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聘用中國員工勞務合同(通用3篇)
國外聘用中國員工勞務合同 篇1
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正文中簡稱甲方)
注冊地址:_________
工商登記號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正文中簡稱乙方)
注冊地址: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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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
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聘用中國員工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有關乙方聘用中國員工及相關事宜,適用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條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國員工或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雙方應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另行訂立《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明確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具體人數,姓名,聘期,聘用費等事宜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條 乙方與被聘用的中國員工之間系聘用與被聘用的勞務關系,雙方可以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另行訂立《聘用約定》,確定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的權利義務,《聘用約定》副本需送甲方備案。
第四條 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購房貸款(含擔保)等民事事宜,應另行訂立相關協議,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所生爭議,與甲方及本合同無關,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五條 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出國,培訓需約定服務期限、費用、賠償等事宜,應事前訂立相關出國培訓協議或者培訓協議,確定各自權利義務。所生爭議,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內容與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變更而不一致的,分別以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7.1 甲方可以根據中國法律和本合同有關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權對其違法用工,損害被聘中國員工利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和要求;
7.2 應乙方或中國員工的要求,甲方有權對發生爭議的乙方和中國員工進行調解;
7.3 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條款與之不一致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執行該項規定;
7.4 對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后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甲方。
第八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8.1 甲方應教育被聘中國員工遵守中國法律和乙方的規章制度,保守商業秘密,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8.2 甲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并承擔約定的福利待遇費用;
8.3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中國員工的出國(境)手續;
8.4 對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駕駛關系的中國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 甲方按照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中國員工評定專業技術職稱;
8.6 甲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 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9.1 乙方有權對甲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或在甲方推薦人選之外自行選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應聘人員,須在中國員工第一個工作日前經由甲方辦理聘用手續;
9.2 對聘用的中國員工,視聘用期限規定試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滿十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9.3 試用期內,如不符合錄用條件,乙方可以解聘,但應支付試用期聘用費。試用期滿,所聘中國員工自動轉為正式聘用員工,其受聘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9.4 對嚴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乙方規章制度(此規章制度須事前已向中國員工公開)的中國員工,對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害的中國員工(重大損害的標準應由乙方在乙方的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但若中國員工對乙方制定的損害標準提出疑義而產生勞動爭議的,須事先通過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確認重大損失的標準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9.5 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之不一致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執行該項規定;
9.6 對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后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乙方。
甲方(蓋章):____ 乙方(簽字):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 簽訂地點:____
國外聘用中國員工勞務合同 篇2
甲方(聘用方):身份證號碼
現家庭住址:
乙方(受聘方):身份證號碼
現家庭住址:
甲方家中老人年事已高,需要家政服務人員提供相關家政服務;乙方自稱今年__歲、身體健康,能夠照顧甲方老人的生活起居等家政服務各項工作的能力。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就涉及家庭服務過程中的相關權利與義務達成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甲方老人需要乙方提供的家政服務主要工作內容:
1、負責制作好老人每天三頓飯和與之相關的采買工作;
2、負責居室環境衛生工作;
3、住在老人家中,照顧好老人的飲食和起居及與之相關的服務工作;
4、如果老人生病住院,負責照看和陪護工作。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及時按月支付給乙方足額勞務工資,試用期半個月,勞務工資按每月__元計發;試用期滿后,勞務工資按每月__元計發。每個月安排乙方2個休息日,如果乙方沒有按日得以休息,甲方應按日加倍計發勞務工資。
沒有特殊情況,甲方不得拖欠或扣發乙方的工資。工資支付時間為每個月底的最后一天。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費食宿。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視、不虐待、保證乙方在服務期間人身和財產的安全。有義務對乙方的家政服務工作進行指導。
3、乙方因個人身體原因突發急病或其他傷害時,甲方應及時通知其家人,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但甲方不承擔任何與之相關的費用。因從事合同規定的工作且排除個人身體原因所致的意外傷害,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以適當負擔部分醫藥費用。
4、甲方不得強迫乙方從事合同以外的工作。
5、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將同鄉或親友帶入家中。甲方有權拒絕乙方使用家中電話撥打長途。
6、甲方老人家中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對乙方因工作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同其協商解決或求助法律幫助,不得侵犯乙方的人身權益。
7、甲方如發現乙方患有不能勝任家政服務的疾病時,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8、甲方如發現乙方有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時、或不勝任家政服務工作,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向甲方保證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家政服務工作、無不良社會記錄。
2、乙方具有照顧老人飲食起居的基本常識和工作經驗,能夠提供相關家政服務。
3、乙方應當尊重和維護甲方的合法權利,自覺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家政服務項目,熱誠耐心服務。
4、享有按月、按時得到勞務工資的權利。
5、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有權維護自己人身財產權利不受侵犯。
6、乙方應當安心做好家政服務工作,如遇特殊情況(親屬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處理時,應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7、乙方不得擅自將親友及他人帶入甲方家中,不得隨便翻拿或故意損壞甲方家中的物品,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和賠償責任。
8、乙方不得參與甲方家庭及鄰糾紛,不得對外泄露甲方家庭信息等隱私,尊重甲方老人的生活習慣,不得虐待所服務對象。
9、合同期內,乙方如欲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提前5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時另行聘請家政服務人員。
四、其他
1、合同執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基層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合同期限: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照顧老人保姆雇傭合同3篇照顧老人保姆雇傭合同3篇
甲方:聯系電話:
乙方:聯系電話:(公司收購合同)
國外聘用中國員工勞務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本合同簽署時,乙方在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從事工作。乙方應根據崗位、職務和職級所確定的責任,按甲方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任務。
第三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遵循合理原則,及乙方的能力(專業、技能、體力、業績等)和工作態度,甲方可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和職務作必要調整,調整要雙方協商一致,書面同意。調整包括將乙方派往甲方分公司(本市及外省市)或甲方的關聯企業(甲方參股投資的公司)相應的崗位和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工作時間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的工時工作制。
1、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每周總工作時間不超過國家標準,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不含用膳和工作間歇時間)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的工作時間,甲方依據《勞動法》及本市相關規定并根據經營需要總體安排,在核定的工作計算周期內,員工總的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不含用膳和工作間歇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乙方的工作時間,甲方可依據《勞動法》及本市相關規定并根據乙方工作性質和職責,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由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經營需要,并經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后,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調整的,相應的工作時間也將發生調整。
第五條 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按《勞動法》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給予同等時間的補休。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按甲方現行的工資制度,乙方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補貼組成,其中基本工資為 ,崗位工資為_______ 元,補貼為_______元,試用期每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崗位工資為_______元,補貼為_______元。員工加班和請假的計算基數按照基本工資予以核算。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與員工協商一致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七條 甲方實行下發薪制。每月十日以法定貨幣形式按規定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有更改,提前下發通知)
乙方依法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發薪時依法代扣代繳。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環境和勞動工具,配發必要的安全、適用、有效的勞動保護用品,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健康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第九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六、保險福利
第十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因工傷或患職業病、實行計劃生育以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哺乳期等有關費用和相關待遇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醫療期、醫療費用及病休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市以及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員工守則》、等,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維護甲方利益。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或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四條 本合同訂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內容作部分修改、補充、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無條件接受):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根據甲方所作出的試用期評估結果確定);;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甲方以支付乙方相當于一個月工資替代其義務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執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達成協議的;
4、甲方因經營狀況不善等經濟性原因,確需依法裁減人員的,按照有關規定的程序,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依法裁減人員,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按解除勞動合同辦理離職手續,合同即告終止。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職將按曠工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錄用乙方的工作單位給予經濟賠償。
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條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或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且不再續訂或約定的工作任務已完成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后,乙方應按照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相關手續。
九、競業限制
第二十三條 若乙方經崗位評估,被確定為涉密崗位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定《競業限制協議》、經濟補償及相關的違約責任等,該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培訓和服務期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內,若由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甲方可與乙方另行簽定《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具體內容以《勞動合同補充協議》為準,該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條款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具體金額按照雙方的協議約定確定。同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因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約定的服務期內,因個人原因解除或因嚴重違紀被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按協議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公司規定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約定,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具體金額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為準。
第二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當事人可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甲方經營所在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不經過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而直接申請仲裁。不服勞動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接到仲裁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其 它
第三十一條 甲方以上述協議及現行制定、今后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等,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三十二條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變更時,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雙方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時,如果雙方沒有書面意向終止勞動合同,則自然延續一個合同期;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則自動轉成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乙方承諾, 簽訂本合同時,本人已詳細閱看,并對本合同內容予以全面理解,同時閱看、理解了公司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職務說明書》等公司相關規定,并保證予以遵守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