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公司勞動合同范本(通用3篇)
派遣公司勞動合同范本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 )管理和專業技術類/( )工人類。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工作地點: 。
(四)甲方在合同期內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雙方簽字按變更合同辦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并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年( )、半年( )、季( )或月( )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執行法定的及用工單位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喪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勞動報酬。雙方協商乙方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按轉正工資80%計算)。
(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全部報酬包括: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乙方的各種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以及甲方為乙方直接向政府和保險部門支付的失業、養老、人身、醫療等保險金。甲方依法承擔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等應依法應由個人繳納的各項稅費任務,并在乙方當月個人工資中扣還。
(三)乙方工作地點、崗位或職務發生變動時,甲方按企業的“人事薪資制度”隨時調整乙方的薪資、津貼和獎勵額度。
(四)甲方可以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經協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根據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為乙方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傷殘或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和當地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對乙方進行勞動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三)甲方招用乙方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乙方須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執業證件,執行特種作業符合相關規定。
(四)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乙方有權對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和危害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的行為拒絕執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五)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甲乙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約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2、甲乙方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3、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60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勞動合同。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1、乙方被證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在30日前未能提供入職規定應提交的相關資料的;
3、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要求的;
4、乙方在試用期內請假次數超過5天或者遲到早退超過6次的;
5、乙方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6、乙方在工作期間發生毆斗行為或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
7、其它損害公司及派遣公司利益的行為;
(二)招聘崗位要求及應履行職責:
(三)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管理。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的企業規章制度,絕不將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經營情況和業務情況向第三方泄露;不將業務檔案、業務憑證等資料復制、泄露或轉借給第三方。
(四)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1、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無償解除(終止)勞動關系:
泄露甲方及用工單位商業秘密,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損失的 ;
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規章制度、業務規程或勞動紀律,符合按照甲方及用工單位內部理制度應當予以辭退情形的或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一的或違反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符合解除勞動關系的
乙方存在虛假欺騙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其假工作經歷、假學歷證、假身份證明等),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乙方訂立合同的;
乙方無故連續曠工3天,年累計曠工5 天或未辦理任何交接手續擅自離職的,將按自動離職處理;給甲方或乙方所服務的用工單位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相關法律責任。
3、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
賠償的范圍包括:競業限制損失、專項培訓費用。
4、無論因何種原因致使雙方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均應按甲方要求及時與甲方所服務的公司辦理離職手續,按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且不限于工作中的未盡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軟件、專賣店圖紙、賬冊、項目報告、客戶資料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用工單位指定人員并填寫辦理《離職會簽單》。
5、凡涉及到甲方或有關聯公司的人事、財務、技術、戰略、軟件、藍圖、軟件構思、開發策略和方法等方面的信息均屬于甲方的商業秘密,無論乙方在職或離職,如乙方泄露了與甲方建立合作關系的用工單位商業秘密或者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的,并造成損失時,乙方需賠償相關損失,并同時向甲方支付同等違約金和賠償金。
6、除特別規定的情況外,工資(含獎金)將由用工單位直接匯入員工指定的銀行帳號或以現金形式發放。發薪后的3個工作日內員工如對工資無疑議,則視為支付完成。
7、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如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計劃生育證件、提供虛假證明或受其他部門追究法律責任時甲方有權與乙方立即解除勞動關系,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8、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前十五天甲方應向乙方發出《續、終止合同通知書》,若雙方均未提異議,可簽訂續約本合同。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附加聲明書
2、派遣員工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書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派遣公司勞動合同范本 篇2
甲方:_____地址:_____負責人: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民族: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戶籍所在地: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在平等基礎上友好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1.合同期限
1.1雙方同意訂立______年期勞動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
1.2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工作內容
2.1甲方依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工作。
2.2乙方應完成的工作標準在《崗位聘用協議書》中約定。
2.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3.1甲方按照實際工作需要和崗位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配備必要工作設備,并提供保障乙方健康和安全的工作場所。
3.2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能、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3.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4.1甲方根據行業特點,安排乙方實行標準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
4.2乙方執行工作制,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甲方因工作需要,可以適當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或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4.3乙方從事現場施工的,由于工作性質特殊,需要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4.4乙方工資待遇按照甲方相關制度執行。乙方工資______元/月(試用期工資待遇按80發放),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執行工資標準。其余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4.5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
5.勞動紀律
5.1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5.2甲方的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屬企業機密,乙方須嚴格保密。
5.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的,甲方有權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批評、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6.甲方義務
6.1對乙方進行法規、安全規程以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培訓。
6.2對乙方進行崗位知識與技能培訓。
6.3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7.乙方義務
7.1服從甲方作出的工作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甲方交付的各項任務。
7.2在受聘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兼任甲方安排的工作以外的任何其他職務;不得在甲方安排的工作時間從事與甲方安排的工作無關的任何活動。
7.3乙方在工作時間或利用甲方提供的資金、資料及技術條件所完成的各項智力成果(包括文件、方案、文字資料、專利和著作權等)歸甲方所有。
7.4甲方可隨時要求乙方交還受聘期間有關甲方經營活動的全部文件。
7.5在受聘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從事任何與甲方有競爭性的活動,不得從事任何有損甲方聲譽、形象的活動。
7.6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8.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定
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1)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修改或廢止的。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8.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被公安機關收容教育或勞動教養的。
(6)乙方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30日以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合理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崗位聘用期滿或因乙方不服從甲方安排而須解除勞動合同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合同變更達成協議的。
(5)甲方經營狀況發生重大困難,在向工會說明情況并聽取意見,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
8.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隨時要求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
(2)甲方違法強迫乙方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8.5乙方自行要求辭職的,應提
前30天以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9.違約責任
9.1甲方無故不支付乙方報酬的,除支付乙方應得工資外,須加付乙方工資的25作為違約金。
9.2乙方擅自離職,須承擔如下賠償責任
(1)甲方招聘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給甲方經營活動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各種培訓費用。
(4)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而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10.爭議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調解無效時,仲裁機構為北京市海淀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11.其他
11.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12.雙方約定的其它事務
甲方:_____
乙方:_____(簽字)
負責人(簽字):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派遣公司勞動合同范本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上海霍安消防設備安裝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寶山區美艾路198弄67棟501 主要負責人 :王雪生
電話 :
乙方(勞動人)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 :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最受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至 年 月 日止,為期 。其中 年 月 日至月 日止,為試用期。
2. 在試用期內,甲方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即行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當月出勤工資。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
2. 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必須服從。
3.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2.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按照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高溫保健食品。
第四條 工作時間
1. 甲方實際每周工作6天(48小時),休息1天。
2. 甲方確因工作(生產)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補償,或者給予相應時間的調休。
3.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4. 乙方如有正當理由,經過申請批準,可請事假。甲方不負責發放事假期間的薪酬、獎金和補貼(除國家規定補貼外)。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 按公司現行工資制度確認乙方月工資為元。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調整。
2. 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10日。
3. 甲方將根據公司的經濟效益和對乙方的工作考評結果,按其所擔任的職、級,不定期調整乙方的工資。甲方還將按董事會制定的各有關規定及職工的勞動態度、工作效率,給予獎金和津貼。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為乙方向有關部門投保養老保險、失業保險,乙方除養老保險外的社會保險按《 》規定執行。
2. 在職職工因工受傷的醫療、生活費用,參照本市國有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
工傷經過醫療終結后,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但尚能工作的,由單位分配適當工作。
3.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合同期內,工作時間在1年以內,累計享有醫療期3個月,以后工作時間每增加1年,可相應延長醫療期1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對在企業工作20xx年以上以及在生產經營中表現卓著有較大貢獻的,醫療期可由甲方決定適當延長。
醫療期間的生活費用、醫療費用,以及死亡喪葬費和家屬撫恤費,參照本市國有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勞動紀律
1.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 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3. 乙方觸犯國家的法律,被判刑、勞動教養的,以及被除名、開除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 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規定
1.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 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乙方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按甲方“員工守則”及獎懲辦法規定可以辭退的;
(3)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 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企業調整而多余的職工;
(5) 企業宣告解散或合營期滿的。
2.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2) 乙方因工傷在治療期間和醫療終結后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3) 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間的。
3.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
(3)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 乙方有正當理由,不能或不愿繼續工作,需要辭職并經甲方同意的。
4. 甲方依照政府規定向乙方支付獨生子女費、交通補貼、回族津貼等福利費用,并積極辦好必要的集體福利。
5. 乙方如在本合同期內受過甲方出資培訓(含間內、外實習進修)需延長合同期限,由甲乙雙方另簽協議。如乙方因個人情況辭職或自行離職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培訓費。在培訓期內或培訓結束上崗工作不滿1年的,辭職或自行離職按培訓費的100%賠償。以后工作每滿1年減免賠償培訓費的20%,合同期滿不賠償。培訓費項目包括:
6. 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勞動關系即行解除,乙方去向按《 》規定辦理。如需續訂,應在期滿前1個月雙方協商同意。
第九條 違反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由非違約方和企業工會,根據違約者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情況確定。乙方違約,按甲方獎懲辦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勞動爭議
1.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適用勞動爭議程序。
2. 勞動爭議的程序為:
(1) 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2) 協商不能解決的,可通過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3) 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的,由爭議的一方或雙方向 寶山區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執行。如本合同所列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應以國家政府的法律、法規為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主要負責人:(簽名)
__年__月__號
乙方:(簽名)
年__月__號
鑒證機關:(蓋章)
__年__月__號 鑒證人: (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