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豬場勞動的合同(精選5篇)
養豬場勞動的合同 篇1
甲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主任。
乙方:_,男,__年__月__日生,漢族,住_市黃橋鎮勝利村青枝4組,身份證號:__
為發展地方經濟,促進養殖業的發展,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于20_年11月5日前將位于_市_鎮_村十組、十一組、十二組約__畝土地、__畝河塘出租給乙方從事生豬養殖生產經營;
二、乙方第一年按_元/畝的價格繳納土地租金,以后每年土地租金在上一年度土地租金基數上遞增3% ,河塘租金按__元/年的不變價格繳納;
三、乙方于每年__月__日前提前繳納下一年度的租金;
四、租賃期限暫定十二年,即自20_年__月__日起至20_年__月__日止;租賃期滿后,如需續租,雙方另行協商,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五、在經營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法令和地方性規章,并接受甲方的監督,自行投資,自擔風險,自負盈虧,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轉包漁利,經營期滿后的地上物由乙方自行清除,乙方于20_年11月1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繳納三萬元土地復墾保證金;
六、乙方在經營期間應享受的政府補助獎勵資金由乙方自行享有,甲方負責配合乙方向相關部門申請補助獎勵資金;
七、乙方用工必須優先安排用地區域內的村民,甲方為乙方協調與相關部門、群眾的關系,提供社會治安等社會性服務;
八、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合同規定區域內土地、河塘的,乙方應當無條件服從;
九、一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通知對方;
十、合同生效后,如一方違約,需向對方繳納__元/畝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的損失;
十一、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并由中共_市_鎮_村總支部委員會鑒證,報_市_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備案;
十三、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鑒證單位、備案部門各存一份。
甲方 : (蓋章) 乙方: (簽字)
代表人:
時間: 時間:
鑒證單位: (蓋章)
代表人:
養豬場勞動的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由于甲方另有發展,無精力、人力經營管理養豬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現將大竹縣黃家鄉永富力山養豬場(場地)出租給乙方。為了滿足乙方發展生產的需要,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簽訂本租賃協議:
1、甲方同意將位于大竹縣黃家鄉永富力山養豬場出租給乙方,用于生豬飼養及銷售,乙方若需改變用途須經甲方同意;
2、租賃期限為肆年,即20__ 年 月 日起至20__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如果希望續租,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3、該租賃物為包括生豬飼養棚,平房(辦公及宿舍),年租金總計 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貳個月支付。合同簽訂第二年開始,租金每年遞增10%;同時,甲方提供適量空地場所作為乙方生產、生活使用。
4、乙方生產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積極配合甲方協調好周邊兄弟單位及群眾的公共關系。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養殖生產所需的水、電供乙方使用;租賃期內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配合乙方,努力爭取養殖場母豬、肥豬、小豬等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給乙方(飼養方)。
7、租賃期間,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乙雙方出面向相關政府部門協商理賠事宜,屬于豬苗、生豬搬遷、養殖等補償金應補償給乙方;屬于甲方投資項目及建筑物、水、電、設施等賠償應補償給甲方。
8、租賃期間,乙方在該場地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應注意安全,自覺接受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的指導,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租賃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提前終止,乙方有權將投資的可移動的設施自行處理,固定建筑物歸甲方所有。
10、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均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否則,違約一方須賠償另一方直接經濟損失的200%。
11、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商定執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原20__年2月7日簽訂的出租協議作廢,以本合同為準)。
12、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所屬村委會壹份,主管部報存壹份。
甲方:
乙方: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養豬場勞動的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有養殖場(貂場)一個,出租給乙方使用,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養殖場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養殖場面積_____畝。
第二條 租期___________,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_____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押金_________元。
第四條 水電費,繳費辦法:
1.租賃期間養殖場發生的水電費由乙方繳納.
第五條 乙方的職責:
1.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2.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3.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_______月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4.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范措施,保護租賃期內房屋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自然災害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且改造后的房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再自行拆除,乙方造成租賃房屋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養殖用途,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七條 租賃房屋如遇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造成養殖場不能繼續出租的按實際使用日期結算租金。
第八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相關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養豬場勞動的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為發展地方經濟,促進養殖業的發展,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于20_年11月5日前將位于_市_鎮_村十組、十一組、十二組約__畝土地、__畝河塘出租給乙方從事生豬養殖生產經營;
二、乙方第一年按_元/畝的價格繳納土地租金,以后每年土地租金在上一年度土地租金基數上遞增3% ,河塘租金按__元/年的不變價格繳納;
三、乙方于每年__月__日前提前繳納下一年度的租金;
四、租賃期限暫定十二年,即自20_年__月__日起至20_年__月__日止;租賃期滿后,如需續租,雙方另行協商,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五、在經營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法令和地方性規章,并接受甲方的監督,自行投資,自擔風險,自負盈虧,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轉包漁利,經營期滿后的地上物由乙方自行清除,乙方于20_年11月1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繳納三萬元土地復墾保證金;
六、乙方在經營期間應享受的政府補助獎勵資金由乙方自行享有,甲方負責配合乙方向相關部門申請補助獎勵資金;
七、乙方用工必須優先安排用地區域內的村民,甲方為乙方協調與相關部門、群眾的關系,提供社會治安等社會性服務;
八、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合同規定區域內土地、河塘的,乙方應當無條件服從;
九、一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通知對方;
十、合同生效后,如一方違約,需向對方繳納__元/畝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的損失;
十一、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并由中共_市_鎮_村總支部委員會鑒證,報_市_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備案;
十三、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鑒證單位、備案部門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養豬場勞動的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座落于莆田市城廂區靈川鎮青山村井邊七組一養豬場出租給乙方楊慶陽作為養豬使用。
二、租賃期共三年,甲方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養豬場交付乙方楊慶陽使用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養豬場。
1、擅自將養豬場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利用承租場地非法生產國家違禁品等,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累計達10天的。
4、如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甲方因此所受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四、甲、乙雙方議定三年租金為人民幣15萬(金額大寫:壹拾伍萬元整。乙方三年租金15萬元分三年期付款方式。付給甲方年租金伍萬元,交納租金方式為現金,每年提前10天支付承租金。第一年租金中,乙方扣除伍仟元作為場地、設備維修費,實付肆萬伍仟元整。
五、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貳萬元作為承租豬場保證違約金。合同期滿,乙方返還豬場時,甲方應將承租保證違約金貳萬元(不計利息返還乙方)。
六、未經雙方協商,不得在場豬舍內改動任何設備和場地,確實需要更改應提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才能改動施工,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負承擔。
七、甲方提供乙方租賃期內條件有:母豬舍1座,母豬產房1座,中豬舍1座,大豬舍1座。
八、乙方要按時向有關部門交納電費,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被斷電,甲方一律不負責任,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要管理本場周圍環境衛生,要經常清理排污溝管道等環境衛生。
九、乙方在租賃期間,周圍安全環境、道路交通,當地群眾、污水排放,由甲方負責處理。
十、乙方在租賃期間,一切生產安全、經營管理,財務往來等經濟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法律責任,甲方不負任何經營生產中安全、經濟等責任。
十一、甲方租賃養豬場,已被政府規劃為工業用地,隨時有被政府征用的可能,甲方只向乙方擔保飼養一年,往后二年,甲方不給予擔保,承租方無條件把豬場歸還給政府用地等政策。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議定時間,交付場地給乙方使用,負責賠償付違約金每日貳佰元整。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每逾期一日應支付應繳金額3%滯納金。
3、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場轉讓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貳萬元整。如因此造成承租場房屋毀損的,還應負責賠償。
4、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愿意承租,甲方不給予退還當年租金和違約金。
5、甲方場地被政府征用和由政府統一治理排污環境等造成乙方無法繼續承租的,甲方應退還當年余月租金和違約金給乙方。
6、甲方接到政府征地通知,應提前6個月通知乙方。
十三、租賃期滿時,乙方應在到期日起五日內將所租場舍交甲方驗收,如有損壞,應負責修理恢復原狀,并結清由于承租期間所有費用。
十四、免責條件:場舍如因不可抗拒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不承擔責任。
十五、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