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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

發布時間:2024-09-23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精選26篇)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省等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 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確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1)無固定期限:從年___月___日起至本民法典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2)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期限:從年___月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 )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___月___日起至年___月_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上 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合同期限在 年以上3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無固定期限的,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

  二 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第三條 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地處_________市_________鎮街(區)

  社區(村)廠區(公司、門店)的_________部門_________崗位工作。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任務和職責是_________,甲乙雙方并按以下第_________項明確:

  ( )乙方工作的崗位,不屬于國家規定的需安全、衛生和職業特殊保護的工作崗位。

  (2)乙方工作的崗位,屬于國家規定的需安全、衛生和職業特殊保護的工作崗位,該崗位有可能對乙方身體的安全或健康主要在_________方面造成損害。

  甲方將按特殊崗位和工種保護的有關規定,提供安全、衛生和職業病的防護知識培訓和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3個月內),乙方應當服從。如甲方需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3個月以上),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書加以確認,該協議書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確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

  ( )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 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工作時間,不存在意義上的加班。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甲方經勞動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以_________(周月季年)為計算周期,綜合總工時符合國家規定。

  第七條 在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情況下,因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經與本單位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后,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加班總時數符合國家規定。

  第八條 甲方依據本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相關規定,每年適當安排乙方休節日假、年假、婚假、產假、看護假、喪假等帶薪假期。

  四 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執行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核發乙方工資:

  ( )試用期工資: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

  (2)計時工資:崗位工種標準為_________元時,來計付乙方的月工資。

  (3)計件工資:甲方按公布的本單位制定計件單價制度,來確定乙方的計件工價及計付乙方的月工資。

  (4)不定時工資或固定工資:_________元月。

  第十條 甲方根據單位的經營狀況和工資分配制度、集體工資協商結果,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支付_________(當月上月)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執行所在地社會保障部門的規定,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按比例分別繳交社會保險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依規定得到相應的社會保障待遇。

  第十四條 乙方工傷或因工死亡,甲方按社會工傷保險規定給予工傷待遇或者因工死亡待遇。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女職工、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

  第十六條 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職業病防護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須自覺遵守和執行甲方的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職業病防護措施,進行生產和工作。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暑降溫等津貼,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第十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及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 勞動紀律

  第十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公示和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二十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第二十一條 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專業技術培訓,應補充訂立培訓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保守商業秘密,雙方應補充簽訂保密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競業限制的年限、限制期按月經濟補償的金額、違約金等事項。

  八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某項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新簽勞動合同的手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擅自離職 5天后或 年曠工屢計超過30天的,甲方可單方即時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處理,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并可追究乙方的違紀責任。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并由甲方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乙方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愿供職的(提前3天通知和告知原因);

  (2)乙方被判刑、送勞動教養,以及有貪污、盜竊、賭博、打架斗毆、營私舞弊、罷工及怠工、不良行為等嚴重問題,或因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和屢次違反勞動紀律、廠紀廠規經教育不改被給予開除處分的;

  (3)乙方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費留學和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的;

  (4)甲方有以暴力、威脅或有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強迫勞動,侮辱人格,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5)甲方連續2個月以上不支付乙方工資的;

  (6)經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和嚴重危害乙方健康的:

  (7)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或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而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一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乙方辭職:( )乙方因結婚或照顧家庭等原因而要離職的;(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期終結而本人要求離職的;(3)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允許乙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如未能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的,應當按乙方當年正常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對方。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嚴重違法、違紀等原因被開除、除名或辭退的除外),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已喪失或者部份喪失勞動能力,且本人不要求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醫療期雖滿但仍需住院治療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的;(4)在乙方正享受法定節日、各種假期及補休中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 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如下法定終止條件之一出現,即終止:

  ( )本合同期已滿,且不在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之內;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乙方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本條(3)、(4)項終止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條 經濟補償金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 年支付 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 年的按 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平月工資3倍的,經濟補償金按該社平月工資3倍限額支付,并且經濟補償年限最高不超過XX年。

  第三十一條 確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甲方需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給乙方,并在 5天內辦結工作交接和解除或終止及支付經濟補償金等手續,甲方不得無理扣壓乙方的工資、個人證件及拒辦相應的養老、失業救濟等社會保險和乙方檔案轉移手續。

  九 違反合同責任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 )甲方違約情形:_________

  (2)乙方違約情形:_________

  十 調解與仲裁

  第三十三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應先到所屬地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如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十一 其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抵觸的,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自保存一份,互相監督履行。

  第三十六條 下列甲方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_________

  (2)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雙方約定(不夠寫可加附件):

  (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時工作制度、勞動報酬標準無異議,并保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不再就月工資金額和加班工資標準再追究對方的責任。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

  年___月___日 年___月___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 篇2

  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等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 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確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 1)固定期限:從年___月___日起至年___月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___月___日起至本民法典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期限:從年___月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 )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___月___日起至年___月_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上 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合同期限在 年以上3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無固定期限的,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

  二 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第三條 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地處_________市_________鎮街(區)

  社區(村)廠區(公司、門店)的_________部門_________崗位工作。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任務和職責是_________,甲乙雙方并按以下第_________項明確:

  (1 )乙方工作的崗位,不屬于國家規定的需安全、衛生和職業特殊保護的工作崗位。

  (2)乙方工作的崗位,屬于國家規定的需安全、衛生和職業特殊保護的工作崗位,該崗位有可能對乙方身體的安全或健康主要在_________方面造成損害。

  甲方將按特殊崗位和工種保護的有關規定,提供安全、衛生和職業病的防護知識培訓和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3個月內),乙方應當服從。如甲方需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3個月以上),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書加以確認,該協議書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確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

  (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 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工作時間,不存在意義上的加班。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甲方經勞動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以_________(周月季年)為計算周期,綜合總工時符合國家規定。

  第七條 在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情況下,因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經與本單位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后,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加班總時數符合國家規定。

  第八條 甲方依據本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相關規定,每年適當安排乙方休節日假、年假、婚假、產假、看護假、喪假等帶薪假期。

  四 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執行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核發乙方工資:

  (1 )試用期工資: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

  (2)計時工資:崗位工種標準為_________元時,來計付乙方的月工資。

  (3)計件工資:甲方按公布的本單位制定計件單價制度,來確定乙方的計件工價及計付乙方的月工資。

  (4)不定時工資或固定工資:_________元月。

  第十條 甲方根據單位的經營狀況和工資分配制度、集體工資協商結果,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支付_________(當月上月)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執行所在地社會保障部門的規定,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按比例分別繳交社會保險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依規定得到相應的社會保障待遇。

  第十四條 乙方工傷或因工死亡,甲方按社會工傷保險規定給予工傷待遇或者因工死亡待遇。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女職工、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

  第十六條 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職業病防護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須自覺遵守和執行甲方的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職業病防護措施,進行生產和工作。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暑降溫等津貼,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第十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及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 勞動紀律

  第十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公示和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二十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第二十一條 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專業技術培訓,應補充訂立培訓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保守商業秘密,雙方應補充簽訂保密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競業限制的年限、限制期按月經濟補償的金額、違約金等事項。

  八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某項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新簽勞動合同的手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擅自離職 5天后或 年曠工屢計超過30天的,甲方可單方即時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處理,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并可追究乙方的違紀責任。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并由甲方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愿供職的(提前3天通知和告知原因);

  (2)乙方被判刑、送勞動教養,以及有貪污、盜竊、賭博、打架斗毆、營私舞弊、罷工及怠工、不良行為等嚴重問題,或因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和屢次違反勞動紀律、廠紀廠規經教育不改被給予開除處分的;

  (3)乙方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費留學和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的;

  (4)甲方有以暴力、威脅或有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強迫勞動,侮辱人格,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5)甲方連續2個月以上不支付乙方工資的;

  (6)經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和嚴重危害乙方健康的:

  (7)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或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而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按本條(1 )~(2)項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按本條(3)~(7)項解除合同的,除乙方離職出境定居按規定需支付一次性離職費外,甲方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屬本條(8)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一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辭退: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3)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甲方又無法調劑安置乙方的,或因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及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允許甲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乙方辭職:

  (1 )乙方因結婚或照顧家庭等原因而要離職的;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期終結而本人要求離職的;

  (3)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允許乙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如未能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的,應當按乙方當年正常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對方。

  本條中屬甲方辭退(1 )~(3)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其中,因患病和非因工負傷而辭退的,還應按規定支付醫療補助費。屬本條乙方辭職(1 )~(2)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2)項須按規定支付工傷相關待遇。屬本條甲方辭退(4)和乙方辭職 (3)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來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嚴重違法、違紀等原因被開除、除名或辭退的除外),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已喪失或者部份喪失勞動能力,且本人不要求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醫療期雖滿但仍需住院治療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的;(4)在乙方正享受法定節日、各種假期及補休中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 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如下法定終止條件之一出現,即終止:

  (1 )本合同期已滿,且不在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之內;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乙方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本條(3)、(4)項終止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條 經濟補償金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 年支付 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 年的按 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平月工資3倍的,經濟補償金按該社平月工資3倍限額支付,并且經濟補償年限最高不超過XX年。

  第三十一條 確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甲方需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給乙方,并在 5天內辦結工作交接和解除或終止及支付經濟補償金等手續,甲方不得無理扣壓乙方的工資、個人證件及拒辦相應的養老、失業救濟等社會保險和乙方檔案轉移手續。

  九 違反合同責任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 )甲方違約情形:_________

  (2)乙方違約情形:_________

  十 調解與仲裁

  第三十三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應先到所屬地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如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十一 其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抵觸的,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自保存一份,互相監督履行。

  第三十六條 下列甲方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雙方約定(不夠寫可加附件):

  (1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時工作制度、勞動報酬標準無異議,并保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不再就月工資金額和加班工資標準再追究對方的責任。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

  年___月___日

  年___月___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省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向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年。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個月。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任務,擔任_________工種。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生產(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五、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作制(實行五天工作制后從新規定)因生產工作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須經工會和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三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三天。乙方如為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最低工資不低于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工人的最低工資標準,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每月_____日發放工資。超過當月發薪日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總額的1%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

  六、保險和福利待遇

  1.按照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的規定,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乙方按本人工資的____%,按月繳納退休養老基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3)項和第3款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發給乙方生活補助費;合同期未滿的,加發失業救濟費,其標準為:

  工資每滿一年或距合同期每差一年發給乙方一個月的.基本工資,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以一年計,工作時間(或合同期)超過十二年的,以十二年計。

  3.甲方參照國家或省的失業保險有關規定向就業服務機構繳納失業保險基金,乙方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三至六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 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7.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為_____________,公休假為______,婚喪假為_____,探親假為_______.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 篇4

  甲方:乙方:企業職工 人

  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工會主席:

  企業方首席代表:職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條為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依法維護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集體合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生效后,對企業和企業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職工與企業應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支付的內容,約定的工資支付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或者工資集體協議的規定。

  第四條企業實行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企業有責任不斷改進生產管理,控制延長工作時間。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企業應說明情況,與工會或職工協商同意后,可適當延長時間,并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企業每月以貨幣形式發放月工資給職工本人,最低工資不低于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水平。

  第六條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依法就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平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工資集體協議。工資協議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職工進行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就職業安全衛生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專項協議。職業安全衛生協議可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企業應改善勞動條件,保障女職工的特殊權益。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就女職工權益保護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女職工權益保護協議可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的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對職工實行社會保險,提高職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條企業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有計劃地對職工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衛生培訓。

  第十一條職工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二條企業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處理本企業的勞動爭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十四條為全面有效地履行本合同,企業代表與職工代表組成監督檢查小組,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及時協商解決檢查中存在的問題。

  第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或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各一份。

  甲方:乙方:

  (蓋章) (蓋章)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簽或蓋章) (簽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 篇5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員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立勞動關系,保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雙方約定按下列第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2、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為個月。其中試用期個月,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自行終止勞動關系。如甲方生產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合同時不在實行試用期)

  3、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上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依其工作性質按下列第一或第二款確定:

  1、實行標準時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

  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輪休、集中休息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的內部制度規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四、勞動報酬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日前未工資發放日;(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第款確定:

  1、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同崗位的80%.

  2、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按崗按績效取酬。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的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4、甲方實行工資承包的崗位,乙方的工資按照甲方用人部門的承包協議執行。

  五、勞動紀律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訂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

  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已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的;3、勞動合同職業培訓教育網司與職工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4、在合同期內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5、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們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蹤的;6、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8、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乙方:

  1、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或不接受崗位調整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的,可依法定程序裁員,裁減人員自裁剪之日起,其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條第(三)款條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員工本人要求解除除外);5、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九)當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后,經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向公司人事部門申報審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工傷、生育保險。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婚喪假、女工孕、產期待遇以及接觸和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經濟補償金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及因工或因病死亡應享受的待遇均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住院或因工負傷醫療期的待遇按國家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于當事人乙方的過程,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過錯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二)當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利用,在取得有關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擔責任。

  (三)乙方由于工作或生產的需要,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崗位或者專業技術培訓的,當乙方違反培訓協議時,按培訓協議條款執行。

  (四)在公司涉及公司秘密和關鍵技術的核心崗位的員工解除勞動關系后二年內不得從事與公司相同職業的工作,公司二年內以本地最低工資按月支付保密費。如果乙方在保密期內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按追究連帶賠償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甲方應將企業規章制度明確告知乙方。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依法訂立后,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雙方協商簽訂的培訓協議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具有同等約束效力。

  十一、因乙方擅自離職,致使公司重要文書和法律文書無法當面送達時,按地址郵編收信人當面送達。

  甲方:

  簽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章

  乙方: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 篇6

  甲方(工會或員工代表)乙方(企業)

  員工人數:人企業性質:

  協商首席代表:協商首席代表:

  姓名:姓名:

  職務:職務: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協商代表人數:協商代表人數:

  代表產生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增強合作共事,促進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集體合同規定》及深圳市有關法規,規章,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工會是企業員工合法權益的代表,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本合同由工會(員工代表)代表員工與企業簽訂.

  第三條甲乙雙方依法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進行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

  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兼顧雙方合法權益;

  不得采取過激行為.

  第五條本合同依法生效后,對企業和全體員工具有約束力.

  第二章勞動合同

  第六條本企業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七條勞動合同由企業與員工協商一致,并經企業與員工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蓋章后生效.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標準,不得低于本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八條符合規定的條件,員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員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企業應當與員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九條企業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員工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員工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十條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企業與員工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

  第十一條企業或者員工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第三章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本企業實行工資制度.

  第十三條本企業實行工資支付形式.

  第十四條本企業員工月工資不得低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第十五條本企業以貨幣形式支付員工工資,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發放約定日為每月日(工資支付周期不超過一個月的,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周期期滿后第七日).工資發放日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應當在之前的工作日發放.

  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員工工資.

  第十六條員工加班工資計算標準以為基數.

  按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別支付150%,200%,300%工資報酬.

  第十七條員工病假,非因工負傷的工資支付辦法

  .

  第十八條員工產假,看護假,節育手術假期的工資支付辦法

  .

  第十九條獎金,津貼,補貼分配形式

  .

  第二十條根據政府公布的年度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和本企業員工工資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經協商,確定本年度員工工資增(減)%.

  員工增(減)工資具體辦法是

  .

  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一條本企業依法建立工時制度按下列條件,標準處理相關事宜:

  (一)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小時,保證員工每周休息日;

  (二)根據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特殊工種特殊情況的安排:.

  第二十二條本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員工加班加點的,嚴格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并依下列要求處理相關事宜:

  (一)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點理由,確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數;

  (二)與甲方或參與加班的員工協商;

  (三)乙方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加點時間不超過《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甲方和員工應當給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員工依法享受的帶薪休假以及本集體合同約定的其他假期:.

  第五章保險福利

  第二十四條企業和員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員工依法享有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費的負擔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企業可以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建立企業年金制度.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企業根據經濟效益情況,逐步發展并改善員工的文娛設施,膳食,交通,住房等條件.

  第六章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二十七條企業依照法律,法規及規章,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

  第二十八條企業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員工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第二十九條企業必須采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并為員工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三十條企業對在工種(崗位)的員工定期作專項體檢.

  第三十一條員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程.

  第三十二條對于危害員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會有權代表或支持員工予以抵制.

  第三十三條發生員工傷亡事故,或出現危及員工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企業應當及時處理,并在24小時以內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七章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三十四條企業禁止安排女員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4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五條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三十六條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員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三十七條企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八條企業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八章職業培訓

  第三十九條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職業培訓制度,制訂培訓計劃.員工必須接受職業培訓,提高勞動技能.

  第四十條企業應當按照員工工資總額的1.5%提取員工培訓經費,列入成本開支.員工培訓經費應當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條企業對員工進行的職業培訓,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四十二條根據實際情況,企業需要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當事人雙方可以簽訂《培訓協議》,訂明培訓時間,地點,專業,費用,培訓后的服務期,違約責任等事宜.

  第九章集體合同的期限,履行及爭議處理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從依法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一經生效,雙方應嚴格遵守認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同意變更修改條款內容的,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程序重新協商,并將變更修改后的內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第四十五條員工一方協商代表在其履行協商代表職責期間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完成履行協商代表職責之時,除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員工一方協商代表履行協商代表職責期間,企業無正當理由不得調整其工作崗位.

  第四十六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規章有規定的,依規定執行;無規定的,雙方應進行集體協商,簽訂補充條款,并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個月,雙方應舉行集體協商,重新簽訂集體合同.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自審查登記完成之日起生效.送達15日內審查機構未提出異議的,本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存檔.

  甲方首席代表乙方首席代表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 篇7

  茲有本單位職工,

  身份證號,

  住址。

  勞動合同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因,根據《勞動法》第條第款第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

  經雙方協商,我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元人民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

  年月日

  附:《民法典》條款規定:

  第三十六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辭職、辭退、開除等)。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雇主(以下簡稱甲方)與受雇職工(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雇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天。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第四條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不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元。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____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應依法支付加玫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版00%的工資。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____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________元。

  第十條甲方應給予乙方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第十二條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

  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甲方依據本合同

  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定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____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 篇9

  用工單位:

  職工姓名: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地址: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籍貫:省市縣(區)鄉(鎮)村(街)身份: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

  現在住址: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雇乙方為本企業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其中試用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

  乙方同意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任務,擔任工種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工作安全、衛生條件:

  1、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法規標準,采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和職工健康。

  2、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費元。

  3、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業訓練,并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合格發證后,持證上崗操作。

  4、甲方應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體驗

  5、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18周歲)不宜從事的工種

  6、甲方應定期對生產場所、危險設置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糾正違章。

  第四條:勞動管理

  1、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生產、職業道德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八小時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三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三天。乙方如為未成年工(16-18周歲)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職工最低工資不得低于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公認的最低工資水平)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日為發薪日,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并發給乙方。

  4、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為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資元,平日加班工資;元,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夜餐津貼元。

  5、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及乙方的技術熟練程度,勞動效率,逐步提高一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乙方按本人當月工資的百分之,按

  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甲方沒有按規定為乙方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的,乙方在退職、解除合同或被辭退時,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如數發給本人退休養老基金。

  2、因第七條第2項、第4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發給乙方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據合同期滿,每相差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一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簽訂委員或簽訂,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作殘廢火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恤養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三至六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員工資%的病假工資。

  5、乙方位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6、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應享受法定節假日及婚、喪假。法定節假日及與乙

  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天數視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經批準可做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

  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竟發現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參照國務院《國有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于應予辭退的

  (4)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3、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

  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應征入伍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上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及本人有正當理

  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手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由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醫務勞動簽訂委員會確認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需提前題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甲方按照《國有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辭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甲方解除合同,應征求本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8、甲方解除合同應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9、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事先與乙方商定在本企業的服務期限。乙方服務期未滿,欲辭職或另謨職業的,應支付甲方培訓費元

  第十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給予法律、法規、政策等有抵觸的條款,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必須交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予以簽證。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名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志為_________。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部門為_____,崗位(管理技術崗位或生產操作崗位)為_____,職務(或工種)為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

  (四)甲方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單位工作的,應協商一致并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小時,每周工作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為周期,總工時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計時工資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____執行,初始工資額為____元/月或____元/時;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元/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

  (1)計件單價;

  (2)勞動定額(確定的勞動定額原則上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勞動時間內能夠完成)。

  3.其他形式(如實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資)。

  4.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狀況、物價水平和政府頒布的工資增長指導線等情況,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或者以集體協商的形式,依法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績效薪酬或獎金的計發辦法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津貼、補貼的發放標準和辦法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每月日發放(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按《勞動法》、《_____省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補休的除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按國家、省和本地區的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應由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并按規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應由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應將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和扣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數額為____元/月(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____(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照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七、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四)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照第(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7)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規定程序后,可以裁減人員,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項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終止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條第(一)項第5點情形之一,合同期滿的,甲方應當續延乙方合同期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三)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手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九、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作如下約定: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并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雙方作如下約定: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甲方可與其約定競業限制,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競業限制的人員僅限于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后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 篇1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

  地址:____

  性質: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

  性別:____

  年齡:____

  民族:____

  文化程度:____

  籍貫:____

  現住址: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及××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  年。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生產(工作)任務:

  在  崗位,為  工種。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并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  ,保健食品費  元。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

  乙方在合同期內須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1.乙方每月工作  天,每天實行  小時工作制。如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按加點給予報酬,加點費為每小時  元。

  2.合同期內,職工工資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獎金的數量,支付時間和方式等)按下列約定辦理:

  (1)____

  (2)____

  (3)____

  (4)____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住院治療,以及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約定如下: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的,甲方應給予  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仍未治愈的再延長  月。

  (2)醫療期內的醫療費由甲方負擔  %,乙方負擔  %。病假工資為

  元。

  (3)醫療期滿后因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乙方相當于本人實得工資三至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4)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負擔喪葬費  元。

  2.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約定如下:

  (1)醫療期為  月(年),期滿未治愈的延長  月。

  (2)乙方的醫療費全部由甲方負擔,病假工資為全薪。

  (3)因工負傷致殘的,甲方應  。

  (4)因工死亡的,甲方應付給喪葬費  元,直系親屬撫恤費  元,其他費用  元。

  3.在合同期內,乙方符合條件的,享受探親假  天;婚假  天,喪假

  天,女工的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文件執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第(2)項規定和第4款規定的情況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計算)發給乙方實得工資一個月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實得工資一個月的金額。生活補助費、失業補償費最高均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實得工資。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情況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事項,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于應予辭退的;

  (4)甲方破產或歇業的;

  3.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

  4.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份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5.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通知對方。由于本條第2款第(3)項解除勞動合同,以及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合同期滿后應即終止執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雙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合同手續,則本合同視為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住房問題:

  2.甲方應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因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而富余職工時,以及  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在乙方休假期間,以及  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  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在不變更合同的條件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內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搶修或救災;

  (2)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而進行臨時調動,期限為  月;

  (3)合同期內發生不超過  個月的短期停工;

  7.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支付違約金  元;賠償金  元至  元。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應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或當地沒有調解組織的,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

  1.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  乙方:簽章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人:簽章  鑒證機關: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 篇12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 篇13

  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

  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_個月。

  二、試用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_個月。

  三、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本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3.鑄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并享受相應勞動保護。

  4.除排版、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5.本廠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為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四、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發布的《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五、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福利的待遇。

  義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律和有關政策及廠內各項規章制度。

  4.愛護公共財產、機械設備、生產工具,節約原材料、能源。

  六、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1.試用期工資:_______級_______月_______元。

  2.學徒工資:第一年_______月_______元。

  第二年_______月_______元。

  第三年_______月_______元。

  3.轉正后工資:______________元。

  4.定級后工資:______________元。

  5.調資晉級: _____________________

  6.保險福利待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并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執行。

  七、勞動紀律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遵守我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八、勞動合同的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下列情況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上崗條件的。

  ②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經企業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③職工被除名、開除、辭退、以及被勞動教養、判刑的。

  ④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具有勞動能力,企業分配適當工作,本人不服從的。

  ⑤經有關部門批準企業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5.下列情況企業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有關規定的。

  ②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符合評殘等級的。

  ③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況職工可以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①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②企業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保證支付勞動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以上的。

  ③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

  ④經批準出國或赴港、澳、臺定居的。

  ⑤經企業同意自費考入大中專院校學習的。

  7.下列情況職工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由企業公費培訓沒有達到協商規定服務期限的。

  ②在企業中擔任重要生產經營、科研任務,任務未完成的。

  8.勞動合同期滿后自行終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0.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一方,違反勞動合同,對廠里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 篇14

  廣州市職工勞動合同(_________年)

  編號:

  廣州市職工勞動合同(_________)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

  職?工(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使?用?說?明

  一、用人單位在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書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其類別(管理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崗位的范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并不得低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_____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對勞動合同參考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可在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并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并不得單方涂改。

  (甲方)與(乙方)雙方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并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標志。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前個月為試用期(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

  乙方崗位類別確定(打"∨")為:(?)管理類/(?)工人類。

  三、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約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

  (二)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貨幣工資。

  四、社會_____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_____,繳納社會_____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_____福利待遇。

  五、_____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需要,確定其執行工時制度。

  (二)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和_____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勞動條件。

  六、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年,生效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

  三、勞動報酬

  每天工作12小時,上四天白班休息兩天,上四天夜班休息兩天。第一個月為實習,工資_____元,轉正后,月工資__________元。多勞多得。

  四、勞動紀律

  乙方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怠工,有事請假要經老板同意,無故遲到一次罰款_____元,無故曠工一天,罰款_____元。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得抵觸老板安排的任何工作。每天下班后搞好自己工作臺衛生。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五、其他

  乙方簽合同時交押金__________元,三個月后全部退還。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 篇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集體協商和簽訂、履行集體合同的行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與職工一方就勞動關系有關事項進行集體協商和簽訂、履行集體合同,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的集體協商,是指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就勞動關系有關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的活動。

  本條例所稱的集體合同,是指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就勞動關系有關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企業與職工一方應當建立集體協商機制,就勞動關系有關事項進行集體協商。

  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就勞動關系有關事項進行集體協商和簽訂、履行集體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平等、相互尊重、誠實守信、兼顧雙方合法利益的原則。

  第五條市和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就勞動關系有關事項進行集體協商和簽訂、履行集體合同進行監督。

  第二章集體協商

  第六條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就勞動關系有關事項進行集體協商,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的程序產生各自的協商代表和首席代表。協商代表具體人數由雙方協商確定,但每方協商代表人數不得少于三人,企業一方的協商代表不得多于職工一方的協商代表。

  第七條已經建立工會的企業,職工一方的協商代表由本企業工會選派,建立女職工委員會的,應當有女性協商代表。首席代表由工會主要負責人擔任。

  尚未建立工會的企業,職工一方的協商代表由上級工會指導職工民主推薦,并經本企業半數以上職工同意,首席代表由協商代表民主推薦產生。

  企業一方的協商代表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書面委托的人擔任。

  集體協商雙方根據實際需要可以聘請本企業以外的專業人員擔任本方協商代表,但其人數不得超過本方協商代表人數的三分之一。

  集體協商雙方可以更換本方的協商代表。更換協商代表,應當遵守本條例規定的代表產生程序。

  第八條協商代表履行代表職責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確定,但最長至集體合同期滿時為止;因集體協商達不成一致或者未能簽訂集體合同的,協商代表履行代表職責的期限為自擔任協商代表起六個月。

  第九條協商代表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參加集體協商;(二)搜集與集體協商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三)聽取本方人員的意見,回答本方人員的詢問;

  (四)參加集體協商爭議的處理;(五)其他需要履行的集體協商職責。

  第十條本企業產生的協商代表在工作時間內參加集體協商,以及在履職期限內利用不超過三個工作日的工作時間,從事搜集與集體協商有關資料等活動,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工資及各項福利不受影響。

  職工一方的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期間,企業無正當理由不得變更其工作崗位。

  第十一條協商代表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二)保守在集體協商過程中知悉的企業的商業秘密;

  (三)遵守集體協商雙方約定的紀律,不散布協商過程中不宜外傳的信息。

  第十二條企業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下列直接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與本企業職工一方進行集體協商后確定:

  (一)勞動報酬;

  (二)工作時間;

  (三)休息休假;

  (四)勞動安全衛生;

  (五)保險福利;

  (六)職工培訓;

  (七)勞動紀律;

  (八)勞動定額;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企業應當就職工工資水平、工資調整機制與本企業職工一方進行集體協商。

  企業職工一方可以就涉及職工利益的事項要求企業與其進行集體協商。

  第十三條集體協商雙方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對方以書面形式提出進行集體協商的建議。另一方在收到集體協商建議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應當給予書面答復,拒絕集體協商的,應當有正當的理由。

  集體協商的任何一方因下列事項向對方提出集體協商建議的,另一方不得拒絕或者拖延:

  (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二)勞動糾紛導致群體性停工、上訪的;

  (三)生產過程中發現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或者職業危害的。

  第十四條已經建立工會的企業,由工會代表職工向企業一方提出集體協商;企業一方建議開展集體協商的,應當向本企業工會提出。

  尚未建立工會的企業,由上級工會指導職工推舉的代表向企業一方提出集體協商;企業一方建議開展集體協商的,可以向本企業職工直接提出,也可以向上級工會提出。

  第十五條集體協商雙方在正式協商前應當進行下列準備工作:

  (一)自雙方同意集體協商之日起十五日內產生協商代表,并書面告知對方;

  (二)協商確定集體協商的時間、地點;

  (三)搜集與本次集體協商議題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四)聽取各有關方面對本次集體協商的意見和建議;

  (五)了解與集體協商議題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

  (六)草擬集體協商議題的解決方案;

  (七)其他需要準備的工作。

  第十六條集體協商會議由協商雙方首席代表共同主持。提出協商議題的一方應當就議題的具體內容以及解決方案作出說明。

  集體協商會議應當做好會議記錄,協商雙方首席代表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字。

  協商雙方可以就與協商議題相關的事項,要求對方提供相應的資料和說明。

  第十七條上級工會組織應當指導職工一方與企業進行集體協商,必要時可以派員觀察職工一方與企業的集體協商活動。

  第十八條企業合并、分立、重組的,合并、分立、重組后的企業應當就集體合同繼續履行事宜,與職工一方進行集體協商。協商一致的,原集體合同可以繼續履行;協商不一致的,企業與職工一方應當就與勞動關系有關的事項重新進行集體協商。

  第十九條在進行集體協商期間,企業及其職工應當維護本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不得采取任何影響生產、工作秩序或者社會穩定的行為。

  第三章集體合同

  第二十條以簽訂集體合同為目的的集體協商,協商一致的,應當形成集體合同草案,經協商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后,作為草案的正式文本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職工一方的協商代表就集體協商的情況和集體合同草案的內容應當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作出說明。

  集體合同草案經全體職工代表半數以上或者全體職工半數以上同意,方獲通過。

  第二十一條集體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后,由職工一方的首席代表將討論通過的情況書面告知企業一方。企業自收到書面告知之日起十日內,負責將集體合同報送市或者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企業報送集體合同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由協商雙方首席代表簽署的集體合同文本;

  (二)協商雙方及其代表的基本情況;

  (三)集體協商過程的情況說明;

  (四)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集體合同草案情況的報告。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二十二條企業與職工一方經集體協商,可以就工資調整機制、勞動安全或者女職工權益保護等專項內容簽訂專項集體合同。

  第二十三條集體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國家和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

  企業與職工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或者企業規章制度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四章行業性和區域性集體合同

  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下區域內建筑業、餐飲服務業等行業的工會組織,可以選派代表與企業方面代表進行集體協商,簽訂行業性集體合同或者區域性集體合同。

  第二十五條下列涉及本行業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可以進行行業性集體協商:

  (一)本行業的最低工資標準;(二)本行業工資調整的最低幅度;

  (三)本行業同類工種的定額標準;

  (四)本行業各工種、崗位的勞動安全和衛生標準;

  (五)本行業各工種、崗位的職工培訓制度;

  (六)其他需要進行行業性集體協商的事項。

  第二十六條行業性集體合同草案應當取得本行業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認可。

  行業性集體合同草案應當經認可該草案的企業全體職工代表半數以上或者全體職工半數以上同意,方獲通過。

  第二十七條下列涉及本區域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可以進行區域性集體協商:

  (一)本區域的最低工資標準;(二)本區域工資調整的最低幅度;

  (三)其他需要進行區域性集體協商的事項。

  第二十八條區域性集體合同草案應當取得本區域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認可。

  區域性集體合同草案應當經本區域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認可該草案的企業全體職工代表半數以上或者全體職工半數以上同意,方獲通過。

  第二十九條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由企業方面代表或者工會組織負責將集體合同以及相關材料報送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自收到報送的集體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條依法訂立的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對認可該集體合同的企業及其職工具有約束力,企業與其職工簽訂的集體合同及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第五章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一條本市建立由政府有關部門、工會和企業方面代表組成的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

  第三十二條職工一方或者企業一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或者拖延另一方的集體協商要求,或者雙方在集體協商過程中不能達成一致或者簽訂集體合同的,集體協商的任何一方可以提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協調處理。集體協商雙方未提請協商處理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為必要時,也可以進行協調處理。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協調處理集體協商爭議時,可以會同同級工會或者企業方面代表共同處理。

  第三十三條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職工一方與企業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均可以提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協調處理。

  第三十四條企業違反集體合同,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工會可以依法要求企業承擔責任;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有處理規定的,適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無正當理由調整職工一方協商代表工作崗位的,經協商代表本人提出,企業應當恢復其原工作崗位。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拒絕或者拖延集體協商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其改正。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企業分支機構經企業法定代表人同意,與本分支機構的職工就勞動關系有關事項進行集體協商和簽訂、履行集體合同的,依照本條例執行。

  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本單位職工就勞動關系有關事項進行集體協商和簽訂、履行集體合同的,依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條例自年月日起實施。

  企業代表:

  職工代表:

  年月日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 篇17

  編號:

  職工姓名:

  單  位:某某市印刷廠

  根據吉林省《國有企業全員勞動合同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和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某某市印刷廠法人代表與    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個月。

  二、試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  個月。

  一、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本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鉛印、商標車間生產崗位實行常年兩班制生產,華泰造紙廠實行三班連轉制,其他工種實行一班制生產,但遇到緊急任務時,本廠可以組織加班加點,并支付合理加班費。

  3.鑄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并享受相應勞動保護。

  4.除排版、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5.本廠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為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二、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權  利:

  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發布的《國有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  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三、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權  利:

  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福利的待遇。

  義  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律和有關政策及廠內各項規章制度。

  4.愛護公共財產、機械設備、生產工具,節約原材料、能源。

  四、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1.試用期工資:  級  月  元。

  2.學徒工資:第一年  月  元。

  第二年  月  元。

  第三年  月  元。

  3.轉正后工資:    元。

  4.定級后工資:    元。

  5.調資晉級:

  6.保險福利待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并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執行。

  五、勞動紀律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遵守我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的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下列情況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上崗條件的。

  ②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經企業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③職工被除名、開除、辭退、以及被勞動教養、判刑的。

  ④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具有勞動能力,企業分配適當工作,本人不服從的。

  ⑤經有關部門批準企業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5.下列情況企業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有關規定的。

  ②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符合評殘等級的。

  ③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況職工可以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①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②企業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保證支付勞動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以上的。

  ③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

  ④經批準出國或赴港、澳、臺定居的。

  ⑤經企業同意自費考入大中專院校學習的。

  7.下列情況職工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由企業公費培訓沒有達到協商規定服務期限的。

  ②在企業中擔任重要生產經營、科研任務,任務未完成的。

  8.勞動合同期滿后自行終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0.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一方,違反勞動合同,對廠里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 篇18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聯系方式: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社會保險個人編號: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生效。

  二、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或從事以下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工作時間為每天不超過四小時,自_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止,每周不超過二十四小時。

  五、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___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時間為每月上半月_________日,下半月_____________日。

  六、甲乙雙方約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辦法:

  七、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并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保護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甲方的監督下,乙方須采取以下防護措施:。

  九、甲乙雙方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勞動合同。

  十、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于蘇州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十一、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簽名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

  簽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 篇19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協商一致原則,公平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履行下列條款約定的權利義務:

  1 合同期限

  1.1 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合同。

  1.2 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試用期。

  1.3________;甲方按照公司內部職能規范予以確定。

  3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3.1 公司實行標準工時制度和不定時工作制度。

  3.2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3.3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可與乙方協商延長工作時間和安排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并保證每周至少休息1日。

  3.4 乙方加班應由部門主管安排或經乙方申請而部門主管批準,甲方將按規定給加班職工相應的報酬或調休;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職工須經主管同意,按照標準工時制度的原則確定工作量,不再執行加班規定。

  3.4 乙方享有國家法定休息日和全國年節紀念放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等休息休假權利,具體標準按公司人事管理規章執行。

  4 勞動報酬

  4.1 甲方按乙方的職責與績效進行報酬分配。乙方每個月薪資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 元(試用期_________________ 元/月)或按甲方薪酬福利制度規定執行,乙方在受聘期間必須遵守勞動報酬保密制度。

  4.2 甲方每月15日前發放薪資。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通過銀行匯款向乙方支付薪資。

  4.3 甲方可以按照業務財務狀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調整乙方的薪資。

  5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5.1 甲乙雙方應依照法律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并由甲方在其薪資總額中代扣代繳。

  5.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公司將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醫療期。醫療期間的生活

  6.2 考勤管理規范計扣薪酬。

  6.3 甲方將予乙方紀律處分,

  6.4 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7 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解除

  7.1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發生變化,應當變更相應內容。

  7.2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約定,但變更內容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7.3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7.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乙方:

  7.4.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a.乙方不能滿足甲方在招聘時的用人要求;b.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上級有權確定乙方是否符合錄用條件。

  7.4.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

  7.4.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侵占甲方財產,串通第三方、惡意泄露、出賣甲方機密等,以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7.4.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5 乙方因個人原因喪失目前工作需要的專業資格。

  7.4.6 甲方因業務經營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內容,乙方在被提供轉崗機會后仍拒不接受的。

  7.4.7 因乙方個人不道德或不文明行為對甲方造成名譽形象、業務經營損失的。

  7.5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7.5.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

  7.5.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7.5.3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重整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

  7.6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7.6.1 乙方因工患病或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

  7.6.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

  7.7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8.2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合同,經濟補償發放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執行:

  8.2.1 乙方在甲方公司累計年資,每滿1年支付1個月薪資。6個月以上未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未滿6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薪資的補償。

  8.2.2 乙方的月薪資高于甲方所在地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薪資3倍的,按乙方月平均薪資3倍數額支付,補償的累計年資最高不超過20____年。

  8.2.3 前款所稱月薪資是指乙方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薪資。

  9 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9.1 商業秘密包括:

  9.1.1 計劃、項目、方案、銷售、市場廣告、產品開發、財務等有關信息。

  9.1.2 甲方人力資源方面的信息,如人力資源政策或計劃。

  9.1.3 其他甲方有合作義務保密的其他企業信息。

  9.2 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應將在受聘期間甲方提供或乙方獲得的屬于甲方的財產、文件及客戶、代理商有關的記錄歸還給甲方(例如:涉及甲方經營的文件、資料、圖紙、磁帶、磁盤、筆記等),不得自行轉讓他人或銷毀、帶出。

  9.3 乙方不得在受聘期間及合同終止或解除時,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因乙方故意或過失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10 勞動爭議處理

  10.1 因履行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天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2 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10.3 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10.4 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號碼:

  人力資源部:

  日 期: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戶 籍 地址:

  通 信 地址:

  固 定 電話:

  移 動 電話:

  緊急聯系人:

  聯系人電話:

  日 期: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天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冊地址、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第三條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以下工作: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第六條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不得超過15日。

  第七條甲方應當按照××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八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并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第九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條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于××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市有關規定有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 篇21

  本文簡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甲乙雙方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本勞動合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乙方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甲乙雙方需要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在本合同書第九項中寫明。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表述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不得為乙方代保管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注冊地址:

  經營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現居住地址: 郵編:

  戶口所在地: 郵編: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 篇2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雇)乙方為本企業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本合同期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共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崗位,承擔______任務,擔任______工種。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工作)安全、衛生條件

  1、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法規標準,采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和職工健康。

  2、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____________,保健食品費:______________元。

  3、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業訓練,并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合格發證后,持證上崗操作。

  4、甲方應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體檢。

  5、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18周歲)擔任不宜從事的工種。

  6、甲方應定期對生產場所、危險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糾正違章。

  第四條勞動管理

  1、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生產、職業道德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和工會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三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三天。乙方如為未成年工(16-18周歲),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職工最低工資不得低于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工人的最低工資水平):

  3、甲方應當每月按時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______日為發薪日。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并發給乙方。

  4、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為______元,公休假日加班工____元,平日加班工資______元,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夜餐津貼______元。

  5、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及乙方的技術熟練程度、勞動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_%,乙方按本人當月工資的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甲方沒有按規定為乙方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的,乙方在退職、解除合同或被辭退時,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如數發給本人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第(4)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發給乙方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一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致殘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三至六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資。

  5、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6、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應享受法定節假日及婚、喪假。法定節假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天數視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經批準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屬于應予辭退的;

  (4)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須征求工會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3、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應征人伍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上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及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辭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另外,符合第七條第3款(1)、(2)、(3)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7、甲方解除合同,應征求本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8、甲方解除合同,應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9、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事先與乙方商定在本企業的服務期限。乙方服務期未滿,欲辭職或另謀職業的,應支付甲方培訓費__________元。

  第十條勞動爭議處理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與今后法律、法規、政策等有抵觸的條款,按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后,必須送交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予以鑒證。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 篇23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法人代表姓名:職務:

  委托代理人姓名:(簽名)

  職務:

  乙方(受聘者)姓名:(簽名)

  簽訂合同時間:年月日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為甲方職工。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依法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

  (一)遵守國家、本省的法律、法規,保障乙方合法權益。

  (二)依法為乙方繳納失業、養老、工傷、醫療等社會保險基金,并接受乙方查詢和敦促。

  (三)按時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非法扣除或以任何形式拖延支付。

  (四)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規定的勞動條件和保護措施。

  (五)為乙方提供本職工作需要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會。

  (六)在不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的情況下,不干涉乙方參加合法的社會活動。不要求乙方從事有損人格尊嚴的工作。

  二、乙方

  (一)遵守國家、本省的法律、法規,維護國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利益。

  (二)遵守甲方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工作)數量、質量指標(要求)。

  (四)如實提供個人有關資料,不得有欺騙訛詐行為。

  三、雙方約定

  (一)工作范圍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工種)負責____________工作(兼做____________工作)。

  (二)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___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月工資額____________元。

  (三)工作時間和超時工作限制

  乙方每天為甲方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4小時,每周享有至少1天休息日(實行5天工作制之后從新規定)。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如需乙方加班加點,須征得乙方和工會同意,并按規定支付加班費或調休,且每月累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3天。

  (四)工資的給付

  1.甲方以貨幣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總額不低于____________元。支付時間為每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日。

  2.停工工資:非因乙方過失造成停工,停工期間,甲方應發給乙方停工工資。停工工資不得低于乙方平均工資的70%。

  四、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勞動合同的解除

  合同期未滿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也可以解除合同。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甲、乙任何一方要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支付一筆相當于通知期乙方正常工作可實得收入款數的費用予對方,作為代替通知金。

  (二)勞動合同的終止

  勞動合同期滿,合同即終止執行。

  (三)勞動合同的續訂

  續訂勞動合同,雙方要在合同期滿前30天協商確定。

  五、合同期待遇和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補償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享受的有關待遇和終止、解除合同后可獲得的有關補償(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金),按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若不履行本合同規定,須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經濟責任

  1.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強制乙方加班加點的,除支付加班工資外,還須付給乙方兩倍于加班工資的違約金。

  2.乙方已同意加班但又臨時拒絕的,須按預定加班時數付給相當于兩倍加班工資的違約金予甲方。

  3.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支付乙方工資,除付清所欠工資外,須按日支付乙方相當于所欠款額1%的違約金。

  4.在合同期內,甲方非法單方面解除合同或乙方因甲方過錯而解除合同,甲方應按乙方在本企業服務年限長短支付違約金,數額為:解除合同當年乙方月平均工資總額的兩倍乘服務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

  5.乙方非法單方面解除合同,須付給甲方違約金,數額為解除合同當年乙方月平均工資總額的兩倍乘合同期未滿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

  (二)違約法律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嚴重損失的,除承擔經濟責任外,還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其他

  (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但須辦理變更手續。

  (二)甲、乙雙方如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申請調解和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鑒證

  鑒證字第號經審閱,該合同符合國家規定,現予鑒證。

  鑒證員(簽名)鑒證機關(蓋章)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 篇24

  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地址:

  性別: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年齡: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起至止,期限為。其中試用期從起至止,共。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生產(工作)任務:

  在崗位,為工種。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并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費元。

  第四條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

  乙方在合同期內須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1.乙方每月工作天,每天實行小時工作制。如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按加點給予報酬,加點費為每小時元。

  2.合同期內,職工工資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獎金的數量、支付時間和方式等)按下列約定辦理:

  第六條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住院治療,以及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的,甲方應給予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尚未治愈的再延長月。

  (2)醫療期內的醫療費由甲方負責%,病假工資為元。

  (3)醫療期滿后因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4)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負擔喪葬費元,撫恤費元。

  2.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1)醫療期為月(年),期滿未治愈的延長月。

  (2)乙方的醫療費。

  (3)因工負傷致殘的,其待遇:。

  (4)因工死亡的,喪葬費元,直系親屬撫恤費元,其他費用元。

  3.在合同期內,乙方符合條件的,享受探親假天,婚假天,喪假天,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文件執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第(2)項規定和第4款規定的情況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按1年算)發給乙方解除合同前12個月本人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12個月的。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情況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事項,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于辭退的;

  (4)甲方破產或歇業的。

  3.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

  4.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5.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通知對方。本條第2款第(1)、(3)項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合同期滿后應即終止執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雙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合同手續,則本合同視為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條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在不變更合同的條件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內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搶修或救災;

  (2)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期限為月;

  (3)合同期內發生不超過個月的短期停工;

  第九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支付對方違約金元,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鑒章)

  合同鑒證日期:年月日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 篇25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

  郵政編碼: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現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為了把__醫院建成一所現代化、標準化、規范化的大型綜合性醫院,提高閩東地區人民的健康水平,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務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個月。

  (二)乙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崗。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地點) 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實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每周休息一天半。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 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為_____元/月。

  (二)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_____ 元/月,績效工資__________ 元/月;年薪__________元。(或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另行核定)。

  (三)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四)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 日。

  (五)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法定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甲乙雙方負責,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節日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等帶薪假期,并按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務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務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務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八、其他約定條款

  (1)乙方應嚴格遵守醫德規范,不得以醫謀私,收受紅包、回扣,否則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勞務合同。

  (2)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合同,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務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按雙方合同約定。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5)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6)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

  (7)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并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 篇26

  根據吉林省《國營企業全員勞動合同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和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延邊新華印刷廠法人代表與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個月。

  二、試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 個月。

  一、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本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鉛印、商標車間生產崗位實行常年兩班制生產,華泰造紙廠實行三班連轉制,其他工種實行一班制生產,但遇到緊急任務時,本廠可以組織加班加點,并支付合理加班費。

  3.鑄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并享受相應勞動保護。

  4.除排版、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5.本廠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為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二、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權 利:

  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發布的《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 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三、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權 利:

  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福利的待遇。

  義 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律和有關政策及廠內各項規章制度。

  4.愛護公共財產、機械設備、生產工具,節約原材料、能源。

  四、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1.試用期工資: 級 月 元。

  2.學徒工資:第一年 月 元。

  第二年 月 元。

  第三年 月 元。

  3.轉正后工資: 元。

  4.定級后工資: 元。

  5.調資晉級:

  6.保險福利待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并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執行。

  五、勞動紀律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遵守我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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