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解除勞動合同(精選35篇)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或簽章)年月日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2
關于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如下所示: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者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3
對于勞動合同的解除,《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由此也可知,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辭職,但需注意這個“隨時”是需要遵循相應的程序,當然一般情況也可以根據所在用人單位的情況靈活處理,但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切忌無緣無故在用人單位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悄悄離開用人單位。
相關法律條文: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由于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尚未期滿,現乙方因個人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共同就解除勞動合同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雙方同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時截止。
2、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周之內,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和要求辦理完畢全部的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的移交,資產的回收,工作的匯報,轉單的簽返,付清對甲方的應付款項,提供客戶信息等,與此同時,雙方辦理完畢全部的離職手續。
3、因乙方在職期間曾擔任二級公司的總經理,為保障甲方的權益,乙方保證在離職后遵守如下約定:
(1)繼續遵守和甲方簽訂的保密合同,不外泄在職期間從甲方獲悉的任何商業秘密;
(2)自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參與二級公司主營業務相沖突的商業活動。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損于甲方與客戶的合作關系的行為。
4、為彌補乙方因上述約定而有可能出現的損失,甲方同意支付給乙方補償金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稅后)
5、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辦理完畢全部的離職手續后,甲方將在勞動合同解除后的第一個發薪日,將50%的補償金直接劃到乙方的工資卡上。
6、如果乙方嚴格遵守第3條中的約定,甲方將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一年后將剩余的50%的補償金支付給乙方;如果乙方出現了違反約定的行為,甲方可以不支付該50%的補償金。
7、乙方承諾將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繼續承擔的其他義務。
8、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除本合同內容以外,不再向對方提出任何要求。
9、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10、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于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5
甲 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為期 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 (方)因 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 (方)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 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 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 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在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資、經濟補償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費用等共計¥ 元(大寫: 人民幣)。
4、雙方無違反勞動紀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5、乙方辦理完各項交接之后 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解除勞動合同在內的相關證明。乙方應于勞動合同解除后 日內到甲方辦理相關轉移手續,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6、乙方自愿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7、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6
第一部分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除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外,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二部分
生病期間單位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若單位違規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87條規則支付賠償金(每服務1年支付2個月工資)。
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三部分
《勞動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部分
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一條 為了保障企業職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條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7
茲有我單位員工,自xx年x月起多次通知到崗上班未果,也未辦理任何手續,現已曠工,公司決定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請于x天內到公司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相關手續,逾期我公司將按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特此公告。
x有限公司(公章)
xx年xx月xx日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人民幣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元,如存在以上費用甲方同意在發放工資的`同時一并支付給乙方;
3、甲、乙雙方根據甲方規章制度,辦理乙方相關離職手續;
4、乙方應當于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的行為;
5、乙方應根據勞動合同及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嚴格遵守競業限制內容,否則甲方有權依據乙方簽署的《勞動合同》及《承諾書》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
6、除上述約定外,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7、本協議一式貳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壹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身份證號碼:
(簽字或簽章):
聯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9
爸爸因為身體原因休假了一段時間,康復后與之建立十年關系的單位便想要解除勞動合同,但沒有明說,想讓雇用人自己提出離職,請問這樣的情況如果離職的話用人單位應如何補償??請資深人士提供專業意見!
最佳答案
1、“想讓雇用人自己提出離職”:如果你父親能工作,只是自己提出辭職的,不會再有補償了,因病解除勞動合同。
2、如果你爸不自己提出辭職:單位無權解除與你爸的合同,除非是:你爸不能再從事原工作,而且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時,單位才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在你爸能從事原工作單位卻不讓干、或者是你爸雖然不能再從事原工作單位也沒有給安排新工作的:單位強行解除合同,就是違法解除合同。
3、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給你爸雙倍經濟補償金(本來工作十年的補償金是10個月工資,但違法解除合同時應給20個月工資),另外,如果單位解除合同沒有提前30天通知你爸的,還可以要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合同范本《因病解除勞動合同》。
依據是:《勞動法》第26條:“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且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用人單位在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申訴人:農民合同制工人邱某某。
被訴人:某養雞總場。
案情
邱某于1986年4月被某養雞總場招收為農民合同制工人,合同期限至1996年10月31日屆滿。邱某于1997年3月份因患腰椎間盤突出癥,休病假超過 3個月。按該場規定,休病假超過3個月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場方于7月份解除了勞動合同。8月份場方又通知邱某上班,上班按臨時工對待,不簽合同。邱某上了幾天班后,因病不能勝任工作,自動離崗。場方稱,邱某是違紀,不能發給補償金。邱某不服到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訴。
分析意見
邱某與養雞總廠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期10年,即從1986年3月起,至1996年10月31日。邱某患病是1996年3月,被解除勞動合同時間正是勞動合同期內。按照勞部發[1994]481號文的精神,邱某要求養雞總場發給補償金是合法的,仲裁委予以支持。
仲裁結果
養雞總場故意制造理由,不發邱某補償金是違背勞動法的。因邱某確是因病于1996年7月份被解除勞動合同的。按規定,應及時發給補償金。但養雞總場于8月份又通知邱某上班按臨時工對待,又不簽勞動合同。邱某因病未愈,上了幾天班就自動離崗了。該場抓住邱某自動離崗問題不發給補償金。
仲裁委員會多次到養雞總場找有關負責人宣講有關勞動法規,使其充分認識到勞動法的權威性。并指明不妥善處理勞動爭議會給企業造成不良影響。在此基礎上,仲裁委員會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最終達成協議:
1.依照國務院1991年第87號令的第十七條規定,按邱某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本人1個月標準工資。邱某在本企業工作10年,本人標準工資260元,應發給邱某補償金2600元整。限仲裁調解書生效之起,15日內付清;
2.仲裁處理費200元,雙方各付100元。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某科技(無錫)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20--年1月12日至20--年1月11日止,現乙方根據《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33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個人原因為由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甲方表示同意;雙方確認勞動關系于 年 月 日提前解除。
二、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甲方不向乙方提出在雙方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等權利的要求,同時乙方也放棄向甲方主張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等所有權利;本協議生效后,雙方再無任何糾葛。
三、本協議即雙方簽章好生效,協議文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確認:本協議是雙方共同協商的結果,其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世信科技(無錫)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日期: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11
甲方(用人單位):____,法定代表人:____,負責人:____,
乙方(勞動者):____,性別:____,民族:____,文化程度:____,
身份證號碼:____,戶籍地址:____,郵政編碼:____,通訊地址:____,
手機:____,電子郵箱:____,本單位起始工作年限: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____(方)因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____(方)的勞動合同。經協商,雙方同意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資、經濟補償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費用等共計¥____元(寫:____人民幣)。
第三條、社保、公積金繳交至____年____月止。
第四條、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第五條、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第六條、乙方自愿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第七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乙方(簽字):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自__年__月__日建立勞動合同關系,合同期限為年,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提前解除雙方勞動關系,并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同意勞動關系自雙方簽字之日(即__年__月__日)解除,自解除之日起雙方再無勞動關系;
2、甲方給予乙方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包括但不限于薪資、福利、社保、補償金及賠償金等)為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補償標準為個月工資額。該金額作為雙方解除勞動關系的全部補償金,甲方在本協議簽字后一次性支付。
3、甲方承諾履行在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之前委派乙方外出學習的'安排不變,乙方可以參加。
4、乙方承諾按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中保密協議的規定履行保密義務;不得散布對甲方不利的言論,如乙方如違反此條款,甲方一經證實,將追究相關責任,并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5、乙方在勞動關系解除之前應當嚴格履行相關工作職責,不得損害甲方相關利益。
6、在乙方辦理完畢全部交接手續后,若乙方在職期間未完事宜及因工作交接不清導致需要乙方繼續協助和配合的事項,乙方需全力配合。
7、基于權利處分原則,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后,乙方自愿承諾放棄以此為由的其他權利、權益(包括但不限于薪資、福利、社保、補償金及賠償金等)主張,自本協議簽訂生效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任何權利主張和請求,不再以仲裁或訴訟方式主張本協議以外的任何權利。
8、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蓋章簽字后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性別: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原因,乙方向甲方申請終止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終止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年。
二、勞動合同終止期間,乙方不在甲方的工作時間不計算本企業的工作年限。
三、勞動合同終止期間,乙方不享受甲方的工資、獎金、專業技術職務津貼等薪酬福利待遇。
四、勞動合同終止期間,乙方的社會保險關系(含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仍在甲方,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由甲方代收代繳。有關繳費標準及時間約定如下:
(一)各年度繳費基數的確定:乙方可根據甘肅省統計局當年7月1日公布的上年度甘肅省在崗職工的平均工資60%—300%之間自主選擇繳費基數,作為當年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
(二)繳費費率:養老保險28%、失業保險3%、醫療保險8%、工傷保險(按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定的.當年費率計算)、生育保險0。5%、公共設施建設維護費2%(按照747元標準計算)。
(三)繳費標準:繳費標準等于繳費基數乘以繳費費率。
(四)繳費時間:按照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規定,每年的繳費分為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乙方依照上述標準在當年的5月31日以前繳納一次(核定數額),在11月30日前繳納一次,兩次繳納的數額等于繳費標準。逾期不繳納,甲方可以對乙方作出自動離職處理。
五、勞動合同終止期間,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如從事非法活動或發生對甲方造成嚴重影響的行為,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甲方有權按規定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
六、勞動合同終止期滿,乙方愿意回甲方工作,須在一個月前提出申請,以便甲方及時安排工作。勞動合同終止協議期滿后一個月內,乙方未回原單位的,甲方可按自動離職予以處理。
七、勞動合同終止期滿,乙方若提出繼續簽訂勞動合同終止協議,須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協議。
八、本協議在履行期間,如遇政策調整等客觀因素發生變化時,可以依照相關政策執行。
九、本協議自勞動合同終止期限之日起生效,在協議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協議,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雙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進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14
甲方:(公司)
乙方:(員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一、乙方于____年 ____月 ____日入職甲方,甲乙雙方簽訂的最后一期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 年 ____月 ____日至 ____年 ____月____ 日。現乙方因___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據乙方的申請,雙方同意于 年 月 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甲方與乙方結清以下款項:
1、至勞動合同關系解除之日止乙方醫療期工資____ 元。
2、甲方發給乙方相當于 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人民幣 ____元。
3、甲方向乙方額外支付相當于 ____個月工資代通知金人民幣________ 元。
4、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于 ____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人民幣 元。
上述1、2、3、4項共計人民幣 ____元,乙方同意現金領取或由甲方支付到乙方工資帳戶中。
三、乙方應于簽訂本協議當日內向甲方交回工作服、廠牌等屬于公司的物品,甲方給乙方開具離職證明。
四、乙方承諾由其自行決定是否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甲方將提供協助。
五、乙方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工作交接辦結時,甲方與乙方結清工資、經濟補償等費用,乙方同意此后放棄向有關機構(包括乙方、勞動部門、仲裁委和法院等)主張其它工資(含加班工資)、經濟補償、社會保險、患病待遇等相關之權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以下空白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畫押):
授權代表:
日期: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15
甲方(以下簡稱“公司”):
乙方(以下簡稱“員工”):
身份證號碼:
入職時間:
勞動合同簽訂時間:
經公司與員工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就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1、公司與員工雙方的勞動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
2、公司支付員工工資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員工的社會保險繳納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
4、員工的住房公積金繳納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
5、因,根據《勞動合同法》第__________條第__________款規定,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雙方勞動合同。乙方工作年限為__________年,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計算“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雙方協商,我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__________元人民幣。
6、員工同意公司在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含)前,將員工離職當月工資及補償以__________方式支付給乙方。
7、勞動合同解除后,員工仍有義務對在公司工作期間接觸到的,公司在設計、技術、管理、勞資、財務、客戶關系、客戶名單等方面的商業秘密信息嚴格保密。未經公司書而允許,員工同意不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披露或幫助第三方獲取、使用、傳播公司的商業秘密。
8、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協議自公司與員工雙方簽署后生效。
10、員工是在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協議內容的基礎上簽署本協議的,員工對協議內容無異議。
員工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用人單位人事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16
買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經紀方:________房地產中介服務有限公司
買賣雙方通過經紀方出售及購買位于____市____區_____________單位物業(以下簡稱該物業),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出解除合同,經三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買賣雙方及經紀方均同意按以下第(____)項履行:
(一)若賣方提前要求終止合同關系:
1、賣方須于簽署本協議之日起____日內將定金____幣________元整退還買方(如由經紀方托管,則賣方同意經紀方將定金退還,并將收據交還經紀方)。
2、賣方同意支付給買方____幣____元整作為賠償,并于簽署本協議之日起____日內付清。
3、賣方同意支付經紀方傭金____幣________元整,并于簽署本協議當日付清。
(二)若買方提前要求終止合同關系:
1、買方同意賣方沒收其已支付的定金____幣____________元整作為賠償
2、買方同意支付經紀方傭金____幣________元整作為賠償,并于簽署本協議當日付清。
(三)________ 。
二、買賣雙方承諾不會直接或間接成交此物業,如有買方之親屬、朋友、或其他代理人購入,買賣雙方須各付給經紀方此物業成交價的1.5%作為傭金。
三、自本協議履行完畢之日起,買賣雙方及經紀方之間的`合同關系終止,三方均不得再就上述合同追究各方責任。
四、買賣雙方就本協議提供以下帳戶作為收款帳戶: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自三方簽字起生效。買方、賣方、經紀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戶名: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賣方:戶名: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17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雙方解除勞動關系達成如下協議:
1、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雙方的勞動關系、工資、社保福利截至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為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為乙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并出具相應的離職證明。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并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辦理完結。甲方在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時按照乙方為甲方的工作年限以及法律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元(寫:
4、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元(寫:
5、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6、本協議是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本協議書生效前雙方基于勞動關系產生的權利義務互不追究。
7、上述協議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職工檔案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地址:
甲乙雙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為______期年的勞動合同,現因______________原因,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_____金、基本醫療_____金、失業_____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或簽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了無固定期限(或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于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協商解除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時。勞動合同解除時雙方勞動關系終止。
二、乙方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等待遇享受截止時間為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補償和社會保險待遇等全部給付項目包干總金額共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元)。
上述款項為一次性了結總付金額,包括賠償金、各項經濟補償、工傷醫療待遇、加班工資、其他勞動報酬和福利等。甲方應當在本協議生效且乙方完成所有工作交接后三日內一次付清。
三、乙方對甲方應付其勞動報酬和各項經濟補償等款項的金額予以確認并沒有爭議。雙方在勞動關系問題上已不存在其他任何爭議。
四、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仍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毀、詆毀、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甲乙雙方在勞動關系問題以外亦無其他爭議。假設存在其他權益爭議,甲乙雙方均同意將其放棄。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2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于 年 月 日起擔任甲方 部室 職位。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于 年 月日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約定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解除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即告解除。
第二條 雙方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后乙方承諾對甲方的財務、人事、業務等信息履行保密義務。
第三條 雙方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后乙方承諾
1、不將自己所掌握的甲方財務、人事、業務等有關秘密向其他任何單位、個人泄露或牟取私利
2、在甲方任職期間未做出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事情否則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3、在甲方任職期間沒有利用甲方名義簽訂有損甲方利益且具法律責任的合同
4、保證協助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做好全部工作的移交工作保證無任何遺漏或隱瞞
5、本協議簽訂后仍有任何未移交事項乙方保證無條件協助甲方辦理。
第四條 補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在職工資人民幣 元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人民幣 元兩項合計人民幣元。乙方收到上述款項后應向甲方開具收款收據。
2、如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妥善辦理各項工作交接手續無權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3、乙方在收到此筆款項后甲、乙雙方因勞動合同關系存續期間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包括但不限于工資、加班費、社保費及其他福利待遇等已全部結清
第五條甲方應自乙方辦妥工資結算手續當天向乙方出具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協助乙方辦理社保關系轉移手續。乙方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甲方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均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侵犯了甲方財務、人事、業務等有關秘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因此給成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利用甲方上述秘密牟取的全部利益無償歸甲方所有。
3、乙方違約如單方面毀約、不配合辦理工作交接、以非法手段侵害甲方的秘密信息等須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元。
4、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不得就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所產生的但不僅限于工資、加班費、津貼、經濟補償金、社會保險等相關事宜提起勞動仲裁、訴訟、申訴、信訪否則視為乙方根本性違約乙方應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經濟補償金。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雙方發生爭議時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請_市_區勞動委員會仲裁。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第八條 其他約定:
1、未盡事項雙方另行協商約定并簽署相關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簽、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證。
甲方(蓋章): 乙方(簽):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21
收到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當事人不去辦理的:
1,當事人合法權益,比如說經濟補償金等(因當事人原因被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很難得到保障;
2,如果發生勞動爭議的,一般需要在一年之內提出勞動仲裁,如果當事人一直不處理,可能錯過申請時效;
3,不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當事人的社保等,不能轉到新的就業單位,或者自行繳納;
4,如果用人單位是用快遞等方式寄送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的,對方在寄出60日后,不管當事人是否去辦理,都可以視為已經送達,而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下面是正確解除。勞動合同的全套辦法,包括用人單位應該給你什么,可能會發生損害。你權益的事及處理辦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后,如果用人單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單位給你正式書面通知(加蓋印章),否則用人單位到時說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說不清楚了。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第37條和第38條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你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單位申請,并由用人單位批準。解除勞動合同是你的決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單位,并證明你書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就不會出現由你承擔《勞動合同法》第90條規定的`賠償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僅無需提前30天,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要求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侵犯你的合法權益,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只要沒有《勞動合同法》第25條的內容,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都是不合法的。
遞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后,批不批無所謂,關鍵是要有人簽收,做為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良單位。會說你是自動離職,沒有交過辭職報告,你就有口難辯了。你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如果沒人簽收,你就到郵局寄特快專遞,并在“內件品名”欄中填寫“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單做為證據,外加勞動合同就夠了,如果用人單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資,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的規定,要求支付工資。及相關經濟補償。
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內容最好明確以下內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該原因最好寫明,便于以后舉證。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侵犯你的權益,則可以寫個人原因),決定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最遲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請公司書面通知(該通知必須有公司印章,否則無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與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書面通知,本人將視為公司無需本人交接,由此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損失,本人不承擔責任;
3、請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之規定與本人結清工資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并向本人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否則本人保留申請。仲裁或訴訟的權利。如公司無需本人交接,則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個工作日)某時(下班時間)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單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書面通知、交接清單,這些都是權益受侵害時。你依法辦理了交接的重要證據。如果用人單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視為無需交接。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資及加班報酬,均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后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特別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書名號中所涉及的內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間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規定,你可以去查閱。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22
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勞動者: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解除雙方勞動合同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系,在簽訂本協議后即予以解除,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在本協議生效后全部予以終止。
第二條、薪酬、社保及經濟補償金
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協議之前,甲方已履行用人單位全部義務,依法向乙方足額發放薪酬、辦理社保及支付各種經濟補償金。在簽訂本協議之后,乙方不得因勞動關系再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第三條、工作交接及離職手續
在簽訂本協議之前,甲乙雙方已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乙方的社保由乙方自行接續辦理。
第四條、保密義務
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六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2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乙方工資結算至 年 月 日。)原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自動無效,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雙方均不再為對方承擔或履行任何責任與義務。
2、乙方需在離職時,妥善處理所有工作移交和歸還公司所有物品等離職手續,甲方在乙方辦完離職手續十天內付清其所有款項,經雙方協商,甲方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元,大寫人民幣元。
3、乙方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4、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5、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6、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內容,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二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2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協商一致,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于日解除雙方于月訂的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年)的勞動合
同。乙方工資發放至__年__月__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同意由甲方
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人民幣元整,作為甲方給予乙方的解除勞動合同的
經濟補償金。
(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時,終止履行勞動合同所約定的一切義務,自愿放棄因勞動合同履行及解除所產生的一切權利。并確認雙方之間已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及糾
紛。(包括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及解除后,雙方應履行的所有義務等。)
(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應將屬于甲方的所有財物,文件和資料等歸還給甲方,并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若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離職手續
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暫時緩發包含本協議第一條在內的一切費用。
(四)未經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協議書的內容。否則對方有權追究泄秘方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五)雙方若在履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的,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提起仲裁申請。
本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單位、用人單位、員工本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__年__月__日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25
:
因你離崗多年,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依據《勞動合同法》及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規章制度,我公司決定與你解除勞動合同,請你盡快到水電分公司辦理解除合同手續。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內未回單位,分公司將按相關規定上報公司終止與你的勞動合同,解除勞動關系。否則,視為自動解除勞動合同。
單位聯系電話:特此公告。
第十六工程局
有限公司水電分公司
x4年5月7日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26
______:
你與公司所簽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勞動合同》。現因下列項之原因同知終止或解除:
1. 合同期滿之日終止,不再續訂勞動合同。
2. 勞動合同第______ 條約定的終止條件已出現.現決定以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勞動合同。
3. 試用期內的解除。公司決定以______ 年______月 ______日接除勞動合同。
4. 協商:擬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勞動.請你回答是否愿意。(如72小時內無信息反饋則視為同意)。
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______條______款解除勞動合同。解除時間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其他原因結束勞動關系。結束勞動關系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對以上終止或解除意見無異議時,請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______日辦理如下相關手續:
(1)工作業務交接,于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______時前完成
(2)最后一月工資共 ______元,經濟補償金 ______ 元,代通知金 ______元,請于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到 ______領取。
(3)社會保險金已交至 ______年 ______月止。
(4)檔案處理意見:______
(5)有關證件的處理意見:______
(6)其他需辦結的手續:______
全部相關手續辦妥后,即發《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特此通知
通知人(公司):(蓋章)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27
勞動法中關于辭職的一些規定: 只允許在兩種情況下,讓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提供培訓費)和第二十三條(給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該法第二十二條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了培訓費用時可以約定違約金,并且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該法第二十三條是用人單位給付勞動者競業限制經濟補償,并且規定了競業限制的時間不得超過兩年。遺憾的是對競業限制的違約金沒有規定一個上限。除了上述兩種情況,用人單位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約定違約金都是違法的。
一、勞動合同法關于辭職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關于辭職的規定
第四條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關于辭職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就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而且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可。原勞動部辦公廳在《關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復函》中也指出:“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須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勞動法》一方面賦予了職工絕對的辭職權,另一方面又賦予了用人單位一定的請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勞動法》第102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原勞動部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第4條明確規定了賠償的范圍:“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2、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職工主動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后,部分職工在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30日后主動離職,不理會用人單位的賠償要求,用人單位則可能不給職工辦理人事關系和檔案的調轉手續。職工離職后人事關系和檔案長期滯留在原用人單位,會造成職工在新的工作單位不能辦理正常的錄用手續,拿不到包括檔案在內的個人材料,也不能繳納勞動保險。
在這里特別要提醒讀者的是,當你合同中有服務期限或保護商業秘密約定,因而有違約金的約定的話,雖然你提前30天仍可以辭職,但是必須按合同違約金的規定給予賠償。 勞動法 辭職相關法律知識:
勞動法規定試用期如何辭職:
《勞動合同法》第 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據此,試用員工只要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書面告知即可解除勞動關系。
勞動法規定主動辭職是否有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獲得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所以主動辭職的沒有補償,除非公司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違法行為。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
1、甲乙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將于年月日解除,如有經濟補償金及未結算工資,甲方須于解除之日起下期工資發放日一并支付。
2、乙方對勞動合同的解除時間及經濟補償金、未結算工資等的支付時間無任何異議。
甲乙雙方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互不承擔其他責任,互不履行勞動合同中其他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29
茲有本單位職工,性別,年齡,身份證號,住址。勞動合同期限為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因,根據《勞動法》規定,該職工自愿與本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資發至xx年xx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20xx年x月x日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30
經濟賠償金=原經濟賠償金+額外經濟賠償金
賠償金=應得工資*25%
賠償總金額=直接經濟損失+因獲取商業秘密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
經濟賠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所 謂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是指解除勞動合同后,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的經濟補償一般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生活補助費,而是醫療 補助費。當然,并不是所有的解除合同情形都可以領取經濟賠償金,如果因勞動者違法、違紀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話,勞動者是不可以領取經濟補償金的。
勞動者可以依法領取經濟賠償金的情況包括:
1、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就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這時,用人單位應當根據該職工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但是最多不超過12個月。
2、 因病或非因工負傷解除勞動合同。就是勞動者生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用人單位與其解 除勞動合同。這時,用人單位應當根據該職工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當發放不低于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 病和絕癥的還應贈加醫療補助費,或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換絕癥的增加部分
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解除勞動合同。就是勞動者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這時,用人單位應當根據該職工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但是最多不超過12個月。
4、因發生重大變化解除勞動合同。就是簽訂勞動合同時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又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意見,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這時,用人單位應當根據該職工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5、因經濟性裁員解除勞動合同。就是有人單位瀕臨破產或在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解除勞動合同。這時,用人單位應當根據該職工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但是最多不超過12個月。
同時,法律規定了用人單位逾期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責任。
這時,用人單位除全額發放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照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31
員工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但通知的.內容必須是肯定的,不能出現:請領導批準、請予以考慮等要約性質的文字,否則決定權即交到用人單位處,由用人單位對要約進行承諾,其實此行為就依法演變為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的過程了。
無論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都必須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因為這一時間的確定直接關系到解除預告期的起算時間,也關系到勞動者的工資等利益,所以必須采用慎重的方式來表達。
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方法
1.尋找單位的違法行為,隨時向單位行使單方解除權
2.與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3.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
1、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況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3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解除一事確認如下:
1、甲乙雙方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簽訂勞動合同(未到期),雙方將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2、甲方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代通知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補回扣除工資_______________元,合計支付補償金額未休年假補償以及月份工資將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
4、由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爭等,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的,雙方均不承擔因此所造成的違約責任。
5、乙方應于勞動合同解除之日到公司人事行政部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完成離職工作交接。
6、由于工作交接未能符合公司離職簽交表要求的,甲方有權于乙方交接情況符合要求后,再行發放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由乙方獨自承擔因此而引發的全部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乙方離職后有義務嚴格遵守公司《員工手冊》、《保密協議》中相關保密規定,對公司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薪酬信息負有保密義務。同時,乙方不得以任何途徑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關于離職的包括但不限于相關補償金額及協商條件等信息。如因乙方違反該款項約定,應向甲方全額退還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賠金或賠償金,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乙方離職時在甲方領取的前三個月的.平均月工資的10倍。同時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該條款于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有效。
8、乙方同意今后不會以口頭、書面或任何其它形式向不論在中國境內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發表誹謗、批評或否定甲方的任何言論或采取任何有損于甲方商譽和利益的行為。
9、乙方承認并同意甲方已經履行了其在勞動合同項下和適用法律法規要求的一切義務。
10、本確認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承認其已經閱讀并理解本協議,并且他們達成本協議是自愿而非強迫的。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33
(員工工號:)
您與____公司于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續訂的勞動合同,因您具有下列第___項情形,根據《__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第__條第__款的規定,決定從__年__月__日起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4、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嚴重影響工作或經公司提出仍不改正。
5、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過程中有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行為。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以上事宜完成后,于年月日前到人事部門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
特此通知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34
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
為避免糾紛和明確各自的責任,甲乙雙方就解除合同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于_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
二、甲方保證在辦理交接手續時,可將屬乙方個人財產資料,全部移交乙方,不作任何保留。
三、原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宣稱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聲譽和利益的行為。
四、甲方應對以下行為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負損害賠償責任:
(一)在原協議解除后,如果乙方宣稱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聲譽和利益的行為。
(二)其他,在原協議解除后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五、本合同書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原交接手續已經辦理完畢的,自交接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即生效。
六、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簽約地點: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2024解除勞動合同 篇35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避免糾紛和明確各自的責任,甲乙雙方就解除合同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
二、甲方保證在辦理交接手續時,可將屬乙方個人財產資料,全部移交乙方,不作任何保留。
三、原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宣稱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聲譽和利益的行為。
四、甲方應對以下行為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負損害賠償責任:
(一)在原協議解除后,如果乙方宣稱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聲譽和利益的行為。
(二)其他,在原協議解除后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五、本合同書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原交接手續已經辦理完畢的,自交接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即生效。
六、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簽約地點: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