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通用34篇)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1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緊急聯系人: 聯系電話:
戶口地址(包括所在區、街道、鎮):
有效聯系地址: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甲方與昌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簽訂之勞務派遣協議規定,簽訂本《勞動合同書》以資遵循。
一、勞動合同期限:
自雙方簽本合同之日起兩年,前2個月為試用期。
二、派遣期限及工作地點:
甲方派遣乙方到昌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乙方的工作地點:上海市浦東新區秀沿路3768號。
三、工作崗位及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被甲方派遣至用工單位從事__作業員__崗位工作,并按照用工單位所明確的崗位工作職責及考核標準(詳見用工單位規章制度,《員工手冊》及各部門管理規章)等相關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用工單位因合理工作需要,在維持原薪資待遇不變的基礎上,變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當服從用工單位的安排。
乙方至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到期或提前終止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其他相關工作,并協商變更本合同。
四、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依據用工單位的工時制度執行,并由用工單位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合理為乙方安排休息及休假時間。
五、勞動報酬:
實行計時工資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的月工資為_____元,加班費的計算按照國家相關法規以及用工單位相關規定執行,甲方于每月10日以銀行代發形式發放上上月26日至上月25日期間的工資(遇國家法定節假日作相應調整)。按國家及上海市相關規定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需由乙方個人承擔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應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乙方按月支付乙方無工作期間的勞動報酬。
六、保險福利待遇:
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及時為乙方按照上海市社會保險的相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3、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依法及時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乙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甲方按國家及上海市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醫療待遇等由甲方按照國家及上海市有關法規執行。
八、勞動紀律:
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用工單位的《請假管理辦法》、《加班管理辦法》及《出勤管理辦法》等)、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保守用工單位的商業機密。如有違反,甲方將會同用工單位根據具體情況,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應服從用工單位的日常管理,參加甲方和用工單位安排的相關業務培訓,按質按量完成任務。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1、合同期滿,若甲乙雙方均無續約意向的,則本合同即屆期終止。
2、根據用工單位的需要,經甲、乙方雙方協商同意,可延展派遣期限及續訂勞動合同。
3、在合同期內,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并辦理變更手續。
4、乙方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用工單位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本項之『嚴重違反』意即依甲方或用工單位相關管理及獎懲規定應記(或累計)大過一次以上之情形)。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受損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不服從用工單位正常合理的工作安排、培訓、調崗的。或經培訓及調崗后,仍不能勝任用工單位工作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用工單位原工作及另行安排之工作,且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之工作的。
(7)由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8)以欺詐的手段(提供虛假身份證件、學歷證件、虛構履歷等情形)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9)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規定之情形者。
5、乙方需提前終止派遣期限的,應按用工單位離職相關管理規定提前申請,并及時以書面形式或其他形式通知甲方,未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或不辦離職手續者(累計曠工達三日者即視為自離),視為嚴重違反用工單位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并得暫停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待乙方補辦完相關離職手續后,甲方再將結算后的相應勞動報酬于下一個發薪日無息支付予乙方。
十、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在用工單位員工宿舍居住、醫務室就醫、商店購物、休閑娛樂等所產生的應付用工單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醫藥費、住宿費、電費、餐費、刷卡記賬消費等)、離職時未繳回所保管之用工單位資產所折算的費用及依法應當對用工單位承擔的賠償金、違約金等費用,用工單位均可自應付乙方的薪資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返還,乙方對此確認已知悉且無任何異議。
2、乙方離開用工單位,用工單位所發放的各種證件必須上繳,各類勞防服裝等用品應按用工單位的有關處理規定辦理:
3、女性外來務工人員,必須按上海市外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規定辦理相關手續,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法律政策的行為視為嚴重違紀行為,其造成的后果(包括政府作出的經濟處罰等)全部由個人承擔。
十一、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及名譽損害的,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乙方因違反甲方和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而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可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勞動爭議:
甲方或乙方發生勞動爭議,爭議一方或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區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各項條款如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規為準。國家有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20___年__月__日 20___年__月__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2
一、改簽范圍和條件
工作表現好,身體健康的在崗勞務派遣人員(限公司引進的專科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屬改簽直接用工的范圍。
(一)連續與**公司簽訂兩次勞務派遣合同,期滿的(時間統計至20xx年12月31日);
(二)在技術員以上管理崗位工作的(以聘任時間為準);
(三)連續4年考核結果均“優秀”的;
(四)獲得集團公司年度首席管理者、首席業務能手、首席員工、總經理特別獎或連續三年獲得集團公司年度優秀管理者、優秀業務能手、優秀員工的`;
(五)獲得**市及以上個人榮譽稱號(勞模、標兵、五一獎章等)的;
(六)參加職工技能競賽,個人獲得大工種前三名(錄取名次五名以上)、小工種前兩名或連續三年獲取名次的;
(七)參加集團公司技術比武,個人連續三年獲得第一名的。
(八)取得技師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
二、辦理程序
(一)個人申請。個人持獲獎證件、職業資格等級證書、聘任文件、近期免冠照片(一寸一張)等到基層單位勞資部門報名。
(二)基層單位初審。基層單位依照申報條件進行初審;審查合格的填寫《錄用職工花名冊》,在規定時間將申報人員“花名冊”、“證書(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等一并上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開發管理部。報送材料須1人1檔,并在檔案袋封面注明個人基本信息及內裝材料(用A4紙打印,仿宋3號字體)
(三)集團公司審定。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開發管理部對各基層單位上報人員進行匯總、審核,報集團公司領導辦公會審核通過,并在集團公司進行為期五天的公示。
(四)簽訂勞動合同。經公示無異議后,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開發管理部填寫《錄用職工審批表》,并按規定簽訂直接用工勞動合同。
三、有關事項及要求
(一)各單位務于**日前將申報人員材料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開發管理。
(二)從勞務派遣工中吸收直接用工工作關系隊伍穩定,敏感性強,各單位要及時傳遞信息,正確引導,精心組織,嚴格把關,穩妥實施。
(三)所有的復印件均需用A4紙復印。
(四)本規定于20xx年 月 日起生效;
(五)未盡事宜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開發管理部負責解釋。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3
編號:
勞動合同書
(勞務派遣)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元。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性別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甲方(蓋章):___ ___ 乙方(簽字)___ ___
_________年_ ___月__ __日 _________年_ ___月__ __日
此勞務派遣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實際合同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擬定,如果需要代寫合同或咨詢合同相關法律問題,歡迎直接來電詳談。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5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有效聯系地址:
緊急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項條款。
第一章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為本合同的期限:
(1)有固定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律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第二條 本合同如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繼續接受勞務派遣或繼續接受甲方管理而甲方無異議,則視為本合同自動延期一年,并可多次自動延期。但甲方已向乙方發出終止(解除)通知,或者確已不再上班時除外。
第二章派遣期限、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第三條 乙方同意按附件《派遣確認函》接受派遣。
乙方與用工單位對薪酬、待遇、崗位等另有約定的,以另外約定為準。
第四條 派遣期限到期后勞務派遣仍在繼續、各方均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勞務派遣順延 個月,并可多次順延。乙方不得因此主張與用工單位建立事實勞動關系。
第五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出差的,無論出差時間長短,不視為工作地點的變更。
第六條 本合同簽署時,甲方及用工單位已告知了乙方如下內容:
1.甲方與乙方所在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的相關內容;
2.乙方在甲方以及乙方所在的用工單位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及勞動報酬;
3.乙方應遵守的甲方及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
4.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相關情況。
第七條 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乙方同意按用工單位申報的工時制執行,如未申報特殊工時制的,則執行標準工時制。
第八條 用工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應有用工單位的書面確認或審批。經用工單位確認后的加班由用工單位依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也可由用工單位委托甲方支付。
第九條 乙方有權按國家或用工單位的規定享有休息休假的權利。
第三章工資與福利待遇
第十條 乙方在用工單位期間的工資、加班工資、績效獎金等由用工單位或用工單位委托甲方支付。乙方享受的福利待遇按照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的相關內容以及用工單位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在其所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的因公出差所發生的食宿費、差旅費及其補貼由用工單位直接支付乙方。
第十二條 乙方的勞動報酬按其所在的用工單位薪酬政策執行。甲方保證在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月工資不低于乙方所在的用工單位所在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同時乙方認可下列安排:
1.乙方在甲方待崗期間(無工作崗位期間)工資按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2.乙方在甲方待崗期間,不再享受原用工單位的任何待遇。
第十三條 乙方同意,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單位可以依據生產經營情況、乙方的工作業績、崗位變化情況等依法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但不得低于用工單位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 乙方工傷待遇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政策法規以及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的相關內容執行。乙方發生工傷的,應當在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通知甲方(無法通知時除外),并提供相關資料,以便于甲方及時辦理工傷認定手續。乙方為女性的,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各項待遇,按國家和乙方工作地有關生育政策執行;若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對此有相關的規定,且不違反國家和乙方工作地的相關政策的,應按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若對某月工資、獎金或福利待遇有異議,應在發放之日起三日內向發放方人力資源部書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視為對該月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沒有異議。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有權從乙方工資中扣除下列款項:
1.乙方需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支付的違約金。
2.乙方需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支付的賠償費用;
3.乙方對甲方或用工單位的欠款;
4.甲方或用工單位為乙方墊付的費用;
5.甲方因操作失誤等原因多向乙方支付的款項;
6.有效的規范性文件規定,或雙方約定的其它款項。
第四章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第十七條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乙方工作所在地的相關規定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費用。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費用中的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予以代扣代繳。
第十八條 乙方入職后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辦理入職手續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戶口本、照片、社保卡復印件、學歷證書和健康證明、原單位離職證明等)。因乙方怠于提交相關資料造成甲方無法及時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的,由此產生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無法補繳;補繳時比正常繳納多支出費用;乙方發生傷、病、亡等情形時無法享受相關社會保險待遇等,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因此受到相關部門處罰的,乙方應予賠償。甲方有權按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紀律處理。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前,乙方應按甲方或用工單位的要求履行交接手續,甲方應及時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關系轉移的手續,乙方應予配合。
第五章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條 乙方被派遣至所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含從事有職業危害工作)保護事項依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執行,法律無相關規定的按照用工單位規章制度執行。
第六章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二十一條 乙方已知悉并詳細閱讀甲方和乙方所在的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承諾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的規則制度,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均可作為處分乙方的依據,乙方應當遵守相應的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用工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因違反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被用工單位依法退回甲方的,甲方有權依法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 關于乙方違紀情況的處理:
1.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和乙方所在用工單位有權對乙方的違紀行為進行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給甲方或其所在用工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獨自承擔相應責任;若因乙方的行為致使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補償等責任的,在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后,乙方在甲方責任的范圍內對甲方負有補償義務,并承擔相應的補償責任。
2.乙方在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單位(本條中統稱單位)工作期間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與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乙方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使單位遭受重大損害的;(注:所謂“重大損害”是指:a、造成人民幣伍仟元以上(含)的經濟損失;b、造成一個部門范圍內的IT工作系統故障,影響部門正常工作兩小時以上;c、造成價值達人民幣壹仟元的生產工具、設備、產品報廢;d、引發人員傷亡事故;e、引發給單位造成負面影響的媒體曝光事件;f、單位受到相關行政部門或上級部門的各種處罰;g、使單位失去商業機會或使單位的聲譽、行業地位、社會評價等無形財產受到損失等;h、其他給單位造成嚴重影響的惡劣后果;
(4)乙方以任何形式在其它單位兼職,構成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如乙方被查實向單位提供虛假的個人資料或隱瞞個人真實情況的,即視為乙方以欺詐的手段使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合同;
(6)單位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3.乙方在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單位(本條中統稱單位)工作期間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為嚴重違紀,甲方可立即與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1)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影響經營、工作秩序的,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
(2)未經單位同意在其他單位從事兼職工作;
(3)未經單位同意,自營、從事經營或投資與單位競爭企業、競爭性業務或與單位相關聯的業務的;
(4)挪用或侵占公司財物,或私自接受客戶、供應商及利害關系方任何好處及報酬的,無論何種金額及手段;
(5)工作中不服從管理,不按領導的正當指令行事的,經再次要求仍不服從的;
(6)不服從工作分配擅自離開崗位的;
(7)違反保密義務,泄露單位商業秘密的;
(8)一年內累計曠工4日以上(含4日)或連續曠工2日(含2日)以上的,或一個月內累計遲到或早退四次以上的;
(9)在單位內有任何暴力、脅迫、傷害、賭博或盜竊等不法行為及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的;
(10)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11)其他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行為的。
第七章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將隨之變更。
第二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相關內容;協商不一致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如勞務派遣被認定為不合法,或被國家機關責令改正,且雙方無法協商變更勞動合同的,乙方同意按照“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而解除勞動關系與用工關系,并依法計算經濟補償金。
第八章退回安排
第二十六條 派遣期限界滿,但勞動合同期限未滿的,甲方有權安排乙方待崗;同時甲方也有權將乙方再次派遣到其它用工單位;乙方不得拒絕甲方依據本條進行的安排,否則甲方有權按甲方相關規章制度給予乙方處分或依照有關規定直接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條 用工單位或甲方有權根據工作表現、工作能力、經營需要以及其他客觀情況的變化,依法對乙方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勞動定額進行調整,乙方不得拒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條 乙方同意并確認,如用工單位違反勞務派遣協議,甲方有權根據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或法律規定(包括但不限于用工單位遲延支付費用的)解除勞務派遣,此時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從用工單位撤回作待崗安排或另外派遣到其它用工單位。
第二十九條 乙方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未與乙方解除勞動關系時,甲方有權安排乙方待崗;同時甲方也有權將乙方再次派遣到其它用工單位;乙方不得拒絕甲方依據本條進行的安排,否則甲方有權按甲方相關規章制度給予處分或依照有關規定直接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九章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第三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時,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權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規定及勞動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上(試用期內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乙方所在的用工單位,并應完成與甲方及乙方所在的用工單位的工作交接,歸還甲方及乙方所在的用工單位的財物,履行與甲方及乙方所在的用工單位約定的其他義務(用工單位為外企代表處的,還應向甲方交回代表證或雇員證)。
乙方曠工十天以上且用工單位或甲方無法聯系上,或經用工單位/甲方催促仍不到崗的,視為乙方以其行為表示辭職(自動離職),甲方有權采取停繳社會保險等措施。
乙方向用工單位提出辭職、離職、解除派遣或類似表示的,視為同時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三條 乙方被其所在的用工單位退回或被甲方撤回后無工作期間屬于待崗期間。乙方被撤回或退回的,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到甲方指定的地點辦理待崗報到手續,每延遲報到一日,視為曠工一日。乙方在待崗期間應遵守甲方與待崗相關的規章制度,并服從甲方的安排。
第三十四條 鑒于乙方的工作地點在用工單位,甲方存在無法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系的可能性,乙方對此理解并同意在乙方與甲方的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十日內,及時到甲方辦理檔案和社保關系的轉移。如若乙方沒有及時辦理時,乙方同意甲方自行處理。
第三十五條 乙方了解并同意,乙方在與甲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若在規定時間內不辦理或不辦理完畢與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單位的工作交接,甲方有權暫停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因乙方未按照規定辦理離職交接,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甲方可自乙方的離職結算款中直接扣除相應的賠償費用。
第三十六條 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時,本合同終止。
第十章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七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在乙方符合獲得法定經濟補償的情況下,應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所在的用工單位已支付乙方的,視為甲方履行了該項義務,乙方不得向甲方重復主張經濟補償金等已經由用工單位支付的費用。
第三十八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違反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害的,另一方均有權依據有關規定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第十一章保密約定
第三十九條 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和乙方所在的用工單位的商業秘密或利用該商業秘密獲利。乙方違反保密約定給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單位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同時按照有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章其他約定
第四十條 乙方應如實向甲方說明其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并保證本人所有信息、證明、資料等文件均屬真實、有效,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十一條 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按照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乙方確認本合同首部的信息真實有效,其中“通訊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將作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將相關文件送達給乙方的地址。若首部的信息發生變更,乙方應當在變更后三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因此導致函件無法送達的,包括但不限于退信、拒收、無權利人代收等,函件寄出日視為送達日,一切法律責任及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需要告知乙方的事項,送達本合同首部的通訊地址、郵箱地址或乙方書面告知變更后的地址即視為送達乙方,乙方同住成年人員簽收或拒收均視為送達乙方。甲方因客觀原因無法聯系上乙方的,如有需要告知乙方的事項通知到乙方的緊急聯系人,亦視為送達給乙方。乙方首頁填寫的電子郵箱地址為本人有效聯系方式,由此發出的郵件皆為本人主觀真實意愿表達,視同本人簽字文件。
首部送達方式同時作為有效司法送達方式。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
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名稱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社會保險個人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
(二)乙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從事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被派遣從事工作崗位如發生變化,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后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五)乙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六)甲方與用工單位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并協商變更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__________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單位實行每天________小時工作制,每周工作____天,每周休息____天。
b、用工單位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班_____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____________小時。
(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______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____________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并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確定。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二)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____日為發薪日,月工資_________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墊付。
(四)合同期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不低于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五)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由甲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乙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崗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用工單位的監督下,乙方須采取以下防護措施:___________。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依法支付乙方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和用工單位。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_
簽章日期:_____________ 簽名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7
勞動合同書
(勞務派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性別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8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9
1.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2.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務派遣單位應當符合《勞動合同法》、《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等規定的條件,依法取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頒發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或者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履行備案手續。
3.勞務派遣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得派遣在校學生實習。
4.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得少于兩年。勞務派遣單位不得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
5.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應當為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所在地辦理社會保險。
6.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7.被派遣勞動者有權在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8.簽訂勞動合同及附件時,必須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被派遣的勞動者不得由他人代簽。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記注冊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派遣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社會保障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業登記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勞動法》、《民法典》、《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在用工單位符合法律規定的“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崗位(工種)在合同附件中明確。乙方應當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二)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的工作需要在相應的工作地點工作,但僅限于______范圍(所在市),具體工作地點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三)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單位工作,并服從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并已公示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同意用工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評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后的工作崗位也須符合“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執行相應的工時制度,具體工時制度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工作時間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當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并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安排乙方補休。
(三)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辦法由甲乙雙方與用工單位共同協商確定。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應當根據勞務派遣協議約定,要求用工單位保證乙方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即對乙方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乙方的具體工資標準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乙方在勞務派遣期間患病、休假期間的工資標準按照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有關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三)用工單位連續使用乙方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即用工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
(四)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于每月______日之前向乙方足額支付工資,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的無工作期間,甲方應當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五)甲方應當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履行對乙方的義務。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待遇。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由甲方代扣代繳。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乙方,并為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二)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具體崗位是否具有職業危害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共同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事先告知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執行國家就業準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為乙方提供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七、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可撥打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統一受理舉報投訴電話12333、工會統一投訴電話12351);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三)乙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未歸還甲方或者用工單位的財物、技術資料等,或者未根據甲方規章制度、雙方約定辦理工作手續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八、其它事項
(一)甲方應當如實將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曉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且無異議。
(二)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三)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變更本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注明變更日期。一方要求變更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四)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乙方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工作交接。乙方工作交接完畢,甲方應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五)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并以勞動合同附件形式予以確認。
(六)本合同不得代簽和涂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附件包括:______。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勞務合同》(編號: )簽署頁,無正文」
甲方(簽字、蓋章):
簽署地點: 省 市 區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簽署地點: 省 市 區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附件:
一、派遣單位和期限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甲方派遣乙方到______(用工單位名稱)工作,住所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
(二)派遣期限為______個月,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的工作需要,在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屬于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按時完成勞動任務,并達到用工單位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 乙方所在的崗位,(1、存在; 2、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如防護不當,該職業危害因素可能對乙方的身體造成損害。用工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包括:______。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執行下列______條款:
(一)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從事以下 ______工時工作崗位,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1、用工單位實行每天______小時工作制,每周工作______天,每周休息______天。
2、用工單位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班______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______小時。
(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于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于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屬于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勞動報酬按照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為下列______條款:
1、乙方每月工資為______元;
2、用工單位實行計件工資制,雙方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為______;
3、用工單位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每月基本工資 _元,并根據用工單位工資分配辦法正常調整;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等合理確定;
4、……
(二)甲乙雙方約定,加班加點工資計發執行以下______條款,但不得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1、加班加點工資計發基數為______元;
2、加班加點工資計發辦法按照______執行。
甲方(簽字、蓋章):
簽署地點: 省 市 區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簽署地點: 省 市 區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10
編號: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
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 _____區(縣) _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執行。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20___年__月__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性別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二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12
甲方(勞務派遣企業)全稱:
單位類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記注冊地:
實際經營地:
勞動保障證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身份證件號:
社會保障卡號: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聯系方式及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不少于兩年)。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雙方只可依法約定一次)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輔助性、替代性)崗位從事工作, (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工作地點為。
2、派遣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有義務將與實際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如實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實際用工單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 (常白班、班運轉、輪班倒班工作制),平均每天的工作時數為 小時,每周休息日(保障每周不少于一個完整晝夜的休息);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甲方負責審核實際用工單位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實際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資不包含在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約定的基本工資中,由實際用工單位另計,發放途徑按照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的約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乙方享有與實際用工單位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實際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商定的乙方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工資由(甲方發放、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乙方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為 。
3、乙方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形式:
(1)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元。
(2)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元/月;績效獎金由實際用工單位另計,發放途徑按照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的約定執行。
(3)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定額為 ,單價為 元,法定工作時間以外超過定額部分,由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另計。
(4)其他工資分配形式 實際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辦法,合理為乙方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方應當按規定自用工之日起在用工單位所在地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甲方為乙方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職工本人確認或公示,甲方應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乙方。
3、甲乙雙方應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中乙方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甲方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因為此類原因乙方遭受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不視為乙方過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甲方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乙方在申請進行職業病診斷、鑒定時,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負責處理相關事宜和如實提供相關資料。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本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及違反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存續期間非乙方本人過失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應按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向乙方按月支付報酬。乙方因《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重新派遣時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乙方不同意的,甲方可以支付經濟補償金解除勞動合同;重新派遣時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乙方不同意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但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4、實際用工單位未按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或者實際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5、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滿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八、其他約定條款:
1、甲方有責任審查用工單位是否履行民主程序,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輔助性崗位使用勞務派遣工的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并在用工單位內公示。
2、甲方有責任審查用工單位是否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
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13
編號:_____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 _____區(縣) _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執行。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 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14
方(勞務派遣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業資格證書名稱及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約定,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并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到 (實際用工單位名稱)的 崗位(工種)工作,實際工作地點為 ;工作內容(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有毒、有害或其他特種作業。
第三條 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符合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其崗位(工種)工作屬于第 種情形。
(一)臨時性崗位,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替代性崗位,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超過一年);
(三)輔助性崗位,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甲方應當將與實際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如實告知乙方,保證乙方的知情權。
第五條 乙方按照甲方和實際用工單位的要求,努力提高職業技能,依法履行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達到實際用工單位規定的工作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乙雙方協商確認乙方按實際用工單位以下 條款執行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負責核實實際用工單位是否依法報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并告知乙方。
第七條 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依法保障乙方享有休息休假權,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乙方具體休息休假時間由實際用工單位依法與乙方協商確定。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作或在節假日安排加班的,實際用工單位應征得乙方同意,補休或加班工資由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安排或另行計發。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享有與實際用工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協商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 方式:
(一)月薪制,每月為 元。
(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月;績效獎金按乙方的業績和實際用工單位的規定考核確定。
(三)計件工資制,定額單價為 元,實際用工單位確定、調整勞動定額的標準應當保證本單位與乙方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及標準以外勞動定額,由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另外計發。
第十條 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商定的乙方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工資的發放形式為 (由甲方發放、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
第十一條 甲方或實際用工單位向乙方支付工資時,必須出具工資清單,包括乙方姓名、發放時間、應付工資、實發工資、代扣和扣減工資等項目內容,由乙方簽字確認。
第十二條 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產)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或實際用工單位應依法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實際用工單位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連續被用工的,甲方應敦促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在實際用工單位為職工調資的同時為乙方實行工資調整。
第十五條 甲方在合同期內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無工作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乙方報酬。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或實際用工單位對工資待遇的其他約定: 。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乙方有權按照規定查詢個人繳費記錄。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按廠務、企務公開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在公示欄中公示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
第十九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職業病防治制度,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權。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實際用工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因此類原因乙方行使單方終止、解除權或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不視為乙方過失,由甲方和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二條 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本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存續期間、且原派遣任務完成后,甲方應當積極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單位工作。在新單位勞動報酬、勞動條件不降低的條件下,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新派遣,并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五條 實際用工單位未按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或者實際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六條 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其他情形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應承擔用人單位義務,按規定發放報酬,依法妥善安置。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解除、終止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八、其他事項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十一條 若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至少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后及時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進行勞動用工網上備案(勞動工資網上備案),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編號: )簽署頁,無正文」
甲方(簽字、蓋章):
簽署地點: 省 市 區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署地點: 省 市 區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1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
性別:_____
聯系地址:_____
聯系電話: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_____年,合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派遣至_____(下稱:用工單位)從事_____崗位(工種)工作,具體的崗位職責、工作要求和任職標準等,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說明書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同意甲方和用工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或本企業規章制度對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和用工單位可以根據本企業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的工作地點進行調整。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用工單位可以根據本企業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
第四條乙方享有在法定假期和用工單位規定的假期休息的權利。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并給予相應的報酬或安排補休,具體按照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執行。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甲方和用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和用工單位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范,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八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和用工單位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和用工單位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按月按時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具體標準按照用工單位的薪酬制度執行。甲方可以根據用工單位的業績、規章制度、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甲、乙雙方對勞動報酬另有約定的,通過專項協議明確。
第十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均按照國家、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甲方:_____(簽章)乙方:_____(簽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16
編號:20170721
甲方:庫爾勒金潤假日酒店
乙方:趙兵
簽訂日期:20xx年7月21日
甲方聯系電話:
乙方聯系電話: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制
咨詢電話:1233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甲方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經濟類型:私營登記注冊地址實際經營地址
通訊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
二、乙方基本情況
第二條乙方性別:男戶籍:新疆庫爾勒類型(非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20xx年7月22日
家庭住址:
戶籍所在地:新疆庫爾勒市
三、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20xx年7月22日起至20xx年6月21日止。并約定試用期自20xx年7月日22起至20xx年8月21日止(合同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甲方派遣乙方到實際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20xx年7月22日起至20xx年6月21日止。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到(新疆庫爾勒金潤假日酒店)的崗位從事(酒店執行總經理)工作,實際工作地點為庫爾勒市延安路;工作內容(不屬于)國家規定有毒、有害或其他特種作業。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實際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的崗位(工種)符合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其崗位(工種)工作屬于性。
第六條甲方應當將與實際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如實告知乙方,保證乙方的知情權。
第七條乙方按照甲方和實際用工單位的要求,努力提高職業技能,依法履行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應達到實際用工單位的工作標準。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甲乙雙方協商確認乙方按實際用工單位以下條款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第九條實際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實際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第十條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依法保障乙方享有休息休假權,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乙方具體休息休假時間由實際用工單位依法與乙方協商確定。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作或在節假日安排加班的,實際用工單位應征得乙方同意,補休或加班工資由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安排或另外計發。第十一條實際用工單位部分工作崗位需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負責核實實際用工單位是否依法報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并告知乙方。
六、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乙方享有與實際用工單位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實際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商定的乙方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15_日,基本工資的發放形式為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
第十三條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協商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方式:
1、試用期(20xx年7月22日至20xx年8月21日),每月為4000元(肆仟元整)。
2、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6000元/月;績效獎金按乙方的業績和實際用工單位的規定考核確定,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
3、計成工資制,乙方超額完成甲方基本任務后,甲方按乙方超額完成酒店總營業額的5%計件工資另外計發。乙方未完成甲方月基本任務,基本工資按比例扣減。
4、乙方連續叁個月達到酒店的營業額任務,甲方須補齊乙方試用期工資20xx元(貳仟元整) 。
第十四條乙方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實際用工單位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和實際用工單位向乙方支付工資時,必須出具工資清單,包括乙方姓名、發放時間、應付工資、實發工資、代扣和扣減工資等項目內容,由乙方簽字確認。
第十六條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連續被用工的,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在實際用工單位為職工調資的同時為乙方實行工資調整。
第十七條甲方在合同期內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無工作期間,按照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或實際用工單位對工資待遇的其他約定。
七、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自勞動關系建立之月起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當為乙方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有權按照規定查詢個人繳費記錄。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按廠務、企務公開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在公示欄中公示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
第二十一條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和實際用工單位同崗位(工種)職工福利待遇。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二條甲方應當監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實際用工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第二十三條乙方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因此類原因乙方行使單方終止、解除權或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不視為乙方過失,由甲方和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并承擔連帶責任;甲方負責依法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保障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并與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甲方按每月元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二十六條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權。
九、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七條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本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八條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在無工作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當地政府頒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向乙方按月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存續期間、且原派遣任務完成后,甲方應當積極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單位工作。在新單位勞動報酬、勞動條件不降低的條件下,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新派遣,并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有任意一方無故解除合同,解除方應當以乙方叁個月基本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實際用工單位未按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或者實際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二條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及違反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實際用工單位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應承擔用人單位義務,按規定發放報酬,依法妥善安置。
第三十三條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第三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七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三十八條若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條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當地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17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不少于兩年)。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 (實際用工單位)的 崗位從事 工作,(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工作地點為 。
2、派遣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3、甲方有義務將與實際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如實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實際用工單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 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甲方負責審核實際用工單位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實際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資不包含在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約定的基本工資中,由實際用工單位另外計發。
四、勞動報酬
1、乙方享有與實際用工單位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實際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商定的乙方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基本工資的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
3、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協商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 )方式:
(1)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
(2)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月;績效獎金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
(3)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定額單價為 元,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由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另外計發。
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乙方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自勞動關系建立之日起,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有權按照規定查詢個人的繳費記錄。
2、甲方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或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因為此類原因乙方遭受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不視為乙方過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并按規定時間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本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按約定到實際用工單位工作期限屆滿,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應按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向乙方按月支付報酬,繳納社會保險。
3、本合同存續期間、且原派遣任務完成后,甲方應當積極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單位工作,在新單位勞動報酬、勞動條件不降低的條件下,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新派遣,雙方同時書面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4、實際用工單位未按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或者實際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5、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及違反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應承擔用人單位義務,按規定發放報酬,積極重新派遣。
6、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 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滿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八、其他約定條款: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18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19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20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21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經濟類型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秦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經濟類型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區域或地點為 。
第四條 甲方與用工單位的勞務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并協商變更勞動合同。
第五條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乙方嚴格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對于符合國家規定的崗位(工種),需要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的,經甲方同意,由用工單位與乙方協商一致并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執行。
第七條 甲方應保證用工單位確定、調整的勞動定額標準派遣人員與用工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用工單位與工會或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甲方應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婚喪、計劃生育等休假權利。甲方根據用工單位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乙方意愿,安排乙方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的勞動報酬為 元/月或按 。乙方在同一用工單位連續工作,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實行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不低于用工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乙方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月。
第十一條 合同期限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向乙方按月支付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婚假、年休假等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銀行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第十四條 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工資,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等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六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和補充保險: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八條 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九條 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條 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二十一條 用工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工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本合同期滿時,甲方不得終止,應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止。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違法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一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約定以下條款: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河北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22
本勞動合同(下稱“本合同”)由以下雙方簽訂:
甲方:(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常居住地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從事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被派遣從事工作崗位如發生變化,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后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五)乙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六)甲方與用工單位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并協商變更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_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單位實行每天____小時工作制,每周工作___天,每周休息___天。
B,用工單位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班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為_____小時。
(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并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二)甲方承諾每月_____日為發薪日,月工資____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墊付。
(四)合同期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不低于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五)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由甲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崗前進行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用工單位的監督下,乙方須采取以下防護措施:_________。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依法支付乙方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和用工單位。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用人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
勞動者(簽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23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勞務派遣)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24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勞務派遣勞動合同書。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合同范本《勞務派遣勞動合同書》。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25
編號: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
(參考文本)
使用文本須知:
1.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2.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務派遣單位應當符合《勞動合同法》、《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等規定的條件,依法取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頒發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或者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履行備案手續。
3.勞務派遣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得派遣在校學生實習。
4.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得少于兩年。勞務派遣單位不得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
5.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應當為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所在地辦理社會保險。
6.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7.被派遣勞動者有權在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8.簽訂勞動合同及附件時,必須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被派遣的勞動者不得由他人代簽。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工商
登記
注冊
類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編號
勞務派遣行政
許可證編號
乙方(被派遣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文化程度
聯系方式
戶籍所在地址
現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
個人社會
保障卡號
就業登記證號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從 年____月_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在用工單位符合法律規定的“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崗位(工種)在合同附件中明確。乙方應當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二)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的工作需要在相應的工作地點工作,但僅限于 范圍(所在市),具體工作地點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三)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單位工作,并服從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并已公示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同意用工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評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后的工作崗位也須符合“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執行相應的工時制度,具體工時制度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工作時間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當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并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安排乙方補休。
(三)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辦法由甲乙雙方與用工單位共同協商確定。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應當根據勞務派遣協議約定,要求用工單位保證乙方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即對乙方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乙方的具體工資標準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乙方在勞務派遣期間患病、休假期間的工資標準按照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有關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三)用工單位連續使用乙方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即用工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
(四)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于每月 日之前向乙方足額支付工資,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的無工作期間,甲方應當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五)甲方應當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履行對乙方的義務。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待遇。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由甲方代扣代繳。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乙方,并為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二)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具體崗位是否具有職業危害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共同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事先告知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執行國家就業準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為乙方提供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七、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三)乙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未歸還甲方或者用工單位的財物、技術資料等,或者未根據甲方規章制度、雙方約定辦理工作手續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八、其它事項
(一)甲方應當如實將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曉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且無異議。
(二)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三)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變更本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注明變更日期。一方要求變更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四)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乙方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工作交接。乙方工作交接完畢,甲方應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五)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并以勞動合同附件形式予以確認。
(六)本合同不得代簽和涂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附件包括: 。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一、派遣單位和期限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甲方派遣乙方到 (用工單位名稱)工作,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
(二)派遣期限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的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種)工作,屬于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按時完成勞動任務,并達到用工單位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乙方所在的崗位,(1、存在; 2、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如防護不當,該職業危害因素可能對乙方的身體造成損害。用工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包括: 。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執行下列 條款:
(一)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從事以下 工時工作崗位,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1、用工單位實行每天 小時工作制,每周工作 天,每周休息 天。
2、用工單位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 班 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 小時。
(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于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于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屬于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勞動報酬按照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為下列 條款:
1、乙方每月工資為 元;
2、用工單位實行計件工資制,雙方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為 ;
3、用工單位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每月基本工資 _元,并根據用工單位工資分配辦法正常調整;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等合理確定;
4、……
(二)甲乙雙方約定,加班加點工資計發執行以下 條款,但不得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1、加班加點工資計發基數為 元;
2、加班加點工資計發辦法按照 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26
編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____省(市)____區(縣)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2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甲方與昌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簽訂之勞務派遣協議規定,簽訂本《勞動合同書》以資遵循。
一、勞動合同期限:
自雙方簽本合同之日起兩年,前2個月為試用期。
二、派遣期限及工作地點:
甲方派遣乙方到昌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乙方的工作地點:上海市浦東新區秀沿路3768號。
三、工作崗位及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被甲方派遣至用工單位從事__作業員__崗位工作,并按照用工單位所明確的崗位工作職責及考核標準(詳見用工單位規章制度,《員工手冊》及各部門管理規章)等相關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用工單位因合理工作需要,在維持原薪資待遇不變的基礎上,變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當服從用工單位的安排。
乙方至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到期或提前終止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其他相關工作,并協商變更本合同。
四、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依據用工單位的工時制度執行,并由用工單位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合理為乙方安排休息及休假時間。
五、勞動報酬:
實行計時工資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加班費的計算按照國家相關法規以及用工單位相關規定執行,甲方于每月10日以銀行代發形式發放上上月26日至上月25日期間的工資(遇國家法定節假日作相應調整)。按國家及上海市相關規定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需由乙方個人承擔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應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乙方按月支付乙方無工作期間的勞動報酬。
六、保險福利待遇:
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及時為乙方按照上海市社會保險的相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3、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依法及時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乙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甲方按國家及上海市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醫療待遇等由甲方按照國家及上海市有關法規執行。
八、勞動紀律:
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用工單位的《請假管理辦法》、《加班管理辦法》及《出勤管理辦法》等)、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保守用工單位的商業機密;如有違反,甲方將會同用工單位根據具體情況,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應服從用工單位的日常管理,參加甲方和用工單位安排的相關業務培訓,按質按量完成任務。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1、合同期滿,若甲乙雙方均無續約意向的,則本合同即屆期終止。
2、根據用工單位的需要,經甲、乙方雙方協商同意,可延展派遣期限及續訂勞動合同。
3、在合同期內,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并辦理變更手續。
4、乙方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用工單位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本項之『嚴重違反』意即依甲方或用工單位相關管理及獎懲規定應記(或累計)大過一次以上之情形);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受損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不服從用工單位正常合理的工作安排、培訓、調崗的;或經培訓及調崗后,仍不能勝任用工單位工作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用工單位原工作及另行安排之工作,且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之工作的;
(7)由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8)以欺詐的手段(提供虛假身份證件、學歷證件、虛構履歷等情形)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9)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規定之情形者。
5、乙方需提前終止派遣期限的,應按用工單位離職相關管理規定提前申請,并及時以書面形式或其他形式通知甲方,未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或不辦離職手續者(累計曠工達三日者即視為自離),視為嚴重違反用工單位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并得暫停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待乙方補辦完相關離職手續后,甲方再將結算后的相應勞動報酬于下一個發薪日無息支付予乙方。
十、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在用工單位員工宿舍居住、醫務室就醫、商店購物、休閑娛樂等所產生的應付用工單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醫藥費、住宿費、電費、餐費、刷卡記賬消費等)、離職時未繳回所保管之用工單位資產所折算的費用及依法應當對用工單位承擔的賠償金、違約金等費用,用工單位均可自應付乙方的薪資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返還,乙方對此確認已知悉且無任何異議。
2、乙方離開用工單位,用工單位所發放的各種證件必須上繳,各類勞防服裝等用品應 按用工單位的有關處理規定辦理:
3、女性外來務工人員,必須按上海市外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規定辦理相關手續,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法律政策的行為視為嚴重違紀行為,其造成的后果(包括政府作出的經濟處罰等)全部由個人承擔。
十一、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及名譽損害的,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乙方因違反甲方和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而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可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勞動爭議:甲方或乙方發生勞動爭議,爭議一方或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區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各項條款如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規為準。國家有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28
(勞務派遣)
編號: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2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開始。
三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
五 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 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七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
十 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3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性別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3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性別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32
編號: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33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
2、甲方輸出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三、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勞務費(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社會保險費和輸出勞務服務費。
2、勞務費用各項標準: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標準收取輸出勞務服務費。
3、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每月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帳戶,并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每月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四、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根據乙方的用工需求,天內提供合適人選供乙方考核,對乙方確定的用工對象,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
2、甲方每月日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承擔部分從工資中代扣)。
3、勞務派遣人員的工傷、生育事宜,由甲方負責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
4、乙方辭退的勞務派遣人員由甲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甲方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拖欠各類應付資金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五、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與其簽訂《上崗協議書》,明確勞務內容以及要求和工資(勞務費用)標準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要配合甲方處理,有關處理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3、乙方需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核獎懲,勞務派遣人員經考核不合格的,終止上崗協議,并退還甲方,對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其賠償。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六、勞動爭議處理:
與勞務派遣人員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均有權提起仲裁、訴訟。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約定。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集錦 篇34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開始。
三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
五 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 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七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
十 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共2頁,當前第1頁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