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勞動合同范本(精選3篇)
道路工程勞動合同范本 篇1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信豐縣橙鄉文化城市市政道路(桃江路)工程
1.2 工程地點: 信豐水東
1.3 工程內容:道路、排水、交通、照明及綠化等工程
1.4 承包范圍:
1.5 承包方式: 施工圖規定以及甲方認定的內容 包工包料
二、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本合同條款;
2.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3.圖紙; 4.工程量清單;5.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6.合同履行中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
三、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3.1 發包人工作
1.協助將施工所需水、電、在簽訂合同后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工程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2.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在簽訂合同后 2 日之內由發包人組織設計單位向承包人現場交驗;
3.在簽訂合同后,由發包人組織監理單位、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4.負責向市政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辦理質量報監;
5.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它工作:_除上述事項之外,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需發包方協調的其它事項,發包方要予以配合,確保工程施工正常進行。 _
3.2 承包人工作
1.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2.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并負責安全保衛;
3.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的約定: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
4.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衛生管理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
5.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已竣工工程成品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應相應追加特殊措施保護費;
6.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并承擔施工中發包人已明示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破壞的賠償費用;
7.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它工作:除上述事項之外,有關工程施工方面其它事項。
四、工期
4.1 工期
開工日期: 20xx 年 7 月 15 日,竣工日期: 20xx 年 10 月 30 日,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105 個有效日歷天。
4.2 工期延誤
承包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竣工日期竣工。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五、質量
5.1 工程質量
5.1.1 工程質量標準: 合格
5.1.2 工程施工和質量標準評定依據的標準、規范:
(1) 瀝青路面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09296
(2)給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97
(3)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驗收規范GBJ97-87
(4)市政道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CJJ1-90
(5)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CJJ3-90
(6)城市道路養護技術規范CJJ36-90
(7)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44-91
(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程CJJ89-2019
(9)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技術文件管理規定(建設部建城[2019]221號)
5.2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每一道工序在承包人自檢的基礎上,需經工程師驗收合格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5.3 工程試車
工程試車要求及費用的承擔:___________承包方5.4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 7 天內向發包人提供 一 套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 一 套竣工圖。
5.5 質量保修
具體保修項目內容、范圍、保修期、保修責任、質量保修金的支付在附件《工程質量保修書》中約定,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六、合同價款確定與支付
6.1 合同價款及調整
6.1.1 本工程合同價款:暫定壹仟貳佰萬元(小寫:12019000元)。
6.1.2 本工程按甲方認定的工程量數據計算,執行2019年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及單位估價計取綜合管理費率22%計算,材差不計取管理費只計取營業3.413%;市政道路管網按施工圖計算套用標準取費。
其它說明:所有有關工程結算的資料簽證按甲方的規定程序辦理簽字、蓋章等。所有現場簽證、零星點工(普工按100元/工日,技工按150元/工日計)、設計變更及甲方工程部下發的工程修改通知等按本條第1款執行。
6.1.3 因工程變更、索賠等原因引起的價款變更、追加,承包人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 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 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 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審核確認后執行。
6.2 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1、乙方在訂立合同時自愿交納200萬元人民幣作為工程履約保證金,保證金于乙方正式施工后15日內返回乙方。不計任何利息。
2、本工程工程總價款的70%以桃江龍城小區5#樓房屋價款抵扣,余下的30%(含以下涉及的5%質量保證金在內)于本工程量過半后根據甲乙雙方協商按適當比例付進度款。抵扣單價按本公司售樓明示的銷售價,具體抵扣房號詳見附表。
3、承包方所抵房屋,目前統一在銷售部銷售,銷售款由發包方待工程進度返還給承包方。所有工程款必須開具有效建安稅票。
6.3 竣工結算
6.3.1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要求,向發包人提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6.3.2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以結算價款的 5 %作為質量保修金,余款經 雙方確定工程竣工掃尾工作正式完成 確定后二個月內結清支付。
6.3.3 質量保修金的返還按本工程質量保修書協議約定內容執行。
七、違約、索賠和爭議
7.1 違約
7.1.1 發包人違約,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7.1.2 承包人違約,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工期不予順延。
7.2 索賠
合同當事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被損害方可在事件發生28天內向對方提出索賠。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送達對方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索賠方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7.3 爭議
雙方在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時,請 有關法定部門 調解;調解失敗,共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它
8.1 合同解除
8.1.1 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8.1.2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8.2 合同生效與終止
合同訂立時間: 2019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江西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工程部
本合同雙方約定 雙方簽字蓋章 后生效。
8.3 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工程勞動合同范本 篇2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甲方將蘇北路二標段(茂名路東文化路西) ,人行道、側石、平石等工程分項發包給乙方,為了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具體條款約定如下:
一、項目概況及承包范圍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圍:完成本工程人行道路原路面拆除及垃圾外運、混凝土的澆筑、步磚鋪設、側石、平石鋪設、前期原瀝青老路面的切割等工作。
二、承包方式
1、包質量、包進度、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驗收、包與其他專業配合。
2、包所有人工作用具工具機械等。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四次付清,第一次路面切割、拆除及垃圾外運完成支付 元。第二次混凝土的澆筑完成支付 元。第三次側石平石鋪設完成支付 元。第四次步道磚完成支付 元。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于一周內同乙方辦理完工程結算,并足額支付乙方的所有工程款。
四、違約金
雙方特別約定在違約情況發生付違約方除需按上述規定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外還需額外向守約方負擔壹萬元/次的違約金。
五、合同生效
1、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雙方應積極主動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調解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后生效,竣工結算工程款支付完畢后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工程勞動合同范本 篇3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人: (以下簡稱乙方)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邵武市城南新區古山溪左岸生態城市政配套工程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邵武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名稱、規模及設計內容如下:
2. 1工程名稱: 邵武市城南新區古山溪左岸生態城市政配套工程
2. 2項目規模:(見下表)
上表中數量僅為初步估算,市政道路、橋涵估算2.4億元,土石方1.4億元,共計3.8億元。最終雙方以施工圖預算為準。
2. 3設計內容:
方案設計:市政(含道路、橋涵、交通、給排水、電力電信及燃氣、照
第三條 設計依據:
3.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3.2發包人提交的的基礎資料
3.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1、《城市道路設計規范》 (CJJ37—20xx )
2、《城鎮道路路面設計規范》 (CJJ169—20xx )
3、《公路瀝青路面設計規范》 (JTJ D50-20xx )
4、《公路橋涵設計通用規范》(JTG D60-20xx)
5、《公路鋼筋混凝土及預應力混凝土橋涵設計規范》(JTG D62-20xx)
6、《室外給水設計規范》(GB 50013-20xx)
7、《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 50014-20xx 20xx版)
8、《城市工程管線綜合規劃規范》(GB 50289-98)
9、《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GJJ45-20xx)
現行國家相關設計規范、規程、標準
3. 3. 1 按國家及地方現行的技術規范標準執行 ;
3. 3. 2 按城市勘察設計規范標準執行
3. 3. 3 按現行定額標準執行
第四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4. 1 上級機關和主管部門批準的文件或設計任務書;
4. 2 規劃方案設計文件及有關資料;
4. 3 符合設計要求的 1:1000 地形測量圖(光盤一份);
4. 4符合設計要求的現狀及前期規劃綜合管網資料,道路規劃資料;
4. 5經雙方商定,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資料,應對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4. 6 設計人員應認真核對、研究包發包人提供的資料和文件,若有任何問題及疑問應接收后三日內提出。
第五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5. 1 方案設計:本合同生效后25個日歷天內完成,達到國標要求設計深度并滿足當地報批要求,并提交方案設計成果,根據當地報批需要,不少于8份(含文本、圖紙),并提供相應電子文檔一份;
5. 2 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審定后25個日歷天內完成,并提交初步設計成果,根據當地報批需要,不少于8份(含文本、圖紙、初設概算),并提供相應電子文檔一份;
5. 3 施工圖設計:取得初設批復后40個日歷天內完成,光盤內容需包含紙質文件的全部內容并與紙質文件內容完全一致,提交施工圖設計成果根據當地報批需要,不少于8套,并附設計成果電子文檔光盤一份。
5. 4 測量勘察:方案設計審定后25個日歷天內完成,勘察測量資料、成果的內容應符合規范和設計要求,勘察資料、成果應提供完整文本和圖件不少于15套,并附包括全部資料電子文檔的光盤一份。(測量選用的基準點及坐標高程系統應與甲方提供的1:500地形圖一致)。
5. 5 以上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的設計成果均需達到國標要求的設計深度并滿足當地報批要求。
第六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6. 1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本合同勘察設計費為市政工程部分以國家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為依據進行優惠后按照工程總投資的1.05%計取;場地平整部分按照¥70萬元包干;防洪堤部分按照工程總投資的
1.5%計取。其中市政道路設計費計算暫按投資額2.5億元計取,防洪堤設計費計費計算暫按1000萬元計取,最終結算金額按照施工圖預算金額計算。。
6. 2本合同的勘察設計費總額暫定為¥ 萬(大寫:人民幣 元整)。 上述費用為估算金額,實際勘察設計費用以最終核定的施工圖預算文件為結算依據。
6. 3勘察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6. 5 上述勘察設計費等均為含稅金額;
6. 6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各階段款項前,設計人應向發包人提供等額正規發票。
第七條 雙方責任
7.1 發包人責任:
7.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7.1.2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圖紙資料、數據、計算機軟件和專利技術。
7.1.3 發包人指派 為該項目負責人。負責圖紙審核、設計意見交流等事宜。如有變更發包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設計人。
7.2 設計人責任:
7.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7.2.2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執行國家相關規定。
7.2.3設計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7.2.4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7.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
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無償的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
7.2.6在正式提交階段設計成果前根據發包人要求所進行的所有調整,其 費用均已包括在本階段設計收費中,設計人無權要求發包人增付設計費。
7.2.7 因設計人原因造成各專業圖紙錯漏碰缺等矛盾之處,設計人應及 時糾正。
7.2.8 所有設計變更(含發包人提出)均應及時列入圖紙目錄。
7.2.9 設計人指派 為聯絡人,負責就該項目不同設計階段與發包人進行交流及解決相關技術問題。聯絡人如有變更設計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
7.2.10 設計人在勘察測量時應通知發包人,勘察測量的數據應經過發包人認可才有效,否則不作為結算依據。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
8.2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無償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償付賠償金,賠償金金額以不超過設計費總額為準。
8.3 由于設計人的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逾期達 30 日以上,發包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拒付合同款,并有權要求設計人賠償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8.4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8.5 由于設計人泄露發包人的商業秘密所造成的損失,設計人應負責賠償。
8.6 如設計人提交的設計方案及設計圖紙未能通過發包人的審核,設計人應負責無償修改至通過發包人審核為止,并承擔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8.7凡屬設計人設計范疇內的設計內容,設計人均有義務及時到現場服務解決。所有現場工程問題的有效回復為兩天,逾期不予回復,將按合同總金額的
第九條 其他
9.1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9.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9.3設計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取得的知識產權屬于發包人。
9.4本合同壹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5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其中發包人須同時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及法定代表人私人印鑒,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9.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
9.7本合同在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
9.8 合同雙方之通知、信函等文件的收件地址均以本合同所載之單位地址為準,一方的通訊地址如有變更,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按本合同所載地址發出通知、信函等文件均視為已實際送達。
9.9其他約定事項:
9.9.1 設計人負有準確及時完成現場服務的責任,應指派專門的路橋設計工程師或項目負責人負責本項目,道路施工期間,設計人應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協助發包人解決問題直至問題得以解決,雙方不再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也不加收費用。
9.9.2 在施工全階段,設計人相關人員應到現場參加每周的工程協調例會,并于會后48小時內完成圖紙及施工說明的修改,及時交付發包人。
9. 9. 3該合同價格包括設計人所有人員費用、聘請的顧問人員、印刷打印、通訊、差旅費用、設計人及其設計人所有人員應繳納的稅費等類似所有在設計人執行本合同所述的服務中發生的費用。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包人無義務再向設計人支付任何款項。
9. 9. 4后附設計團隊及技術支持人員名單。非不可抗力及發包人同意,項目設計負責人不得更換且設計匯報須由項目設計負責人親自參加。非主要設計人員變更的,乙方應在變更后即時書面通知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