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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發布時間:2024-03-03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通用31篇)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1

  為大家整理了兩篇企業職工勞動協議書范本,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參考借鑒。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書一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工作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實際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

  崗位從事 ______________工種工作,擔任__________________職務。

  二、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_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見習期)。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具體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預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工作時間

  甲方對乙方實行第____種工作制:

  1、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

  2、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四、工資待遇

  (一)工資收入構成:

  乙方的工資收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幾部分構成。

  (二)工資標準:

  1、試用期(見習期)工資待遇為________________。

  2、試用期(見習期)滿后的工資待遇為__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示____區最低工資標準。乙方的工資待遇調整按甲方工資分配制度和管理辦法執行。

  五、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相應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各自承擔應負的責任。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確定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的確定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合同并給對方帶來損害的,不承擔相應責任。

  六、合同爭議處理

  發生勞動爭議后,甲乙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小組)或工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方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其他條款和未盡事宜按集體合同約定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九、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在____月內辦理合同鑒證手續。本合同一式3份,雙方各1份,員工本人檔案存入1份。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

  一、下列材料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書二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工作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起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后關于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準,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

  第二十二條第

  7、

  8、9項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____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第

  7、

  8、9項和

  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________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_____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

  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

  7、

  8、9項、

  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并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后____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本合同

  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第8項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

  第二十二條第

  3、

  4、5項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_________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后為甲方工作期限在________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____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2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起至止,期限為______。其中試用期從______起至______止,共______。

  第二條生產任務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生產任務:

  在崗位,為工種。

  乙方在生產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并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費元。

  第四條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

  乙方在合同期內須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1.乙方每月工作天,每天實行小時工作制。如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按加點給予報酬,加點費為每小時元。

  2.合同期內,職工工資待遇按下列約定辦理:

  第六條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住院治療,以及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的,甲方應給予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尚未治愈的再延長月。

  醫療期內的醫療費由甲方負責%,病假工資為元。

  醫療期滿后因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負擔喪葬費元,撫恤費元。

  2.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醫療期為月,期滿未治愈的延長月。

  乙方的醫療費。

  因工負傷致殘的,其待遇:。

  因工死亡的,喪葬費元,直系親屬撫恤費元,其他費用元。

  3.在合同期內,乙方符合條件的,享受探親假天,婚假天,喪假天,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文件執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第項規定和第4款規定的情況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工作每滿年發給乙方解除合同前2個月本人月平均工資個月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2個月的。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情況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事項,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修改的;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于辭退的;

  甲方破產或歇業的。

  3.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

  4.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5.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通知對方。本條第2款第、項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合同期滿后應即終止執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雙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合同手續,則本合同視為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條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在不變更合同的條件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

  合同期內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搶修或救災;

  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期限為月;

  合同期內發生不超過個月的短期停工;

  第九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支付對方違約金元,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

  身份:_________(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

  管理

  暫行規定》和省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任務,擔任_________工種。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三、生產(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四、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五、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作制(實行五天工作制后從新規定)。因生產工作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須經工會和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三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三天。乙方如為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最低工資不低于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工人的最低工資標準,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為:_________。

  3.甲方每月_________日發放工資。超過當月發薪日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總額的1%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

  六、

  保險和福利待遇

  1.按照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的規定,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按本人工資的_________%,按月繳納退休養老基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3)項和第3款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發給乙方生活補助費;合同期未滿的,加發失業救濟費,其標準為:工資每滿一年或距合同期每差一年發給乙方一個月的基本工資,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以一年計,工作時間(或合同期)超過十二年的,以十二年計。

  3.甲方參照國家或省的失業保險有關規定向就業

  服務機構繳納失業保險基金,乙方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三至六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7.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為_________公休假為_________,婚喪假為_________,探親假為_________。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及甲方的實施細則,乙方屬于應予辭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須征求工會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3.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應征人伍,或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

  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為女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5.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試用期經發現不合格的、因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另外,符合第七條第3款(1)、(2)、(4)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7.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征求本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從_年_月_日至 _年_月_日止,期限為年。

  其中試用期從 _年_月_日至 _年_月_日止,共_個月。

  2、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考核,如經考核乙方被認定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未能通過甲方的試用期考核和表現評估,或被認定為不能滿足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要求或崗位說明中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2)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況有隱瞞或虛構事實的,或在應聘時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提供虛假學歷證書、虛假職業資格證明、假身份證、假護照、假戶籍證明等個人重要證件以及虛假或偽造的離職證明、體檢證明等;對工作履歷、知識、技能、業績、健康等個人情況說明與事實明顯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等填寫內容不真實的,或沒有如實說明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情況的;

  (3)乙方與其他公司存在未盡法律義務,或與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糾紛尚未處理完畢可能影響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機構所進行的體檢結果不符合本行業所規定的衛生標準和體檢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適合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書面警告或辭退等嚴重處分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為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6)隱瞞與其他公司存在勞動關系或競業限制約定的;

  (7)乙方在試用期內有任何違法違紀行為或受到公司任何類型的紀律處分的;

  (8)乙方在試用期內存在工作失誤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提供用于辦理法定勞動用工手續的全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情形的。

  第二條 工作任務和地點

  1、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生產(工作)任務:

  在崗位,為工種。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

  2、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亦可根據工作需要合理調整工作地點。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并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

  對于有職業危害的崗位,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提供職業危害防護。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乙方確認已知悉并詳細閱讀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排和決定,保管好甲方的全部資產。

  2、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或修改適用于乙方的包括員工手冊在內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閱讀、理解并予以嚴格遵守。

  如果乙方違反或拒絕接受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因違反有關法律、勞動紀律和甲方內部規章制度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損失,并有權依法對乙方工資進行扣減。

  第五條 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1、乙方同意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每周工作天,每天工作小時。

  如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按法律規定的標準給予加班報酬或安排倒休。

  2、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確需加班,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加班申請,寫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加班,否則不視為加班。

  3、合同期內,職工工資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獎金的數量、支付時間和方式等)按下列約定辦理:

  (1)工資數額_元/月(大寫:),試用期工資為上述約定數額的80%。

  (2)獎金發放根據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3)甲方每月_日(遇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提前)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甲方作為扣繳義務人,應在支付乙方工資前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和其他應繳稅款,以及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應繳部分。

  (4)支付方式為: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住院治療,以及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的,甲方依法給予醫療期。

  (2)醫療期內的醫療費由甲方負責%,病假工資為_元(大寫:)。

  (3)醫療期滿后因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4)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而死亡的,甲方依法支付相關費用。

  2.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1)醫療期為月(年),期滿未治愈的延長_月。

  (2)乙方的醫療費元(大寫:)。

  (3)因工負傷致殘的,其待遇:。

  (4)因工死亡的,喪葬費_元(大寫:),直系親屬撫恤費_元(大寫:),其他費用_元(大寫:)。

  3、在合同期內,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文件執行。

  第七條 承諾與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諾并保證如下:

  1、乙方在錄用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與信息真實有效,在本合同中的陳述及保證亦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

  如有違反,將視為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將根據本合同所定條款和條件為甲方工作并盡其最大努力確保完成甲方委派的工作,不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不利用其在甲方的職務或職權直接或間接地為個人牟取私利;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兼職,不論乙方是否因該兼職而獲得報酬或者是否利用了在甲方的工作時間。

  該兼職包括但不限于:受雇于任何第三方或為任何第三方提供勞務,包括在該第三方擔任合伙人、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員工或顧問等職務,不論該第三方是否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

  4、乙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接受任何與甲方有業務關系或可能將有業務關系的人所給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傭金、回扣、折扣、小額賞金,無論是否以現金形式;

  5、乙方應當賠償并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過失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人身或財產的損失、損壞或損害。

  第八條 保密義務

  1、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接觸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復制、不當使用、直接或間接向他人泄露或使他人獲得公司上述商業秘密。

  無論本合同基于何種原因終止,乙方必須繼續履行前款約定的保密義務,嚴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業秘密。

  本款所述“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方針、管理思路、公司發展計劃、資本運作情況、新產品及服務項目開發狀況、投資決策意向、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現有客戶及可能客戶的名單與需求、營銷計劃、采購資料、產品服務定價及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投標中的標底與標書內容等;

  (2)甲方的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調查研究、模式、計劃、匯編物、發明與創造、產品、配方、公式、設計、模型、方法、過程、程序、計算機程序及軟件(無論是源代碼或目標代碼)、數據庫、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記錄、科研項目進度、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技術、硬件配置信息、產量、設備變更、服務、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等,以及技術合作中第三方要求甲方保密的內容;

  (3)甲方的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公開的財務信息、人事信息、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工資薪酬信息、內部業務流程、物流資料、會議紀要等所有內部資料,以及其他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文件的秘密事項;

  (4)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協議約定對第三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

  (5)甲乙雙方附件或者補充協議另行約定的其他相關保密信息。

  2、乙方同意,如甲方要求另行簽署專門的《保密協議》,乙方應予以簽署并嚴格遵守《保密協議》的約定。

  乙方如有違反,應按照《保密協議》的約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乙方同意,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無論其記錄或存儲在任何媒介上,乙方應立即向甲方交還其獲得的有關甲方經營、技術和管理等保密信息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報表、信件、圖紙、工作證件、電子存儲數據和任何其他材料。

  第九條 通知

  甲方向乙方發出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通知、協議或其他有關文件,以傳真發出的,以傳送確認為證,電文發出后1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以電子郵件發出的,發件方郵件系統顯示已發送,即視為送達,發件人電子郵件系統所記錄的發出時間即為送達時間;通過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方式寄出的,以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的寄件人留存單據作為確認文本,交付郵局或快遞公司后最遲7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應發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若乙方上述聯系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在變更之后三日內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視同上述已有聯系方式為乙方的有效聯系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情況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事項,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的工資: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5.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依法提前通知對方。

  7、合同期滿后應即終止執行。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雙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在下列情況中,甲方可以在不變更合同的條件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內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搶修或救災;

  (2)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期限為月;

  (3)合同期內發生不超過個月的短期停工。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簽章頁。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年_月_日簽訂日期:_年_月_日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5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

  甲方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雇)乙方為本企業職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其中試用期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崗位,承擔____任務,擔任____工種。

  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工作)安全、衛生條件

  1、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法規標準,采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和職工健康。

  2、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勞動保護用品:____,保健食品費:____元。

  3、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業訓練,并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合格發證后,持證上崗操作。

  4、甲方應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體檢。

  5、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18周歲)不宜從事的工種。

  6、甲方應定期對生產場所,危險設置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糾正違章。

  第四條勞動管理

  1、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生產、職業道德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八小時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

  日加班不得超過三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三天。

  乙方如為未成年工(16-18周歲)、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職工最低工資不得低于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工人的最低工資水平):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

  每月____日為發薪日。

  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_%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并發給乙方。

  4、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為:____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資:____元,平日加班工資:____元,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夜餐津貼:____元。

  5、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及乙方的技術熟練程度,勞動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乙方按本人當月工資的百分之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甲方沒有按規定為乙方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交納退休養老金的,乙方在退職、解除合同或被辭退時,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如數發給本人退休養老基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第(4)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發給乙方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

  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一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

  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

  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

  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三至六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資。

  5、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6、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應享受法定節假日及婚、喪假。

  法定節假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天數視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經批準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它工作的;

  (3)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于應予辭退的;

  (4)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3、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應征入伍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上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及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十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

  甲方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辭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甲方解除合同,應征求本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8、甲方解除合同,應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9、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

  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事先與乙方商定在本企業的服務期限。

  乙方服務期未滿,欲辭職或另謀職業的,應支付甲方培訓費:____元。

  第十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行協商解決。

  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抵觸的條款,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后,必須送交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予以鑒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6

  甲方:

  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

  姓名:

  住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的類型為:_。期限為:_。

  使用提示:當事人可從下列類型中任選一種: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星期_)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年_月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

  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_。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試用期

  第二條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星期_)

  使用提示:

  試用期條款屬于選擇性約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僅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由現行的三個月(《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規定)減為兩個月。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須說明理由。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2、《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一條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三條錄用條件為:_。

  使用提示:如文化知識、身體狀況、勞動技能、工作能力、團隊精神等。

  第四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工作內容

  第五條甲方聘用乙方在_部門擔任_工作,詳見"職責描述"。

  使用提示:工作內容指工作崗位和工作任務或工作職責,屬于勞動合同的核心條款。這一條應與"崗位職責"或"職責描述"做好配套規定。

  第六條乙方的工作地為:_

  第七條因工作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使用提示:甲方應以適當的方式向乙方說明新崗位的有關情況及調動的具體理由。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工時制,具體為:_。

  使用提示:

  現行法定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當事人應明確選擇其中之一。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第九條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

  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十條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應按勞動法規定,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雙方的利益。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

  使用提示:企業工資計發一般有計時或計件兩種形式,當事人可從下列方式中任選一種: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若非特別說明均為稅前應發工資)為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元)。

  使用提示:試用期工資應同時符合三個條件:1)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2)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3)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法規示要:《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計件單價為_。

  使用提示: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大多數從事此類崗位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根據《上海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規定》第五條的規定,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一、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二、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

  三、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四、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3、《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二條甲方每月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使用提示:甲方要建立健全工資管理制度,使用規范的工資單及簽收形式,作好各項必要的臺帳記錄。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有權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十三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法規示要:

  《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第十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使用提示:本市社會保險包括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小城鎮保險、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等類型,乙方有權了解甲方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

  法規示要: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十六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

  使用提示:甲方為乙方提供特殊待遇的,可在合同中另行約定。本條屬約定性條款。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公示或者告知乙方;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變更后,應及時告知乙方。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第二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五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十五條規定: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五十六條規定: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二條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二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二十三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五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若在試用期內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四)未依法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的;

  (五)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六)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使用提示:相比《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增加了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如本條第(四)、(五)、(六)項。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使用提示:《勞動合同法》明確了提前三十日可以用一個月工資來代替提前通知期。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使用提示:針對兼職問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存在實務操作的困難,應從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加以操作性的規定。

  法規示要:《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三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八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使用提示:當事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符合法定程序,履行提前通知和通知工會等義務,否則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支付賠償金。

  法規示要:《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甲方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三)乙方退休、退職、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使用提示:《勞動合同法》對于當事人是否可以約定終止條件未作規定,依據《勞動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終止條件,但這是否屬于《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六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有待進一步明確。

  另依據《勞動合同法》,作為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之一的"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該如何把握,也存在實際操作的困難。因某些原因導致勞動者一直不能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情形是普遍存在的,這是否就意味著用人單位就永遠不能與勞動者終止合同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二十三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女條件,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本合同第三十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于本合同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十一、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三條乙方接受了甲方提供的專業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的服務期自工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違約金_元人民幣。

  使用提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經協商一致后,在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關于服務期、保守商業秘密的相關內容,也可另行通過專項協議的形式約定更為詳細的內容。關于服務期用人單位只能和特定的勞動者,即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約定服務期。《勞動合同法》排除了用人單位對出資招用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情形。另這里的違約金約定是一個培訓費用返還的概念,在實際操作中,應注意保存培訓費用方面的證據。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三十四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_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第三十五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地域為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支付方式為_。

  若乙方違反第三十四條和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的,應支付違約金_元人民幣。

  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使用提示: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違約金的情形,《勞動合同法》只限定為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對于競業限制的違約金約定不同于服務期,沒有數額的限定。另關于商業秘密的保護是否依然可以約定服務期,法律沒有明確,有待進一步商榷。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十二、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雙方有明確約定的,按照約定內容履行;沒有明確約定的,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十三、其他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報到(即乙方在甲方的用工名冊簽到)之日起生效。

  使用提示:為加強勞動合同的書面化,《勞動合同法》允許先簽合同后用工,但勞動關系自實際用工之日起算。同時要求用人單位應建立用工名冊備查。因此在實踐操作中應將兩者結合起來。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四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7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簡稱乙方)為本企業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勞動協議,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協議期限

  (一)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

  1.無固定終止期限(即長期協議,但可按本協議第九條變更、解除和終止)。

  2.協議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協議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志事件是_________。

  (二)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協議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為試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鑒證時還需交鑒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每個工作日連續加點不得超過三小時。

  四、休假

  乙方在協議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工資標準、形式及調資辦法按企業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執行;

  2.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企業工資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業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3.甲方在協議期內,有權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及經營指標變化、經濟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業工資分配制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發給乙方停工工資或生活費。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為本企業固定工或臨時工改(招)為協議制職工的,原符合本市規定的連續工齡,視為本企業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職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經確定的供養直系親屬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協議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限的計算及停工醫療期內的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由甲方按國家及本市規定分別發放。

  (六)在協議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并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保險基金的情況。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保醫療等待遇不變。

  (八)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______》,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協議

  (一)本協議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協議。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協議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協議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協議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協議: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經常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協議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除名、開除的;

  5.經優化勞動組合組合不上,按政府有關規定可以辭退的;

  6.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協議條件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協議:

  1.試用期內,認為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協議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的;

  5.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專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8

  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省《_________》和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與_________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一、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本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鉛印、商標車間生產崗位實行常年兩班制生產,華泰造紙廠實行三班連轉制,其他工種實行一班制生產,但遇到緊急任務時,本廠可以組織加班加點,并支付合理加班費。

  3.鑄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并享受相應勞動保護。

  4.除排版、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5.本廠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為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二、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發布的《國有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三、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福利的待遇。

  義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律和有關政策及廠內各項規章制度。

  4.愛護公共財產、機械設備、生產工具,節約原材料、能源。

  四、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1.試用期工資:_________級_________月_________元。

  2.學徒工資:_________元。

  3.轉正后工資:_________元。

  4.定級后工資:_________元。

  5.調資晉級:_________。

  6.保險福利待遇_________。

  五、勞動紀律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遵守我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的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下列情況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上崗條件的。

  (2)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經企業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3)職工被除名、開除、辭退、以及被勞動教養、判刑的。

  (4)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具有勞動能力,企業分配適當工作,本人不服從的。

  (5)經有關部門批準企業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5.下列情況企業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有關規定的。

  (2)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符合評殘等級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況職工可以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2)企業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保證支付勞動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以上的。

  (3)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

  (4)經批準出國或赴港、澳、臺定居的。

  (5)經企業同意自費考入大中專院校學習的。

  7.下列情況職工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由企業公費培訓沒有達到協商規定服務期限的。

  (2)在企業中擔任重要生產經營、科研任務,任務未完成的。

  8.勞動合同期滿后自行終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0.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一方,違反勞動合同,對廠里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七、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月。

  八、試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個月

  九、其他事項

  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產生的勞動爭議,首先由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對調解不服的,由縣以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職工(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9

  甲方(用工單位)名稱:____

  性質:__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

  性別:____

  年齡:____

  籍貫:____

  現住址:____

  乙方屬性:(在□打上√號)

  原固定工 □

  合同制工 □

  臨時工 □

  身份證號碼: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用工有關規定考核后,同意招、聘、雇 為本公司員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 ,同意簽訂本合同,并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工作任務及工種: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工作任務,為 工種,因生產情況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崗位工種,如乙方認為難于適應調整的崗位、工種、可申請離職。

  二、合同期和試用(熟練)期:

  合同期從一九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試用(熟練)期滿,甲方應及時對乙方進行考核,合格者定級定薪,不合格可延期或辭退(延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如過期不考核,視為合格,履行合同。合同期屆滿,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三、勞動時間、報酬、保險、福利和政治待遇:

  1.勞動時間:每周實行 日工作制,每日為 小時制,每月預計加班 小時,月加班時間不超過36小時。

  2.勞動報酬:

  (1)按規定甲方結匯后的職工工資部分,由甲方依照政府現行有關規定辦理實行,根據乙方的崗位、責任、技術水平、工作(業務)性質,暫定為每日工資 元×25.5=月工資 元。晉級加薪每年的月工資增 元至 元不等。

  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可在本合同雙方約訂欄中約定,甲方因故停工連續 天以上,或月累計 天以上,每天發給乙方 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甲方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每月 日為發薪日,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六日起生意安拖欠工資的 %賠償乙方損失。

  (2)獎金:應按單位的經濟效益和乙方的勞動貢獻定,一般每月 元至 元;年終獎金每年視效益另定。

  (3)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為 %。公休假日和平時為 %。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 元作為夜餐津貼。

  3.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①甲方必須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待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按規定繳納保險金(臨時工的社會保險每月自付 元,先由甲方支付,后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臨時工不享受待業保險待遇,在未實行工傷保險前及甲方沒有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時,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傷、殘、亡的,按現行規定、辦法執行);

  ②乙方在合同期患疾病或合同期滿但在治療期內的,甲方應根據其工齡或累計投保工齡發給一定比例的工資:根據其工齡或累計投保工齡發給一定比例的工資: 年以下的 %, 年至 年為 %, 年至 年為 %; 年的以上為 %,其醫藥費報銷 %,或每月發給乙方 元包干使用。需住院治療的應經公司批準,其住院的醫藥費應實報實銷。

  ③乙方為已婚女工的,產假期間甲方發給100%的月工資及生活補貼和全勤獎。

  ④在合同期內,乙方服務每滿一年,甲方應根據有關規定每年為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 天,夫妻生活在一地,與父母異地的,每滿四年為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 天。臨時工在甲方工作滿一年以上再續簽合同的可安排探親假,其探親假為 天;滿一年以上的,每年探親假為 天,在批準探親期間,均發給月工資及各種補貼(不影響年終獎);路費按規定報銷或實行包干制。

  ⑤法定節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假天數視為有薪假期;如超過幾天數經批準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甲方:

  乙方:

  日期: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_____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

  如:企業超過________年未簽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_____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________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____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合同。

  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無固定期限合同。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_____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_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_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_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第二條、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說明情況后,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___。

  第五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_______用品和_______用品。

  第七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八條、本合同的工資發放形式

  1、計時形式。

  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元)。

  2、計件形式。

  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

  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第十二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

  甲方應將各項規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進行公示。

  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變更后,應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

  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通用版合同、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通用版合同、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

  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11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通訊地址:

  聯系人:

  乙方(職工):

  姓名:

  戶籍地址:

  經濟類型:

  通訊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并以 為標志.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管理和專業技術類/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點:.

  (五)除臨時性工作或者短期學習培訓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或單位工作和學習培訓,應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周工作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并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 ),半年( ),季( )或月( )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元/月(元/周);

  2,計件工資:(70%以上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本項約定方為成立);

  3,其他形式:.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

  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日(或周).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享受醫療待遇,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并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鑒證時需一式三份,其中鑒證機構留存一份),雙方簽字后,甲方必須將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的,視為尚未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發生糾紛時,不得以已簽訂本合同為由對抗乙方的主張,并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集體協商和簽訂、履行集體合同的行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與職工一方就勞動關系有關事項進行集體協商和簽訂、履行集體合同,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的集體協商,是指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就勞動關系有關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的活動。

  本條例所稱的集體合同,是指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就勞動關系有關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企業與職工一方應當建立集體協商機制,就勞動關系有關事項進行集體協商。

  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就勞動關系有關事項進行集體協商和簽訂、履行集體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平等、相互尊重、誠實守信、兼顧雙方合法利益的原則。

  第五條市和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就勞動關系有關事項進行集體協商和簽訂、履行集體合同進行監督。

  第二章集體協商

  第六條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就勞動關系有關事項進行集體協商,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的程序產生各自的協商代表和首席代表。協商代表具體人數由雙方協商確定,但每方協商代表人數不得少于三人,企業一方的協商代表不得多于職工一方的協商代表。

  第七條已經建立工會的企業,職工一方的協商代表由本企業工會選派,建立女職工委員會的,應當有女性協商代表。首席代表由工會主要負責人擔任。

  尚未建立工會的企業,職工一方的協商代表由上級工會指導職工民主推薦,并經本企業半數以上職工同意,首席代表由協商代表民主推薦產生。

  企業一方的協商代表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書面委托的人擔任。

  集體協商雙方根據實際需要可以聘請本企業以外的專業人員擔任本方協商代表,但其人數不得超過本方協商代表人數的三分之一。

  集體協商雙方可以更換本方的協商代表。更換協商代表,應當遵守本條例規定的代表產生程序。

  第八條協商代表履行代表職責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確定,但最長至集體合同期滿時為止;因集體協商達不成一致或者未能簽訂集體合同的,協商代表履行代表職責的期限為自擔任協商代表起六個月。

  第九條協商代表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參加集體協商;(二)搜集與集體協商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三)聽取本方人員的意見,回答本方人員的詢問;

  (四)參加集體協商爭議的處理;(五)其他需要履行的集體協商職責。

  第十條本企業產生的協商代表在工作時間內參加集體協商,以及在履職期限內利用不超過三個工作日的工作時間,從事搜集與集體協商有關資料等活動,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工資及各項福利不受影響。

  職工一方的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期間,企業無正當理由不得變更其工作崗位。

  第十一條協商代表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二)保守在集體協商過程中知悉的企業的商業秘密;

  (三)遵守集體協商雙方約定的紀律,不散布協商過程中不宜外傳的信息。

  第十二條企業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下列直接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與本企業職工一方進行集體協商后確定:

  (一)勞動報酬;

  (二)工作時間;

  (三)休息休假;

  (四)勞動安全衛生;

  (五)保險福利;

  (六)職工培訓;

  (七)勞動紀律;

  (八)勞動定額;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企業應當就職工工資水平、工資調整機制與本企業職工一方進行集體協商。

  企業職工一方可以就涉及職工利益的事項要求企業與其進行集體協商。

  第十三條集體協商雙方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對方以書面形式提出進行集體協商的建議。另一方在收到集體協商建議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應當給予書面答復,拒絕集體協商的,應當有正當的理由。

  集體協商的任何一方因下列事項向對方提出集體協商建議的,另一方不得拒絕或者拖延:

  (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二)勞動糾紛導致群體性停工、上訪的;

  (三)生產過程中發現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或者職業危害的。

  第十四條已經建立工會的企業,由工會代表職工向企業一方提出集體協商;企業一方建議開展集體協商的,應當向本企業工會提出。

  尚未建立工會的企業,由上級工會指導職工推舉的代表向企業一方提出集體協商;企業一方建議開展集體協商的,可以向本企業職工直接提出,也可以向上級工會提出。

  第十五條集體協商雙方在正式協商前應當進行下列準備工作:

  (一)自雙方同意集體協商之日起十五日內產生協商代表,并書面告知對方;

  (二)協商確定集體協商的時間、地點;

  (三)搜集與本次集體協商議題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四)聽取各有關方面對本次集體協商的意見和建議;

  (五)了解與集體協商議題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

  (六)草擬集體協商議題的解決方案;

  (七)其他需要準備的工作。

  第十六條集體協商會議由協商雙方首席代表共同主持。提出協商議題的一方應當就議題的具體內容以及解決方案作出說明。

  集體協商會議應當做好會議記錄,協商雙方首席代表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字。

  協商雙方可以就與協商議題相關的事項,要求對方提供相應的資料和說明。

  第十七條上級工會組織應當指導職工一方與企業進行集體協商,必要時可以派員觀察職工一方與企業的集體協商活動。

  第十八條企業合并、分立、重組的,合并、分立、重組后的企業應當就集體合同繼續履行事宜,與職工一方進行集體協商。協商一致的,原集體合同可以繼續履行;協商不一致的,企業與職工一方應當就與勞動關系有關的事項重新進行集體協商。

  第十九條在進行集體協商期間,企業及其職工應當維護本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不得采取任何影響生產、工作秩序或者社會穩定的行為。

  第三章集體合同

  第二十條以簽訂集體合同為目的的集體協商,協商一致的,應當形成集體合同草案,經協商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后,作為草案的正式文本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職工一方的協商代表就集體協商的情況和集體合同草案的內容應當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作出說明。

  集體合同草案經全體職工代表半數以上或者全體職工半數以上同意,方獲通過。

  第二十一條集體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后,由職工一方的首席代表將討論通過的情況書面告知企業一方。企業自收到書面告知之日起十日內,負責將集體合同報送市或者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企業報送集體合同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由協商雙方首席代表簽署的集體合同文本;

  (二)協商雙方及其代表的基本情況;

  (三)集體協商過程的情況說明;

  (四)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集體合同草案情況的報告。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二十二條企業與職工一方經集體協商,可以就工資調整機制、勞動安全或者女職工權益保護等專項內容簽訂專項集體合同。

  第二十三條集體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國家和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

  企業與職工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或者企業規章制度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四章行業性和區域性集體合同

  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下區域內建筑業、餐飲服務業等行業的工會組織,可以選派代表與企業方面代表進行集體協商,簽訂行業性集體合同或者區域性集體合同。

  第二十五條下列涉及本行業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可以進行行業性集體協商:

  (一)本行業的最低工資標準;(二)本行業工資調整的最低幅度;

  (三)本行業同類工種的定額標準;

  (四)本行業各工種、崗位的勞動安全和衛生標準;

  (五)本行業各工種、崗位的職工培訓制度;

  (六)其他需要進行行業性集體協商的事項。

  第二十六條行業性集體合同草案應當取得本行業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認可。

  行業性集體合同草案應當經認可該草案的企業全體職工代表半數以上或者全體職工半數以上同意,方獲通過。

  第二十七條下列涉及本區域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可以進行區域性集體協商:

  (一)本區域的最低工資標準;(二)本區域工資調整的最低幅度;

  (三)其他需要進行區域性集體協商的事項。

  第二十八條區域性集體合同草案應當取得本區域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認可。

  區域性集體合同草案應當經本區域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認可該草案的企業全體職工代表半數以上或者全體職工半數以上同意,方獲通過。

  第二十九條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由企業方面代表或者工會組織負責將集體合同以及相關材料報送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自收到報送的集體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條依法訂立的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對認可該集體合同的企業及其職工具有約束力,企業與其職工簽訂的集體合同及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第五章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一條本市建立由政府有關部門、工會和企業方面代表組成的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

  第三十二條職工一方或者企業一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或者拖延另一方的集體協商要求,或者雙方在集體協商過程中不能達成一致或者簽訂集體合同的,集體協商的任何一方可以提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協調處理。集體協商雙方未提請協商處理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為必要時,也可以進行協調處理。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協調處理集體協商爭議時,可以會同同級工會或者企業方面代表共同處理。

  第三十三條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職工一方與企業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均可以提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協調處理。

  第三十四條企業違反集體合同,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工會可以依法要求企業承擔責任;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有處理規定的,適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無正當理由調整職工一方協商代表工作崗位的,經協商代表本人提出,企業應當恢復其原工作崗位。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拒絕或者拖延集體協商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其改正。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企業分支機構經企業法定代表人同意,與本分支機構的職工就勞動關系有關事項進行集體協商和簽訂、履行集體合同的,依照本條例執行。

  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本單位職工就勞動關系有關事項進行集體協商和簽訂、履行集體合同的,依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條例自年月日起實施。

  企業代表:

  職工代表:

  年月日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13

  甲方:____(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廣東省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訂立此協議,作為勞動合同(合同編號:____)的補充條款以其共同遵守,并確認為解決雙方爭議時的依據:____

  一、協議前提:____

  1、乙方愿意成為甲方員工,將其智慧貢獻給甲方事業,受雇于甲方不違反其任何約定或法定義務,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訂立本合同。

  2、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規章制度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3、乙方知曉其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規章制度、錄用條件、崗位要求以及其他相關的情況。

  4、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與應聘有關的材料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并保證其執照、證件或資格在受雇期間的維持。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甲方因工作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權對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進行適當調整,乙方應當服從。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臨時(期限不超過3個月)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雙方無需重新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2、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等各方面的能力和表現,經考核乙方不勝任原工作崗位的,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否則,甲方可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甲方規章制度依法視乙方為曠工,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調整工作崗位后,工資待遇亦根據崗位實際作相應調整。

  三、工作時間雙方約定實行計時工作制的,如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的,甲方將安排乙方補休或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費用;乙方自行加班的,根據甲方管理制度和具體工作安排,乙方屬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甲方不再作加班處理。

  四、教育培訓:甲方有為乙方提供學習條件的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提供的各項培訓,以提升自身素養與職業技能/乙方自愿參加甲方提供的培訓,正常工作時間外安排的培訓不計入加班時間。

  五、規章制度:____

  1、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合理規章制度(見《員工手冊》);遵守職業道德;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范;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2、乙方應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如有違反,甲方有權依據本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對乙方作出相應處罰(包括罰款、警告、記小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要求賠償。

  4、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含試用期解除)或終止后三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及甲方規定和合同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5、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或公司規定履行交接義務的,或者拒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不辭而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工資、補償中予以扣除,工資、補償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6、乙方正常離職的,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離職手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時為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____

  (1)未按甲方規定辦妥離職手續;

  (2)拒不辦理離職手續的;

  (3)因無法聯絡致使甲方無法將有關離職資料送達乙方的。

  六、送達條款:____

  甲乙雙方向對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對方均應配合簽收,否則發送方以可確認收悉的方式,郵寄至勞動合同首部載明的甲方地址、乙方現住址或戶籍地址,郵件一旦發出,即視為送達。

  以上內容為勞動合同補充內容,是勞動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14

  經雙方認真協商后,乙方(被雇傭者)自愿與濟寧市福祉苑小區(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為了明確雙方責任和利益促進安全生產,特定如下協議:

  一、工作工種:

  二、勞動報酬:暫定日工資 元。根據乙方的技術水平及平時勞動態度表現可上下浮動,其加班費按日工資標準時間折算。工資按一年三清方式結算。

  三、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提供住宿及安全設施,,施工機具(除專業工具外)和材料。

  2.乙方負責本工程的全部質量和當班分配的工程量,如果乙方違章作業(如腳手架未經驗收或允許私自使用,違章操作機械設備,不使用“三寶”等)所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責任及費用。

  四、勞動紀律:

  1.乙方進入工地后,必須嚴格遵守當地安監站的規定及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和施工隊的規章制度及作息時間,服從甲方領導的安排,嚴格按規范和設計要求施工,接受甲方監督檢查,自覺節約材料,做到工完料凈,保持現場文明。每工工作段完成后,要申請甲方檢查驗收,達到標準者,按工程量計酬;不合格者不計報酬并扣材料費,若發現浪費材料嚴重者,按買價扣款。打架斗毆者,雙方各罰款100~200元,嚴重者交公安部門處理。

  2.如果乙方嚴重違反以上紀律者,甲方提出合同終止。乙方若不經甲方同意私自中途退出,等于乙方毀約,甲方拒付人工費。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待年底結清工資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1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3)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范圍的關系不能按照前款執行的職工,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1)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___日前支付工資。

  (2)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元/月。

  (3)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4)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2)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3)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4)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紀律

  (1)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2)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3)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違法、不道德或者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權拒絕。

  (4)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者泄漏。

  (5)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跟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2)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3)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或者相關文件。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1)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根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三)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______。

  (2)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1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現在住址:________

  根據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本合同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工種。

  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勞動(工作)條件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

  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

  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

  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

  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

  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

  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

  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

  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項目,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年。

  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元;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是:

  第十條爭議處理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簽章)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條款,共同執行《_________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實施細則》。

  二、勞動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生產(工作)任務

  1.甲方根據本企業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_________生產(工作)崗位,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的需要,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遵守甲方所規定的各項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和工作任務。具體工作任務見《崗位協議書》。

  四、_____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國家規定,按工種、崗位要求發給乙方勞保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所必需的勞動工具,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生產、工作環境。

  2.其它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按照_____《國營企業辭退_____職工辦法》,乙方_____應予辭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包括經甲方批準延長的醫療期)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乙方在病、事、延長產假和醫療期及脫產學習期間本人或為他人及親友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的;

  (5)乙方因病在十二個月內兩次不按甲方規定按時上交病_____明的。

  (6)合同期內乙方由于個人原因一年內兩次被勞動組合下崗或下崗待業期間兩次不服從分配的。

  (二)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于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安全生產、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確實保障職工民主管理的權利,接受職工代表大會對甲方履行勞動合同的監督檢查。

  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又無_____行為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書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致殘;并經甲方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4)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

  (5)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按國家規定錄用、接收的復員、退伍軍人、退役運動員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在企業工作未滿三年的;

  (7)符合國家有關政策的。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_____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調整工資、晉級獎勵、_____、勞動_____和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3)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5)經甲方同意,屬于正常工作調動的;

  (6)乙方在勞動組合中下崗,要求自謀職業的;

  (7)對新錄用人員,試用期內甲方未履行招工簡章的;

  (8)經甲方同意,因私出國進修或定居的。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樹立主人翁責任感,維護企業合法利益。

  2.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安全生產、遵紀守法和企業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3.遵守甲方的各項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4.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并達到經濟責任制中規定的各項指標。

  5.按甲方要求完成技術培訓任務,并達到考核標準。

  6.如有違章_____行為,應接受甲方的批評教育。

  七、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乙方所在崗位及崗位對勞動技能、工作能力的要求和乙方實際勞動貢獻,按《_________公司崗位結構工資實施細則》或《_________公司崗位技能工資制試行辦法》按月付乙方勞動報酬。

  2.甲方根據企業的經濟效益及乙方在生產、工作方面的貢獻,給予乙方適當的物質獎勵。

  八、勞動_____和福利待遇

  1.乙方在合同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公休假日、補貼、勞動_____和福利待遇。

  2.乙方因工負傷或非因工負傷、患病期間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女職工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或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4.患有精神分裂癥、癌癥、癱瘓等難以治愈的疾病和因工負傷致殘的職工,經指定醫院確診、由勞動鑒定委員會討論并經職代會批準,可享受長期醫療期。

  5.乙方供養的直系親屬,按國家規定享受勞動_____待遇。

  6.甲方按月為乙方存本人月工資總額的_________%的補充養老_____金。

  7.乙方因合同期滿終止合同至社會待業或屬于本合同中第五條第一款第3(3)、(5)、(6)項,第六條第一款第4(1)、(2)、(3)、(4)、(6)、(8)項規定情況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按照其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乙方本人相當一個月累計工資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的本人累計工資。

  九、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如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者,甲方可視其錯誤性質、情節、影響和本人態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十、終止、變更、續訂、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如雙方需要續訂合同時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并辦理續訂合同手續。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18

  用工單位:____

  職工姓名:____

  甘肅省勞動局制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籍貫:____省____市____縣(區)____鄉(鎮)___村(街)身份: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雇)乙方為本企業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其中試用期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崗位,承擔____任務,擔任____工種。

  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____

  第三條勞動(工作)安全、衛生條件:

  1.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法規標準,采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和職工健康。

  2.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勞動保護用品:____,保健食品費:____元。

  3.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業訓練,并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合格發證后,持證上崗操作。

  4.甲方應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體檢。

  5.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18周歲)不宜從事的工種。

  6.甲方應定期對生產場所,危險設置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糾正違章。

  第四條勞動管理:

  1.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生產、職業道德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八小時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三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三天。乙方如為未成年工(16-18周歲)、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職工最低工資不得低于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工人的最低工資水平):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____日為發薪日。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_%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并發給乙方。

  4.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為:____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資:____元,平日加班工資:____元,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夜餐津貼:____元。

  5.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及乙方的技術熟練程度,勞動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乙方按本人當月工資的百分之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甲方沒有按規定為乙方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交納退休養老金的,乙方在退職、解除合同或被辭退時,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如數發給本人退休養老基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第(4)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發給乙方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一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三至六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資。

  5.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6.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應享受法定節假日及婚、喪假。法定節假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天數視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經批準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它工作的;

  (3)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于應予辭退的;

  (4)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3.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應征入伍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上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及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十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甲方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辭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甲方解除合同,應征求本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8.甲方解除合同,應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9.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

  ____。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事先與乙方商定在本企業的服務期限。乙方服務期未滿,欲辭職或另謀職業的,應支付甲方培訓費:____元。

  第十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抵觸的條款,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后,必須送交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予以鑒證。

  甲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簽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鑒證人員(簽名或蓋章):________

  鑒證機構(蓋章):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正式勞動合同范本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2.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說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后,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規定上下班。

  2.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3.甲方因項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用在項目提成里支付。

  4.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準,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3.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4.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6.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并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五、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后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六、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七、勞動爭議處理

  1.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系。如果由于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系。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八、其他規定

  1.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為已送達。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3.下列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甲方代表人(委托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20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

  一、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二、職位及職責范圍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一)崗位職務名稱:

  (二)直接上級:

  (三)直接下級:

  (四)職責范圍:認真完成項目組分配的工作,配合、協調項目組其他設計人員工作,保證及時、高質量地完成客戶委托的設計成果。遵守《員工守則》、《保密制度》及其他公司管理規定。

  三、工作時間

  乙方工作時間以固定工作時間與非固定時間相結合,具體按照《員工守則》規定執行。

  四、工作地點

  受聘期間,乙方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1、甲方公司總部;

  2、甲方客戶要求的工作場所;

  3、甲方委派乙方出差工作之場所;

  4、根據項目需要和上級指示乙方應當履行職責的其他場所。

  五、薪酬

  乙方薪酬采取月薪制,每月底薪人民幣_________元,每月______號前支付

  六、甲方權利及責任

  1、監督乙方履行職責情況,按期對乙方工作進行考評,根據公司及項目需

  2、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工作、乙方違反本合同職責和禁止條款或者違反公司

  3、按照合同規定及乙方工作表現支付乙方薪酬。

  4、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況,如乙方有違反本合同約定、《員工守則》及公司其他管理規定的,一經甲方發現,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對乙方采取罰款、降職、調動、辭退(解除合同)等處理。

  七、乙方權利及崗位職責

  1、按甲方規章制度履行職責,遵守并嚴格執行《員工守則》,服從甲方對工作時間的安排,接受甲方監督。

  2、配合甲方上級負責人及公司各部門協調工作,按期向公司匯報工作情況和公司經營狀況。

  3、對甲方提出的工作要求及時實施,接受甲方合理化建議并積極改進。

  4、保管好工作中的客戶信息、圖紙、設計方案等數據資料,如有偽造、丟失或泄漏等損害甲方的行為,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于不低于5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辭退乙方,單方解除合同。

  5、保守甲方公司秘密,遵守《保密制度》及《保密協議》。

  6、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甲方公司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并將工作交接完畢,薪酬付至乙方辦理離職手續之日。乙方主動離職的不享有年終獎、全勤獎等本合同履行完畢才享有的各項報酬。

  9、乙方離職前應將掌握的甲方公司全部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紙質文件、電子文檔、視聽資料等)交回公司,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罰款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八、禁止事項

  乙方有以下甲方禁止行為,經甲方查證屬實,甲方有權辭退乙方,立即解除合同,對乙方處以十萬元以上罰款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乙方情況嚴重涉嫌行政違法或刑事犯罪的,甲方有權將乙方送交有關機關處理:

  1、私下接單,或私下向客戶收款

  乙方在職期間應做好本職工作,不得私自接單,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如因此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的,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2、與公司同業競爭

  員工在職期間及離職后兩年內,員工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對外經營、與他人合伙經營與公司業務相同或類似業務,禁止員工私下與客戶接觸,私自承攬客戶業務,如經公司查證屬實,則公司有權立即辭退員工,不發放任何工資、獎金,員工違規經營所得歸公司所有,同時公司保留對員工法律上的索賠權。

  3、泄露公司重要信息及商業秘密

  乙方在職期間或離職后應為甲方保守秘密,做到:

  1、不刺探非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商業秘密。

  2、不向不承擔相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3、不許可(包括但不限于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或協助不承擔相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4、不利用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從事有損甲方或甲方關聯企業利益的經營、交易等行為。

  5、如發現甲方商業秘密被他人泄露或者因自身原因泄露商業秘密,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第一時間向甲方的相關部門報告。

  6、對涉及甲方經營中的重大決策、客戶資料、策劃設計方案、圖紙、預(決)算單、招投標標底(包括紙質及電子文檔)以及甲方財務數據信息予以保密。

  7、其他經甲方要求或本著誠實信用原則應當為甲方保守的商業秘密義務。

  4、其他嚴重侵害甲方商業信譽及甲方權益的行為。

  九、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均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2、乙方有工作失誤、嚴重失職等行為,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甲方有權視情況對乙方處以罰款,情況嚴重的甲方有權辭退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

  3、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50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十萬元以上罰款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乙方情況嚴重涉嫌行政違法或刑事犯罪的,甲方有權將乙方送交有關機關處理:

  十、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的履地產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聲明

  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本合同全部內容,自愿遵守本合同及甲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工作要求,如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合同簽訂地:鄭州市金水區。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21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種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以_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采用以下第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計時或崗位工資,工資額為____元/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元/月。

  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______條中明確。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元;從事井下作業的,每個工作日井下津貼為______元。

  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日,不得克扣或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違反國家和地方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22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

  住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簡稱乙方)為本企業職工。

  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

  1.無固定終止期限(即長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條變更、解除和終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其完成的標志事件是_________.

  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為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鑒證時還需交鑒證機構一份。

  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每個工作日連續加點不得超過三小時。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工資標準、形式及調資辦法按企業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執行;

  2.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企業工資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業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3.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權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及經營指標變化、經濟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業工資分配制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發給乙方停工工資或生活費。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為本企業固定工或臨時工改(招)為合同制職工的,原符合本市規定的連續工齡,視為本企業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職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經確定的供養直系親屬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限的計算及停工醫療期內的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由甲方按國家及本市規定分別發放。

  (六)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并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保險基金的情況。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保醫療等待遇不變。

  (八)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

  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

  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經常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除名、開除的;

  5.經優化勞動組合組合不上,按政府有關規定可以辭退的;

  6.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認為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的;

  5.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專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6.用方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四)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司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后經市、縣(市)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經批準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6.符合國家、省、市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的第(五)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上大學、中專、技工學校學習等)沒達到(培訓合同)要求或本勞動合同規定服務期限的;

  3.擔任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可以解除。

  (九)除國家規定的違紀辭退、除名、開除等情況外,甲乙雙方終止、解除、續訂本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

  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如原為本企業固定職工轉為全員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可以延緩三至六個月時間辦理有關手續;在此期間乙方有接收單位的,甲方應當按乙方原身份為其辦理調動手續。

  緩辦手續期間,停止享受企業的一切工資、勞保福利待遇。

  (十四)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十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屬違紀辭退、除名、開除者外)時,甲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按乙方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的生活補助費,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

  月生活補助費計算標準是乙方離崗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收入的60%.因乙方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除發給生活補助費外,還應按規定發給醫療補助費(計算標準與前述生活費計算標準相同)但乙方按第(十三)款辦理調動手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和醫療補助費。

  十、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后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簽訂培訓合同并相應變更本合同有關條款。

  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一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合同,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六)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九條第(七)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應按規定向對方作出賠償。

  乙方賠償損失的金額超過上年本人全部工資收入部分,可以減免,但屬教育培訓費或住房方面的損失賠償除外。

  十

  一、調解和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十三、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________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能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

  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5年不再償付。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24

  職工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甲方):  地 址(甲方):  職 工(甲方):  使用說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本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范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本

  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本

  第十二條中注明并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并不得低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本

  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對勞動合同參考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本

  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并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并不得單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職工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類型: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人: 電話: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期限為:。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年,自___年X月X日至___年X月X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年X月X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年X月X日至___年X月X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工時制,具體為: 。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 。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于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X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X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計件單價為:。  

  第九條 甲方每月X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并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X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X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

  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X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

  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有

  第二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

  第二十五條

  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后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

  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乙方依照

  第二十二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

  第二十條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

  第二十四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

  第二十六條

  第一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

  第二十六條

  第四項、

  第五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___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___年的,按___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___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

  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條 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年X月X日至___年X月X日。  

  第三十一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年X月X日至___年X月X日。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支付方式為:_。  十

  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  十

  四、其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年X月X日 ___年X月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2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雇)乙方為本企業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

  管理

  暫行規定》和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個月。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任務,擔任_________工種。

  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 勞動(工作)安全、衛生條件

  1.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法規標準,采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和職工健康。

  2.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費:_________元。

  3.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

  技術

  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業訓練,并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合格發證后,持證上崗操作。

  4.甲方應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體檢。

  5.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18周歲)擔任不宜從事的工種。

  6.甲方應定期對生產場所、危險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糾正違章。

  第四條 勞動管理

  1.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生產、職業道德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和工會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三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三天。乙方如為未成年工(16—18周歲),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職工最低工資不得低于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工人的最低工資水平):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時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_________日為發薪日。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并發給乙方。

  4.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為_________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資_________元,平日加班工資_________元,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夜餐津貼_________元。

  5.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及乙方的技術熟練程度、勞動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按本人當月工資的_____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甲方沒有按規定為乙方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的,乙方在退職、解除合同或被辭退時,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如數發給本人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第(4)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發給乙方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一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三至六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資。

  5.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6.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應享受法定節假日及婚、喪假。法定節假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天數視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經批準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26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常居住地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及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合同期限按照以下第______項執行:

  1.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直至本合同依法解除或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之日止。為本合同之目的,工作任務是指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之日以甲方向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為準。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二條 試用期為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在試用期內,甲方將對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及其他方面進行評估,以決定乙方是否符合錄用條件。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上述第三條所規定的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乙方不符合其工作崗位的任職要求;

  2.乙方的身體健康情況不符合其工作崗位的要求;

  3.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用于辦理用工手續的相關材料的。

  第三章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應按照附件一工作崗位描述中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除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外,乙方還應當聽從甲方不時提出的合理工作指令,完成其他工作。

  第七條甲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乙方的工作表現或身體狀況等因素,依法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也可以依據甲方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包括調整工作崗位或調整工作職責)。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調整決定。

  第八條 甲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不時地安排乙方至工作地點以外的地區出差。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前述安排。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的工資構成及工資標準:甲方每月月工資為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__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在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甲方應在每月____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或當]月的工資,并通過轉賬/現金方式付給乙方。如發薪日恰逢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甲方可提前或者順延至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的薪酬制度中對特定類型的工資組成部分的支付時間有其他規定的,則應按照該等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甲方有權根據甲方的經營情況、薪酬制度、乙方的工作表現或者乙方的工作內容的變化(包括工作崗位變化或工作職責變化)等因素相應地依法調整乙方的工資構成、工資標準、支付方式或支付時間。

  第十二條 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將依法按月從乙方的工資里代扣個人所得稅,并以乙方的名義向稅務機關繳納。

  第五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三條 甲方實行以下三種工時制度。乙方應執行其工作崗位所適用的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乙方的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八小時。具體的上下班時間應按照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如果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甲方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乙方的工作崗位應適用相應的特殊工時制度。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甲方將根據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批復,制定具體的計算周期及上下班時間,并另行告知乙方。

  3.不定時工作制,即因經營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而所采用的一種工時制度。除相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甲方不會向適用不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調休。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變更,則乙方應執行變更后的工作崗位所適用的工時制度。

  第十五條由于工作需要,甲方可以依法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辦理相應的加班審批和確認手續。對于已辦理前述手續的加班乙方,甲方將根據其適用的工時制度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調休。

  第十六條 乙方有權依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享受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和其他休假。

  第六章 社會保險與其他福利

  第十七條甲方應根據國家及參保地的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乙方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有關社會保險和醫保中的個人繳費部分。甲方將按月從乙方的工資里做出相應的扣除,并以乙方的名義向有關主管機構繳納。

  第十八條 甲方還將向乙方提供以下福利:

  1.福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福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勞動保護用品,以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下工作。

  第二十條 甲方應依據乙方的工作內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

  第二十一條 如果乙方的工作內容涉及職業危害,則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該等職業危害及可能發生的后果,并且應當依法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二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法律法規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形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四條 當乙方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甲方可在不提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交辦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訂立本合同,從而導致本合同無效的(欺詐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對甲方隱瞞或謊報學歷、工作經歷、資歷、健康狀況或者提供虛假的學歷學位證書、資質等級證書以及其他不實材料等情形)。

  第二十五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結束后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法律法規或規范性文件另有規定或者雙方另有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六條 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撤銷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6.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七條 當甲方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乙方可在不提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違背真實意思訂立本合同,從而導致本合同無效的;

  6.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7.甲方在本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的;

  8.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在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以實施裁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乙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五]個工作日內按照甲方的要求及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完成所有離職工作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于交接工作以及交還其占有的或處于其控制之下的所有甲方財物。甲方應當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九章 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甲方應在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完畢離職工作交接手續后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或第二十八條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3.本合同依據第二十六條第1項終止的,但本合同終止前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要求與乙方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除外;

  4.本合同依據第二十六條第4或5項終止的;

  5.乙方依據第二十七條解除本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經濟補償按照以下方法計算:

  1.甲方應按照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方相當于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工作年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應按一年的標準(即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發給經濟補償。工作年限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的經濟補償。

  2.為計算經濟補償之目的,“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

  3.如果乙方的月工資高于乙方工作地點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下稱“封頂工資”)的,甲方應按封頂工資支付經濟補償,并且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十章 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應負責賠償對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為招聘乙方所支付的費用,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以及乙方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三十四條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因其個人原因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 爭議解決

  第三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如果不愿協商、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雙方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以外,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章 補充條款

  第三十六條 雙方同意執行以下條款:

  補充條款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將取代雙方此前就本合同涉及內容所達成的全部書面或口頭協議。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對本合同的修改都必須由雙方以書面方式完成。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的任何約定被認定為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不影響本合同任何其他約定的有效性或可強制執行性。

  第四十條 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權利的放棄,均不應視為此后對相同權利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的放棄。

  第四十一條乙方應服從甲方在生產經營方面的指揮和管理,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并不時修訂地各項規章制度。如果乙方違反該等制度,則甲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的規定對乙方予以適當處理,包括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首部所記載的乙方的經常居住地將被視為用于與本合同相關事宜的所有通知的有效通信地址。乙方在經常居住地發生變更后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不利后果。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之任何附件一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之約定如與國家或適用的地方法律法規存在沖突之處,應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執行。

  用人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勞動者(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27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

  本合同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四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工資,工資不低于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 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 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 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 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需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有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 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年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能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序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5年不再償還。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裁委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第四十條 甲方以下規定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

  乙方(簽章):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2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

  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

  性別: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民族: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

  籍貫:______ 省______ 市______ 縣(區)______ 鄉(鎮)______ 村(街)

  身份: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______ )

  身份證號碼: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雇)乙方為本企業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______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起至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日止,共______ 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個月。

  第二條______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崗位,承擔______任務,擔任______工種。

  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

  第三條______勞動(工作)安全、衛生條件

  1. 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法規標準,采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和職工健康。

  2.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勞動保護用品:______ ,保健食品費:______元。

  3.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業訓練,并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合格發證后,持證上崗操作。

  4. 甲方應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體驗。

  5. 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歲-18歲)不宜從事的工種。

  6. 甲方應定期對生產場所、危險設置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糾正違章。

  第四條______勞動管理

  1. 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 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生產、職業道德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 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______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 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3天。乙方如為未成年工(16歲—18歲),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 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職工最低工資不得低于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工人的最低工資水平)。

  3. 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 ______日為發薪日。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___%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并發給乙方。

  4. 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為______ 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資元,平日加班工資元,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夜餐津貼元。

  5. 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及乙方的技術熟練程度、勞動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乙方按本人當月工資的百分之,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甲方沒有按規定為乙方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的,乙方在退職、解除合同或被辭退時,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如數發給本人退休養老金。

  2. 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第(4)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發給乙方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一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的乙方標準工資。

  3.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疾的,由甲方發給殘疾金。乙方因工殘疾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規定執行。

  4.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個月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5. 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6. 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應享受法定節日及婚、喪假。法定節假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天數視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經批準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七條______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 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于應予辭退的;

  (4) 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3. 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 甲方無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權益的;

  (4) 乙方應征入伍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上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及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 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 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 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 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10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甲方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辭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 甲方解除合同,應征求本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8. 甲方解除合同,應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9. 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______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九條______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

  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3. 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事先與乙方商定在本企業的服務期限。乙方服務期未滿,欲辭職或另謀職業的,應支付甲方培訓費元。

  第十條______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______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抵觸的條款,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______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第十三條______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后,必須送交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予以鑒證。

  鑒證機構(蓋章) ______鑒證人員(簽名或蓋章)______

  甲方(簽章) ______乙方(簽章)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29

  甲方(用人單位):_有限公司

  地址:_

  法定代表人:_

  聯系電話:_

  乙方(員工):

  身份證:

  聯系電話: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

  (二)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________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____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__元

  五、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30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年廣東省勞動合同期限

  (一)廣東省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年廣東省勞動合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年廣東省勞動合同中的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年廣東省勞動合同中的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年廣東省勞動合同中的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年廣東省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年廣東省勞動合同中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年廣東省勞動合同中的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八、年廣東省勞動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年廣東省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年廣東省勞動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年廣東省勞動合同中的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年廣東省勞動合同中的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年 月 日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 篇31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完成時即終止,其完成的標志事件為 。

  實行有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約定的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在 工作地點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該崗位(工種) (有或無)接觸粉塵或放射性物質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有或無)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五條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征得本企業工會和乙方的同意,并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周期內,乙方總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或甲方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相應工資報酬;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相應工資報酬。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為 元月。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約定為 元月。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名稱為 ,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件。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三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三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甲方支付乙方的應發工資,不低于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標準,并不低于本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 甲方按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工資基數,按溫勞社勞薪[xx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具體為 ;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規章制度

  第二十一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甲方可以隨時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并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內為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甲方因經濟性裁員,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乙方符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時,如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第三十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的,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三十六條 勞動爭議發生后,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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