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風光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勞動合同模板(精選3篇)
廣東風光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勞動合同模板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雇用乙方為本店員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30天。
二、乙方在甲方指派地區(全國范圍內),從事門店營業員崗位。
三、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四、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勞動、職業道德及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五、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并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六、甲方實行每日八小時,每月休息四天的工作制度。乙方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適度加班時間。
七、甲方每月按時給乙方發放薪資,日期為______日左右。
八、甲方應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及乙方的技術水平、服務技能逐步提高乙方的薪資水平。
九、甲方支付乙方崗位基本工資 400元,三金補助400元。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如有薪資調整或變化,則調整后按新標準執行。
十、下列情況,雙方有權終止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
2、乙方在工作期間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3、乙方泄露店內機密
4、甲方可按照《員工守則》之規定辭退乙方
十一、乙方在合同期內離職,需提前5天以上書面申請甲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
十二、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再法定申述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自簽定日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簽名):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廣東風光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勞動合同模板 篇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
愿簽訂本標準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勞動期限20xx年 xx月 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 名擔任 工作。
第三條 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
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 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本市外)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乙方每月 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 元。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 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 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
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
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簽名):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廣東風光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勞動合同模板 篇3
勞動合同簽訂以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的權利都受到法律保護,雙方都必須履行勞動合同中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合同,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合同簽訂以后,一般不得任意變更或解除,只有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或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并按照法定程序,才可以變更或解除勞動合同。
關于勞動合同的變更
勞動合同簽訂以后,在履行過程中,由于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的變化,或者職工勞動、生活情況的變化等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對原勞動合同條款進行修改或補充,只限于對勞動合同中某些內容的變更,不能對勞動合同的當事人進行變更。 合同當事人的變更要通過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建立新的勞動關系的形式。 變更勞動合同與其訂立一樣,應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單方變更合同內容。
一、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條件包括:
1、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
2、企業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轉產,原來的組織仍然存在,原簽訂的勞動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產方向的變化,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中的某些條款與發展變化的情況不相適應,需要作出相應的修改;
3、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企業的生產任務,致使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中有關產量、質量、生產條件等都發生了一定的變化,需要做出相應的修改,否則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4、由于自然災害或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約定;
5、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部分條款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必須修改有關條款的。
二、變更勞動合同應注意以下幾點:
1、變更勞動合同必須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進行。
2、必須遵循《勞動法》規定的.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變更原則。
3、必須遵循法定程序,首先由一方當事人依法向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建議,并說明變更的理由和修改的條款,請求對方限期答復;然后由對方當事人在限期內給予答復,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變更,或者建議再協商解決;最后經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達成一致協議后,簽訂書面協議,雙方簽字蓋章,變更協議即行生效。
4、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時,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5、變更勞動合同后,原條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勞動合同的其他條款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