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勞動合同書模板(通用3篇)
個人勞動合同書模板 篇1
甲方:紙制品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及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未約定的有關事項,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手冊是《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已學習并認可甲方 “誠信做人、用心做事”的企業文化,已閱讀并充分理解和遵守甲方的以下制度和手冊:
1、《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
2、《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手冊》;
3、《考勤與請休假管理制度》;
4、《薪酬管理制度》;
5、《員工績效考核管理標準》;
二、乙方在上崗前,甲方已告知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場所中,可能造成職業健康危害的所有環境因素;并已對乙方進行了崗位技能、質量工藝、勞動紀律、生產安全操作規程及人身傷害自我保護等內容的培訓,乙方確認并掌握了以上培訓的內容和技能。
三、乙方在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前,若乙方隱瞞事實,已與第三方簽訂了勞動合同、競業限制協議或商業保密協議,所造成的后果完全由乙方負責,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四、如乙方被證實向甲方提供虛假的個人資料,包括:失業證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或者隱瞞精神病、傳染病史,隱瞞吸毒、拘留或其它刑事犯罪史,并且在應聘時未向甲方書面聲明的。所造成的后果完全由乙方負責,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五、若乙方因個人違規、違紀給甲方造成的綜合經濟損失達到壹萬元或者造成他人輕傷以上事故的,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六、若乙方在甲方每年的月績效考核中有五個月不合格的,雙方可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七、若乙方每年累計曠工超過3天、事假超過22天,視為乙方已影響了甲方的正常生產經營,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八、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可以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合理的調整,甲方按調整后的崗位標準計發乙方工資,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的新的工作崗位。如乙方到達新的工作崗位后存在客觀困難的,可以要求甲方酌情考慮,甲方再次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后,乙方仍不能勝任的,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九、因乙方原因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員工培訓管理制度》第四章第十二條第五款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
十、甲方的有關書面文件、通知,乙方應當面簽收,如乙方不能當面簽收或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時,乙方確認《勞動合同》中所填寫的家庭住址為郵寄送達地址。
一、若勞動合同期滿后, 甲、乙雙方未能及時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乙方仍 在甲方工作的時間,視為最后一次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一個月。
二、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后,乙方應在即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與甲方辦理完離職手續和五險一金的交接手續,否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本《勞動合同附則》作為同期《勞動合同》的補充條款,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與《勞動合同》同時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個人勞動合同書模板 篇2
甲方: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身份證號為:_______ )
因甲方公司業務需要,為提高乙方的專業知識和技術水平,甲、乙雙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各項培訓和教育(該培訓和教育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各類專業技能培訓、專業考試的支持以及其它需公司承擔費用支出的各項培訓、學習等活動(以下及附件等內容均簡稱“專項培訓”)等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專項培訓時間和地點
第一條 甲方委派乙方參加各項、各類專項培訓活動,具體專項培訓的項目、內容和時間等:見雙方確認的培訓內容附表
二、專項培訓費用
第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的機會,具體專項培訓所產生的費用:見雙方確認的培訓內容附表
三、專項培訓期間待遇
第三條乙方參加前述培訓、學習的期間視為正常出勤,如培訓機構在超過國家標準工作時間(如休息日、法定節假日)也有安排培訓課程的,不屬加班,甲方無需支付加班工資。甲方按照乙方正常出勤時間支付工資。
四、乙方的義務
第四條乙方應嚴格遵守培訓的時間安排,準時參加培訓,不得缺勤;乙方無故不參加培訓的,按照曠工處理,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處罰,并取消乙方的培訓資格,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全部培訓費用損失。
第五條乙方在培訓期間應當認真學習,順利完成培訓課程,準時通過考試或獲得相關證書,培訓期滿后應向公司提交書面培訓總結,對培訓內容、收獲和培訓期間的表現進行總結。
第六條 乙方完成專業技術培訓后,應當按照甲方的安排從事相關技術工作,并對公司其他員工承擔相應的內部培訓和輔導指導工作。
五、乙方服務期限
第七條 乙方應在甲方最少服務 個月(即服務期);乙方的服務期從 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八條甲、乙雙方勞動合同期滿而服務期未屆滿時,勞動合同期限自動順延至乙方服務期滿。但如甲方決定不再續延勞動合同的,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后,本協議也隨之終止。
六、違約責任
第九條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標準為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全部培訓費用),并賠償全部培訓費用損失(標準為根據服務期的具體期限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甲方有權從乙方勞動報酬中予以扣除或另行向乙方追償。
七、生效條款
第十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名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勞動合同書模板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
工程中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月 元,試用期滿后工資為每月 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 (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 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并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后,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三條 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本合同,應在規定的時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六、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四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規定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部發[1995]223號文件給對方以賠償。
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所在地( 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名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