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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集合

發布時間:2024-01-23

勞動合同集合(精選34篇)

勞動合同集合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雙人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從事(崗位或工種)工作,工作地點在 市 縣(區)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1 種工時制度。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

  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國家規定以及本企業安排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雙方確定乙方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周、日、小時)工資為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第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于每月 10 日前支付乙方工資,并不得克扣或拖欠。同時,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備查。

  第八條 因從事教育行業的特殊性,為防止乙方惡意離職,甲方需向乙方收取 作為教職保證金,保證金收取方式為每月從工資中扣取,扣滿為止。乙方應提前四個月遞交辭職報告,待辭職手續辦理完畢后甲方才能退回乙方的教職保證金。

  五、社會保險

  第九條 乙方工作滿一年后,甲方應按國家和云南省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足額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云南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十一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二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三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符合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甲方和乙方均可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八、其 他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雙方協商一致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集合 篇2

  由于金融危機影響,目前尋找工作壓力偏大,有些企業為降低用人成本而有意侵害打工者的合法權益。因此,找工作簽訂勞動合同要特別注意,以避免合法權益受侵害。

  一、仔細了解情況,莫簽不知情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工作內容、條件、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情況。打工者簽訂勞動合同前,應盡量對用人單位的這些情況以及企業文化、發展趨勢、員工管理等進行全面了解,盡量與資質和聲譽較好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從源頭防范非法用工和侵害合法權益的情形發生。

  二、簽約落在紙上,莫簽口頭承諾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口頭約定一旦發生糾紛各執一詞,打工者往往有口難辯。所以,打工者要主動提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單位不簽,可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并由其督促簽訂。

  三、查清用人資格,莫簽主體不適格合同。

  事先了解單位名稱、法人是誰等情況,注意與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人直接簽訂勞動合同,對于轉包嚴重的行業要特別小心。比如,《關于加強建設等行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的通知》規定,建筑工程項目部、項目經理、包工頭等都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

  四、細讀合同條款,莫簽條款不全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單位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勞動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號碼;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外出打工,可向勞動保障部門索取規范合同文本,避免遺漏重要條款。若單位事先起草了文本,要仔細閱讀對于報酬、崗位、試用期、合同終止與解除等重要條款以及崗位說明書、勞動紀律、工資支付規定等規章制度。

  五、重要條款紙上約定,莫簽模糊不清合同。

  根據《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等規定,工資應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工資在剔除加班工資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定福利待遇等之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根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工資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而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試用期工資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合同約定工資的80%。具體崗位、報酬、試用期限等未按上述要求表述清楚的,要及時說明并要求修訂才可簽訂合同。

  六、牢記基本權利,莫簽侵犯權益合同。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規定,標準工作時間每日8小時、每周40小時。還規定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和其他法定休假日應安排休假。《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等規定,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包括農民工,都應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加班。安排加班應當按規定支付加班費。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掌握錄用條件,莫簽拖欠克扣合同。

  用人單位隨意設定“錄用標準”,就可能出現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意解除勞動合同,或隨意降低、克扣工資或延長試用期限。所以,簽訂合同前,還要詳細了解錄用條件,最好書面確認錄用條件。

  八、拒絕違法行為,莫簽賣身合同。

  《勞動力市場管理規定》、《勞動合同法》規定,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提供擔保或以其他名義收取財物。打工者要對提供虛假招聘信息、收取招聘費用、保證金或抵押金、扣押身份證等證件及“一切行動聽從單位安排”等違法行為嚴詞拒絕。因為,一旦簽訂,就如同賣身一樣會失去行動自由,可能會出現加班加點、強迫勞動,甚至任意侮辱、體罰等嚴重侵害權益行為。

  九、平等協商簽訂,莫簽生死不管合同。

  平等協商簽訂合同。簽訂前,也可向有關部門或公共職介機構咨詢,確認合法性、公平性。要及時提出取消“工傷概不負責”等逃避責任的不平等條款。

勞動合同集合 篇3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姓名):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一年未簽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試用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條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知識和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三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元/月。轉正后工資為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5、甲方實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

  6、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第四條社會保險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條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并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后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商業秘密及競業禁止

  風險提示:

  建議單獨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五類崗位,以保護公司商業秘密:

  1、高層管理者——掌握企業大量商業秘密;

  2、技術研發人員——掌握企業技術秘密;

  3、高級營銷人員——直接掌握著大量的客戶資源;

  4、重要信息員——掌握企業內的各種調研數據等;

  5、重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如HR、財務管理、法務管理人員,許多公司關鍵資料都在他們那;

  注意:公司給付給予上述員工經濟補償是員工履行競業禁止義務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對競業禁止的范圍、地域、期限做出了嚴格的規定,稍有不慎可能導致協議無效。企業若有需要,請交給專業律師定制。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于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系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后,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系,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_______萬元違約金。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第十條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于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鑒,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集合 篇4

  甲方:

  乙方(單位):

  甲、乙雙方根據《中國勞動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照執行。

  本協議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在協議期內,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期限以乙方的使用期限為準。(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終止、解除勞務關系的,派遣人員與甲方的勞動合同關系自行終止、解除。)

  第一條根據乙方要求,乙方所需勞務派遣人員實行自行招聘和委托甲方代招聘兩種招聘方式,委托甲方定崗招聘的勞務派遣人員,須嚴格按乙方招聘的要求給予推薦。

  第二條甲、乙雙方間的權利、義務須嚴格按勞動法規及商定協議執行。

  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應嚴格遵守乙方的`勞動紀律,保質保量的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非定崗招聘的人員應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符合條件的勞務派遣人員。

  2、按照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及時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錄用備案、合同簽訂和鑒證等各項用工手續。

  3、為勞務派遣人員代繳納養老、工傷、生育、失業、醫療等各項社會保險金及外來人員綜合保險,并負責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社會保險的繳納、申報、申領或關系轉移等相關手續,乙方予以配合。

  4、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跟蹤服務,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廠紀、廠規培訓,國家法律、法規的教育。

  5、對乙方依法解除、終止派遣人員勞務關系的,應及時為其辦理勞動關系中止和社會保險中止等事宜。

  6、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由甲乙雙方保存。

  7、甲方配合乙方處理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因用工關系所產生的糾紛。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建立勞務派遣關系前,應向甲方書面申請并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材料及復印件。

  2、負責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規定的工作環境,保證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3、乙方根據《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勞動合同》中約定規定,留用或解除、終止勞務關系的派遣人員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和個人。

  4、乙方協助甲方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管理,因乙方不能及時按甲方要求辦理勞動事務代理,所導致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拖欠、社會保險遲繳、中斷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

勞動合同集合 篇5

  Труовой оговор №_______

  (горо, населённый пункт) __________20

  _______________в лице ____________, ействующего на основании Устава, именуемый в альнейшем Раотоатель, с оной стороны, и __________ именуемый в альнейшем Раотник, с ругой стороны, заключили настоящий труовой оговор о нижеслеующем:

  1. ощие положения

  1.1. По настоящему труовому оговору Раотоатель преоставляет Раотнику раоту по олжност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наименование олжности, профессии или специальности с указанием квалификации; лио указание на конкретный ви поручаемой раоты), а Раотник оязуется лично выполнять указанную раоту в соответствии с условием настоящего труовго оговора.

  原文 俄語綜合學習:勞動合同譯本(一)

  1.2. Раота у Раотоателя является ля Раотника: __________(основной, по совместительству)

  1.3. Настоящий труовой оговор заклюяается на: срок с 1 нояря 20xx г. По 31 мая 20xx г. Неопреелённый срок, опреелённый срок (указать проолжительность).

  1.4. Настоящий труовой оговор вступает в силу с 01 нояря 20xx г.

  1.5. Дата начала раоты 01 нояря 20xx г.

  1.6. Раотнику устанавливается срок испытания проолжительностью _____________месяцев (неель, ней) с целью проверки соответствии Раотника поручаемой раоте.

  勞動合同 編號__________

  (市, 居住地) __________________20

  甲方: (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 以下簡稱為用人單位

  乙方: (勞動者的全名: 姓、名及父稱), 以下簡稱為勞動者.

  現雙方簽訂合同如下:

  1. 總則

  原文 俄語綜合學習:勞動合同譯本(一)

  1.1. 依據本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聘用勞動者為_________(崗位名稱, 職業或專業技能; 或標明所安排的具體工作), 勞動者應按本勞動合同要求親自完成指定工作.

  1.2. 用人單位聘用勞動者從事的工作為: _______(全職, 兼職)

  1.3. 本合同有效期為: 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無固定期限, 固定期限, 標明有效期限)

  1.4. 本合同自20xx年11月1日起生效

  1.5. 開始工作日期為20xx年11月1日.

  1.6. 勞動者的.試用期為_____月(星期, 天), 以考查勞動者是否適合所安排的工作.

勞動合同集合 篇6

  林福來沒有“福”,在距離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還有四個多月的時候,他被老板炒魷魚了。

  “我沒有犯錯誤,莫名其妙就通知我辦離職手續。”他很氣憤。在被解雇之前,林福來已經在福州一家私營企業工作了9年。在過去的9年里,他在貨車司機這個崗位上連續簽過9次勞動合同,每年簽一次,每次一年。最新的一份勞動合同是今年1月1日簽訂的,12月31日到期。誰知道“半路上”起了變故。被解雇后,企業只支付了他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金,約兩千元。

  林福來說,這太不合理了,他準備向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投訴,進一步要求經濟補償。

  林福來的遭遇只是企業積極應對勞動合同法的一個縮影。越來越多的勞動者已經或者正在被企業終止勞動合同,遭到裁減。這給本來指望把勞動合同法作為維權新砝碼的勞動者當頭一棒。勞動合同法出臺前勞動者合法權益一再被侵犯的事件讓一些勞動者開始擔憂:即使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能否撼動資強勞弱的長久局面,改變人力資源市場買方市場的格局,實現勞資關系和諧,依然是個問題。

  突擊裁員,都是勞動 合同法惹的禍?

  20xx年7月5日,一位來自廣州網名為“金山大少”的網友在凱迪論壇上發表了一篇名為《忍痛解雇了全部女職員,我萬分內疚》的帖子。帖子發布后,立刻在論壇上引起了關于勞動合同法立法成敗的討論。

  “金山大少”在帖子中這樣寫道:

  我是一家民營企業的業主,公司不大,連我在內只有四十三人,是銷售機電設備的。

  我不是一名刻薄的老板,我的公司從20xx年建立到現在,每一位員工都出了不少的力氣。

  但今天我忍痛解雇了全部十八名女員工,沒辦法的,這年頭做生意不容易,勞動合同法即將實施,我不解雇她們自己的公司就難保了。我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都是一年一簽的,按照勞動法到期不續簽是不用賠錢的,但新的勞動合同法卻規定員工干了幾年就要按每年一個月工資賠償,所以現在解雇不用賠償那么多錢,這是其一。還有新法規定簽第三次勞動合同就應當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意味著我明年就得和大部分員工簽訂長期合同,這樣我的公司會被拖垮的,那些女人生小孩時很長時間不上班白拿工資,我的小公司根本負擔不了這樣的重擔。

  “金山大少”在帖子的最后表示,他對裁減女員工的行為感到有些愧疚,“很對不起她們”,但是實在“沒有更好的辦法”。

  “金山大少”的帖子中內容的真實性雖然有待考證,卻至少反映了許多企業的心聲。

  “勞動合同法增加了我們企業的用人成本,同時企業的用工自主權、薪酬權也被剝奪了。”鄒東生說,“比如,勞動合同法關于試用期期限、‘三險’、解除合同和最低薪酬的規定等,法律實行的就是‘一刀切’,而沒有考慮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者的個體差異和崗位差別。”

  作為北京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總監,鄒東生已經在人事崗位上工作了8年之久,此次勞動合同法的頒布還是給他出了一道難題。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如何避免單位在勞動用工方面的存在的潛在風險,近段時間是他的首要任務。

  “具體地講,首先是裁減在單位工作已經9年多,明年滿10年的員工,避免和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二是為沒有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補簽勞動合同;還有就是調整單位、勞務派遣公司和派遣對象(員工)三者之間的用工關系。”鄒東生解釋說。

  鄒東生所做的工作是目前幾乎所有的企業都在做的事情。據媒體報道,最近中央電視臺正著力清退“新聞民工”,人數據說有一千八百多人。盡管央視對外聲稱是“為了規范用工行為”,但深究起來,該事件發生的原因與勞動合同法的頒布不無關系。

  勞動合同法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長期以來,中央電視臺的人事制度非常復雜,“正式職工”、“中心聘用”、“部門聘用”、“小組聘用”等各種名目不一而足,甚至還有大量沒履行任何聘用手續的“計件工”。在強調“規范用工行為和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合同法出臺之際,難怪中央電視臺要采取這樣的舉措。

  在很多企業對企業“瘦身”,以應對勞動合同法的時候,袁中文卻穩如泰山。

  袁中文是北京某臺資企業的人力資源總監。在他看來,炒老員工的舉動不明智。他認為,裁掉老員工一方面影響了企業的集體凝聚力,另一方面,炒掉一名老員工就意味著要培養一名新員工,而從目前的情況看,新員工的培訓成本比老員工的解雇成本更高。

  無期合同,“泥飯碗”變回“鐵飯碗”?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與單位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后,如果雙方再次續約,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種能進不能出的情況肯定會引發公司的員工工作效率低下、沒有勞動積極性,這不是回到了原來吃大鍋飯的年代了嗎?”眼看著離勞動合同法實施的日子一天天臨近,廣東一家外資企業的陳老板為此愁得茶飯不思。

  陳老板的擔心的確不是多余的。對于無固定期限合同,但凡企業的人事主管都是“相當的忌諱”。“只要企業有部分員工無所事事,企業就會人浮于事。”鄒東生表示,本來固定期限合同有威懾作用,實行了勞動合同法后的無固定期限合同相當于“鐵飯碗”,會令一些員工工作態度隨便,“肯定影響企業的效率”。

  而且,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規定支付賠償金。“這就意味著只要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者不犯大錯,不同意解除合同,企業就被判了‘無期徒刑’,無法解雇他,這對企業來說就少了約束力,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業的'解雇成本。”鄒東生說。

  “一些企業和雇主現在的擔憂完全是多余的。”袁中文說,“因為員工與單位簽訂合同的次數,在20xx年1月1日前所簽訂的,都將清零,簽訂次數計算時間,將從勞動合同法實施之日起才有效。”

  而且,袁中文認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并非打不破的“鐵飯碗”、“終身制”。“如果單位轉制、重大技術改革、員工泄露了公司商業機密,以及因員工本人原因出現重大過錯等,企業同樣可以解雇拿有‘無固定期限工作合同’的員工。”

  “相反,如果企業的一名員工十分優秀,企業想和這名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還不一定能達成協議。對他來說,簽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無所謂的。因此,對于能力強的員工談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就是個偽命題。”袁中文指出。

  袁中文還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企業還是有好處的。如果和勞動者一年一簽,每到合同到期,他都會想“企業還要不要和我續簽”,就會去找另外的出路,這樣的員工可能只注重短期利益,不會在企業做長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讓一些員工免除后顧之憂,可以增強員工的歸屬感,肯為企業做長線的投入。

  “一個對企業有歸屬感的員工和一個一年一簽的臨時工,他們對企業的責任心是不同的,產生的效益也是不同的。”

  盡管袁中文并不反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是他也承認企業要想和勞動者解除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還是會有很多另類的方法的。

  袁中文解釋說,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等法定條款不具體,缺乏可操作性。一些企業制定了職工工資等級制度。以“企業的工資每年都在變,不好寫入合同”為由或者在勞動合同中只寫上工資等級,不寫具體工資數額,而在執行中又拋出各種工資績效制度將欲辭退的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的工資降到法律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讓員工自己感到很不舒服,覺得呆不下去了只好自己提出走人。

  跳槽自由,“老東家”成培訓基地?

  20xx年8月30日,袁明(化名)接到了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他向“老東家”賠償6.3萬元違約金的判決書。

  袁明最早是武漢某電力公司的一名技術員。在單位從事技術檢測工作。20xx年4月26日,袁明和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合同期限是8年,約定違約金是員工每提前一年離職,繳納1個月薪酬的違約金。20xx年7月15日,他經人介紹看中了“新東家”上海某公司,收入可觀,袁明便向公司辭職,到上海工作。

  武漢某電力公司隨后便以袁明跳槽違約為由,將其訴諸法律。武漢中院最終判決袁明賠償公司6.3萬元。袁明不服,申訴到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目前已經受理了這起勞動合同違約案件。

  袁明做夢恐怕都不會想到,這次跳槽跳出的違約金官司竟然打了6年還沒有結果。而20xx年1月1日即將實施的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就在袁明這樣的勞動者暗自竊喜時,許多企業老板卻對這一條款充滿怨氣。

  溫州一家制衣廠的王老板擔心:“員工愛走就走,要是任務量密集的時候,我的員工突然大量走人,我該怎么辦,不能按期完成訂單不是得賠死?”

  “新進來的大學生,啥都不會,我和同事經過一年多培養,總算讓他會做點事情了。這一年多他基本上什么都干不了,都是我們付出勞動在培養他,教他學做事情比我自己做還要累,我自己也許10分鐘能做完的事情,我來教他做就得一個多小時。這一年多基本上我們公司就是給他工資讓他學東西,可一年多過去了,他對自己的工資不滿意了,就跳槽了。那么我們該怎么保證公司的利益?”一位中型IT公司的老板同樣向記者抱怨。

  企業老板沒法解決,要求人力資源部門處理。和鄒東生同樣的人力資源總監們也很無奈:“有了這個法律,員工想走就走,又不能提違約金,我們人力資源管理者很作難啊!”

  袁中文認可這個條款在一定程度上是鼓勵員工跳槽。但是他指出,企業對員工跳槽一直沒有什么好的辦法。目前人力資源市場的現實是要想從員工手中拿違約金比登天還難。“我做人事工作多年,只拿到一筆違約金。而且還是一名高級管理人員跳槽,新單位支付的。”

  “事實上,這是我們的用人單位還沒有把觀念轉變過來,勞動者是自由人,在選擇工作的自由上,不應該受到任何限制,國外的法律根本沒有違約金這項約束。”袁中文說,“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辭職要提前30天通知單位,而且也不是一律不付違約金,如果員工參加了單位組織的培訓或者和單位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在跳槽時就要付違約金。”

  現在一些企業采取的阻礙人才自由擇業和合理流動的做法通常是扣押證件、提供擔保和拖延辦理檔案轉移等有關手續等。“勞動合同法中對這些行為給予了‘回擊’,具體是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以及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如果保險公司違反此規定阻礙人才的流動,不僅面臨著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給他人造成損害的,還將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袁中文指出。

  盡管是企業方的代表,勞動合同法的頒布給人力資源主管行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袁中文還是建議企業,只有真正做到了“待遇留人、事業留人、感情留人”,才不會擔心人才的流失,勞資關系才能和諧。

勞動合同集合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乙方從事工作,工作地點在 。 乙方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4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5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40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為兩個月,其中試用期勞動報酬為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第七款的約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八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勞動合同集合 篇8

  鑒于甲方已經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加以雙方自愿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 類型確定本合同期限(請選擇: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

  1、固定期限:有效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有效期自 年月日起,試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經營的 店

  內從事營業員工作,工作崗位為,甲方保留根據需要修改乙方工作職責和職位說明的權利。

  2、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在特殊情形出現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勞動報酬。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假

  1、工作時間為全天制:7:00—19:00。

  2、乙方按照上述所選擇的營業時間工作在商場,營業時間外乙方應完成必要貨物的整理、擺放等甲方安排的工作。

  3、乙方享有每月 天的.假期。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乙方的勞動報酬由甲方依法確定并分配,乙方的工資方式為:“基本工資+提成”構成。

  2、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基本工資為元人民幣/月,提成以每月日至次月 日期間銷售總額為基數,并按照相應的提成比例進行考核。

  3、乙方在試用期期間工資為 元人民幣/月,其他績效部分依照上條。

  4、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期每月15日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

  第五條 勞動紀律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勞動紀律。乙方應遵守的甲方勞動紀律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條款:

  1、嚴格遵守甲方的考勤制度,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未經請假善自離開崗位的,按照曠工處理。

  2、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間、應當做好交接工作,包括對甲方所屬分類文件及財務的交接。

  3、乙方不得損害甲方名譽和利益。

  4、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六條 勞動合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與乙方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辭職應提前30日(試用期內提前2日)以電話方式通知甲方,并完成與甲方的工作交接,歸還甲方的財務,履行與甲方約定的其他義務。否則,甲方可不予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約定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2、乙方未提前30日內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雙方另有約定的以雙方約定為準,與國家、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相的,按照有關規律、法規執行。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甲 方:

  乙方:

勞動合同集合 篇9

  案例回放:20xx年小王被一家公司聘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今年3月,公司聘任小王為企劃總監,并且頒發了聘期為兩年的聘任書,在聘任書中規定了其職責、待遇、期限等。前幾天,公司領導班子調整,新任經理說聘任書不是合同,讓小王回家休息,只發生活費。 這讓小王十分疑惑,不知聘任書是否是合同?

  案例分析:這份聘任書應該視為勞動合同。因為依據我國現行勞動法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性文件的有關規定,勞動合同應具備以下7項必備條款:即(1)勞動合同期限(2)工作內容(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4)勞動報酬(5)勞動紀律(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而該聘任書已基本具備以上7項必備條款,且小王一直在該公司工作,領取工資。聘任書中也明確注明了聘用期限、聘用人員的職責、工作內容、待遇等。所以,該聘任書應視為勞動合同。

  當然,公司讓小王回家休息,只發生活費,這是單方變更其工作崗位。若未經雙方協商一致,公司無權單方變更小王的工作崗位,否則為違法行為。針對公司的違法行為,小王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60日內,向公司注冊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勞動合同集合 篇10

  甲方:X小學

  乙方:_________

  性別:

  文化程度: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實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

  每周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上午7:00—11:00,下午1:30—5:30。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在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乙方工資包括

  1、基礎工資為:每月480元。

  4、甲方對乙方所付工資的全年月數為10個月(1—6、9—12月份)

  5、用工期間乙方的一切保險金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予承擔。

  6、用工期間乙方享有和本校正式職工同等的校內一切待遇。

  甲方簽字: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

勞動合同集合 篇11

  甲方:湖北宇風物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因車站安置房物業管理需要,聘用3名安全巡視員。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此協議書。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自20xx年10月10日起至 20xx年10月9日止。此協議時間到期,可協商續簽。

  二、工作任務與要求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從事安置房的門衛管理和安全巡視員工作。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負責執行安全巡視工作制度規定的各項任務和要求。

  三、工作時間

  甲方要求,安置房門衛安全巡視員為24小時工作制,三名安全巡視員實行24小時輪流上崗工作制,自行協商安排工作時間并且報甲方備案。

  四、工作條件

  甲方提供工作用房及辦公用品,乙方根據工作環境自行做好勞動保護。乙方工作時間必須嚴格遵守安全巡視員工作職責和規章制度,履行本職工作;非本職工作職責和制度要求之外的行為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負;甲方配發春夏冬季保安服。

  五、報酬

  1、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壹仟伍佰元,每月10號支付上月工資。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中包括社保、福利等各項費用。

  六、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并執行甲方制定的所有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統一管理,維護甲方的`利益,保障甲方的財產安全。嚴禁脫崗串崗,嚴禁酒后上崗。

  2、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按責任大小予以賠償,賠償比例不低于按公安機關或消防部門認額的70%。同時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七、合同終止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原則上中途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乙方不能履行工作職責,經甲方多次教育仍然未改的;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影響正常工作和甲方企業形象的;乙方工作失職或營私舞弊,造成200元以上經濟損失的;乙方連續病、事假累計達10天的;甲方原因,影響工作環境,導致乙方不能正常工作的。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集合 篇12

  甲方:C小學(簡稱甲方)

  乙方:(簡稱乙方)

  為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維護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確保全校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控制校園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發生,乙方向甲方提供門衛服務,為維護甲、乙雙方的權利,經雙方協商,特簽定以下聘用合同。

  一、乙方年齡不超過60歲(出具身份證,并將復印件交德育處),身體健康,有一定文化程度。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從20zz年 月 日起至20zz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一年。

  三、甲方職責

  1、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配足配齊工作用具。

  2、按時發放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職責

  1、必須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遵紀守法,禮貌待人,熱情服務,堅持原則,恪盡職守,細心工作,不擅自離崗,不無故請人代班,不遲到,不早退。

  2、工作時間:每天中午12:00——13:30,晚18:30——次日凌晨6:30,星期天中午不上班。工作時間若需調整,雙方共同協商。

  3、必須做好每日值班記錄,來客必須登記。接待來客要熱情、大方、禮貌,并問清來意。任何車輛(摩托車、自行車除外)夜間不得停放在校園里。

  4、每晚22:00關閉車庫門,23:30關閉所有校門,從24:00開始,堅持每兩小時在校園里巡查一次,并將巡查的情況登記在夜間巡邏登記本上,如發現意外情況,及時向德育處或分管領導匯報。

  5、值班期間不得睡覺,除巡查外,其他時間不得離開門房。若發現門房里報警器鈴聲響,應立即到網絡中心查明情況,若有意外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不得擅自關閉報警器電源。

  6、負責門衛室和校門口公共衛生。

  7、遇到學校重大活動或臨時性活動,必須聽從學校統一安排和調遣,協助德育處做好突擊檢查,隨叫隨到。

  8、物品出入須有學校證明,并做好出入登記,發現可疑情況可暫扣其物品和運輸工具,并及時報德育處處理。

  五、待遇

  1、工資實行包干,每月工資700元(大寫:人民幣柒佰元整),按月發放,不享受醫療和勞動保險。

  2、節假日補助按教師的50%發放,每月享受20元的電話費補助,若甲方安排加班,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加班補助。

  3、乙方若違反甲方規定的職責,發現一次從當月工資中扣10元。

  4、門衛對學校管理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況需解除本合同,可在前兩周內提出辭呈申請。如門衛工作不負責任,完不成本合同所規定的工作或出現重大工作失誤,學校有權及時終止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德育處及總務處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即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章):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章):

勞動合同集合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條款,共同執行《_________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實施細則》,企業勞動合同書。

  二、勞動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生產(工作)任務

  1.甲方根據本企業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_________生產(工作)崗位,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的需要,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遵守甲方所規定的各項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和工作任務。具體工作任務見《崗位協議書》。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國家規定,按工種、崗位要求發給乙方勞保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所必需的勞動工具,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生產、工作環境。

  2.其它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合同范本《企業勞動合同書》。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按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辦法》,乙方違紀應予辭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包括經甲方批準延長的醫療期)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乙方在?⑹隆⒀映げ假和醫療期及脫?a href='/zuowen/xuexi/' target='_blank'>學習期間本人或為他人及親友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的?br> (5)乙方因病在十二個月內兩次不按甲方規定按時上交病假證明的。

  (6)合同期內乙方由于個人原因一年內兩次被勞動組合下崗或下崗待業期間兩次不服從分配的。

  (二)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于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安全生產、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確實保障職工管理的權利,接受職工代表大會對甲方履行勞動合同的監督檢查。

  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又無違紀行為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書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致殘;并經甲方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4)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

  (5)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按國家規定錄用、接收的復員、退伍軍人、退役運動員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在企業工作未滿三年的;

  (7)符合國家有關政策的。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調整工資、晉級獎勵、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勞動合同集合 篇14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招用農民合同制工人的規定》及省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乎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為_________工種。具體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_。

  三、生產(工作)條件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規、標準,提供勞動保護設施,按照同工種城鎮合同制工人標準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乙方離開企業時,應將勞動保護用品歸還甲方,或由甲方作價賣給乙方。

  四、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廠規廠紀,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五、工作時間及勞動報酬

  1.乙方每月工作_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如雙方和工會同意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加班給予報酬,加班費每小時_________元。

  2.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_________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定級。工資標準為:_________。

  3.除國家另有特別規定外,乙方享受的獎金、補貼、津貼與本單位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具體的標準為:_________。

  六、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享受的節假日、婚喪假、探親假、女職工產假,與甲方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個月的停工醫療期。此期間的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與甲方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醫療期滿后因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合同的,甲方發給相當于本人基本工資三至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甲方發給喪葬費_________元,一次性供養親屬救濟費_________元。

  4.乙方因工負傷,甲方給予免費醫療。醫療期間,乙方原工資照發。醫療終結經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送回農村妥善安排,甲方按下列辦法發給乙方因工致殘撫恤費: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每月發給_________元,直至乙方死亡;

  (2)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乙方原工資的70%發給,直至乙方死亡;

  (3)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一次性發給_________元。

  5.乙方因工死亡的,甲方按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家屬喪葬補助費_________元,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_________元。

  6.甲方按規定的時間和標準為乙方交納退休養老金。如乙方回鄉時未到退休年齡,甲方將養老保險金以回鄉補助金的形式一次發給乙方。如乙方轉為城鎮合同制工人,甲方將這筆款項轉入養老保險金專戶。

勞動合同集合 篇15

  喬葉今年1月任職于上海某貿易公司北京辦事處,擔任業務代表,未簽勞動合同就能克扣工資?否!任職前談好待遇是固定工資,試用期3個月,每月1000元,轉正后每月1600元,業務費用實報實銷。到4月份他順利轉正,當月的工資為1600元。5月28日,他向辦事處經理提出辭職,經理讓他做到月底,可到了5月31日那天,經理說他不適合從事這工作,當天上午就讓他離開公司,并說好6月3日去領5月份的工資,。

  6月3日他去領工資及報銷差旅費,工資單上他5月份的工資成了250元,喬先生與經理交涉,經理拒不改變。因為經理認為當時并未簽訂勞動合同,現在喬先生不知這事該如何處理,他還能否拿到應有的工資。

  根據《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除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依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有權向勞動保障部門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未按照約定支付工資的;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的;拒不支付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的; 違反工資支付規定的其他情形。

  喬葉雖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按照約定,喬葉5月份的.工資是1600元,公司不應該克扣他1350元,只發給他250元,經理以未簽訂勞動合同為借口克扣工資是違法的,喬葉可以向勞動保障大隊舉報,也可以提起仲裁。因為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可要求用人單位全額支付勞動者應得工資,同時還可以要求支付所欠工資25%的補償金。

勞動合同集合 篇1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在

  乙方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 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集合 篇17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勞動合同集合 篇18

  單位不續簽合同通知書,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

  ______:

  我們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將于___年___月___日期滿。

  經單位研究決定,期滿后不再與您簽訂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時間為___年___月___日。現提前30日通知。

  請您接到此通知后,按規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和社會保險等相關手續。

  特此通知

  簽發人(甲方簽名或蓋章):

  簽發時間:年 月 日

  ——————————————————-

  我已收到現所在單位于___年___月___日發出的《勞動合同終止通知

  書》。

  簽收人(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收時間 : 年 月 日

  注:此通知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勞動合同集合 篇19

  勞動者的選擇權只能行使一次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因此,勞動者在選擇了其中一項主張后,在今后的司法程序中不能隨意變更。勞動者在面對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時,應慎重選擇是繼續履行合同還是追索賠償金。

  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爭議的實務處理

  所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爭議,是指勞動者在被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以后,勞動者不同意接受解除勞動合同決定,要求用人單位撤銷解除勞動的違法決定,并要求繼續恢復和履行原勞動合同而產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合同的定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是指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受國家法律保護,各方當事人都應當嚴格依法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

  在司法實踐中,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解除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后,勞動者可以作出如下兩種選擇,第一種選擇是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時,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作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辭退決定,決定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等規定的要求,提出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訴求;第二種選擇是勞動者不同意用人單位作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辭退決定,要求恢復勞動關系,并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在律師處理勞動爭議的司法實踐活動中,因勞動者的第一種選擇而產生的勞動爭議占絕大多數。大多數勞動者認為,既然用人單位已經將我辭退,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意義不大,受“好馬不吃回頭草”的傳統思想影響,一般均主張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對于主張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訴求,勞動仲裁機關或者審判機關處理起來也相對簡單,適用的法律依據也較為充分。在執行方面屬于支付義務的履行,執行方面也沒有太多障礙。對于第二種選擇,在司法實踐中較為鮮見,處理起來較為復雜,而且還存在適用法律依據欠缺及難以認定等問題。

  關于勞動合同被違法解除以后,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法律依據,主要體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根據該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此條為勞動者主張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提供了法律依據,但是對于勞動者提出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訴求后,在什么情形下裁決支持勞動者的訴求,什么情形不支持勞動者的訴求并沒有做出更明確和更具體的規定;對于如何認定“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也沒有更具可操作性的規定;對于裁決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不實際履行裁決內容如何處理也沒有具體規定。這些立法上的欠缺,必然在司法實踐中引起爭議和混亂,不利于勞動爭議糾紛的解決,也不利于和諧勞動關系的'構建。

  除上述規定以外,原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1995)223號)以及原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幾個問題的復函》(1997年1月31日勞辦發[1997]15號)對于用人單

  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后對勞動者的賠償問題,以及勞動仲裁委或法院裁決撤銷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合同的決定后的工資補發問題等,也作出了一些規定。

  原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1995)223號)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賠償勞動者損失……(四)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第三條規定:“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賠償,按下列規定執行:(一)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規定有關賠償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xx】238號)規定:“《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1995〕233號)第三條第一項中的“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是指因用人單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不能提供正常勞動而損失的工資收入。”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幾個問題的復函》(1997年1月31日勞辦發[1997]15號)第二條規定:“在處理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爭議時,如果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或人民法院的判決撤銷了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決定,企業應從決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補發職工工資。”

  原勞動部的上述部門規章或者批復,僅適用于因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賠償事宜,以及用人單位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決定被撤銷以后關于工資補充的事宜,但是對于前面所提及的在什么情形下裁決支持勞動者的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訴求,什么情形不支持勞動者的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訴求,以及如何認定“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等問題,并沒有提出相應的標準答案或者法律依據,問題依然會存在,繼續履行勞動的爭議依然無法得到法律適用上的妥善解決。

  因為立法上的欠缺,對于同樣的訴求和事實,不同的裁決者會因為對法律理解和認識的不同,而作出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裁決結果。

  現舉一案例,來說明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爭議的實務處理.

  勞動者劉某(女,上海人,19xx年**月**日出生),因與用人單位生物技術(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案,于20xx年4月12日向深圳市南山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根據劉某的《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顯示:

  劉某于20xx年6月21日入職**公司,雙方于20xx年6月25日簽訂一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三年,自20xx年6月21日起至20xx年6月20日止;試用期三個月,自20xx年6月21日起至20xx年9月20日止;劉某的工作內容為省區銷售經理(上海);劉某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6000元/月,試用期工資為4800元/月。20xx年1月30日,**公司向劉某發出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違法解除與劉某的勞動合同。劉某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二條、第三條之規定,**公司應繼續履行與劉某簽訂的勞動合同,并按月平均工資7130元/月的標準向劉某支付自其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之日(20xx年1月30日)起至恢復雙方勞動關系期間的工資待遇損失,及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以及繳納相應期間的社會保險費。

  據此,劉某主要提出了如下仲裁請求:

  1、撤銷**公司關于違法解除劉某勞動合同的決定/通知,裁決繼續履行劉某與**公司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2、裁決**公司按7130元/月的標準向劉某支付自其違法解除劉某的勞動合同之日(20xx年1月30日)起至恢復雙方勞動關系期間的工資待遇損失,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3、裁決**公司按7130元/月的基數為劉某繳納自其違法解除劉某的勞動合同之日(20xx年1月30日)起至恢復雙方勞動關系期間的社會保險費;

  4、裁決**公司向劉某支付律師費5000元。

  劉某同時還就提出了支付拖欠的工資、違法延長試用期的賠償金等訴求。 **公司針對劉某的仲裁請求,提出了如下答辯意見:

  **公司辭退劉某屬于依法與劉某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勞動合同已于20xx年1月11日17:30分正式解除。劉某要求撤

  銷解除勞動合同決定/通知,并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訴求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不能成立,應予駁回。

  劉某于20xx年6月21日**公司處,劉某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為省區銷售經理(上海),劉某的工作地點為深圳、上海。

  劉某作為銷售經理管理人員,負有開拓上海業務市場的義務。但是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公司發現劉某工作能力與其自身所描述的能力相差甚遠,不能勝任銷售工作。為此,**公司才依法與劉某解除勞動合同。在**公司與劉某已達成解除勞動合同口頭協議的情況下,**公司向其郵寄出《離職交接表》及《勞動合同解除通知》。

勞動合同集合 篇20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碼:

  員工工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一、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入職甲方,甲乙雙方簽訂的最后一期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現乙方因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據乙方的申請,雙方同意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甲方與乙方結清以下款項:

  1、至勞動合同關系解除之日止乙方醫療期工資_______元。

  2、甲方發給乙方相當于__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人民幣_______元。

  3、甲方向乙方額外支付相當于_______個月工資代通知金人民幣_______元。

  4、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于_______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人民幣_______元。

  上述1、2、3、4項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乙方同意現金領取或由甲方支付到乙方工資帳戶中。

  三、乙方應于簽訂本協議當日內向甲方交回工作服、廠牌等屬于公司的物品,甲方給乙方開具離職證明。

  四、乙方承諾由其自行決定是否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甲方將提供協助。

  五、乙方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工作交接辦結時,甲方與乙方結清工資、經濟補償等費用,乙方同意此后放棄向有關機構(包括乙方、勞動部門、仲裁委和法院等)主張其它工資(含加班工資)、經濟補償、社會保險、患病待遇等相關之權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以下空白無正文)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

  乙方(簽字畫押):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集合 篇21

  勞動合同作為合同文書的一種,雙方是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協商,對已經簽訂的合同進行補充或者修改,這就是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勞動合同補充條款,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并共同遵守。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經營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現,調整乙方具體工作部門和崗位及勞動報酬。乙方如不同意的,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不承擔違約及經濟補償、賠償責任。

  2、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后,確定乙方和合同有效期由原來的延長至。

  3、保密義務:甲方的銷售信息、采購信息、人事財務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規范、業務流程等)、客戶信息等經營信息,以及甲方注有“保密”的資訊等,均屬甲方商業秘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他人及本公司無關人員。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4.1勞動合同生效后,乙方未按甲方規定的時間提供辦理錄用和社會保險手續的有關資料、證明的,甲方可視作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本合同或視作乙方主動放棄其應享有的保險福利待遇。4.2勞動合同期間,甲方發現乙方提供了得以受聘于甲方的虛假資料,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5、其他:本合同補充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集合 篇2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經濟類型:私營企業

  地址:

  乙方(員工)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郵編: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發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簽定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甲乙雙方確定合同固定期限為( )年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合同期內,乙方在甲方單位里從事( )[或相關崗位]工作,依法享有勞動、工作、學習、參加企業民主管理和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獎勵及勞動保險福利等權利。

  第三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道德、技術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并根據乙方的專業技能進行工作安排。

  第四條、乙方應當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不斷提高專業技能,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據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五條、甲、乙雙方均應按國家、省、市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雙方解除、終止合同后,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注:計算方式,自此員工查看期過后,正常計算工資之日至六個月后,由甲方為乙方辦理威海市規定的社會保險、人身保險等在未辦理各保險前,員工因各種原因造成的任何傷害由其本人負責,與公司無關。

  第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采取用書面形式依法變更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款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第二款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第三款 嚴重失職,私營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第四款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一款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二款 乙方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三款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四款 甲方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乙方的。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致意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款 在試用期內;

  第二款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參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第十條、本合同欺瞞,即行終止。加以雙方均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想對方表示終止或續定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履行期滿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如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議同意可以續定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a) 文件、物資的返還:乙方因與甲方終止合同(不論何種原因),乙方應將甲方的文件、資料、標據、設備、財產等全部交回,否則,甲方將從應付乙方的最后款項中相應扣除,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將要求乙方作出賠償直至采取法律措施維護甲方利益。

  b) 保密: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或終止合同后應對甲方的公司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等公司機密嚴格保密。

  c) 任何一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本合同相關條款處理;給對方造成重大損失時,可根據有關法規向對方要求賠償。

  d) 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辦好工作交接手續,方可解除合同。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據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e) 乙方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中保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由乙方要求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因乙方本人故意或嚴重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敬業精神、工作績效等評定乙方月度工資,并按乙方在甲方服務的時間確定服務期獎金。(服務期獎金的標準按乙方在甲方實際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本人一個月工資的服務期獎金。在甲方工作超過10年的,從第1年發給15個月的服務期獎金)。如因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之規定提前結束合同的,不予發放服務期獎金。(市場部業務員、臨時工除外)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議內容可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勞動合同集合 篇23

  一、勞動合同訂立的目的

  我們認為:《勞動合同法》82條第一款的規定首次采取懲罰性的條款來要求用人單位與勞動訂立勞動合同,其主要目的在于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權利義務,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首先我們要排除一種情況:XX公司對王某某的用工應當不屬于“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勞動合同法》第69條第一款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二、如何計算雙倍工資的期限

  1、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也應當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及第十條第一款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規定,我們認為: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就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內也應當屬于用工。

  2、工資計算期限應當自20xx年4月1日起算至20xx年2月28日,共計11個月。

  (1)雙倍工資計算起點應當自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后起算。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根據該款規定,我們認為:雙倍工資計算起點應當自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后起算。因此本案應當自20xx年4月1日起計算雙倍工資。

  (2)根據第八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雙倍工資應當算至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滿一年止。

  三、如何理解雙倍工資的仲裁時效

  20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第一款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對于該條款的理解,實踐中有兩種理解,第一種理解稱之為“主觀判斷標準說”,應該嚴格按照勞動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按照這種理解,本案中的王某某如果主張了雙倍工資,也會被仲裁庭駁回仲裁請求。第二種理解稱之為“客觀判斷標準說”,持有該觀點的學者認為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違法行為是持續性的,由于違法行為持續尚未終了,則仲裁時效應從違法行為終止后或者勞動者提出時開始計算。顯然第二種學說更有利于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本案中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應當從用人單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違法行為結束之次日開始計算一年。用人單位違法行為結束之日應當為20xx年3月31日,相應的仲裁時效應當自20xx年3月31日起算一年。

  四、工資標準如何計算

  對于工資的概念,依據《勞動部關于執行勞動法的意見》,《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工資總額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我們認為:工資是指用人單位根據國家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勞動者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勞動者個人承擔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代扣的其他應屬勞動者個人承擔的款項。

  因此,本案中,王某某的另外一倍的工資組成不能僅僅參照其每個月的實際發放工資,應該根據不同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用人單位為其代扣代繳的勞動者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勞動者個人承擔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關于如何舉證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

  本案中,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法律規定應當由勞動者舉證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因此,取證難是勞動者的一個難題。我們建議勞動者保存好相關證據,如: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有時候其他勞動者的證言也可以作為相應證據。

勞動合同集合 篇2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 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武漢天石建筑勞務分包有限 法定代表人 楊海進 施工工地地址: 河北省邯鄲市磁縣西來村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

  出生日期 年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市(縣村 乙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月日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 )1、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項目名稱)中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河北省邯鄲市磁縣西來村。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標準工時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九條 甲方必須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并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乙方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十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一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六、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月工資標準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支付工資不低于北京市最低生活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每月30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并出具工資支付憑證。

  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乙方因工負傷或死亡的,甲方應在事故發生后一個月內向區縣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甲方沒有提出申請的,乙方或者乙方親屬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邯鄲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規定及施工管理制度。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八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邯鄲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集合 篇25

  勞動合同變更的概念

  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指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對勞動合同內容作部分修改、補充或者刪減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的變更是原勞動合同的派生,是雙方已存在的勞動權利義務關系的發展。 根據本法第十六條和第三條第款的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調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因此,勞動合同一經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受法律保護,雙方當事人應當嚴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但在,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有時不可能對涉及合同的所有問題都做出明確的規定;合同訂立后,在履行勞動合同的過程中,由于社會生活和市場條件的不斷變化,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得勞動合同難于履行或者難于全面履行,或者使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不平衡,這就需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對勞動合同的部分內容進行適當的調整。否則,在勞動合同與實際情況相脫節的情況下,若繼續履行,由可能會對當事人的正當利益造成損害。因此本法允許當事人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變更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修改、補充或者刪減,通過對雙方權利義務關系重新進行調整和規定,使勞動合同適應變化發展了的新情況,從而保證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 勞動合同的變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礎上對原勞動合同內容作部分修改、補充或者刪減,而不是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原勞動合同未變更的部分仍然有效,變更后的內容就取代了原合同的相關內容,新達成的變更協議條款與原合同中其他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雙方當事人都有約束力。

  編輯本段勞動合同變更的情形

  1、根據本條的規定,在一般情況下,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即可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這就是說:首先,勞動合同是勞動關系雙方協商達成的協議,當然也可以協商變更;對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只要是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而達成的,都可以經協商一致予以變更。其次,對變更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應當采取自愿協商的方式,不允許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未經協商單方變更勞動合同。一當事人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任意改變合同內容的,在法律上是無效行為,變更后的內容對另一方沒有約束力,而且這種擅自改變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種違約行為。再次,勞動合同的變更只是對原勞動合同的部分內容作修改、補充或者刪減,而不是對合同內容的全部變更。對勞動合同所要變更的部分內容,當事人雙方通過協商后,必須達成一致的意見。如果在協商過程中,有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同意所要變更的內容,則就該部分內容的合同變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在變更過程中必須遵循與訂立勞動合同時同樣的原則,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2、根據本法第四十條第三款的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在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此可以確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是勞動合同變更的一個重要事由。

  所謂“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主要是指: (1)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者廢止。勞動合同的簽訂和履行必須以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前提。如果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發生修改或者廢止,合同如果不變更,就可能出現與法律、法規不相符甚至是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導致合同因違法而無效。因此,根據法律、法規的變化而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須的,合同范本《勞動合同變更》。

  (2)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單位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或者根據市場變化決定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生產經營項目等。用人單位的生產經營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或者根據市場變化可能會經常調整自己的經營策略和產品結構,這就不可避免地發生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生產經營項目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有些工種、產品生產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銷,或者為其他新的工種、崗位所替代,原勞動合同就可能因簽訂條件的改變而發生變更。

  (3)勞動者方面的原因。如勞動者的身體健康狀況發生變化、勞動能力部分喪失、所在崗位與其職業技能不相適應、職業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級等,造成原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繼續履行原合同規定的義務對勞動者明顯不公平。

  (4)客觀方面的原因。這種客觀原因的出現使得當事人原來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這時應當允許當事人對勞動合同有關內容進行變更。主要有:①由于不可抗力的發生,使得原來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者失去意義。不可抗力是指當事人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戰爭等。②由于物價大幅度上升等客觀經濟情況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的履行會花費太大代價而失去經濟上的價值。這是民法的情勢變更原則在勞動合同履行中的運用。

  編輯本段勞動合同變更應注意的問題

  1、必須在勞動合同依法訂立之后,在合同沒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的有效時間內進行。即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已經存在勞動合同關系,如果勞動合同尚未訂立或者是已經履行完畢則不存在勞動合同的變更問題。

  2、必須堅持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即勞動合同的.變更必須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當事人的同意。平等自愿、協商一致是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也是其變更應遵循的原則。勞動合同關系,是通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而形成的,其變更當然應當通過雙方協商一致才能進行。勞動合同允許變更,但不允許單方變更,任何單方變更勞動合同的行為都是無效的。 在實踐中,有此用人單位為達到變更勞動合同的目的,采取了許多變通的手段。如某用人單位根據工作的需要,決定采取公開考試的辦法,對考試不通過的職工,一律另行安排工作崗位或予以辭退。這種形式是否合法呢?我們認為,勞動合同的變更需要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否則不能變更。采取公開考試的辦法似乎公平,在未經勞動者同意的情況下,對勞動者不具有約定力。用人單位對原合同仍應履行。

  3、必須合法,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勞動合同變更也并非是任意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的變更內容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4、變更勞動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經協商后對勞動合同中的約定內容的變更達成一致意見時,必須達成變更勞動合同的書面協議,任何口頭形式達成的變更協議都是無效的。勞動合同變更的書面協議應當指明對勞動合同的哪些條款作出變更,并應訂明勞動合同變更協議的生效日期,書面協議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本條的這一規定,是為避免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因勞動合同的變更問題而產生勞動爭議。

  5、勞動合同的的變更也要及時進行。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主體可以是用人單位,也可以是勞動者,無論是哪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都應當及時向對方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說明變更勞動合同的理由、內容和條件等。如果應該變更的勞動合同內容沒有及時變更,由于原訂條款繼續有效,往往使勞動合同不適應變化了的新情況,從而引起不必要的爭議。當事人一方得知對方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后,應在對方規定的合理期限內及時作出答復,不得對對方的提出的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置之不理。因為根據勞動法第二十六條和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如果用人單位經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則可能導致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四、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的執有 根據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集合 篇26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合同有效成立以后,當具備一定條件時,因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關系消滅的法律行為。

  勞動合同的解除包括法定解除、協商解除和約定解除。勞動者可以通過這3種方式解除勞動合同,但在實際操作中應當注意不同解除方式的條件和程序,避免因此引發勞動爭議。

  一、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法定解除合同情形,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1、辭職權:我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復函》(勞辦發324號)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這是《勞動法》賦予勞動者自主選擇職業的權利,是勞動者的一項基本權利,通常稱之為“辭職權”。勞動者行使辭職權時,只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即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無需經過用人單位同意30天期滿勞動合同正式解除。

  勞動者行使辭職權時應當注意兩點:一是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違約金,或用人單位支付了培訓費等,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約定承擔賠償責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規定,否則用人單位可不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2、特別解除權:《勞動法》第3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5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并可支付賠償金: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四)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五)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以上是法律規定的勞動者特別解除權,勞動者可以無條件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的限制。除了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以外,其它幾種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后,還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行使特別解除權時應當注意兩點:一是法律雖然沒有明確勞動者在此情況下要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但為了避免對勞動者是否有提出解除發生爭議,最好還是像行使辭職權一樣,采用書面通知的形式;二是試用期內解除合同需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因沒有交接造成損失,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3、不可抗力解除權:《勞動法》沒有提到不可抗力解除權,但我國《合同法》對不可抗力解除勞動合同卻有明確規定。所謂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是指因不能遇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或客觀事件,例如水災、火災、地震、火山爆發、水災等自然事件,或戰爭、罷工等社會事件以及法律、政令的變化等等,導致合同繼續履行已不可能而解除。筆者認為,不可抗力也是勞動者解除合同的法定條件之一。

  勞動者行使不可抗力解除權時應當注意:并非一旦出現不可抗力均可解除勞動合同,只有在不可抗力已影響到勞動合同目的.的實現時,才能導致合同的解除。

  二、 約定解除。

  約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事項,待約定的事由出現時,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我國《合同法》第93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在發生了勞動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以后,享有解除權一方的勞動者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后,勞動合同的權利義務即告終止,無須獲得用人單位同意。

  勞動者行使約定解除權時應當注意:必須事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并且只有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以后,勞動者才能依照約定解除。

  三、協商解除。

  協商解除是指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勞動法》第24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合同法》第93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不管是《勞動法》還是《合同法》,都允許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商解除與約定解除、法定解除不同,它不需要雙方事先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只要雙方愿意隨時都可以解除合同,這也是實踐中常用的解除勞動合同方法。

  勞動者在協商解除時應當注意:必須將雙方協商解除合同的權利責任明確,最好以書面的形式固定下來,避免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些糾紛。

勞動合同集合 篇27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類型: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人: 電話: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并以

  為標志。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 。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 )管理和專業技術類/( )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點: 。

  (五)除臨時性工作或者短期學習培訓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或單位工作和學習培訓,應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并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月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 元/月( 元/周);

  2、計件工資: (70%以上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本項約定方為成立);

  3、其他形式: 。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

  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 日(或周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享受醫療待遇,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并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鑒證時需一式三份,其中鑒證機構留存一份),雙方簽字后,甲方必須將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的,視為尚未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發生糾紛時,不得以已簽訂本合同為由對抗乙方的主張,并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勞動合同集合 篇28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經濟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職工):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從20xx年1月1日起至 20xx年12月31日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 元/日)。

  2、其他形式: 。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集合 篇29

  甲方:*

  乙方:*

  **小學鑿石分校校園內有廣玉蘭14株、松柏2株、球狀四季青5株,石榴樹2株,桂花樹4株,石榴樹2株,樟樹12株,夾竹桃2株,種植草皮約100平方米。

  由于多年未進行有效的修剪和整理,校園內樹木過分生長,樹高、冠徑都嚴重超標,還殘留了部分枯枝,時不時掉落,不但影響了校園整體美觀,還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隱患。

  天臺小學鑿石分校將校園內所有花草樹木承包給殷小紅女士修剪、整理。

  工作要求:修剪整理必須在20xx年7月至20xx年8月之間分四次完成。

  第一次:校園內所有花草樹噴灑農藥,除蟲(噴灑的必須是國家允許范圍內的非劇毒農藥,不得污染學校水源)

  第二次:清除雜草,鉤除所有樹木枯枝,修剪花木雜枝。(與第一次時間間隔3天)

  第三次:廣玉蘭、四季青、松柏初步成形,草皮修剪平整、成形。(與第二次時間間隔2周)

  第四次:校園內所有樹木修剪成形。(與第三次時間間隔2周)

  勞動報酬:按天計算。200元/天 (雙方按時記工,對工。)

  支付方式:四次修剪完成經驗收合格后,按雙方記工一次性支付所有工資。

  特別申明:花草樹木修建過程中必須注意自身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所有安全責任自負。

  甲方簽章:

勞動合同集合 篇30

  甲 方: 通遼市連成藥業有限公司 (用工單位)

  代表人: 李東身份證號:

  住 址: 科爾沁區百花新城芙蓉園小區聯系電話: 乙 方:(勞動者)

  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 址:聯系電話:

  為進一步提高公司整體管理水平、降低運營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務質量,保證送貨及時,經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協商,本著長遠真誠合作的共同愿望,就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具體相關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愿形成勞動用工關系,乙方作為勞動者接受甲方的用工管理。

  二、乙方的工作職責及工作范圍:

  甲方聘用乙方為公司送貨員,負責以下工作:

  1.保質保量及時地把藥品送到客戶手中。

  2.貨款按次結算并及時上交,如有特殊情形不能上交者必須上報部門經理。如出現短缺、偽鈔等現象均由本人負責。

  3.及時收取經銷商有關的資質材料。

  4.收集客戶信息、意見,建議并及時向公司反饋。

  協議期限:協議期限共年。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為一個月,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四、勞動報酬:

  1.工資標準:甲方每月15日支付上月工資。試用期 元人民幣,試用期為一個月(可以縮短試用時間,試用期內無休息日,試用期內無請假申請,重大特殊情況可協商并經甲方批準同意,否則按《通遼市連成藥業有限公司員工試用期協議》執行)。

  2.試用期過后經考試合格填寫轉正審批表,雙方簽訂勞動合同,自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按簽訂時的日期雙方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甲方負責為乙方交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工作滿兩年的從第三年開始增加交納住房公積金(個人應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甲方20%,乙方8%,以上五險一金的繳納均按通遼市社保局最低工資標準基數)。

  3.工資結構: 元

  工資結構=基本工資±(考核工資)±(獎勵、或扣罰款) 考核工資=崗位工資±職稱工資±績效工資±(獎勵、或扣罰款)

  績效工資=滿勤工資±效率工資±獎勵工資±保密工資±提成獎勵±(獎勵、或扣罰款)

  (1).基本工資:元,指已進行績效工資核算時

  (2).崗位工資: (采購部經理按10條,每條10分,滿分發放全額崗位工資,未做或遺漏扣該項全部分數,否則按實

  際分數比例發放崗位工資)

  (4).績效工資:

  滿勤工資:100元(每周休息時間為一天,休息時間選在周六或周日,漏崗或本人應工作時間內請假均無此獎勵)。

  .保密工資:100元(堅守職業道德,對企業的相關管理制度、細則,對本部門的相關資料嚴格監控,做到不外泄漏)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薪資,逾期3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天2%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工作崗位的相關制度。

  (三)在乙方沒有提出改進和合理化建議,雙方未為協商更改原工作方案和相關內容的,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及時、保質、保量地完成相關工作。

  (四)乙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內容及工作質量提出合理建議,甲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并根據協商結果作出相應調整。

  (五)試用期滿后,雙方應立即簽訂勞動合同及崗位聘用協

  議。因乙方原因未簽訂的按試用期的工資標準執行(不簽訂勞動合同和崗位聘用協議的可填寫聲明(公司根據其工作情況按試用期工資發放薪資或酌情),公司對該員工按試用期員工對待。

  (六):如因工作需要和客觀情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后的工作崗位工資按新崗位同工同酬。

  七:違約責任

  1、試用期間或轉正后工作未滿一個月離崗,甲方只為乙方提供基本工資(按通遼市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必須保證按時正常的工作,若乙方私自造成空崗影響本職工作的扣100元/天,若甲方未能夠按期支付工資,則按合同法規定給乙方2%滯納金 。

  3、本協議委托內容確定、委托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支付違約金5000.00元(簽訂培訓協議的,按培訓協議執行,以培訓協議約定的內容為準)。

  八:其它

  1、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甲留存一份,檔案留存一份(備注:為保證甲方的商業機密的安全性,乙方可隨時到檔案管理處查閱,如發生爭議糾紛,乙方可執原件解決,甲方無權干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定補充

  協議。

  3、甲乙雙方的訴訟請求必須在科爾沁區內的人民法院 (備注:本協議共五頁,為保證協議的真實有效性、每頁的下角標注出甲乙雙方均簽字按指紋)

  甲 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按指紋):

  乙 方(簽字、按指紋):

  年月年月日 日

勞動合同集合 篇31

  無固定期限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就建立了一種相對穩固和長遠的勞動關系,只要不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勞動合同就不能解除。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2)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7)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0)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1)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12)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1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1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這些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與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是一樣的。因此,無固定期限合同是一種常態化的'勞動合同,不是無終止時間的合同,不是“終身制”、“鐵飯碗”,不會導致用工制度僵化。

  關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上述規定,主要是針對勞動用工中勞動合同短期化問題突出、勞動合同1年一簽、甚至1年幾簽的情況較為普遍而作出的,目的是鼓勵和引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較長期限的勞動合同,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增強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的認同感,提高勞動積極性,促進企業的長遠發展。現在,在許多國家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已成為普遍的合同形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集合 篇32

  于某與一家公司簽訂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后于某懷孕生產,產假屆滿于某回到公司上班。幾天后,于某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屆滿,因公司濟效益滑坡,公司決定部分職工勞動合同屆滿后不再與其續訂勞動合同,其中包括于某。于某認為公司的做法嚴重侵犯女職工的`合法權利,找公司領導理論。公司領導堅決不同意,他們認為公司不是以于某生育為由而解除勞動合同,是由于于某的勞動合同期限已屆滿,公司與于某的勞動關系終止,公司決定不與于某續訂勞動合同符合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于某該怎么辦?

  該公司以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為由,終止與于某的勞動關系不符合法規規定。

  女職工產假屆滿后勞動合同也屆滿,用人單位不能終止勞動合同。1990年7月18日勞動部辦公廳對《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問題的請示》給上海市勞動局復函,其中第4條規定,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三期”內勞動合同期雖然屆滿,也不能解除其勞動合同,必須延續到哺乳期滿。依照上述規定,于某的勞動合同期屆滿之日應延長至哺乳期滿之日。

勞動合同集合 篇3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接(成都市公辦幼兒園都江堰施工 幸福鎮彩虹社區幼兒園)鋼筋加工制作、安裝 一事,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成都市公辦幼兒園都江堰施工 幸福鎮彩虹社區幼兒園

  二、工程地點: 都江堰市幸福鎮

  三、承包方式:承包方式為乙方包工不包料,所有原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負責鋼筋加工制作與安裝等事項,承諾保質保量完成。

  四、合同計價方式為:根據工作量、工作時間與主要負責作業技術能力而定。

  五、合同工期:合同施工日期為 6 個月,即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

  六、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按工作量或按月結算 。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希雙方共同遵守,如單方違約,違約方將支付守約方該承包總價的5000元作為賠償,本合同有效期限至資金結算完畢后終止。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八、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備注:乙方不負責經濟資料工作。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勞動合同集合 篇34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9種情形:

  1.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危險作業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12種情形:

  1.用人單位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知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知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知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依法裁減人員的;

  6.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依法裁減人員的;

  7.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裁減人員的;

  8.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裁減人員的;

  9.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而用人單λ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10.因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11.因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λ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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