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發包合同書(通用3篇)
勞務發包合同書 篇1
發包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承建的湖南潤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孫水世家”1#、2#、13#樓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砼工程給乙方施工,經雙方協商并綜合考慮本工程有關實際情況,遵照《勞動法》有關規定,共同達成以下條款:
一、工程地址:湘中大道與扶青路十字路口東南角
二、承包內容:高層及地下室(1#、2#、13#樓工程、具體按設計圖紙)
承包內容:從負二層底板砼墊層及柱帽承臺連系梁墊層在內,一直到屋頂構架,光線屋面在內,按圖設計計量結算。砼清理歸堆不能有第二次板結現象,剪力墻柱澆灌完清理干凈且把砼充分利用做到不浪費材料。樓面大板砼澆灌后清檢一次,如木工跑模的大量砼澆灌時通知木工負責,其它局部流走現象歸砼班清理。砼澆完及時專人養護(水管、板車、掃把歸甲方負責),振動器、電纜、鋤頭、鏟子、抹灰板、安全帽、水鞋、雨衣等勞保用品歸乙方自負。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勞務發包合同書 篇2
發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按國家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就甲方發包的給水管道安裝及附屬工程施工承包事宜,雙方簽訂合同如下:
工程承包內容:
一、按工程施工要求,甲方負責定位、放線、材料的采購及安裝技術指導;乙方負責管道及配件到現場后的卸車,現場內的運輸、安裝、試壓等所必須的零星用工。
二、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在既定的位置砌壘表井等其他砌體。
三、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將余土等因施工造成的建筑垃圾清運出城區。
工程計價方法:
(1)管道安裝工程款結算按米計,不同管徑采用不同單價;砌體及砼面恢復按實際完成體積計量,單價包含所用用材、人工;垃圾清運按車計,包含人工裝車。
(2)發包單價有雙方參照相關市場價格及消耗量定額協商確定,如地材、人工等價格,市場波動較大時甲、乙雙方皆可于每月20日前對既定單價提出上浮或下降要求,由雙方協商確定;如雙方皆不提出則視為無異議,按上年或上月單價執行。
(3)發包單價包含乙方所屬人員保險、稅金、管理費等法律規定的應由乙方承擔的所有費用。
(4)工程結算方法:乙方每月20日上報當月已完工程量,經甲方審核、驗收合格后4日內根據實際完成的工程量80%上報自來水公司,由自來水公司驗核后發放。余款待工程整體竣工、驗收后補報公司。
(5)工程的進度由甲方統一控制,如因乙方不服從調配、不能滿足工程正常用工,使項目在執行過程中已出現或明顯可以預見將發生工程延期的情況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根據已完成工程量的70%對其進行結算。
甲方責任:
(1)工程質量的監督監管等。
(2)負責工程量、復核、驗收及工程費用的結算事宜。
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現場管理,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負責施工現場的組織協調。
(2)施工中所必須的附屬工具、消耗材料由乙方自備。
(3)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出現的任何意外、工傷、交通事故等均由乙方負責。
(4)為加強公司項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凡進入工地的施工人員,必須購買人身意外保險,必須佩帶安全器具,否則一律不得進入工地,出現事故有乙方負責人承擔。
(5)因乙方在安裝、運輸過程中造成的額外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負責對已領取的材料進行簽收確認,并負責保管、使用,不得浪費、丟失,工程竣工后依據實際用量對進貨單進行核對,如有丟失按原價的1.5倍進行賠償。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承包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立,本合同簽字生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
勞務發包合同書 篇3
一、勞動合同期限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的技術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八小時工時制度。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第七條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八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一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六、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500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乙方應遵守如下規定: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每天按正常上班時間到甲方報到。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