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作的勞動合同(精選3篇)
煤炭工作的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用工合同樣本。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合同期限
1)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為乙方在甲方的勞動合同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2)合同簽訂之前_______________個月為勞動試用期。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工作內容
1)甲方主要從事機械車。銑加工,根據生產經營狀況,結合乙方的技能特長,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具體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
2)根據甲方生產經營及發展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隨時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3)乙方應按要求。準時,保質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第三:_________________勞動安全和勞動條件
1)為確保乙方勞動及自身安全,甲方須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警示
2)在合同期內,甲方視條件為乙方提供食宿,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
4)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現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甲方信息機密、技術機密資料,給甲方造成了利益損害,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種處罰,并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工作時間和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定額計件包工制或國家法定時間。
2)企業在特殊發展期間,甲方可安排乙方加班協調整休息時間。
3)在國家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工資水平和分配方式。
2)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任務,甲方至少每月支付乙方一次工資報酬,如遇特殊情況可延期發放工資,但最多不能超過三個月。
3)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用工合同時,甲方應在解除終止合同時一次性付清乙方工資。
4)在勞動試用期內,甲方不支付乙方工資
第六條:_________________勞動紀律
1)乙方應保守甲方的業務、技術及有關文件的秘密,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范圍相似的任何第二職業。
2)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若違反廠規廠紀和勞動紀律,甲方有權依法給予教育。辭退或經濟處罰。
3)乙方若擅離職守,擅自外出,違規操作,所引發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照價賠賞。
第七條:_________________職業培訓
1)甲方負責對乙方曾從事過該技術工種的進行技能培訓,培訓費由甲方單方承擔。
2)乙方未曾從事該技術工種的,上崗前均須經過教育和技術培訓,培訓費用由甲方或協商共同承擔。
3)在本合同期限內,若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甲方同意,乙方應當按照未滿合同的服務年限,在離開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補償培訓費。
第九條: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_________________勞動用工合同樣本中的終止和解除
1)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將自動解除和終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1)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害;
(2)泄露甲方信息機密和技術機密資料,造成了甲方損失;
(3)因自身原因被勞動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
(5)患病或因非工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2)長期拖欠工資,無故三個月內不發放工資;
(3)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工作。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其它相關的損失,都由乙方全部承擔。
4)甲方因搬遷。擴建。整頓。破產,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后,可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_________________本勞動用工合同樣本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性別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煤炭工作的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大學(甲方)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本單位_________為代理人與_________(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_____身份赴_________國家(或地區)留學(進修、工作),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個_________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乙方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的內容是:_________。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進修、工作)目標是: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在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期間的待遇為:
1.乙方為甲方公派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人員,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甲方保留乙方公職,并歡迎乙方按期回校工作。
2.出國(境)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3.出國(境)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4.在國(境)外學習(工作)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5.乙方在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期間,國內社會保險等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6.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_________;
7.回國休假待遇:_________;
8.回國后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進修、工作)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辦法):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六條乙方保證按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學習、工作,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進修、工作)期間每_________個月向學校人事處報告一次學習、工作情況。
第七條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期留學(進修、工作)期限或改變留學(進修、工作)內容,均應至少提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獲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八條乙方留學(進修、工作)期滿回國后,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到學校人事處報到,并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的規定,向學校人事處提交書面的留學(進修、工作)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以及中國駐乙方留學(進修、工作)所在國使領館、乙方留學學校出具的證明書等文件。經人事處審核同意后,才能恢復有關待遇。
第九條乙方在回國后有責任為甲方服務,并遵守《_________大學關于教職工服務期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乙方如在批準出國(境)期限屆滿后逾期_________個月以上不回校工作,則作自動離職處理,并按甲方的住房條例處理甲方分配或售給乙方的住房;若乙方的配偶在甲方工作,應辦理辭職手續。如配偶一方學位或職稱高者愿繼續在我校工作,須另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方可繼續留在我校工作。
第十一條經甲方同意,由_________(姓名、與乙方關系、單位、住址)為乙方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的國內擔保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
第十二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均應保證執行。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在執行本協議書時如發生糾紛,可申請裁決或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乙方保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擔保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煤炭工作的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建立社會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愿、協商—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止,其中試用期為—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生產(工作)崗位,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和生產(工作)任務。
3、乙方的生產(工作)任務為:
4、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成崗位。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健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須按國家規定對職業危害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4.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乙方進行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3、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4、乙方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年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
2.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時間為工資報酬的標準和辦法為
3.乙方試用期臨時生活待遇每月—元。
4.甲方應當在經濟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規定。
5、甲方應當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6、甲方在乙方完成勞動定額規定或工作任務后,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在法定標準二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其勞動報酬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須按當地政府規定支付乙方停工貼或生活費。
第六條保險福利
1、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須按國家或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三方應享受的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紀律1、甲方應當制定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2、乙方要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3、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甲方有權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
2、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應即終止執行;
3、本合同中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應即終止執行。約定的條件應在本合同約定事項中寫明。
第九條勞動合同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
(1)甲方轉產、調整生產(工作)任務的;
(2)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身體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5)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王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所取工會或者職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三款、第四款解除本合同。
7、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第十二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一款、第三歉、第四款約定解除本合同時按照勞動部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勞動部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照國家規定給子乙方經濟補償的;
(5)違反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保護規定,侵害其合法權益造成
(6)甲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乙方造成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舍中約定,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關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中乙方的各種待遇如低于本單位集體合同規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簽訂時間:
代人理(簽章)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鑒證人:(簽章)
鑒證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