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崗位管理層勞動合同(通用3篇)
公益崗位管理層勞動合同 篇1
招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招聘網格管理員,按有關規定,已報請有關部門批準。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職務
甲方聘請乙方為網格管理員。
第二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叁年,從 20xx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5 月 30 日止。
第三條 工作時間
工作時間以網格管理員制度規定時間為準。
第四條 工作補貼
(一) 網格管理員每月工作補貼為60元整。
(二) 補助、福利以臨時發放為準。
第五條 網格管理員工作職責:
網格管理員綜合履行基礎信息采集、矛盾糾紛排調、安全隱患查報、法律政策宣傳、城市管理協理、社會事務代辦、群眾困難幫扶、社區輿情疏導等服務。
一、做到“四必訪”,留守兒童、空巢老人家庭每周必訪,特殊人群、流動人員家庭每月必訪,普通家庭每年走訪不必于4次,群眾求助隨時應訪;
二、做到“六必到”,居民家庭有變故必到、居民突發生活困難必到、突發事件必到、鄰里糾紛必到、群眾利益沖突必到、發生刑事治安案件必到;
三、做到“十必報”,房屋租賃售賣必報、矛盾糾紛必報、安全隱患必報、發生案件必報、涉穩重點人員動向必報、公共設施損壞必報、外來人員流入流出必報、重大社會活動必報、群眾反映問題必報、經濟(社會)組織變化情況必報;無事報平安。
四、做到“五必記”,社情民意必記、涉穩要情必記、單位人員變動必記、民生事務辦理必記、工作落實情況必記。
五、網格管理員可實行錯時工作制和彈性工時制,利用中午、晚間或雙休日等時段開展工作,每天在網格內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小時。要及時了解和聽取網格內居民的意見建議,掌握居民動態信息,對網格檔案進行即時和定期完善。
六、對網格責任區內如發生一般性事務當場處理,并記錄在工作日志中。涉及到政策性較強的事件,自己不能當場庫釋或解決的帶回社區社會管理服務站處理。遇突發性事件立即上報社區網格管理工作站,涉及有關單位的,應緊急處理,并同時上報縣“網格化管理”專項組辦公室,網格員要現場跟蹤。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損害雙方的利益;
2、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 由于不可抗拒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4、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辭退乙方,應發足當月工作補貼;
(二) 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甲方有權扣發當月工作補貼;
(三) 在工作期間因工作不認真負責或因為工作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甲方有權辭退乙方。
(四) 違反政策及法律法規視為自動解除合同。
第八條 本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九條 其他事項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益崗位管理層勞動合同 篇2
用人單位名稱:(以下稱“甲方”)
(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鄂州市公益性崗位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合同期限為三年,一年一簽。本次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單位及工作內容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工作,具體任務或職責是:
(二)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基本職工作;在合同內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崗位執行的是標準工作日制。
(二)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每月按 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包干工資。
(二)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根據公益性崗位有關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市有關部門按先繳后補的辦法,補貼乙方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單位應繳部分。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或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
(1)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2)無故曠工連續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的;
(3)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管理制度的;
(4)有違法行為的。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益崗位管理層勞動合同 篇3
甲 方 :
注冊地址 :
經營地址:
乙 方: 性別 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在臨居住地址: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并經乙方確認其在甲方工作的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勞動報酬以及乙方有權了解的其他情況,且乙方已知悉并詳細閱讀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
乙方承諾: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提供給甲方的學習、證書、文件等資料均為真實,如果提供虛假資料,乙方愿承擔相應責任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和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聘用乙方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規章制度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實行8小時工作制的,周六日雙休,具體工作時間以公司規章制度執行,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待遇
(一)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工資形式:
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崗位補貼、交通補貼、話費補貼、獎金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崗位補貼為 元/月,交通補貼為 元/月,話費補貼為 元/月。獎金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乙方享有以下福利待遇:
1、繳納五險一金;
2、總部提供免費工作餐;
3、績效獎金;
4、年底雙薪;
5、公司旅游;
6、國家法定及公司規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三)甲方應以銀行匯款的形式于每月15日(如遇假期延后)支付乙方工資。
(四)合同期內,甲方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要出現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者因公負傷并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和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勞動權利;
2、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3、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的利益的;
4、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
5、甲方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6、乙方由于個人原因申請辭職的,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
第六條其他約定條款
(一)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
(二)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三)本合同未盡內容或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四)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相應的職業技能培訓,乙方則享有甲方規定的基本工作權利及相關人事待遇。
(五)乙方享有參加相應的業務學習和提出工作改進建議的權利。
(六)乙方負有維護甲方和利益和聲譽愛護甲方的公共財物,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的義務。
(七)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必須提前30日通知對方,否則應當按勞動者用工工資標準的2倍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按法律及企業有關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內書寫及鉛印字體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 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