方應通過銀行匯至乙方帳戶。

  第九條乙方每月應按有關部門規定之期限,繳納勞動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及個人所得稅等。

  第四章違約責任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甲方或乙方單方解除和中止本合同或派遣關系時,除本合同約定及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外,另一方有權向責任方追索經濟賠償和損失賠償。

  第十二條若由甲方或乙方之原因,影響員工工資按期發放或勞動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及個人所得稅等按期繳納時,其后果應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三條由于甲方或乙方違背法律、法規或政府規定,對員工權益造成損害或導致員工辭職的,按政府有關規定應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或員工派遣關系,除本合同約定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向乙方賠償“尚未履行的合同或派遣期限(月)乘以員工解除合同或派遣關系前六個月平均工資收入的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員工依據本合同第二條第7項提出辭職或擅自離職,乙方應向甲方選送新的相應人雪?甲方若不能接受新的員工,應由乙方向甲方賠償“本人未履行之派遣期限(月)乘以其離職前六個月平均工資收入的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欲解除和中止本合同,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否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章爭議與仲裁

  第十七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若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求得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青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或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用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導致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__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之內,甲、乙雙方若同意延續,則另行履行續簽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2024勞務派遣協議 篇26

  用工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___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工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1、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 ) 甲方需要接受勞務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崗位, 人,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崗位, 人,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甲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于勞務派遣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并沒有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另甲方需保證勞務派遣人員享有與甲方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甲方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甲方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也可委托乙方進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確定。勞務派遣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與其終止、解除聘用關系,甲方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工單位的職責。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支付

  .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一次性轉入乙方銀行賬戶。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代扣代繳勞務派遣人員的個人依法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后,于3個工作日內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內;

  3.甲方應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乙方根據甲方轉入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于每月 日前及時足額發放和繳納;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范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2.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崗位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3.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工作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進入公司前需身體健康,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證明,體檢不合格的人員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 、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后,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6.因社保費用為提前申報,故甲方每月 0日前應將社保費用增減情況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節假日應相應提前一日);

  7.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8.因甲方出現下列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 ) 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提前退回派遣員工;

  (2) 甲方因員工生病或請假不能正常工作而提前退回派遣員工;

  9.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0.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簡單的工廠醫療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訂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

  2.對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3.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系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4.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派遣人員檔案;

  5.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派遣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派遣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派遣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等后續工作,盡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6.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7.勞務派遣人員發生違章作業責任事故或無故缺勤、擅自離崗等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8.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了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甲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9.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

  六、費用的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 )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2.費用的標準:

  ( )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標準:按每人每月 元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于每年一次性前將2項中( )、(2)款規定的費用以支票的方式支付給乙方。(其中: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發放標準以甲方的工資清單為準;各項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及東莞市政策調整,雙方也應依法及時調整;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不滿 個月的按 個月計算)。

  七、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

  .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2.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享有甲方規定的福利、勞保、工作、學習、休息等待遇和評優、評先等權利。

  八、工傷事故處理

  .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結束后,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工單位的義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3.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社會保險機構按政策規定支付外,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4.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異議,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協商解決。勞務派遣人員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合同終止后,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一、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其中一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p align="right">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p align="right">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p align="right">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協議書最新樣本二

  甲 方(勞務派遣單位):

  地 址: 聯系電話:

  乙 方(實際用工單位):

  地 址: 聯系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生產(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協議:

  一、 勞務派遣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關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服務。(乙方具體需求勞務人員條件詳見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

  、勞務費用的構成:

  ( )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標準不低于蘇州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每人每月 元;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 元;

  (4)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社保費: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農保費: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 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等一并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并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 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協議簽定后 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并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甲方在 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并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后,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稅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范、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并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輸送派遣給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 負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糾紛以及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終止勞務工作的事宜。

  8、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甲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以及辦理處理手續由甲方負責處理。。

  9、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拖欠應付勞務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后,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追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其告知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報酬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相關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核獎懲等綜合勞務考核,乙方可對勞務派遣人員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給予調休。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乙方相關規章制度由甲方負責處理后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 元以上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派遣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乙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五項第7條( )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事實材料經甲方確認后處理;根據本協議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協議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遣返退回本協議期間的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他客觀原因乙方的確需要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確定乙方需裁減或不能用工的,乙方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4、甲方所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質證書費、勞務管理費、相關保險費。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務人員,有關用工手續辦理等費用,由甲方墊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乙方決定的,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7、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本協議期滿前,雙方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是否繼續履行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協議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勞務費用結算明細內容為本協議有效組成內容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2024勞務派遣協議 篇27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一條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第二條人員派遣

  1.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2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_____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并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_____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并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2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種,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后實施。

  第三條準備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號。

  第四條工資

  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__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盡可能安排最短路線,以縮短路途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1/25。

  4.根據_________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增長_________%。

  第五條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_________天,每周_____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周休假_________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并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月基本工資/200小時)___加班小時數___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第六條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選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采購用車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費用。

  第七條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_________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_________天后,應享受_________天的回國探親假,由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_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盡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回國休假時,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4.關于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于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_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于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八條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_________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_________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第九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2024勞務派遣協議 篇28

  甲方(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相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費用

  第一條 派遣系指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將與乙方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下稱派遣人員)派往甲方從事勞務的行為。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派遣_____人到甲方從事____工作。

  第三條 派遣人員的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工作崗位等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確定。

  第四條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務費包括:

  (一) 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

  (二) 派遣人員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社會保險。(自派遣之日起由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

  (三)勞務管理費。

  第五條 根據派遣人員的數量,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勞務費___元。(其中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各項社會保險費、勞務管理費每人___元/月標準支付)

  第二章 甲方的責任、義務與權利

  第六條 甲方承擔以下責任與義務:

  (一) 尊重派遣人員的民族習慣,維護派遣人員合法權益。

  (二) 為乙方派往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并協助乙方工作人員做好各項服務工作。

  (三) 嚴格貫徹執行《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及甲方制訂(執行)的安全生產、行為規范、考核辦法等管理規章制度應向派遣人員公開,并送乙方備案,以便共同監督執行。

  (四) 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由于工傷事故造成傷、殘、亡等,甲方應

  積極采取搶救措施,并及時將事故情況通報乙方,甲、乙雙方共同對派遣人員的工傷事故進行處理。所發生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工傷保險以外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應于乙方派遣人員試用期滿前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將派遣人員試工情況通知乙方(逾期視為合格),以便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六)及時將派遣人員的工作、培訓、考核等情況以書面形式反饋乙方,協助乙方做好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

  (七)對試用期滿后,經實踐證明不能勝任甲方工作的派遣人員,甲方可安排其進行必要的技能培訓,若經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但應提前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員,并按照規定支付工作期間的勞務報酬、保險及乙方與派遣人員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支付的補償金等費用。

  (八)在向乙方按時支付勞務費的前提下,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派遣人員勞務報酬、社會保險延誤等問題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甲方按時支付足額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代扣個人所得稅。

  (十)甲方不得將派遣人員再派到其他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單位,應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十一)甲方應保證派遣人員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的權利。

  (十二)甲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度,甲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給予調休。

  第七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甲方可對派遣人員規定試用期____天,并有權終止不符合條件人員的試用,但應按照規定支付試用期間的勞動報酬。

  (二)甲方擁有對派遣人員進行批評、教育、處罰及獎勵的權利。乙方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直接退返乙方,但應提前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甲、乙雙方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具體情況如下:

  (1)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2) 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_____元以上損失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 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

  (5) 不能勝任工作或連續___次考核為不合格。

  第三章 乙方的責任、義務與權利

  第八條 乙方承擔以下責任與義務:

  (一)根據甲方的要求推薦人選,并與甲方審核合格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30天),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60天),三年以上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半年)。

  (二)負責對派遣人員的基礎培訓,主要包括:1、勞動法規和職業道德培訓;2、安全防護、遵章守紀;3、職業技能培訓等。

  (三)乙方應當與派遣人員訂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同時規定乙方在派遣人員無工作期間,即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派遣期限未滿,沒有新的用工單位時,應向派遣人員按照乙方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報酬。

  (四)按月按時足額支付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

  (五)嚴格貫徹執行《民法典》及用工單位有關安全管理的法規和規定,加強派遣人員安全教育管理。

  (六)依法為派遣人員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和工傷等社會保險手續并按時繳納保險費用;為新簽及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派遣人員及時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事宜。

  (七)定期安排派遣人員到制定醫院體檢,項目包括:肝功能、心電圖、內、外科及耳、鼻、喉、眼科檢查(招工體檢費用由派遣人員自行負擔)。

  (八)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管理人員到甲方進行現場辦公,做好服務工作。

  (九)教育派遣人員嚴格遵守甲方管理規章制度,優質、高效完成工作任務。

  (十)為派遣人員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

  (十一)按照《民法典》有關工傷事故處理的規定,負責組織派遣人員進行工傷事故的處理工作。由乙方依照人員管理權限及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申報及處理,所發生費用由甲方負責。

  (十二)由于派遣人員違反服務期的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故意或無意造成重大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后,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追償。

  (十三)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可對勞務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取得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到甲方工作。

  第九條 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或侵害乙方和派遣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及索賠要求。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意見后的10個工作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回復乙方。

  (二)乙方有權提出對甲方因違反《民法典》及本協議的約定擅自解除本協議進行經濟賠償的要求,甲方應按照《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及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第四章 費用及結算

  第十條 甲方須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員上月出勤考核情況,于每月____日前以支票形式將上月勞務費支付給乙方(如遇到休息日或者法定節假日可以適當順延但最長不能超過5日)。

  第十一條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費用后,須向甲方開具正式#5@p,并按時支付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按時繳納派遣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如遇有特殊情況,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勞務費用,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說明原因。

  第十三條 甲方不按協議規定的付款方式撥付勞務費用時,乙方可向甲方發出付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30天內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時,甲方應承擔從拖欠之日起的違約責任,如超過60日仍未能支付的,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并向甲方追索所欠費用。

  第十四條 加班費的計算及發放按照《民法典》及甲方現行規定執行。

  第五章 協議終止

  第十五條 本協議在以下情況下終止:

  (一) 本協議期滿;

  (二) 發生不可抗力(自然傷害,經濟危機等)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三) 協議任何一方宣布破產、依法解散、關閉或撤消;

  (四) 協議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條款;

  (五) 協議任何一方發生本章上述第(二)、第(三)、第(四)條的情況時,應向另一方發生書面通知,經對方書面確認后30日內解除本協議;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 因違約致協議終止的賠償問題,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及本協議有關約定執行。

  第六章 爭議處理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本著協商的原則解

  決,協商不成時,采取訴訟的方式解決。

  第七章 其他條款

  第十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因頒布新的《民法典》造成本協議條款必須進行修訂時,均應以新的法規為準,并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不認真履行協議,造成損失應由責任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本協議的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如協議任何一方意欲延長本協議書的期限,則應在本協議書期滿前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書面協議約定。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書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副本分送甲乙雙方財務部門、合同管理部門一份備案。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4勞務派遣協議 篇29

  甲方(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費用

  第一條 派遣系指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將與乙方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下稱派遣人員)派往甲方從事勞務的行為。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派遣_____人到甲方從事____工作。

  第三條 派遣人員的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工作崗位等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確定。

  第四條 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包括:

  (一) 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

  (二) 派遣人員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社會保險。(自被派遣員工試用合格轉正之日起甲方支付保險費用)

  (三)勞務管理費

  根據派遣人員的數量,甲方每月按___元/人支付乙方勞務管理費。

  第二章 甲方的責任、義務與權利

  第六條 甲方承擔以下責任與義務:

  (一) 尊重派遣人員的民族習慣,維護派遣人員合法權益。

  (二) 為乙方派往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并協助乙方工作人員做好各項服務工作。

  (三) 嚴格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及甲方制訂(執行)的安全生產、行為規范、考核辦法等管理規章制度應向派遣人員公開。

  (四) 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由于工傷事故造成傷、殘、亡等,甲方應積極采取搶救措施,并及時將事故情況通報乙方,乙方對派遣人員的工傷事故進行處理。所發生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

  (五)甲方應于乙方派遣人員試用期滿前3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將派遣人員試工情況通知乙方(逾期視為合格),以便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六)及時將派遣人員的工作、培訓、考核等情況以書面形式反饋乙方,協助乙方做好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

  (七)對試用期滿后,經實踐證明不能勝任甲方工作的派遣人員,甲方可安排其進行必要的技能培訓,若經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但應提前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員,并按照規定支付工作期間的勞務報酬、保險費用。

  (八)在向乙方按時支付勞務費的前提下,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派遣人員勞務報酬、社會保險延誤等問題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甲方按時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代扣個人所得稅。

  (十)甲方不得將派遣人員再派到其他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單位,應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十一)甲方應保證派遣人員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的權利。

  (十二)甲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給予調休或按規定計算其勞動報酬 。

  第七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甲方可對派遣人員規定試用期3個月,并有權終止不符合條件人員的試用,但應按照規定支付試用期間的勞動報酬。

  (二)甲方擁有對派遣人員進行批評、教育、處罰及獎勵的權利。乙方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直接退返乙方,但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具體情況如下:

  (1)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2) 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_____元以上損失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 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

  (5) 不能勝任工作或連續 3次(或考核期)考核為不合格。

  第三章 乙方的責任、義務與權利

  第八條 乙方承擔以下責任與義務:

  (一)根據甲方的要求推薦人選,并與甲方審核合格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30天),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60天),三年以上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半年)。

  (二)負責對派遣人員的基礎培訓,主要包括:1、勞動法規和職業道德培訓;2、安全防護、遵章守紀;3、職業技能培訓等。

  (三)按月按時足額支付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

  (四)嚴格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及用工單位有關安全管理的法規和規定,加強派遣人員安全教育管理。

  (五)依法為派遣人員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和工傷等社會保險手續并按時繳納保險費用;為新簽及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派遣人員及時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事宜。

  (六)定期安排派遣人員到指定醫院體檢,項目包括:肝功能、心電圖、內、外科及耳、鼻、喉、眼科檢查(招工體檢費用由派遣人員自行負擔)。

  (七)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管理人員到甲方進行現場辦公,做好服務工作。

  (八)教育派遣人員嚴格遵守甲方管理規章制度,優質、高效完成工作任務。

  (九)為派遣人員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

  (十)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工傷事故處理的規定,負責組織派遣人員進行工傷事故的處理工作。由乙方依照人員管理權限及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申報及處理。

  (十一)由于派遣人員違反服務期的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其他行為故意或無意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追償。

  (十二)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可對勞務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取得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到甲方工作。

  第九條 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或侵害乙方和派遣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及索賠要求。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意見后的10個工作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回復乙方。

  (二)乙方有權提出對甲方因違反《勞動合同法》及本協議的約定擅自解除

  本協議進行經濟賠償的要求,甲方應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及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第四章 費用及結算

  第十條 甲方須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勞務等費用(如遇到休息日或者法定節假日可以適當順延)。

  第十一條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費用后,須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并按時支付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按時繳納派遣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如遇有特殊情況,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勞務費用,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說明原因。

  第十三條 甲方不按協議規定的付款,乙方可向甲方發出付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30天內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時,甲方應承擔從拖欠之日起的違約責任,如超過60日仍未能支付的,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并向甲方追索所欠費用。

  第十四條 加班費的計算及發放按照甲方現行規定執行。

  第五章 協議終止

  第十五條 本協議在以下情況下終止:

  (一) 本協議期滿;

  (二) 發生不可抗力(自然傷害,經濟危機等)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三) 協議任何一方宣布破產、依法解散、關閉或撤消;

  (四) 協議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條款;

  (五) 協議任何一方發生本章上述第(二)、第(三)、第(四)條的情況時,應向另一方發生書面通知,經對方書面確認后30日內解除本協議;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 因違約致協議終止的賠償問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本協議有關約定執行。

  第六章 爭議處理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本著協商的原則解決,協商不成時,采取訴訟的方式解決。

  第七章 其他條款

  第十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因頒布新的《勞動合同法》造成本協議條款必須進行修訂時,均應以新的法規為準,并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不認真履行協議,造成損失應由責任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本協議的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如協議任何一方意欲延長本協議書的期限,則應在本協議書期滿前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書面協議約定。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分送甲乙雙方財務部門一份備案。

  第二十二條 乙方派遣到甲方的員工,每個員工以12個月為一個派遣周期,期滿后,甲方可將被派遣員工退回給乙方。如果期滿后,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無法退回給乙方的,則書面通知乙方續延派遣周期,沒有書面通知的,則自動續延一個派遣周期。

  第二十三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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