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勞動合同(精選6篇)
中山市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________________省勞動合同條例》,經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按時足額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
(三)按時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克扣和無故拖欠;
(四)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五)依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六)依法支持乙方參加合法的社會活動;
(七)保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休假待遇;
(八)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按國家規定支付喪葬費、撫恤費等;
(九)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乙方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遵守甲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教育和工作安排;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工作)數量、質量指標(要求);
(四)自愿委托甲方代為扣繳國家規定本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五)在本合同期內,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三、本合同期限、工時制度、工作內容、工資給付
(一)本合同期限選用____:A(固定期限);B(無固定期限);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A:本合同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
B:本合同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至下列條件出現時終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
C:本合同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日終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
(二)本合同期內工時制度采用_________:A(定時工作制);B(不定時工作制);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A.乙方每天為甲方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1天。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適當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但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B.不定時工作制(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辦法執行)。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辦法執行)。
(三)工作內容: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從事____________工作。
(四)工資給付:
1.甲方以法定貨幣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工資。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資;停工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每月按____________標準發給生活費。
3.加班工資:
(1)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須按乙方小時工資標準_____%支付工資;
(2)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須按乙方日工資標準的_____%支付工資;
(3)甲方安排乙方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須按乙方日工資標準的_____%支付工資。
四、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和續訂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后四項甲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織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及勞動教養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8.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需裁減人員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存在上款第2、3、4項情況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款第1項約定支付工資的或經有關部門鑒定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一條第(四)款義務的;
4.甲方強迫乙方集資、入股或者繳納風險抵押性財物的;
5.甲方拒絕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6.甲方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的。
(五)除上款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與甲方協商。
(六)經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
五、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補償
(一)甲方因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第6項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下同)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二)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第7、8項、乙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四)款的2、3項解除合同的以及甲方被撤銷或者解散與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第5項解除合同的,甲方除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外,再發給乙方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如乙方屬患重病或絕癥的,甲方還須分別按照乙方應享受的醫療補助費的50%或100%增發醫療補助費。以上各款所稱月工資,是指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乙方月平均工資低于甲方月平均工資的,按甲方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算。
六、醫療期及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給予醫療期。
(二)乙方在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不超過180天的,甲方發給乙方工資70%的病假工資;超過180天的,發給乙方工資60%的疾病救濟費。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因故意自傷、打架斗毆、參與違法犯罪活動而致傷致病的,在醫療期間,甲方可停發乙方的工資和各種津貼、補貼。醫療費由乙方自理。
七、違約責任及其它約定事項
在本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補)償責任。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須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除補足低于標準部分外,還應給乙方加發相當于補足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除全額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外,還須加發該經濟補償金數額50%的額外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屬甲方出資培訓、招聘的,尚未達到雙方約定的服務期而解除本合同的,應按有關規定或約定賠償甲方為其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
(五)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本合同內容與國家規定不一致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及省的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中山市勞動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說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勞動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勞動合同第十二條中注明并約定其具體內容.
五,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約定.
六,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對本勞動合同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本勞動合同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償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并履行.
七,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并不得單方涂改.
八,本勞動合同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名稱: 姓名: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住址:
住所(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 ,職務為 ,從事的工作內容為 .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且必須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經與乙方協商后進行.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周期內平均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40小時.
3.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由乙方自行安排.
因生產經營需要實行以上第2或第3種工時制度的,應當依法獲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二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按下列第 種工資形式執行.
1.計時工資.乙方試用期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元,試用期滿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定為 元.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甲方應當科學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并予以公布.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勞動定額的,其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工資支付周期為 月 日至 月 日(工資支付周期不得超過1個月),定每月 日為發薪日,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計發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3.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的帶薪假期,按本勞動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每月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乙方個人應當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二其它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三甲方按照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等規定辦理.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勞動合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⑶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⑸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⑹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⑺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⑻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⑼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照第⑺,⑻,⑼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7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3.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⑴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⑵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⑶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⑷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⑸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⑹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⑺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等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無效的;
⑻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⑻項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⑵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經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⑶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⑷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⑸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⑹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勞動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⑴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⑵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⑶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⑷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本條第(一)項第4點情形之一,合同期滿的,甲方應當續延乙方合同期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甲方在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三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四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再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勞動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如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如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勞動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三,雙方約定下列文件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4.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甲方必須將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并按規定辦理勞動合同簽收手續.如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中山市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的約定,采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天),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乙方工作地點是:________;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周期,總工時__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_____)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元/月(日);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_元/月(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每月________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________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并可根據造成的損失,按有關規定相應處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最長三十日)的,甲方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甲方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甲方支付的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并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頂。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一)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五、六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合同期滿,有第九條第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項第2目規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于甲方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而甲方需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十、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培訓協議中的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試用期滿后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1日工資的賠償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違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十項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
(一)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應以本合同為準,雙方專門針對培訓、商業秘密保護、競業限制、購房等個別事項簽訂的協議除外。
(二)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并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三)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后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系的轉移等手續)。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業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抵觸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涂改或冒簽無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中山市勞動合同 篇4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居民身份證號:
戶口所在地:
郵政編碼: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位工作。
1、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店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罰。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保證乙方每周周日休息一天,也可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每月連休假四天,不扣工資,如乙方休假差出四天,則按每差一天扣出 元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采用以下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月工資 元加提成,按每售出 元以上提 元,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五、解除和終止
第五條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律》規定執行。合同期滿自行解除,若工作需要延長聘用時間的經雙方協商可辦理續聘手續。
六、其他
第六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應尊重甲方人員,服從甲方管理。
2、經乙方同意,甲方按每月從乙方工資中扣出 元,等合同期滿由甲方退還乙方,如在乙方工作期間,有貨款缺失,甲方可從此款項中扣出。
3、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簽訂本合同書之前,乙方已與甲方就工資一事達成了一致。
第七條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以雙方簽訂的協議為準。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
中山市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經濟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鑒于:
1、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聘用乙方到甲方公司勞動事宜達成一致意見。
2、甲方已對乙方如實告知甲方的公司情況、工作崗位情況、工作環境、勞動保護條件、勞動報酬、福利待遇等關系乙方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實。
3、乙方保證其出示的身份資料、學歷證明、技能證書等資料真實合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 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提示: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部門為 。崗位(管理技術崗位或生產操作崗位)為 。職務(或工種)為 。
(二)乙方確認已理解工作崗位、內容、職責要求并同意嚴格遵守,否則構成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并構成嚴重失職,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須按照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根據崗位責任要求,乙方要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以其全部時間與精力來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后,不得同時受聘其他公司或個人。只有在甲方指派或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才可以在其他用人單位從事兼職或經營行為。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甲方廠區內及主管臨時安排的其他工作區域 。甲方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單位工作的,乙方同意按甲方調整后的工作崗位或地點工作并變更本合同,雙方簽章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需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4、每月26天工作制。
(二)休息、休假時間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三)關于工作時間的特別約定:工作時間按國家規定和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但乙方因未能完成工作任務而自愿延長工作時間除外。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務的需要,確需加班的,應當向主管領導提出書面的申請,說明加班的理由和時間,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視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乙方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為乙方的基本工資;加班時間,以實際發生的時間為準。
(四)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加班: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公司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5、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和政府下達的其他緊急任務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執行中山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按下列第( 1 )種方式核發乙方工資:
1、計時工資:乙方試用期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定為 1510 元/月,試用期滿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定為 元/月。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已包括加班費在內。
2、計件工資:按乙方崗位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計件工資。計件單價已包含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和加班工資,不另計付加班工資,但經折算后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和加班工資不得低于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根據單位的經營狀況和工資分配制度、集體工資協商結果,需調整乙方工資的,可與乙方協商后適當調整。
(三)工資計算周期按月為單位,并定于每月 日為發放上月的工資日,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簽領工資時,如認為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計算工資或工資計算有誤的,應從簽收日起3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經核實確實存在錯誤的,甲方予以更正,該情形不屬于無故拖欠或克扣工資的行為。
五、福利待遇
非工資總額范圍的其他福利待遇,由甲方自主決定,甲方可根據盈利情況和其他實際情況,決定給予或不給予。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乙方應根據工作情況需要,必須自行配帶好相應的安全保護用品,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出現。如因乙方不按規定使用勞保用品而導致傷亡事故或職業病,乙方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訂各項規章制度,并為本合同的一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簽訂本合同時已熟知甲方現行的一切規章制度,而后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均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公示。乙方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分工,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三)甲方不定期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考核。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到解除本合同。
(四)任何類別的請假,乙方均應事前向甲方遞交請假條,報主管簽字備案。請假三天以上,需經總經理批準。如有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請假,需于一小時之內以電話通知主管人員,說明事由,并在上班當日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一)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某項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簽訂變更協議。
(二)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廣東省有關規定執行。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任何一方在法定條件下均可解除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勞動合同。
(四)乙方若要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五)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關系轉移手續。
(六)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乙方須按照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程序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因乙方提供虛假資料導致本合同失效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九、通知和送達
(一)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勞動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
(二)任何一方的通知、信函、文件、文書、資料等發送到該地址均視為對另外一方的有效送達。
(三)任何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在變更后7日內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將仍以本合同記載的通訊地址為準。
十、調解與仲裁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當事人一方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一)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時工作制度、勞動報酬標準無異議,并保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乙雙方應對月工資金額和加班工資及其標準進行確認,并由乙方簽名確認工資已經結清。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保證沒有與第三方存在有勞動合同關系,如乙方隱瞞事實與甲方簽訂了本合同,甲方因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而對此第三方主張權利而造成甲方的所有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不可與第三方再簽訂勞動合同,如乙方因與第三方再簽訂勞動合同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賠償損失,并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而不需支付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抵觸的,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執行。
(三)雙方約定下列文件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員工自愿不購買社保承諾書;
(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自保存一份,互相監督履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山市勞動合同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政策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本合同的期限
固定期限:自勞動合同簽定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三年(36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
1.乙方的工作內容 (崗位或工種)
2.乙方保證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和工藝操作制程,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和領導交派的工作。
三、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1.勞動報酬:公司采用計件制,多勞多得,核算工資。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并告知乙方,計件單價以甲方的制定的標準為準。
2.乙方在工作中應發揮積極主動性,進行工作創新和提出合理化建議,能使甲方增加效益和減少損失的,甲方會給予獎勵。
3.甲方于每月31號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4.甲方可以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可以調整變更乙方工作崗位。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應提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書面解除合同,在乙方辦理了工作交結后可以解除合同。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并終止本合同:
1.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2.以暴力、威脅、監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段強迫勞動的。
3.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當場庫除并終止本合同。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4、未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并終止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符合下列情形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薪水與任何經濟補償:
1.乙方擅自離職的;
2.乙方曠工十天以上的;
3.由他人代領薪水的;
4.乙方上班怠工以消極思想給生產帶來嚴重影響的;
5.偷竊;
6.屬于技術骨干,承擔某項重點工程的建設、改造任務或科研項目而任務未結束的;
7、因生產特殊性乙方在合同期間均要接受甲方提供的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服務的期限為合同簽定之日起36個月。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參照企業相關管理制度償付甲方培訓費用。
五、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并向甲方出具終止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明后,結清應支付的報酬,結清工資后雙方合同自動失效。
六、勞動爭議處理
1.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可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2.乙方在簽訂本《勞動合同時》應向甲方如實告知自己身體的重大疾病,已患其它傷痛的基本情況,甲方許諾保證不歧視。如有隱瞞,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3.本企業相應規章制度視同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員工進廠前必須認真閱讀,理解企業制度。合同簽定時,視同乙方對企業相關制度知悉并認可。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用人單位:
職工姓名:
聯系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