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創新顧問勞動合同(精選3篇)
科技創新顧問勞動合同 篇1
科技創新顧問勞動合同
甲方: 所在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 先生為甲方科技創新顧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聘用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作廢。如需繼續聘用,須提前一個月進行協商,重新簽訂聘用協議。
二、工作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 擔任科學技術創新顧問,提供有關設備、企業產品科技優化、創新、改造等技術服務;并對申報科技型項目、技改類項目及實用新型專利等提出咨詢意見 ,工作職責由甲方制定,具體工作內容由甲方總經理協商乙方共同確定完善。
2、乙方服務甲方的工作地點包括甲方企業、科技大學實驗室、科研基地及其他。
3、乙方應按崗位職責和規范要求,完成與其技術職稱相一致的工作任務。
4、乙方在協議期內遵守甲方的企業顧問規范管理制度。
三、甲方義務
1、提供與乙方技術指導咨詢服務相關的資料(項目資料、咨詢事項資料);
2、為乙方提供工作條件、場地或其他協助事項;
3、為乙方提供人員管理調配權限,方便乙方開展顧問工作。
五、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要求完成技術指導咨詢服務工作;
2、積極向甲方反饋技術指導咨詢服務成果或相關問題;
3、乙方必須嚴格保守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及技術秘密,未經甲方同意向第三方透露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自行提供產品創新科研設備;
5、為甲方經營管理提供指導咨詢服務;
6、為甲方員工提供技術培訓、咨詢服務;
六、工作報酬待遇
1、聘用期間甲方支付乙方薪酬為: 元/年。
2、甲乙雙方就簽訂協議的七個工作日內以銀行轉賬形式向乙方支付薪酬。
七、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本協議期滿的。
2、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3、一方被另一方造成的損失過大的。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履行工作的。
八、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1月書面通知另一方。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科技創新顧問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在 煉鋼廠應用中間包噴涂料項目技術合作,進行工藝探索試驗,現經協商,達成一致,條款如下:
一、技術要求
1.噴涂料指標
1.1物理性能:體積密度≤2.0g/cm3;常溫壓強≥8mpa;顯氣孔率≤40%;線變化[1500℃×2h]-2.0--+0.5%;高溫抗折:≥2mpa(1400℃);
1.2化學成份:mgo-cao質:mgo≥ 45-40%; cao≥20-40%;mgo質:mgo≥80% ;
2.外觀要求:整包包裝,0.82噸/包,該包裝能夠滿足天車及叉車吊運。
二、使用要求
1.噴涂方式:包襯和包底部位為乙方的噴涂料;其他操作執行甲方現規程規定。
2.試驗模式:
2.1第1次先進行噴涂料性能試驗,在中間包上進行噴涂試驗;
2.2如性能試驗合格進行烘烤試驗,試驗時第1次在修砌離線烘烤,如烘烤沒問題在鑄機上進行在線烘烤;
2.3如烘烤試驗達到要求,上鑄機進行探索性澆鋼試驗,探索性澆鋼試驗共進行4次,第1個澆次連澆爐數3爐停澆,第2個澆次連澆爐數5爐停澆,第3個澆次連澆爐數7爐停澆,第4個澆次連澆爐數按10爐組織。
2.4在探索性澆鋼試驗成功后,由甲方按公司規定辦理請示推薦手續,報告批復后,進行小批量,擴大量和生產性試驗。
3.試驗要求:
3.1噴涂料用量為0.82噸/包,不得多用;
3.2噴涂中每個中包堵槍次數≤2次,不得因堵槍造成噴涂料損失;
3.3噴涂施工工期≤40分鐘/次;
3.4每次試驗如成功,試驗將繼續進行,如失敗試驗從頭開始;
3.5試驗時如累計失敗3次,將終止試驗;
3.6試驗中如涉及有關其它單位的專利或專有技術等,由乙方自行和第3方解決,在沒解決前不得私自使用,如私自使用造成后果將終止試驗;
3.7試驗中所用設備,人員和施工由乙方自行解決和保管;
3.8在中包規定使用時間內,不得有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中包停澆或事故;在停澆后,不得有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中間包翻包問題。
三、結算方式:
1.探索性試驗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2.探索性試驗所造成的連澆爐數較計劃降低,給甲方帶來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3.從批量試驗開始費用由甲方承擔。
4.從小批量試驗開始,經分析確認:
4.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中間包連澆爐數降低,扣金額為:該套中包磚總費用[( ×2)-(計算中間包成本×已澆鋼噸數)]。
4.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鋼水回爐:扣金額為 元/噸。
4.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鋼水損失:扣金額為 元/噸。
4.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鋼水中損:扣金額為 元/噸。
4.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設備損失:按設備專業有關規定進行扣預算金額。
4.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其他損失:按相關專業規定進行扣預算金額。
4.7甲方對乙方的產品按月,按批次或隨機進行抽檢,如抽檢不合格,由雙方共同進行抽樣,送有關仲裁單位檢驗,若仍不合格,則說明乙方全部所供產品為不合格,不予結帳,若發生責任問題,加倍賠償。
4.8若乙方所供產品沒有按要求寫清生產批號和生產日期,發生1次扣5噸涂料的金額;若發生責任問題,加倍考核。
4.9若乙方私自改變產品任何指標,甲方將不予結帳,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將由乙方加倍賠償。
四、乙方進入甲方現場必須按照甲方規定提前簽署安全協議,文明生產協議,環保協議等,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違反規章制度:每發生一次,扣預算金額 元;造成影響,加倍扣罰,上限為 元/次。
五、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科技創新顧問勞動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各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規定,經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基礎上,就科技協作事宜特訂立本合同,并承諾信守執行。
第一條 協作項目名稱及其主要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技術經濟要求
1.技術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濟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計劃進度
1.甲方對乙方要求的計劃進度如下:
(1) 年 月完成 %;
(2)年月完成%;
(3)年月全部完全協作項目。
2.乙方按計劃進度須向甲方和丙方報告完成情況。
第四條 協作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經費和物資概算
(1)經費:__________________。
(2)物資: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十天內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_元,作為委托費。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不得追回該項費用;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全部退回該項費用。
第七條 丙方責任
丙方負責監督合同的執行,并幫助解決甲方和乙方執行合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第八條 項目完成
乙方完成協作項目后,應做出報告,并提交完整的技術資料,經甲方、乙方和丙方三方共同協商確定的專家進行評審,符合合同要求則為完成。
第九條 報酬
協作項目完成后,甲方付給乙方下列的報酬: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保密義務
一方對因本次科技協作項目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在期限內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成果歸屬
當事人可以對技術成果的歸屬作出約定,未做約定的屬乙方所有,甲方有免費使用該成果的權利以及在乙方轉讓時的優先受讓權。
第十四條 補充與變更
1.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五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七條 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九條 生效
1.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