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就業安置合同范本(精選3篇)
學院就業安置合同范本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學員)
為了保障全部學員的就業安置,更好地組織和實施教學,履行各自的職責,保障雙方權益,依據平等自愿的原則,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職責
1.嚴格按照簡章規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2.提供足夠的師資和良好的教學環境,并根據教學要求安排相應的實習。
3.制定完善的規章制度,嚴格管理學生。
4.提供必要的生活設施和活動場所。
5.學習結束,經考核合格者,為畢業學生頒發相應證書。
6.全面負責畢業學生的就業安置工作,并提供_________年的跟蹤服務。
二、乙方職責
1.了解招生要求、教學環境及辦學條件后,憑入學錄取通知書繳費注冊。
2.交費入學后不退費。
3.要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特別是不得私自外出、外宿。
4.就業安置采取分期分批、雙向選擇的方式,學員要珍惜每一次的就業機會。不得連續_________次無理拒絕就業安置。
5.離校后未經甲方批準不得私自回校上課或住宿。
三、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經協商無效,乙方可向甲方索賠全部學雜費。
2.乙方違約,經甲方教育無效,將給予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取消就業安置等處分,且費用一律不退;若屬違法行為,則提交司法機關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學生)(簽字):_______
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學院就業安置合同范本 篇2
甲方(學 員):
乙方(培訓單位):
乙方作為“深圳市軟件行業協會培訓中心”,專門為深圳軟件企業培訓IT軟件人才,提供招聘→面試→培訓→評測→推薦就業全程服務。受用人單位委托,為其招聘、初試、培訓、評測、推薦人才。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署《學員培訓安置協議書》(以下簡稱“本協議”)。
一、定義:
1、就業安置單位:知名軟件企業(中興、華為、金碟、黎明網絡、現代、茁壯網絡等),國際外包企業(Freebords、Achievo、BroadenGate等),華為外包企業(金華業、天創、中博、中軟、一創中拓等),中興外包企業(中軟海納、彩練世紀等)以及其它深圳市軟件行業協會近1000家企業。
2、就業安置期:為學習期滿后60個工作日內。
3、就業安置成功:甲方在本協議規定安置期內在就業單位就業。
4、成功就業:甲方在本協議規定就業安置期內在任何企業就業,或就業安置期后30天內沒有要求就業安置。
5、保證就業:甲方通過乙方的入學測試,同時為國家統招本科以上學歷、IT相關專業(包括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在內)、具備大學畢業證等相關證書,乙方為甲方提供保證就業服務。
6、推薦就業:甲方不滿足保證就業的條件,乙方為甲方提供推薦就業服務。
二、培訓內容
1、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開始,為甲方提供軟件專業技能培訓,學時___天,班別為全日制,培訓方向為 (Java/C++/嵌入式/.Net/軟件測試/Oracle)。
三、關于收費
1、甲方應按時將學費交由武漢工業學院數理系代為保管,開學前一次繳清全部學費,共計RMB(大寫) 元。
2、學費包含培訓的課時費、教材費、認證費等費用。甲方餐費、住宿費、交通費等費用自理。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學歷、身份證等個人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可信。
2、甲方必須自覺按照乙方的《學員管理規范》接受乙方的教育和管理,端正學習態度,遵守乙方制定的相關規定和課堂紀律。
3、甲方在培訓期間因個人原因損壞教學設備的必須照價賠償。
4.甲方在畢業前半個月內,必須向乙方遞交詳細的個人簡歷。
5、甲方在完成全部培訓內容后參加乙方和深圳市軟件行業協會組織的統一考核,通過考試后,乙方向甲方頒發深圳市軟件行業協會和優邁科技聯合頒發的認證證書。
6、甲方未能通過最終考核可申請免費重讀,申請免費重讀的條件是:
出勤率達到85%;
學習態度端正,認真聽課、預習、復習、上機,并完成作業;
培訓期間遵守乙方方各項規章制度,無嚴重違紀現象。
甲方應在最終考核結果公布后三日內向乙方提交書面的重讀申請,經乙方批準后予以安排,具體重讀時間協商解決。
7、甲方必須遵守用人單位的招聘錄用人事制度和流程。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為甲方提供教學場地、教學設施等必要的學習條件,負責對正常的教學活動進行科學的管理。
2、在培訓期間乙方有權監督甲方的學習情況,如發現甲方有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有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理,情節嚴重者勒令退班。
3、在學習期間,乙方專業指導甲方填寫簡歷,并傳授面試技巧。
4、甲方學習期間或學習期滿,在甲方沒有違反乙方的各項培訓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乙方開始為甲方進行就業安置工作。
5、乙方直接或通過推薦用人單位通知學員面試,通知方式包括:電話、短信、郵件、口頭告知,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確認參加面試。
7、乙方保證對滿足就業保證條件和通過培訓各階段考核獲得證書的學員提供100%的就業安置,對其他學員推薦就業。
8、首次就業安置成功后一個月內,甲方出現被辭退或主動辭職,乙方可為甲方再延長一個就業安置期。甲方如自動離職或因違反用人單位勞動紀律被開除,乙方不再負責安置。
9、在甲方接受培訓期間及成功就業后,乙方獲得使用其照片、個人經歷等進行宣傳的自動授權。
10、乙方確保甲方就業后年薪不低于25000元.
11、學員經過企業面試,親自考察確認后,先期簽定企業試用合同,獲得雙方認可后,可簽定武漢工業學院《三方就業協議》。
12、學員成功就業于深圳軟件企業后,乙方將協助學員向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申請學費補貼3000元,并及時發放甲方本人。
13、乙方及時提供參訓學生詳細就業信息及最新聯系方式,以供校方隨時檢查。甲方成功就業后,需在一個月內赴數理系親自簽定《就業確認書》.甲方在成功就業后,不主動與數理系取得聯系并在一個月內未簽定《就業確認書》者,視為默認簽定《就業確認書》,并授權數理系將總學費交返乙方.
14、就業安置期內,學員自主就業的,視同為乙方安置該學員就業成功。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如果出現下述問題,乙方有權利隨時取消甲方的學員資格,概不退還甲方所交費用,并自動解除本協議:
甲方未按照相關條款及時交納相關培訓費用;
甲方不能遵守乙方的各項培訓管理制度或違反國家法律;
甲方的學歷、身份證等個人證明材料等弄虛作假;
甲方拒不服從管理,嚴重破壞教學秩序,或有其他嚴重情況;
甲方學習過程中因非教學質量原因所導致輟學;
2、就業安置過程中,甲方如果出現下述問題,乙方將視甲方為已就業,乙方將終止為甲方進行就業安置,并自動解除本協議:
甲方選擇自主就業;
甲方自己落實工作;
甲方超過二次(含)不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到指定的公司參加面試考核;
甲方不遵守用人單位的招聘錄用制度和流程而沒有明確告知乙方,超過一次(含);
甲方被用人單位確定錄用而不在規定時間報到;
甲方由于身體健康的原因導致甲方不能就業。
3、乙方違約:
如乙方不能在甲方培訓完的就業安置期內安置成功,乙方延長一個安置期,為甲方再提供三次以上的面試機會。
在甲方滿足就業保證條件,以及沒有出現上述違約的情況下,未能成功就業的,甲方如自愿放棄乙方為其繼續安排工作的情況下,乙方退還甲方全部費用,并自動解除本協議。
八、不可抗力
如果由于任何自然災害,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或其他不受雙方控制的原因的出現,致使本協議終止履行或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協議自動解除。
九、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的形成、效力、解釋、簽署、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一但就本合同發生爭執,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法解決,則將案件提交深圳市經濟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注:本協議僅使用于武漢工業學院數理系學生。
十一、附則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完畢失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以上協議條款,未盡事宜依據法律規定處理或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學院就業安置合同范本 篇3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經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后,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教育部統一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作為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和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的依據。
為維護學院聲譽和廣大畢業生的切身利益,維護協議書的嚴肅性,進一步規范我院的管理工作,規范我院畢業生擇業行為,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中所提及的就業協議書均指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
第二條就業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書。
第二章協議書的制作和發放
第三條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有唯一編號。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的發放范圍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飘厴I生。
第五條就業協議書的發放部門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協議書須加蓋“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印章方為有效。
第六條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一律以原件為準,復印無效。
第七條協議書一經發放務必妥善保管,謹防丟失。
協議書原則上不予補辦,如因特殊情況遺失者,補辦協議書的程序如下:
1、如學生本人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系,提供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領取并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附件1),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后,上報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后,在學院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公告掛失,公示期三個月;公示期滿學生到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2、如用人單位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系,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應證明(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以上材料均需為原件,復印及傳真件無效),領取并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后,上報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后,在新的就業協議書上填寫用人單位名稱后,發放給學生。
3、對于協議書丟失補辦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注“遺失補發”字樣;因個人原因造成協議書丟失而違約或被用人單位追究違約責任等其他相關后果的,丟失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章協議書的簽訂
第八條畢業生就業實行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的雙向選擇、自主擇業。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須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礎上,慎重抉擇。
第九條畢業生應如實填寫協議書中的相關內容,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約前,應詳細閱讀協議書上所列條款,如與用人單位有其它約定,應當符合就業政策和國家法律規定,并以書面形式確定,標注在協議書“備注”欄內,其內容視為協議書的一部分。
違背就業政策或要求學院在規定以外履行某些義務的,學院一律不予承認。
第十條每名畢業生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
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簽訂任何形式就業協議書的,學生個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簽約后畢業生應及時無誤地將就業協議書送達用人單位。
不送達用人單位,并以此為理由要求重新選擇用人單位的,一律按違約處理;就業協議書未及時無誤地送達用人單位,報到時用人單位拒絕接收的,所產生的后果由畢業生自己承擔。
第十二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后,在一周內將協議書(一份)上交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進行全面審查,符合手續和規定的予以辦理,并列入學院畢業生就業計劃。
第十三條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有效,超過擇業期作廢,擇業期為兩年。
第十四條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使用協議書簽訂的就業協議無效。
第四章就業協議書各協議方義務
第十五條就業協議一經簽訂,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即生效。
三方在享有各自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六條學院監督畢業生履行就業協議,為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用人單位按協議接收畢業生,并履行協議所簽訂的其他內容;畢業生應按協議規定就業,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
第五章違約協議的處理
第十七條各學生管理部門在開展就業指導工作中,要對畢業生廣泛開展誠信教育,對畢業生違約問題進行核查、教育和引導,降低就業違約率。
違約率作為學院年度就業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
第十八條畢業生一旦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雙方就已構成契約關系,畢業生因特殊原因終止與原簽約單位的協議,必須辦理解約手續。
第十九條要求解約的畢業生,首先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單位簽署解約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新接收單位簽署接收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經所在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向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提交審批,學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續齊備”的原則進行審批,同時將相關紀錄存入學生個人誠信檔案。
對于以下情況原則上將不予審批:
1、學生要求與來我院參加校園招聘會的用人單位解約;
2、學生要求與作為我院教學實踐基地的用人單位解約;
3、無新簽約單位或升學單位的學生要求解約;
4、學生第二次申請辦理解約手續。
第二十條未通過學院審批,學生擅自與原簽約單位解約,不履行協議的,應當自行承擔違約責任,學院將其《報到證》等相關就業材料發往原用人單位。
第二十一條對于違約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注“解約補發”字樣。
第二十二條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如有以下行為,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將不再為其發放就業協議書,亦不再負責推薦其就業:
1、求職過程中惡意競爭,對學院聲譽和其他同學求職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
2、與用人單位簽約過程中,故意錯誤填寫個人信息或不簽字,并以此為理由要求解約的;
3、假稱協議書丟失、損毀或其他理由試圖騙領新協議書的。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適用于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茖W生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