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部勞務協議書(精選3篇)
業務部勞務協議書 篇1
甲方: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鑒于甲方業務的需要,雇傭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合同書,共同遵守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務合同期限
本勞務合同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視業務需要及乙方績效等可提前與乙方解除勞務關系或征得乙方同意與乙方續簽勞務合同。
第二條、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承諾,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夠按照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勞務,也愿意承擔所約定之勞務。
2、甲方根據業務需要,委托乙方承擔工作。
3、乙方工作時間根據甲方需要確定。
4、乙方提供勞務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達到甲方的各項要求和標準,并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5、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不得提供或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6、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勞務,向乙方支付報酬。
7、乙方的各類社會勞動保險費用均由乙方原單位繳納或由乙方本人自行繳納。甲方依法代為扣繳乙方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勞務報酬支付
1、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一個月的勞務報酬。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的勞務報酬包括保底酬金元以及獎金。獎金的計算方式為: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如需調整勞務報酬,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第四條、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本合同期滿如雙方未續簽,則合同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
2、甲方有權視業務需要及乙方業績情況等隨時解除本合同。除應當支付的勞務報酬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補償。
3、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7日通知甲方,或補償甲方元代替通知。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雙方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日期向乙方支付勞務報酬的,每拖欠一日按照所拖欠金額的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在提供勞務中因故意或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按照損失的金額據實賠償。
第六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于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公司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業務部勞務協議書 篇2
為保護電信用戶的通信權利,維護中國電信集團____________省電信公司____________分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經營權,基于用戶在本次業務申請中確認的服務項目,本公司將向用戶提供___________方式寬帶新裝接入服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在本次寬帶新裝業務上達成協議如下:
1.本公司以免費租貸方式向用戶提供寬帶接入終端設備,設備產權歸公司所有。
2.用戶必須妥善保管好終端設備,使用寬帶業務期間,設備非因用戶原因損壞的,由本公司負責免費維修;屬用戶原因損壞的,終端維修費用由用戶負責支付;如因用戶原因造成終端無法修復或滅失的,用戶須按設備原價賠償終端設備費。
3.用戶申請暫停使用業務期間,本公司將向用戶收取端口暫停使用費,且用戶暫停使用時間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逾期將根據同時期標準資費按月正常收取月租費。
4.本公司今后推出的其他寬帶優惠活動用戶是否享受詳見本公司業務公告。
5.用戶逾期不交納費用,本公司按國家規定標準對所欠費用收取違約金,對超過規定時限的,做暫停服務或終止服務處理。暫停提供服務期間,月租費和違約金照計。因欠費終止服務的,不退回手續費和工料費,月租費不計,繼續計算用戶所欠費用的違約金并追繳所欠全部費用。
6.用戶申請拆機業務,需將寬帶接入終端設備歸還本公司,否則不予辦理拆機并按月正常收取月租費。
7.雙方對協議的規定發生爭議時,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通過協商解決。
8.簽訂本協議后,雙方經協商簽定的其它補充協議,均視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協議一式二份,用戶保留一份,本公司保留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茲聲明本人已認真閱看并愿意接受及遵守以上《個人住宅用戶新裝寬帶業務終端租借協議》之各項條款及選定服務的各項費用。本人已充分注意和理解了協議中的各項條款。
用戶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理單位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業務部勞務協議書 篇3
協議編號:【 】
甲方:【 】
乙方:
【 】年【 】月
甲 方: 【 】
法定地址: 【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
業務聯系人:【 】
電 話: 【 】
傳 真: 【 】
郵政編碼: 【 】
乙 方:
法定地址: 【 】
單位負責人:【 】
聯 系 人: 【 】
電 話: 【 】
傳 真: 【 】
郵政編碼: 【 】
為了充分發揮甲、乙雙方在各自服務領域的資源優勢,共同拓展集團信息化應用,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使用“親情通”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業務定義
“親情通”業務是中國移動面向部隊推出的內部刷卡語音通訊服務,通過在部隊內部部署“親情通”終端,滿足部隊官兵語音通信需求,可實現即時刷卡即時通話、實時賬戶充值、遺失換卡等功能。
第二條 合作項目及內容
1.甲乙雙方共協商,合作開展“親情通”業務,乙方同意提供“親情通”業務終端給甲方使用,“親情通”業務終端產權屬乙方所有;甲方同意乙方將“親情通”業務終端安裝于甲方部隊營房,安裝的地點由甲方指定。
2.乙方負責“親情通”業務終端的投資、安裝、維護以及日常的服務工作,甲方負責協助乙方進行“親通”業務終端的日常維護、“親情通”業務專用“親情卡”的發放和回收等工作。
3.根據甲方的需求,乙方的“親情通”終端將關閉國際話務功能及 功能,開通 功能,并可根據甲方的要求作“親情卡”的版面,相關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為保證業務正常使用,甲方免費為乙方“親情通”終端提供電源,并免除“親情通”終端產生的電費。
5.乙方安裝在甲方“親情通”終端機身序列號分別為: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保證終端的正常使用,甲方協助乙方做好“親情通”終端的日常維護和管理,確保乙方終端不被人為損壞和丟失。
(2)甲方不得變更“親情通”業務的使用范圍,不得將“親情通”業務提供給非甲方成員使用。
(3)乙方終端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時甲方需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維護人員進行維修。
(4)乙方在安裝和維護“親情通”業務終端時需進行線路的接入以及使用甲方的電源,甲方需提供相關配合工作。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在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或遷移安裝地點。乙方對終端設備的使用和完好情況進行檢查時,甲方應提供相關便利條件。
(6)“親情通”業務平臺和終端維護或升級導致“親情通”業務不能正常使用時,甲方需協助乙方做好解釋工作。
(7)為更好地做好客戶的服務工作,甲方需指定相關部門或單位負責發放和回收甲方的“親情卡”。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甲方指定的范圍內進行“親情通”終端安裝,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變更安裝地點。
(2)乙方負責“親情通”業務平臺和終端的日常維護工作,業務平臺和終端升級及維護時,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
(3)乙方及時為甲方使用“親情通”業務的客戶提供換卡服務,并配合甲方進行“親情卡”的充值工作。
(4)為做好服務工作,乙方指定專人為甲方使用“親情通”業務的客戶進行服務,處理各種由于日常使用、業務平臺及終端、通信網絡升級等問題所引起的客戶咨詢、申告和投訴。
日常使用咨詢服務:人員 電話 ;
平臺故障/話機維修服務:人員 電話 。
第四條 計費和結算
1.乙方為甲方在“親情通”平臺上開通賬戶及賬號,以便甲方對其使用“親情通”業務的客戶進行充值、換卡等操作。
2.“親情通”業務的資費見附件。
3.乙方免費為甲方首次使用“親情通”業務的客戶提供 “親情卡”;由于客戶遺失或損壞而進行補卡、換卡的,“親情卡”制作費 為 元/張。
4.甲方開設集團付費賬戶: 用于業務繳費、結算。甲方賬戶資料如需變更,應提前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在結清原賬戶業務費用的前提下,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的次月向變更后的賬號收款、結算。
5.甲方承諾每月 日之前將上月業務費用按時劃付至付費賬戶。
6.乙方收到甲方劃付的費用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的發票。
7.甲方逾期支付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逾期支付款項的千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按照本協議第六條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次合作及本協議的具體內容負有保密責任。未經一方事先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將雙方的合作及本協議的具體內容披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
元(¥ 元),同時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由此所受一切損失。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一個條款均構成違約。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具體說明違約的書面通知后,如確認違約行為實際存在,應在二十日內對違約行為予以糾正并書面通知對方, 違約方在二十日內仍不能糾正的,對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如被通知方認為違約行為不存在,則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對方提出書面異議或說明,在此情況下,甲乙雙方就可以就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第九條的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除按本協議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七條 免責條款
如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視情況甲乙雙方部分或全部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24小時內告知對方,并在7日內向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地政府或當地公證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24小時內,一方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中止或解除
1.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或將要違約時,可以中止履行本協議,但應該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在收到該通知后對本協議仍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守約方可以解除本協議,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元),同時違約方還要對對方所受損失進行賠償。
2.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者一方認為需要變更、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30天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口頭的變更、解除行為均無效,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明確履行各自的職責之后,本協議終止。
3.因甲方原因引起重大客戶投訴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
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有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本協議到期前一個月內,雙方如均無異議,應對協議進行續簽。
5.本協議未盡事宜應先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補充協議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因甲、乙任何一方政策原因或市場環境變化等因素需要對本協議內容(如資費)進行調整的,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并簽署補充協議。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事項
1.為保證協議順利實施,甲、乙雙方指定專人負責協調解決在業務運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問題。雙方應加強對各自系統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共同保證整個系統的正常運行,對業務開展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應及時相互通報,協商處理解決。
2.甲、乙雙方開展業務均應依法辦理。本協議的內容如果與相關政策法規發生沖突,以相關政策法規為準。
3.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廣西區內開展移動信息服務的宣傳推廣工作。雙方在宣傳推廣活動中,若使用到對方的公司名稱、標識、品牌等信息,必須事先征得對方的書面同意方可使用,否則違約方應按本協議第六條承擔違約責任。
4.本協議附件作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內容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5.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公章) 乙方:(蓋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