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合集(精選19篇)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合集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1、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單位名稱
2、乙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從事(工種)工作。
3、乙方的工作地點:
4、乙方的被派遣從事工作崗位如發生變化,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后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5、乙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6、甲方與用工單位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并協商變更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單位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每周工作天,每周休息天。
B.用工單位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為小時。
2、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3、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4、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并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5、甲方經過與用工單位協商,同意給予乙方以下福利待遇:
1)用工單位給予乙方與本單位同等職位員工相同的節假日福利待遇。
2)用工單位為乙方辦理簽證以及海外人身意外險,以及其他一切必要的.手續,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
3)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往返海外工作現場和乙方國內居住地所在機場的交通費用,用工單位負責為乙方安排在海外工作現場期間的食宿,并承擔相關費用。
5)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每月200元的通訊補貼,以當地幣發放。
6)乙方每工作滿12個月,享有1次帶薪休假,每次30天(含路途),用工單位承擔休假期間乙方往返海外工作現場與乙方國內居住地所在機場的飛機票,以及機場到居住地的火車硬座和大巴交通費用。休假期間按正常工作時間的60%發放工資。如因用工單位或甲方原因不能休假或休假時間不足的,每延期一個月,在正常年休假時間之外額外給予3天的年休假,延期時間在一個月之內的,不給予額外年休假。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2、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月工資
3、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墊付。
4、合同期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不低于武漢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五、社會保險
1、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2、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由甲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1、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崗前進行健康檢查。
3、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用工單位的監督下,乙方須采取以下防護措施: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4、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依法支付乙方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七、勞動爭議處理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八,其他事項
1、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和用工單位。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不得涂改。
4、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合集 篇2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合集 篇3
(勞務派遣)
編號: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合集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性別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甲方(蓋章):___ ___ 乙方(簽字)___ ___
_________年_ ___月__ __日 _________年_ ___月__ __日
此勞務派遣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實際合同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擬定,如果需要代寫合同或咨詢合同相關法律問題,歡迎直接來電詳談。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合集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甲方與昌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簽訂之勞務派遣協議規定,簽訂本《勞動合同書》以資遵循。
一、勞動合同期限:
自雙方簽本合同之日起兩年,前2個月為試用期。
二、派遣期限及工作地點:
甲方派遣乙方到昌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乙方的工作地點:上海市浦東新區秀沿路3768號。
三、工作崗位及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被甲方派遣至用工單位從事__作業員__崗位工作,并按照用工單位所明確的崗位工作職責及考核標準(詳見用工單位規章制度,《員工手冊》及各部門管理規章)等相關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用工單位因合理工作需要,在維持原薪資待遇不變的基礎上,變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當服從用工單位的安排。
乙方至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到期或提前終止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其他相關工作,并協商變更本合同。
四、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依據用工單位的工時制度執行,并由用工單位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合理為乙方安排休息及休假時間。
五、勞動報酬:
實行計時工資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加班費的計算按照國家相關法規以及用工單位相關規定執行,甲方于每月10日以銀行代發形式發放上上月26日至上月25日期間的工資(遇國家法定節假日作相應調整)。按國家及上海市相關規定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需由乙方個人承擔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應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乙方按月支付乙方無工作期間的勞動報酬。
六、保險福利待遇:
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及時為乙方按照上海市社會保險的相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3、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依法及時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乙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甲方按國家及上海市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醫療待遇等由甲方按照國家及上海市有關法規執行。
八、勞動紀律:
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用工單位的《請假管理辦法》、《加班管理辦法》及《出勤管理辦法》等)、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保守用工單位的商業機密;如有違反,甲方將會同用工單位根據具體情況,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應服從用工單位的日常管理,參加甲方和用工單位安排的相關業務培訓,按質按量完成任務。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1、合同期滿,若甲乙雙方均無續約意向的,則本合同即屆期終止。
2、根據用工單位的需要,經甲、乙方雙方協商同意,可延展派遣期限及續訂勞動合同。
3、在合同期內,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并辦理變更手續。
4、乙方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用工單位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本項之『嚴重違反』意即依甲方或用工單位相關管理及獎懲規定應記(或累計)大過一次以上之情形);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受損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不服從用工單位正常合理的工作安排、培訓、調崗的;或經培訓及調崗后,仍不能勝任用工單位工作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用工單位原工作及另行安排之工作,且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之工作的;
(7)由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8)以欺詐的手段(提供虛假身份證件、學歷證件、虛構履歷等情形)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9)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規定之情形者。
5、乙方需提前終止派遣期限的,應按用工單位離職相關管理規定提前申請,并及時以書面形式或其他形式通知甲方,未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或不辦離職手續者(累計曠工達三日者即視為自離),視為嚴重違反用工單位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并得暫停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待乙方補辦完相關離職手續后,甲方再將結算后的相應勞動報酬于下一個發薪日無息支付予乙方。
十、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在用工單位員工宿舍居住、醫務室就醫、商店購物、休閑娛樂等所產生的應付用工單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醫藥費、住宿費、電費、餐費、刷卡記賬消費等)、離職時未繳回所保管之用工單位資產所折算的費用及依法應當對用工單位承擔的賠償金、違約金等費用,用工單位均可自應付乙方的薪資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返還,乙方對此確認已知悉且無任何異議。
2、乙方離開用工單位,用工單位所發放的各種證件必須上繳,各類勞防服裝等用品應 按用工單位的有關處理規定辦理:
3、女性外來務工人員,必須按上海市外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規定辦理相關手續,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法律政策的行為視為嚴重違紀行為,其造成的后果(包括政府作出的經濟處罰等)全部由個人承擔。
十一、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及名譽損害的,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乙方因違反甲方和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而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可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勞動爭議:甲方或乙方發生勞動爭議,爭議一方或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區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各項條款如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規為準。國家有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合集 篇6
甲方(勞務派遣企業)全稱:
單位類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記注冊地:
實際經營地:
勞動保障證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身份證件號:
社會保障卡號: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聯系方式及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不少于兩年)。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雙方只可依法約定一次)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輔助性、替代性)崗位從事工作, (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工作地點為。
2、派遣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有義務將與實際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如實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實際用工單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 (常白班、班運轉、輪班倒班工作制),平均每天的工作時數為 小時,每周休息日(保障每周不少于一個完整晝夜的休息);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甲方負責審核實際用工單位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實際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資不包含在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約定的基本工資中,由實際用工單位另計,發放途徑按照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的約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乙方享有與實際用工單位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實際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商定的乙方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工資由(甲方發放、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乙方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為 。
3、乙方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形式:
(1)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元。
(2)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元/月;績效獎金由實際用工單位另計,發放途徑按照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的約定執行。
(3)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定額為 ,單價為 元,法定工作時間以外超過定額部分,由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另計。
(4)其他工資分配形式 實際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辦法,合理為乙方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方應當按規定自用工之日起在用工單位所在地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甲方為乙方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職工本人確認或公示,甲方應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乙方。
3、甲乙雙方應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中乙方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甲方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因為此類原因乙方遭受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不視為乙方過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甲方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乙方在申請進行職業病診斷、鑒定時,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負責處理相關事宜和如實提供相關資料。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本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及違反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存續期間非乙方本人過失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應按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向乙方按月支付報酬。乙方因《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重新派遣時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乙方不同意的,甲方可以支付經濟補償金解除勞動合同;重新派遣時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乙方不同意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但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4、實際用工單位未按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或者實際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5、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滿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八、其他約定條款:
1、甲方有責任審查用工單位是否履行民主程序,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輔助性崗位使用勞務派遣工的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并在用工單位內公示。
2、甲方有責任審查用工單位是否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
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合集 篇7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合集 篇8
勞動合同書
(勞務派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性別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合集 篇9
編號: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合集 篇10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
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
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
,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
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合集 篇11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合集 篇12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合集 篇13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單位名稱: .
(二)乙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 .
(四)乙方的被派遣從事工作崗位如發生變化,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后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五)乙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六)甲方與用工單位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并協商變更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 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單位實行每天 小時工作制,每周工作 天,每周休息 天.
B,用工單位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 班 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為 小時.
(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并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二)甲方承諾每月 日為發薪日,月工資 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墊付.
(四)合同期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不低于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五)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由甲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崗前進行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用工單位的監督下,乙方須采取以下防護措施: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依法支付乙方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和用工單位.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日期: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合集 篇14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類型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或終止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崗位,人數,工作的內容,工作地點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崗位,人數,工作的內容,工作地點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于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并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連帶責任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人,為(常白班、班運轉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人,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員工。
2、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帶薪年休假權利。員工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員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崗位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 )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的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員工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乙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并由乙方直接支付。
5、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 )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3、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_______________
2、費用結算標準和方式:_______________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并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合集 篇15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
2、甲方輸出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三、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勞務費(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社會保險費和輸出勞務服務費。
2、勞務費用各項標準: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標準收取輸出勞務服務費。
3、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每月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帳戶,并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每月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四、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根據乙方的用工需求,天內提供合適人選供乙方考核,對乙方確定的用工對象,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
2、甲方每月日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承擔部分從工資中代扣)。
3、勞務派遣人員的工傷、生育事宜,由甲方負責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
4、乙方辭退的勞務派遣人員由甲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甲方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拖欠各類應付資金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五、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與其簽訂《上崗協議書》,明確勞務內容以及要求和工資(勞務費用)標準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要配合甲方處理,有關處理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3、乙方需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核獎懲,勞務派遣人員經考核不合格的,終止上崗協議,并退還甲方,對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其賠償。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六、勞動爭議處理:
與勞務派遣人員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均有權提起仲裁、訴訟。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約定。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合集 篇16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緊急聯系人: 聯系電話:
戶口地址(包括所在區、街道、鎮):
有效聯系地址: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甲方與昌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簽訂之勞務派遣協議規定,簽訂本《勞動合同書》以資遵循。
一、勞動合同期限:
自雙方簽本合同之日起兩年,前2個月為試用期。
二、派遣期限及工作地點:
甲方派遣乙方到昌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乙方的工作地點:上海市浦東新區秀沿路3768號。
三、工作崗位及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被甲方派遣至用工單位從事__作業員__崗位工作,并按照用工單位所明確的崗位工作職責及考核標準(詳見用工單位規章制度,《員工手冊》及各部門管理規章)等相關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用工單位因合理工作需要,在維持原薪資待遇不變的基礎上,變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當服從用工單位的安排。
乙方至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到期或提前終止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其他相關工作,并協商變更本合同。
四、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依據用工單位的工時制度執行,并由用工單位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合理為乙方安排休息及休假時間。
五、勞動報酬:
實行計時工資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的月工資為_____元,加班費的計算按照國家相關法規以及用工單位相關規定執行,甲方于每月10日以銀行代發形式發放上上月26日至上月25日期間的工資(遇國家法定節假日作相應調整)。按國家及上海市相關規定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需由乙方個人承擔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應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乙方按月支付乙方無工作期間的勞動報酬。
六、保險福利待遇:
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及時為乙方按照上海市社會保險的相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3、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依法及時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乙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甲方按國家及上海市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醫療待遇等由甲方按照國家及上海市有關法規執行。
八、勞動紀律:
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用工單位的《請假管理辦法》、《加班管理辦法》及《出勤管理辦法》等)、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保守用工單位的商業機密。如有違反,甲方將會同用工單位根據具體情況,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應服從用工單位的日常管理,參加甲方和用工單位安排的相關業務培訓,按質按量完成任務。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1、合同期滿,若甲乙雙方均無續約意向的,則本合同即屆期終止。
2、根據用工單位的需要,經甲、乙方雙方協商同意,可延展派遣期限及續訂勞動合同。
3、在合同期內,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并辦理變更手續。
4、乙方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用工單位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本項之『嚴重違反』意即依甲方或用工單位相關管理及獎懲規定應記(或累計)大過一次以上之情形)。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受損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不服從用工單位正常合理的工作安排、培訓、調崗的。或經培訓及調崗后,仍不能勝任用工單位工作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用工單位原工作及另行安排之工作,且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之工作的。
(7)由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8)以欺詐的手段(提供虛假身份證件、學歷證件、虛構履歷等情形)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9)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規定之情形者。
5、乙方需提前終止派遣期限的,應按用工單位離職相關管理規定提前申請,并及時以書面形式或其他形式通知甲方,未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或不辦離職手續者(累計曠工達三日者即視為自離),視為嚴重違反用工單位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并得暫停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待乙方補辦完相關離職手續后,甲方再將結算后的相應勞動報酬于下一個發薪日無息支付予乙方。
十、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在用工單位員工宿舍居住、醫務室就醫、商店購物、休閑娛樂等所產生的應付用工單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醫藥費、住宿費、電費、餐費、刷卡記賬消費等)、離職時未繳回所保管之用工單位資產所折算的費用及依法應當對用工單位承擔的賠償金、違約金等費用,用工單位均可自應付乙方的薪資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返還,乙方對此確認已知悉且無任何異議。
2、乙方離開用工單位,用工單位所發放的各種證件必須上繳,各類勞防服裝等用品應按用工單位的有關處理規定辦理:
3、女性外來務工人員,必須按上海市外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規定辦理相關手續,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法律政策的行為視為嚴重違紀行為,其造成的后果(包括政府作出的經濟處罰等)全部由個人承擔。
十一、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及名譽損害的,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乙方因違反甲方和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而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可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勞動爭議:
甲方或乙方發生勞動爭議,爭議一方或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區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各項條款如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規為準。國家有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20___年__月__日 20___年__月__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合集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性別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合集 篇18
一、改簽范圍和條件
工作表現好,身體健康的在崗勞務派遣人員(限公司引進的專科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屬改簽直接用工的范圍。
(一)連續與**公司簽訂兩次勞務派遣合同,期滿的(時間統計至20xx年12月31日);
(二)在技術員以上管理崗位工作的(以聘任時間為準);
(三)連續4年考核結果均“優秀”的;
(四)獲得集團公司年度首席管理者、首席業務能手、首席員工、總經理特別獎或連續三年獲得集團公司年度優秀管理者、優秀業務能手、優秀員工的`;
(五)獲得**市及以上個人榮譽稱號(勞模、標兵、五一獎章等)的;
(六)參加職工技能競賽,個人獲得大工種前三名(錄取名次五名以上)、小工種前兩名或連續三年獲取名次的;
(七)參加集團公司技術比武,個人連續三年獲得第一名的。
(八)取得技師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
二、辦理程序
(一)個人申請。個人持獲獎證件、職業資格等級證書、聘任文件、近期免冠照片(一寸一張)等到基層單位勞資部門報名。
(二)基層單位初審。基層單位依照申報條件進行初審;審查合格的填寫《錄用職工花名冊》,在規定時間將申報人員“花名冊”、“證書(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等一并上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開發管理部。報送材料須1人1檔,并在檔案袋封面注明個人基本信息及內裝材料(用A4紙打印,仿宋3號字體)
(三)集團公司審定。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開發管理部對各基層單位上報人員進行匯總、審核,報集團公司領導辦公會審核通過,并在集團公司進行為期五天的公示。
(四)簽訂勞動合同。經公示無異議后,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開發管理部填寫《錄用職工審批表》,并按規定簽訂直接用工勞動合同。
三、有關事項及要求
(一)各單位務于**日前將申報人員材料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開發管理。
(二)從勞務派遣工中吸收直接用工工作關系隊伍穩定,敏感性強,各單位要及時傳遞信息,正確引導,精心組織,嚴格把關,穩妥實施。
(三)所有的復印件均需用A4紙復印。
(四)本規定于20xx年 月 日起生效;
(五)未盡事宜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開發管理部負責解釋。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合集 篇19
甲方(派遣單位): 乙方(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勞動者為乙方提供勞動的事宜,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被派遣勞動者數量、派遣崗位、派遣期限
甲方向乙方派遣的人員數量、從事崗位和派遣期限如下:
1、甲方派遣 (人數)到 乙方(崗位)從事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派遣 (人數)到乙方 (崗位)從事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甲方派遣 (人數)到 乙方(崗位)從事 (工作內容),工作作地點為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具體被派遣勞動者名單詳見附件。
第二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 小時,每周休息 日;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按照相關規定負責申報并征得甲方同意,在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并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被派遣勞動者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三條 勞動報酬
1、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乙方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被派遣勞動者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
(1)被派遣勞動者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2)被派遣勞動者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被派遣勞動者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被派遣勞動者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的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實行工資調整。
第四條 社會保險
1、被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被派遣勞動者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被派遣勞動者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確認,被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被派遣勞動者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被派遣勞動者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被派遣勞動者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五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被派遣勞動者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被派遣勞動者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其進行健康檢查,并按每月 元的標準向其支付崗位津貼(補貼)。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被派遣勞動者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被派遣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被派遣勞動者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其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5、被派遣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另行派遣勞動者。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被派遣勞動者,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被派遣勞動者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被派遣勞動者協商延續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被派遣勞動者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被派遣勞動者義務,或者出現《民法典》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被派遣勞動者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向被派遣勞動者承擔責任。
4、出現《民法典》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情形的,乙方有權將派遣勞動者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
第七條 本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被派遣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
第八條 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保險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
2、費用結算標準:
(1)勞務工工資費用由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及應發放的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總額按月支付甲方。
(2)被派遣勞動者的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由甲方負責,保險費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被派遣勞動者總數每人每月元標準或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總額的 %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
3、乙方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各項費用結算清單,經雙方核對無誤后,由甲方向乙方開具正式的發票。乙方收到發票后 日內向甲方支付勞務費及相關費用。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乙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甲方不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派遣勞動者的;
(2)克扣被派遣勞動者工資福利的;
(3)同時安排被派遣勞動者到乙方和其它公司工作的;
(4)在派遣期間未經乙方同意將被派遣勞動者從乙方抽走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被派遣勞動者承擔相應的經濟補償和賠償責任:
(1)未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向被派遣勞動者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乙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被派遣勞動者權益的;
(3)乙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被派遣勞動者勞動的,或者乙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被派遣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3、乙方無正當理由遲延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的,每遲延一日按未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如延遲時間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撤回被派遣勞動者。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解決。
第十二條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雙方可在協議期滿前協商辦理延續或者終止手續。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