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維修勞務合同(精選3篇)
幼兒園維修勞務合同 篇1
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乙方試用期為個月,如甲方對乙方工作滿意,經雙方協商,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年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學歷、職稱、工作能力及經驗等擬聘乙方從事工作,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接受甲方規章制度對工作成果的考核處理。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適當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工作崗位或工作性質,并按調整后的崗位計薪。
3、乙方在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搞好安全生產,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危害。
第三條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根據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和本機構工資、獎金分配制度,按月支付乙方報酬,基本工資元/月,當月的工資在下月的日前以貨幣的形式向乙方支付。甲方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報酬,應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2、乙方的年休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經濟補償金的發放,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3、甲方可根據乙方的表現及本機構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4、甲方根據實際情況,逐步改善員工的膳食、住房、交通、文娛設施、幼托等物質條件。
5、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工傷、生育險視情況而定),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轉移手續。
第四條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或折合為乙方一個月工資。
4、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
第五條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機構的實際依法制定勞動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
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處理。
4、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解除勞動合同等。
5、乙方不得向外泄露或相互詢問他人的薪資待遇。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4、乙方需要轉移工作單位的,可以與甲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_________________(1)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2)必須經甲方批準同意;(3)結算清單。
5、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造成甲方生源流失的,按實際損失金額賠償甲方,甲方保留對乙方的法律追索權。6、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若甲乙雙方就補簽或續訂合同問題無法達成一致而繼續存在勞動關系的,視同合同延續,在視同延續期限一個月內,雙方仍未簽訂新勞動合同,則視同甲乙雙方自愿解除勞動關系。7、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
續,乙方應在領取到證明
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七條競業條款
1、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應把所有的有關商業秘密的資料移交甲方,同時承擔不向外泄露商業秘密的義務。
2、乙方違反競爭競業限制約定的,除賠償因此給甲方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以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數額為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期內每月工資的兩倍。
第八條法律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制定的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2、由于甲方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5、甲方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6、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乙方的;
7、甲方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污染嚴重,給乙方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違約金,及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等。
(三)乙方在甲方中擔任重要職務,工作未按時完成交接的,不
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則承擔違約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園內的崗位職責制度給予處罰。
第九條合同爭議處理
1、甲方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內直接向有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在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甲方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期間,不影響勞動工作關系的存續,若涉及到影響到勞動工作關系的存續,雙方須妥善處理勞動工作的交接,甲方不得有惡意處分、懲罰乙方行為,乙方不得有故意損害企業行為。
第十條附則
1、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幼兒園維修勞務合同 篇2
一、合同雙方
聘方(甲方):
應聘方(乙方):
二、合同約定事項
為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聘用期限:自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三、聘請待遇:
1、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并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試用期工資為 1000元/月,試用期后工資為1600元(注:年功工資每年遞增20元),并于每月15-16日支付給乙方。
2、乙方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內要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3、乙方工作滿六個月后,甲方為乙方交納養老保險金
四、乙方嚴格履行幼兒園幼兒園教師崗位職責及幼兒園教育教學管理制度。
1、乙方要認真備課、施教,如有違反及不能按時完成任務,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每學期末考核,如教學有5﹪—10﹪未完成,扣發本學期五個月的平均工資5%—10%。
2、乙方要按照教師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兒童,如出現體罰變相體罰現象,一次扣發工資10—50元,情節嚴重者,扣發當月工資。
3、乙方由于缺乏耐心及言行不慎為幼兒園造成不良影響,扣發當月工資100元。
4、乙方負責兒童在園的安全,如兒童在園內發生意外傷害,乙方(相關負責人)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要負責賠償兒童的醫療費、營養費、住院費、家長誤工費、交通費等全部費用的40%,并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5、如有事請假一天,扣除當天工資并扣除當月全勤獎。
6、乙方(當事人)任何情況下應隨時點清兒童人數,如出現兒童走失、逃園情況,一次扣發乙方(當事人)當月安全獎210元,并承擔法律責任。
7、乙方除正常工作餐外,任何情況下,不允許吃拿兒童食品,否則扣發當月工資50元。
五、聘任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內嚴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失職、違法、違紀、不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隨便,不履行崗位職責,在幼兒園內外造成不良影響。
(5)乙方知識能力不夠,無法勝任崗位工作。
(6)與本園教師不能和睦相處,挑撥是非,或在家長中反響不良,教育質量嚴重下滑。
(7)體罰或變相體罰造成嚴重后果的。
(8)私下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故意泄露本單位工作秘密的。
(9)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甲方幼兒造成損害的。
2、乙方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六、合同期間,不允許乙方學期中途辭職。
如要離園,須提前一個月說明,否則扣發當月工資,并扣除風險抵押金伍佰元。
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履行。本協議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本合同代簽、涂改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定日期:
幼兒園維修勞務合同 篇3
甲方:
住所地:
乙方:
住所地:
為促進幼兒身體健康良好的發展,提高入園幼兒的身體素質,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_________合作達成以下合作協議,合作期間甲乙雙方應當履行應盡義務以保證合作順利進行:
第一條 協議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授課:
在協議期限內,乙方每周授課____次。
具體時間為:每周一/二/三/四/五/六/日,上午/下午授課,每次授課時間:____分鐘。
授課地點:甲方幼兒園內。
第三條 收費標準:
在協議期限內,按照不同授課方式收取每名授課幼兒學費:
1、采取“一對一”(一名授課教師對一名幼兒教學)方式授課教學的:每名授課幼兒學費為:人民幣________元,每學期共計____節,(其中包括教材費)收費方式:一次性收齊。
2、采取“一對多”(一名授課教師對多名幼兒同時教學)方式授課教學的:每名授課幼兒學費為:人民幣________元,每學期共計____節,(其中包括教材費)收費方式:一次性收齊。
第四條 合作收益:
在協議期間內,授課兒童按本協議第二條約定標準所繳納的總學費為本協議的合作收益。
第五條 合作收益分配方法:
1、采取“一對一”(一名授課教師對一名幼兒教學)方式授課教學的:甲方獲得上述收益的____%,乙方獲得上述收益的____%,教材費歸乙方所有。
2、采取“一對多”(一名授課教師對多名幼兒同時教學)小班方式授課教學的:甲方獲得上述收益的____%,乙方獲得上述收益的____%,教材費歸乙方所有。
第六條 收益結算
在協議期間內,按照實際招生及開課情況,甲乙雙方每____個月對合作收益進行一次結算,但亦可根據情況需要另行協商即時結算方式。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免費為乙方授課提供教室,暫定數量為____間,若乙方需要可以和甲方再行協商增加教室數量,授課期間相關教室的水、電、暖、通訊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甲方負責招生,招生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幼兒園內,招生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媒體宣傳推介等,相關招生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必要配合。
3、統計報名的幼兒人數,將其如實記錄造冊,以便雙方核對。
4、安排教師協助乙方對授課兒童的管理,但不承擔授課的義務。
5、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擅自更改上課時間。
6、使用乙方提供的教學產品和后續教學服務。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自備相關器材。
2、使用甲方提供的教學場所進行教學活動。
3、所聘請教師將配合幼兒園的統一管理,負責音樂培訓教學。
4、在未征得甲方的同意下,乙方不得擅自缺課或更改上課時間。
5、乙方須協助甲方作好家長方面的咨詢及招生工作。
6、乙方制作本協議,對本協議擁有解釋權。
第九條 課時變更:
若甲、乙方因故要更改上課時間,必須提前一天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另行安排上課時間。若不做通知,所產生的損失(課時費)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明確表示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因甲方包括但不限于未提供合格場地、未積極組織宣傳推廣、招生等原因造成雙方合作無法維持的。
5、因乙方未安排適格師資等原因造成雙方合作無法維持的。
6、因其他原因造成雙方協議無法履行的。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包括但不限于未提供合格場地、未積極組織宣傳推廣、招生等原因造成雙方合作無法維持的,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____萬元。
2、因乙方未安排適格師資等原因造成雙方合作無法維持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____萬元。
3、因不可規則于雙方原因造成合作無法維持的,甲乙雙方互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年。
第十三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三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五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到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