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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發布時間:2023-05-16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通用31篇)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系,與乙方為勞務關系。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借用費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后,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___________

  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后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并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為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于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于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系。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系。

  (九)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遣員工遵守中國政府頒布的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一)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系。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于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為準。

  第十條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為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補償費中包含派遣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征求甲方意見后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并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為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并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后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乙方。

  第四章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乙方須于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于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后,于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________元,并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為,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300%;

  第五章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后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并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系,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條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每種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本和________文本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本出現矛盾時,以中文本為準。

  第七章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簽章:________代表簽章:___________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 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 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第三條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

  第四條第四條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系,與乙方為勞務關系。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 借用費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造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 甲方派造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造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造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造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后,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為派造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造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后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 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并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造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為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于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于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系。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系。

  (九)派造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造員工遵守中國政府頒布的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一)督促派造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系。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造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造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于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為準。

  第十條 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為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造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造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造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補償費中包含派造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如派造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征求甲方意見后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并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造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為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并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后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乙方。

  第四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 乙方須于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于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后,于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元,并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為,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x150%;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200%;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300%;第五章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后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 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并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系,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條 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 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文寫成,每種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本和文本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本出現矛盾時,以中文本為準。

  第七章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代表簽章: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應甲方要求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員工(以下簡稱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一條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亦可根據工作需要自行選定人員,經雙方確認后,由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2.對乙方所派遣的員工,甲方可根據有關規定及派遣期限,和乙方商定試用期。

  3.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派遣關系并且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派遣關系,但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5.在不違背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及本合同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和員工個人另簽協議

  6.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交涉,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兩周內,應做出答復。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尊重員工的人格和合法權益。

  2.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和施?市勞動安全衛生規定的工作場所與條件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并進行安全文明生產的教育與管理。

  3.對員工進行上崗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和崗位工作規范。員工經培訓后,應建立有本人簽字的備檔。

  4.嚴格執行國家和施?市規定的工作時制。在生產經營和工作必需延長員工工作時間時,應按相關規定控制加班時間,并支付加班費。

  5.保證員工在派遣期內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工傷假(含職業病)、病假(含非因工負傷)、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和女員工勞動保護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施?市有關規定承擔工資和相關待遇。

  6.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之內,甲方不得解除或終止派遣關系:

  (1)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經醫務鑒定機構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員工若非因甲方違背法律、法規提出辭職,乙方將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應及時回復乙方。

  第二章 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要求選薦員工,并為甲方所選定的人員

  3.依照和甲方協商確定的員工應得工資及相關收入金額,按月以貨幣方式向員工足額支付,并代扣和代繳個人所得稅。

  4.根據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為員工辦理和代繳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和住房公積金。

  5.按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員工辦理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手續。

  6.為甲方派遣公務出國、出境和赴邊防、特區的員工,辦理出國、出境和相關手續。

  7.經甲、乙雙方確認,為解除和終止派遣關系的員工,辦理離職、失業及相關手續。

  第四條 乙方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員工合法權益之行為,有權進行交涉。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兩周內,應做出答復。

  第三章費用及結算

  第五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員工派遣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詳見附表一。此附表為本合同之組成部分。

  第六條 員工加班費計算方法,按國家和施?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屬于甲方委托乙方代辦之項目,應交費用按相關部門和單位收費標準,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員工派遣費用,每月10日之前,甲方應通過銀行匯至乙方帳戶。

  第九條 乙方每月應按有關部門規定之期限,繳納勞動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及個人所得稅等。

  第四章違約責任

  第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 甲方或乙方單方解除和中止本合同或派遣關系時,除本合同約定及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外,另一方有權向責任方追索經濟賠償和損失賠償。

  第十二條 若由甲方或乙方之原因,影響員工工資按期發放或勞動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及個人所得稅等按期繳納時,其后果應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三條 由于甲方或乙方違背法律、法規或政府規定,對員工權益造成損害或導致員工辭職的,按政府有關規定應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 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或員工派遣關系,除本合同約定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向乙方賠償"尚未履行的合同或派遣期限(月)乘以員工解除合同或派遣關系前六個月平均工資收入的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 員工依據本合同第二條第7項提出辭職或擅自離職,乙方應向甲方選送新的相應人雪?甲方若不能接受新的員工,應由乙方向甲方賠償"本人未履行之派遣期限(月)乘以其離職前六個月平均工資收入的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欲解除和中止本合同,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否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章 爭議與仲裁

  第十七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若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求得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青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或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用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導致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__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之內,甲、乙雙方若同意延續,則另行履行續簽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 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 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X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 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系,與乙方為勞務關系。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 借用費系指乙X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 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X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X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后,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X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

  (二)甲方有權對乙X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后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甲方。

  (三)乙X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X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X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 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并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為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X的規定執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于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X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于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系。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系。

  (九)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X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X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遣員工遵守中國政府頒布的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一)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X的規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系。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X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X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X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于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為準。

  第十條 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為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補償費中包含派遣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X經征求甲方意見后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并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為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并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后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乙X。

  第四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 乙方須于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于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后,于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       元,并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為,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 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300%;

  第五章 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后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 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并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X有利害關系,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條 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 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          寫成,每種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本和        文本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本出現矛盾時,以中文本為準。

  第七章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                                                      乙方: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系,與乙方為勞務關系。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借用費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后,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后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并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為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于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系。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系。

  (九)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遣員工遵守中國政府頒布的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一)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系。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于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為準。

  第十條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征求甲方意見后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并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為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并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后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乙方。

  第四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乙方須于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于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后,于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元,并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為,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

  第五章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后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并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系,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條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 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文寫成,每種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本和文本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本出現矛盾時,以中文本為準。

  第七章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6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字第____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編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編碼: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系,與乙方為勞務關系。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借用費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_____、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_____、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后,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_____、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_____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后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_____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并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_____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為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_____3天,屬于_____的,應再給予晚_____7天。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于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系。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系。

  (九)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遣員工遵守中國頒布的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一)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系。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_____截止日期。

  (十五)向_____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_____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_____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于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為準。

  第十條?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_____及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為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補償費中包含派遣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征求甲方意見后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并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為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并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后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乙方。

  第四章?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乙方須于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于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后,于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____元,并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為,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為:?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_________實際加點時間_________150%;?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_________實際加班時間_________200%;?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_________實際加班時間_________300%;

  第五章?爭議與_____

  第十四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后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_____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并提起勞動爭議_____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系,乙方有參加_____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條?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每種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本和____文本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本出現矛盾時,以中文本為準。

  第七章??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乙方

  代表簽章:?代表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7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_)字第____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系,與乙方為勞務關系。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借用費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后,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后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并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8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     )         字第       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  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  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  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系,與乙方為勞務關系。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  借用費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  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后,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后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  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并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 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 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 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系,與乙方為勞務關系。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 借用費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 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后,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______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后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 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并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為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于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于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系。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系。

  (九)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遣員工遵守中國政府頒布的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一)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系。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于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為準。

  第十條 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為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______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補償費中包含派遣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征求甲方意見后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并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為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并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后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乙方。

  第四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 乙方須于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于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后,于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____元,并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為,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 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為:______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______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200%;______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300%;

  第五章 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后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 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并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系,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條 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 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每種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本和____文本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本出現矛盾時,以中文本為準。

  第七章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________

  代表簽章: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

  代表簽章: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10

  甲方名稱: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企業地址: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________

  企業電話:_________

  乙方電話:_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系,與乙方為勞務關系。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借用費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1、支付員工的工資。

  2、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3、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4、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2、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3、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

  4、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5、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后,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6、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7、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

  3、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4、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2、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并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

  否則,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4、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5、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

  為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于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6、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

  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于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7、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系。

  8、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系。

  9、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10、督促派遣員工遵守中國政府頒布的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11、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12、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系。

  13、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14、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

  乙方接到通知后,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15、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于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3、4、5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

  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為準。

  第十條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1、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

  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為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2、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

  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

  補償費中包含派遣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3、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征求甲方意見后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并可不支付補償費。

  4、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為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5、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并進行交涉。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后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乙方。

  第四章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乙方須于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于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后,于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

  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

  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____元,并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為,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為: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200%;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300%;

  第五章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經協商后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并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系,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條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每種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本和____文本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當兩種文本出現矛盾時,以中文本為準。

  第七章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第六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

  第八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五、社會保險

  第九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三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四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十七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認定為工傷或者不視同工傷:

  1、員工上下班途中所受到的事故傷害、意外傷害等;

  2、員工上班時間因非工作崗位需要而串崗到其它崗位等行為造成的事故傷害、意外傷害等;

  3、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4、酗酒導致傷亡的;

  5、自殘或者自殺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圖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六)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七)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

  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

  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八)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十)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十一)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

  (十二)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

  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并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

  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九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1年(月)。

  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規章制度,按時完成規定的崗位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如乙方達不到規定的崗位職責要求,甲方可以調整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

  二、工作時間

  第四條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需要,實行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時間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小時的工時制度。乙方應在工作時間內有效完成規定的崗位工作任務,盡量避免利用非工作時間完成工作任務。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按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第五條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除乙方自行要求延長工作時間完成崗位工作任務外,應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勞動報酬或安排乙方補休,但乙方需辦理書面加班手續。

  三、勞動保護、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七條甲方為乙方提供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乙方完成本合同及規章制度規定的崗位責任工作任務,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滿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 元/月。

  第九條上述勞動報酬包括固定底薪、獎金、夜班補貼等。

  第十條規章制度在執行過程中因客觀原因出現變化,甲方有權根據新修訂且有效的規章制度調整各項勞動報酬標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一條甲方提倡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勞動報酬中代扣代繳。如因乙方拒絕繳納社會保險費或申請異地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乙方申請,甲乙雙方可在本合同外協商處理,并簽訂書面協議。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已依法告知乙方。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經營和工作的實際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其工作地點、崗位,乙方工作崗位變更后其薪金也將同時變更。

  第十四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甲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的崗位責任等規定,檢查考核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并根據考核情況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第十七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十八條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公開或泄露甲方客戶資料、培訓資料、公司運營管理指引、財務帳冊等商業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十九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條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合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第二十一條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三)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七)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八)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九)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或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依照第(六)、(七)、(八)、(九)條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三條因企業關閉、企業嚴重虧損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各自承擔各自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辭退條件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或其它形式侵犯甲方商業秘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二十七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一)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為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二)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通知和送達

  第二十八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第二十九條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書面提出,尋求解決。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期限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法定期限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

  第三十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協議期限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提供勞務內容及方式

  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________,要求為:________

  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________

  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應當參照甲方的規章制度提供勞務,禁止惡意破壞甲方的生產秩序,造成不良影響。因甲方需要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乙方的服務內容。

  第三條、工作條件

  在乙方從事服務過程中,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生產安全、防止職業危害規定的勞務環境和必要的勞務保護用品,提供必需的生產工具和場所。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工作特點,自主安排提供服務時間和休息時間,但不能影響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

  第四條、勞務費用支付

  依據雙方約定及乙方提供勞務服務的質量、數量,甲方支付乙方勞務費,勞務費支付標準為____________

  第五條、保險待遇

  甲乙雙方為非勞動雙方關系,甲方不承擔乙方的社會保險責任。

  第六條、特別約定

  因乙方的特殊身份,乙方在甲方提供勞務期間受到傷害的,不屬于工傷,按照民事糾紛處理,雙方根據責任大小確定承擔損失的比例;因乙方行為造成自身、甲方或第三方損害的,損害賠償責任由個人承擔。

  乙方在提供勞務合同期間患病貨其他個人原因不能提供勞務的,本協議自動終止,甲方除應結清乙方勞務費用外,不承擔其他責任。

  第七條、合同履行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勞務協議。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勞務協議相關內容。任何一方違法解除本合同,都應已發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解除合同條件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終止合同條件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的;

  二、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十條、乙方對甲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應積極履行本協議,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甲乙雙方簽字(章)后生效。

  第十五條、因履行、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__最簡單的勞務合同模板大全(五)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勞動合同。期限為: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______,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的工作崗位和工種。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_______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____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____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______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___________。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

  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14

  ( )字第____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 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 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 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系,與乙方為勞務關系。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 借用費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 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后,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后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 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并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為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于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于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系。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系。

  (九)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遣員工遵守中國政府頒布的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一)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系。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于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為準。

  第十條 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為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補償費中包含派遣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征求甲方意見后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并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為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并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后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乙方。

  第四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 乙方須于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于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后,于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____元,并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為,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 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300%;

  第五章 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后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 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并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系,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條 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 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每種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本和____文本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本出現矛盾時,以中文本為準。

  第七章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 乙方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年月日     年 月 日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工程

  經甲乙雙方協商采用勞務分包,具體協議如下:

  一、施工項目單價

  (1)鉆孔

  單價:50元/m。

  2、壓漿

  單價:280元/t。

  二、結算方法

  按實際工作量計量結算。

  三、甲方責任

  1、為乙方提供設備、材料。

  2、對乙方進行技術交底、提供圖紙。

  四、乙方責任

  1、必須服從甲方的施工安排和要求、嚴格按圖施工。

  2、必須保證施工質量,因質量問題返工費由乙方全部承擔。

  3、必須愛護甲方提供的設備機具,不得隨意浪費各種材料。

  4、所用材料,均由乙方派人到材料庫領取,并運至施工現場。

  5、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確保作業人員安全,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

  6、設備、材料上、下車由乙方負責。

  7、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五、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國家建筑安裝工程有關建筑市場勞務承包管理規定,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制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1、工程地點:x小區安居工程(兩棟小區安居高層)

  2、工程概況:約平方米(以實際建筑面積為準)。

  3、年日進場(以甲方通知開工日期為準)。

  4、承包形式:勞務合同,土建勞務用工。

  二、承包內容:

  1、主體泥作工程:磚砌體砌筑,砂漿試件制作,內外裝飾,地面(包括公共部地磚,二次結構構造柱門窗過梁的澆筑)。屋面及散水等所有土建泥作項目(含泥水作業所有機具,攪拌機、砂漿機、手推車、鐵鏟、灰桶、尺方等一切用品)。

  2、砌體工程:該工程的室內外填充墻砌筑及女兒墻零星砌筑施工等。

  3、室內抹灰:墻面抹灰(含鋼材網安裝拉毛等),門窗安裝后的塞口抹灰等。

  4、樓地面工程:陽臺、廚房主、衛生間、室內及裙房(公用走道、樓梯間等)施工圖包含的所有內容:公用部分裝修的封面及地面磚、洞口補洞及抹灰(不包括外墻涂料、裝飾、保溫層),兩棟補貼兩個磨兒機。

  5、各項工種施工完結,人走場清,負責所有樓層清理工作,掃地出門達到交房標準。

  三、工程承包標準:

  該工程中所有承包范圍實行包干制:元/㎡(以建筑面積計算,實際完成工程量,由乙方配合甲方結算,最后以甲、乙雙方的結算數據為準,原則上不產生計時工。如因特殊原因經甲方提前認可,計工按元/工日,小工按元/工日結算)。

  四、按建筑面積如下分項目支付工程月進度款:

  1、砌體工程:元/㎡

  2、內抹灰:元/㎡

  3、抹灰:元/㎡

  4、地坪:元/㎡

  5、公用部分及屋面:元/㎡

  6、散水:元/㎡

  五、付款方式:

  甲方支付乙方每日完成工程量的85%進度款,在每月30日前計量,在次月15日以內支付工程量的85%,整體工程初驗合格支付工程款95%,余款二個月內付清。

  六、保證金:乙方自愿簽約合同時向甲方繳納工程質量保證金20萬。

  七、保證金退還:乙方在結構磚體完工后退還50%,余款在內抹灰完工后全部退還。

  八、甲方責任:.

  1、甲方確保簽訂合同之日起6個月內磚工進場砌磚,否則退還保證金20萬元正,并補乙方違約金6萬元整。

  2、甲方嚴格執行合同,工程款準時到位。

  3、甲方提供乙方住宿、食堂、辦公室、職工需用水和電。

  4、甲方確保乙方施工需周轉材料、及施工機械、提升機、機械操作工和指揮工根據設備情況由甲方配備,乙方不承擔費用。

  九、乙方責任:

  1、乙方人員須無條件服從甲方項目經理、有關管理人員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如違規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罰款自行負責,并進行教育,嚴重者退出工地。

  2、乙方對甲方的技術要求,圖紙交底等須無條件的認真執行,嚴格交底要求和規范施工。

  3、乙方對罰款:安全員、質檢員提出的安全質量問題須無條件服從及時整改返工,直到滿足要求為止,返工所需工料自行負責。

  4、乙方承擔自己現場機具維修。

  5、乙方必須滿足工程進度要求合理組織員工,安排好生產。

  6、主體施工時,乙方現場管理人員不得少于2人,分別現場項目管理人員1名、施工放線人員1名。

  7、庫房管理、生活區、后勤、安全文明施工必須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保證現場達標,獲市安全文明施工工地。

  8、乙方必須專人管理安全生產工作,如發生在乙方承包范圍內的安全事故伍仟元以下由乙方負責,伍仟元以上,除保險公司賠付以外的正常賠償,甲方80%,乙方負責20%。

  9、乙方必須做好水電、門窗、暖通、電梯等一次補爛配合工作。

  10、乙方自行負責開水、熱水,提供必要的清涼解暑藥品和急救外用藥品。

  11、勞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勞保制 服等由乙方負責。

  12、工地所需燈具、電線、插板、燈泡等用品由乙方負責。

  十、質量要求及相應處罰:

  1、嚴格遵守國家現行的施工規范及強制性規范條文進行施工。

  2、現澆結構工程,嚴禁出現孔洞現象,出現一次每處罰款200元人民幣,支模過程巾發生亂鋸材料,發現每次罰款100-200元,并負責整改達到質量要求。

  3、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市合格結構工程。

  4、工程竣工必須達到一次性驗收通知。一次驗收通不過罰款1000元,兩次驗收通不過罰款3000元,三次驗收通不過算乙方違約。

  十一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履行中如有爭議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和勞動促裁庭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由圖紙設計變更原因,造成建筑面積內的造價不超過1000元,不另行增減其工程單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17

  甲方(企業)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并填寫完整):______________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

  C.以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_____________個月的試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____________部門(或崗位)擔任____________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____________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____________)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____________。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

  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

  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____________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____________(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__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__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總則

  1.應乙方聘請,甲方同意從_________選派_________名勞務人員前往_________工作。

  2.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以下簡稱勞務人員)在_______工作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3.勞務人員的年齡為_________至_________周歲,并具有_________畢業文化程度。

  4.勞務人員須身體健康,須經內地縣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包括肺部x光檢查)合格。女性人員臨赴_____前應提交縣級以上醫院的未孕證明。

  5.勞務人員須在技術專業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并經乙方考試或其他形式考核認可方可派出,考試或考核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與甲方勞務人員個人之間所簽訂的雇傭合約必須采用_____有關當局規定的標準合約《聘用外地雇員的雇傭合約》,該合約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工資和其他待遇

  1.勞務人員與_____當地雇員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本合同雇傭的勞務人員底薪為:工種_________;人數_________;每人月工資_________元。

  2.乙方對勞務人員工資每月結算一次。乙方須以自動轉賬方式將工資直接存入以勞務人員名義開立的銀行賬號內。

  3.勞務人員除上述薪酬外,還享有與當地同等職位雇員一樣的獎勵、增薪和其他應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內并無相等的職位,則與其他公司相等職位的本地雇員相等。

  4.合同期內,若因企業臨時停產、息業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勞務人員暫時不能工作,乙方須照常支付該期間內的基本工資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須提前________天書面通知甲方,或支付________天工資作為代替通知金。

  第三條 工作時間、休假及加班待遇

  1.勞務人員每天工作__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__天,超時工作,乙方須按_____現行勞工法例及當地同等人員標準付給勞務人員相應的報酬。

  2.勞務人員享有_____法定的有薪節、假日。節假日加班與當地雇員享受同等待遇。

  3.勞務人員服務滿________年,可享有最少________天有薪年假。

  第四條 勞保福利待遇

  1.乙方負責為勞務人員提供適當的住宿,住宿條件須符合_____有關規定并經甲乙雙方共同核定。

  2.勞務人員由于受雇及在雇傭期內遭遇意外而受傷、患上職業病或發生有關醫療事宜,乙方應負責一切必需的醫藥費及住院費,并支付補償。此條款自勞務人員抵_____之日起生效。

  3.勞務人員享有與當地人員同等的醫療服務和職業意外、人身意外及職業疾病醫療保障,由乙方按照_____現行法例負責購買保險及承擔所需費用。

  4.如醫生證明勞務人員因生病或受傷不適宜再繼續受雇,乙方便應將勞務人員遣返并立即通知甲方,并承擔有關費用及傷遣費。

  5.勞務人員在合同期內發生意外,乙方須按保險條例負責為勞務人員向保險公司索賠。如意外死亡,乙方須負擔將勞務人員遺體及個人物品運返其居住地的運輸費用。

  6.勞務人員工作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由乙方免費提供。

  7.勞務人員在_____工作的所有稅收,均由乙方負責申報,按_____現行稅法執行。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在內地初選所需各類勞務人員,安排時間由乙方面試考核;

  (2)負責安排核定人員到縣級以上醫院檢查身體,辦理體格合格證明書;

  (3)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出境的一切手續;

  (4)教育勞務人員嚴格遵守_____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2.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許可等手續并承擔所需費用_________,此費用自簽約時交付;

  (2)乙方負責勞務人員體檢的費用;

  (3)乙方負責勞務人員從內地居住地至_____及于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4)負責合同期內對勞務人員在_____期間的管理;

  (5)負責勞務人員滿一年后延期簽證費用,該項費用按__________處當時的規定支付;

  (6)負責在規定的________天內安排因停產、息業、破產、或其他原因被解雇的勞務人員返回內地。

  第六條 勞務人員的責任和人員的更換

  1.勞務人員的責任。

  (1)必須遵守_____現行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合同的條款;

  (3)合同期內,不準私自變換工作另行求職或兼職;

  (4)不得與任何人發生借貸關系;

  (5)合同期滿,必須按時回內地,不準以任何理由滯留不歸;

  (6)遵守廠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不準罷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員更換,如發生下列情況,經甲乙雙方確認后,可以遣返或更換人員:

  (1)勞務人員申請與_____居民、永久性居民或游客結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為,不宜繼續工作;

  (3)不履行或破壞合同;

  (4)懷孕;

  (5)因病需長期治療,不能繼續工作。

  3.屬以上(1)~(4)款的情況,如與乙方有關,路費及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如與乙方無關,路費由被遣返的勞務人員自負,屬第(5)款的情況,路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終止和延長

  1.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按雙方簽字之日起并經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有效期從勞務人員進入_____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續約,甲、乙雙方需提前________個月協商續訂。勞務人員到期后須返回內地;續約后乙方所需人員,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后不準單方面終止。如單方違約,須支付對方為此而付出的費用并加付工人________個月工資。

  4.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雙方可協商終止合同:

  (1)_____新的法律、法規、條例使得合同為非法或本合同規定的勞務人員不能繼續受雇;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使得合同無法執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況下終止,乙方則負責安排勞務人員回內地并負擔所需費用。

  第八條 仲裁

  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爭議,由簽約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仍不能解決,將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為最終裁決,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19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文中簡稱甲方)

  注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記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文中簡稱乙方)

  注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記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聘用中國員工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有關乙方聘用中國員工及相關事宜,適用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條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國員工或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雙方應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另行訂立《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明確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具體人數、姓名、聘期、聘用費等事宜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條 乙方與被聘用的中國員工之間系聘用與被聘用的勞務關系,雙方可以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另行訂立《聘用約定》,確定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的權利義務,《聘用約定》副本需送甲方備案。

  第四條 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購房貸款(含擔保)等民事事宜,應另行訂立相關協議,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所生爭議,與甲方及本合同無關,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五條 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出國、培訓需約定服務期限、費用、賠償等事宜,應事前訂立相關出國培訓協議或者培訓協議,確定各自權利義務。所生爭議,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內容與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變更而不一致的,分別以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7.1、甲方可以根據中國法律和本合同有關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權對其違法用工、損害被聘中國員工利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和要求;

  7.2、應乙方或中國員工的要求,甲方有權對發生爭議的乙方和中國員工進行調解;

  7.3、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條款與之不一致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執行該項規定;

  7.4、對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后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甲方。

  第八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8.1、 甲方應教育被聘中國員工遵守中國法律和乙方的規章制度,保守商業秘密,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8.2、 甲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并承擔約定的福利待遇費用;

  8.3、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中國員工的出國(境)手續;

  8.4、 對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駕駛關系的中國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 甲方按照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中國員工評定專業技術職稱;

  8.6、 甲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 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9.1、乙方有權對甲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或在甲方推薦人選之外自行選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應聘人員,須在中國員工第一個工作日前經由甲方辦理聘用手續;

  9.2、對聘用的中國員工,視聘用期限規定試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滿十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9.3、 試用期內,如不符合錄用條件,乙方可以解聘,但應支付試用期聘用費。試用期滿,所聘中國員工自動轉為正式聘用員工,其受聘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9.4、 對嚴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乙方規章制度(此規章制度須事前已向中國員工公開)的中國員工,對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害的中國員工(重大損害的標準應由乙方在乙方的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但若中國員工對乙方制定的損害標準提出疑義而產生勞動爭議的,須事先通過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確認重大損失的標準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9.5、 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之不一致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執行該項規定;

  9.6、 對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后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乙方。

  第十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0.1、 乙方應尊重中國員工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不歧視中國員工的種族和性別;

  10.2、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和政府的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10.3、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對被聘中國員工進行上崗前培訓,并為其提高勞動技能的學習和培訓提供便利條件;

  10.4、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遵守法定工時制度,乙方安排中國員工加班的,應支付加班費;

  加班費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300%。

  10.5、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保證中國員工法定節假日及婚假、產假等帶薪假期。為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連續15天或累計15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對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月一天計算休假天數。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員工同意情況下,視為休息日加班予以經濟補償;

  10.6、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醫療期的規定,對因病或非因公負傷的中國員工給予醫療期;

  10.7、 乙方應執行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不得剝奪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權益;

  10.8、 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工資的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資。對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年終加付一個月的聘用費。當年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工作一個月加付月聘用費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中國員工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場所、工作條件、衛生設施、衛生條件和健康檢查;

  10.10、乙方必須為從事駕駛員工作或者駕駛機動車的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參照當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1、乙方應當為其派遣境外、國外工作或培訓的中國員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險和醫療保險。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致傷(病)、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中國員工工作或培訓所在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3、乙方應當為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意外醫療保險。投保額分別不低于人民幣10萬元和2萬元。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致傷、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當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4、乙方應督促中國員工辦理受聘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教育中國員工遵紀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爭議事宜引起的勞動爭議仲裁或法律訴訟,并使甲方成為爭議當事人的,乙方應該接受委托,作為甲方代理人之一與甲方共同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

  10.16、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有關稅收的規定,依法代扣代繳中國員工的個人所得稅。未代扣代繳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10.17、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 解除或終止聘用的條件、程序和補償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1.1、 被聘用的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標準或條件的,但乙方應于試用期滿前十天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

  11.2、 中國員工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11.3、 中國員工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失的;

  11.4、 中國員工因賣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 中國員工因吸毒被強制戒毒的;

  11.6、 中國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終止聘用中國員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情形的除外):

  12.1、 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過其他工作的;

  12.2、 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12.3、 中國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乙方未對其進行培訓或者調整過工作崗位的;

  12.4、 被聘中國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12.5、 中國員工因公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

  第十三條 乙方解除或終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中國員工,須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條所屬情況消失期間的工資。

  第十四條 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約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國員工,應以書面形式分別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否則另行支付甲方相當于一個月管理費及中國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時支付該員工聘用時間每滿一年,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聘用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醫療期滿后被解聘,除按上述標準支付補償金外,還須支付中國員工不少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或患絕癥的,還應當按國家規定標準加發醫療補助費。

  第十五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但甲乙雙方應按下列約定的條件和標準執行:

  15.1、 被聘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2、 被聘中國員工提前三十天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3、 被聘中國員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辭職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條 中國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條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6.1、 中國員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16.2、 中國員工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16.3、 中國員工與乙方就出資培訓、分配住房等事宜約定的服務期限未滿的;

  16.4、 國家或青島市有特別規定的。

  第五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七條 乙方聘用中國員工,應根據本合同約定按聘用人數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條構成的聘用費。

  第十八條 聘用費經甲乙雙方協商,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書》為當月聘用費的結算依據。聘用費可以人民幣或者等值于人民幣的外幣報價結算。

  第十九條 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應根據中國員工社會保險繳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業工資指導線、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物價上漲指數、聘用員工社會保險基數的調整、社會保險福利制度規定的各種費用調整幅度,以及中國員工工作業績和崗位變動,相應調整聘用費,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二十條 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從聘用費中扣除工資部分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具體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結清當月的聘用費。

  第二十二條 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之日起三十天內,向對方支付并結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二十三條 中國員工在聘用期間發生因公致殘、死亡事故時,應按國家及當地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理,甲方為主、乙方協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對已按約定為中國員工支付相關保險費的,則先由保險賠款支付。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經訂立,對雙方即具有約束力,甲方和乙方均應自覺履行,但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結清聘用費或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費用而延遲付款,并且無甲方認可的正當理由的,乙方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青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所稱“中國員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所聘用的中國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聘用費”,系指乙方每月付給甲方的聘用中國員工的各種費用的總和;其中包括:

  30.1、中國員工的工資;

  30.2、為中國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30.3、醫療與保險等員工的福利費;

  30.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服務費。

  第三十條 本合同所稱“管理費”,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支付給甲方的除中國員工的工資以外的其他各種費用的總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所稱“社會保險費”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等費用。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所稱“員工福利費”,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于中國員工醫療、保險、活動、慰問等事宜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所稱“服務費”,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于為中國員工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而產生的經營成本及有關稅費。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所稱“工資”,系指乙方因實際使用中國員工而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規定必須由乙方承擔的支付給中國員工的勞動報酬總稱。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期滿前30天內,如任何一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長。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分別以中文和 文書就,具有同等效力。當兩種文本存有不同解釋時,應以中文文本為準。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附件一:《中國員工聘用合約》

  附件二:《甲方承擔中國員工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的說明》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20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通訊地址:

  乙方:勞務人員

  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電話:

  甲方因公司發展需要,聘請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政府其他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本合同中的乙方系指退休人員或雖與原單位存在勞動關系,但因內退、下崗、待崗等原因,原單位同意其到其他單位工作的人員。

  第一條、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合同到期如需續簽甲乙雙方應在一星期內進行。

  第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甲方因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必須服從。

  第三條、乙方確認自己為 (退休、內退、下崗、待崗)人員。原單位同意乙方到甲方工作。若乙方隱瞞真實情況,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擔,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付賠償責任。乙方認為,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勞務;若乙方刻意對甲方隱瞞自身存在的疾病或者根據自身機能極有可能發生的疾病風險的,則自行承擔責任和風險,若乙方的疾病狀況影響到公司其它人員或生產的,須付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條、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秘密主要包括: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工作有關或因工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客戶、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第五條、按甲方現行的公司員工薪金管理制度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發薪每月日期為次月28日,如甲方財務資金短缺時,甲方有權對薪金推遲發放,推遲時限為10天內。合同期間若甲方對乙方工作進行調整或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時,乙方的工資待遇則作相應調整。

  第六條、乙方薪金為月薪制,每月以30天計算。月薪 元,并視工作實際表現發給獎金 至 元之間。乙方不享受法定節假日和甲方規定的有薪假期,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第七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提前終止:

  1、發生甲方或乙方不可抗拒的因數,造成一方或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2、雙方就解除本協合同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八條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甲方規章制度、員工守則及獎懲辦法規定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方的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不能容納原規模的勞工及勞務人員人數的;

  5、甲方屢次教導乙方不改的。

  第九條、乙方有以下行為,甲方有權立即通報開除乙方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損失:

  1、虛報帳目,帳目不清,弄虛作假;

  2、偷盜財物,散布影響公司及同事形象的謠言。

  第十條、本合同終止、解除后,乙方應在一周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并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訴訟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系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等有效,雙方就此合同內容向第三方保密。

  甲方(公章): 乙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年齡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生效。_____年

  _____月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及職責

  第四條 乙方同意甲方工作需要,主要擔任_____________崗位 (工種)工作。

  第五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標準。

  工作職責如下:

  服從藥店規章制度和藥店領導的管理,工作上對經理負責。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度,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半。

  五、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每月30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人民幣。甲方有權按制度根據乙方的工作獎懲情況進行浮動。

  六、社會保險及其它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七、勞動保護、勞動各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 甲方生產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一條 下列情況可雙方變更和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和解除合同。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于甲方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 合同的規定。

  4、由于不可抗拒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 在合同法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一般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產。

  4、對與藥店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職員、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進行工種或崗位調換。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 的。

  2、嚴格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經教育或處分仍然無效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發生勞資糾紛時,乙方不經合法程序,擅自采取不合理罷工、上訪怠工等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第十四條 乙方如需要單方解除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甲方。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經勞動安全監察部門確認企業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達不到規定的標準、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規定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侵害乙方合法權利的。

  4、乙方本人有特殊情況,需要辭職并經甲方同意的。

  九、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予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主管機關備案壹份。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方蓋章并由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22

  甲方:(正文中簡稱甲方)

  注冊地址:

  工商登記號碼:編碼:

  電子信箱:聯系電話:

  網址:?傳真:

  乙方:(正文中簡稱乙方)

  注冊地址:

  工商登記號碼:?編碼:

  電子信箱:?聯系電話:

  網址: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_____》等有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聘用中國員工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甲乙雙方有關乙方聘用中國員工及相關事宜,適用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國員工或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雙方應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另行訂立《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明確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具體人數、姓名、聘期、聘用費等事宜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條?乙方與被聘用的中國員工之間系聘用與被聘用的勞務關系,雙方可以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另行訂立《聘用約定》,確定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的權利義務,《聘用約定》副本需送甲方備案。

  第四條?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購房貸款(含擔保)等民事事宜,應另行訂立相關協議,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所生爭議,與甲方及本合同無關,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五條?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出國、培訓需約定服務期限、費用、賠償等事宜,應事前訂立相關出國培訓協議或者培訓協議,確定各自權利義務。所生爭議,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內容與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變更而不一致的,分別以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7.1、甲方可以根據中國法律和本合同有關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權對其違法用工、損害被聘中國員工利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和要求;

  7.2、應乙方或中國員工的要求,甲方有權對發生爭議的乙方和中國員工進行調解;

  7.3、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條款與之不一致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執行該項規定;

  7.4、對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后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甲方。

  第八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8.1、?甲方應教育被聘中國員工遵守中國法律和乙方的規章制度,保守商業秘密,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8.2、?甲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繳納社會_____,并承擔約定的福利待遇費用;

  8.3、?甲方協助乙方辦理中國員工的出國(境)手續;

  8.4、?對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駕駛關系的中國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甲方按照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中國員工評定專業技術職稱;

  8.6、?甲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章?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9.1、乙方有權對甲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或在甲方推薦人選之外自行選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應聘人員,須在中國員工第一個工作日前經由甲方辦理聘用手續;

  9.2、對聘用的中國員工,視聘用期限規定試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滿十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9.3、?試用期內,如不符合錄用條件,乙方可以解聘,但應支付試用期聘用費。試用期滿,所聘中國員工自動轉為正式聘用員工,其受聘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9.4、?對嚴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乙方規章制度(此規章制度須事前已向中國員工公開)的中國員工,對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害的中國員工(重大損害的標準應由乙方在乙方的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但若中國員工對乙方制定的損害標準提出疑義而產生勞動爭議的,須事先通過勞動爭議_____部門確認重大損失的標準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9.5、?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之不一致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執行該項規定;

  9.6、?對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后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乙方。

  第十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0.1、?乙方應尊重中國員工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不歧視中國員工的_____和性別;

  10.2、?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和政府的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10.3、?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對被聘中國員工進行上崗前培訓,并為其提高勞動技能的學習和培訓提供便利條件;

  10.4、?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遵守法定工時制度,乙方安排中國員工加班的,應支付加班費;

  加班費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_________實際加班小時_________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_________實際加班小時_________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_________實際加班小時_________300%。

  10.5、?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保證中國員工法定節假日及_____、產假等帶薪假期。為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連續15天或累計15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對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月一天計算休假天數。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員工同意情況下,視為休息日加班予以經濟補償;

  10.6、?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醫療期的規定,對因病或非因公負傷的中國員工給予醫療期;

  10.7、?乙方應執行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不得剝奪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權益;

  10.8、?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工資的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資。對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年終加付一個月的聘用費。當年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工作一個月加付月聘用費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中國員工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場所、工作條件、衛生設施、衛生條件和健康檢查;

  10.10、乙方必須為從事駕駛員工作或者駕駛機動車的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參照當地_____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1、乙方應當為其派遣境外、國外工作或培訓的中國員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險和醫療_____。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致傷(病)、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中國員工工作或培訓所在地_____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3、乙方應當為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意外醫療_____。投保額分別不低于人民幣_____萬元和_____萬元。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致傷、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當地_____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4、乙方應督促中國員工辦理受聘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教育中國員工遵紀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爭議事宜引起的勞動爭議_____或法律訴訟,并使甲方成為爭議當事人的,乙方應該接受委托,作為甲方代理人之一與甲方共同參加_____或訴訟活動;

  10.16、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有關稅收的規定,依法代扣代繳中國員工的個人所得稅。未代扣代繳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10.17、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解除或終止聘用的條件、程序和補償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1.1、?被聘用的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標準或條件的,但乙方應于試用期滿前十天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

  11.2、?中國員工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11.3、?中國員工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失的;

  11.4、?中國員工因賣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中國員工因吸毒被強制戒毒的;

  11.6、?中國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終止聘用中國員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情形的除外):

  12.1、?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過其他工作的;

  12.2、?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12.3、?中國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乙方未對其進行培訓或者調整過工作崗位的;

  12.4、?被聘中國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12.5、?中國員工因公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

  第十三條?乙方解除或終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中國員工,須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條所屬情況消失期間的工資。

  第十五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但甲乙雙方應按下列約定的條件和標準執行:

  15.1、?被聘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2、?被聘中國員工提前三十天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3、?被聘中國員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辭職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條?中國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條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6.1、?中國員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16.2、?中國員工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16.3、?中國員工與乙方就出資培訓、分配住房等事宜約定的服務期限未滿的;

  16.4、?國家或_______市有特別規定的。

  第五章?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七條?乙方聘用中國員工,應根據本合同約定按聘用人數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條構成的聘用費。

  第十八條?聘用費經甲乙雙方協商,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書》為當月聘用費的結算依據。聘用費可以人民幣或者等值于人民幣的外幣報價結算。

  第十九條?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應根據中國員工社會_____繳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業工資指導線、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物價上漲指數、聘用員工社會_____基數的調整、社會_____福利制度規定的各種費用調整幅度,以及中國員工工作業績和崗位變動,相應調整聘用費,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二十條?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從聘用費中扣除工資部分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具體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

  第二十一條?乙方須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結清當月的聘用費。

  第二十二條?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之日起三十天內,向對方支付并結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二十三條?中國員工在聘用期間發生因公致殘、死亡事故時,應按國家及當地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理,甲方為主、乙方協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對已按約定為中國員工支付相關_____費的,則先由_____賠款支付。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經訂立,對雙方即具有約束力,甲方和乙方均應自覺履行,但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結清聘用費或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費用而延遲付款,并且無甲方認可的正當理由的,乙方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市_____委員會_____。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所稱“中國員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所聘用的中國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所稱“聘用費”,系指乙方每月付給甲方的聘用中國員工的各種費用的總和,其中包括:

  30.1、中國員工的工資;

  30.2、為中國員工繳納的社會_____費;

  30.3、醫療與_____等員工的福利費;

  30.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服務費。

  第三十條?本合同所稱“管理費”,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支付給甲方的除中國員工的工資以外的其他各種費用的總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所稱“社會_____費”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_____和福利待遇等費用。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所稱“員工福利費”,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于中國員工醫療、_____、活動、慰問等事宜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所稱“服務費”,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于為中國員工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而產生的經營成本及有關稅費。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所稱“工資”,系指乙方因實際使用中國員工而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規定必須由乙方承擔的支付給中國員工的勞動報酬總稱。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30天內,如任何一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長。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分別以中文和_____文書就,具有同等效力。當兩種文本存有不同解釋時,應以中文文本為準。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2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惠、優勢互補”的原則,就委托招收廚師人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根據公司業務的需要,聘請乙方為甲方招收廚師人員;

  二、乙方服務范圍:

  1、根據甲方業務需要提供甲方業務的相關證明;

  2、提供相關資料,包括身份證復印件,確保證件真實有效;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工作質量。

  2、甲方應提供所需人員的工作崗位;甲方同時負責員工的安全保障。

  3、甲方應按月付給廚師人員的勞動報酬,具體報酬按照商議結果支付。工資按季度付給乙方,并為員工提供免費吃住。

  4、甲方在乙方工作滿一年后,原則上報銷乙方的車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需身體健康且無犯罪記錄的男性公民

  2、乙方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就業規則,服從工作安排。

  3、乙方應享有甲方應支付報酬的權利。

  4、乙方如果違反法律、法規或不履行崗位責任書,甲方可將其退回。

  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責成其賠償損失

  5、協議期內輸出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按照當地政策規定負責

  辦理傷待遇享受。

  6、乙方確定本協議無誤需要支付甲方保證金兩萬元。

  五、其它約定:

  1、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任何原因要求終止或者變更協議的,均應提前15個工作日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20_4年月日20_年月日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24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_________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______天,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四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周工作_________小時,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五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六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政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七條 病假和事假

  1.乙方請病假,須憑甲方指定的醫生證明,乙方在一個合同期(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學年)內,累計病假不滿_________天,工資按照_________%發給;超過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權解除聘用合同;若未解除合同,工資將按_________%發給,直至恢復正常工作為止。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公出差,在當地政府指定的醫院就診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因私外出就診的醫療費用自理。

  2.乙方請事假須經甲方同意,甲方將按日扣發工資,在合同期(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學年)內,事假累計不得超過_________天,連續事假不得超過_________天:超過_________天,將扣發_________天工資。未經甲方同意而擅離職守的,曠職_________天,扣發_________天工資,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本合同由法斗士整理提供,找律師上法斗士)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九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方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因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十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應先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25

  員工勞務協議

  為了保護企業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依法確定勞動關系,甲、乙雙方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一、本協議簽約雙方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二、勞動協議期限

  勞動協議固定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職責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門                                   工作(崗位)。乙方需按甲方確定的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工作內容。

  (二)甲方確因工作需要或因乙方的能力和表現,可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必須服從。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因甲方工作特性決定,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標準工時制:每周 周一至 周六工作,每日工作 8個小時,每周正式上班天數為六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節假日及下班時間員工因未完成本職工作自愿加班或補班者,公司不支付加班費。

  (四)甲方依工作情況適當調整安排員工的法定節假日。

  五、勞動保護,工作條件

  (一)甲方應按勞動法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具體按本公司規章制度辦理。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參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三)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需提前半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六、勞動報酬

  (一)按甲方現行工作制度和工資分配方式,乙方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

  (二)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調整工資水平或乙方崗位(職務)發生變動時,工資待遇應予以調整。

  (三)甲方的發薪日期為每月15日,發放上月工資。業務傭金的計算為成交每套房屋總價的0.1%,業務傭金發放日期視具體項目而定,最晚日期不超過甲方拿到業務傭金的當月。甲方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七、社會保險

  (一)乙方成為公司正式員工后,享有甲方為其繳納綜合保險。(可以協商暫定)

  八、勞動紀律和獎懲辦法

  (一)甲方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員工守則、規章制度、保密協議),乙方在協議期內應嚴格遵守執行。

  (二)甲方對于模范遵守規章制度的及工作成績優異者按公司有關獎懲規定給予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可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嚴重者,甲方有權予以辭退。

  (三)甲方不得對乙方進行體罰、毆打、搜身、拘禁和侮辱以及鎖閉工作場所限制乙方人身自由。

  九、辭退和辭職條款

  (一)符合下列情形者,甲方可以解除協議,辭退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在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甲方工作的;

  3、乙方因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4、乙方因玩忽職守、嚴重失誤、私營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5、乙方不能勝任公司,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6、勞動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協議達成協議的;

  7、在勞動協議中另有約定的。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勞動協議自動解除:

  1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2甲方宣告解散的。

  3合同期限屆滿

  4雙方約定的試用期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三)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辭職:

  1、甲方不按勞動協議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手段強迫勞動工作的;

  3、雙方沒有其他特殊約定事項,乙方可提出辭職。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協議,辭退乙方:

  1、乙方因病、非工負傷,在本公司規定治療期間的;

  2、乙方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

  3、勞動協議期限未滿又不符合以上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

  4、乙方因公負傷,完全或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在本公司規定的工傷期內。

  十、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一)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二)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三)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員工守則)。

  十一、違約責任,勞動爭議

  (一)勞動協議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并嚴格依法執行勞動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十二、其他事項

  (一)勞動協議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無論何種原因,乙方離開甲方公司,應及時辦清移交手續。

  (三)本協議未及事宜,參考《員工守則》。

  (三)本協議期滿后自行終止;如雙方有意續簽,雙方另簽協議。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                         戶籍所在地:

  委托代理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2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務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月。

  二、工作崗位及職責

  1、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崗位(工種)的工作。

  2、甲方可根據乙方工作能力在本公司范圍內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勞動報酬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實行 工作制度。(“A標準工時;B綜合計算工時;C 不定時”,中的一項),乙方應遵守甲方考勤管理制度。

  2、工資標準: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月薪制(即乙方試用期基本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基本工資 元/月)。

  3、乙方每月實際取得的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報酬、加班工資及甲方給予的福利待遇等項目組成。

  4、甲方根據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內未提出異議,或在工資實際發放之日起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5、發薪日為每月 日,如遇發薪日為國家法定節日,則提前或延后于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購買社保,乙方應予以配合;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工作中代扣代繳。

  五、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在崗期間的工作安全。

  2、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未遵守操作規程而導致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乙方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

  2、乙方入職后,應自覺、認真學習公司規章制度,由于乙方個人原因或過失未進行學習的,視為乙方已知曉。

  3、甲方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與變更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無條件獎懲本合同;

  (1)、提交假學歷、假證照、假證件的;

  (2)、在“應聘登記表”與“入職登記表”中內容有虛假描述的;

  (3)、隱藏真實健康狀況及有傷、病史者,未在入職前向甲方提供書面說明的;

  (4)、達不到甲方工作崗位要求的;

  (5)、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構成解聘的;

  (6)、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詳見甲方規章制度);

  (7)、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8)、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趁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9)、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職務屬公司高管的,應提前90日通知甲方);在試用期的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在提出離職申請后,應繼續履行其崗位職責,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不得擅自離崗;申請離職日期到后,乙方應按規定辦理一切工作及財務交接等離職手續,若有違反,甲方將按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與乙方解除勞動關系。

  八、《勞動合同》的期滿終止、續簽

  合同期限屆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各項約定,甲方應按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2、乙方責任: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提前終止,甲方有權在乙方結算工資時從其工資或報酬中扣除以下費用:

  (1)、甲方招收、錄用員工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專項培訓費;

  (3)、社會保險無法終止而續交的全部社會保險費用;

  (4)、甲方誒乙方支出的其他相關費用。

  十、其他條款

  1、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若有違反,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責任。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增加以下內容(在選項前打“√”):

  甲方在與乙方約定基礎薪酬時,已經充分考慮乙方所負責任及崗位具有不定時工作職責性質,并對中作中可能產生的加班工資在其基礎薪資中作了充分考慮,因此,甲方不再另外支付這類職位人員的加班薪資,且這類崗位人員需自覺準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3、本合同未盡事宜適用于法律、法規等行政性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管理制度。

  4、甲方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依法向有關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出現經濟情況,乙方委托以下聯系人為其作出決定且具有法律效力(聯系人必須是乙方直系親屬,且聯系方式固定不變)。

  聯系人A: 與乙方關系: 移動電話: 固定電話: 所在地:

  聯系人B: 與乙方關系: 移動電話: 固定電話: 所在地:

  聯系人C: 與乙方關系: 移動電話: 固定電話: 所在地: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雙蓋章簽字后生效。附件和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表簽字無效。

  甲 方:法人授權人:地 址: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乙 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暫住地址: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27

  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正文中簡稱甲方)

  注冊地址:_________

  工商登記號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正文中簡稱乙方)

  注冊地址:_________

  工商登記號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聘用中國員工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有關乙方聘用中國員工及相關事宜,適用本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條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國員工或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雙方應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另行訂立《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明確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具體人數,姓名,聘期,聘用費等事宜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條 乙方與被聘用的中國員工之間系聘用與被聘用的勞務關系,雙方可以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另行訂立《聘用約定》,確定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的權利義務,《聘用約定》副本需送甲方備案。

  第四條 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購房貸款(含擔保)等民事事宜,應另行訂立相關協議,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

  所生爭議,與甲方及本合同無關,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五條 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出國,培訓需約定服務期限、費用、賠償等事宜,應事前訂立相關出國培訓協議或者培訓協議,確定各自權利義務。

  所生爭議,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內容與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變更而不一致的,分別以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7.1 甲方可以根據中國法律和本合同有關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權對其違法用工,損害被聘中國員工利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和要求;

  7.2 應乙方或中國員工的要求,甲方有權對發生爭議的乙方和中國員工進行調解;

  7.3 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條款與之不一致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執行該項規定;

  7.4 對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后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甲方。

  第八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8.1 甲方應教育被聘中國員工遵守中國法律和乙方的規章制度,保守商業秘密,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8.2 甲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并承擔約定的福利待遇費用;

  8.3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中國員工的出國(境)手續;

  8.4 對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駕駛關系的中國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 甲方按照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中國員工評定專業技術職稱;

  8.6 甲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 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9.1 乙方有權對甲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或在甲方推薦人選之外自行選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應聘人員,須在中國員工第一個工作日前經由甲方辦理聘用手續;

  9.2 對聘用的中國員工,視聘用期限規定試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滿十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9.3 試用期內,如不符合錄用條件,乙方可以解聘,但應支付試用期聘用費。

  試用期滿,所聘中國員工自動轉為正式聘用員工,其受聘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9.4 對嚴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乙方規章制度(此規章制度須事前已向中國員工公開)的中國員工,對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害的中國員工(重大損害的標準應由乙方在乙方的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但若中國員工對乙方制定的損害標準提出疑義而產生勞動爭議的,須事先通過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確認重大損失的標準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9.5 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之不一致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執行該項規定;

  9.6 對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后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乙方。

  第十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0.1 乙方應尊重中國員工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不歧視中國員工的種族和性別;

  10.2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和政府的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10.3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對被聘中國員工進行上崗前培訓,并為其提高勞動技能的學習和培訓提供便利條件;

  10.4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遵守法定工時制度,乙方安排中國員工加班的,應支付加班費;加班費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300%。

  10.5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保證中國員工法定節假日及婚假,產假等帶薪假期。

  為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連續15天或累計15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

  對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月一天計算休假天數。

  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員工同意情況下,視為休息日加班予以經濟補償;

  10.6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醫療期的規定,對因病或非因公負傷的中國員工給予醫療期;

  10.7 乙方應執行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不得剝奪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權益;

  10.8 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工資的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資。

  對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年終加付一個月的聘用費。

  當年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工作一個月加付月聘用費的十二分之一;

  10.9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中國員工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場所,工作條件,衛生設施,衛生條件和健康檢查;

  10.10 乙方必須為從事駕駛員工作或者駕駛機動車的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參照當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1 乙方應當為其派遣境外,國外工作或培訓的中國員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險和醫療保險。

  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致傷(病),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中國員工工作或培訓所在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3 乙方應當為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意外醫療保險。

  投保額分別不低于人民幣_________元和_________元。

  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致傷,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當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4 乙方應督促中國員工辦理受聘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教育中國員工遵紀守法;

  10.15 因本合同第四章爭議事宜引起的勞動爭議仲裁或法律訴訟,并使甲方成為爭議當事人的,乙方應該接受委托,作為甲方代理人之一與甲方共同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

  10.16 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有關稅收的規定,依法代扣代繳中國員工的個人所得稅。

  未代扣代繳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10.17 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15日通知甲方。

  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 解除或終止聘用的條件,程序和補償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1.1 被聘用的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標準或條件的,但乙方應于試用期滿前十天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

  11.2 中國員工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11.3 中國員工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失的;

  11.4 中國員工因賣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 中國員工因吸毒被強制戒毒的;

  11.6 中國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終止聘用中國員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情形的除外):

  12.1 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過其他工作的;

  12.2 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12.3 中國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乙方未對其進行培訓或者調整過工作崗位的;

  12.4 被聘中國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12.5 中國員工因公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

  第十三條 乙方解除或終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中國員工,須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條所屬情況消失期間的工資。

  第十四條 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約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國員工,應以書面形式分別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否則另行支付甲方相當于一個月管理費及中國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同時支付該員工聘用時間每滿一年,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聘用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

  醫療期滿后被解聘,除按上述標準支付補償金外,還須支付中國員工不少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或患絕癥的,還應當按國家規定標準加發醫療補助費。

  第十五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但甲乙雙方應按下列約定的條件和標準執行:

  15.1 被聘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2 被聘中國員工提前三十天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3 被聘中國員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辭職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條 中國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條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6.1 中國員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16.2 中國員工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16.3 中國員工與乙方就出資培訓,分配住房等事宜約定的服務期限未滿的;

  16.4 國家或_________市有特別規定的。

  第五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七條 乙方聘用中國員工,應根據本合同約定按聘用人數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條構成的聘用費。

  第十八條 聘用費經甲乙雙方協商,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書》為當月聘用費的結算依據。

  聘用費可以人民幣或者等值于人民幣的外幣報價結算。

  第十九條 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應根據中國員工社會保險繳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業工資指導線,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物價上漲指數,聘用員工社會保險基數的調整,社會保險福利制度規定的各種費用調整幅度,以及中國員工工作業績和崗位變動,相應調整聘用費,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二十條 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從聘用費中扣除工資部分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具體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結清當月的聘用費。

  第二十二條 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之日起三十天內,向對方支付并結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二十三條 中國員工在聘用期間發生因公致殘,死亡事故時,應按國家及當地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理,甲方為主,乙方協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對已按約定為中國員工支付相關保險費的,則先由保險賠款支付。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經訂立,對雙方即具有約束力,甲方和乙方均應自覺履行,但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結清聘用費或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費用而延遲付款,并且無甲方認可的正當理由的,乙方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所稱“中國員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所聘用的中國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聘用費”,系指乙方每月付給甲方的聘用中國員工的各種費用的總和;其中包括:

  29.1 中國員工的工資;

  29.2 為中國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29.3 醫療與保險等員工的福利費;

  29.4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服務費。

  第三十條 本合同所稱“管理費”,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支付給甲方的除中國員工的工資以外的其他各種費用的總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所稱“社會保險費”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等費用。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所稱“員工福利費”,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于中國員工醫療,保險,活動,慰問等事宜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所稱“服務費”,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于為中國員工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而產生的經營成本及有關稅費。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所稱“工資”,系指乙方因實際使用中國員工而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規定必須由乙方承擔的支付給中國員工的勞動報酬總稱。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合同期滿前30天內,如任何一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長。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每份分別以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就,具有同等效力。

  當兩種文本存有不同解釋時,應以中文文本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28

  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鑒于乙方家庭目前的特殊情況,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乙方自愿簽訂本《勞動合同書》補充協議,共同遵守本補充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其崗位工作。

  第二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的要求和標準。乙方應遵守同其工作崗位直接相關的甲方的規章、制度和規定。

  第三條 乙方每周工作時間由乙方自行安排,根據實際工作情況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標準,以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為前提。

  第四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甲方工程項目中的工作及責任,在該項目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否則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五條 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與乙方的《勞動合同書》及《勞動合同書》補充協議,并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協商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范圍,勞動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

  第六條 甲方在以下情況下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動報酬:

  1、因乙方提供勞動服務過程中的故意或過失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未能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完成工作。

  第七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補充協議終止:

  (一)雙方就解除本補充協議協商一致的;

  (二)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補充協議義務的。

  (三)乙方完全可以執行標準工時制。

  第八條 本補充協議做為《勞動合同書》的附件,與《勞動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29

  甲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簽約須知

  一、本勞動合同書是一個示范性文本,_____強制性文書。

  二、甲方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工。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四、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五、本合同必須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六、本合同中的空白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白欄,請打上“/”。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需要補充約定的.事項,可經雙方協商一致,在本合同第九條中補充約定。

  八、本合同書用鋼筆填寫,必須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九、甲方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舉報、投訴電話:020-12333。

  甲方與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或無固定期限,終止條件為_________)。其中前_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日_________止。

  二、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依約定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執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1天。

  (二)甲方可以實行輪班工作制度,具體輪班安排由甲方公布。

  (三)甲方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范圍的關系不能按照前款執行標準工時制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四)甲方可依法安排乙方加班,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和社會_____:

  (一)甲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為_________元/月,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得低于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提供的食宿福利,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三)甲方應當依照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_____。

  五、_____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_____。

  (二)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工作、生活環境。

  (三)甲方應執行人口與計劃生育以及生育_____規定,落實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的保護措施。

  (四)甲方應當采取措施,做好預防,避免和減少工傷、職業危害。甲方應當公示參加工傷_____的有關情況。

  六、勞動紀律:乙方要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并告知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指揮。乙方有權拒絕違法、不道德或者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工作。

  七、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甲方、乙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可終止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勞動爭議處理: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工商注冊地的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九、違反合同的責任及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十、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30

  員工勞務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護照/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是下列中的第類人員,甲方擬聘用乙方為甲方提供專項勞務服務,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專項勞務服務,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信守:_________________

  A、已辦理退休手續;

  B、已辦理內退手續;

  C、已辦理協議離崗手續,并且協議尚未到期;

  D、有學籍的在校學生;

  E、與第三人已經簽署合法的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第一條定義和釋義

  以下名詞除本合同條款另有解釋和約定外具有以下定義和釋義:_________________

  1.1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是指甲方和乙方于上述時間和地點達成的本《勞務服務合同》;

  1.2專項勞務服務:_________________是指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專項勞務服務;

  1.3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簽約雙方之外的任何自然人、企事業單位、政府機關及組織。

  第二條服務內容、質量標準及提供服務的時間、地點和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供專項勞務服務的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務的詳細內容、質量標準以及提供服務的時間、地點和方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條乙方的資質

  3.1乙方應受過良好的教育或專業培訓具有提供甲方所需勞務的資質。

  第四條勞務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4.1甲方按照第種方式支付乙方的勞務報酬: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的勞務報酬按每小時元人民幣計收,甲方于每月號前以現金形式向乙方依法支付上一個月的累積報酬。或者;

  2、乙方的勞務報酬按批次計收,甲方于乙方完成該次勞務后的日內以現金形式依法支付。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篇3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務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月。

  二、工作崗位及職責

  1、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崗位(工種)的工作。

  2、甲方可根據乙方工作能力在本公司范圍內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勞動報酬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實行 工作制度。(“A標準工時;B綜合計算工時;C 不定時”,中的一項),乙方應遵守甲方考勤管理制度。

  2、工資標準: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月薪制(即乙方試用期基本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基本工資 元/月)。

  3、乙方每月實際取得的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報酬、加班工資及甲方給予的福利待遇等項目組成。

  4、甲方根據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內未提出異議,或在工資實際發放之日起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5、發薪日為每月 日,如遇發薪日為國家法定節日,則提前或延后于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購買社保,乙方應予以配合;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工作中代扣代繳。

  五、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在崗期間的工

  2、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未遵守操作規程而導致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乙方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

  2、乙方入職后,應自覺、認真學習公司規章制度,由于乙方個人原因或過失未進行學習的,視為乙方已知曉。

  3、甲方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與變更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無條件獎懲本合同;

  (1)、提交假學歷、假證照、假證件的;

  (2)、在“應聘登記表”與“入職登記表”中內容有虛假描述的;

  (3)、隱藏真實健康狀況及有傷、病史者,未在入職前向甲方提供書面說明的;

  (4)、達不到甲方工作崗位要求的;

  (5)、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構成解聘的;

  (6)、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詳見甲方規章制度);

  (7)、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8)、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趁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9)、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職務屬公司高管的,應提前90日通知甲方);在試用期的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在提出離職申請后,應繼續履行其崗位職責,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不得擅自離崗;申請離職日期到后,乙方應按規定辦理一切工作及財務交接等離職手續,若有違反,甲方將按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與乙方解除勞動關系。

  八、《勞動合同》的期滿終止、續簽

  合同期限屆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各項約定,甲方應按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2、乙方責任: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提前終止,甲方有權在乙方結算工資時從其工資或報酬中扣除以下費用:

  (1)、甲方招收、錄用員工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專項培訓費;

  (3)、社會保險無法終止而續交的全部社會保險費用;

  (4)、甲方誒乙方支出的其他相關費用。

  十、其他條款

  1、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若有違反,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責任。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增加以下內容(在選項前打“√”):

  甲方在與乙方約定基礎薪酬時,已經充分考慮乙方所負責任及崗位具有不定時工作職責性質,并對中作中可能產生的加班工資在其基礎薪資中作了充分考慮,因此,甲方不再另外支付這類職位人員的加班薪資,且這類崗位人員需自覺準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3、本合同未盡事宜適用于法律、法規等行政性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管理制度。

  4、甲方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依法向有關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出現經濟情況,乙方委托以下聯系人為其作出決定且具有法律效力(聯系人必須是乙方直系親屬,且聯系方式固定不變)。

  聯系人A: 與乙方關系: 移動電話: 固定電話: 所在地:

  聯系人B: 與乙方關系: 移動電話: 固定電話: 所在地:

  聯系人C: 與乙方關系: 移動電話: 固定電話: 所在地: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雙蓋章簽字后生效。附件和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表簽字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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