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小學教職工勞動合同(精選3篇)
2023小學教職工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方就聘用乙方為甲方學校教師,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內容:
一、聘用期限
本合同期限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聘用報酬
1、______元/每月;
2、按照課時計算,每節課時______元,每月課時不少______元;
3、周六日補課______元;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給乙方穩定的工作環境、教育設施等,保障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2)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及上課時間安排;
(3)甲方按月或者按課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
(4)甲方有權按照學校規則制度,為保障教學質量不定期對乙方進行教學質量方面的考核;
(5)養老、失業、醫療等項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6)在合同期限內,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職務行為給其他單位或個人造成損失的,甲方依法賠償后有權向乙方追償;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等,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教學資源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乙方需遵循甲方內部規章制度、教師職業道德等,如有違反制度規定或職業道德等,甲方可按規定予以處罰(包括但不限于處分、辭退、扣發報酬等);
(3)乙方必須保質保量的按時完成甲方按照教學計劃分配的教學任務,如為按照規定完成甲方可按照規則制度進行處罰;
(4)乙方接受甲方按照教學規章制度進行的考核,乙方必須達到合格以上的標準。
(5)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常規和教學常規,忠于職守,服從領導,團結同志,努力做好本職、教學工作,維護甲方的的聲譽。
四、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雙方均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2)如果甲乙雙方要解除、終止本合同,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2、下列情形,甲方可以解除、終止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違反法律規定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又不服從工作安排或者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
(6)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3、下列情形,乙方可以解除、終止本合同:
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相關工作條件的;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無故違反本合同條款或擅自解除、終止本合同的,違約方應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六、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七、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甲方若繼續聘用或乙方仍繼續受聘應重新簽訂聘用合同;
八、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蓋章或簽字按手印后合同方即生效,并受到法律保護。
甲方:
乙方:
日期:
2023小學教職工勞動合同 篇2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在京居住地址: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于年月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每周休息日為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見《員工手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15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或按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元或按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按《員工手冊》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北京市戶口人員上五險(五險:工傷、養老、生育、失業、醫療)
2、外市戶口人員上4險(四險:工傷、養老、失業、醫療)有居住證增加生育險
3、城鎮戶口人員上繳住房公積金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應聘人員登記表填寫信息必須真實、可靠、準確;
2、特殊工種必須按照勞動部門規定持證上崗;相關證件存行政部備案。
3、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制度(包括:員工手冊、公司保密制度、工廠安全制度等);
4、當事人需服從工作安排(如兩次調動不服從領導安排自動離職);
5、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追究經濟責任。
嚴重脫崗警告一次,經班組三人以上確認自動離職。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2023小學教職工勞動合同 篇3
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廣東省職工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乙方(職工):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
1、有固定期限:_________________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止。
2、無固定期限:_________________從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_________________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_________________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試
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_________________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周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________
1、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20年月日20年月日
鑒證機構(蓋章):_________________
鑒證人: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