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通用16篇)
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篇1
各位員工: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是勞動法規定的義務,任何人都不應回避。本公司近日要對全體在職的人員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合同不會導致待遇降低等問題,請大家放心。如果通知后拒絕簽訂合同的,可以辭退。
望大家相互轉告。
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篇2
我公司員工必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后,方可上崗,我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在_____地與未簽勞動合同職工簽訂勞動合同,請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按時到達,如無故不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視同放棄工作,公司將采取相應措施,與職工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通知。
________________公司
年 月 日
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正式勞動合同范本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2.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說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后,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規定上下班。
2.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3.甲方因項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用在項目提成里支付。
4.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準,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3.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4.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6.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并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五、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后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六、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七、勞動爭議處理
1.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系。如果由于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系。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八、其他規定
1.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為已送達。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3.下列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甲方代表人(委托人):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
C、以完成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______個月的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門(或崗位)擔任______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______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每月______日。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乙方職責
1、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2、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九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條、其他條款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篇5
不管在什么時候,員工拒簽勞動合同的,都將使用人單位處于雙倍工資賠償的風險之中。本文就為大家帶來一起具體案例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內容進行分析。
應當說這個規定對用人單位的約束作用是很大的,現在可以說在簽訂勞動合同問題上,企業和員工的地位轉換了,用人單位現今都是很積極的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那會不會存在員工拒不同意簽訂勞動合同,以此向企業主張雙倍工資的情況呢?
在司法實踐中,勞動者提出的申請一般是有事實依據的,但也不排除一些不是事實但卻看似有理有據的情況,因為在勞動仲裁和訴訟過程中,員工雙倍工資賠付的訴求通常都能得到勞動仲裁委員會或者法院的支持。所以不管在什么時候,員工拒簽勞動合同的,都將使用人單位處于雙倍工資賠償的風險之中。這也就使得勞動合同法施行以后,有關勞動者以企業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為由向企業主張雙倍工資的勞動仲裁一度成為熱點問題。我們下面這個案例就是因員工不同意簽署勞動合同卻向單位主張雙倍賠償,但最終法院判決單位給予賠償的比較典型的案例。
【基本案情】
韓某在寧夏大廈工程部任水暖工,勞動合同期限為20xx年4月3日至20xx年4月2日。在勞動合同到期后,韓某仍在寧夏大廈工作,但韓某一直拒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12月22日,韓某提出辭職,雙方的勞動關系解除。后韓某向北京市東城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寧夏大廈向其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2300元,未簽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及20xx年9月份的工資。北京市東城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寧夏大廈向韓某支付20xx年9月的工資1104.51元,以及20xx年5月3日至20xx年12月22日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
寧夏大廈不服該裁決書,認為雙方沒有續簽勞動合同主要原因系韓某拒絕,故不同意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被告韓某辯稱:雙方所簽勞動合同到期后,寧夏大廈從未找他續簽過勞動合同。寧夏大廈申請證人劉某、宋某出庭作證,證明在20xx年6、7月間曾經接到過寧夏大廈人事部的電話,通知韓某所在的工程部去簽合同,并將此通知轉達給了韓某。法院認為,本案焦點系雙方沒有續簽勞動合同應由誰負責。寧夏大廈與韓某的勞動合同到期后,韓某仍在寧夏大廈工作,雙方應當續簽書面勞動合同。證人雖證實寧夏大廈曾通知韓某續簽勞動合同的事實,但對于韓某不予續簽的情況,寧夏大廈仍應負有提示韓某續簽的義務?芍钡20xx年12月22日雙方解除勞動關系時,寧夏大廈未采取任何措施履行此義務。所以雙方沒有續簽勞動合同的責任應由寧夏大廈承擔,其應依法支付韓某二倍工資差額。
【案情分析】
該案件中寧夏大廈已經證實了曾通知韓某續簽勞動合同的事實,但法院仍然認為其沒有履行法定義務,那么企業在通知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方面該如何做才能盡到應盡的義務呢?如果未簽書面合同的責任確在勞動者一方,則用人單位企業不需支付雙倍工資,但是用人單位應當對此承擔舉證責任。在訴訟中無法證明的事就是沒有發生過的'事。本案當中,寧夏大廈正是因為沒有能夠有效證明自身履行了法定義務而最終被判承擔賠償責任的。
法律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因此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盡到以下義務:
首先,用人單位應當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在當面向勞動者送達通知被拒絕后,可以采取快遞、掛號信等可以保留憑證的方式,以備發生糾紛時作為證明之用。該通知應當明確表達要求簽訂合同的意思表示,并寫明要求簽訂合同的截止日期,并可附勞動合同文本或主要條款。
其次,通知送達后勞動者愿意簽訂勞動合同,企業應當立即完成簽訂合同,如果勞動者表面上同意簽訂但以合同個別條款有異議等理由拖延時,用人單位應當也與勞動者簽訂一份書面證明,寫明要求簽訂勞動合同的通知已經送達,因勞動者原因暫未簽訂勞動合同等事宜,并讓勞動者簽字確認。
再次,如果勞動者無任何理由拒不簽署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立即通知終止合同,辦理離職手續。以上的通知也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并以快遞等可保留憑證的方式進行。也就是說,用工一個月后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的選擇是,或者立即簽訂完成,或者繼續雙倍付薪,或者終止合同。只能選擇其一。
所以,勞動合同應當在一個月之內簽訂,這樣企業一方的風險就會減小。那么什么時候是簽訂勞動合同的最佳時間呢?
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工前,單位有足夠的時間和籌碼與員工協商,協商不成的,取消用工即可,勞動關系尚未建立,單位無需承擔任何的責任。如果辦理入職手續的第一件事就是簽訂勞動合同,合同簽訂后才開始辦理其他手續,則單位一方因不簽訂勞動合同被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的風險就降為零。如果用工開始以后才簽勞動合同,此時勞動關系已經建立,萬一雙方對合同條款存在爭執,不能達成一致,或員工故意拖延不簽,那企業就會比較被動。單位為了不至于拖過一個月的時間限制可能不得不接受較為不利的合同約定,當然單位也可以通知終止合同。
對于企業來講,首先應當盡快的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立即書面通知終止合同,辦理離職手續,及時通知才能及時止損,其他的細節事宜等合同終止后再討論也不遲,但不管怎么樣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狀態企業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控制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
其次,百密總有一疏,如果企業因某些人工作差錯在用工過程中發現有漏簽勞動合同的情況的,應當立即補簽,在員工同意的情況下,可將簽訂的日期補寫為員工入職之日,以絕后患。如果一個企業有規范的管理機制,良好的工作環境,對員工也會有吸引力,當發生一些漏洞或工作失誤時,員工也會理解,不會無理取鬧吹毛求疵的。
再次,企業在用工過程中應當妥善保管員工的勞動合同,因為每份合同的價值最高相當于11個月薪資。企業應當將勞動合同一式三份,單位保存兩份,分別由不同的人員管理,派專人定期檢查勞動合同看是否每位員工都有簽訂,并查看是否有員工合同即將到期,提前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第六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
第八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五、社會保險
第九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四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十七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認定為工傷或者不視同工傷,甲方拒絕賠償:
1、員工上下班途中所受到的事故傷害、意外傷害等;
2、員工上班時間因非工作崗位需要而串崗到其它崗位等行為造成的事故傷害、意外傷害等;
3、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4、酗酒導致傷亡的;
5、自殘或者自殺的;
6、工作時間因自身隱瞞重大疾病而突發疾病出現的傷亡事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圖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六)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七)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健康證明(體檢表及無重大疾病保證書)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八)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十)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十一)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
(十二)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并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九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公 章) 乙 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鑒證機關(蓋 章)
鑒證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篇7
勞動合同
LABOUR CONTRACT
姓 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NAME
部 門: ____________________
DEPARTMENT
崗 位(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POST
20__年八月制定
《勞動合同》簽訂須知
一、本合同由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人事部門受總經理委托,
根據《**市勞動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本公司的《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公司其他規章制度而規定。
二、本合同共十二條,內容包括:本合同期、工作崗位及工作職責、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及
福利待遇、工作時間、勞動紀律、商業秘密、解除和不得解除本合同的規定、本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本合同的責任、勞動爭議和其他事項。
三、凡在本公司就職的員工均須簽訂本合同,本合同一經雙方簽章生效,本公司即與簽約者
。ū竞贤蟹Q“已方”)發生本合同所約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關系。
四、簽訂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是乙方本人,乙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三人代為簽訂本合同;簽訂本
合同的甲方代表為總經理或由總經理委托的人。
五、本合同文本報勞動局備案。
上海*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注冊的國內合資企業,F聘用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合法、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全日制勞動合同制員工,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聘用。乙方性別: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非移動電話):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近親屬或關系密切之社會關系的稱謂: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和本公司的《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公司其他規章制度,本著自愿、平等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日止。其中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為試用期。
2、 本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甲、乙雙方 可以另行協商延長本合同期限、并辦理本合同續簽手續。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均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將以一方一個月的底薪代替提前通知期,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如主動向甲方提出同一部門內或不同部門之間的職務調動, 經甲方批準后,乙方需針對該調動后的職務增加三個月的試用期并重新約定相應的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如根據甲方的需要發生同一部門內或不同部門之間的職務調動,則乙方無需針對該調動后的職務增加試用期,但需針對該調動后的職務重新約定相應的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
第二條 工作崗位及工作職責
1、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部門的____________職位(崗位)的相關工作。乙 方應按照其崗位職責的要求,按時按質量完成甲方制定的合理的工作任務。根據甲方一崗多職的工作原則,本款所確定的崗位是乙方的主要崗位,其它由甲方安排的工作是乙方的次要崗位。雙方均確認,本款所述主要崗位和次要崗位構成乙方全部工作范圍。
2、 甲方根據工作的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和工作表現,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職位(職務), 并調整其相應的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無特殊情況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調動,并辦理相應的職位(職務)變動手續。
3、 乙方受雇于甲方期間內應保證始終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職責。乙方 應在本合同第五條所述工作期間內以其全部時間、精力和技能致力于完成甲方布置的及乙方崗位職責要求的工作事項,并執行甲方的指示和命令而不得從事其它工作和業務。
第三條 勞動報酬
1、 甲方按照本公司制定的〈〈公司管理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乙方勞動報酬包 括底薪、各種津貼、傭金、獎金或花紅。
2、 雙方確定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每月底薪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每月底薪發放日 期為次月的8日(如逢違法定假日則相應順延或提前,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用),傭金提成的發放日期為甲方因乙方完成相關工作而取得的營業收入(傭金)進入甲方帳戶后的次月15日(如逢違法定假日則相應順延或提前,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用)。
3、 對于因乙方為甲方工作、而由甲方取得之營業收入中的乙方提成部分(以下稱“提 成”),由甲方按照規定的提成比例提取,并采取如下方式發放:
a、 中介住宅部、中介辦公樓部、項目部5級或以上員工營業額提成的70%作為 傭金,30%作為獎金。員工在職期間,公司將于營業額到帳之次月按公司規定比例全額發放傭金和獎金。員工離職后,其所有未到帳營業額之傭金部分,公司仍將于營業額到帳之次月按公司規定比例發放;而其所有未到帳營業額之獎金部分,公司將根據不同部門有下列規定:
● 中介住宅部員工:公司將根據中介部制度以結案程度為標準決定是否發
放;
● 辦公樓部員工:公司將獎勵予日后追傭之員工;
● 項目部5級或以上員工:待營業額到帳后六個月內公司在確認該筆業務無
任何投訴或有任何不良現象后,公司才予以發放。
b、 項目部5級以下員工營業額提成的80%作為傭金,20%作為傭金。員工在職期
間,公司將于營業額到帳之次月按公司規定比例全額發放傭金和獎金。員工離
職后,其所有未到帳營業額之獎金部分,待營業額到帳后三個月內公司在確認
該筆業務無任何投訴或有任何不良現象后,公司才予以發放。
4、 甲方對乙方實行變崗變薪制度,乙方應予以充分配合。
5、 乙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每月發放勞動報酬 時代扣代繳。
第四條 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1、 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以 下稱“三金”)并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和上海市有關規定辦理職工醫療費用報銷。
2、 甲方和乙方都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三金”,其中乙方承擔部分由甲 方在乙方的月勞動報酬中代扣代繳。
3、 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障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的 安全和健康。
4、 甲方根據工作實際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5、 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工作的需要,對乙方進行專業知識、規章制度、職業道德等方面 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的綜合勞動技能。乙方應當積極參與,并主動接受甲方的相關考核。]
第五條 工作時間
1、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為40小時。因甲方所經營的業務
的特點,對于乙方實行彈性工作時間制,甲方有權因業務經營需要,在與乙方協商后延長乙方工作時間。
2、 乙方應服從甲方《公司管理制度》規定的加班工作制度,并享有補休或取得加班報
酬的權利,但項目銷售部、終結部5級或以上員工及其他部門7級或以上員工不享有加班報酬。
3、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第六條 勞動紀律
1、 甲方應依法制定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保守國家機密及甲方有關秘密。
4、 在本合同期限內,無論何種原因公司與員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員工在離職后, 不得自行為在公司工作期間曾服務過的相關客戶工作或以其他機構之任何身份為該相關客戶提供與公司經營范圍相同或相近的服務,否則,員工應當向公司支付違約金;若本款所述違約金仍不足以補償公司的損失,公司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向員工另行主張損害賠償。具體規定如下:
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篇8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性別_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六、社會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篇9
甲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
家庭住址:
戶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電話:
宅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崗位
第二條乙方工作地點為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崗位工作,承擔相應工作
任務(該崗位的主要工作任務及范圍是:
經甲方披露并經雙方充分協商,乙方已經知曉甲方的經營范圍及上述工作崗位和工作任務。隨著今后的發展,根據甲方生產或工作需要、或經營方式調整、或根據乙方的能力表現,乙方同意甲方在合同期內對乙方的上述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和工作任務進行調整和變更。
第三條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三、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第四條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因工作緊急需要加班或調整工作時間,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乙方參加甲方組織的會議及培訓時間不在此范圍內)。
第五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甲方于每月10日前以貨幣方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金額見本合同附則中的工資明細;
經雙方充分協商,乙方已經知曉并同意執行甲方參照市場標準、結合甲方經營狀況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具體工資標準與乙方的崗位性質和崗位責任相適應,并隨崗位變動進行調整。
第七條乙方加班,應按甲方規定履行審批手續,無審批手續不得加班。甲方安排加班的補休或加班工資的計發,按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和甲方有關規定、程序辦理。
五、社會保險
第八條甲方應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甲方為乙方創造安全的工作環境,有關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標準應符合國家規定的要求,乙方勞保用品待遇按甲方規定執行。
第十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其他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7、員工貪 污、受賄、私吞截留,擅自挪用公司款項的、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公司財產的;
第十四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上述第十四條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乙方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支付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除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20日通知甲方。乙方在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離開崗位。
第十八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乙方應辦理完工作交接、結清各項費用的手續。甲方應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后支付。
第十九條乙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或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其它事項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在甲方所在地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乙方在合同期內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后,不得向任何個人或單位泄露甲方的經營、管理、技術等商業秘密。對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保留索賠權利。
九、附則
第二十二條公司規章制度為本合同之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通讀上述規章制度并理解其內容,知曉應該遵守的勞動紀律。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乙方的情況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住址為甲方郵寄送達地址。
乙方經試用期考核后達到甲方崗位要求的,甲方將正式錄用,轉正工資為元,明細如下: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檔。
第二十七條附則:在甲方允許乙方發生的違反第十三條之第6條的情況下,公司不做任何處罰。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
年月
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篇10
摘要:《勞動合同法》實施后,懾于賠償雙倍工資的威力,幾乎所有的用人單位都實行全員簽訂勞動合同的制度。但是,用人單位處于強勢,其工作人員早就吃透了《勞動合同法》。而勞動者往往由于自身文化素質、法律意識等原因,造成“信息不對稱”,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對遭遇的種種陷阱渾然不知。本文現針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須提防的陷阱做了一些分析總結。給廣大勞動者提個醒。
一、需弄清對方是否為合法用工單位
簽訂勞動合同時,首先要弄清楚對方是否為合法用工單位,是否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簽訂勞動合同后,如不發生意外情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將是一個長期的合作過程。因此弄清楚對方的情況是必要的。
一般而言合法成立的企業、個體工商戶、事業單位如會計師、律師事務所等都是具有用工主體資格的單位。合法成立是指有依法辦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相關主管部門簽發的執業許可證等。
任何一個公民憑個人身份證去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可以查到企業和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所以大家簽合同時,不妨先查詢了再簽。如在廣東省中山市,當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由中山市接力工商信息咨詢公司統一接受查詢,任何人只要花上六十元錢就可以查到中山市所有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資料,查詢后會拿到一份蓋了公章的工商登記信息資料表。(地址:中山市悅來南路12號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院內二樓)
對于不能通過以上方式進行查詢的公司、企業、個體工商戶,就絕對不是合法的經營主體,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進了這些非法用工單位,簽了勞動合同也是無效的。
二、要弄清楚對方的資產信用狀況
一般而言,有一定知名度的公司企業是不存在用工主體資格和資產信用情況的懷疑。但是,假如你要入職的是一家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甚至是個體工商戶。你就得當心了。除了按前面的規定查一下工商登記和注冊資金的情況外,最好是先調查一下此家公司是否資本是否雄厚,是否拖欠工人工資,是否曾有過工傷不予治療,是否經常被勞動爭議纏身。當然你如果是計劃進該公司提任高層職務,也可以委托專門資產信用調查公司去調查。
經常有這樣的情況,一旦出現較大數額的勞動爭議或者較嚴重的工傷、安全生產事故,小公司、個體工商戶老板往往是把門一關,拍屁股走了人,丟下勞動者不管了。勞動者即使打贏了官司也無財產可供執行。而大公司則不會發生這種情況,即使破產,現有的廠房機器設備搬不走。工資、經濟補償、工傷待遇等屬于第一順序受償,相對于公司資產而言,金額不大。拍賣后也可受償。 因此弄清楚你計劃入職的公司的資產信用狀況是很重要的。
三、要搞清楚簽訂的是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
象我這樣做過專職律師的人,對于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的區別,如果不翻書,也講不出幾個所以然來。更別說普通勞動者了。于是乎有些用人單位開始玩文字游戲,將勞動合同改為勞務合同。同一些不正規的“勞務公司”“中介公司”合作,由勞動者和“勞務公司”簽訂所謂的勞動合同,而讓勞動者同自己簽訂“勞務合同(或協議)”。勞動者則往往認為,“反正我人在你公司上班,出了事你是要負責的。怎么簽都無所謂。”一旦發生勞動爭議,用人單位往往把責任往勞務公司身上推,而這些勞務公司、中介公司根本就不正規,或者是資產規模太小,即使勞動者維權獲得法律的支持,但是裁判也無法得到執行。因為,這些勞務公司要么關門走了人,要么就是無財產執行,根本就沒有履行裁判的能力。勞動者最后還是一場空。
因此,當你簽勞動合同時,你一定要看清楚是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如果是勞務合同,這個公司我勸你不要進了,一開始就算計勞動者的公司,絕對不是什么好公司,你如果進了,今后的苦難還在等著你。
雖然《勞動合同法》通過后,在這方面有所改善,但此類陷阱不得不防。
四、要提防不足額按工資數額扣繳社保費用或者截留社保費用
有很多公司企業均未能為全部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只給部分勞動者參保。大多數的用人單位并沒有足額參保,明明勞動者工資每月1500元,可是只按最低工資標準770參保,按個人和單位每月繳社保費用為工資總額的20%計算,每
月偷逃社保費用150元,一年約為1800元,一千名員工一年就偷逃社會保險費用約180萬。
不足額參保,短期對勞動者不會有損失,但是會減少勞動者領取失業保險金、退休后按月領取的退休金,會影響到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因此,不足額參保會使勞動者在將來蒙受巨大的社保待遇損失。
還有些單位,扣了勞動者的社保費用,卻不足額交到稅務或者社保部門。 因此大家一定要記得經常查詢自己的參保情況,可以撥打全國統一的勞動保障投訴電話12333進行查詢。在廣東省中山市,還可以撥打968800133進行查詢,輸入身份證號即可。也可以持社?ㄖ苯拥絼趧颖U喜块T或者銀行的窗口進行查詢。如發現少交納了,或者不足額,請及時和單位交涉,并可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舉報。
五、防范勞動合同上注明的工資低于應發工資的陷阱
目前大多數的用人單位都用這一招來逃避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費用。將工資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現金發放,一部分通過銀行發放。尤其是高層管理技術人員更是如此。合同上簽署注明的工資金額只是銀行存折發放部分,遠遠低于勞動者實際應發的工資。而有些勞動者對此警惕性不高。一旦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在支付經濟補償金發生爭議的時候,或者出現拖欠工資加班費的爭議的時候,往往按照合同上簽署的金額賠償,導致員工利益受到嚴重侵害。所以員工切不可大意,注意保留證據,在發生勞動爭議的時候,就可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曾有這樣的案例,一位女士便巧妙的通過錄音證據,證明了實際工資收入,因此在勞動仲裁和法院兩次審理都獲得了勝訴。
因此,當用人單位要求你在勞動合同上不足額寫明工資的時候,你得當心了,這其中就是陷阱。
六、注意工資結構的陷阱
有些單位喜歡在工資結構上做文章。如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是20xx元。可是到發工資時,單位就會提供一個工資臺賬和清單,上面注明:工資XX元,加班費XX元,津貼XX元、補助XX元等,總數加起來正好是20xx元。你去找單
位,他說簽合同時的工資是總薪。工資清單里的工資是法定正常工作時間的基本工資(一般都是當地政府公布最低工資標準)。這樣,就達到了用所謂的高薪誘人應聘的目的。對于這一點,法律規定對勞動者有利。如果沒有明確說明,在勞動合同中注明的工資就是法定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對于工資差額,勞動者可以隨時主張權利,進行索賠。但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有一個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指導意見,說是明知工資調低的,經過六十天視為認可,所以要及時主張權利為好。所以,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最好是注明“本合同所稱工資是指法定正常工資時間的.工資”,免生爭議。
七、 依法索要、保存納稅憑證,不要有“稅后工資”的概念。
有很多勞動者喜歡在勞動合同中與單位約定,“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即用人單位)承擔”。這樣的合同條款是無效的。法律規定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是勞動者,單位只是代扣代繳。因此 單位在法律上只是作為個人所得稅法上的代扣代繳義務人,一旦就此問題發生爭議,仍然要從勞動者的工資中扣除個人所得稅。如果,你覺得扣稅后的工資低于你的預期,你不妨將工資待遇的要求提高,也要依法承諾由自己承擔個稅,作一個光榮的納稅人。
為防止單位以交納稅收的名義向勞動者扣除了稅收以后卻沒有向稅務機關交納。勞動者一定要索要和保存納稅憑證,繳納個稅的憑證往往有很多用途,如在貸款買房買車時,作為自己收入證明,可向銀行申請貸款。重新找工作時,納稅憑證也是自己最好的工資收入和工作經歷證明。
八、 注意勞動合同中的工作地點和崗位條款。
很多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都明確規定,服從單位調遣和安排,單位有權調動勞動者崗位。勞動者必須注意,若遇到這種條款,必須和單位交涉,能否改為“經協商一致,甲方可以調動乙方工作崗位”,如果單位不同意變更,簽了也無妨,因為這樣的條款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在實踐中,對工作地點的約定是有效的。對勞動者而言,工作地點約定的越少越好。實踐中就遇到過這樣的案例,某公司聘請王先生擔任財務總監,合同中就注明了“勞動者同意派駐到下屬分公司擔任同等職務或者更高職務”,在工作
人王先生由于堅持原則得罪了領導,結果一紙調令把王先生派駐到分公司去做總監了,王先生不服去仲裁,結果卻以敗訴而告終。
九、 注意獎金和提成和銷售資金回籠掛鉤的陷阱:
從事銷售工作的人員,勞動合同中往往約定將獎金和業績掛鉤。此時公司往往在合同中注明,獎金是和回籠資金掛鉤按照比例提取,而并非按照銷售資金提取。此條合同條款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具有合法性。但是往往有這樣的不法公司,在貨物銷售出去以后,以各種理由立刻和銷售人員解除勞動關系,如果銷售人員主張權利,則以資金未回籠為由拒絕支付獎金,導致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利益受到嚴重損害。因此,你作為銷售人員,當有公司同你約定獎金與資金回籠掛鉤時,你得先打聽一下這家公司的信譽怎么樣,不好的公司就不要去了。
十 、注意防范考勤紀律、勞動紀律中的陷阱
《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后,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就成了用人單位的救命稻草。這些規定,只要是勞動合同中有約定,或者是證明向勞動者公示告知過,只要不違反法律,都是有效的。如:“曠工兩天以上的,視為嚴重違章,解除勞動合同”、“擅自攜帶物品出廠的,視為嚴重違章,解除勞動合同”“嚴禁抽煙、酗酒、賭博、斗毆等,否則一律辭退”“上班時間,男士必須穿西裝襯衫,打領帶,女士必須化妝,束發。違反此規定兩次以上,一律辭退處理!
有這樣一個案例,單位領導口頭通知某銷售經理可以在外跑業務不需要到公司考勤,結果銷售經理滿心歡喜地跑業務,單位領導卻以長期曠工為由,與之解除了勞動關系。法庭上由于勞動者無法對領導的口頭命令舉證,導致勞動者以敗訴告終。 還有一個案例,一名工人不小心將單位的一份報紙裝在工具箱中,準備帶出工廠,卻被保安查獲。后被公司以盜竊為由辭退,后經仲裁和訴訟,單位出示了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擅自攜帶物品出廠的,視為嚴重違章,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最終法院還是支持了用人單位。
因此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要看一看考勤、勞動紀律的條款,其中有哪些是自己要注意的,哪些是自己根本就沒法做到的,如果不能做到,最好還是不要進入這家公司。防止一開始就入套。
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篇11
勞動合同的訂立形式有哪些
勞動合同的訂立,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經過相互選擇和平等協商,就勞動合同的各項條款達成一致協議。并以書面形式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從而確立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沒有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的勞動合同是不是不能成立或者是無效呢?
應該看到的是,首先,勞動合同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自治的產物。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能夠成立勞動合同,而書面形式只是作為成立勞動合同的證據存在,證明雙方當事人訂立了勞動合同。
其次。書面形式并非體現丁社會公共利益或者是國家意志。純粹是為了避免勞動爭議糾紛,同時其作用還在于使得勞動合同鑒證環節更為便捷。
此外,還可以使勞動合同備案過程中,發現用人單位不法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條款,從而更好地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需要注意的是,我國《勞動合同法》并沒有規定違反書面形式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或者是不成立,所以,更為可行的方案就是,將書面形式看做用于證明存在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據,而并非將書面形式作為勞動合同訂立的惟一形式。除了書面形式之外,還可以訂立口頭形式和默示形式的勞動合同,例如我國《勞動合同法》第 69條的規定。
實質上,我國《勞動合同法》也是采納了將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作為勞動合同存在的證據。首先,我國《勞動合同法)第10條第l款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也即勞動者租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應該采取的形式是書面形式。同時,該條第2款還規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在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達成合意,訂立勞動合同時,如果沒有采用書面形式的,并非合同當然無效,而是給予一個期限,要求雙方當事人在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這些表明,書面形式并非勞動合同的成立要件或者是生效要件。
需要指出的是,用工之日和勞動合同關系的建立之日并非同一概念,用工之日是指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之間約定的開始由勞動者提供勞動之日。勞動關系建立之日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意思表示一致訂立勞動合同之日。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時起超過1個月不和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那么就要對用人單位采取懲罰措施。我國《勞動合同法》第82條第1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同時,《勞動合同法》還對用人單位在用工的同時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的支付標準進行了規定,也即第1l條規定: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應當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此外,作為一般訂立勞動合同應該采用書面形式的例外,我國《勞動合同法》對于非全日制用工,采取的是可以訂立口頭形式的勞動合同,即《勞動合同法》第69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這進一步證明了書面形式的證據效力。
勞動合同陷阱盤點:
“蓋章”不等于“簽字”
案例回顧
孫某、李某在A公司工作一年后向法院起訴,要求A公司支付其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A公司稱,已與孫某、李某二人簽訂了勞動合同,并向法院提交了兩份勞動合同書,但是,合同上僅有孫某、李某的個人印章(未備案)。孫某、李某二人均否認該簽章的真實性,要求進行鑒定。
風險提示
為督促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未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須支付二倍工資。A公司如果無法證明該二份合同系孫某、李某簽署,將承擔敗訴的后果。
法官指出,用人單位應該確保所簽合同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可采取現場簽訂等方式,同時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鑒證。因工作需要向勞動者刻制手章的,應當在有關部門登記備案,并在發放時做好簽字確認,避免今后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陰陽合同”引糾紛
案例回顧
出于避稅等因素的考慮,劉某與B公司在勞動合同上寫明,月工資為1200元,但劉某實際領取的月工資為5000元,其中1200元通過銀行發放,剩余 3800元現金發放。合同到期后,A公司要求以月實際工資1200元的標準“繼續履行合同”,劉某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遂產生糾紛。
風險提示
工資數額直接關系到勞動者的社會保險待遇,以及在解除勞動關系時能夠獲得的補償。本案中,劉某如果無法提供另外3800元收入的證據,則只能按照1200元的工資標準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并且雙方一旦解除勞動關系,劉某無法拿到足額的經濟補償金。
法官指出,如果勞動者已經不慎簽訂了“陰陽合同”,則應利用錄音筆、手機等方式收集證明實際工資的證據,并爭取與用人單位協商變更合同條款。
“不定時制”隱性侵權
案例回顧
張某為C公司辦公室文員,雙方在勞動合同上約定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月工資為6000元,但C公司僅按照最低標準為張某繳納社會保險。
張某發生工傷后,被社保部門告知,僅能享受最低標準的工傷保險待遇。
風險提示
不定時工作制經過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勞動者的工作時間不能受固定時數限制。雙方約定不定時工作制后,張某可能無法享受足額社會保險、正常休假及加班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未足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則勞動者可能承受實際工資與繳費基數之間的差額損失。
法官指出,如勞動者的工作崗位不適用實行非標準工時制,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以享受標準工時制勞動合同的相應待遇。
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篇12
(甲方) 聘用(乙方) 為業務經理,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建立勞動關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1、甲、乙雙方同意從年 月 日 起到 年 月 日止,聘請為本公司;合同期限為 年。
(二)雙方同意本協議有效期的前個月為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
1、負責公司產品的宣傳,執行公司區域營銷計劃的實施。
2、負責公司推銷及相關業務的接洽與聯系,同時將相關客戶資料備案到負責人處。
3、收集、掌握并反饋競爭對手的,產品價格、市場動向等方面信息,公司經營決策提供參考。
4、跟蹤并做好售后服務,及時妥善處理客戶問題,收集并反饋客戶對產品銷售等方面的意見、建議和期望,幫助本公司改善經營策略和服務水平。
5、服從甲方安排,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三、薪酬制度
推廣期實行底薪+提成方式,非推廣期只計提成方式。
1、推廣期薪酬:底薪,試用期合格后薪酬標準為:底薪
2、非推廣期薪酬:完成推廣期任務后,非推廣期是接受訂單日期,凡是客戶下了訂單并結清貨款的,則有提成,提成按第1點計算。
3、每個季度每個業務員的業績情況,并對業績好的業務給予一定獎勵。
4、甲方每月定期以現金形式支付乙方薪酬;甲方的薪酬發放日為每月15日。
四、工作時間及差旅費用
1、工作時間:
1)每天10小時工作制(含中午)(8:30~18:30),乙方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自行合理安排工作時間,甲方根據需要可以隨時要求乙方回公司安排工作。原則上每周必須回公司參加周例會,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必需提前一天向公司負責人請假。
2)每月有三天休息,超出三天按每天基本工資費用扣除。事假必須提前一天向公司負責人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非推廣期不需要出差的,則在公司正常上班,上班時間為9:00~18:00,負責與客戶日常聯絡等工作。
2、差旅費用:公司負責每個業務員推廣費用,車費實銷實報(需注明所到地方及出差成效),餐費按15元/餐。
五、雙方約定
1、乙方要遵守甲方制定的公司,服從甲方的管理與工作安排。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考核和獎懲。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開展業務工作創造相應的條件和支持,乙方不得以公司的名義從事任何與本職業務無關一切活動,凡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全部由本人自負。
3、乙在簽訂本合同前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和本人家庭戶口簿復印件交付公司存檔。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日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附加協議書》。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秘密,給公司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并經查實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連續二個月未給公司帶來任何業績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不按本協議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如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七、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項目名稱)
工程中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或每月)元,試用期滿后工資為每日(或每月)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并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后,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ㄒ唬┰谠囉闷陂g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ǘ┯写蚣芏窔、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ㄈ﹪乐厥,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ㄋ模﹪乐剡`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篇14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
單位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勞動合同。期限為: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地點: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為,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的工作崗位和工種。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___________.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篇1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家庭住址: 間接聯系人: 聯系方式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第六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
第八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五、社會保險
第九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四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十七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認定為工傷或者不視同工傷,甲方拒絕賠償:
1、員工上下班途中所受到的事故傷害、意外傷害等;
2、員工上班時間因非工作崗位需要而串崗到其它崗位等行為造成的事故傷害、意外傷害等;
3、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4、酗酒導致傷亡的;
5、自殘或者自殺的;
6、工作時間因自身隱瞞重大疾病而突發疾病出現的傷亡事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圖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六)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七)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健康證明(體檢表及無重大疾病保證書)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八)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十)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十一)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
(十二)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并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九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公 章) 乙 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鑒證機關(蓋 章)
鑒證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篇16
【HR法寶】未簽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
王巖新疆中興法律咨詢有限公司
摘要:親,關于簽訂勞動合同,你要知道這些
勞動合同是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及雙方權利義務的基本依據,雖然認定勞動關系并非以勞動合同為唯一的依據,但是勞動合同是勞動爭議中認定勞動關系的核心證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訂立的形式】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且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這里的“用工”指的是用人單位實際開始使用勞動者的勞動力,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指揮、監督、管理下提供勞動。而通常所說的“用工之日”也就是我們在用人單位開始上班的那一天。
注意,有一個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的例外,就是在非全日制用工情況下(如保潔小時工、家政清潔工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僅訂立口頭協議,而無需簽訂勞動合同。
【訂立的時間】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可以在用工之前,也可以是與用工之日同時簽訂,但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最遲必須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
1、支付二倍工資,補簽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訂立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的次日至補定合同的前1日,應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并且補定書面的勞動合同。假設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6個月均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那么勞動者可向用人單位請求多支付5個月的工資,并補簽勞動合同。以此類推,勞動者最多可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多11個月的工資。
。2)如果用人單位滿一年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呢?《勞動合同法》
規定,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視為已經與勞動者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同時應補簽書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而未訂立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這里所謂的“無固定期限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較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來說,若不存在法定或者約定合同解除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合同因為沒有約定期限,勞動合同往往在勞動者退休后才可以終止,因此無固定期限合同較固定期限合同具有很強的穩定性。
2、行政處罰
勞動者發現用人單位有拒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時,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各地的勞動法規,還規定了此種情況下,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處以罰款。如《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規定,用人單位不訂立勞動合同被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人數,對用人單位處以每人500元罰款!渡虾J袆趧雍贤瑮l例》則規定,可以按每人500至1000對用人單位處以罰款。
【勞動者拒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币簿褪钦f用人單位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勞動者提出簽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拒不簽訂的,用人單位必須拒絕使用該勞動者,且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那用人單位已經超過一個月的用工期限要求勞動者補簽勞動合同而勞動者拒絕簽訂的呢?對此,《勞動合同法》并未規定勞動者承擔責任,但是這種拒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可能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因此為由解除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