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護士勞動合同(精選3篇)
中醫護士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和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自愿全面履行,如有違反,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一條、合同履行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即行止,如甲方工作需要,要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續訂合同。
第二條、工作崗位及報酬
1、乙方受聘于甲方,擔任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崗位工作,并達到質量標準。
2、在聘用期內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作報酬為每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試用期內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作報酬為每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根據崗位需要,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安全措施。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和業務培訓及企業的有關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等規章制度培訓。
3、甲方不得拖欠乙方的報酬,如出現拖欠,應及時給付。
4、在合同期內所形成的全部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5、甲方制訂公司規章制度,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并執行甲方規章制度中相關崗位職責,掌握崗位技能和操作程序,按工作質量標準完成任務,并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考核。
6、乙方鄭X承諾,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掌握的管理流程、產品制作方法、專有技術、培訓內容、特有操作方法、產品配方、原材料采購渠道、客戶使用情況、費用利潤情況、工藝、數據、程序、設計、貨源情報、招投標文件以及其他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等商業秘密負有保護、保密的義務。
7、乙方接受甲方培訓所獲得的特殊技術,產品配方及乙方獲悉的商業秘密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或離職后的任何時候不得做技術轉讓、不得泄露、離職(5)年內不得從事該工作。
如發現乙方有違反第三條第7款第一項情形的,甲方將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乙方須給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元,并由乙方承擔甲方行使權利救濟的全部費用(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等)。
如乙方有違反第三條第6款和第7款第一項的情形并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并由乙方承擔甲方行使權利救濟的全部費用(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等)。
乙方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5年內),不得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到有競爭關系的其它用人單位工作,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如乙方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則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須給付甲方違約金元。
8、特殊工作用品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為便于統一管理,乙方應委托甲方制作或購置,特殊工作用品制作或購置費用為元。
本合同正常終止時甲方可補償乙方特殊工作用品費用元。
第四條、合同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2、乙方有下列行為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被工作實踐證明不稱職;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時: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時;
(4)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時;
(5)患有傳染性疾病時或身體不適宜從事該崗位工作時;。
(6)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合同期內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解除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所列7種情況例外)
4、甲方無故未按時支付乙方工資達三個月以上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5、甲方向乙方郵寄信件、傳遞信息時,郵寄地址以乙方提供的家庭住址或通訊地址為準,乙方家庭成員可作為乙方郵件、信息代收人。
第五條、雙方需約定的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達成一致后以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抵觸時,應按國家法律執行。
3、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當事人應先向企業勞動爭議調節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時再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依法成立,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分,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簽章)
委托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手印)
中醫護士勞動合同 篇2
甲 方: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一)項形式:_____
(一)固定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時止。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人民醫院。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臨床護理 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1、具體工作內容按_______崗位工作職責執行;
2、依法執業、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度;嚴格遵守甲方建立的醫院管理制度。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作工時制度,休息、休假參照同等崗位正式人員執行。
第五條 甲方每月________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上月工資。甲乙雙方約定:
嚴格執行重慶市關于工資水平的規定,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一)崗位工資:_________________元/月(中專_________元/月、大專_______元/月);
(二)績效獎勵工資:_____臨床科室根據本人實際工作業績,分配科室獎金。
(三)臨床值班補助費參照同等_______崗位正式人員標準據實發放。
第六條 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等各種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按 醫院規定執行。
第七條 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工資、獎金以及特殊工作條件或環境下的津貼)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按醫院規定執行。
第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計算按照醫院規定參照同等崗位人員執行。
第九條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按醫院規定執行。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重慶市的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嚴格遵守醫院管理制度。
(二)服從甲方工作崗位安排、調動。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予以解除本合同。
⑴違反《臨床護士崗位責任書》的要求,或違背本人承諾,經教育后仍然不改正的;
⑵違反《護士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醫院管理制度的規定,給醫院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⑶缺乏責任心,違反操作規程、護理常規或規章制度,給患者或醫院造成嚴重損失的;
⑷違反醫院勞動紀律管理制度,每年違紀超過5次的;或曠工累計達5天的;
⑸工作懶惰或服務態度差,患者投訴達5次/年,或科室負責人投訴達5次/年;
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⑺不服從工作安排的,或連續三個臨床科室都拒絕接納的;
⑻不按規定參加“三基三嚴”培訓與考試,每年缺考達5次,或每年三基考試補考不合格達5次的; ⑼連續______年沒有完成醫學繼續教育學分管理規定的;
⑽在《護士崗位責任書》的規定年限內不能晉升職稱的;或工作表現差,調整3個科室仍沒有進步,連續______年績效考核排名倒數10名的。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以下材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一)乙方的執業護士資格證書;
(二)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
(三)乙方的畢業證書復印件;
(四)臨床護士崗位責任書;
(五)乙方的承諾書;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 章) 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中醫護士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乙方(勞動者)姓 名 性 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志是 。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工作地點在 店鋪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所在的崗位實行下列第 種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綜合計算工時周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的,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三、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和生產經營特點等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甲方應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所在崗位及技能水平、勞動成果等情況,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下列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工資標準為 元/月,績效工資(獎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和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為 元。
3、其他形式。
第九條 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每月 日為發薪日。
第十條 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或本單位《集體合同》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或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在勞動過程中發生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六、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及支付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勞動合同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甲乙雙方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 雙方約的其他事項
1、 2、 。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內,乙方居住地址、聯系電話及通信地址等事項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內容與國家、省有關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條 本合同是確立勞動關系及處理勞動爭議的依據,甲乙雙方應妥善保管。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