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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發布時間:2024-06-25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通用35篇)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

  甲方:雇主

  乙方:雇員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雇傭合同是在雙方完全自愿、對本合同充分了解的基礎上,由雙方共同簽訂。乙方也是在神智清醒、無任何壓力的情況下,經仔細閱讀和反復思考,在取得親屬的支持后自愿簽署的。同時,本雇傭合同也包括附件一、二所提及的文件內容以及在執行過程中根據情況對這些內容進行的補充、修改和完善,并相應通知雇員。

  1、工種

  2、雇傭起始日期

  3、合同期限及工作時間

  4、工作地點

  5、工作準證

  6、工資

  7、健康、安全與忠誠

  9、工傷處理

  10、終止合同

  11、雇主保留終止本合同而不予以額外補償的權力。

  12、紀律處分

  14、合同的完整性

  本雇傭合同是雇主與雇員之間就雇傭與被雇傭關系唯一最完整的表述,其他任何的表述方式均次于本雇傭合同。雇員清楚:除非本雇傭合同所包含的內容,其他的表述均不可為據。

  15、適用法律

  本雇傭合同遵照新加坡法律制定,并受新加坡法律的保護和約束。

  16、爭端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端,包括合同的真實、有效或終止等,按照現行仲裁法,均在新加坡由一名仲裁員做最后的仲裁裁決。

  17、本合同的任何附件條款以書面的形式簽署后,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直至雙方履行完全部責任和業務后失效。

  雇主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雇員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雇員親屬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 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 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 元(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后,并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試用期間,乙方由于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3

  試用期總讓人有些不安全感:到底什么時候才能轉正?公司延長試用期怎么辦?公司能隨意辭退試用期員工嗎?試用期期間能請假嗎?在試用期離職的話,應 該提前多長時間向公司正式提出呢?千萬不要因為身在試用期,就如履薄冰地什么都不敢問,什么都不敢爭取。每一次跳槽,都意味著要開始一段新的試用期!

  Q1:試用期到底應該多長:一個月?二個月?六個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HR 總監:在早先前某調查中,92%的受訪者都表示自己所在企業約定的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超過6個月的有6%。但具體計算試用期,還是要依據所簽訂的 勞動合同期限來設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中的“以上”包含本數,“不滿”不包含本數。即,若是勞動合同期限為一年的,試用期可約定為二個月,但不 能超過二個月。

  需要注意的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還要注意的是,試用期應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僅約定試用期的,則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應計為勞動合同期限。

  Q2:試用期內如被公司調崗,還要重新設置試用期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HR 總監:試用期是與公司在勞動合同上協商確定的,如果試用期已經過了,調換工作崗位,不能重新設立試用期。如果在試用期內調整了工作崗位,之前已經消耗的試 用期不用重新再來一遍,只要繼續履行剩余試用期即可。如果因為調換了部門,雙方協商一致,依法變更試用期長短的話,之前已經履行的部分試用期也不用重新計 算,而是按新的試用期長短履行剩余的試用期。

  Q3:總公司、子公司的試用期是通用的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HR 總監:《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只能設立一次試用期。這意味著,如果勞動者離職后,過了一段時間再次入職,哪怕做不同的工作崗位,也不能 再設立試用期。同樣,如果在法人實體上不是同一用人單位,在原單位辦理了離職手續,在新單位辦理錄用手續的,即使他們是關聯公司,新單位可以設立試用期。 但要注意,關聯公司中,必須都是獨立的法人,分公司不屬于獨立法人,不可以利用這種方式設立試用期。

  Q4:試用期離職需要提前幾天告知?

  根 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 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 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HR總監:依此規定,勞動者若是想在試用期內“跳槽”,必須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方可解 除勞動合同,不能隨時卷鋪蓋就走人。如果要留下良好的職業口碑、樹立良好的職業形象,應估算你手頭的工作,盡量留出足夠的工作交接時間。不過依據《勞動合 同法》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不支付勞動報酬、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或者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 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Q5:試用期內公司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注: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 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第一項:“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條第二項:“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HR 總監: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必須舉證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在這種 情況下,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話,就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到 底怎么樣才是“不符合錄用條件”?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企業若沒有向求職者明確公示求職者所在崗位存在著哪些情況或條件符合解除合約的未錄用條件,那么企業 則不能以“不符合條件”為由隨意解除合同。若企業違反相關規定,求職者可攜相關有效的證據至有關部門進行申訴,并獲得補償金。

  用人單位若單方提出解除合同,或者企業本身經濟性裁員等重大變動而辭退試用期員工的話,用人單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Q6:試用期內可以休假嗎?

  HR 總監:假期分很多種,法定年休假、病假、婚假、產假等屬于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假期,試用期員工有權享受。不過法定年休假有單位安排的特點,假設試用期過 后,員工仍然有機會使用年休假的,單位有權拒絕員工在試用期內休年休假的請求。至于事假等非法定假期,單位有權利拒絕試用期內的員工請假。

  Q7:員工在試用期內長病假,企業可以延長試用期嗎?

  HR 總監:試用期必須約定在勞動合同中,沒有勞動合同,或者口頭約定的試用期都不作數。至于試用期內病假比較多,是否可以延長試用期,要看兩個方面。一是法律 規定的試用期上限。一年的勞動合同只能設立兩個月的試用期,那就不能再延長。如果是三年勞動合同,試用期上限是六個月,那就看第二個方面:雙方協商一致。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試用期作為勞動合同的條款之一,也可以變更,因此,在不突破法律上限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延長試用期。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 3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0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折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十五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后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后,按照1200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若在職期間公司所發放物品有損壞或者遺失的,按照公司購進價格進行賠付。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且繳納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簽字)

  日期: ________________

  員工試用期范本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試用期勞動合同五、乙方在試用期內,公司的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0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折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九、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一、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 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雇。

  十二、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 個月,自XX年X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 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X元(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后,并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試用期間,乙方由于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折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

  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后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后,按照 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

  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且繳納養老保險。

  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簽字日期:日期:

  試用期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7

  甲方:雇主

  乙方:雇員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拼音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雇傭合同是在雙方完全自愿、對本合同充分了解的基礎上,由雙方共同簽訂。乙方也是在神智清醒、無任何壓力的情況下,經仔細閱讀和反復思考,在取得親屬的支持后自愿簽署的。同時,本雇傭合同也包括附件一、二所提及的文件內容以及在執行過程中根據情況對這些內容進行的補充、修改和完善,并相應通知雇員。

  1、工種

  2、雇傭起始日期

  3、合同期限及工作時間

  4、工作地點

  5、工作準證

  6、工資

  7、健康、安全與忠誠

  9、工傷處理

  10、終止合同

  11、雇主保留終止本合同而不予以額外補償的權力。

  12、紀律處分

  14、合同的完整性

  本雇傭合同是雇主與雇員之間就雇傭與被雇傭關系唯一最完整的表述,其他任何的表述方式均次于本雇傭合同。雇員清楚:除非本雇傭合同所包含的內容,其他的表述均不可為據。

  15、適用法律

  本雇傭合同遵照新加坡法律制定,并受新加坡法律的保護和約束。

  16、爭端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端,包括合同的真實、有效或終止等,按照現行仲裁法,均在新加坡由一名仲裁員做最后的仲裁裁決。

  17、 i)本合同的任何附件條款以書面的形式簽署后,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ii)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直至雙方履行完全部責任和業務后失效。

  雇主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雇員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雇員親屬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8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種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為_年,至_年_月_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為: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其完成的標志事件是______________。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個月內為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鑒證時還需交鑒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制度。并保證每周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第(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5.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6.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種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為_年,至_年_月_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為: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其完成的標志事件是______________。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個月內為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鑒證時還需交鑒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制度。并保證每周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第(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5.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6.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_____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于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1)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周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一)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六)如甲方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于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并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不低于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或甲方分別計發。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動保險、醫療等待遇不變。

  (七)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及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法規、勞動規章以及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同意簽訂本合同,并確定雙方的勞動關系,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1、負責甲方的安全、保衛工作。

  2、凡外來單位來甲方聯系工作的人員,憑有效證件登記方可允許進入。

  3、堅持來客登記手續,外出物品必須查問清楚后方可放行。

  4、按作息時間做好各自入門的開、關鎖門工作。

  5、嚴禁外來人員將易燃、易爆物品攜帶入甲方。

  6、負責甲方報紙、信件、電報等接收工作。

  7、負責做好不明信件的退還、處理工作。

  8、完成甲方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勞動紀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甲方有權按照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獎懲。

  3、乙方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要求著裝上班,做到舉止大方,禮貌待人,服務熱情、周到,工作積極主動。

  4、乙方遵守甲方的各項保密制度,不得泄密。

  四、勞動報酬

  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實行月薪制。標準為元/月。含各類社會保險企業繳費部分,乙方應簽訂合同之日起,向有關社保部門自行完善各類社會保險。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乙雙方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甲方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對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勞動安全防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

  3、乙方在合同期間如果發生工傷,經縣級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后,甲方對乙方可按工傷待遇執行,報銷工傷醫療費用,享受工傷待遇。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本勞動合同在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合同期內不履行崗位職責,不完成工作任務的;

  (3)合同期內嚴重違反甲規章制度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提前三十天書面告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4、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通過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以及違反勞動法規處長乙方工作時間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5、本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乙方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根據《勞動法》第一百零二條和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95)223號文的規定),要求乙方承擔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3)因乙方對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甲方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按勞部發(94)481號《違反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執行。

  八、雙方需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個____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為:__________________,具體職責以甲方崗位說明書為準。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標準為____元/月,其中包含基本工資____元/月,績效工資____元/月,工資按月發放。其他補助及特定崗位依照工作量計算的薪酬依照甲方薪酬制度執行。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報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的培訓、食宿、交通等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在次月25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基本工資結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后工作時間不滿一個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按照基本工資計算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操作規范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甲

  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十二、乙方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將在當月內與甲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且繳納養老保險。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己知曉甲方的劍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___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折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后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后,按照______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且繳納養老保險。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2

  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 (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和平等的原則,一致達成下列條款:

  一、試用期限:_________自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_______崗位:_________在 擔任 工作。 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同時收到員工手冊,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項規定

  三、工作時間:_________每日八小時,甲方因生產需要加班,應按國家的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_________依照按勞取酬的原則,乙方______月收入不低于人民幣____________元,該收入由 等構成。

  五、勞動紀律:_________試用期間乙方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乙方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6、合同解除:_________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可在不說明任何原因的情況下辭職,甲方無異議;但乙方辭職必須提前5天通知甲方,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試用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不適宜甲方工作等情況的,可以隨時終止試用,解除本合同,并不因此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一、試用期限: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____元(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后,并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試用期間,乙方由于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按照甲方關于公司新進各類人員均需試用的精神,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試用合同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上,有效期為______個月。

  二、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______工作崗位。

  三、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_____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就業保障的`權利;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經以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試用期乙方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承擔%(90%),乙方承擔(10%);試用期甲方一般不為乙方辦理各項保險手續,如乙方被正式錄用,可補辦有關險種,從試用期起算;試用期,乙方請長病假10天、事假團黨委計超過7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乙方有突出表現,可以要求甲方獎勵;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一般情況下,試用期間乙方崗位不得變更。若需變更,須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

  簽字: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代表: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從年月日起至建筑業勞動合同約定工程完成日期年月日止。合同期限如需變動,需及時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二、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在班組從事工作。乙方應按勞動合同約定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四、工作時間

  甲方確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勞動報酬

  乙方工資按以下第種方式,按工期進度結算:

  一按時計酬,日薪元或月薪元;

  二按建筑面積計酬,每平方米元;

  三其它:

  若按工期進度結算工資超一個月的,在正常工作情況下,甲方須按月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生活費元,待工程實際完成結算工資時扣減。

  六、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七、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施工規范、安全等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有關的規章制度,甲方可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在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一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支付違約金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按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非因雙方原因造成違約除外。

  十、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聯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當事人應向中山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約定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連附件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代表(簽名):

  年月日 年月日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6

  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

  地 址:

  性 質:

  乙方(勞動者) 名 稱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依據《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崗位)工作;

  (二)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乙方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崗位職責進行修改、變更。

  第三條 工作地點

  甲方安排乙方在 湖南省長沙市 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乙方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實行 標準 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 8 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 40 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甲方可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合理調整乙方工作時間。

  (二)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法定節、假日為休假日;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決定調整乙方休息、休假的具體時間。婚假、產假、喪假等按甲方規定執行。

  (三)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工時制度,因生產經營需要加班的,除法定節假日外,甲方應當依法安排乙方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甲方需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工資標準為 元/月。甲方可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等在增減30%范圍內對前面約定的工資標準進行調整;但調減后的工資標準與甲方依其制度規定應發給乙方的崗位津貼、獎金等報酬之和,不得低于甲方同工種或同崗位最低工資標準,也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按甲方規定執行。

  (三)當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同意其工資待遇按甲方新工資標準予以調整。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生活福利待遇

  (一)甲方已將與乙方工作崗位有關的工作條件、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等情形明確告知乙方。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以及未成年工,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四)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通訊補貼等按甲方規定執行。

  第七條 社會保險

  (一)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或基金中依法應由乙方個人承擔的部分,由甲方從應付乙方報酬中直接代扣代繳)。

  (二)甲方實際支付給乙方的報酬和福利待遇(含獎金、津貼、補貼和其他福利等)對應的金額之和超過依本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工資標準的,超過部分包括了這部分金額所應繳納的全部保險費和基金等;相應的全部保險費和基金等由乙方個人承擔并負責繳納(乙方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障機構等繳納,也可以交由甲方代繳;因乙方未繳納而相關機關要求甲方繳納或扣繳的,甲方可以從以后應付乙方報酬中直接扣除,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二)甲方制訂的崗位職責,乙方必須遵守。

  第九條 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條 勞動合同變更

  (一)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于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或由于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無過失且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 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約調動、調換乙方工作崗位;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按照甲方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但甲方的規章制度與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的除外;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導致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省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出現其他確需裁減人員的情況,在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職工代表會議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代表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的。

  (3)其他因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后解除的,甲方可以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五)無法定事由,乙方不得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依本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有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四)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

  (五)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六)乙方退休;

  (七)乙方獲準出境定居;

  (八)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

  (九)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十)其他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支付賠償金:

  (1)由于甲方的原因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

  (2)違反本辦法或者勞動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違反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賠償金標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二)乙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下列損失:

  (1)甲方為錄用乙方直接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甲方因維護自身權益而支出的律師費、交通費、文印費、收集相關證據等發生的相關費用等。

  (三)因乙方存在本合同第十二條第(一)款第(2)項、第(3)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保守商業秘密

  無論是否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均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其泄密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由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 年 月版本并于 年 月修正)為本合同有效附件。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7

  《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本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不像轉正之后解除勞動合同那么復雜,此時用人單位證明勞動者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是認為自己不適應工作的,也可以提起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希望小編整理的內容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聘用方)

  乙方:_________(受聘方)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公司員工聘用辦法,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達成下列條款:

  一、試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

  二、工作崗位: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_________擔任_________工作。

  三、工作時間:每日八小時,甲方因生產需要加班,應按國家的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依照按勞取酬的原則,乙方月收入不低于人民幣_________元,該收入由_________構成。

  五、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罰;

  (3)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4)甲方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考核乙方。

  2.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2)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

  (3)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4)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和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六、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2)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就業保障的權利;

  (2)乙方享受公司試用期工資待遇;

  (3)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4)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2)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

  (3)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試用期滿,經以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3.試用期乙方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

  4.試用期甲方一般不為乙方辦理各項保險手續,如乙方被正式錄用,可補辦有關險種,從試用期起算;

  5.試用期內,乙方請長病假10天、事假計超過7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乙方有突出表現,可以要求甲方獎勵;

  3.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4.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所規定的一切規章條款,盡職盡責、服從領導,與公司全體同仁團結合作,如有違反或不能按期達標者,被甲方調離現工作崗位或辭聘亦無異議。

  九、乙方應嚴守工作中所獲得的有關本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等機密,違反《保密制度》者,應承擔相應責任并接受處理。

  十、乙方因工作績效不佳、品德不良、有重大失誤或給公司帶來較大經濟損失和形象損害者,甲方可隨時解除此協議,甲方亦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乙方如被解聘或自動請求解聘時,一經核準,應立即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十二、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可在不說明任何原因的情況下辭職,甲方無異議;但乙方辭職必須提前5天通知甲方,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試用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不適宜甲方工作等情況的,可以隨時終止試用,解除本合同,并不因此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乙方應于試用期滿前一周向甲方提交工作總結及轉正申請,甲方根據乙方表現作出是否批準乙方轉正的書面決定,若批準,則雙方應簽訂勞動合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原則下簽定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本協議期限即試用期限。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_部門試用工作。

  甲方有權按業務實際需要,并考慮乙方實際能力,調用乙方試用工作崗位。

  二、工作條件和勞動報酬

  1、甲方同意提供乙方必要的工作環境。

  2、甲方按其工作崗位工資制確定乙方工資即:________元/月。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變化時,甲方可對乙方的工資待遇予以調整。

  3、試用期結束后,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正式的勞動用工合同。

  三、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忠于職守,按時、按質、按量履行甲方所予以的任務,愛護甲方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2、維護公司形象及聲譽,不得做出有損公司形象及聲譽的行為。

  3、不得提供虛假的文憑/資質證書/身份證等信息。

  4、不得擅自離崗/離職,離崗/離職之前應做好工作和文件的交接工作。

  5、因乙方過錯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經濟損失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協議,乙方同時應賠償甲方或該第三方的損失。

  四、保密責任

  下列各項甲方的咨詢或文書屬于甲方的商業機密,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并執行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否則按相關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商業機密:甲方行銷、策略、計劃、財務報表、人事檔案、薪資及聘雇記錄、會計資料、庫存管理、客戶名單、電腦程序及技術資料庫、員工培訓資料及公司規章、手冊等,以上商業秘密不論以書面、圖標或電腦磁盤等形式均屬之。

  五、本協議的`終止

  1、協議期滿,若甲乙雙方仍自愿維持勞動關系,則雙方需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自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本協議自行終止。

  2、協議期滿,且甲乙雙方或任何一方無維持勞動關系的意向,本協議自行終止。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4、試用期間,甲方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時,可無條件立即解除本協議。

  5、乙方同意本協議期間不得在其它同性質的公司任職或兼職,不可私自接單或介紹客戶給他人,如若違反本條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6、發生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20

  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合同期之內的,其前提是要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本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解除的相關知識:

  勞動部《關于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6條規定: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協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三種;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雙方協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現國家法律、法規或合同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時,不需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單方提前終止;約定解除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因某種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況下。互相協商,在彼此達成一致的基礎上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效力。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從訂立到履行過程中可以預見的中間環節,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是維護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正當權益的重要保證勞動合同的解除具有以下特征:

  1、被解除的勞動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勞動合同

  2、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必須是在被解除的勞動合同依法訂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進行

  3、人單位與勞動者均有權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請求;

  4、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受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的限制。

  如果用人單位不是依據法律規定的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的話,那么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樣的,要是勞動者沒有提前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話,因此給單位造成損失的,也要承擔賠償責任。為您整理本篇文章,感謝你的閱讀。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________專職白班司機,作息時間為早7點到晚7點,逢停運日休息。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營運任務。

  二、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

  三、其中試用期為____個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試用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車輛等到任何損失,應照價賠償。

  四、乙方經甲方聘用后,自愿將交付壹萬元人民幣(10000元人民幣)作為風險押金,一直到離職為止,如乙方沒有任何違章或事故處理,甲方予以退還乙方。

  五、________自愿作為乙方的.保證人,若保證人是自然人,保證人自愿對乙方行為所產生的任何后果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六、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工資按乙方完成任務的百分之30提成計算,獎金另計。(完成任務的多少按每日營運現金計算)

  七、聘用期內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和出租車行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及車主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安全行車、文明服務。盡忠職守,維護甲方利益。

  八、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車管理局規定的營運車輛。乙方應定時保養車子,如檢查機油、檢查輪子等,要經常保持車輛安全性能,保持車內外之整潔,若因乙方未盡至以上職責,造成車輛損壞,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九、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如有違反,乙方還要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十、乙方聘用期間須服從甲方安排出車,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絕及拖延之情形,如有違反,甲方依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罰款或開除處理。

  十一、乙方在職營運期間內一律不準有私下用車之情形或依公而辦私之行為,如有發現一律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解除勞動關系處理。

  十二、乙方關于安全駕駛等管理之規定,按照國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辦理。駕駛員安全行車責任:

  為了確保行車的安全,提高駕駛員整體素質,消除事故隱患,減少事故頻率,保護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甲乙雙方特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如下:

  (一)乙方責任

  1.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遵章守紀,積極參加甲方交通法規教育,并積極配合甲方的安全檢查和監督,服從甲方管理。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到不超速、不酒后開車、遵守超車、會車、停車的有關規定。

  3.自覺遵守運價政策,做到明碼標價,合理收費,車容整潔,標志明顯,計價器有效,各種服務證齊全有效。

  4.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嚴格遵守駕駛安全操作規程,積極配合車主做好車輛出車前,回場后、及途中的保養工作,保證車輛不帶病行駛,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予以解決。

  5.保持充沛精力投入工作,不疲勞開車。不將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加強危險品的檢查,保證車用滅火機良好。

  6.積極配合甲方和車經營者做好其它各項安全工作。

  (二)甲方責任

  7.行使職權,加強現場管理和源頭管理。

  8.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和監督。

  十三、乙方應杜絕貪污、侵占甲方財物,否則,一經發現予以10倍罰款,情節嚴重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四、甲、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違反,則要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五、本合同經雙方及保證人簽署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22

  《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單位沒有任何理由予以阻攔。

  沒有必要再去跟單位理論試用期不給合同是違法行為,更不用擔心沒有合同單位會惦記扣下你這一個月工資,因為法律對類似于你遇到的這種情況,做了明確規定。

  1、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因此,你們單位雖然試用期不給合同,但已經履行了一個階段的試用期,已與單位形成事實勞動關系,你為單位提供了勞動,單位就必須向你支付工資或報酬。否則就侵害了你的合法權益,與你形成勞動爭議。

  你可以向公司住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請求裁決單位支付克扣的工資及25%經濟補償金。

  相關鏈接:

  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40.勞動者依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應按照勞動者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

  問題補充:

  1、勞動仲裁的時限:

  《勞動法》第八十二條“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2、負有什么樣的舉證責任

  參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二的規定。

  同時,試用期內的工資可以低于正式錄用后的工資,但根據《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也就是說,不管是試用期還是正式錄用期,其工資均不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所以你工作了39天他就要給你39天的錢

  員工使用期解除勞動合同,工資按照之前約定的試用期工資發放。如果勞動合同中對試用期工資未明確約定,需要雙方協商,或執行集體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八條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從事_______ 工作

  一、合同條件:

  1;凡自愿在本酒店工作,年滿18歲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的公民,經面試合格者。

  2;簽訂本合同前須崗前培訓合格,試用期為1個月。

  3;凡簽訂本合同之員工須遵紀守法,無犯罪前科。

  二、工資待遇及福利:

  1;工資標準為既定標準,根據崗位的不同及個人表現享有崗位補貼,工齡補貼及獎金。

  2;每月享有帶薪休息日。

  3;員工簽訂合同以后酒店將為其繳納養老保險金,不愿繳納養老保險的員工酒店將

  資補貼的形式發放給個人。

  三、合同終止及辭職:

  1; 合同期滿后,員工可續簽合同,不簽合同視為原合同的延續。合同期滿后要求解除合同者應提前一個月通知酒店,否則視為違約。

  2 ;凡經考核不適應本崗位工作者,酒店有權終止其合同。離店時,可結清工資。

  3; 工作期間,屢次違返酒店規章制度,造成惡劣影響者將給予開除處理并終止合同;工資

  獎金一并扣除。

  4;酒店員工當保守酒店的各項商業機密;如有泄漏當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本合同一式兩份,一經簽訂即生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有違反,均可依法起訴

  甲方代表: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公章: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24

  甲方(雇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雇職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屬省(直轄市)地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縣(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月。本合同至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元。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處長工作時間的,經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作,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目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在國家和北京市職工工作保險規定未出臺前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______元。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乙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命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了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試用期勞動合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公司的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0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折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九、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一、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 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雇。

  十二、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日期: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2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按照甲方關于公司新進各類人員均需試用的精神,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試用合同期限:

  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上,有效期為_______個月。______(天)

  二、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________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 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 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

  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 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就業保障的權利;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利。

  2. 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經以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試用期乙方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承擔 %(90%),乙方承擔 (10%);

  試用期甲方一般不為乙方辦理各項保險手續,如乙方被正式錄用,可補辦有關險種,從試用期起算;  試用期,乙方請長病假7天、事假團黨委計超過5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可以要求甲方獎勵;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一般情況下,試用期間乙方崗位不得變更。若需變更,須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2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1、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有固定期限合同。

  2、本合同有效日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

  3、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公司擔任崗位的工作。

  2、甲方可根據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及乙方的業務能力和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乙方在受雇于甲方期間應始終保證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交付的工作任務,履行職責。

  4、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以任何形式從事其他公司的工作或私接業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公司實行:

  ( )標準工時制度

  ( )不定時工時制度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如需加班,須經主管上級批準。公司將按公司的規定給加班員工一定的報酬或調休。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員工,按照標準工時制度的原則確定工作量,不再執行加班的規定。

  第四條 乙方享有中國政府規定的公休、節假日,包括新年一天;春節三天;勞動節放假三天,國慶節放假三天。

  第五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1、甲方按乙方的職責、績效進行報酬分配。乙方試用期內,月收入為試用期滿后,月收入為。本收入包括國家規定的各類津貼、補貼。乙方在受聘期間必須遵守收入保密制度。

  2、甲方可以根據業務財務狀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調整乙方的工資和收入。

  3、隨著崗位變動,乙方根據甲方工資標準享受新崗位的薪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住房、失業和醫療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第八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公司將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醫療期。

  醫療期間的生活費用和醫療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乙方享有中國政府規定的婚喪假、女員工孕期產假及哺乳假以及其他以法律形式規定的假期及福利。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二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違反公司的章程、制度,甲方將給予乙方紀律處分,嚴重者公司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不需要提前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① 乙方不能滿足甲方在招聘時的用人要求;

  ② 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上級有權確定乙方是否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形象、利益形象、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者勞動教養的;

  5、乙方因個人原因喪失目前工作需要的專業資格,如司機喪失駕駛執照,財會人員喪失會上崗證等;

  6、甲方因業務經營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內容,乙方在被提供轉崗機會后仍拒不接受的;

  7、因乙方個人不道德或不文明行為對甲方造成名譽、形象、業務上等損失的。

  乙方在受聘期間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在合同解除后,甲方仍保留向乙方追索賠償的權利。

  第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能力的。

  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在未辦妥解除合同手續之前,乙方不得擅自離開公司。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2、被國家有關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3、與甲方出資培訓、購房補貼等有服務期約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如果在解除勞動合同后,查實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間或在辦理解聘手續期間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追索乙方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使用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第二十一條 甲方商業秘密包括:

  1、計劃、項目,方案,銷售、市場廣告、產品開發、財務等有關的信息。

  2、甲方人力資源方面信息,如人力資源政策或計劃。

  3、其他甲方有合作義務保密的其他公司信息。

  第二十二條 乙方不得在受聘于甲方期間的任何時間或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應將在受聘期間甲方提供或乙方獲得的屬于甲方的財產、文件及客戶、代理商有關的記錄歸還給甲方(如涉及甲方經營的文件、資料、圖紙、磁帶、磁盤、筆記等),不得自行轉讓他人或銷毀、帶出。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不得泄露在受聘期間獲得的商業秘密,除非乙方事先向甲方的法律顧問或其他指定人提出請求并得到甲方的書面認可。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根據當地勞動法規的要求同意增加以下條款:

  第三十條 雙方確認依照下列通訊地址互相送達有關文書。如一方需更改以下信息,需及時事先通知另一方,否則責任自負。

  甲方:

  地址:

  電話:

  聯系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戶籍地址:

  電話(宅)

  電話(戶籍地址)

  日期: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28

  甲方: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 民族: 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應聘甲方在__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經初步審查,同意乙方在________崗位試用。

  二、本合同為試用期合同,試用期為______個月,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滿后,乙方應及時主動申請轉正,否則視為繼續試用。轉正后經雙方簽訂正式合同,甲方可依照乙方的能力和甲方的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及崗位進行調整,具體工資和職位在正式勞動合同中約定。

  三、甲方按月發給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元/月。試用期未滿一個月的,甲方按乙方實際工作時間以日工資支付乙方報酬。

  其他報酬: 。

  四、甲方負責安排乙方工作,并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乙方必須在3日內向人事部門辦理完整甲方要求的上崗手續。

  五、試用期間,甲乙雙方如有一方不滿意,可單方面解除合同,但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辦理相關的工作交接手續及財務手續。

  六、試用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遵守職業道德和甲方規章制度,積極工作,團結同事。

  七、試用期財務制度:

  1、在試用期滿后如公司不給予繼續聘用,按試用期工資標準結算薪資。

  2、在試用期期間公司因故辭才,則按照實際工作時間計發薪金。

  3、在試用期內,工作時間未滿30天本人提出主動辭職的,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4、乙方違反___公司日常管理制度的,則甲方有權按制度條款處罰。

  八、甲方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考核乙方,如乙方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經申請批準后可提前轉正。

  九、乙方應認真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保守公司商業秘密,不得同時為其它同類型企業工作,不得做出任何有損公司利益的事情,否則公司有權予以解聘、扣罰工資、獎金或要求賠償損失。

  十、乙方確保已與其他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系,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十一、在試用期間,公司不予承擔員工發生的意外事故及傷害。

  十二、甲方有權對乙方身份證、學歷證進行審核,乙方須向甲方交納個人有效身份證和學歷證原件。

  十三、乙方向公司提供的入職資料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備同樣法律效力。

  十四、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手印):

  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29

  甲方: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____崗位,對本公司經營發展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該崗位如果工作未交接清楚勢必會導致公司工程建設等工作出現斷層,會給公司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失,為了保障公司經營的連續性和正常發展,乙方必須與接替其工作崗位的人交接清楚,讓其盡快熟悉和了解崗位職責和工作內容,并在其能獨立主持工作之后再辦理離職手續,由雙方共同交接完畢簽訂確認工作交接清單。

  因為乙方現在還處在試用期內,三天內可以申請離職。

  九、甲乙雙方沒有其他爭議。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有限公司_乙方:_

  代表人:_代表人: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30

  從全世界來看,每天都有人失業,每天也有人成功就業,那么,剛入職場的你是否明白試用期內是應該與用人單位簽訂相關勞動合同呢? 對于這個問題,很多職場新人都很詫異,現在,小編就結合我國法律相關規定,為你來做個具體介紹,希望對您解決相關有所幫助。

  按照法律規定,即使是試用期,也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法》第21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由此可見,試用期是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而不是一個單獨的有關試用期的規定,勞動合同生效和終止的時間都應包括試用期在內,而且計算勞動合同期限也應當包括試用期。

  延伸補充:

  試用期相關規定:

  “試用期”是伴隨著勞動法的出臺而出現的。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為每個工作崗位找到合適的勞動者,試用期就是供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適合其工作崗位的一項制度,給企業考察勞動者是否與錄用要求相一致的時間,避免用人單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以及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以上就是我們關于試用期是否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解答,從上文可知,試用期是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而不是一個單獨的有關試用期的規定,因此,即使是試用期也需要簽勞動合同,如果你對此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你隨時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我們將盡快為你詳細解答。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31

  一、試用期的作用

  適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職工的實際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情況進行考察的時間期限。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為每個工作崗位找到合適的員工,另一方面也可以保護新聘請員工的利益,使被錄用的員工也有時間考察、了解公司是否適合自己的發展。因此試用期實際上是一個雙向考察的時期。

  二、試用期的長短

  為了規范公司的試用期長短,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七十條規定,試用期與勞動合同密切相關,具體標注為:第十九條【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注:上訴期限中,“以上”包括本數、“不滿”不包括本數。也就是說,三個月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可以為一個月,一年期

  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最長可以為兩個月,三年期的勞動合同,試用期最長可為六個月。

  同一公司與同一員工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續簽勞動合同或者換崗位后都不得重新約定試用期。同時,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因此,在所謂正式勞動合同簽訂前先行簽訂試用期合同是錯誤的做法,其法律后果將會是試用期不成立。

  三、試用期工資及福利待遇

  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公司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除此之外,員工在試用期間應當享有全部勞動權利,這些權利包括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的權利等基本勞動權利,但是對于公司給與的一些額外的福利待遇,例如通訊費補貼、上班交通補貼、商業保險等,則可以在勞動合同或公司規章制度中約定,公司有權自行決定是否給予。實務指南

  試用期是約定條款,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則無試用期。

  試用期是一個約定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必須就試用期條款充分協商,取得一致,試用期條款才能成立。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32

  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的現象原來比較普遍,《勞動合同法》實施后,因為存在不簽勞動合同就要支付雙倍工資的問題,因此,用人單位對此比較重視,紛紛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但是實踐中,沒有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還是有很多。很多未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普遍認為既然是試用期,等試用了以后再簽也不遲,不試用怎么知道勞動者是否是單位需要招聘的人呢。這種認識和想法是錯誤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因此,未訂立勞動合同,也就不存在試用期。

  用人單位在未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給勞動者設定的試用期不成立。以試用期不合格辭退勞動者自然也不成立。

  法律責任:《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33

  試用期勞動合同范本可分為試用期勞動合同單獨范本和試用期勞動合同和長期合同一體的范本,請選擇改正或參考使用。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種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為_年,至_年_月_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為: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其完成的標志事件是______________。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個月內為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鑒證時還需交鑒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制度。并保證每周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

  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第(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

  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5.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6.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_____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于國家

  (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1)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周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一)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六)如甲方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于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并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

  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不低于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或甲方分別計發。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動保險、醫療等待遇不變。

  (七)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及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

  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34

  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職工的思想品德、勞動態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試用期內,勞動關系處于非正式狀態,試用期制度的設立有助于用人單位防范用工風險,也有利于勞動者防范勞動風險。

  一、約定試用期的注意事項

  (一)部分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并非所有的勞動合同均可約定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以下三類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1、短期勞動合同,即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勞動合同;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即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3、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二)試用期不能單獨設定

  個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被形象地稱為“空城計”。對此,《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三)試用期只能適用一次

  實踐中某些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反復約定試用期,反復試用,此為“連環計”。《勞動合同法》對此也有明確禁止,即“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該規定在實踐中引發的爭議較多。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又重新與該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此時雙方能否再次約定試用期?

  ——答應是否定的,從《勞動合同法》的條文來看,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并無例外規定,故應當理解為不允許例外情形的出現。

  2、有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試用期低于試用期的法定上限,此時是否可以延長試用期?

  ——比如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約定的試用期為3個月,在3個月的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將試用期從三個月變更為六個月,這屬于試用期的變更,可以理解為雙方只約定了一次試用期,并不違反勞動合同法關于試用期的規定;如果3個月的試用期已經屆滿,則不能再將試用期延長至六個月,因為雙方約定的試用期已經結束,此時如果再將試用期延長至六個月的話,相當于再約定一次試用期,與勞動合同法相悖。

  3、試用期與醫療期、產期重合,導致試用期虛設,是否可以延長試用期?

  ——此時,盡管用人單位未能對勞動者進行實質性的考察,但仍不能單方延長試用期,只能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延長,而且需滿足以下條件:一是雙方約定的原試用期不低于試用期的法定上限;二是在原試用期屆滿前就延長試用期達成一致。

  4、勞動者轉崗或升職后,能否再次約定試用期?

  ——答案是否定的,理由同上。用人單位此時可以與勞動者約定轉崗考察期之類的期限,在該期限內,如果勞動者能夠勝任新崗位工作的話,則予以轉正;如果不能勝任的話,則可以回到原先的崗位。

  (四)試用期不得突破法定上限

  1、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試用期=0

  2、3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 試用期≤1個月;

  3、一年≤勞動合同期限<3年,試用期≤2個月;

  4、勞動合同期限≤3年,試用期≤6個月;

  5、勞動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試用期≤6個月。

  (五)試用期工資不能突破法定下限

  1、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這是選擇性下限,滿足二者之一即可;

  2、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此為強制性的下限。

  (六)試用期約定違法的法律后果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比如小A與某用人單位簽訂了為期二年的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工資為3000元,試用期滿后的工資為3500元。如果該試用期全部履行,則該用人單位應當從第三個月開始每月按照3500元的標準支付小張賠償金14000元(3500元×4個月),該賠償金不包含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的工資18000元(3000元×6個月)。也就是說該用人單位不但未獲得任何益處,還白搭了四個月的試用期工資12000元(3000×4個月)。

  二、在試用期內如何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如下:

  1、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合同,此時,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有過錯而解除勞動合同,包括:(1)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3)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使勞動合同無效的;(5)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以如上情形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亦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3、勞動者非過錯而解除勞動合同,包括:(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此種期限下,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此外,用人單位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或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三、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風險控制

  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八種情形中,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是最為常見的一種。制定清晰、具體的錄用條件,不僅為用人單位解除與處于試用期的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提供了合法依據,也是降低用工風險的有效措施。

  (一)實體控制

  錄用條件是應聘者符合某一職位的`具體要求所包括的全部條件。錄用條件的設定是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關鍵,如果用人單位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那么必須事先有明確的錄用條件,而且要讓勞動者知曉。

  從證據的角度來看,試用期間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對此負有舉證責任,如果錄用條件中缺少可量化的標準,用人單位將很難證明自己的主張,往往面臨敗訴的風險。

  錄用條件應當包括資質條件、工作能力條件以及專業道德條件三方面的內容。資質條件主要包括學歷學位、工作經歷、技術職稱或資格、外語水平等硬件要求。對于所有的勞動者均應具備的基本條件,比如誠實守信等具有共性的錄用條件,可以在規章制度中規定;對于每個崗位自身所需的特殊要求,比如學歷要求、技能要求等,應單獨設定。

  用人單位通常可以

  設定如下一些常用的錄用條件:不具備政府規定的就業手續;無法提供辦理錄用、社會保險等所需要的證明材料;不能勝任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任務和崗位職責;患有精神病或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禁止工作的傳染病;與原用人單位未依法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與原用人單位存在競業限制約定且仍在限制范圍之內;通緝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未經單位書面許可不按約定時間到崗;入職后不同意購買社會保險;隱瞞曾經受過法律處罰或者紀律處分的事實。

  (二)試用期解除的程序控制

  1、明示錄用條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之前可以制作《錄用條件確認函》,也可以將錄用條件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2、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一般應采取書面說明的方式。

  3、經過工會程序。《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可見,解雇員工的最終決定權還在用人單位手里。

  4、時間限制。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可以隨時通知勞動者解除,而不需要提前通知。這一點與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有很大不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

  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解除決定必須在試用期內做出并送達勞動者,這也意味著試用期評估也應當提前,盡量不要在試用期即將屆滿時才進行,要預留出充裕的時間。

實用版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35

  試用期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 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 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元(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后,并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試用期間,乙方由于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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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乙方___性別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郵編____聯系電話_______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勞動法、民法典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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