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匯編(通用30篇)
勞動合同匯編 篇1
根據國家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三年行動計劃和《省勞動保障廳關于把握工作重點推進五個充公全面提升勞動保障事業整體水平的指導意見》(蘇勞社23號)的要求,按市局的統一安排,統一布置,于7月對我縣開展勞動合同簽訂和履行情況抽樣調查。按時、高標準高質量的完成了這次工作任務,基本上達到了解我縣各類企業勞動合同簽訂情況以及職工在勞動和社會保障維護方面的情況,為實現各類企業勞動合同的充分覆蓋提供基礎數據,為政府部門制定完善相關政策提供決策依據。
一,領導重視
本次調查我局領導高度重視,召開了專題會議,專門研討這次抽查調查工作,明確了分管局長統籌負責,勞動工資牽頭,各股、室、處、大隊參與,督導、調查、錄入人員按要求專人專職。并相應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自職責。對我縣抽查到的100家企業分布狀況,進行專題研究,自定好抽查工作方案及預案,為保障此次抽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在各單位工作任務繁重的情況下,確保二輛專車參與調查,從物質上保證了此次調查工作的圓滿完成。
二、分工明確
此次調查,我局嚴格按市局的統一要求,組織相關人員培訓,制定相應工作紀律,明確各自職責,對選定的100家企業做到事先有勾通,事后有匯報,對抽查中出現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按制定方案、預案進行解決,確保抽查質量,對停產、倒閉、轉讓等無法調查的企業,及時與市局領導匯報,并按企業的性質、特點做好相應的調整工作,本次調查前后共召開全體人員會議5次,即時調整各類用工企業56家,保障了抽查工作按時序進度順利完成。
三、抽查結果
本次抽查的結果:抽查企業數100家,涉及職工571人。按行業類型分:其中制造業占38%,批零及餐飲業占25%,交通運輸業占4%建筑業1%,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15%,其他行業占17%。按登記注冊類型分:國有企業占25%、集體企業占5%、外商投資企業占6%、港澳臺投資企業占3%、私營企業占35%、其他企業占1%、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占25%。按企業隸屬關系:中央駐省和省屬企業占5%、其他企業占95%。企業與職工簽定勞動合同占41%。職工表情況:來自本地城鎮418人、本地農村141人、外地城鎮7人、外地農村5人。男女職工比例男職工占57%、女職工占上風43%。職工年齡31-50占76%、30以下占22%、51以上占4%,職工學歷初高中占61%,大專以上占39%。職工簽訂合同人數占全體職工的69%,職工工作年限為1年以下的60人、1-3年132人、3-10年167人、10年以上的212人。職工與企業簽訂合同66%,職工對現有勞動合同滿意度為88%,經過協商的勞動合同占74%,勞動合同個人保留一份占59%,職工收入在500-1000元占71%,企業確定的勞動定額在8小時內完成的占88%,職工參加過技能培訓的占50%,辦理了社會保險的職工占63%。簽定集體合同的企業18家占抽查企業的18%。
四、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個體工商戶勞動合同簽訂率相對較低。家庭作訪式經營方式在一定范圍依然存在,在廣大鄉鎮與行政村用這種方式生產經營比較普遍,勞動合同簽訂及各種社會保險參加,有待進一步加強。改進措施,一是加大法制宣傳,增加法制宣傳的履蓋面。依托“信息村村通工程”將勞動法律、法規送到行家萬戶,增強廣大農村個體經營者,依法經營的法制意識。二是舉辦以電視短劇、版畫等廣大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手法,舉案說法增加廣大群眾的守法意識,維護好自身合法權益。三是加大投入,依托每年的開展的法制宣傳月,印發宣傳單、制作專題片,采取靈活多樣的宣傳形式加大宣傳。
二)行政執法力度相對薄弱。一是表現在有些生產經營場所對勞動保障監察人員開展的調查活動不配合,還存在一定的抵觸情緒,正常的執法行動在某些方面還難以開展,解決方法,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對,對惡意違法行為或拒不配合的單位采用法律程序加強執法,并在報紙雜志上公布,達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二是,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學習,特別是新出臺的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提升執法人員自身怕業務素質。
三)勞動合同簽定率有待進一步提高,本次調查中了解到大部份企業業主與職工對出臺的《勞動合同法》非常關注,下半年,我縣將結合《勞動合同法》的宣傳與勞動合同三年行動方案的落實的大好機會,加在執法力度為《五個充分》按時完成打下堅實的基礎。
xx年x月x日
勞動合同匯編 篇2
勞動合同編號:
勞動合同書
用人單位:
勞動者:
湖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制
用人單位名稱: (以下稱“甲方”) 住 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勞動者姓名: (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戶籍所在地: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緊急聯系人: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確定勞動關系。
一、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一)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 )。 A.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年(個月)。
B.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第七條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試用期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試用期工資為: 。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工作,具體任務或職責是:。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三)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工時制度。
A.標準工時制。
B.不定時工時制。
C.綜合計算工時制。
(二)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
(三)乙方加班須征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工資計發形式( )。
A.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 。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 元/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為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為 元/小時。
B.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計件單價為。
C.其他工資形式: 。
(二)甲方于每月 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經協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根據國家和當
地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傷殘或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和當地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三)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甲方與乙方代表協商簽訂的集體合同有新的約定,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勞動合同匯編 篇3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也可以分為錄用合同、聘用合同、借調合同等等。勞動合同形式一般有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
勞動合同按照不同的標準可以有不同的分類。
(1)按照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勞動合同可分為三種:
1、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企業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協議。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當事人的勞動法律關系即行終止。如果雙方同意,還可以續訂合同,延長期限。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企業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閱的,沒有期限規定的勞動協議。勞動者在參加工作后,長期在一個企業等用人單位內從事生產或工作,不得無故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得無故辭退。這種合同一般適用于技術性較強,需要持續進行的工作崗位。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以勞動者所擔負的工作任務來確定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如以完成某項科研,以及帶有臨時性、季節性的勞動合同。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存續期間建立的是勞動法律關系,勞動者要加入勞動單位集體,遵守勞動單位內部規則,享受某種勞動保險待遇。
我國勞動法就是按照勞動合同的這一分類標準,將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為了充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法特別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避免用人單位只使用勞動者的“黃金年齡”。
(2)按照勞動合同產生的方式來劃分,勞動合同可分為三種:
1、錄用合同,它是指用人單位在國家勞動部門下達的勞動指標內,通過公開招收、擇優錄用的方式訂立的勞動合同。錄用合同一般適用于招收普通勞動者。目前,全民所有制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勞動合同的特點是:用人單位按照預先規定的條件,面向社會,公開招收勞動者;應招者根據用人單位公布的條件,自愿報名;用人單位全面考核、擇優錄用勞動者;雙方簽訂勞動合同。
2、聘用合同,也叫聘任合同,它是指用人單位通過向特定的勞動者發聘書的方式,直接建立勞動關系的合同。這種合同一般適用于招聘有技術業務專長的特定勞動者。如企業聘請技術顧問、法律顧問等。
3、借調合同,也叫借用合同,它是借調單位、被借調單位與借調職工個人之間,為借調職工從事某種工作,明確相互責任、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借調合同一般適用于借調單位急需作用的工人或職工。當借調合同終止時,借調職工仍然回原單位工作。
(3)按照勞動者一方人數的不同來劃分,勞動合同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個人勞動合同,一般是由勞動者個人同用人單位簽訂;另一種是集體合同,一般是指在中外合資企業中,由工會代表勞動者集體同企業簽訂的合同。
(4)按照生產資料所有制性質的不同,勞動合同可劃分為:全民所有制單位勞動合同、集體所有制單位勞動合同、個體單位勞動合同、私營企業勞動合同和外商投資企業勞動合同等。
(5)按照用工制度種類的不同,勞動合同可分為:固定工勞動合同、合同工人勞動合同、農民工勞動合同、臨時工(季節工)勞動合同等。
勞動合同的形式是指訂立勞動合同的方式。勞動合同的形式一般有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兩種。書面合同是由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后,將協議的內容用文字形式固定下來,并經雙方簽字,作為憑證的合同。口頭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口頭承諾即告成立,不必用文字寫成書面形式的合同。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其目的在于用書面形式明確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議務,以及有關勞動條件;工資福利待遇等事項,便于履行和監督檢查,在發生勞動爭議時,便于當事人舉證,也便于有關部門處理。
勞動合同匯編 篇4
用人單位(甲方):
員工(乙方):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為確立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照執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1.乙方承諾在甲方工作年以上,期限從至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試用期為個月,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門擔任一職,乙方的具體工作任務或職責詳見崗位說明書或招聘要求。
(二)甲、乙雙方確認工作地點在;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名或簽章確認的協議或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照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履行職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工作。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試用期后工資為元/月,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于每月日左右發放上月工資。
(三)甲方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而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有權依照乙方新崗位確定乙方工資標準,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的內容,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要求變更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15日內書面答復;逾期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變更本合同。
五、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除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外,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勞動合同,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三十八條、三十九條、四十條、四十一條的規定。
(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情形,“嚴重”的標準以甲方規章制度中的具體規定為準。
(四)《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六、賠償責任
(一)本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關于服務期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七、特別約定
(一)鑒于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專項培訓、提供技術指導而支付的時間和金錢,乙方需保證在甲方工作達年以上,但甲方根據乙方的表現認為難以適應甲方的工作要求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二)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設計方案、店面裝潢、加工配方、工藝流程、操作手冊、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秘密)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含試用期解除)或終止后三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歸還甲方所有財產,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負責保管、使用或在其控制范圍內的所有有關甲方及管理、經營和產品的文件、檔案原件及復印件;
2.甲方的供應商、客戶以及其它聯系單位和個人的名單和資料;
3.包含甲方資料和信息的軟件、磁盤、硬盤、光盤、U盤等存儲設備;
4.甲方為乙方配備的工具、工牌、出入證、工作服、設備及其他辦公用具等。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交接義務的,甲方有權暫時不予支付乙方應領工資和經濟補償,乙方超過三日仍拒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工資、經濟補償中予以扣除,工資、經濟補償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四)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五)乙方確認已向甲方如實告知并提供真實個人信息與資料,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資格證明、體檢證明等,以及與前用人單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是否對前用人單位負有競業限制義務情形,并保證其真實性。
(六)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通訊地址為甲方郵寄送達地址,甲方以EMS或掛號信郵寄至該地址的,即使郵件因拒收或無人簽收等原因被退回均視為送達。
(七)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作為本合同附件一并執行,乙方確認已充分閱讀甲方規章制度并愿意遵照執行。
八、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其他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的簽署地點為。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簽收
本人已收到雙方簽訂確認的《勞動合同》原件一份,內容與該份合同相同。
簽收人:
年月日
勞動合同匯編 篇5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匯編 篇6
編號:(客服版)
甲方:
地址:
乙方: 性別:出生日期: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民族: 籍貫: 文化程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責任
(一)職務名稱:
客服工作人員
(二)工作職責: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為使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 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工作中要遵守有關操作規程,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勞動報酬
1、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其支付時間為每月月末最后一天支付上月工資。
2、 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的標準和福利待遇為: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遵守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工作價值,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崗位,依法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及其它各種福利,津貼均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而不再另行計發。員工工作每滿一年工資另加五十元作為工齡獎(累加)。員工工作一年內,帶薪休息天數為1天/月;工作滿一年,帶薪休息天數為2天/月。工作滿兩年,帶薪休息天數為3天/月。工作滿三年以上,帶薪休息天數為4天/月。
工資組成體系如下:
(一) 基本工資 800元/月
(二) 工齡工資
1、 工齡達到1年,每年加50元。
2、 以此類推上不封頂
(三) 滿勤獎 200元
(四) 醫保補助 100元
(五) 績效工資
1、 抓延誤10元/票
2、 抓大筆錯寫2元/票
3、 發件一單 0。1元/票
(六) 服務明星獎
1、 服務態度良好有投訴未產生罰款 獎勵300元
2、 服務態度良好有投訴有罰款 獎勵100元
(七)“拉攏關系”獎
1、建立微商淘寶客戶 每月按票計算0。5元/票
2、不與發件績效發生沖突
五、勞動紀律
1、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
2、 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損害甲方或業主利益,不得泄漏甲方的商業秘密。
3、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則制度的;
(2)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生產安全不合格、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3、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相關內容并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4、 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甲方應當在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續訂的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
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5、 如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最后一個月工資將在離崗后60天付清(60天內不得進入同行業工作,如違反,將扣除最后一個月工資)。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崗,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最后一月工資。
6、 員工離職須提前30天遞交離職申請,并做好后續工作交接,簽署公司的離職協議書后,方可正常離職。如未按照規定流程操作,將視為非正常離職,公司將扣除最后一個月的工資。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 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視其后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2、 乙方在合同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乙方如若違反本合同,需無條件向甲方支付適當的培訓賠償。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經濟損失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十、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生效,有效期為合同期限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匯編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類型: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人: 電話: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并以
為標志。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 。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 )管理和專業技術類/( )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點: 。
(五)除臨時性工作或者短期學習培訓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或單位工作和學習培訓,應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并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月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 元/月( 元/周);
2、計件工資: (70%以上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本項約定方為成立);
3、其他形式: 。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
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 日(或周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享受醫療待遇,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并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鑒證時需一式三份,其中鑒證機構留存一份),雙方簽字后,甲方必須將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的,視為尚未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發生糾紛時,不得以已簽訂本合同為由對抗乙方的主張,并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勞動合同匯編 篇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經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平等,合作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1條: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X年X月X日至X年 月 日止,續簽勞動合同范本。合同期滿即終止執行。因公司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第2條:工作崗位
經雙方協商,約定員工在合同期內從事 工作。公司可以根據企業的生產工作需要,變換員工的工作內容,如雙方就工作變換達不成一致意見,則本合同自然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3條:勞動保護
1) 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公司需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員工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 公司根據員工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員工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 員工患職業病或工傷,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第4條:工作時間
1) 公司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時間40小時。需要加班的,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為員工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
2) 員工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違反計劃生育的除外)等有薪假期。
第5條:勞動報酬
遵守按勞取酬的原則,按公司現行工資制度確定員工的勞動報酬,月收入不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實行記件工資。如員工的職務、崗位變動時,員工的工資可相應調整。公司支付員工的工資為稅前工資,員工的個人所得稅由公司代扣。
企業因生產或經營等原因,員工暫時不需上班,則按規定發給生活費。
第6條:社保福利
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員工交納養老和醫療保險金,員工應繳納的養老和醫療保險金由公司從員工的工資中按月代為扣繳。或:
應員工的要求,員工的檔案可以不按公司的要求進行轉移;并同意將為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按標準支付員工,由員工負責在其檔案所在地繳納,此后的一切結果由員工享有或承擔。
第7條:勞動紀律
1) 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 員工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程序。員工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公司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3) 員工如毀損或遺失公司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合同范本《續簽勞動合同范本》。
第8條 規章制度
下列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同時生效:
1) 上下班制度;
2) 安全生產制度;
3) 質量管理制度;
4) 公司保密制度。
第9條:合同解除
9.1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的;或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或嚴重失職;或收受客戶回扣的。
2) 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能從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3) 公司因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而多余職工或公司企業宣布解散。
4) 員工違反國家法律被認定有罪或被勞動教養的。
9.2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
1) 員工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違反計劃生育的或采取欺詐手段簽訂本合同的除外)。
3) 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9.3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1) 公司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
2) 公司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犯員工合法權益的;
9.4 需經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9.5 公司按本條9.1項第2)、第3)項解除勞動合同的,如國家有規定應予經濟補償的,公司按該規定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9.6 員工未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合同的,應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確定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為:
1) 按正常生產情況下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X月的月平均實得薪津計算;或
2) 按公司的實際損失計算,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招收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對公司的工作脫節而造成的生產、經營的經濟損失。
第10條 教育培訓
公司鼓勵員工參加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各類培訓,凡員工參加經公司同意的培訓,公司相應地增加員工的工資收入或予以報銷相關的培訓費用。如公司外派員工參加培訓,則雙方另訂培訓合同。
第11條 保密義務
員工在任職期間以及離職之后對其在公司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公司、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商業秘密的義務。員工于離職辦理交接時,返還全部屬于公司的商業秘密的資料,包括記載著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第12條:離職手續
12.1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公司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公司指定人員。
12.2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還須按公司規定填寫辦理《離職會簽單》。
12.3公司在員工辦完上述手續后為員工出具離職證明,對員工的工作表現作出符合實際的評價,并辦理檔案及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1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公司不能及時為員工辦理相關手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員工承擔:
1)員工未按公司規定辦妥離職手續的;
2)員工未按時領取和簽收離職通知和離職證明的;
3)員工不配合,致使公司無法將有關離職資料送達員工的。
第13條 合同無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本合同自始無效:
1)根本違反法律法規的;
2)員工在《職工登記表》上提供虛假信息,欺騙公司而簽訂本合同的;
3)員工為任何不合法,不正當目的而進入公司企業工作的。
第14條 通知送達
根據本合同要求所發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訊往來應用中文書寫并且由專人或以郵資預付掛號信函送達,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公司: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員工:
地址: 郵編
電話: 手機:
所有的通知及其它通訊往來在下列首先發生的日期應被視為已正式送達:
1)如專人專送,則為收到之日;
2)如采取郵寄,則為寄出之日后5天,以郵寄憑證為準;
3)如由快遞傳送,即為快遞寄出憑證后的3天;
雙方確認:如送達地點需要變更的,一方將于變更后的次日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上述確認的地點所送達的文書,不論是否收到,均視為送達。
第15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雙方協商;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16條 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為辦理社會保險使用,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簽約雙方已讀懂并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愿簽字確認。
公司: 員工:
營業執照: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匯編 篇9
甲方:北京市海淀區醫協醫院
乙方: 身份證號: 家庭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甲方租用乙方車輛與聘請乙方本人為專職司機。
二、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以另簽勞動合同。
三、其中試用期為__個月即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試用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四、乙方經甲方聘用后,自愿將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交給甲方保管,一直到離職為止。
五、甲方給乙方的租用車輛及薪資待遇:每個月4000元,包括五險一金。發薪日應在每月份10日銀行匯款或現金方式支付。
六、車險、保養以及車的正常維護由乙方自行來承擔。
七、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應遵守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按照公司彰程辦事,準時上班,按照公司的需要,自覺加班,不講怨言,愛崗敬業,吃苦耐勞。
八、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發生車輛違章違紀和車輛碰撞等事故,均由乙方本人負責,本公司概無責任。
九、乙方在工作期間內每天對車輛進行保養、擦洗;每天對車輛進行檢查,保持車輛狀況良好再行駛。絕不帶著毛病上道。如不遵守交通規則,而發生交通事故,責任都由乙方來承擔,本公司概無責任。
十、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十一、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崗位聘任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辦理。
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效力不變。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1)聘任合同期滿,或聘任合同約定終止聘任合同的條件出現;
(2)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勝任崗位要求;
(2)乙方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財產和經濟等損失。
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匯編 篇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勞動合同管理,保證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我省境內的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含在我省境內就業的外國、無國籍及港、澳、臺勞動者,以下統稱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四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終止和解除,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第五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七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必須在30日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在30日內以上不簽訂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勞動合同,經協商達成協議后,雙方應在勞動合同上簽名蓋章。勞動合同自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上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法規的;
(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或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的;
(三)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利益的;
(四)限制或侵害當事人一方基本權利,合同條款顯失公平的。
第十條 無效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無效勞動合同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確認。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的勞動者必須年滿16周歲、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從事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等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需招用未滿16周歲的人員除外),從事繁重體力勞動或有毒有害工種的,必須年滿18周歲。招用從事爆破性和煤礦井下瓦斯檢驗人員,年齡不得低于20周歲。未成年工及女工的禁忌勞動范圍,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應具備以下內容:
(一)合同期限(含試用期限);
(二)工作任務和工種、崗位;
(三)生產、工作條件;
(四)教育與培訓;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保護;
(七)勞動報酬;
(八)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九)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十)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十一)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以及其他內容。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文本,由省勞動行政部門統一制定。經省勞動行政部門同意,各市勞動行政部門可以參照統一文本自行制定本地區勞動合同文本。
企業自行擬定的勞動合同文本,必須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審查。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
(一)有固定期限的(臨時工合同期不得超過1年);
(二)無固定期限的;
(三)以完成某一項任務為期限的。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適用于常年性技術崗位和工種。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必須明確終止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第十五條 勞動合同雙方可以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內的,可不實行試用期。
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的單位與原有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如工種、專業對口的,可不實行試用期。
重新就業的合同制工人,如工種、專業對口的,可不實行試用期。
第十六條 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一)雙方協商同意的;
(二)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已經修改的;
(三)企業合并、停產、轉產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四)因工致殘,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應在15日內作出答復。逾期不答復,視為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沒有變更,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勞動者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或調換崗位。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發生事故或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二)因生產、工作需要,單位內部機構或工種、崗位之間的臨時調動;
(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八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勞動合同匯編 篇11
甲方:上海祥艦勞務派遣服務有限公司
住所地: 上海市浦東新區川周公路2806號
法定代表人: 栗海生
乙方: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緊急聯系人: 聯系電話:
戶口地址(包括所在區、街道、鎮):
有效聯系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秀沿路3668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甲方與昌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簽訂之勞務派遣協議規定,簽訂本《勞動合同書》以資遵循。
一、勞動合同期限:
自雙方簽本合同之日起兩年,前2個月為試用期。
二、派遣期限及工作地點:
甲方派遣乙方到昌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乙方的工作地點:上海市浦東新區秀沿路3768號。
三、工作崗位及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被甲方派遣至用工單位從事__作業員__崗位工作,并按照用工單位所明確的崗位工作職責及考核標準(詳見用工單位規章制度,《員工手冊》及各部門管理規章)等相關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用工單位因合理工作需要,在維持原薪資待遇不變的基礎上,變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當服從用工單位的安排。
乙方至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到期或提前終止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其他相關工作,并協商變更本合同。
四、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依據用工單位的工時制度執行,并由用工單位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合理為乙方安排休息及休假時間。
五、勞動報酬:
實行計時工資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加班費的計算按照國家相關法規以及用工單位相關規定執行,甲方于每月10日以銀行代發形式發放上上月26日至上月25日期間的工資(遇國家法定節假日作相應調整)。按國家及上海市相關規定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需由乙方個人承擔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應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乙方按月支付乙方無工作期間的勞動報酬。
六、保險福利待遇:
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及時為乙方按照上海市社會保險的相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3、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依法及時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乙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甲方按國家及上海市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醫療待遇等由甲方按照國家及上海市有關法規執行。
八、勞動紀律:
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用工單位的《請假管理辦法》、《加班管理辦法》及《出勤管理辦法》等)、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保守用工單位的商業機密;如有違反,甲方將會同用工單位根據具體情況,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應服從用工單位的日常管理,參加甲方和用工單位安排的相關業務培訓,按質按量完成任務。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1、合同期滿,若甲乙雙方均無續約意向的,則本合同即屆期終止。
2、根據用工單位的需要,經甲、乙方雙方協商同意,可延展派遣期限及續訂勞動合同。
3、在合同期內,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并辦理變更手續。
4、乙方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用工單位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本項之『嚴重違反』意即依甲方或用工單位相關管理及獎懲規定應記(或累計)大過一次以上之情形);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受損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不服從用工單位正常合理的工作安排、培訓、調崗的;或經培訓及調崗后,仍不能勝任用工單位工作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用工單位原工作及另行安排之工作,且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之工作的;
(7)由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8)以欺詐的手段(提供虛假身份證件、學歷證件、虛構履歷等情形)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9)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規定之情形者。
5、乙方需提前終止派遣期限的,應按用工單位離職相關管理規定提前申請,并及時以書面形式或其他形式通知甲方,未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或不辦離職手續者(累計曠工達三日者即視為自離),視為嚴重違反用工單位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并得暫停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待乙方補辦完相關離職手續后,甲方再將結算后的.相應勞動報酬于下一個發薪日無息支付予乙方。
十、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在用工單位員工宿舍居住、醫務室就醫、商店購物、休閑娛樂等所產生的應付用工單
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醫藥費、住宿費、電費、餐費、刷卡記賬消費等)、離職時未繳回所保管之用工單位資產所折算的費用及依法應當對用工單位承擔的賠償金、違約金等費用,用工單位均可自應付乙方的薪資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返還,乙方對此確認已知悉且無任何異議。
2、乙方離開用工單位,用工單位所發放的各種證件必須上繳,各類勞防服裝等用品應 按用工單位的有關處理規定辦理:
3、女性外來務工人員,必須按上海市外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規定辦理相關手續,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法律政策的行為視為嚴重違紀行為,其造成的后果(包括政府作出的經濟處罰等)全部由個人承擔。
十一、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及名譽損害的,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乙方因違反甲方和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而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可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勞動爭議:
甲方或乙方發生勞動爭議,爭議一方或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區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各項條款如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規為準。國家有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
年月 日 年月 日
勞動合同匯編 篇12
編號:
甲方: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永久住址:
現居住地址:
家庭電話: 手機:
合同起止日期:
一、合同的訂立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它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系。
二、工作期限條款
1、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
2、本合同有效期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其中前_______個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為試用期。
3、試用期滿后,甲、乙方均有權通知對方是否轉正和續簽合同,如果甲、乙方通知對方不續簽合同,則通知之日為本合同的終止之日。
4、 試用期滿后,甲方同意乙方轉正并給乙方辦理轉正手續的。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條款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門,從事 方面工作。乙方承認甲方的《員工守則》和其它規章制度,愿意接受甲方所安排的工作,并有責任履行全職工作。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和乙方工作業績能力表現,可以變更或調整乙方的職位和工作內容。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3、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條款
1、甲方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但因工作及職責需要,對部分職位實行不定時工時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的職位實行 工時制(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須遵守國家及甲方的有關規定。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但須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4、乙方按國家及甲方規定享受休假、探親假、婚喪假、法定節日休假,請事假和病假。
五、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條款
1、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方每月 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2、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為人民幣 元整(稅前),轉正后的月工資為人民幣 元整(稅前)。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
3、乙方任職不同的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和獎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業績、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獎金。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甲方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但不可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6、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時,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7、甲方根據經營情況為乙方提供相關福利待遇。
六、社會保險條款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及住房公積金。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繳納,個人應繳部分由乙方繳納,甲方代為扣繳。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條款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按時提供國家及甲方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定期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3、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范、操作流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4、甲方根據工作的需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技能、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衛生等規章制度的教育。
六、勞動紀律條款
1、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范;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員工守則 》和規章制度的規定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條款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亦相應變更。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記錄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甲方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匯編 篇13
合同編號:88018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聯系方式: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住 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與上海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
二、試用期
(一)本合同的試用期為個月,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二)錄用條件為: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四、工作時間
采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
五、工資待遇
(一)甲方給付乙方每月基本工資 元。
(二)工資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代替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月底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有關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八、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飛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
九、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合同的手續。
十、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一方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的手續。
十一、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二、爭議解決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現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于 年月日簽訂并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補充協議。
3、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上海譽基事業有限公司(章)
乙方: (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匯編 篇14
甲方(聘任方):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專業技術職務: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的規定,經學校授權,《_________》大學校長作為甲方與受聘人員(乙方)簽訂職位聘任合同書,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職位聘任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無固定期限聘任合同。這里所說無固定期限是指國家法律,政策或學校規定的被聘任者退休之前的期限。
乙方在受聘期內辭職,應提前6個月通過所在院系向學校遞交辭呈。
第二條 工作任務與目標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在教授職位工作。如果院系發生變化,雙方應該根據需要重新確認乙方工作的院系和職位。變動之后,乙方原來合同規定的待遇等內容原則上不應該改變。
2.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書約定及甲方關于本職位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實現工作目標。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教學安排,每學年完成研究生或本科生教學任務,總學時數達到200學時以上。
4.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地完成教學任務,認真完成學院及教研室分配的教學工作,認真進行課程建設(如教材編寫,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改革,實驗方法變革等)。
5.爭取和主持科研項目,科技創新研究任務及目標
(1)乙方在考核期內,必須至少主持過1項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或至少主持1項省部級以上重大項目的.子課題;或主持1項橫向科研項目(科研經費在_________元以上)。
(2)乙方對主持的科研項目,應該認真負責,必須按照項目計劃書的內容以及學院科研項目中后期管理的相關規定保質保量地完成。
6.乙方在考核期內平均每學年必須有1篇在國內核心期刊或國外雜志上公開發表的學術論著(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作者單位為___大學);或考核期內有1篇公開發表在sci收錄雜志(if3.0以上)學術論著(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作者單位為_______大學)。
7.乙方應該積極參加學院以及所在教研室的學科建設工作,協助完成相關的學科建設目標。
8.乙方應該完成學院以及教研室分配的與教學相關的工作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條 乙方權利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持,配合履行職位職責,要求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能力允許的前提下,為乙方提供教學和科研必要的工作條件。
乙方在本校每連續工作滿五年,在學院允許的前提下,可享受6個月的學術假,職從事學術研究工作;學術假為有薪假期,乙方在享受學術假的學年,基本教學工作量要求減半;乙方要求享受學術假,需提前6個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
乙方如主持重大科研項目,或參加重大課題研究工作并且在項目中負有較重要責任,在課題進行期間,可申請額外享受不超過二年的有薪學術假,在享受學術假期間,乙方教學工作量免于考核。
甲方必須為乙方申請項目提供必要的條件。
甲方應該從人力、物力和時間上為乙方主持和完成項目提供便利。
第四條 乙方義務
乙方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忠誠教育事業,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恪守學術規范,嚴謹治學,團結合作,愛護學生,關心集體,自覺維護學校聲譽。
乙方同意按照聘任期內甲方施行的《教師編制核定,職位設置與職務聘任規程》的要求履行義務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乙方必須完成《_________醫學院教師職務基本責任標準》中所要求完成的工作任務,并達到相應職務所規定的考核指標。
勞動合同匯編 篇15
一、勞動合同不能約定哪些內容?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勞動合同的內容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確定,但是,我國法律對此又做了些禁止性規定。那么,勞動合同不能約定哪些內容呢?現在,小編馬上為您做詳細解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并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并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變更和終止勞動權利和義務協議。勞動合同可由雙方協商一致訂立,除了法律規定的必備條款外,雙方還可協商約定其他條款,但以下條款是法律不允許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
1、定金、保證金(物)或抵押金(物)條款。禁止用人單位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收取定金、保證金(物)或抵押金(物)。對違反的由公安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立即退還給勞動者本人。
2、禁止約定勞動者在未完成勞動定額或承包任務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3、除法定情形外,勞動合同中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以上就是我們關于勞動合同不能約定哪些內容的法律解答。根據上文可知,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在合同中約定定金、保證金或除法定情形外的違約金等其他可能會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內容。如果您對此還有其他疑問,您可以聯系我們的律師,我們將盡快為您提供相應地法律解答。
二、勞動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則規定
我國《合同法》第60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雖然不同類型的合同有不同的特點,但該條規定了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則。
(一)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原則
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原則,即全面履行原則,又稱之為適當履行原則或正確履行原則,它是指合同的當事人在適當的時間,適當的地點,以適當的方式,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這項原則的意義在于指導和監督當事人保質、保量地、按時全面完成合同的義務,防止違約情況的發生,借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按約全面履行原則是決定合同是否履行和是否違約的法律標準,是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和違約責任的尺度。
一般而言,按約定全面履行原則包括三個方面的具體內容:一是履行主體適當。即當事人一般應當親自地履行合同,不能由第三人代為履行,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二是標的適當。即當事人交付的標的物、提供的工作成果、提供的勞動符合合同的約定或者交易慣例。三是履行方式和履行地點適當。應按合同所約定的數量、質量、品種等全面履行,不得部分履行,部分不履行,否則,即構成違約。
(二)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履行合同的附隨義務
當事人應當根據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合同約定之外的附隨義務。附隨義務是基于誠實信用原則而產生的一項合同義務,雖然該義務當事人在合同中可能沒有約定,但是,任何合同的當事人在履行時都必須遵守。當事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等,履行附隨于主合同的其他義務。
我國《合同法》規定的附隨義務包括:(1)通知義務,是指當事人在履行合同中應當將有關重要的事項、情況告訴對方,例如,一方因客觀情況必須變更合同或者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都應當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2)協助義務,是指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要互相合作,像對待自己的事務一樣對待對方的事務,不僅要嚴格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而且要配合對方履行義務。(3)保密義務是指當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對屬于對當事人的商業秘密或者對方當事人要求保密的信息、事項不能向外界泄露。除了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以外,當事人還應當履行其他義務,如提供必要的條件和防止損失擴大。(4)提供必要的條件是指當事人在履行合同中為對方當事人履行合同創造必要的方便條件,該項義務與協助義務緊密相連。當事人相互之間有協助履行的義務,就必須要為對方提供必要的條件。(5)防止損失擴大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某種原因致使當事人遭受損失,雙方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都有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的義務,而不管這種損失的造成與自己是否有關。《合同法》第119條也規定:“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三、公司合同管理需要注意的事項
一個企業的經營成敗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關系。由此可見,合同管理對公司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一項事務,那么公司合同管理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小編整理了合同管理的相關內容,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了解。
(一)關于公司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應注意的事項
1.簽訂合同首先要明確的兩個基本原則:
(1)如果不是即時結清的合同,應當以書面方式訂立。簽訂書面合同有兩個基本目的:一是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二是作為證據,糾紛發生后,可向司法機關提供,用以證實自己主張的憑證。
(2)對合同的各個條款要做到明確、詳細。
2.簽訂合同主體資格的審查
依據不同的簽約人要著重審查如下材料:
(1)由對方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約的情況
①對方是否有營業執照,而且是否真實,營業執照上注明的經營范圍、經營期限等;
②營業執照上記載的法定代表人是否與合同上的簽約人有出入;
③簽約人的身份證等有關身份材料的審查;
④對方營業場所以及是否正常經營等。
(2)由對方特定的業務員簽約的'情況
①業務員的身份證明材料;
②業務員與委托單位的關系;
③業務員與委托單位是否有合法有效的委托手續;
④業務員是否得到委托單位的授權,特別要注意審查委托代理的權限、委托代理的期限。特別防范無權代理、越權代理;
⑤委托單位是否有企業營業執照,簽約時是否還存在。
總之在簽約之前務必要對對方當事人的情況進行具體認真的核實。采用的方式可以是電話詢問、寫信、發函、上門考察,以及到有關部門查詢等。在經過一番調查的基礎上,較為具體地掌握對方的情況,這是簽訂合同的第一步。
3.合同主要內容的審查。
一般來說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主要包括以下條款:①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②標的;③數量;④質量;⑤價款或報酬(付款期限、付款方式);⑥履行期限、地點、方式;⑦違約責任(損失賠償、違約金計算方式);⑧解決爭議的方法;(法院、仲裁委員會)。
(二)公司的合同管理,應注意以下幾個主要問題:
1.關于合同管理機構
根據公司的管理體制規定,合同管理機構有的在業務開發部門,有的在財務部門,有的在工程部門,有的在質量管理部門,但不管是由何部門管理,都要明確職責和權限。
2.關于合同管理程序,方法與過程的控制
管理程序主要是明確合同簽訂過程如何控制,避免簽訂不合法的合同。主要包括如下內容:
(1)合同簽訂前的評審:
首先涉及由哪個部門或哪幾個部門負責評審及評審的內容和范圍等要明晰。評審內容也要作明確的規定,一般應涉及對客戶資信評估,遞交項目建議書方面的項目報價,自我評審與控制,對客戶相關要求的評審,合同風險評估。
(2)合同起草與簽訂
誰負責合同起草與簽訂,誰負責審核與批準。
(3)合同的變更管理
應明確一般變更的評審人與重大變更的評審人。
(4)合同履行的跟蹤
要明確合同跟蹤合同履行的一個或幾個部門,定期對合同的整體實施情況進行監控。
(5)合同收尾階段管理
對已經完成的重點項目,應明確由哪個部門提供合同總體運行報告,對成本和風險控制作出有參考價值的總結。
3.關于合同管理責任
為保證制度的有效運行,應明確相關部門的管理責任。
4.關于合同信息管理與備案歸檔
明確合同文本管理部門及對合同文本使用、借用的權限及程序。
四、公司不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那么如果公司不簽勞動合同應該怎么辦?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勞動合同的法律知識,請閱讀了解。
(一)公司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如果想要繼續在該公司上班,就需要收集在該公司上過班的任何證據,例如:
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系)
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一般可以找剛剛離職的,如果一個月之內離職的,還跟公司存在與你相同爭議問題的同事,可以一起申請仲裁。
(二)如果員工不想在公司繼續干,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該得的權益,流程大致如下:
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工商注冊信息,然后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么!
勞動爭議案件受理費收費標準: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體勞動爭議案件,每件50元。
勞動爭議案件處理費收費標準:
1、沒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每件300元。
2、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按下列標準累加收費:
(1)爭議金額在1萬元以內(含1萬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爭議金額超過1萬元至5萬元(含5萬元)的部分,按3%收費;
(3)爭議金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部分,按2%收費;
(4)爭議金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1%收費。
勞動合同訂立的要求
勞動合同是勞動關系建立、變更和終止的一種法律形式。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建立勞動關系的,應當及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作為勞動者,了解勞動合同訂立的相關要求是很有必要的。那么,勞動合同訂立的要求到底有哪些呢?
網友提問:
勞動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序是什么?勞動合同訂立的要求有哪些?
律師解答:
一.勞動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序
1.要約
要約是指一方當事人以訂立合同為目的向另一方就合同主要內容作出的意思表示。因而,要約的發出人和接受人均須特定,且要約的內容足以構成合同的主要條款,同時應作出締約的表示,否則不算有效要約。如果僅有訂約的意思而未就合同主要內容作出表示,只能稱為要約邀請,不能產生要約的效力。要約僅在要約有效期內對要約人具有法律拘束力,要約期滿其效力自動解除。因而,用人單位如果僅在招工啟示或廣告或簡章中介紹自身情況,并發出招工信息,并未就合同主要內容給予說明,該行為只能算是要約邀請,不構成有效要約。而如果用人單位在招工簡章中對合同條件給予明確說明,則屬于要約,一旦應招者承諾,用人單位有義務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應招者不同意所列條件,而提出新的條件,則屬于反要約,用人單位可以承諾,也可不予承諾而不成立合同。
2.承諾
承諾是指受要約人完全五條件地接受要約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本人在有效期內作出,且應當完全接受要約條款,如果接受的意思與要約不一致而改變了要約的實質性內容,則只能視為反要約,不構成有效承諾。勞動者或用人單位一旦同意對方要約而作出承諾,勞動合同即告成立。
任何一個勞動合同的成立,一般都要經過上述兩個階段,但具體可能要經過要約——反要約——再要約——承諾的復雜的反復協商,最后成立合同的過程,合同一經成立,即對雙方當事人產生法律拘束力。
二.勞動合同訂立的要求
1.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必須合法。當事人不得以訂立勞動合同的合法形式掩蓋非法意圖和違法行為,以達到不良企圖的目的。
2.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必須合法。即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作為用人單位,應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作為勞動者,必須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即應是年滿16周歲、具有勞動行為能力的中國人、外國人和無國籍人,雙方主體在簽約時,主體資格必須合法。
3.訂立勞動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所設定的權利、義務條款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如有的勞動合同規定:“發生工傷事故,單位概不負責”、“曠工3天予以除名”、“不享受星期天休假”等等,均屬于內容違法而無效的條款。對此,用人單位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4.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序必須合法。有的地方性的法規對勞動合同簽訂程序的法律要求,除了要求當事人簽訂書面合同并簽字蓋章外,還規定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的勞動合同管理機構進行鑒證,方能生效。
5.訂立勞動合同的行為必須合法。
對勞動合同訂立的理解有哪些誤區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但是在實際的勞動合同認識中,對勞動合同的訂立也存在著一些誤區,本文總結了對勞動合同訂立的一些誤區,僅作參考。
“臨時工”不用簽勞動合同
其實,“臨時工”是一個已經推出歷史舞臺的一個概念,是我國統一實行勞動合同制度以前,與“固定工”相對應的概念。《勞動法》頒布實施后,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都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如果與所謂的“臨時工”不簽定勞動合同,一旦發生勞動爭議,用人單位不但要賠償由此給勞動者帶來的損失,而且也可能面臨行政處罰。
試用期過后再簽正式勞動合同
在招聘新員工時,企業為了占據主動,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試用期內的員工不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或只簽訂一紙“試用期合同”,待試用期過后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其實這種做法是違反法律規定的,跟據《勞動法》第16條第2 款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法》第21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根據上述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就應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的一種表現形式,所以也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同意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開始工作之時就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應在試用期之前。
試用期過后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僅是違法的,而且也可能將自己“套牢”。實際上這種做法往往是弄巧成拙,最終是適得其反。因為,現行法律規定,企業同員工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存在勞動關系的作為事實勞動關系仍受法律保護,而作為事實勞動關系,企業要終止必須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應依法補償;法律還規定,只簽訂試用期合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試用期”即為勞動合同期限。顯然,試用期內不簽勞動合同或只簽試用期合同,企業本來是想防止被“套牢”,實際上恰好被“套牢”,因此,此種做法不可取,正確做法應是同新進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包含試用期的內容。
試用期不用繳納社保費
許多企業認為試用期內雙方的勞動關系尚未最終確定,所以企業不需為試用期內的員工繳納社保費,其實不然。試用期內雙方的勞動關系雖未最終確定,但確已形成,因此法律明確規定企業應為試用期內的員工繳納社保費。
簽訂勞動合同時收取押金、保證金
目前,有些企業以防偷、防跑、防犯規等等為由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收取“押金”、 “保證金”等,如果沒有押金,就扣下試用期期間的工資做抵押。收取押金的企業絕大多數是一些小企業。其實,這種做法是違反法律的,一旦勞動者向勞動部門投訴,企業是得不償失。《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 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收取定金(物)或抵押金(物)。對違反以上規定的,由公安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立即退還給勞動者本人。”
如果您對勞動合同的訂立還有什么法律疑問,歡迎免費咨詢我們專業律師,他們會及時給您回復。
勞動合同匯編 篇16
編號
甲方: 惠州市自美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擔任職務,為明確雙方利益,權責關系,甲乙雙方經協商,特制定合同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本合同執行時間從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為乙方提供優良的辦公環境。
2、 按乙方所做的工作量,結合工資及提成發放標準,給予乙方相應的報酬。 3、 甲方應按時給予乙方工資、獎金及提成。 4、 協助乙方開展工作,提供業務機會。
5、 甲方如果認定乙方能力和工作效率差,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予以勸退(需提前一個月)。 6、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7、 甲方有權對損害公司利益和聲譽的員工進行處罰或解雇,公司有權利取消各項提成、獎金、工資的發放。 8、 在合同期間,乙方的一切工作成果歸甲方所有。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如果甲方連續兩個月不按時支付工資或生活費,乙方有權提出終止本聘用合同。 2、 乙方在合同期間,享有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及獎勵。
3、 合同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詳見管理規章制度) 4、 乙方生活所需條件,相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 有義務維護公司的聲譽和利益,對公司業務信息進行保密。
6、 按時認真做好每一項工作,服務好每一位客戶,服從公司領導的`安排。 7、 團結每一位員工,認真學習本行業的專業知識,做好每一項工作。 8、 有特殊情況應義務加班。
三、 具體薪酬及提成如下:
1、 工資待遇為底薪+業績提成+設計提成+年終獎福利:每月保底工資為: 元(按每月滿天出勤日
為標準,節假日或休息日除外),每月保底開工業務量為10萬,如沒完成,則按每差1萬業務量工資相應每月下浮 80元的規定相應下浮工資,連續兩個月不簽單者發當月保底薪的1/2。如超過,則按超10萬業務量工資相應當月上漲200元的規定上漲工資。 2、 簽單業績提成:
1 / 3
3、設計提成:
4、個人所簽得單提成按本單最終結算額計算,(不包括管理費、主材費用、)不論單大小。 5、年終獎=個人年總業績×0.5點。
6、如果主材客戶自購由設計師帶去公司指定的材料供應商處,主材返利設計師50%公司50%。 7、對于業主只買設計的單,設計提成為收取設計費的設計師50%公司50%。 8、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新的制度予以調整。
四、 薪酬發放、結算方式及時間:
1、保底工資按公司規定發放工資日進行發放。
2、個人設計提成,在工地圓滿完工并和業主結算后下一個月結算。 3、簽單提成獎待工地開工后,在開工本月的工資發放日進行逐步發放。 4、對于只買設計的,設計提成在業主全部付清設計費后結算。
5、年終獎發放形式:年終總結是發此數額的1/2,第二年年中總結發剩下的1/2,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者,取消年
終評獎資格,剩余提成作為公司教育培訓費補貼給公司。 五、 其他約定:
1、乙方在任何場合、時間都有義務維護甲方公司形象不得說做有損甲方利益的話和事。
2、乙方有義務做些公司文案工作。
3、由于行業自身的特殊性,實行工作包干制,甲方不實行加班補貼,不加付加班工資。
4、由于乙方設計失誤、工作失職造成公司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相應損失的80%。
5、甲方尊重乙方的勞動,未經乙方許可,甲方無權將乙方的圖紙任意修改或轉給他人去做。
6、今后如甲乙雙方由于各方面原因單方面向對方提出需解除此協議時,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乙方盡快處理好手中與公司相關的工作,并做好離職前的交接工作;甲方要及時派其它人員與乙方做好離職前的交接工作。
7、押金收取:為了確保甲方公司的正常運作,乙方需向甲方繳納押金20xx元,這在乙方非月薪部分扣,如當月扣不滿的繼續扣下個月的非月薪部分以此類推扣滿為止。押金領取:雙方有效解除此協議后的兩個月末乙方來公司財務部領回押金。
8、在合同期間,如果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各項提成及獎金。對炒單、炒項、私自出賣公司
信息資料、私賣設計的員工,堅決開除,公司有權利取消各項提成、獎金、工資的發放,情節嚴重的可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 爭議處理 :
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名(公章):
證件號:
聯系電話: 20xx年月日 20xx
乙方簽名: 證件號: 聯系電話:
年3 / 3
日
月
勞動合同匯編 篇17
編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應聘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章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下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1、合同履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崗位
1、乙方工作崗位為業務員,按甲方公司指定負責具體的銷售業務。
2、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或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情況,可調動乙方的工作部門和工作崗位。
3、雙方有關崗位聘用、解聘等事項按有關規定辦理。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勞動環境和工作條件,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
2、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對職工提供必要的專業技術培訓和業務進修條件,并進行業務學習、安全生產和廠規廠紀教育等。
3、乙方上崗后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并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核。
4、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精神風貌,維護企業聲譽,愛護集體財產。
5、乙方對于業務招待所需費用,應事先填寫招待申請表,注明用途并由公司經理批準。報銷時,原始憑證必須有經理、經辦人兩人以上簽字并附清單,經財務部門核準后給予報銷。當月發生的業務費用當月必須結清。
6、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回扣、截留、挪用、侵占公司的業務款,否則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7、乙方在業務銷售過程中,不得私自壓價或抬高價格,不得同其他客戶、第三方串通、隱瞞、欺騙等一切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一經發現,即予開除。
四、勞動報酬
甲方實行本企業的內部工資分配形式并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按照崗位的勞動技能高低、工作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勞動條件優劣情況,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并隨著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增長情況,逐步提高乙方勞動報酬和有關福利待遇。
1、業務員工資=底薪+崗位津貼+業務提成。
2、底薪計算方法:業務員工齡一年以內底薪為 元;工齡二年底薪為 元;工齡三年底薪為 元;三年升為業務經理。
3、崗位津貼計算方法:業務經理崗位津貼為 元;
4、業務提成計算方法:
5、業務員每月業務額定額為 元。完成定額可得底薪。超出定額部分的業務額,業務員按上述第4點方法進行提成。無法完成定額的,按完成定額的比例發放工資。(業務額以簽約為準)
6、當月業務總額達到 萬元以上或連續三個月業務總額累計達到 萬元以上,則次月可享受業務主管待遇;當月業務總額達到 萬元以上或連續三個月業務總額累計達到 萬元以上,且業務總額為業務部第一者。則次月可享受業務經理待遇;業務主管和業務經理每三個月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業務主管或業務經理資格。(業務額以簽約為準)
7、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五、勞動紀律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環境,乙方應在甲方的安排下負責具體工作,勤勉盡職。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如違反則甲方有權作出相應的處置,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雙方需要約定的有關條款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商業秘密的保守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以法律的相關規定予以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匯編 篇1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作制。
(一)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_____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征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 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匯編 篇19
甲方:(單位名稱)石家莊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職工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 個月;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作,工作地點 .因工作需要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乙方所從事的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生產安全、防止職業危害規定的勞動環境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提供必須的生產工具和工作場所。
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單位工作特點,安排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應征得乙方同意。
第四條 勞動報酬 甲方依據按勞分配原則實行 工資制度,試用期滿后月工資為 元,并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工資的調整依據國家規定和集體合同的約定執行。
試用期間的工資不低于《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的標準。
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 日。支付工資應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列明支付標準、支付項目和工資的扣除項目。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保險福利 甲方按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保障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保險、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可以就補充保險、其他福利約定補充條款。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任何一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都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解除合同條件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條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條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單位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第八條 終止合同條件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 30日雙方協商是否續簽勞動合同,不予續簽的,到期辦理終止勞動關系手續。符合簽訂無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九條 經濟補償金 解除、終止合同時,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條 專項協議 如甲方向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時,雙方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限和違約責任。
甲方可以與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就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事項簽訂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的經濟補償以及違約責任。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一并執行。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遇有國家有關政策調整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章)后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也可按有關規定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 60日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勞動合同匯編 篇20
甲方:中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浙江省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暫行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根據自愿報名,公開競爭,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自簽約之日起,聘用乙方為甲方的教師。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時間為 年(自二00 年 月 日起至二00 年 月 日止。試用期 月)。期滿后,根據雙方意愿,可續簽長期合同。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給乙方與甲方其他在編在職教職工同等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2)、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3)、根據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等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工作報酬,并根據內部有關規定,保證乙方享受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滿工作量的福利待遇不低于00元/年。
(4)、養老、失業、醫療等項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和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和工作職責;如有違反,甲方可按規定予以處理。
(2)、乙方享有參與學校辦學、教育、教學,促進學校改革、發展等方面的權利。
(3)、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有關法規規定分配的教育教學任務,滿勤滿量。
(4)、乙方接受甲方根據內部崗位、目標責任制要求進行的考核,乙方必須達到合格以上的標準。
(5)、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常規和教學常規,忠于職守,服從領導,團結同志,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維護甲方的的聲譽。
(6)、乙方不得從事有償家教。
(7)、乙方擅自中途解除、終止本合同后,五年內不得到其他單位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及與教育教學相近的工作。
四、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因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終止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工作的。
(6)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又不服從工作安排或者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
(7)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按照國家規定乙方經甲方同意考入高等院校深造以及經甲方同意調出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相關工作條件的。
4、如果甲、乙雙方要解除、終止本合同,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無故違反本合同條款或擅自解除、終止本合同的,違約方應支付拾萬元違約金給守約方。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勞動合同匯編 篇21
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
簽約代表: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勞動者承諾并保證
1、乙方對本勞動合同的簽署和履行,不違反乙方對其任何前雇主或單位的任何約定,亦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權益;
2、乙方不向甲方披露、使用或促使甲方使用,屬于任何前雇主或第三方的保密信息;
3、乙方未簽署任何與本勞動合同存在沖突或妨礙乙方履行本勞動合同義務的任何合同。
二、勞動期限
本勞動合同的期限共12個月,從 起至 止(若月數與起止日期不一致時,以起止日期為準)
三、試用期
1、本勞動合同的試用期為1個月,從 起至 止(若月數與起止日期不一致時,以起止日期為準)。
2、本勞動合同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為 元
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長試用期,增加試用期次數
四、工作內容
1、根據公司經營需要,乙方在公司擔任 職務
2、乙方在公司的主要工作任務及工作職責是:
3、甲方可根據公司經營業務需要以及乙方的專業技能和工作表現等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
五、工作地點
1、乙方受聘后的工作地點是:
2、甲方可根據公司經營業務需要以及乙方的專業技能和工作表現等調整員工的工作地點。
六、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1、基于公司的業務需要和乙方工作崗位的要求,乙方的工作時間實行標準工作時間制,即每日工作八小時,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2、甲方可根據國家規定和公司的經營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甲方安排加班的時間按照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給予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未經甲方安排或確認,乙方自行延長工作時間、節假日工作等行為不屬于加班。
3、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以及按照公司規章制度確定的其他假期。
七、勞動報酬
1、乙方的月固定工資為人民幣 元。如乙方經甲方安排或確認加班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另行支付加班費。
2、甲方應從乙方的月工資中依法代為扣繳乙方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3、乙方指定的工資賬號是:
開戶銀行:【 】
賬戶名稱:【 】
賬戶號碼:【 】
八、工資發放
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應在每月30號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順延節假日的次日。
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十、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乙方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自覺履行工作職責和義務。
十一合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2、甲乙雙方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離職前,應當與甲方交接工作,清點物品。甲方在乙方交接工作及清點物品完畢后,應當與乙方共同簽訂書面證明,以證明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結束。
十二、經濟補償和賠償
在本合同被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十三、送達地址
1、乙方指定接受郵件的郵箱為:
2、乙方在勞動合同中填寫的地址、郵箱為乙方已確認的送達地址、郵箱。甲方通知送達至乙方已確認的送達地址、郵箱,即視為乙方本人的有效送達,本人聯絡信息的更改應及時通知公司,若由于聯絡信息不準確或變更未及時通知公司造成送達不能的,由乙方本人承擔全部后果。
十四、勞動仲裁
若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任何糾紛,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簽訂時間:
勞動合同匯編 篇22
締約的各方當事人基于相互信任,花費時間、精力和金錢進行合同的談判,雙方都應該誠實守信,負有法定的誠信義務。
協商成本是合同所必須的,最后達不成協議,也是可以預料和常態的風險,但是如果是非正常的惡意磋商(具有過錯),導致合同不成立、無效或者被撤銷,那么不誠信的當事人就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上稱之為締約過失責任。
《合同法》第42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合同法》第43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匯編 篇2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年___月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年___月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為周期,總工時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元/月(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勞動合同匯編 篇24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聘用乙方為員工,進行招攬房地產中介服務代理、物業租售、物業金融業務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基本條款、約定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
1、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時本合同終止。
2、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
(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可視乙方適應工作能力酌情增減。
(2)勞動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通知對方。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1、乙方職位為: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的工作職責為:
(1)為甲方招攬房地產中介服務代理、物業租售、物業金融業務等事宜,并為甲方賺取業務傭金。
(2)乙方應將其招攬的業務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及時、全部交給公司,乙方無權取消、取走、隱瞞上述任何資料。
(3)乙方同意甲方有權隨時在本人提成中扣除應納之稅和所欠甲方的債務。
(4)乙方服從及執行甲方制定并公示的最新的各項規章制度及通知,簽訂本合同視為完全清楚了解制度內容,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組織架構》、《鑫升房產招聘、培訓、轉正、調職、離職管理規定》、《薪資及提成制度》、《考勤及請假管理制度》、《盤客管理暨房友管理制度》、《業務流程、風險防范及簽約規范管理規定》、《店面形象要求制度》、《業務部門績效管理制度》等(下統稱為公司制度)。
第三條工作時間
1、因工作崗位性質所限,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___________小時。乙方每月至少休息___________天。
2、因乙方工作性質所限,乙方同意,自愿在非工作時間完成工作任務,不須考勤。
第四條工作待遇
1、甲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乙方試用期工資不低于:¥___________元/月(基本工資已包含加班工資);轉正后,確定乙方工資不低于:¥___________元/月(基本工資已包含加班工資);如有薪酬變動,以甲方簽發的人事變動文本為據。
2、甲方每月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上月薪金。工資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___種形式
(1)現金支付
(2)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費用給乙方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三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4、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依據公司制度從乙方工資、獎金、提成中扣除以下費用:工作服、工牌、名片、合同收據領用等費用或押金,因乙方違反公司規定或過失或損失賠償款項。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法及依照甲方相關制度,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照規定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2、經乙方申請,甲方按照法定及甲方相關制度給予乙方享受節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民主程序指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指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2、乙方保密協定:
(1)乙方不得將公司工作中任何計劃、步驟、方法、手段、安排及商業秘密,向任何第三者披露或泄露,不管甲方是否告訴乙方這種信息資料是屬于保密性質。本協議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各種合同、文書、管理文件、流程設計、交易程序、系統軟件、管理訣竅、客戶名單、盤源信息、各種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董事會會議內容和決議、管理會議內容和決議等信息。
(2)乙方不得復制和私下保存乙方在工作中接觸到的供乙方工作的資料,除非事先獲得公司的授權。
(3)乙方在離職前,必須向甲方歸還所有與業務有關之物品、文件及相關資料。
(4)乙方現任的工作有獲取甲方商業秘密的足夠條件,甲方只要能證明乙方所使用的信息與自己的商業秘密具有一致性、相同性或相似性,而乙方不能提供或者拒不提供其所使用的信息是合法獲得或者使用的證據的,即可認定乙方有侵犯公司商業秘密的行為。
(5)乙方對上述各項保密義務的責任無時間期限限制,不因乙方辭職或被解雇而減輕和消除。
如乙方違反保密協定,甲方有權立即解雇乙方,并要求乙方支付賠償及承擔造成甲方的一切有關損失;賠償金以扣發乙方薪金、獎金、提成等形式予以實現,包括但不限于通過司法途徑,情節嚴重者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符合《勞動法》所列的法定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合同。
2、甲方經營情況變化,或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
3、本協議期限屆滿即告終止。如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協議如有變更或期滿經雙方同意續訂的,須由甲乙雙方簽署或蓋章。
4、依據本條款終止本協議的,雙方債權債務并不因本協議終止而消失。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書,并有權扣除乙方任何應得的收入賠償給甲方:
(1)乙方嚴重違反本協議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秘密,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3)乙方服務態度惡劣,嚴重破壞甲方聲譽的。
(4)乙方未按公司規定的各項守則、條款和規定招攬業務。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7、如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終止:
(1)乙方被證明不符合甲方對乙方工作要求的。
(2)甲方停止本項業務或被依法撤消、解散、歇業或宣告破產。
(3)其它協議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第九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績效工資、獎金、傭金提成的計算細則及方式按甲方最新制度執行。
2、甲方有權根據所制定的考核標準對乙方進行考核,作出相應的人事變動處理;并以甲方向乙方簽發的一切人事變動文本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終止后,乙方須按甲方要求辦理離職手續與交接手續,對于乙方的薪金、提成,將按以下情況處理:
4、離職手續及交接手續正式完成后,甲方_____個工作日內結清乙方薪金;如離職手續及交接手續未能完成,甲方有權緩發乙方薪金,直至確認離職手續與交接手續完成后才予以發放。
5、為保障甲方及客戶的利益,甲方將對乙方已完成的中介事務的提成采取保留二個月觀察的處理。觀察期間,如乙方所跟進的中介事務或日常工作被確認已完成,及由其名義開具的甲方發票、收據及其它相關票據等已全部回收完畢,甲方于觀察期滿后當月的_____日后發放乙方提成。
6、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沖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甲方最新公司制度以甲方的內部通告、門店張貼、分行經理宣布、員工會議宣布等任一形式發布,一經發布將視作乙方已知悉并遵守執行;乙方有義務隨時查閱內各種資料以及時了解最新情況;否則因此引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匯編 篇25
勞動合同成立的條件
上海B企業在公開招聘員工時,王小姐經考核后被錄用,但由于王小姐當時尚在A企業工作,因此雙方商定,由王小姐在一個月之內向原單位辭職并辦理完離職手續后,B企業才辦理錄用手續,否則不予錄用,雙方為此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是,王小姐在一個半月后才與原單位辦理完離職手續。當王小姐到B企業報到時,B企業告知王小姐,已另行招用其他人員,因此對王小姐不能再予錄用。于是,雙方發生爭議。
分歧意見:
意見一:B企業已招聘錄用王小姐并訂有勞動合同,王小姐為應聘B企業而喪失了原工作,應確認王小姐與B企業已經存在勞動關系。現B企業因王小姐晚到半個月而解除勞動關系于法無據,王小姐可以要求B企業確認勞動關系、安排工作并賠償損失。
意見二:B企業與王小姐訂立的勞動合同是附條件的合同,王小姐違反了合同的約定事項,B企業可以不再履行該勞動合同。
律師評析:
本案的焦點在于B企業與王小姐之間的勞動合同是否生效?勞動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應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勞動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當事人依法達成協議的表現形式,勞動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對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有規定:“勞動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對生效的期限或者條件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因此,當事人之間雖然簽訂成立一份勞動合同,但雙方如果有約定生效期限或者條件的,在生效期限到來之前或者生效條件成就之前,對當事人雙方均無法律意義上的約束力。
本案中,王小姐與B企業之間存在一份約定生效條件的勞動合同,王小姐未能在約定的一個月期限內辦妥原單位辭職手續并到新單位報到,致使雙方勞動合同不再生效,王小姐無權要求B企業履行未生效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匯編 篇26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a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月日起至 日止。并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并約定試用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管理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經協商確認執行 條款,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 至周 工作,上午,下午。
每周周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技術、管理、后勤 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生產操作 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
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 a、c 條款:
a、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元。
b、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七、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并每年向職工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八、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具體標準為:
d、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并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e、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并嚴格執行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十、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勞動合同匯編 篇27
地 址(甲方):
職 工(甲方):
使 用 說 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本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范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注明并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并不得低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對勞動合同參考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并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并不得單方涂改。十、本文本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類型: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人: 電話: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期限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 。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____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 。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 。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于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并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有第二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后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第二十條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第五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條 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一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勞動合同匯編 篇28
用人單位:
勞 動 者:
(甲方) (乙方)
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勞 動 者: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招聘員工,按有關規定,已報請有關部門批準(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涉及合同的有關情況。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及期限
合同類型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 年(或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限為 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職務(或工種)
甲方聘請乙方 做市場營銷工作擔任 職務,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第三條 工作時間及休假
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四條:勞動報酬
甲方以提成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1、乙方收入按公司年度營銷大綱中相關規定執行,省總、地總、終端經理均實行底價承包政策,省總底價與地總底價的差額歸省總;地總地價與終端底價差額歸地總;終端經理賺取終端經理底價與供貨價的差額。
底價承包:是指一切市場開發費用由承包者承擔,包括房屋水電費、交通費、大店進門費、沖貨補償費及罰款、交通費、上車費等,不得挪用貨款開發市場。
2、省總實行省總底價承包政策,省總享受省總底價與地總底價的差額,一切經營費用由省總承擔。
省總對地級經理、終端經理等下面的欠款由省總承擔,對在公司辦理了相關入司手續的,公司協助清繳欠款,對沒有辦理有效相關手續的,證據鏈不齊的欠款,省總自行清理,
3、地總實行地總底價自主經營承包責任制,對其下面終端經理的欠款由地總承擔,手續齊全的公司可以協助清理,清不回來的.由地總承擔。
4、貨物退貨按責權發生制界定責任,終端經理、地級經理離任無法交清的由省總交清。終端經理離任無法交清的責任由地總交清;市場交接應分清過期、臨近效期等需承擔退貨費用的藥品品種、數量,當時能分清應承擔退貨費用的由離任者承擔退貨費用,破損不能銷售的由離任者承擔。
5.接收后的責任由接任者承擔。對逃離市場,不做市場交接產生的近期、過期貨物按離職者欠款處理,能做退貨處理的,退貨費用由離任者承擔。因手續不全無法追繳的終端經理欠款由地級經理承擔,地級經理欠款由省總承擔。
6、對大店、連鎖店“進店費”的交接,按著受益情況,考慮時限由交接雙方協商解決,無法協商等問題按公司相關政策執行。
7、沖貨責任按責權發生制由經營者本人承擔,終端經理、地級經理離任補償不了的由上一級經理承擔。
第五條 保險及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必須按國家和吉林省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個人繳費部分,甲方可從乙方提成中代扣代繳。
2、乙方在合同期內的休息休假,按國家和吉林省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勞動保護
乙方要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業務操作規程,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愛護公司財物;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冒險指令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違反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規,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與解除
1、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并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3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采用書面形式確定。
4、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6、37、38、39、40、41、42、43、44、45條和《吉林省勞動合同條例》第25、26、27、28條規定執行。
5、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十日內,甲方要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甲方應當在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
7、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專業技術培訓,乙方如違反約定,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雙方約定本合同履行地為甲方所在地。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前后,甲方依法制定并執行的各項規章制度,崗位聘任協議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雙方應遵照執行。
經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
如履行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由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付本一式 份。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匯編 篇29
《勞動合同法》自20xx年6月29日頒布、20xx年1月1日實施以來,我區高度重視《勞動合同法》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一方面通過多方宣傳、舉辦培訓班、座談會交流、大量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大力促進《勞動合同法》的學習、宣傳和普及;另一方面在有關部門的配合下,加快推進勞動合同三年行動計劃實施,著力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加強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監控力度,及時妥善處理勞資糾紛,有力地促進了《勞動合同法》的貫徹實施,確保我區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現將調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勞動合同法》貫徹實施的基本情況
(一)《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促進了勞動合同簽訂率的提高。
《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后,經過廣泛的宣傳培訓工作,我區各類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主動性積極性大增。據調查,至今年3月底,我區在崗職工60844人,簽訂勞動合同的30422人,勞動合同簽訂率59%,與去年上半年相比增長了10個百分點。其中農民工23001人,簽訂勞動合同120xx人,簽訂率50%,比去年同期增長10個百分點。
(二)《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促進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期限向長期化方向發展。
《勞動合同法》強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鼓勵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實際是從法律層面促使用人單位改變用工短期行為,考慮用工長期化。《勞動合同法》實施后,我區各類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從之前的一年期限為主轉變為三至五年期限為主,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均依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促使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建立的勞動關系更為穩固。
(三)《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促進了用人單位用工管理行為的不斷規范。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要把規章制度作為勞動合同內容,要求勞動合同制度化、法律化,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從根本上促使用人單位規范內部管理行為和外部經營行為,從而有利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建立穩定的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后,我區各類企業對規章制度、員工手冊及時進行了清理修改,使日常管理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勞動用工主要方面得到了較好的遵守執行。企業用工逐步規范,勞動關系日漸穩定。
(四)《勞動合同法》實施過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1、部分用人單位對勞動合同的認識存在片面性。
目前還存在部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部分勞動密集小型企業對《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持觀望態度,維持原有的用工方式,還未完全根據新法進行調整。還有部分規模較小、用工環境差,管理較差的企業對《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持消極態度,不遵守法律規定,嚴重違規用工。對于一些季節性增加用工和臨時性用工,企業不愿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也認為沒有必要簽訂正規的勞動合同。
2、勞動者不愿簽訂勞動合同的現象依然存在。
《勞動合同法》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做出了明確規定,但據我區企業反映,企業要求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部分員工不愿簽訂勞動合同。這部分員工有的是因為誤解簽訂勞動合同后限制其自由流動;有的是因為不愿繳交社會保險費;有的是誤以為不簽訂勞動合同,一個月后一年內可以要求企業支付雙倍工資。在勞動密集型尤其是加工企業這個問題更為突出,有些企業不愿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比例甚至達到50%以上。
3、部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意愿不強。
有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愿參加社會保險,主要原因有:一是個別私營企業誤導勞動者,使勞動者誤認為參加社保會減少收入,造成勞動者參保意愿不強;二是當前社會保險制度還不夠完善,未能在全國范圍內甚至全省范圍內自由轉移和接續,一些企業外來務工人員對社會保險認識不足,認為不能在當地連續參保至享受養老待遇的最低15年參保年限,回原籍后社保關系又不能順利轉移,不愿參保;三是一些外來務工人員現實中離職后選擇退保,覺得退保手續麻煩,而單位繳交的社保統籌金不能退還也不能遷走,主觀上排斥參保。
4、用人單位對《勞動合同法》個別條款的理解有異。
我區不少企業反映《勞動合同法》有些條款不容易理解,操作性不強。主要包括計件工人、季節性用工加班工資的計算和計發加班工資的基數確定、勞動合同范本條款過細不利于用人單位實際生產操作及管理、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程度界定、流動性較大的員工重返用人單位能否再次約定試用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適用不當可能導致企業用工僵化以及勞務派遣適用的崗位和具體操作程序等問題。
(五)完善《勞動合同法》配套法規政策的意見和建議。
《勞動合同法》實施過程中存在一些執法部門難以操作、用人單位難以理解掌握的問題,因此急需出臺實施細則和辦法,提供指導性意見。建議有關部門及時完善配套法規政策,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1、逐步解決社保轉移接續問題。必須盡快健全社會保險制度,建議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勞動者社會保險關系轉移銜接問題。
2、明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具體操作辦法。主要是細化條例,明確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而未簽訂,經濟補償應如何計算;對于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不辭而別的,應賦予用人單位一定的用工約束權等。
3、進一步明確年休假、加班工資待遇。年休假計算是否按員工的累計工齡,或是在現企業的工作時間;對于主動要求加班的,是否允許,應如何計算加班工資等。
4、對于特殊性行業、季節性行業的用工進一步明確。對特殊行業,如建筑業、餐飲業、服務業等,研究制定有別于生產性行業,適應自身行業特點的規定;對于淡旺季周期生產、臨時性增加用工情況,也制定適用的法律實施細則。
5、規范勞務派遣的具體內容。對于臨時性用工,季節性用工,通過勞務派遣的形式應如何規范操作。研究制訂關于勞務派遣公司的監管細則。
6、明確細化勞動者的責任。對于勞動者自身主觀原因沒能及時簽訂合同,勞動者主動要求延長工作時間的情形如何界定等,應制訂明確細化的操作程序指導用人單位具體操作。
二、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工作情況
(一)、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工作情況
1、發揮區工會組織的監督作用。工會監督和檢查企事業單位行政執行勞動法,是工會的重要權利和責任之一。工會組織成員分布在各地區、各領域、各層次,直至基層車間、班組,與勞動者關系最密切,因此對違反勞動法的現象和行為最敏感,反映最及時,這種監督有更高的效率。工會通過對有關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有關問題的調查,對違法行為提出處理意見,行使職代會權利,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為受侵害職工承擔法律支持來發揮其監督作用。近三年來我區各級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作了大量工作,及時調解和處理職工來信來訪、各種勞動爭議案件2300余起,使勞動爭議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為促進企業和社會的穩定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2、發揮各鄉、鎮、街道經發辦勞動法律監督的作用。鄉、鎮、街經發辦是企事業領導部門,既有權利和責任領導企事業單位的生產或業務工作,也有權利和責任監督和檢查各所屬單位貫徹執行勞動法。如果發現所屬單位違反勞動法,有權和責任加以制止和糾正。
3、發揮區級勞動行政機關和其他有監察權機關的監督作用。如勞動保障局、紀委這種監督具有很大的強制性和權威性。各鄉、鎮、街勞保所和紀委是國家機關中的職能部門,不僅要嚴格貫徹執行勞動法,同時還有權力和責任監督和檢查各企事業單位切實貫徹執行勞動法。
4、發揮職工群眾的監督作用。不斷提高職工群眾法律意識,增強自我維護能力,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利益不受侵犯,行使勞動法律權利,這是最根本最有效的監督。職工群眾的監督往往以勞動爭議的形式出現,所以處理好日常的勞動爭議,既起到了監督勞動法律的作用,又是落實勞動法律實施的具體體現,不僅解決了勞動法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問題,還進一步做到了勞動法律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二)、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存在問題
1、企業行政認識不足,支持不夠。企業行政認為工會組織就包括勞動法律監督、勞動爭議調解等等維權工作,沒必要再成立諸如勞動法律監督、勞動爭議調解之類組織,出現此類問題就由工會組織出面即可,沒必要建立那么多組織機構。
2、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權威性不夠,缺乏一定的執法力度。工會是職工自愿結合的群眾組織,沒有執法資格,只能是對執法進行監督,而監督中發現問題只能提出意見和建議,能否得到采納還是未知數,因而在職工群眾中信任度不高。
3、監督組織建設不健全,監督作用發揮不好。雖然工會法律監督組織都有機構、有牌子、有人員,但是監督作用發揮不好,監督員履行職責不夠,當然也存在監督員素質不高的問題,特別是企業工會法律監督員不能針對企業行政制定的規章制度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對策建議
1、強化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健全監督機制。當前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的法律依據主要是《勞動法》、《工會法》和1995年全總制定的《工會勞動法律監督試行辦法》。由于《勞動法》、《工會法》對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的規定比較原則,加之基層工會不敢對本單位行政勞動違法行為進行監督,致使監督成本較高。因此,盡快制定和出臺《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法》或《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條例》,用法律保障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的各項權力的實施,將使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得以落實。這些權力應包括:對用人單位勞動違法案件和行為的調查權,請求政府有關行政部門或司法協助權,參與對用人單位的勞動監察權、參與勞動爭議仲裁和訴訟權,受理勞動者的投訴權,責成政府及相關部門、司法機關處理勞動違法案件權等。同時,對地方工會、用人單位工會在勞動法律監督中的權利與義務、組織和人員設置、監督程序、監督時效、辦公經費等都應作出明確規定,從而使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有法可依和具有可操作性。
2、強化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完善監督程序。一是堅持事前監督,運用協商協調機制穩定企業勞動關系,通過企業勞動合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規范企業勞動關系,從制度上保證職工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二是堅持決策監督,對企業重大經營決策由職代會行使審議權,這實質上是對企業內部管理從源頭上進行監督;三是堅持高層監督,運用工會與企業行政聯席會議、高層協商參與機制保證勞動法律監督及早發揮作用;四是堅持全過程監督,運用企業職代會、廠務公開、集體合同、民主測評、職工董事與職工監事等民主管理有效機制全過程參與進行監督,通過全過程的有效監督,最終保證源頭監督的實施。
3、強化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建設監督隊伍。建設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的隊伍,為開展勞動法律法規監督創造良好條件。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是工會工作的一個新的領域。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員是工會履行勞動法律監督職責的具體執行者。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員素質,關系著工會代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職能的實現;關系著勞動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把工作責任心強,具有一定勞動法律法規知識、政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辦事公道,密切聯系群眾的有關部門人員,吸收到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中。加強工會勞動法律監督人員培訓,在培訓的內容、方式和對象上注重理論與實踐、定期與不定期、集中研討與業務自學三個結合,提高監督隊伍素質。
4、強化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制定監督措施。要想真正維護好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光靠政府勞動行政執法是不夠的,最有力的手段是:一方面要積極發揮基層工會組織的維權作用,強化基層工會勞動法律監督作用的發揮。只有強化用人單位工會的制衡功能,才能從本質上彌補勞動者的弱勢地位,真正把勞動者的權益維護好。另一方面則要發揮地方工會為基層工會組織和工會干部撐腰壯膽的作用,積極探索維護基層工會組織和監督員合法權益的新辦法、新路子。如派駐工會法律監督員到用人單位,建立區域性、行業勞動法律監督組織,明確地方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組織分級監督的原則、范圍、內容、任務、責任等,同時要加強地方工會勞動法律監督與人大執法檢查、政協視察、勞動監察的配合,形成制度和優勢互補,增強監督的效力。
勞動合同匯編 篇30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名稱: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和有關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年。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4、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個月。
二、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雙方可另簽訂崗位協議)。
2、因工作需要并與乙方協商后,甲方可變更乙方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____小時。每周工作時間__小時,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補休。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和支付時間
1、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元/月。
2、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每月工資_____元。
3、甲方按有關政策以貨幣形式每月___日支付乙方工資。
4、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5、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至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每個工作日應支付夜班補貼_____元。
6、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等假期期間,甲方按國家政策規定或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7、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經企業與工會(職代會)集體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并向本單位勞動者公布。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用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職業病防治等法律、法規,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和地方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2、甲方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中毒及其后果、職業中毒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乙方。甲方必須采取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為乙方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耐酸耐堿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帶、防毒口罩、面具、_____、____等。
3、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督促乙方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指導乙方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器材。
4、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每月提供勞動保護特殊津貼____元。
5、乙方有權對甲方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
6、乙方從事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存在威脅生命或者身體健康的情況下,有權通知甲方并從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險現場撤離。甲方不得為此而取消或者減少乙方在正常工作時享有的工資、福利待遇。
7、乙方應當學習和掌握有關的職業衛生知識,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隱患應當及時報告。
8、甲方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女職工特殊保護政策。
七、職業培訓
1、甲方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
2、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八、勞動紀律
1、甲方應將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第二十三條至三十二條的規定。
2、本合同依法訂立后,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3、雙方約定的其他勞動合同終止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有關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依照法律、政策和本合同規定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附則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約事宜,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3、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地址1: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2: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