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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勞務合同

發布時間:2024-01-28

國際勞務合同(精選33篇)

國際勞務合同 篇1

  甲 方:______

  地 址:______ 電話:______ 電傳: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 國籍:______

  乙 方:______

  地 址:______ 電話:______ 電傳: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 _ 國籍:______

  第一條 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第二條 人員派遣

  1.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2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 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并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 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并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2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種,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后實施。

  第三條 準備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 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 銀行 _帳號。

  第四條 工資

  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 機場之日起到離開 _國_ 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盡可能安排最短路線,以縮短路途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1/25.

  4.根據 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增長 %.

  第五條 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 天,每周 _天,每天8小時。

  2.每周休假 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并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資/200小時)________加班小時數________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第六條 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選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采購用車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費用。

  第七條 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 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______天后,應享受 _天的回國探親假,由______國______機場至 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盡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回國休假時,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4.關于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于____________機場至______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于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八條 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 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 _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第九條 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 (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 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 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選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人每月______美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的費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撫恤。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第十一條 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 _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采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第十二條 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第十三條 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的___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如需要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于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準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 銀行 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 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____________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 國政府銀行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后,甲方同意預支每人1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 住房和辦公用房

  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

  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2人1間;

  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衛生設備、家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設備(如打字機、計算器、復印機等)、洗滌設備和用品。

  第十五條 人員轉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 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 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后,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 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送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的,其旅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由于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2.如遇上述情況時,甲方人員不撤退,乙方人員亦不撤退,但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

  第十七條 爭議及仲裁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按( )項仲裁: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在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按照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八條 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于 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在______簽訂。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帳目清后終止。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 文、 _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2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 律師事務所 見證人:______ 律師事務所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 ________日

國際勞務合同 篇2

  以________公司,總部設于________為一方(以下簡稱“雇主”)和以中國________公司,總部設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另一方(以下簡稱“中國公司”)通過友好協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簽訂本合同。

  鑒于雇主希望為其在________(國)________(地)(以下簡稱“工地”)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工程”)提供勞務,中國公司愿意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現雙方同意如下條文:

  第一條總則

  一、雇主負責實施本工程,中國公司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總理處理完畢之日止。

  第二條人員

  一、中國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種、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受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二、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后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雇主要求變更時,經中國公司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開北京之前如需變更時,雇主應將變更內容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如雇主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中國公司,而中國公司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雇主應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日前,如需終止雇傭,雇主應在終止雇傭之前,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雇主應在期滿之前,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

  三、中國公司受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的義務,并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第三條簽證和其它證件

  一、中國公司應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二、雇主應按項目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項目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一切必要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雇主為人員辦理上述手續,應向中國公司具體明確提出由中國公司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件,如因雇主的要求不明確而引起證件不足致使人員不能入境或無法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則中國公司不負責任。

  三、如雇主未能為人員獲得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則雇主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則雇主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并支付每人×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如中國公司沒有按雇主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從而使雇主無法為人員辦理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中國公司負擔。

  四、中國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照日期和單位、出發日期通知雇主或雇主在項目所在國的受權代表。雇主應在接到中國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項目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并通知中國公司。同時雇主應通過項目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第四條對中國公司人員的要求

  人員應:________

  (1)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2)遵守項目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尊重雇主人員的技術指導;

  (4)不參與項目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5)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6)與雇主為實施本工程而雇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共事。

  第五條對雇主的要求

  雇主應:

  (1)對人員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2)尊重人員的人格,風俗和生活習慣;

  (3)不干涉人員在非工作時間的活動自由;

  (4)保障人員的安全;

  (5)對人員的解雇和更換,應由雙方工地的受權代表商定。

  第六條工作時間

  一、人員每周工作6天(遇有節日應包括在內),每天工作白班8小時,夜班7小時,每天工作時間安排由雇主與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在工地商定。

  二、凡由于待料、停電、氣候惡劣等非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應計為工作時間,合同工資照付。

  三、駐地至工地的單程所用時間,不應超過20分鐘,超過的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四、人員自中國到達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滿自工地回中國前,應分別享有×天有薪休息。

  第七條合同工資

  一、人員的月合同工資(包括伙食費)在本合同期第一年內按以下標準(美元)支付:

  1.半熟練工,幫廚,服務人員

  2.熟練技工,廚師

  3.工長

  4.技術員,護士,翻譯,會計員

  5.駐地經理

  6.工程師,醫師,會計師

  7.高級工程師,

  8.副受權代表

  9.受權代表

  二、如本合同期超過1年,人員應自第二年始,每年月合同工資遞增%.

  第八條夜班及加班

  一、根據工程的需要,雇主要求人員在夜班工作和加班,應商得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時原則上不得超過小時。

  二、夜班時間系指從當日晚上九時至次日晨5時,人員夜間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雇主應按合同工資150%支付工資;人員夜間加班,雇主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三、人員平日加班(指八小時之外的工作小時,非屬于夜間),雇主應按合同

  工資150%支付加班費。人員在節假日或每周休息日加班(指所有工作小時不論是否屬于夜間),雇主均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四、小時的合同工資,按下式計算:

  月合同工資25×8

  第九條工資和加班費支付

  一、人員工資支付應自人員離開中國________之日起至回到中國________之日止。平均日工資為月合同工資的1/25.

  二、中國公司在工地的受權代表應按雇主提供的表格填寫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編制工資單,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即________日后×天內即________日前提前雇主在工地的受權代表審核批準。

  三、工資單審批后,雇主應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后×天即________日內將工資和加班費以美元支付給中國公司。其中:%電匯至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公司帳號;%支付給中國公司工地受權代表。如雇主延遲付款應按延遲天數,每天支付所欠付款總額的‰(千分之幾)以美元向中國公司支付利息。

  付款自匯款銀行把所需匯款的電傳發至北京的中國銀行之日(起息日)起。

國際勞務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地址: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 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程、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 國國境的簽證和在 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 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月工資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 ×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0天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 國之日起到離開 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 公司 賬戶,并按 國 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 國 貨幣支付并匯給中國駐 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 銀行 賬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 到 的旅費,并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賬戶。乙方人員從 返回 ,由甲方通過 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 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人員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 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 的機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并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 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愈,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 的旅費和替換者來 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 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2.在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和骨灰運回____的一切善后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 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 服務期間,應遵守 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 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 年,從乙方人員到達 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 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期滿后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員在工作 年后,月工資增長15%。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于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后,凡乙方已在 的人員,不享受從 到 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 至 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并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 后, 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于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它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于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于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并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 國 市簽字。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職務:     職務:

  簽字:     簽字:

  見證人:

  律師事務所律師: (簽字)

國際勞務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第二條?人員派遣

  1.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2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并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并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2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種,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后實施。

  第三條?準備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

  第四條?工資

  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盡可能安排最短路線,以縮短路途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1/25。

  4.根據________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增長____%。

  第五條?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____天,每周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周休假____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4.如工作需要并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資/200小時)_________加班小時數_________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第六條?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_____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選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采購用車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費用。

  第七條?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____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____天后,應享受____天的回國探親假,由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盡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回國休假時,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5.乙方人員由于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八條?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________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________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第九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_______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社會_____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_____,由乙方自選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的人身_____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的費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撫恤。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第十一條?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____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采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第十二條?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_____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第十三條?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的________國貨幣的比例支付,如需要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于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準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________國貨幣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________國貨幣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________國政府銀行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后,甲方同意預支每人1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住房和辦公用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2人1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衛生設備、家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設備(如打字機、計算器、復印機等)、洗滌設備和用品。

  第十五條?人員轉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________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________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后,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________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送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的,其旅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由于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第十七條?爭議及_____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按____項_____:

  (1)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按照該會_____程序規則進行_____。

  (2)在被訴方所在國的_____機構按照其_____程序規則進行_____。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八條?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簽訂。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帳目清后終止。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文、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2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略)

國際勞務合同 篇5

  國際勞務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乙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二)人員派遣

  1.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詳見附表2)。甲方對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兩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EMS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并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EMS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并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兩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程,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后實施。

  (三)準備費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銀行____帳號。

  (四)工資

  1.派遣人員原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STU機場之日起到離開EMS國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線時盡可能取最短路線,縮短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25%。

  4.根據EMS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應增長15%。

  (五)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25天,每周6天,每天8小時。

  2.每周休假一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并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行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采購用車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費用。

  (七)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EMS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10天后,應享受20天的回國探親假,其ESM國____機場至STU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盡可能安排最

  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回國休假,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4.關于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于EMS國____機場至STU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于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八)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STU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EMS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量;乙方人員在EMS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十)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月____美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費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撫恤。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的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十一)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EMS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采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十二)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十三)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EMS國第納爾的比例支付,如需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于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準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銀行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EMS國第納爾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EMS國第納爾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EMS國政府銀行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后,甲方同意預支每人一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十四)住房和公用用房

  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免費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兩人一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和衛生設備,家具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設備(如打字機、計算器、復印機等)、洗滌設備和用品。

  (十五)人員替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EMS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EMS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后,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費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STU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乙雙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內,其旅費應由乙方負擔。

  (十六)不可抗拒

  1.由于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2.如遇上述情況時,甲方人員不撤退,乙方人員亦不撤退,但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

  (十七)爭議及仲裁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提交被告方的仲裁機構裁決:

  乙方是:____

  甲方是:____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十八)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簽訂。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未付帳目結清后失效。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文、____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二份。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補充,經雙方同意的補充條款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見證人: 見證人:

  年 月 日

  廚師服務合同

  一、服務項目

  2.乙方向甲方供應為反映×菜特色需要的原材料、輔料、調料,其費用由甲方負擔。原輔、調料的品種、數量及價格等,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二、待遇及費用

  (一)乙方應聘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享受下列待遇: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的膳食、住宿、交通、醫療、保險和一切稅捐等費用,并提供當地同行業職工的同等勞保用品;

  2.應聘人員住房應設有空調和冬季保暖設備,以及家具、臥具等生活用具;

  3.乙方人員享受中國的七天休假日(元旦一天、五一一天、國慶節二天,春節三天),工資照發。

  4.乙方所有應聘人員在現場工作十二個月后,享受兩周有薪休假。其往返機票(包括食宿)由甲方負擔。

  5.乙方人員因病或工傷事故需要醫治或休養時,應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傷殘,死亡時,其撫恤金亦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好善后事宜。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下列費用:

  1.乙方應聘人員第一次赴美工作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每人500美元的準備費。

  3.乙方人員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具體作息時間,按甲方編排辦理。如平時需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公休日需要加班,甲方應支付加班費。加班費以小時為單位計算,每小時的加班費為小時工資額的150%。

  小時工薪按下列公式計算:

  小時工薪額=凈月工資÷25天÷8小時

  三、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2.負責辦理乙方應聘人員進入甲方境內的簽證、居留證、工作許可證以及其他需要辦理的手續,并負責其費用;

  3.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尊重其生活習慣,保護其人身安全,并在合同期滿后按時返回中國。

  乙方責任

  1.選派技術能勝任、身體健康的烹飪技師;

  2.向甲方書面提供赴聘人員的姓名、履歷、以及健康檢查表等有關資料;

  3.負責辦理赴聘人員在中國境內的有關出境手續,并負擔其費用;

  4.負責繳納起點聘人員在中國境內應付的一切稅款;

  5.教育赴聘人員遵守甲方國內的法律法令,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不準參加所在國工會組織和一切政治活動;

  6.乙方人員如有違犯甲方國內法律,經當地政府判令離境者,其回國旅費由乙方負擔;

  7.乙方人員要遵守甲方店規,并遵照甲方編排的工作時間服務,無故曠工者按工時扣薪,如繼續故犯,屢戒不悛者,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解雇,其回國旅費,由乙方負擔;

  四、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準備費、加班費及工薪等,均以美元支付; 3.上述匯款所需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4.甲方如不按時支付,過期一天則按應付工薪和加班費總額的0.5%付罰款。超過三十天不支付,則視為違約。

  五、應聘人員的更換與解雇

  1.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臨時招回、更換個別應聘人員,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2.甲方如要求縮短個別應聘人員的工作期限,需提前三個月提出,并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實行,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由甲方負擔;

  3.應聘人員工作態度不好,甲方可以解雇,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并說明其原因。回國旅費由乙方負擔。

  六、仲裁

  雙方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達不成協議時,可提交仲裁。

  七、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2.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的某些條款要求修改,必須以書面方式向另一方提出要求,由雙方商簽補充合同。如需延長合同期限,必須于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另一方面提出,經雙方商得一致意見,并辦妥合同延期手續后,方可延長。

  3.如一方違反合同而造成中斷合同時,除乙方人員歸國費用由違反方負擔外,違反方還需負擔按當時應聘人員人數累計三個月的工薪總額賠償給對方。

  4.本合同未盡事宜,將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之。

  本合同共兩份,以中、英文書寫,雙方各執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法定地址:____ 法定地址:____

  一九××年×月×日

國際勞務合同 篇6

  雇傭合同

  此雇用合同由__(以下簡稱雇主)和__(以下簡稱雇員)締結。

  根據本合同,雇主將聘用雇員且雇員同意受聘于雇主就以下所規定的工作提供服務和履行義務。

  A.義務和責任:合同雙方同意雇員將受聘從事__工作,并履行以下職責。

  B.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為__(年、月),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C.工作日和工時:雇員每周工作從星期__至星期__,每天從__點至__點,一周共__小時。

  D.報酬:雇主同意就雇員的服務提供以下報酬:

  1.每(小時)__美元;

  2.每加班(小時)__美元,每兩周結算一次,支票支付。

  3.其他報酬(紅利、傭金等),數額及計算辦法如下:

  E.扣除款:每次發薪時,除從雇員報酬中扣出應繳之(__)稅收和社會保險費外,雇主不得克扣雇員所得,本條例另有規定以及經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項目為(寫出扣款目的和數目):

  F.主要工作地:雇員主要工作地為__。但根據雇主業務性質所需,在不違犯勞工政策和規定情況下,雇主也可要求雇員在__地以內其他選區履行職責。

  G.差旅費:在本合同到期或中止(不論中止原因如何)時,雇主將負責雇員返回雇傭地的機票費用。

  H.保險和醫療費:雇主應負責雇員的醫療保險或負擔雇員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__地以外的轉診和轉院費,如雇員因故死亡,雇主應承擔尸體保存及運回原地的費用。

  I.最近的血親的通知:雇員在出現重病或死亡情況,雇主應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親,雇員最近的血親的姓名和地址如下: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J.食宿及其他:雇主必須保證提供以下方便:

  1.(作記號以選擇或不選擇此項)雇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費__美元。

  (同上)雇主免費提供住宿。

  (同上)雇員自備住宿(附聲明和房租協議)

  2.每日__餐,每月收費__元。

  3.(同上)雇員自理伙食。

  4.(同上)上下班在雇主指定地下車,免收車費。

  5.(同上)津貼:

  6.(同上)其他:

  K.其他規定:下列附加規定適用于本合同:(制定或附加工作和膳宿規則,以及雇員行為規范。附加規定的每一頁都必須經雇主和雇員簽字。)

  L.終止合同:本合同可根據下列規定終止:

  1.無故: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或

  2.因故:在工長或其代理人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后,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A)因故解除合同時,雇主應支付雇員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并為雇員購買他(她)返回雇傭地的單程機票。

  (B)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a.雇員__次無故曠工和(或)__次無故上班遲到;

  b.雇員行為疏忽魯莽,或不完成任務;

  c.在__地犯下重罪或兩項或兩項以上輕罪;

  d雇員放棄工作職責;

  e.不稱職或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無法履行雇傭規定的職責;

  f.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別虐待;

  g.無故拖延支付雇員的工資;

  h.違犯本合同任何一項規定;

  i.其他規定:

  M.爭議的解決:

  怨情和調解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所有怨情與爭議均應按以下程序解決:

  1.雇員須就雇用而產生的一切怨情或爭議向其管理員報告,如管理員不在,可直接報告雇主;

  2.如管理員不能立即解決問題,管理員應將怨情或爭議寫成書面材料,同時寫明被觸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在五天內解決怨情或爭議,或寫出其認為沒有違犯規則的理由。

  3.如上述第一、二步驟不能解決怨情或爭議,雇員可上書工長或工長代理人。

  在怨情或爭議解決期間,雇主和雇員的雇傭關系存在,經工長、工長代理人或政府特派調查員暫時準予的除外。

  N.匯款及其他義務:雇員必須按原籍國政府的規定向其家人匯款和繳納所有稅收。

  O.不可分割協定:上述條款規定構成本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唯一的,不可分割的協定,該協定將取代任何其他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的協定。

  合同雙方特此簽名。

  日期:______  _____________

  雇主

  (打印的名字、稱號和簽名)

  日期:______  _____________

  雇員

  (打印的名字和簽名)

  (注:下面是合同上所附的公證書,供公證時填寫)

  馬里亞納群島(美國托管)         公證書

  ______________

  茲證明__和__于__年__月__日,在我的面前,簽訂了以上雇用合同。

  經查,此行為是他(她)(他們)按合同精神自愿簽訂的。

  _________

  公證員(簽名)

  日期:____        經____批準

  工長(簽名)

國際勞務合同 篇7

  中外勞務合同(1)

  鑒于雇主希望為其在____(國)____(地)(以下簡稱“工地”)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工程”)提供勞務,中國公司愿意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現雙方同意如下條文:

  第一條 總則

  一、雇主負責實施本工程,中國公司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總理處理完畢之日止。

  第二條 人員

  一、中國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種、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受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二、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后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雇主要求變更時,經中國公司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開北京之前如需變更時,雇主應將變更內容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如雇主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中國公司,而中國公司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雇主應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日前,如需終止雇傭,雇主應在終止雇傭之前,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雇主應在期滿之前,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

  司。

  三、中國公司受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的義務,并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第三條 簽證和其它證件

  一、中國公司應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二、雇主應按項目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項目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一切必要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雇主為人員辦理上述手續,應向中國公司具體明確提出由中國公司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件,如因雇主的要求不明確而引起證件不足致使人員不能入境或無法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則中國公司不負責任。

  三、如雇主未能為人員獲得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則雇主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則雇主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并支付每人×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如中國公司沒有按雇主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從而使雇主無法為人員辦理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中國公司負擔。

  四、中國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照日期和單位、出發日期通知雇主或雇主在項目所在國的受權代表。雇主應在接到中國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項目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并通知中國公司。同時雇主應通過項目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第四條 對中國公司人員的要求

  人員應:____

  (1)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2)遵守項目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尊重雇主人員的技術指導;

  (4)不參與項目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5)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6)與雇主為實施本工程而雇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共事。

  第五條 對雇主的要求

  雇主應:

  (1)對人員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2)尊重人員的人格,風俗和生活習慣;

  (3)不干涉人員在非工作時間的活動自由;

  (4)保障人員的安全;

  (5)對人員的解雇和更換,應由雙方工地的受權代表商定。

  第六條 工作時間

  一、人員每周工作6天(遇有節日應包括在內),每天工作白班8小時,夜班7小時,每天工作時間安排由雇主與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在工地商定。

  二、凡由于待料、停電、氣候惡劣等非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應計為工作時間,合同工資照付。

  三、駐地至工地的單程所用時間,不應超過20分鐘,超過的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四、人員自中國到達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滿自工地回中國前,應分別享有×天有薪休息。

  第七條 合同工資

  一、人員的月合同工資(包括伙食費)在本合同期第一年內按以下標準(美元)支付:

  1.半熟練工,幫廚,服務人員

  2.熟練技工,廚師

  3.工長

  4.技術員,護士,翻譯,會計員

  5.駐地經理

  6.工程師,醫師,會計師

  7.高級工程師,

  8.副受權代表

  9.受權代表

  第八條 夜班及加班

  二、夜班時間系指從當日晚上九時至次日晨5時,人員夜間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雇主應按合同工資150%支付工資;人員夜間加班,雇主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三、人員平日加班(指八小時之外的工作小時,非屬于夜間),雇主應按合同工資150%支付加班費。人員在節假日或每周休息日加班(指所有工作小時不論是否屬于夜間),雇主均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四、小時的合同工資,按下式計算:

  月合同工資

  -----

  25×8

  第九條 工資和加班費支付

  一、人員工資支付應自人員離開中國____之日起至回到中國____之日止。平均日工資為月合同工資的1/25。

  二、中國公司在工地的受權代表應按雇主提供的表格填寫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編制工資單,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即____日后×天內即____日前提前雇主在工地的受權代表審核批準。

  付款自匯款銀行把所需匯款的電傳發至北京的中國銀行之日(起息日)起。

  第十條 稅金

  中國公司應負責為人員交納中國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稅金;雇主應負責為人員交納項目所在國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稅金。

  第十一條 節假日、每周休息日和年度休假

  一、按項目所在國的政府規定,每周的休息日為星期____。

  二、人員應享受項目所在國政府頒布的法定節、假日和中國春節2天,國慶節1天的休假,共____天。

  ×

  實際工作月數×--=休假天數

  12

  四、人員在項目所在國的節、假日和中國上述節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間,應享受全部合同工資。

  五、因本工程需要并應雇主要求人員可不回國休假而留在工地繼續工作,但需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在此種情況下,人員年休假工資及其從工地到北京間的往返旅費雇主照付,同時支付人員在年度休假期間的實際工作天數的合同工資和加班費。

  第十二條 預付工資

  第十三條 動員費

  一、雇主應向人員每人支付____美元的動員費。

  二、上述動員費應在每批人員抵達工地后由雇主隨同人員的機票費以美元一并電匯至中國銀行中國公司帳號。

  第十四條 保險

  二、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后,雇主對于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工傷患病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的殘廢或死亡均不再承擔賠償費。

  三、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后,如經雇主要求,中國公司可向雇主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以免雇主為人員在項目所在國重復投保。

  第十五條 醫療和病假

  一、雇主應為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病或因工傷提供免費醫療、藥品和住院治療。所需中藥中國公司可代購,但藥費、包裝費和運費由雇主承擔。

  三、人員在合同期間如因病或因工傷死,雇方應負責其遺體處理并承擔死者遺物運回中國的費用。

  第十六條 交通、通訊工具和差旅費

  二、雇主應免費向人員提供駐地至工地間(1.5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四、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和人員可以免費使用雇主的通訊工具如:電話、電傳、圖文傳真等。

  五、人員如經雇主批準出差,其差旅費應由雇主負擔,差旅費的支付標準和使用的貨幣按雇主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生活和膳食設施

  三、中餐專用的餐、炊具,可由中國公司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費和包裝費)由雇主承擔。雇主應在收到中國公司代購上述物品的帳單后×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中國公司帳戶。

  四、中國公司自費購買人員的主副食。但中國公司為此而派遣的必要數量的廚師和幫廚在平日加班和每周休息日、節假日加班應享有標準小時工資。

  五、人員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從中國空運或海運至項目所在國,物品到達機場或港口后,有關報關、提貨、運輸等工作,雇主應給予協助。

  第十八條 勞保用品及小工具

  二、雇主應免費向人員提供各工種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中國公司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費、包裝費)由雇主承擔。雇主應在收到中國公司代購手工用小工具的帳單后×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中國公司帳戶。

  三、本合同未列的,但為順利實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它用品應經雙方工地受權代表協商同意后,由雇主免費提供。

  第十九條 保密

  一、中國公司及其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于本工程的一切資料及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秘密。

  二、雇主及其任何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于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提供勞務的條件和價格以及其它有關的資料和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秘密。

  第二十條 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一、人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雇主出面處理并負擔所發生的費用。

  二、人員因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而發生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雇主協助中國公司出面處理,所發生的費用由中國公司負擔。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由于天災,戰爭,內亂,封鎖,暴動,傳染病,政變等,使本工程無法繼續進行時,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暫停。在這種情況下,雇主應負擔人員的回國旅費。

  第二十二條 仲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國進行。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在____(被訴方所在國名稱),由(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的名稱)根據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補充或修改

  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受權代表簽字后,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文字

  本合同用中英文寫成,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中國____公司代表 ____公司代表

  (簽字) (簽字)

國際勞務合同 篇8

  此雇用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簡稱雇主)和_________(以下簡稱雇員)締結。

  根據本合同,雇主將聘用雇員且雇員同意受聘于雇主就以下所規定的工作提供服務和履行義務。

  A.義務和責任:合同雙方同意雇員將受聘從事_________工作,并履行以下職責。

  B.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月),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C.工作日和工時:雇員每周工作從星期_________至星期_________,每天從_______點至_______點,一周共_________小時。

  D.報酬:雇主同意就雇員的服務提供以下報酬:

  1.每(小時)_________美元;

  2.每加班(小時)_________美元,每兩周結算一次,支票支付。

  3.其他報酬(紅利、傭金等),數額及計算辦法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E.扣除款:每次發薪時,除從雇員報酬中扣出應繳之(_________)稅收和社會保險費外,雇主不得克扣雇員所得,本條例另有規定以及經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項目為(寫出扣款目的和數目):______________

  F.主要工作地:雇員主要工作地為_________。但根據雇主業務性質所需,在不違犯勞工政策和規定情況下,雇主也可要求雇員在_________地以內其他選區履行職責。

  G.差旅費:在本合同到期或中止(不論中止原因如何)時,雇主將負責雇員返回雇傭地的機票費用。

  H.保險和醫療費:雇主應負責雇員的醫療保險或負擔雇員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_________地以外的轉診和轉院費,如雇員因故死亡,雇主應承擔尸體保存及運回原地的費用。

  I.最近的血親的通知:雇員在出現重病或死亡情況,雇主應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親,雇員最近的血親的姓名和地址如下:______

  J.食宿及其他:雇主必須保證提供以下方便:_________

  1.雇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費_________美元。

  2.雇主免費提供住宿。

  3.雇員自備住宿(附聲明和房租協議)

  4.每日_________餐,每月收費_________元。

  5.雇員自理伙食。

  6.上下班在雇主指定地下車,免收車費。

  7.津貼: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

  K.其他規定:下列附加規定適用于本合同:

  1.附加工作規則

  2.膳宿規則

  3.雇員行為規范。

  附加規定的每一頁都必須經雇主和雇員簽字。

  L.終止合同:本合同可根據下列規定終止:

  1.無故: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2.因故:在工長或其代理人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后,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因故解除合同時,雇主應支付雇員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并為雇員購買他(她)返回雇傭地的單程機票。

  3.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a)雇員_________次無故曠工和(或)_________次無故上班遲到;

  b)雇員行為疏忽魯莽,或不完成任務;

  c)在_________地犯下重罪或兩項或兩項以上輕罪;

  d)雇員放棄工作職責;

  e)不稱職或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無法履行雇傭規定的職責;

  f)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別虐待;

  g)無故拖延支付雇員的工資;

  h)違犯本合同任何一項規定;

  i)其他規定:______________

  M.爭議的解決:-怨情和調解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所有怨情與爭議均應按以下程序解決:

  1.雇員須就雇用而產生的一切怨情或爭議向其管理員報告,如管理員不在,可直接報告雇主;

  2.如管理員不能立即解決問題,管理員應將怨情或爭議寫成書面材料,同時寫明被觸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在五天內解決怨情或爭議,或寫出其認為沒有違犯規則的理由。

  3.如上述第一、二步驟不能解決怨情或爭議,雇員可上書工長或工長代理人。

  在怨情或爭議解決期間,雇主和雇員的雇傭關系存在,經工長、工長代理人或政府特派調查員暫時準予的除外。

  N.匯款及其他義務:雇員必須按原籍國政府的規定向其家人匯款和繳納所有稅收。

  O.不可分割協定:上述條款規定構成本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唯一的,不可分割的協定,該協定將取代任何其他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的協定。

  雇主(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雇員(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工長(簽名):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

  公證書

  茲證明_________和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我的面前,簽訂了以上雇用合同。

  經查,此行為是他(她)(他們)按合同精神自愿簽訂的。

  公證員:_________(簽名)

  經___________________批準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勞務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德律風: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德律風: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第一條公約目標

  本公約的目標:乙方根據本公約條目向甲方供給技巧工人、工程技巧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調派人員),甲方向乙方付出工錢。

  為包管甲方工程的順利結束,兩邊應彼此協作,當真履行公約。

  第二條人員調派

  1.乙方應按兩邊商定的籌劃調派人員。甲方所需調派的人員應提早2個月用書面正式關照乙方。乙方贊成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調派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誕生年代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國申請入境所必要的資料。

  2.乙方當真辦理乙方人員(從其棲身國)的出境手續,并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國的入境和居停止續由甲方辦理,并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籌劃的必要,調派人員可隨時增加或裁減。

  4.如必要增加調派人員時,甲方贊成提早2個月向乙方總部發起調派人員籌劃。增加人員的工錢,按本和談附件1所列工錢標準付出。增加如系新工種,其工錢標準應由兩邊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必要裁減人員,則應由兩邊現場代表商定后履行。

  第三條籌辦金

  甲方贊成付乙方調派人員的籌辦費每人________美元。籌辦費應在向乙方提交調派籌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

  第四條工錢

  1.調派人員的工錢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錢表付出。工錢的謀劃應從調派人員離開乙方地點國__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贊成盡大略安排最短門路,以收縮路途時候。

  2.調派人員的根本工錢詳見附件1.

  3.根本工錢以月謀劃,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謀劃,日工錢為月工錢的1/25.

  4.根據________國如今的經濟環境,調派人員根本工錢每一年增加____%.

  第五條工作時候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候為每個月____天,每周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周休假____天,詳細休假日期可由兩邊在現場安排。

  4.如工作必要并經兩邊贊成,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以下標準付出加班工錢。

  (1)平常加班工錢為根本工錢的125%;

  (2)平常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錢為根本工錢的150%;

  (3)節日加班工錢為根本工錢的200%;

  (4)加班工錢謀劃方法以下:

  (月根本工錢/200小時)_________加班小時數_________加班工錢的百分率

  第六條炊事

  1.甲方贊成向乙方供給廚房_____炊餐具及冷藏配置,由乙方自選辦理炊事。

  2.甲方贊成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美元的炊事費,包干利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糊口生涯物質采購用車由甲方供給并付出費用。

  第七條節日和休假

  1.掃數乙方人員有權享有____國當局的法定節日。

  2.掃數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____天后,應享福____天的歸國投親假,由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機場的來回機票由甲方付出,應盡大略安排最短的航路。

  3.如果現場施工必要乙方人員推遲歸國休假時,乙方贊成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贊成了補償乙方人員的吃虧,應賜與得當的工錢。

  5.乙方人員因為家屬慶幸等因為,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兩邊現場代表會商贊成,可以提早享用投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福歸國休假,其來回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付出工錢。

  第八條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________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來回旅費和航空公司接待以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竭力裁減這項特別費用的開支,甲方贊成付出乙方人員進入________國的入境費用(比方機場稅等)

  2.甲方當真供給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東西,同時也供給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辦理人員的工效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告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第九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其原棲身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_______邦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社會_____

  1.乙方人員在公約有效期內的人身_____,由乙方自選辦理,甲方贊成付出乙方調派人員每人每個月________美元的人身_____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產生工傷,甲方只負擔其醫療費用,如產存亡亡變亂,乙方應負擔掃數的費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撫恤。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變亂或疾病死亡時,尸體運回其原棲身國或當場安葬,遺物運回其原棲身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調派人員經大夫表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根本工錢;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根本工錢60%;超出90天者則不發工錢。

  第十一條醫療

  1.乙方掃數人員在____國產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入院費由甲方付出。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經常使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發起購買籌劃,經甲方贊成后,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處所采購,費用由甲方付出。

  3.乙方人員在200人以內,配備大夫一名,男護士一名,超出200人時,是不是增加醫務人員,由兩邊現場代表探討肯定。

  第十二條勞保用品

  甲方贊成付出乙方調派人員掃數的工作保衛用品,包括每人每一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帽、帶等。

  第十三條付出方法

  1.除機票費和籌辦費掃數付出美元外,甲方應付出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的________國貨幣的比例付出,如必要變化這一比例,須經兩邊代表贊成。

  2.休假工錢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于休假當月之初付出。

  3.乙方現場管帳每個月末式樣調派人員工錢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根本工錢、加班費、炊事費等項,經甲方檢察和承諾后于次月10日前付出。此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負擔。20%的________國貨幣在現場付出。

  4.美元與________國貨幣的兌換率,按付出日當天________國當局銀行公告的交易中間價折算。

  5.乙方調派人員到達現場后,甲方贊成預付每人1個月的炊事費,如需預付其他費用,由兩邊現場代表會商辦理。

  第十四條住房和辦公用房

  (1)代表、工程師、總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巧員、大夫、管帳師、翻譯及其他辦理人員2人1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出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衛生配置、家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贊成供給乙方行政人員所利用的辦公配置(如打字機、謀劃器、復印機等)、洗滌配置和用品。

  第十五條人員轉換

  1.乙方當真調派身體健康、技巧諳練的合格人員到________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覺得調派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兩邊現場代表贊成后,由乙方當真更換,由此而產生的費用應由乙方當真。

  2.乙方人員必須服從________國當局的法律和恭敬本地的風尚風俗。如違背本地法律和風尚風俗而必須送歸國的,經兩邊會商后,由乙方當真送回,機票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更換時,則乙方該當真________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方指定的大夫表明了實不能連續工作者,應送回其原棲身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材狀況同等格者,經兩邊大夫查抄證明,是因乙方體檢馬虎,必須送回其本國的,其旅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因為天災、戰役、政治變亂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變亂而工作不能連續進行,甲方該當真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棲身國。

  第十七條爭議及_____

  1.在履行公約中,如兩邊產生爭議時,兩邊贊成經過議定友愛會商辦理。如會商無效,可按(____)項_____:

  (1)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根據該會_____程序法則進行_____。

  (2)在被訴方地點國的_____機構根據其_____程序法則進行_____。

  2.爭議一經判決,兩邊必須忠厚踐諾,所產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八條公約有效期及其他

  1.本公約于________年_______

  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簽訂。

  本公約自兩邊簽字之日起見效至本工程結束,所調派人員返回其原棲身國,以及兩邊帳目清后停止。

  2.本公約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外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敗露。

  3.本公約用________文、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劃一出力,兩邊各持2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律師事件所見證人:________律師事件所

  _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_律師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勞務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德律風: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德律風: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第一條公約目標

  本公約的目標:乙方根據本公約條目向甲方供給技巧工人、工程技巧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調派人員),甲方向乙方付出工錢。

  為包管甲方工程的順利結束,兩邊應彼此協作,當真履行公約。

  第二條人員調派

  1.乙方應按兩邊商定的籌劃調派人員。甲方所需調派的人員應提早2個月用書面正式關照乙方。乙方贊成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調派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誕生年代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國申請入境所必要的資料。

  2.乙方當真辦理乙方人員(從其棲身國)的出境手續,并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國的入境和居停止續由甲方辦理,并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籌劃的必要,調派人員可隨時增加或裁減。

  4.如必要增加調派人員時,甲方贊成提早2個月向乙方總部發起調派人員籌劃。增加人員的工錢,按本和談附件1所列工錢標準付出。增加如系新工種,其工錢標準應由兩邊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必要裁減人員,則應由兩邊現場代表商定后履行。

  第三條籌辦金

  甲方贊成付乙方調派人員的籌辦費每人________美元。籌辦費應在向乙方提交調派籌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

  第四條工錢

  1.調派人員的工錢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錢表付出。工錢的謀劃應從調派人員離開乙方地點國__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贊成盡大略安排最短門路,以收縮路途時候。

  2.調派人員的根本工錢詳見附件1.

  3.根本工錢以月謀劃,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謀劃,日工錢為月工錢的1/25.

  4.根據________國如今的經濟環境,調派人員根本工錢每一年增加____%.

  第五條工作時候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候為每個月____天,每周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周休假____天,詳細休假日期可由兩邊在現場安排。

  4.如工作必要并經兩邊贊成,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以下標準付出加班工錢。

  (1)平常加班工錢為根本工錢的125%;

  (2)平常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錢為根本工錢的150%;

  (3)節日加班工錢為根本工錢的200%;

  (4)加班工錢謀劃方法以下:

  (月根本工錢/200小時)_________加班小時數_________加班工錢的百分率

  第六條炊事

  1.甲方贊成向乙方供給廚房_____炊餐具及冷藏配置,由乙方自選辦理炊事。

  2.甲方贊成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美元的炊事費,包干利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糊口生涯物質采購用車由甲方供給并付出費用。

  第七條節日和休假

  1.掃數乙方人員有權享有____國當局的法定節日。

  2.掃數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____天后,應享福____天的歸國投親假,由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機場的來回機票由甲方付出,應盡大略安排最短的航路。

  3.如果現場施工必要乙方人員推遲歸國休假時,乙方贊成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贊成了補償乙方人員的吃虧,應賜與得當的工錢。

  5.乙方人員因為家屬慶幸等因為,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兩邊現場代表會商贊成,可以提早享用投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福歸國休假,其來回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付出工錢。

  第八條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________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來回旅費和航空公司接待以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竭力裁減這項特別費用的開支,甲方贊成付出乙方人員進入________國的入境費用(比方機場稅等)

  2.甲方當真供給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東西,同時也供給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辦理人員的工效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告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第九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其原棲身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_______邦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社會_____

  1.乙方人員在公約有效期內的人身_____,由乙方自選辦理,甲方贊成付出乙方調派人員每人每個月________美元的人身_____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產生工傷,甲方只負擔其醫療費用,如產存亡亡變亂,乙方應負擔掃數的費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撫恤。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變亂或疾病死亡時,尸體運回其原棲身國或當場安葬,遺物運回其原棲身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調派人員經大夫表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根本工錢;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根本工錢60%;超出90天者則不發工錢。

  第十一條醫療

  1.乙方掃數人員在____國產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入院費由甲方付出。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經常使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發起購買籌劃,經甲方贊成后,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處所采購,費用由甲方付出。

  3.乙方人員在200人以內,配備大夫一名,男護士一名,超出200人時,是不是增加醫務人員,由兩邊現場代表探討肯定。

  第十二條勞保用品

  甲方贊成付出乙方調派人員掃數的工作保衛用品,包括每人每一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帽、帶等。

  第十三條付出方法

  1.除機票費和籌辦費掃數付出美元外,甲方應付出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的________國貨幣的比例付出,如必要變化這一比例,須經兩邊代表贊成。

  2.休假工錢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于休假當月之初付出。

  3.乙方現場管帳每個月末式樣調派人員工錢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根本工錢、加班費、炊事費等項,經甲方檢察和承諾后于次月10日前付出。此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負擔。20%的________國貨幣在現場付出。

  4.美元與________國貨幣的兌換率,按付出日當天________國當局銀行公告的交易中間價折算。

  5.乙方調派人員到達現場后,甲方贊成預付每人1個月的炊事費,如需預付其他費用,由兩邊現場代表會商辦理。

  第十四條住房和辦公用房

  (1)代表、工程師、總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巧員、大夫、管帳師、翻譯及其他辦理人員2人1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出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衛生配置、家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贊成供給乙方行政人員所利用的辦公配置(如打字機、謀劃器、復印機等)、洗滌配置和用品。

  第十五條人員轉換

  1.乙方當真調派身體健康、技巧諳練的合格人員到________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覺得調派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兩邊現場代表贊成后,由乙方當真更換,由此而產生的費用應由乙方當真。

  2.乙方人員必須服從________國當局的法律和恭敬本地的風尚風俗。如違背本地法律和風尚風俗而必須送歸國的,經兩邊會商后,由乙方當真送回,機票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更換時,則乙方該當真________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國際勞務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第二條人員派遣

  1.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2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并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并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2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種,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后實施。

  第三條準備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

  第四條工資

  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_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盡可能安排最短路線,以縮短路途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1/25。

  4.根據________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增長____%。

  第五條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____天,每周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周休假____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4.如工作需要并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資/200小時)_________加班小時數_________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第六條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_____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選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采購用車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費用。

  第七條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____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____天后,應享受____天的回國探親假,由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盡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回國休假時,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5.乙方人員由于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八條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________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________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工具

  ,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第九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_______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社會_____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_____,由乙方自選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的人身_____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的費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撫恤。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第十一條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____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采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第十二條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_____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第十三條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的________國貨幣的比例支付,如需要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于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準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________國貨幣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________國貨幣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________國政府銀行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后,甲方同意預支每人1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住房和辦公用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2人1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衛生設備、家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設備(如打字機、計算器、復印機等)、洗滌設備和用品。

  第十五條人員轉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________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________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后,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________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送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的,其旅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由于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第十七條爭議及_____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按(____)項_____:

  (1)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按照該會_____程序規則進行_____。

  (2)在被訴方所在國的_____機構按照其_____程序規則進行_____。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八條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簽訂。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帳目清后終止。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文、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2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律師事務所見證人:________?律師事務所見證人:_________

  _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_律師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略)

國際勞務合同 篇12

  中外勞務合同(1)   以________公司,總部設于________為一方(以下簡稱“雇主”)和以中國________公司,總部設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另一方(以下簡稱“中國”)通過友好協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簽訂本合同。   鑒于雇主希望為其在________(國)________(地)(以下簡稱“工地”)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工程”)提供勞務,中國愿意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現雙方同意如下條文:   

  第一條 總則   

  一、雇主負責實施本工程,中國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總理處理完畢之日止。   

  第二條 人員   

  一、中國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種、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受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二、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后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雇主要求變更時,經中國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開北京之前如需變更時,雇主應將變更內容提前215;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如雇主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中國,而中國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雇主應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日前,如需終止雇傭,雇主應在終止雇傭之前,提前215;個月書面通知中國。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雇主應在期滿之前,提前215;個月書面通知中國。   

  三、中國受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義務,并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第三條 簽證和其它證件   

  一、中國應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二、雇主應按項目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項目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一切必要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雇主為人員辦理上述手續,應向中國具體明確提出由中國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件,如因雇主的要求不明確而引起證件不足致使人員不能入境或無法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則中國不負責任。   

  三、如雇主未能為人員獲得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則雇主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則雇主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并支付每人215;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如中國沒有按雇主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從而使雇主無法為人員辦理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中國負擔。   

  四、中國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照日期和單位、出發日期通知雇主或雇主在項目所在國的受權代表。雇主應在接到中國通知后即向項目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并通知中國。同時雇主應通過項目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第四條 對中國XX人員的要求   人員應:________   (1)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2)遵守項目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尊重雇主人員的技術指導;   (4)不參與項目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5)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6)與雇主為實施本工程而雇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共事。   

  第五條 對雇主的要求   雇主應:   (1)對人員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2)尊重人員的人格,風俗和生活習慣;   (3)不干涉人員在非工作時間的活動自由;   (4)保障人員的安全;   (5)對人員的解雇和更換,應由雙方工地的受權代表商定。   

  第六條 工作時間   

  一、人員每周工作6天(遇有節日應包括在內),每天工作白班8小時,夜班7小時,每天工作時間安排由雇主與中國受權代表在工地商定。   

  二、凡由于待料、停電、氣候惡劣等非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應計為工作時間,合同工資照付。   

  三、駐地至工地的單程所用時間,不應超過20分鐘,超過的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四、人員自中國到達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滿自工地回中國前,應分別享有215;天有薪休息。   

  第七條 合同工資   

  一、人員的月合同工資(包括伙食費)在本合同期第________年內按以下標準(美元)支付:   1.半熟練工,幫廚,服務人員   2.熟練技工,廚師   3.工長   4.技術員,護士,翻譯,會計員   5.駐地經理   6.工程師,醫師,會計師   7.高級工程師,   8.副受權代表   9.受權代表   

  二、如本合同期超過1年,人員應自第________年始,每年月合同工資遞增%。   

  第八條 夜班及加班   

  一、根據工程的需要,雇主要求人員在夜班工作和加班,應商得中國受權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時原則上不得超過小時。   

  二、夜班時間系指從當日晚上九時至次日晨5時,人員夜間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雇主應按合同工資150%支付工資;人員夜間加班,雇主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三、人員平日加班(指八小時之外的工作小時,非屬于夜間),雇主應按合同 工資150%支付加班費。人員在節假日或每周休息日加班(指所有工作小時不論是否屬于夜間),雇主均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四、小時的合同工資,按下式計算:____月合同工資 ----- 25215;8   

  第九條 工資和加班費支付   

  一、人員工資支付應自人員離開中國________之日起至回到中國________之日止。平均日工資為月合同工資的125。   

  二、中國在工地的受權代表應按雇主提供的表格填寫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編制工資單,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即____日后215;天內即____日前提前雇主在工地的受權代表審核批準。   

  三、工資單審批后,雇主應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后215;天即____日內將工資和加班費以美元支付給中國。其中:%電匯至北京帳號;%支付給中國XX工地受權代表。如雇主延遲付款應按延遲天數,每天支付所欠付款總額的  ‰(千分之幾)以美元向中國支付利息。   付款自匯款銀行把所需匯款的電傳發至北京的中國銀行之日(起息日)起。 推薦合同樣本183;勞務分包標準版標準合同書;勞務外包標準版標準合同書;勞務承包合同  

  第十條 稅金   中國應負責為人員交納中國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稅金;雇主應負責為人員交納項目所在國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稅金。   

  第十一條 節假日、每周休息日和年度休假   

  一、按項目所在國的政府規定,每周的休息日為星期________。   

  二、人員應享受項目所在國政府頒布的法定節、假日和中國,國慶節1天的休假,共________天。   

  三、人員每工作期滿1年,享受為期天的回國年度休假。雇主應承擔休假人員從駐地至中國____間的返往旅費。人員工作不滿________年,其實際休假天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215;   實際工作月數215;--=休假天數          12   

  四、人員在項目所在國的節、假日和中國上述節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間,應享受全部合同工資。   

  五、因本工程需要并應雇主要求人員可不回國休假而留在工地繼續工作,但需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在此種情況下,人員年休假工資及其從工地到北京間的往返旅費雇主照付,同時支付人員在年度休假期間的實際工作天數的合同工資和加班費。   

  第十二條 預付工資   

  一、雇主在每批人員抵達工地后,即應向中國受權代表以當地貨幣支付每人相當于215;美元的預付工資。   

  二、中國對上述預付工資從人員抵達工地后第215;個月開始償還,分215;個月還清,每月償還幾分之一。   

  第十三條 動員費   

  一、雇主應向人員每人支付________美元的動員費。   

  二、上述動員費應在每批人員抵達工地后由雇主隨同人員的機票費以美元一并電匯至中國帳號。   

  第十四條 保險   

  一、中國為人員自其離開中國____之日起至返抵中國____之日止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保險費由雇主承擔。雇主應隨人員的月合同工資以美元一并向中國支付每人每月美元保險費。   

  二、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后,雇主對于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工傷患病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的殘廢或死亡均不再承擔賠償費。   

  三、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后,如經雇主要求,中國可向雇主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以免雇主為人員在項目所在國重復投保。   

  第十五條 醫療和病假   

  一、雇主應為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病或因工傷提供醫療、藥品和住院治療。所需中藥中國可代購,但藥費、包裝費和運費由雇主承擔。   

  二、人員如因病或因工傷休假不超過1個月,雇主應支付全部月工資。如休假超過1個月但不足3個月,雇主應支付%月合同工資。如休假超過3個月仍不痊愈需送回中國繼續治療,雇主不再支付

  第四個月的工資,但應承擔其回中國的旅費。如雇主要求中國派人替換該傷或病人員,則替換人員由北京至工地的旅費亦由雇主承擔。   

  三、人員在合同期間如因病或因工傷死,雇方應負責其遺體處理并承擔死者遺物運回中國的費用。   

  第十六條 交通、通訊工具和差旅費   

  一、雇主應負擔人員中國____至工地間的往返旅費及每人往隨身攜帶公斤超重行李費。雇主應于人員合同期滿后回中國,將回程旅費及超重行李費支付給中國受權代表。   

  二、雇主應向人員提供駐地至工地間(1.5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三、雇主應向中國受權代表、工程師、駐地經理提供一輛小轎車和供人員采購食品及生活用品的一輛小型貨車。如人員人數每超過人,雇主應增加一輛小型貨車。上述車輛所需的司機、燃料,應由雇主提供,并負責檢修。此外,人員在節假日可以使用雇主的交通工具,用于正當的目的,諸如游覽、購物等。   

  四、中國受權代表和人員可以使用雇主的通訊工具如:電話、電傳、圖文傳真等。   

  五、人員如經雇主批準出差,其差旅費應由雇主負擔,差旅費的支付標準和使用的貨幣按雇主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生活和膳食設施   

  一、雇主應為人員提供適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積的標準為:工人為-平方米;翻譯、會計、技術員為-平方米;受權代表、工程師、醫生、駐地經理為-平方米;雇主還應提供水、電、臥具、空調、淋浴、衛生、洗衣設備和用品及必要的家具和備品(臥具和家具詳見本合同附件三和四)   

  二、雇主應向人員提供廚房、餐廳、炊具、餐具、制冰機、電冰箱和備品以及水、電、燃料(炊具、餐具,詳見本合同附件五和六)。   

  三、中餐專用的餐、炊具,可由中國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費和包裝費)由雇主承擔。雇主應在收到中國代購上述物品的帳單后215;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中國帳戶。   

  四、中國自費購買人員的主副食。但中國為此而派遣的必要數量的廚師和幫廚在平日加班和每周休息日、節假日加班應享有標準小時工資。   

  五、人員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從中國空運或海運至項目所在國,物品到達機場或港口后,有關報關、提貨、運輸等工作,雇主應給予協助。   

  第十八條 勞保用品及小工具   

  一、雇主應為人員提供一般勞保用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七)和專用勞保用品(詳見本合同附件八)以及辦公用品,本合同附件七中所列的一般勞保用品可由公司在中國包干代購,雇主應向中國支付每人美元。專用勞保用品,如需中國代購,由雇主據實支付貨款,并承擔這些物資的包裝費及運費。   

  二、雇主應向人員提供各工種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中國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費、包裝費)由雇主承擔。雇主應在收到中國代購手工用小工具的帳單后215;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中國帳戶。   

  三、本合同未列的,但為順利實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它用品應經雙方工地受權代表協商同意后,由雇主提供。   

  第十九條 保密   

  一、中國及其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于本工程的一切資料及情況應對

  第三者保守秘密。   

  二、雇主及其任何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于本合同規定的中國提供勞務的條件和價格以及其它有關的資料和情況應對

  第三者保守秘密。   

  第二十條 涉及

  第三方的事宜   

  一、人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

  第三方的事宜,應由雇主出面處理并負擔所發生的費用。   

  二、人員因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而發生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

  第三方的事宜,應由雇主協助中國出面處理,所發生的費用由中國負擔。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由于天災,戰爭,內亂,封鎖,暴動,傳染病,政變等,使本工程無法繼續進行時,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暫停。在這種情況下,雇主應負擔人員的回國旅費。   

  第二十二條 仲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國進行。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在________(被訴方所在國名稱),由(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的名稱)根據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補充或修改   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受權代表簽字后,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寫成,中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中國________公司代表   ________公司代表     (簽字)        (簽字)

  返

國際勞務合同 篇13

  國際勞務合同(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第二條 人員派遣

  1.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2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 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并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 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并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2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種,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后實施。

  第三條 準備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

  第四條 工資

  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盡可能安排最短路線,以縮短路途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1/25。

  4.根據________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增長____%。

  第五條 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____天,每周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周休假____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并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資/200小時)×加班小時數×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第六條 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選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干使用。

國際勞務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程、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月工資?不滿一個月的工資=_______________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0天

  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帳戶,并按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國____________貨幣支付并匯給中國駐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___銀行_______帳戶。

  第五條?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家_____公司投保生命_____。其_____費每人為_________(貨幣及數量)。

  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員為4~5平方米。

  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乙方人員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月工資?_______________假期工作天數。

  30天

  第八條?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______的機票。

  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并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愈,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_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__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____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在__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和骨灰運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后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第十一條?乙方人員在_____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_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服務期為_____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滿后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當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_____年后,月工資增長15%。

  第十三條?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于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后,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費。

  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并在四個月內償還。

  乙方人員抵達_________后,_____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于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它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于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于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_____機構的_____程序規則進行_____。_____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_____費用除非_____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并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市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勞務合同 篇15

  以____公司,總部設于____為一方(以下簡稱“雇主”)和以中國____公司,總部設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另一方(以下簡稱“中國公司”)通過友好協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簽訂本合同。

  鑒于雇主希望為其在____(國)____(地)(以下簡稱“工地”)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工程”)提供勞務,中國公司愿意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現雙方同意如下條文:

  第一條 總則

  一、雇主負責實施本工程,中國公司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總理處理完畢之日止。

  第二條 人員

  一、中國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種、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受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二、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后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雇主要求變更時,經中國公司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開北京之前如需變更時,雇主應將變更內容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如雇主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中國公司,而中國公司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雇主應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日前,如需終止雇傭,雇主應在終止雇傭之前,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雇主應在期滿之前,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

  三、中國公司受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的義務,并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第三條 簽證和其它證件

  一、中國公司應按中國政府

  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二、雇主應按項目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項目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一切必要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雇主為人員辦理上述手續,應向中國公司具體明確提出由中國公司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件,如因雇主的要求不明確而引起證件不足致使人員不能入境或無法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則中國公司不負責任。

  三、如雇主未能為人員獲得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則雇主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則雇主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并支付每人×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如中國公司沒有按雇主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從而使雇主無法為人員辦理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中國公司負擔。

  四、中國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照日期和單位、出發日期通知雇主或雇主在項目所在國的受權代表。雇主應在接到中國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項目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并通知中國公司。同時雇主應通過項目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第四條 對中國公司人員的要求人員應:____

  (1)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2)遵守項目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尊重雇主人員的技術指導;

  (4)不參與項目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5)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6)與雇主為實施本工程而雇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共事。

  第五條 對雇主的要求雇主應:

  (1)對人員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2)尊重人員的人格,風俗和生活習慣;

  (3)不干涉人員在非工作時間的活動自由;

  (4)保障人員的安全;

  (5)對人員的解雇和更換,應由雙方工地的受權代表商定。

  第六條 工作時間

  一、人員每周工作6天(遇有節日應包括在內),每天工作白班8小時,夜班7小時,每天工作時間安排由雇主與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在工地商定。

  二、凡由于待料、停電、氣候惡劣等非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應計為工作時間,合同工資照付。

  三、駐地至工地的單程所用時間,不應超過20__,超過的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四、人員自中國到達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滿自工地回中國前,應分別享有×天有薪休息。

  第七條 合同工資

  一、人員的月合同工資(包括伙食費)在本合同期第一年內按以下標準(美元)支付:

  1.半熟練工,幫廚,服務人員

  2.熟練技工,廚師

  3.工長

  4.技術員,護士,翻譯,會計員

  5.駐地經理

  6.工程師,醫師,會計師

  7.高級工程師,

  8.副受權代表

  9.受權代表

  二、如本合同期超過1年,人員應自第二年始,每年月合同工資遞增%。

  第八條 夜班及加班

  一、根據工程的需要,雇主要求人員在夜班工作和加班,應商得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時原則上不得超過小時。

  二、夜班時間系指從當日晚上九時至次日晨5時,人員夜間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雇主應按合同工資150%支付工資;人員夜間加班,雇主應按合同工資20__支付加班費。

  三、人員平日加班(指八小時之外的工作小時,非屬于夜間),雇主應按合同工資150%支付加班費。人員在節假日或每周休息日加班(指所有工作小時不論是否屬于夜間),雇主均應按合同工資20__支付加班費。

  四、小時的合同工資,按下式計算:

國際勞務合同 篇16

  國際勞務合同范本

  甲方:

  地址:

  電話:

  電傳: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電傳:

  法定代表人:

  第一條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第二條人員派遣

  1.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2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_____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并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_____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并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2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種,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后實施。

  第三條準備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號。

  第四條工資

  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__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盡可能安排最短路線,以縮短路途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1/25.

  4.根據_________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增長_________%.

  第五條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_________天,每周_____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周休假_________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并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月基本工資/200小時)×加班小時數×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第六條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選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采購用車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費用。

  第七條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_________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_________天后,應享受_________天的回國探親假,由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_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盡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回國休假時,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4.關于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于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_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于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八條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_________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_________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第九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選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人每月_________美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的費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撫恤。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第十一條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_________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采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_________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_________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第十二條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第十三條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的_________國貨幣的比例支付,如需要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于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準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_________國貨幣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_________國貨幣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_________國政府銀行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后,甲方同意預支每人1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住房和辦公用房

  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免費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2人1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_________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_________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衛生設備、家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設備(如打字機、計算器、復印機等)洗滌設備和用品。

  第十五條人員轉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_________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_________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后,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_________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送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的,其旅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由于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2.如遇上述情況時,甲方人員不撤退,乙方人員亦不撤退,但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

  第十七條爭議及仲裁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按(_________)項仲裁:

  (1)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2)在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按照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八條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帳目結清后終止。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中文、_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2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勞務合同 篇17

  中外勞務合同(2)

  甲方:____國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乙方:中國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程、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月工資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0天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國之日止計

  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_公司____賬戶,并按____國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國____貨幣支付并匯給中國駐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銀行____賬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到____的旅費,并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賬戶。乙方人員從____返回____,由甲方通過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人員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_的機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并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愈,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2.在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和骨灰運回____的一切善后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期滿后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年后,月工資增長15%。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于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后,凡乙方已在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到____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至____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并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____后,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于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它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于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于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并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國____市簽字。

  甲方:____   乙方:____

  代表:____   代表:____

  職務:____   職務:____

  簽字:____   簽字:____

  見證人:

  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簽字)

  附件:(略)

國際勞務合同 篇18

  國際勞務合同(七)是關于合同范本 - 勞動合同方面的資料,

  此雇用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簡稱雇主)和_________(以下簡稱雇員)締結。

  根據本合同,雇主將聘用雇員且雇員同意受聘于雇主就以下所規定的工作提供服務和履行義務。

  a.義務和責任:合同雙方同意雇員將受聘從事_________工作,并履行以下職責。

  b.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月),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c.工作日和工時:雇員每周工作從星期_________至星期_________,每天從_______點至_______點,一周共_________小時。

  d.報酬:雇主同意就雇員的服務提供以下報酬:

  1.每(小時)_________美元;

  2.每加班(小時)_________美元,每兩周結算一次,支票支付。

  3.其他報酬(紅利、傭金等),數額及計算辦法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e.扣除款:每次發薪時,除從雇員報酬中扣出應繳之(_________)稅收和社會保險費外,雇主不得克扣雇員所得,本條例另有規定以及經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項目為(寫出扣款目的和數目):______________

  f.主要工作地:雇員主要工作地為_________。但根據雇主業務性質所需,在不違犯勞工政策和規定情況下,雇主也可要求雇員在_________地以內其他選區履行職責。

  g.差旅費:在本合同到期或中止(不論中止原因如何)時,雇主將負責雇員返回雇傭地的機票費用。

  h.保險和醫療費:雇主應負責雇員的醫療保險或負擔雇員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_________地以外的轉診和轉院費,如雇員因故死亡,雇主應承擔尸體保存及運回原地的費用。

  i.最近的血親的通知:雇員在出現重病或死亡情況,雇主應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親,雇員最近的血親的姓名和地址如下:______

  j.食宿及其他:雇主必須保證提供以下方便:_________

  1.雇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費_________美元。

  2.雇主免費提供住宿。

  3.雇員自備住宿(附聲明和房租協議)

  4.每日_________餐,每月收費_________元。

  6.上下班在雇主指定地下車,免收車費。

  7.津貼: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

  k.其他規定:下列附加規定適用于本合同:

  2.膳宿規則

  附加規定的每一頁都必須經雇主和雇員簽字。

  l.終止合同:本合同可根據下列規定終止:

  1.無故: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2.因故:在工長或其代理人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后,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因故解除合同時,雇主應支付雇員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并為雇員購買他(她)返回雇傭地的單程機票。

  3.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a)雇員_________次無故曠工和(或)_________次無故上班遲到;

  b)雇員行為疏忽魯莽,或不完成任務;

  c)在_________地犯下重罪或兩項或兩項以上輕罪;

  d)雇員放棄工作職責;

  e)不稱職或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無法履行雇傭規定的職責;

  f)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別虐待;

  g)無故拖延支付雇員的工資;

  h)違犯本合同任何一項規定;

  i)其他規定:______________

  m.爭議的解決:-怨情和調解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所有怨情與爭議均應按以下程序解決:

  1.雇員須就雇用而產生的一切怨情或爭議向其管理員報告,如管理員不在,可直接報告雇主;

  2.如管理員不能立即解決問題,管理員應將怨情或爭議寫成書面材料,同時寫明被觸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在五天內解決怨情或爭議,或寫出其認為沒有違犯規則的理由。

  3.如上述第一、二步驟不能解決怨情或爭議,雇員可上書工長或工長代理人。

  在怨情或爭議解決期間,雇主和雇員的雇傭關系存在,經工長、工長代理人或政府特派調查員暫時準予的除外。

  n.匯款及其他義務:雇員必須按原籍國政府的規定向其家人匯款和繳納所有稅收。

  o.不可分割協定:上述條款規定構成本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唯一的,不可分割的協定,該協定將取代任何其他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的協定。

  雇主(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雇員(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工長(簽名):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

  公證書

  茲證明_________和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我的面前,簽訂了以上雇用合同。

  經查,此行為是他(她)(他們)按合同精神自愿簽訂的。

  公證員:_________(簽名)

  經___________________批準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勞務合同 篇19

  正文: 

  國際勞務合同(工程施工)

  國際勞務合同(工程施工)

  _________(其總部設在_________,以下稱“甲方”)與_________(其總部設在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同,乙方同意為甲方在_________國的_________項目的施工提供勞務,為此與甲方簽訂本勞務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二)人員派遣

  1.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對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兩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_____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_________。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并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_____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并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以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兩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程,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后實施。

  (三)準備費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_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_銀行_______帳號。

  (四)工資

  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_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國_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線時盡可能取最短路線,縮短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_________。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25%。

  4.根據_________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應增長15%。

  (五)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_________天,每周_____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周休假一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并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目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月基本工資/200小時)×加班小時數×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行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_元的伙食費,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采購用車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費用。

  (七)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_________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10天后,應享受20天的回國探親假,其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_機構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盡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回國休假時,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4.關于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于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至______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于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八)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_________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_________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十)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同意支付派遣人員每人每月_________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的費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撫恤。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的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十一)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_________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采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十二)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十三)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元與20%_________國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如需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于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準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_________國_________(幣種)在現場支付。

  4._________元與_________國_________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_________國政府銀行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后,甲方同意預支每人一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十四)住房和辦公用房

  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免費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兩人一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和衛生設備,家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設備(如打字機、計算器、復印機等)、洗滌設備和用品。

  (十五)人員替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_________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_________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后,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費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_________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乙雙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送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乙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的,其旅費應由乙方負擔。

  (十六)不可抗拒

  1.由于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2.如遇上述情況時,甲方人員不撤退,乙方人員亦不撤退,但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

  (十七)爭議及仲裁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提交被告方的仲裁機構裁決。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十八)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有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未付帳目結清后失效。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_文、_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2份。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補充,經雙方同意的補充條款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國際勞務合同(工程施工)

  國際勞務合同(工程施工)

國際勞務合同 篇20

  PMH公司(其總部設在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與CHC工程公司(其總部設在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乙方同意為甲方在EMS國的ZZZ項目的施工提供勞務,為此與甲方簽訂本勞務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乙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二)人員派遣  

  1.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詳見附表2)。甲方對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兩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EMS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并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EMS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并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兩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程,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后實施。

  (三)準備費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銀行__________帳號。  

  (四)工資  

  1.派遣人員原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STU機場之日起到離開EMS國__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線時盡可能取最短路線,縮短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25%。  

  4.根據EMS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應增長15%。

  (五)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25天,每周6天,每天8小時。  

  2.每周休假一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并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  

  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資/200小時)____加班小時數____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行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___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采購用車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費用。

  (七)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EMS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10天后,應享受20天的回國探親假,其ESM國_______________機場至STU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盡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回國休假,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4.關于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于EMS國__________機場至STU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于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八)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STU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EMS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量;乙方人員在EMS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十)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月__________美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費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撫恤。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的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十一)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EMS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采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十二)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十三)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EMS國第納爾的比例支付,如需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于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準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EMS國第納爾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EMS國第納爾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EMS國政府銀行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后,甲方同意預支每人一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十四)住房和公用用房  

  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免費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兩人一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和衛生設備,家具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設備(如打字機、計算器、復印機等)、洗滌設備和用品。

  (十五)人員替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EMS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EMS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后,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費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STU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乙雙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內,其旅費應由乙方負擔。

  (十六)不可抗拒  

  1.由于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2.如遇上述情況時,甲方人員不撤退,乙方人員亦不撤退,但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

  (十七)爭議及仲裁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提交被告方的仲裁機構裁決: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十八)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未付帳目結清后失效。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_文、_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二份。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補充,經雙方同意的補充條款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廚師服務合同

  美國華盛頓_________酒家(以下簡稱甲方)和中國_________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聘請乙方烹飪技師一事,進行了友好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在中國湖南省長沙市簽訂本合同,條文如下:

  一、服務項目  

  1.乙方應甲方聘請,派遣八名烹飪技師赴美國華盛頓_________酒家進行技術服務。職責是:遵照甲方的要求,準備_________菜菜譜,主理_________菜的精加工,出成品;  

  2.乙方向甲方供應為反映_________菜特色需要的原材料、輔料、調料,其費用由甲方負擔。原輔、調料的品種、數量及價格等,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二、待遇及費用  

  (一)乙方應聘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享受下列待遇: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的膳食、住宿、交通、醫療、保險和一切稅捐等費用,并提供當地同行業職工的同等勞保用品;  

  2.應聘人員住房應設有空調和冬季保暖設備,以及家具、臥具等生活用具;  

  3.乙方人員享受中國的七天休假日(元旦一天、五一一天、國慶節二天,春節三天),工資照發。  

  4.乙方所有應聘人員在現場工作十二個月后,享受兩周有薪休假。其往返機票(包括食宿)由甲方負擔。  

  5.乙方人員因病或工傷事故需要醫治或休養時,應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傷殘,死亡時,其撫恤金亦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好善后事宜。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下列費用:  

  1.乙方應聘人員第一次赴美工作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每人500美元的準備費。  

  2.甲方支付給乙方八名應聘人員每月凈工資為_____________ 美元;(其中特一級烹飪技師工薪為1800美元,特二級烹飪技師為1600美元,特三級烹飪技師為1500美元,中一級烹飪技師為1400美元,中二級烹飪技師為1300美元),工作每滿一年,即從第十三個月起,給每人每月加薪10%。  

  3.乙方人員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具體作息時間,按甲方編排辦理。如平時需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公休日需要加班,甲方應支付加班費。加班費以小時為單位計算,每小時的加班費為小時工資額的150%。  

  小時工薪按下列公式計算:  

  小時工薪額=凈月工資÷25天÷8小時 

  三、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負擔乙方應聘人員自中國_________到達工作地點的往返旅費(包括交通食宿),并在乙方人員赴任啟程前三十天內,將機票和準備費匯至中國銀行_________分行中國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外匯帳戶(帳號:_________),待中方人員到達后據實向甲方核銷;  

  2.負責辦理乙方應聘人員進入甲方境內的簽證、居留證、工作許可證以及其他需要辦理的手續,并負責其費用;  

  3.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尊重其生活習慣,保護其人身安全,并在合同期滿后按時返回中國。  

  乙方責任  

  1.選派技術能勝任、身體健康的烹飪技師;  

  2.向甲方書面提供赴聘人員的姓名、履歷、以及健康檢查表等有關資料;  

  3.負責辦理赴聘人員在中國境內的有關出境手續,并負擔其費用;  

  4.負責繳納起點聘人員在中國境內應付的一切稅款;  

  5.教育赴聘人員遵守甲方國內的法律法令,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不準參加所在國工會組織和一切政治活動;  

  6.乙方人員如有違犯甲方國內法律,經當地政府判令離境者,其回國旅費由乙方負擔;  

  7.乙方人員要遵守甲方店規,并遵照甲方編排的工作時間服務,無故曠工者按工時扣薪,如繼續故犯,屢戒不悛者,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解雇,其回國旅費,由乙方負擔;  

  四、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準備費、加班費及工薪等,均以美元支付;  

  2.每月五日為上月工薪和加班費的結算日,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結算清單通知后七日內,把上月工薪和加班費匯至中國銀行________分行中國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外匯帳戶;  

  3.上述匯款所需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4.甲方如不按時支付,過期一天則按應付工薪和加班費總額的0.5%付罰款。超過三十天不支付,則視為違約。  

  五、應聘人員的更換與解雇  

  1.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臨時招回、更換個別應聘人員,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2.甲方如要求縮短個別應聘人員的工作期限,需提前三個月提出,并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實行,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由甲方負擔; 

  3.應聘人員工作態度不好,甲方可以解雇,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并說明其原因。回國旅費由乙方負擔。  

  六、仲裁  

  雙方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達不成協議時,可提交仲裁。  

  七、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合同期為兩年。有效期從乙方應聘人員離境到達美國華盛頓_________酒家之日起計算。  

  2.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的某些條款要求修改,必須以書面方式向另一方提出要求,由雙方商簽補充合同。如需延長合同期限,必須于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另一方面提出,經雙方商得一致意見,并辦妥合同延期手續后,方可延長。  

  3.如一方違反合同而造成中斷合同時,除乙方人員歸國費用由違反方負擔外,違反方還需負擔按當時應聘人員人數累計三個月的工薪總額賠償給對方。  

  4.本合同未盡事宜,將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之。  

  本合同共兩份,以中、英文書寫,雙方各執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國際勞務合同 篇21

  pmh公司(其總部設在,以下稱“甲方”)與chc工程公司(其總部設在,以下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乙方同意為甲方在ems國的zzz項目的施工提供勞務,為此與甲方簽訂本勞務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乙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二)人員派遣

  1.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詳見附表2)。甲方對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兩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ems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并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ems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并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兩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程,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后實施。

  (三)準備費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銀行____帳號。

  (四)工資

  1.派遣人員原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stu機場之日起到離開ems國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線時盡可能取最短路線,縮短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25%。

  4.根據ems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應增長15%。

  (五)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25天,每周6天,每天8小時。

  2.每周休假一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并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資/200小時)×加班小時數×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行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采購用車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費用。

  (七)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ems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10天后,應享受20天的回國探親假,其esm國____機場至stu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盡可能安排最

  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回國休假,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4.關于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于ems國____機場至stu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于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八)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stu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ems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量;乙方人員在ems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十)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月____美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費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撫恤。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的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十一)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ems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采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十二)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十三)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ems國第納爾的比例支付,如需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于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準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銀行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ems國第納爾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ems國第納爾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ems國政府銀行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后,甲方同意預支每人一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十四)住房和公用用房

  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免費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兩人一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和衛生設備,家具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設備(如打字機、計算器、復印機等)、洗滌設備和用品。

  (十五)人員替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ems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ems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后,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費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stu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乙雙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內,其旅費應由乙方負擔。

  (十六)不可抗拒

  1.由于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2.如遇上述情況時,甲方人員不撤退,乙方人員亦不撤退,但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

  (十七)爭議及仲裁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提交被告方的仲裁機構裁決:

  乙方是:____

  甲方是:____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十八)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簽訂。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未付帳目結清后失效。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文、____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二份。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補充,經雙方同意的補充條款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見證人:     見證人:

  年  月  日

  廚師服務合同

  美國華盛頓酒家(以下簡稱甲方)和中國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聘請乙方烹飪技師一事,進行了友好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在中國湖南省長沙市簽訂本合同,條文如下:

  一、服務項目

  1.乙方應甲方聘請,派遣八名烹飪技師赴美國華盛頓酒家進行技術服務。職責是:遵照甲方的要求,準備×菜菜譜,主理×菜的精加工,出成品;

  2.乙方向甲方供應為反映×菜特色需要的原材料、輔料、調料,其費用由甲方負擔。原輔、調料的品種、數量及價格等,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二、待遇及費用

  (一)乙方應聘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享受下列待遇: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的膳食、住宿、交通、醫療、保險和一切稅捐等費用,并提供當地同行業職工的同等勞保用品;

  2.應聘人員住房應設有空調和冬季保暖設備,以及家具、臥具等生活用具;

  3.乙方人員享受中國的七天休假日(元旦一天、五一一天、國慶節二天,春節三天),工資照發。

  4.乙方所有應聘人員在現場工作十二個月后,享受兩周有薪休假。其往返機票(包括食宿)由甲方負擔。

  5.乙方人員因病或工傷事故需要醫治或休養時,應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傷殘,死亡時,其撫恤金亦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好善后事宜。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下列費用:

  1.乙方應聘人員第一次赴美工作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每人500美元的準備費。

  2.甲方支付給乙方八名應聘人員每月凈工資為美元;(其中特一級烹飪技師工薪為1800美元,特二級烹飪技師為1600美元,特三級烹飪技師為1500美元,中一級烹飪技師為1400美元,中二級烹飪技師為1300美元),工作每滿一年,即從第十三個月起,給每人每月加薪10%。

  3.乙方人員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具體作息時間,按甲方編排辦理。如平時需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公休日需要加班,甲方應支付加班費。加班費以小時為單位計算,每小時的加班費為小時工資額的150%。

  小時工薪按下列公式計算:

  小時工薪額=凈月工資÷25天÷8小時

  三、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負擔乙方應聘人員自中國到達工作地點的往返旅費(包括交通食宿),并在乙方人員赴任啟程前三十天內,將機票和準備費匯至中國銀行分行中國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外匯帳戶(帳號:),待中方人員到達后據實向甲方核銷;

  2.負責辦理乙方應聘人員進入甲方境內的簽證、居留證、工作許可證以及其他需要辦理的手續,并負責其費用;

  3.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尊重其生活習慣,保護其人身安全,并在合同期滿后按時返回中國。

  乙方責任

  1.選派技術能勝任、身體健康的烹飪技師;

  2.向甲方書面提供赴聘人員的姓名、履歷、以及健康檢查表等有關資料;

  3.負責辦理赴聘人員在中國境內的有關出境手續,并負擔其費用;

  4.負責繳納起點聘人員在中國境內應付的一切稅款;

  5.教育赴聘人員遵守甲方國內的法律法令,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不準參加所在國工會組織和一切政治活動;

  6.乙方人員如有違犯甲方國內法律,經當地政府判令離境者,其回國旅費由乙方負擔;

  7.乙方人員要遵守甲方店規,并遵照甲方編排的工作時間服務,無故曠工者按工時扣薪,如繼續故犯,屢戒不悛者,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解雇,其回國旅費,由乙方負擔;

  四、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準備費、加班費及工薪等,均以美元支付;

  2.每月五日為上月工薪和加班費的結算日,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結算清單通知后七日內,把上月工薪和加班費匯至中國銀行分行中國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外匯帳戶;

  3.上述匯款所需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4.甲方如不按時支付,過期一天則按應付工薪和加班費總額的0.5%付罰款。超過三十天不支付,則視為違約。

  五、應聘人員的更換與解雇

  1.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臨時招回、更換個別應聘人員,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2.甲方如要求縮短個別應聘人員的工作期限,需提前三個月提出,并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實行,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由甲方負擔;

  3.應聘人員工作態度不好,甲方可以解雇,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并說明其原因。回國旅費由乙方負擔。

  六、仲裁

  雙方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達不成協議時,可提交仲裁。

  七、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合同期為兩年。有效期從乙方應聘人員離境到達美國華盛頓酒家之日起計算。

  2.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的某些條款要求修改,必須以書面方式向另一方提出要求,由雙方商簽補充合同。如需延長合同期限,必須于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另一方面提出,經雙方商得一致意見,并辦妥合同延期手續后,方可延長。

  3.如一方違反合同而造成中斷合同時,除乙方人員歸國費用由違反方負擔外,違反方還需負擔按當時應聘人員人數累計三個月的工薪總額賠償給對方。

  4.本合同未盡事宜,將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之。

  本合同共兩份,以中、英文書寫,雙方各執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法定地址:____ 法定地址:____

  ××年×月×日

國際勞務合同 篇22

  以________公司,總部設于________為一方(以下簡稱“雇主”)和以中國________公司,總部設于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為另一方(以下簡稱“中國”)通過友好協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簽訂本合同。

  鑒于雇主希望為其在________(國)________(地)(以下簡稱“工地”)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工程”)提供勞務,中國愿意為本工程提供勞務,現雙方同意如下條文:

  第一條?總則

  一、雇主負責實施本工程,中國公司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_____處理完畢之日止。

  第二條?人員

  一、中國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種、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受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二、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后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雇主要求變更時,經中國公司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開北京之前如需變更時,雇主應將變更內容提前____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如雇主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中國公司,而中國公司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雇主應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日前,如需終止雇傭,雇主應在終止雇傭之前,提前____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雇主應在期滿之前,提前____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

  三、中國公司受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的義務,并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第三條?簽證和其它證件

  一、中國公司應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三、如雇主未能為人員獲得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則雇主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則雇主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并支付每人____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如中國公司沒有按雇主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從而使雇主無法為人員辦理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中國公司負擔。

  四、中國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照日期和單位、出發日期通知雇主或雇主在項目所在國的受權代表。雇主應在接到中國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項目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并通知中國公司。同時雇主應通過項目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第四條?對中國公司人員的要求

  人員應:________

  (1)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2)遵守項目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尊重雇主人員的技術指導;

  (4)不參與項目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5)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6)與雇主為實施本工程而雇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共事。

  第五條?對雇主的要求

  雇主應:

  (1)對人員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2)尊重人員的人格,風俗和生活習慣;

  (3)不干涉人員在非工作時間的活動自由;

  (4)保障人員的安全;

  (5)對人員的解雇和更換,應由雙方工地的受權代表商定。

  第六條?工作時間

  一、人員每周工作6天(遇有節日應包括在內),每天工作白班8小時,夜班7小時,每天工作時間安排由雇主與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在工地商定。

  二、凡由于待料、停電、氣候惡劣等非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應計為工作時間,合同工資照付。

  三、駐地至工地的單程所用時間,不應超過20分鐘,超過的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四、人員自中國到達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滿自工地回中國前,應分別享有____天有薪休息。

  第七條?合同工資

  一、人員的月合同工資(包括伙食費)在本合同期第一年內按以下標準(美元)支付:

  1.半熟練工,幫廚,服務人員

  2.熟練技工,廚師

  3.工長

  4.技術員,護士,翻譯,會計員

  5.駐地經理

  6.工程師,醫師,會計師

  7.高級工程師,

  8.副受權代表

  9.受權代表

  二、如本合同期超過1年,人員應自第二年始,每年月合同工資遞增____%。

  第八條?夜班及加班

  一、根據工程的需要,雇主要求人員在夜班工作和加班,應商得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時原則上不得超過_________小時。

  二、夜班時間系指從當日晚上九時至次日晨5時,人員夜間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雇主應按合同工資150%支付工資;人員夜間加班,雇主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三、人員平日加班(指八小時之外的工作小時,非屬于夜間),雇主應按合同工資150%支付加班費。人員在節假日或每周休息日加班(指所有工作小時不論是否屬于夜間),雇主均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四、小時的合同工資,按下式計算月合同工資:25_________8

  第九條?工資和加班費支付

  一、人員工資支付應自人員離開中國________之日起至回到中國________之日止。平均日工資為月合同工資的1/25。

  二、中國公司在工地的受權代表應按雇主提供的表格填寫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編制工資單,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即______日后____天內即________日前提前雇主在工地的受權代表審核批準。

  三、工資單審批后,雇主應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后____天即________日內將工資和加班費以美元支付給中國公司。其中:____%電匯至北京XX公司帳號____________;____%支付給中國公司工地受權代表。如雇主延遲付款應按延遲天數,每天支付所欠付款總額的____‰(千分之幾)以美元向中國公司支付利息。

  付款自匯款銀行把所需匯款的電傳發至北京的中國銀行之日(起息日)起。

  第十條?稅金

  中國公司應負責為人員交納中國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稅金;雇主應負責為人員交納項目所在國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稅金?.

  第十一條?節假日、每周休息日和年度休假

  一、按項目所在國的政府規定,每周的休息日為星期________。

  二、人員應享受項目所在國政府頒布的法定節、假日和中國,國慶節1天的休假,共________天。

  三、人員每工作期滿1年,享受為期____天的回國年度休假。雇主應承擔休假人員從駐地至中國____間的返往旅費。人員工作不滿一年,其實際休假天數按下列公式計算:實際工作月數____________/12=休假天數

  五、因本工程需要并應雇主要求人員可不回國休假而留在工地繼續工作,但需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在此種情況下,人員年休假工資及其從工地到北京間的往返旅費雇主照付,同時支付人員在年度休假期間的實際工作天數的合同工資和加班費。

  第十二條?預付工資

  一、雇主在每批人員抵達工地后,即應向中國公司受權代表以當地貨幣支付每人相當于____________美元的預付工資。

  第十三條?動員費

  一、雇主應向人員每人支付________美元的動員費。

  第十四條?_____

  一、中國公司為人員自其離開中國____之日起至返抵中國____之日止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_____費由雇主承擔。雇主應隨人員的月合同工資以美元一并向中國公司支付每人每月____________美元_____費。

  二、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后,雇主對于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工傷患病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的殘廢或死亡均不再承擔賠償費.

  三、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后,如經雇主要求,中國公司可向雇主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以免雇主為人員在項目所在國重復投保。

  第十五條?醫療和病假

  二、人員如因病或因工傷休假不超過1個月,雇主應支付全部月工資。如休假超過1個月但不足3個月,雇主應支付______%月合同工資。如休假超過3個月仍不痊愈需送回中國繼續治療,雇主不再支付第四個月的工資,但應承擔其回中國的旅費。如雇主要求中國公司派人替換該傷或病人員,則替換人員由北京至工地的旅費亦由雇主承擔。

  三、人員在合同期間如因病或因工傷死,雇方應負責其遺體處理并承擔死者遺物運回中國的費用。

  第十六條?交通、通訊工具和差旅費____公斤超重行李費。

  一、雇主應于人員合同期滿后回中國前____天,將回程旅費及超重行李費支付給中國公司受權代表。

  五、人員如經雇主批準出差,其差旅費應由雇主負擔,差旅費的支付標準和使用的貨幣按雇主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生活和膳食設施

  四、中國公司自費購買人員的主副食。但中國公司為此而派遣的必要數量的廚師和幫廚在平日加班和每周休息日、節假日加班應享有標準小時工資。

  五、人員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從中國空運或海運至項目所在國,物品到達機場或港口后,有關報關、提貨、運輸等工作,雇主應給予協助。

  第十八條?勞保用品及小工具

  第十九條?保密

  一、中國公司及其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于本工程的一切資料及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秘密。

  二、雇主及其任何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于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提供勞務的條件和價格以及其它有關的資料和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秘密。

  第二十條?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一、人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雇主出面處理并負擔所發生的費用。

  二、人員因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而發生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雇主協助中國公司出面處理,所發生的費用由中國公司負擔。

  第二十一條?不可抗力

  由于天災,戰爭,內亂,封鎖,_____,傳染病,政變等,使本工程無法繼續進行時,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暫停。在這種情況下,雇主應負擔人員的回國旅費。

  第二十二條?_____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____在被訴方所在國進行。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根據該會_____程序暫行規則進行_____。在________(被訴方所在國名稱),由(被訴方所在國的_____機構的名稱)根據其_____程序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補充或修改

  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受權代表簽字后,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文字

  本合同用中英文寫成,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中國________公司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公司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國際勞務合同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程、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月工資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______×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0天

  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國之日止計算。

  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賬戶,并按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國____________貨幣支付并匯給中國駐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___銀行_______賬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旅費,并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賬戶。乙方人員從__________________返回_________,由甲方通過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_________(貨幣及數量)。

  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員為4~5平方米。

  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乙方人員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

  月工資 ______×假期工作天數。

  30天

  第八條 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______的機票。

  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國際勞務合同 篇24

  雇主(甲方):

  國籍:

  經常居住地:

  法定代表人:

  雇員(乙方):

  國籍:

  經常居住地: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生產需要,愿與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勞務達成合作,雙方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簽訂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人員

  1、乙方應按本合同商定的工種、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授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2、人員離開派出國之前如需變更時,雇主應將變更內容提前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雇主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乙方,而乙方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雇主應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日前,如需終止雇傭,雇主應在終止雇傭之前,提前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4、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雇主應在期滿之前,提前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5、乙方授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的義務,并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二、簽證和其它證件

  1、乙方應按派出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派出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2、雇主應按項目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項目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一切必要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3、雇主為人員辦理上述手續,應向乙方具體明確提出由乙方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件,如因雇主的要求不明確而引起證件不足致使人員不能入境或無法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則乙方不負責任。

  4、雇主未能為人員獲得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則雇主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則雇主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并支付每人______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5、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照日期和單位、出發日期通知雇主或雇主在項目所在國的授權代表。雇主應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即向項目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并通知乙方。同時雇主應通過項目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三、乙方職責

  1、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2、遵守項目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尊重雇主人員的技術指導;

  4、不參與項目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5、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6、與雇主為實施本工程而雇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共事。

  四、雇主職責

  1、雇主應對人員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2、尊重人員的人格,風俗和生活習慣;

  3、不干涉人員在非工作時間的活動自由;

  4、保障人員的安全;

  5、對人員的解雇和更換,應由雙方工地的授權代表商定。

  五、工作時間

  1、人員每周工作______天(遇有節日應包括在內),每天工作白班______小時,夜班______小時,每天工作時間安排由雇主與乙方授權代表在工地商定。

  2、凡由于待料、停電、氣候惡劣等非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應計為工作時間,合同工資照付。

  3、駐地至工地的單程所用時間,不應超過20分鐘,超過的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4、人員自派出國到達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滿自工地回派出國前,應分別享有______天有薪休息。

  六、勞務費

  1、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第一年乙方人員的勞務費每個月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總共________人,合計__________元人民幣。

  2、如本合同期超過1年,人員應自第二年始,每年月合同工資遞增__________%。

  3、本合同的勞務費,甲方委托__________銀行轉賬支付給乙方。

  七、夜班及加班

  1、根據工程的需要,雇主要求人員在夜班工作和加班,應取得乙方授權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時原則上不得超過__________小時。

  2、夜班時間系指從當日晚上9時至次日晨5時,人員夜間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雇主應按合同工資150%支付工資;人員夜間加班,雇主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3、人員平日加班(指八小時之外的工作小時,非屬于夜間),雇主應按合同工資150%支付加班費。人員在節假日或每周休息日加班,雇主均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八、工資和加班費支付

  1、工人工資支付應自人員離開派出國________之日起至回到派出國________之日止。

  2、乙方在工地的授權代表應按雇主提供的表格填寫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編制工資單,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即________日后________天內即________日前提前雇主在工地的授權代表審核批準。

  3、工資單審批后,雇主應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后________天即________日內將工資和加班費以人民幣支付給乙方。

  九、稅金

  乙方應負責為人員交納派出國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稅金;雇主應負責為人員交納項目所在國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稅金。

  十、保險

  1、乙方為工人自其離開派出國________之日起至返抵派出國________之日止在派出國投保人身意外險,保險費由雇主承擔。

  2、人員在派出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后,雇主對于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工傷患病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的殘廢或死亡均不再承擔賠償費。

  3、人員在派出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后,如經雇主要求,乙方可向雇主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以免雇主為人員在項目所在國重復投保。

  十一、交通、通訊工具和差旅費

  1、雇主應負擔人員派出國________至工地間的往返旅費及每人往隨身攜帶________公斤超重行李費。雇主應于人員合同期滿后回派出國前________天,將回程旅費及超重行李費支付給乙方授權代表。

  2、雇主應免費向人員提供駐地至工地間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3、雇主應免費向乙方授權代表、工程師、駐地經理提供一輛小轎車和供人員采購食品及生活用品的一輛小型貨車。如人員人數每超過________人,雇主應增加一輛小型貨車。上述車輛所需的司機、燃料,應由雇主免費提供,并負責檢修。此外,人員在節假日可以免費使用雇主的交通工具,用于正當的目的,諸如游覽、購物等。

  4、乙方授權代表和人員可以免費使用雇主的通訊工具如:電話、電傳、圖文傳真等。

  5、人員如經雇主批準出差,其差旅費應由雇主負擔,差旅費的支付標準和使用的貨幣按雇主的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保密

  1、乙方及其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于本工程的一切資料及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秘密。

  2、雇主及其任何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于本合同規定的乙方提供勞務的條件和價格以及其它有關的資料和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秘密。

  十三、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1、人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雇主出面處理并負擔所發生的費用。

  2、人員因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而發生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雇主協助乙方出面處理,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十四、不可抗力

  由于天災,戰爭,內亂,封鎖,暴動,傳染病,政變等,使本工程無法繼續進行時,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暫停。在這種情況下,雇主應負擔人員的回國旅費。

  十五、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向國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對仲裁不服的,可向國際法院起訴。

  十六、附則

  1、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用中英文寫成,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

  代表人:

  國籍:

  護照號碼:

  聯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

  乙方:

  代表人:

  國籍:

  護照號碼:

  聯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

國際勞務合同 篇25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第二條人員派遣  

  1.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2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并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并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2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種,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后實施。  

  第三條準備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  

  第四條工資  

  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_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盡可能安排最短路線,以縮短路途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

  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12

  5.  

  4.根據________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增長____.  

  第五條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____天,每周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周休假____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并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資200小時)215;加班小時數215;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第六條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選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采購用車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費用。  

  第七條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____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____天后,應享受____天的回國探親假,由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盡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回國休假時,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4.關于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于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于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八條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________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________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第九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_______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選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的費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撫恤。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第十一條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____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采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第十二條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第十三條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的________國貨幣的比例支付,如需要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于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準后于次月____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________國貨幣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________國貨幣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________國政府銀行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后,甲方同意預支每人1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住房和辦公用房  

  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2人1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衛生設備、家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設備(如打字機、計算器、復印機等)、洗滌設備和用品。  

  第十五條人員轉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________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________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后,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________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送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的,其旅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由于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2.如遇上述情況時,甲方人員不撤退,乙方人員亦不撤退,但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  

  第十七條爭議及仲裁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按(____)項仲裁:  

  (1)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2)在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按照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八條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訂。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帳目清后終止。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

  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文、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2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律師事務所見證人: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_律師   ____________律師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國際勞務合同 篇26

  pmh公司(其總部設在,以下稱“甲方”)與chc工程公司(其總部設在,以下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乙方同意為甲方在ems國的zzz項目的施工提供勞務,為此與甲方簽訂本勞務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乙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二)人員派遣

  1.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詳見附表2)。甲方對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兩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ems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并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ems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并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兩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程,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后實施。

  (三)準備費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銀行____帳號。

  (四)工資

  1.派遣人員原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stu機場之日起到離開ems國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線時盡可能取最短路線,縮短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25%。

  4.根據ems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應增長15%。

  (五)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25天,每周6天,每天8小時。

  2.每周休假一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并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資/200小時)×加班小時數×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行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采購用車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費用。

  (七)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ems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10天后,應享受20天的回國探親假,其esm國____機場至stu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盡可能安排最

  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回國休假,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4.關于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于ems國____機場至stu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于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八)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stu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ems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量;乙方人員在ems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十)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月____美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費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撫恤。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的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十一)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ems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采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國際勞務合同 篇2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按照《_____》、《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19999―0201),及國家建筑安裝工程有關建筑市場勞務承包管理規定,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制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1、工程地點:重慶市沙安居工程(兩棟小區安居高層)

  2、工程概況:約平方米(以實際建筑面積為準)。

  3、年日進場(以甲方通知開工日期為準)。

  4、承包形式:勞務合同,土建勞務用工。

  二、承包內容:

  1、主體泥作工程:磚砌體砌筑,砂漿試件制作,內外裝飾,地面(包括公共部地磚,二次結構構造柱門窗過梁的澆筑)。屋面及散水等所有土建泥作項目(含泥水作業所有機具,攪拌機、砂漿機、手推車、鐵鏟、灰桶、尺方等一切用品)。

  2、砌體工程:該工程的室內外填充墻砌筑及女兒墻零星砌筑施工等。

  3、室內抹灰:墻面抹灰(含鋼材網安裝拉毛等),門窗安裝后的塞口抹灰等。

  4、樓地面工程:陽臺、廚房主、衛生間、室內及裙房(公用走道、樓梯間等)施工圖包含的所有內容:公用部分裝修的封面及地面磚、洞口補洞及抹灰(不包括外墻涂料、裝飾、保溫層),兩棟補貼兩個磨兒機。

  5、各項工種施工完結,人走場清,負責所有樓層清理工作,掃地出門達到交房標準。

  三、工程承包標準:

  該工程中所有承包范圍實行包干制:?元/?O(以建筑面積計算,實際完成工程量,由乙方配合甲方結算,最后以甲、乙雙方的結算數據為準,原則上不產生計時工。如因特殊原因經甲方提前認可,計工按?元/工日,小工按?元/工日結算)。

  四、按建筑面積如下分項目支付工程月進度款:

  1、砌體工程:?元/?O

  2、內抹灰:?元/?O

  3、抹灰:?元/?O

  4、地坪:?元/?O

  5、公用部分及屋面:?元/?O

  6、散水:?元/?O

  五、付款方式:

  甲方支付乙方每日完成工程量的85%進度款,在每月30日前計量,在次月15日以內支付工程量的85%,整體工程初驗合格支付工程款95%,余款二個月內付清。

  六、保證金:乙方自愿簽約合同時向甲方繳納工程質量保證金20萬。

  七、保證金退還:乙方在結構磚體完工后退還50%,余款在內抹灰完工后全部退還。

  八、甲方責任:。

  1、甲方確保簽訂合同之日起6個月內磚工進場砌磚,否則退還保證金20萬元正,并補乙方違約金6萬元整。

  2、甲方嚴格執行合同,工程款準時到位。

  3、甲方提供乙方住宿、食堂、辦公室、職工需用水和電。

  4、甲方確保乙方施工需周轉材料、及施工機械、提升機、機械操作工和指揮工根據設備情況由甲方配備,乙方不承擔費用。

  九、乙方責任:

  1、乙方人員須無條件服從甲方項目經理、有關管理人員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如違規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罰款自行負責,并進行教育,嚴重者退出工地。

  2、乙方對甲方的技術要求,圖紙交底等須無條件的認真執行,嚴格交底要求和規范施工。

  3、乙方對罰款:安全員、質檢員提出的安全質量問題須無條件服從及時整改返工,直到滿足要求為止,返工所需工料自行負責。

  4、乙方承擔自己現場機具維修。

  5、乙方必須滿足工程進度要求合理組織員工,安排好生產。

  6、主體施工時,乙方現場管理人員不得少于2人,分別現場項目管理人員1名、施工放線人員1名。

  7、庫房管理、生活區、后勤、安全文明施工必須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保證現場達標,獲市安全文明施工工地。

  8、乙方必須專人管理安全生產工作,如發生在乙方承包范圍內的安全事故伍仟元以下由乙方負責,伍仟元以上,除_____公司賠付以外的正常賠償,甲方80%,乙方負責20%。

  9、乙方必須做好水電、門窗、暖通、電梯等一次補爛配合工作。

  10、乙方自行負責開水、熱水,提供必要的清涼解暑藥品和急救外用藥品。

  11、勞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勞保制服等由乙方負責。

  12、工地所需燈具、電線、插板、燈泡等用品由乙方負責。

  十、質量要求及相應處罰:

  1、嚴格遵守國家現行的施工規范及強制性規范條文進行施工。

  2、現澆結構工程,嚴禁出現孔洞現象,出現一次每處罰款200元人民幣,支模過程巾發生亂鋸材料,發現每次罰款100―200元,并負責整改達到質量要求。

  3、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市合格結構工程。

  4、工程竣工必須達到一次性驗收通知。一次驗收通不過罰款1000元,兩次驗收通不過罰款3000元,三次驗收通不過算乙方違約。

  十一、治安管理:

  乙方人員進場小得因任何原因發生打架、斗毆、聚眾鬧事、賭博、賣淫、嫖_________、_____等現象,一經發現,甲方將給予乙方?300―500元/次罰款,情節嚴重者,將呈報公安機關。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履行中如有爭議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和勞動促裁庭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由圖紙設計變更原因,造成建筑面積內的造價不超過1000元,不另行增減其工程單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勞務合同 篇28

  國際勞務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第二條人員派遣

  1.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2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并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并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2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種,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后實施。

  第三條準備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

  第四條工資

  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_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盡可能安排最短路線,以縮短路途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1/25.

  4.根據________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增長____.

  第五條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____天,每周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周休假____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并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資/200小時)×加班小時數×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第六條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選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采購用車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費用。

  第七條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____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____天后,應享受____天的回國探親假,由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盡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回國休假時,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4.關于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于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于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八條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________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________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第九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_______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選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的費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撫恤。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第十一條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____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采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第十二條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第十三條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的________國貨幣的比例支付,如需要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于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準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________國貨幣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________國貨幣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________國政府銀行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后,甲方同意預支每人1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住房和辦公用房

  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免費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2人1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衛生設備、家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設備(如打字機、計算器、復印機等)、洗滌設備和用品。

  第十五條人員轉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________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________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后,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________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送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的,其旅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由于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2.如遇上述情況時,甲方人員不撤退,乙方人員亦不撤退,但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

  第十七條爭議及仲裁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按(____)項仲裁:

  (1)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2)在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按照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八條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簽訂。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帳目清后終止。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文、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2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律師事務所見證人: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_律師   ____________律師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勞務合同 篇29

  以________公司,總部設于________為一方(以下簡稱“雇主”)和以中國________公司,總部設于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為另一方(以下簡稱“中國公司”)通過友好協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簽訂本合同。

  鑒于雇主希望為其在________(國)________(地)(以下簡稱“工地”)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工程”)提供勞務,中國公司愿意為本工程提供勞務,現雙方同意如下條文:

  第一條 總則  

  一、雇主負責實施本工程,中國公司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總理處理完畢之日止。

  第二條 人員  

  一、中國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種、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受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二、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后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雇主要求變更時,經中國公司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開北京之前如需變更時,雇主應將變更內容提前____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如雇主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中國公司,而中國公司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雇主應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日前,如需終止雇傭,雇主應在終止雇傭之前,提前____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雇主應在期滿之前,提前____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  

  三、中國公司受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的義務,并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第三條 簽證和其它證件  

  一、中國公司應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二、雇主應按項目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項目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一切必要手續,并承擔其費用。雇主為人員辦理上述手續,應向中國公司具體明確提出由中國公司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件,如因雇主的要求不明確而引起證件不足致使人員不能入境或無法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則中國公司不負責任。  

  三、如雇主未能為人員獲得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則雇主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則雇主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并支付每人____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如中國公司沒有按雇主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從而使雇主無法為人員辦理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中國公司負擔。  

  四、中國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照日期和單位、出發日期通知雇主或雇主在項目所在國的受權代表。雇主應在接到中國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項目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并通知中國公司。同時雇主應通過項目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第四條 對中國公司人員的要求  

  人員應:________  

  (1)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2)遵守項目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尊重雇主人員的技術指導;  

  (4)不參與項目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5)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6)與雇主為實施本工程而雇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共事。

  第五條 對雇主的要求  

  雇主應:  

  (1)對人員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2)尊重人員的人格,風俗和生活習慣;  

  (3)不干涉人員在非工作時間的活動自由;  

  (4)保障人員的安全;  

  (5)對人員的解雇和更換,應由雙方工地的受權代表商定。

  第六條 工作時間  

  一、人員每周工作6天(遇有節日應包括在內),每天工作白班8小時,夜班7小時,每天工作時間安排由雇主與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在工地商定。  

  二、凡由于待料、停電、氣候惡劣等非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應計為工作時間,合同工資照付。  

  三、駐地至工地的單程所用時間,不應超過20分鐘,超過的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四、人員自中國到達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滿自工地回中國前,應分別享有____天有薪休息。

  第七條 合同工資  

  一、人員的月合同工資(包括伙食費)在本合同期第一年內按以下標準(美元)支付:  

  1.半熟練工,幫廚,服務人員  

  2.熟練技工,廚師  

  3.工長  

  4.技術員,護士,翻譯,會計員  

  5.駐地經理  

  6.工程師,醫師,會計師  

  7.高級工程師,  

  8.副受權代表  

  9.受權代表  

  二、如本合同期超過1年,人員應自第二年始,每年月合同工資遞增____%。

  第八條 夜班及加班  

  一、根據工程的需要,雇主要求人員在夜班工作和加班,應商得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時原則上不得超過小時。  

  二、夜班時間系指從當日晚上九時至次日晨5時,人員夜間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雇主應按合同工資150%支付工資;人員夜間加班,雇主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三、人員平日加班(指八小時之外的工作小時,非屬于夜間),雇主應按合同工資150%支付加班費。人員在節假日或每周休息日加班(指所有工作小時不論是否屬于夜間),雇主均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四、小時的合同工資,按下式計算月合同工資:25×8 

  第九條 工資和加班費支付  

  一、人員工資支付應自人員離開中國________之日起至回到中國________之日止。平均日工資為月合同工資的1/25。

  二、中國公司在工地的受權代表應按雇主提供的表格填寫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編制工資單,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即______日后____天內即________日前提前雇主在工地的受權代表審核批準。  

  三、工資單審批后,雇主應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后____天即________日內將工資和加班費以美元支付給中國公司。其中:____%電匯至北京中國銀*總行營業部中國公司帳號____________;____%支付給中國公司工地受權代表。如雇主延遲付款應按延遲天數,每天支付所欠付款總額的____‰(千分之幾)以美元向中國公司支付利息。  

  付款自匯款銀行把所需匯款的電傳發至北京的中國銀行之日(起息日)起。

  第十條 稅金  

  中國公司應負責為人員交納中國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稅金;雇主應負責為人員交納項目所在國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稅金 .

  第十一條 節假日、每周休息日和年度休假  

  一、按項目所在國的政府規定,每周的休息日為星期________。  

  二、人員應享受項目所在國政府頒布的法定節、假日和中國春節2天,國慶節1天的休假,共________天。  

  三、人員每工作期滿1年,享受為期____天的回國年度休假。雇主應承擔休假人員從駐地至中國____間的返往旅費。人員工作不滿一年,其實際休假天數按下列公式計算:實際工作月數×___/12=休假天數  

  四、人員在項目所在國的節、假日和中國上述節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間,應享受全部合同工資。  

  五、因本工程需要并應雇主要求人員可不回國休假而留在工地繼續工作,但需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在此種情況下,人員年休假工資及其從工地到北京間的往返旅費雇主照付,同時支付人員在年度休假期間的實際工作天數的合同工資和加班費。

  第十二條 預付工資  

  一、雇主在每批人員抵達工地后,即應向中國公司受權代表以當地貨幣支付每人相當于____________美元的預付工資。

  二、中國公司對上述預付工資從人員抵達工地后第______個月開始償還,分______個月還清,每月償還幾分之一。 

  第十三條 動員費  

  一、雇主應向人員每人支付________美元的動員費。  

  二、上述動員費應在每批人員抵達工地后由雇主隨同人員的機票費以美元一并電匯至中國銀行中國公司帳號。

  第十四條 保險  

  一、中國公司為人員自其離開中國____之日起至返抵中國____之日止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保險費由雇主承擔。雇主應隨人員的月合同工資以美元一并向中國公司支付每人每月____________美元保險費。  

  二、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后,雇主對于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工傷患病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的殘廢或死亡均不再承擔賠償費.

  三、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后,如經雇主要求,中國公司可向雇主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以免雇主為人員在項目所在國重復投保。

  第十五條 醫療和病假  

  一、雇主應為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病或因工傷提供免費醫療、藥品和住院治療。所需中藥中國公司可代購,但藥費、包裝費和運費由雇主承擔。  

  二、人員如因病或因工傷休假不超過1個月,雇主應支付全部月工資。如休假超過1個月但不足3個月,雇主應支付______%月合同工資。如休假超過3個月仍不痊愈需送回中國繼續治療,雇主不再支付第四個月的工資,但應承擔其回中國的旅費。如雇主要求中國公司派人替換該傷或病人員,則替換人員由北京至工地的旅費亦由雇主承擔。  

  三、人員在合同期間如因病或因工傷死,雇方應負責其遺體處理并承擔死者遺物運回中國的費用。

  第十六條 交通、通訊工具和差旅費____公斤超重行李費。

  一、雇主應于人員合同期滿后回中國前____天,將回程旅費及超重行李費支付給中國公司受權代表。  

  二、雇主應免費向人員提供駐地至工地間(1.5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三、雇主應免費向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工程師、駐地經理提供一輛小轎車和供人員采購食品及生活用品的一輛小型貨車。如人員人數每超過____人,雇主應增加一輛小型貨車。上述車輛所需的司機、燃料,應由雇主免費提供,并負責檢修。此外,人員在節假日可以免費使用雇主的交通工具,用于正當的目的,諸如游覽、購物等。  

  四、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和人員可以免費使用雇主的通訊工具如:電話、電傳、圖文傳真等。  

  五、人員如經雇主批準出差,其差旅費應由雇主負擔,差旅費的支付標準和使用的貨幣按雇主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生活和膳食設施  

  一、雇主應為人員免費提供適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積的標準為:工人為______-______平方米;翻譯、會計、技術員為______-______平方米;受權代表、工程師、醫生、駐地經理為______-______平方米;雇主還應免費提供水、電、臥具、空調、淋 ⑽郎⑾匆*璞負陀悶芳氨匾募揖吆捅鈣罰ㄎ躍吆圖揖呦曇競賢郊退模 nbsp; 

  二、雇主應向人員免費提供廚房、餐廳、炊具、餐具、制冰機、電冰箱和備品以及水、電、燃料(炊具、餐具,詳見本合同附件五和六)。  

  三、中餐專用的餐、炊具,可由中國公司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費和包裝費)由雇主承擔。雇主應在收到中國公司代購上述物品的帳單后______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中國公司帳戶。  

  四、中國公司自費購買人員的主副食。但中國公司為此而派遣的必要數量的廚師和幫廚在平日加班和每周休息日、節假日加班應享有標準小時工資。  

  五、人員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從中國空運或海運至項目所在國,物品到達機場或港口后,有關報關、提貨、運輸等工作,雇主應給予協助。  

  第十八條 勞保用品及小工具  

  一、雇主應為人員免費提供一般勞保用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七)和專用勞保用品(詳見本合同附件八)以及辦公用品,本合同附件七中所列的一般勞保用品可由公司在中國包干代購,雇主應向中國公司支付每人______美元。專用勞保用品,如需中國公司代購,由雇主據實支付貨款,并承擔這些物資的包裝費及運費。  

  二、雇主應免費向人員提供各工種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中國公司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費、包裝費)由雇主承擔。雇主應在收到中國公司代購手工用小工具的帳單后____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中國公司帳戶。  

  三、本合同未列的,但為順利實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它用品應經雙方工地受權代表協商同意后,由雇主免費提供。

  第十九條 保密  

  一、中國公司及其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于本工程的一切資料及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秘密。  

  二、雇主及其任何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于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提供勞務的條件和價格以及其它有關的資料和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秘密。  

  第二十條 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一、人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雇主出面處理并負擔所發生的費用。

  二、人員因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而發生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雇主協助中國公司出面處理,所發生的費用由中國公司負擔。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由于天災,戰爭,內亂,封鎖,暴動,傳染病,政變等,使本工程無法繼續進行時,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暫停。在這種情況下,雇主應負擔人員的回國旅費。

  第二十二條 仲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國進行。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在________(被訴方所在國名稱),由(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的名稱)根據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補充或修改  

  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受權代表簽字后,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文字  

  本合同用中英文寫成,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中國________公司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公司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國際勞務合同 篇30

  甲方: 國 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傳真)

  乙方:中國 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傳真)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 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程、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 國國境的簽證和在 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 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月工資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 ×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0天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 國之日起到離開 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 公司 賬戶,并按 國 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 國 貨幣支付并匯給中國駐 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 銀行 賬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 到 的旅費,并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賬戶。乙方人員從 返回 ,由甲方通過 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 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人員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 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 的機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并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 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愈,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 的旅費和替換者來 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 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2.在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和骨灰運回____的一切善后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 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 服務期間,應遵守 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 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 年,從乙方人員到達 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 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期滿后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員在工作 年后,月工資增長15%。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于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后,凡乙方已在 的人員,不享受從 到 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 至 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并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 后, 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于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它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于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于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并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 國 市簽字。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職務:     職務:

  簽字:     簽字:

  見證人:

  律師事務所律師: (簽字)

國際勞務合同 篇31

  甲方:________國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乙方:中國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程、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月工資不滿一個月的工資=_________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______公司________帳戶,并按________國_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4.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_國________貨幣支付并匯給中國駐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戶。

  第四條 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__國家_____公司投保生命_____。其_____費每人為________________(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人員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_____的機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并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愈,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_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___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2.在_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和骨灰運回________的一切善后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____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期滿后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____年后,月工資增長15%。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于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后,凡乙方已在____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____到________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____至________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并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________后,____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于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它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于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于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_____機構的_____程序規則進行_____。_____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_____費用除非_____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并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國________市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律師:(簽字) ____________

國際勞務合同 篇32

  以____公司,總部設于____為一方(以下簡稱"雇主")和以中國____公司,總部設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另一方(以下簡稱"中國")通過友好協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簽訂本合同。

  鑒于雇主希望為其在____(國)____(地)(以下簡稱"工地")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工程")提供勞務,中國愿意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現雙方同意如下條文:

  第一條 總則

  一、雇主負責實施本工程,中國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總理處理完畢之日止。

  第二條 人員

  一、中國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種、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受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二、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后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雇主要求變更時,經中國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開北京之前如需變更時,雇主應將變更內容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如雇主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中國,而中國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雇主應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日前,如需終止雇傭,雇主應在終止雇傭之前,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中國。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雇主應在期滿之前,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中國。

  三、中國受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義務,并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第三條 簽證和其它證件

  一、中國應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二、雇主應按項目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項目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一切必要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雇主為人員辦理上述手續,應向中國具體明確提出由中國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件,如因雇主的要求不明確而引起證件不足致使人員不能入境或無法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則中國不負責任。

  三、如雇主未能為人員獲得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則雇主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則雇主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并支付每人×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如中國沒有按雇主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從而使雇主無法為人員辦理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中國負擔。

  四、中國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照日期和單位、出發日期通知雇主或雇主在項目所在國的受權代表。雇主應在接到中國通知后即向項目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并通知中國。同時雇主應通過項目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 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第四條 對中國XX人員的要求

  人員應:____

  (1)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2)遵守項目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尊重雇主人員的技術指導;

  (4)不參與項目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5)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與雇主為實施本工程而雇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共事。

  第五條 對雇主的要求

  雇主應:

  (1)對人員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2)尊重人員的人格,風俗和生活習慣;

  (3)不干涉人員在非工作時間的活動自由;

  (4)保障人員的安全;

  (5)對人員的解雇和更換,應由雙方工地的受權代表商定。

  第六條 工作時間

  一、人員每周工作6天(遇有節日應包括在內),每天工作白班8小時,夜班7小時,每天工作時間安排由雇主與中國受權代表在工地商定。

  二、凡由于待料、停電、氣候惡劣等非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應計為工作時間,合同工資照付。

  三、駐地至工地的單程所用時間,不應超過20分鐘,超過的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四、人員自中國到達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滿自工地回中國前,應分別享有×天有薪休息。

  第七條 合同工資

  一、人員的月合同工資(包括伙食費)在本合同期第一年內按以下標準(美元)支付:

  1.半熟練工,幫廚,服務人員

  2.熟練技工,廚師

  3.工長

  4.技術員,護士,翻譯,會計員

  5.駐地經理

  6.工程師,醫師,會計師

  7.高級工程師,

  8.副受權代表

  9.受權代表

  二、如本合同期超過1年,人員應自第二年始,每年月合同工資遞增%。

  第八條 夜班及加班

  一、根據工程的需要,雇主要求人員在夜班工作和加班,應商得中國受權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時原則上不得超過小時。

  二、夜班時間系指從當日晚上九時至次日晨5時,人員夜間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雇主應按合同工資150%支付工資;人員夜間加班,雇主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三、人員平日加班(指八小時之外的工作小時,非屬于夜間),雇主應按合同 工資150%支付加班費。人員在節假日或每周休息日加班(指所有工作小時不論 是否屬于夜間),雇主均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四、小時的合同工資,按下式計算:月合同工資-----25×8

  第九條 工資和加班費支付

  一、人員工資支付應自人員離開中國____之日起至回到中國____之日止。平均日工資為月合同工資的1/25。

  二、中國在工地的受權代表應按雇主提供的表格填寫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編制工資單,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即____日后×天內即____日前提前雇主在工地的受權代表審核批準。

  三、工資單審批后,雇主應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后×天即____日內將工資和加班費以美元支付給中國。其中:%電匯至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帳號;%支付給中國XX工地受權代表。如雇主延遲付款應按延遲天數,每天支付所欠付款總額的  ‰(千分之幾)以美元向中國支付利息。

  付款自匯款銀行把所需匯款的電傳發至北京的中國銀行之日(起息日)起。

  第十條 稅金

  中國應負責為人員交納中國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稅金;雇主應負責為人員交納項目所在國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稅金。

  第十一條 節假日、每周休息日和年度休假

  一、按項目所在國的政府規定,每周的休息日為星期____。

  二、人員應享受項目所在國政府頒布的法定節、假日和中國,國慶節1天的休假,共____天。

  三、人員每工作期滿1年,享受為期天的回國年度休假。雇主應承擔休假人員從駐地至中國__間的返往旅費。人員工作不滿一年,其實際休假天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  實際工作月數×--=休假天數

  12

  四、人員在項目所在國的節、假日和中國上述節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間,應享受全部合同工資。

  五、因本工程需要并應雇主要求人員可不回國休假而留在工地繼續工作,但需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在此種情況下,人員年休假工資及其從工地到北京間的往返旅費雇主照付,同時支付人員在年度休假期間的實際工作天數的合同工資和加班費。

  第十二條 預付工資

  一、雇主在每批人員抵達工地后,即應向中國受權代表以當地貨幣支付每人相當于美元的預付工資。

  二、中國對上述預付工資從人員抵達工地后第×個月開始償還,分×個月還清,每月償還幾分之一。

  第十三條 動員費

  一、雇主應向人員每人支付____美元的動員費。

  二、上述動員費應在每批人員抵達工地后由雇主隨同人員的機票費以美元一并電匯至中國銀行中國帳號。

  第十四條 保險

  一、中國為人員自其離開中國__之日起至返抵中國__之日止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保險費由雇主承擔。雇主應隨人員的月合同工資以美元一并向中國支付每人每月美元保險費。

  二、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后,雇主對于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工傷患病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的殘廢或死亡均不再承擔賠償費。

  三、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后,如經雇主要求,中國可向雇主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以免雇主為人員在項目所在國重復投保。

  第十五條 醫療和病假

  一、雇主應為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病或因工傷提供醫療、藥品和住院治療。所需中藥中國可代購,但藥費、包裝費和運費由雇主承擔。

  二、人員如因病或因工傷休假不超過1個月,雇主應支付全部月工資。如休假超過1個月但不足3個月,雇主應支付%月合同工資。如休假超過3個月仍不痊愈需送回中國繼續治療,雇主不再支付第四個月的工資,但應承擔其回中國的旅費。如雇主要求中國派人替換該傷或病人員,則替換人員由北京至工地的旅費亦由雇主承擔。

  三、人員在合同期間如因病或因工傷死,雇方應負責其遺體處理并承擔死者遺物運回中國的費用。

  第十六條 交通、通訊工具和差旅費

  一、雇主應負擔人員中國__至工地間的往返旅費及每人往隨身攜帶公斤超重行李費。雇主應于人員合同期滿后回中國前天,將回程旅費及超重行李費支付給中國受權代表。

  二、雇主應向人員提供駐地至工地間(1.5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三、雇主應向中國受權代表、工程師、駐地經理提供一輛小轎車和供人員采購食品及生活用品的一輛小型貨車。如人員人數每超過××人,雇主應增加一輛小型貨車。上述車輛所需的司機、燃料,應由雇主提供,并負責檢修。此外,人員在節假日可以使用雇主的交通工具,用于正當的目的,諸如游覽、購物等。

  四、中國受權代表和人員可以使用雇主的通訊工具如:電話、電傳、圖文傳真等。

  五、人員如經雇主批準出差,其差旅費應由雇主負擔,差旅費的支付標準和使用的貨幣按雇主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生活和膳食設施

  一、雇主應為人員提供適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積的標準為:工人為-××平方米;翻譯、會計、技術員為-××平方米;受權代表、工程師、醫生、駐地經理為-××平方米;雇主還應提供水、電、臥具、空調、淋浴、衛生、洗衣設備和用品及必要的家具和備品(臥具和家具詳見本合同附件三和四)

  二、雇主應向人員提供廚房、餐廳、炊具、餐具、制冰機、電冰箱和備品以及水、電、燃料(炊具、餐具,詳見本合同附件五和六)。

  三、中餐專用的餐、炊具,可由中國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費和包裝費)由雇主承擔。雇主應在收到中國代購上述物品的帳單后×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中國帳戶。

  四、中國自費購買人員的主副食。但中國為此而派遣的必要數量的廚師和幫廚在平日加班和每周休息日、節假日加班應享有標準小時工資。

  五、人員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從中國空運或海運至項目所在國,物品到達機場或港口后,有關報關、提貨、運輸等工作,雇主應給予協助

  第十八條 勞保用品及小工具

  一、雇主應為人員提供一般勞保用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七)和專用勞保用品(詳見本合同附件八)以及辦公用品,本合同附件七中所列的一般勞保用品可由公司在中國包干代購,雇主應向中國支付每人美元。專用勞保用品,如需中國代購,由雇主據實支付貨款,并承擔這些物資的包裝費及運費。

  二、雇主應向人員提供各工種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中國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費、包裝費)由雇主承擔。雇主應在收到中國代購手工用小工具的帳單后×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中國帳戶。

  三、本合同未列的,但為順利實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它用品應經雙方工地受權代表協商同意后,由雇主提供。

  第十九條 保密

  一、中國及其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于本工程的一切資料及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秘密。

  二、雇主及其任何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于本合同規定的中國提供勞務的條件和價格以及其它有關的資料和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秘密。

  第二十條 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一、人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雇主出面處理并負擔所發生的費用。

  二、人員因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而發生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雇主協助中國出面處理,所發生的費用由中國負擔。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由于天災,戰爭,內亂,封鎖,暴動,傳染病,政變等,使本工程無法繼續進行時,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暫停。在這種情況下,雇主應負擔人員的回國旅費。

  第二十二條 仲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國進行。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在____(被訴方所在國名稱),由(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的名稱)根據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補充或修改

  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受權代表簽字后,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中國____公司代表  ____公司代表

  (簽字)       (簽字)

國際勞務合同 篇33

  以 公司,總部設于 為一方(以下簡稱"雇主")和以中國 公司,總部設于中華人民共和國 為另一方(以下簡稱"中國")通過友好協商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在 簽訂本合同。

  鑒于雇主希望為其在 (國) (地)(以下簡稱"工地") (項目)(以下簡稱"本工程")提供勞務,中國愿意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現雙方同意如下條文:

  第一條 總則

  一、雇主負責實施本工程,中國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總理處理完畢之日止。

  第二條 人員

  一、中國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種、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受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二、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后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雇主要求變更時,經中國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開北京之前如需變更時,雇主應將變更內容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如雇主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中國,而中國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雇主應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日前,如需終止雇傭,雇主應在終止雇傭之前,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中國。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雇主應在期滿之前,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

  司。

  三、中國受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義務,并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第三條 簽證和其它證件

  一、中國應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二、雇主應按項目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項目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一切必要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雇主為人員辦理上述手續,應向中國具體明確提出由中國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件,如因雇主的要求不明確而引起證件不足致使人員不能入境或無法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則中國不負責任。

  三、如雇主未能為人員獲得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則雇主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則雇主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并支付每人________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如中國沒有按雇主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從而使雇主無法為人員辦理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中國負擔。

  四、中國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照日期和單位、出發日期通知雇主或雇主在項目所在國的受權代表。雇主應在接到中國通知后即向項目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并通知中國。同時雇主應通過項目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第四條 對中國XX人員的要求

  人員應:______

  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遵守項目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尊重雇主人員的技術指導;

  不參與項目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與雇主為實施本工程而雇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共事。

  第五條 對雇主的要求

  雇主應:

  對人員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尊重人員的人格,風俗和生活習慣;

  不干涉人員在非工作時間的活動自由;

  保障人員的安全;

  對人員的解雇和更換,應由雙方工地的受權代表商定。

  第六條 工作時間

  一、人員每周工作6天(遇有節日應包括在內),每天工作白班8小時,夜班7小時,每天工作時間安排由雇主與中國受權代表在工地商定。

  二、凡由于待料、停電、氣候惡劣等非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應計為工作時間,合同工資照付。

  三、駐地至工地的單程所用時間,不應超過20分鐘,超過的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四、人員自中國到達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滿自工地回中國前,應分別享有________天有薪休息。

  第七條 合同工資

  一、人員的月合同工資(包括伙食費)在本合同期第一年內按以下標準(美元)支付:

  1.半熟練工,幫廚,服務人員

  2.熟練技工,廚師

  3.工長

  4.技術員,護士,翻譯,會計員

  5.駐地經理

  6.工程師,醫師,會計師

  7.高級工程師,

  8.副受權代表

  9.受權代表

  二、如本合同期超過1年,人員應自第二年始,每年月合同工資遞增 %。

  第八條 夜班及加班

  一、根據工程的需要,雇主要求人員在夜班工作和加班,應商得中國受權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時原則上不得超過 小時。

  二、夜班時間系指從當日晚上九時至次日晨5時,人員夜間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雇主應按合同工資150%支付工資;人員夜間加班,雇主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三、人員平日加班(指八小時之外的工作小時,非屬于夜間),雇主應按合同工資150%支付加班費。人員在節假日或每周休息日加班(指所有工作小時不論是否屬于夜間),雇主均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四、小時的合同工資,按下式計算:

  ________月合同工資

  25________8

  第九條 工資和加班費支付

  一、人員工資支付應自人員離開中國 之日起至回到中國 之日止。平均日工資為月合同工資的1/25。

  二、中國在工地的受權代表應按雇主提供的表格填寫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編制工資單,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即 ________日后________天內即 ________日前提前雇主在工地的受權代表審核批準。

  三、工資單審批后,雇主應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后 天即 ________日內將工資和加班費以美元支付給中國。其中:______ %電匯至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帳號 ; %支付給中國XX工地受權代表。如雇主延遲付款應按延遲天數,每天支付所欠付款總額的 ‰(千分之幾)以美元向中國支付利息。

  付款自匯款銀行把所需匯款的電傳發至北京的中國銀行之日(起息日)起。

  第十條 稅金

  中國應負責為人員交納中國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稅金;雇主應負責為人員交納項目所在國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稅金。

  第十一條 節假日、每周休息日和年度休假

  一、按項目所在國的政府規定,每周的休息日為星期 。

  二、人員應享受項目所在國政府頒布的法定節、假日和中國,國慶節1天的休假,共 天。

  三、人員每工作期滿1年,享受為期________________天的回國年度休假。雇主應承擔休假人員從駐地至中國 間的返往旅費。人員工作不滿一年,其實際休假天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實際工作月數________ =休假天數

  12

  四、人員在項目所在國的節、假日和中國上述節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間,應享受全部合同工資。

  五、因本工程需要并應雇主要求人員可不回國休假而留在工地繼續工作,但需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在此種情況下,人員年休假工資及其從工地到北京間的往返旅費雇主照付,同時支付人員在年度休假期間的實際工作天數的合同工資和加班費。

  第十二條 預付工資

  一、雇主在每批人員抵達工地后,即應向中國受權代表以當地貨幣支付每人相當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的預付工資。

  二、中國對上述預付工資從人員抵達工地后第 個月開始償還,分 個月還清,每月償還幾分之一。

  第十三條 動員費

  一、雇主應向人員每人支付 美元的動員費。

  二、上述動員費應在每批人員抵達工地后由雇主隨同人員的機票費以美元一并電匯至中國銀行中國帳號。

  第十四條 保險

  一、中國為人員自其離開中國 之日起至返抵中國 之日止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保險費由雇主承擔。雇主應隨人員的月合同工資以美元一并向中國支付每人每月 美元保險費。

  二、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后,雇主對于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工傷患病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的殘廢或死亡均不再承擔賠償費。

  三、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后,如經雇主要求,中國可向雇主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以免雇主為人員在項目所在國重復投保。

  第十五條 醫療和病假

  一、雇主應為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病或因工傷提供醫療、藥品和住院治療。所需中藥中國可代購,但藥費、包裝費和運費由雇主承擔。

  二、人員如因病或因工傷休假不超過1個月,雇主應支付全部月工資。如休假超過1個月但不足3個月,雇主應支付 %月合同工資。如休假超過3個月仍不痊愈需送回中國繼續治療,雇主不再支付第四個月的工資,但應承擔其回中國的旅費。如雇主要求中國派人替換該傷或病人員,則替換人員由北京至工地的旅費亦由雇主承擔。

  三、人員在合同期間如因病或因工傷死,雇方應負責其遺體處理并承擔死者遺物運回中國的費用。

  第十六條 交通、通訊工具和差旅費

  一、雇主應負擔人員中國 至工地間的往返旅費及每人往隨身攜帶 公斤超重行李費。雇主應于人員合同期滿后回中國前 天,將回程旅費及超重行李費支付給中國受權代表。

  二、雇主應向人員提供駐地至工地間(1.5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三、雇主應向中國受權代表、工程師、駐地經理提供一輛小轎車和供人員采購食品及生活用品的一輛小型貨車。如人員人數每超過 人,雇主應增加一輛小型貨車。上述車輛所需的司機、燃料,應由雇主提供,并負責檢修。此外,人員在節假日可以使用雇主的交通工具,用于正當的目的,諸如游覽、購物等。

  四、中國受權代表和人員可以使用雇主的通訊工具如:電話、電傳、圖文傳真等。

  五、人員如經雇主批準出差,其差旅費應由雇主負擔,差旅費的支付標準和使用的貨幣按雇主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生活和膳食設施

  一、雇主應為人員提供適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積的標準為:工人為 - _____平方米;翻譯、會計、技術員為 - _____平方米;受權代表、工程師、醫生、駐地經理為 - _____平方米;雇主還應提供水、電、臥具、空調、淋浴、衛生、洗衣設備和用品及必要的家具和備品(臥具和家具詳見本合同附件三和四)  二、雇主應向人員提供廚房、餐廳、炊具、餐具、制冰機、電冰箱和備品以及水、電、燃料(炊具、餐具,詳見本合同附件五和六)。

  三、中餐專用的餐、炊具,可由中國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費和包裝費)由雇主承擔。雇主應在收到中國代購上述物品的帳單后 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中國帳戶。

  四、中國自費購買人員的主副食。但中國為此而派遣的必要數量的廚師和幫廚在平日加班和每周休息日、節假日加班應享有標準小時工資。

  五、人員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從中國空運或海運至項目所在國,物品到達機場或港口后,有關報關、提貨、運輸等工作,雇主應給予協助。

  第十八條 勞保用品及小工具

  一、雇主應為人員提供一般勞保用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七)和專用勞保用品(詳見本合同附件八)以及辦公用品,本合同附件七中所列的一般勞保用品可由公司在中國包干代購,雇主應向中國支付每人 美元。專用勞保用品,如需中國代購,由雇主據實支付貨款,并承擔這些物資的包裝費及運費。

  二、雇主應向人員提供各工種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中國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費、包裝費)由雇主承擔。雇主應在收到中國代購手工用小工具的帳單后________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中國帳戶。

  三、本合同未列的,但為順利實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它用品應經雙方工地受權代表協商同意后,由雇主提供。

  第十九條 保密

  一、中國及其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于本工程的一切資料及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秘密。

  二、雇主及其任何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于本合同規定的中國提供勞務的條件和價格以及其它有關的資料和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秘密。

  第二十條 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一、人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雇主出面處理并負擔所發生的費用。

  二、人員因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而發生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雇主協助中國出面處理,所發生的費用由中國負擔。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由于天災,戰爭,內亂,封鎖,暴動,傳染病,政變等,使本工程無法繼續進行時,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暫停。在這種情況下,雇主應負擔人員的回國旅費。

  第二十二條 仲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國進行。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在 (被訴方所在國名稱),由(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的名稱)根據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補充或修改

  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受權代表簽字后,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寫成,中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中國 公司代表    公司代表

  (簽字)         (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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