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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

發布時間:2023-06-11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精選28篇)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 篇1

  甲方:

  乙方:

  為充分調動和發揮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確保崗位工作任務和各項業績指標的達成,根據甲乙雙方自愿的原則,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聘任乙方從事 部 崗位的工作。

  聘任期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有權根據企業經營狀況及經營目標與計劃制定績效考核方案。

  2.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績效進行考評,并依據考評結果對乙方進行相關人事調整,包括:

  1) 核發乙方績效工資;

  2) 調整乙方薪酬,包括調整薪資結構、加薪、降薪等;

  3) 兌現獎懲,包括表彰、獎勵、處罰、通告等;

  4) 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包括晉升、調崗、降職等;

  5) 調整勞動合同關系,包括續聘、終止、解聘等。

  3. 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4. 甲方有義務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認同并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確認對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該崗位工作職責已充分了解,并能正確履行權利與義務。(附:《崗位說明書》)

  2. 乙方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制度,該崗位的崗位工資(含績效工資),試用期為 (大寫: ),轉正后為 (大寫: );

  3. 乙方享有參加與本崗位工作密切相關的業務培訓、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4. 乙方有義務服從甲方的經營組織管理,遵守公司規定和勞動紀律,員工手則,盡職盡責,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5. 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商業秘密、恪守職業道德;

  6. 乙方有義務自覺提高工作技能,提升專業技術水平,參與甲方的`各項工作培訓;

  第四條 當乙方工作崗位調整時,本協議自動失效。

  第五條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勞動聘用合同的附件,本協議的修訂、變更即視同為勞動聘用合同的修訂、變更。本協議中的條款如與勞動聘用合同有悖,均以勞動聘用合同的約定為準,且本協議條款的失效、無效均不影響甲乙雙方勞動聘用合同的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 篇2

  解除勞動合同有什么限制

  因為勞動者在勞動關系中的特殊地位,法律給予了勞動者更多的保護。其中一項就是,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有很多限制。那么,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究竟有什么限制呢?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病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ǘ┰诒締挝换悸殬I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ㄈ┗疾』蛘叻且蚬へ搨�,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ㄎ澹┰诒締挝贿B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 篇3

  1 總則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無錫市勞動合同暫行規定》等有關勞動法規、規章的精神,為了規范公司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行為,保護全體員工和公司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健康發展,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2 勞動合同是員工和公司通過簽訂勞動合同來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以法律形式確定的勞動關系。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2 遵循的原則

  2.1 要以公司的生產經營需要為前提,以定崗定員為基礎,符合公司實際,具有可行性。

  2.2 要有利于增強公司活力,促進生產發展和勞動效率的提高。

  2.3 要堅持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原則,尊重員工的選擇。

  2.4 既要立足現實,又要考慮發展,避免朝令夕改,保持相對穩定。

  2.5 要兼顧國家、公司和個人三者的利益,不能只顧一頭。

  3 勞動合同的訂立

  3.1勞動合同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是公司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的體現,凡本公司在冊員工均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3.2 公司法定代表和黨委負責人,以及專職工會主席,可以以普通勞動者的身份,與上級主管部門簽訂勞動合同;其他員工均與公司法定代表人訂立勞動合同。

  3.3 公司接收的大中專畢業生、技校生、部隊轉業干部、退伍軍人、從社會招收的新員工以及外省市、本市外單位調入的員工,均需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3.4 勞動合同的生效時間自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都必須履行規定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3.5 勞動合同生效后,在有效期內,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的,需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應在30日內作出答復。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部分條款變更后,未變更的部分仍然有效。

  4 勞動合同的內容和期限

  4.1 勞動合同內容包括:

  a 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

  b 工作崗位;

  c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d 勞動報酬;

  e 勞動紀律;

  f 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g 違反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h 雙方認為需要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4.2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兩種。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般不短于一年,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生效和終止日期。

  勞動合同期限,為三種:

  a 短期合同:期限為一至三年;

  b 中期合同:期限為三至五年;

  c 長期合同:期限為五年以上。

  4.3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只約定生效日期,不約定終止日期。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約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

  雙方在履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勞動合同就一直有效,到達員工退休年齡或死亡時勞動合同就自然終止;履行中一旦出現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合同應即終止。

  4.4 確定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條件:

  4.4.1 從社會上新招收的員工及外省市、本市外單位調入的員工先簽訂一年的合同,一年后考核合格再續訂合同。

  4.4.2 新接收的大中專畢業生、技校生簽訂中期合同。

  4.4.3 公司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根據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

  4.4.4 年滿五十周歲以上的男員工和年滿四十周歲以上的女員工,合同到期后,本人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可給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4.5 公司鼓勵政治素質高、技術業務好的員工簽訂長期合同。

  4.4.6 下列人員訂立短期合同:

  a 平時表現較差,完不成生產任務,經常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以及受各種行政處分,經教育后表現有所好轉的;

  b 以病假為名,在社會上從事幫工、運輸、販賣、做生意等從事第二職業,且病假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5 公司員工初次訂立勞動合同或續訂勞動合同變換工種的,根據合同期限約定1—6個月的試用期。

  勞動合同期限1年(不含1年)以內,試用期為1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1(含)—2(不含)年,試用期為2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2年—5年,試用期為3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5年(含)以上,試用期為6個月。

  5 醫療期

  5.1 醫療期是指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療休息在規定時間內,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5.2 員工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治療休息的,公司可根據下列規定給予醫療期:

  5.2.1 累計工作年限未滿10年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未滿5年的,醫療期為3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5年的,醫療期為6個月。

  5.2.2 累計工作年限滿10年未滿20年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未滿5年的,醫療期為6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5年未滿10年的,醫療期為9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10年未滿15年的,醫療期為12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15年未滿20年的,醫療期為18個月。

  5.2.3 累計工作年限滿20年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未滿5年的,醫療期為12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5年未滿10年的,醫療期為18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10年的,醫療期為24個月。

  5.2.4 員工在試用期內的,醫療期限按試用期天數的50%計算。

  試用期1個月的,醫療期為半個月;

  試用期2個月的,醫療期為1個月;

  試用期3個月的,醫療期為1個半月;

  試用期6個月的,醫療期為3個月。

  5.3 員工病休醫療期滿需繼續停工治療休息的處理:

  5.3.1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程度嚴重,醫療期滿仍不能正常工作,經公司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需繼續停止工作治療休息的,公司可再給予一定時間休息,在此期間的工資等各種福利待遇停發,保留廠籍。

  5.3.2 員工因工負傷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恢復工作后舊病復發,需再次停止工作治療休息的,經公司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不限定醫療期。

  5.4 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5.4.1 累計病休的醫療期自員工訂立勞動合同以后病休的第一天開始計算。計算辦法:

  醫療期為 3 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醫療期為6 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醫療期為9 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醫療期為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醫療期為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醫療期為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5.4.2 如果員工享受3個月醫療期,其病休的第一天起的6個月內累計滿3個月,視為醫療期滿。如在此期間醫療期未滿而正常上班,則下一個醫療期的計算周期應自6個月后再次病休的第一天開始計算,其余依次類推。

  5.4.3 續訂勞動合同的,醫療期計算周期可從上一個合同期延伸至下一個合同期。

  5.4.4 醫療期按規定的月平均天數計算:員工累計病休、連續病休30天為病休滿1個月。員工連續病休期間遇有的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同樣計算為病休時間。

  5.5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病休或在醫療期計算周期內累計病休達到規定的醫療期限,視作醫療期滿。

  員工非因工致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愈的.疾病,經市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系,并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享受退休或退職待遇。

  6 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6.1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合同中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員工退休、退職或死亡,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6.2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員工,在平時工作中表現較好的,根據公司的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合同期滿時雙方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如果該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在無特殊理由和原因的情況下,可同員工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6.3 合同的變更:公司因發展需要,為員工提供學習、住房、出國等條件的需變更勞動合同有關內容,變更內容由雙方協商確定;同時簽訂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

  6.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6.4.1 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6.4.2 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如一個年度內違反勞動紀律3次以上、因本人原因連續滿3個月及以上或累計滿4個月及以上完不成生產或工作任務的);

  6.4.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謀取私利,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4.4 違反勞動合同,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6.4.5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解除勞動合同:

  6.5.1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6.5.2 員工不符合上崗要求或不勝任公司安排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的;

  6.5.3 員工在職工交流站待崗滿六個月以上的。

  6.6 公司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市規定嚴重困難企業標準,可按規定程序裁員。裁減之日起6個月內確需新招人員,可優先從裁減人員中錄用。

  6.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6.7.1 員工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6.7.2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6.7.3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違反計劃生育的按計劃生育有關規定執行);

  6.7.4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而無正當理由的;

  6.7.5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情況。

  6.8 員工同時存在本規定6.4條、6.7條規定的情形,公司可依據本規定6.4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6.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書面報告給公司):

  6.9.1 在合同試用期內,員工對公司不滿意的;

  6.9.2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公司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員工身體健康的;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 篇4

  通過一學期的勞動合同法的學習,雖然對勞動合同法的認識不是很深,但是知道他和重要,或多或少有了一定的認識。以下是我對勞動合同法的一些心得和體會。

  我們都知道,勞動者工作地點存在安全隱患,超時工作甚至長期的加班加點,沒有社會保險以及缺乏職業危害防護等現象普遍存在,但由于相關法律制度不盡完善,加上勞動監察和執法不到位,這些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很難得到徹底糾正。而通過在勞動合同必備條款中對比加以約定,可以“防患于未然”。實現從源頭上維護。

  20xx年一月一日頒布了新一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比以前的勞動合同法,確實是對處于弱勢的勞動者,規定了相應的保護條文。明確指出“用人單位裁員應承擔社會責任”、“用人單位有義務主動與勞動者訂立出面合同”、“在勞動合同中必須寫明‘職業危害’和‘防護措施’”、“政府機關人員不作為給勞動者造成危害應擔責賠償”這幾條,加大了對勞動者的保護力度。然而,這樣一個能維護勞動者權益的`法律,只有相當少的人認為它確實可以起到保護勞動者權益的效果。甚至我在學習的過程中也懷疑過它的真實性。

  其實,人們對法律的懷疑和不信任,并不是沒有道理的。很多法律條文,在實際生活中猶如白紙一張�!秳趧臃ā奉C布已經十多年了,但《勞動法》中很多保護勞動者權益的條文,并沒有真正落實,因為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利益博弈中,往往會引起此起彼落的矛盾,者就不能不讓勞動者擔心,執法者會不會因為“引資”而屈從于資本的威力,從而放棄甚至犧牲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這種情況在《勞動法》的執法中,幾乎成為常態,否則,怎么會有血汗工廠長期存在?《勞動法》和執法部門已經淪為權貴手中玩弄勞動者的工具。 在大力推行“依法治國”的今天,人們對法律的懷疑,是即是對政府依法治國的能力的懷疑,是對政府以人為本、建設社會能力的懷疑,更是對一個國家的性質和強弱的懷疑。

  “簽不簽勞動合同沒有太大區別”、“簽了勞動和同也沒啥用”……說起勞動合同,經�?梢月牭筋愃七@樣的“評價”。

  “這反映了勞動合同的形式化問題。”有關專家指出,目前大量的勞動合同文本就是抄法條,缺乏實質要件,不能發揮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的作用。許多勞動合同雖然有勞動報酬的條款,但沒有寫明具體數額,有的僅規定勞動者的義務和用人單位的權利,有的甚至規定“生老病死都與企業無關”、“發生了事故企業不負任何責任”等違法條款。 由于流于形式存在缺陷,特別是缺乏實質性內容,相當部分勞動合同并沒有讓勞動者切實感受到作用,這反過來又影響了勞動合同制度的有效實施。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增加規定了勞動合同實質要件的條款,讓勞動合同有名更有實,這就是新一代的《勞動合同法》。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 篇5

  一、勞動合同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另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1、簽訂勞動合同前,應當認真閱讀合同條款,清楚雙方的權利義務,作為勞動者需特別注意合同的期限、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社會保險、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等內容,千萬不要簽訂空白的勞動合同;

  2、簽訂勞動合同后,應當向用人單位索要雙方簽署的勞動合同文本并保存,一旦發生勞動爭議,將成為重要證據;

  3、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仲裁時應按實際工資標準支付雙倍工資。

  三、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勞動者的.基本權利有哪些?

  1、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2、休息、休假權利

  3、享受社會保險的權利

  4、獲得勞動安全保護的權利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 篇6

  甲方(聘用單位) :

  乙方(被聘用員工)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規、規章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1、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

  經營地址 :

  2、 乙方: 性別:

  二、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本合同自20xx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實習期)為 1 個月。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從事_________ 工作。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分配,積極工作,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聘用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特長、專長、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及乙方申請,在與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并相應調整乙方的待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辦公用品。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紀律和甲方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乙方有義務認真學習甲方公示的執業法規、規章制度。

  五、勞動報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工資待遇及獎金根據中興華富華會計師事務所員工工資發放的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對乙方給予獎勵或處分。

  3、甲方服務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北京市當年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保險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如乙方已在其他行政區域建立了勞動保險帳戶,可以在國家主管部門允許的情況下為員工報銷在外地繳納的社會保險中應由企業負擔的部分。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甲方停止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并按有關規定辦理保險轉移手續。

  2、乙方根據其崗位享受甲方規定的相應的福利待遇。

  3、甲方應根據自身的經濟狀況,積極創造條件,改善和提高乙方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甲方要求完成規定數量、質量指標的工作任務。甲方各項管理制度已經向乙方公示,乙方應嚴格遵守。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2、乙方應嚴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如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將甲方的審計方法、審計計劃、客戶信息、執業資料等商業秘密對外提供,乙方應承擔相當于本人三個月工資的違約金;如果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該泄密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乙方另行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報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者未完成規定工作的,在此期間不得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否則按照本人月工資標準承擔違約責任,甲方不接受乙方在接受規定工作的時間內提出辭職請求。

  3、甲方在其經營管理等方面的文件及客戶網絡以及甲方在開拓業務方面的任何作法和文件(包括軟件)均屬乙方應當保守的商業秘密。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以外的單位兼職。

  八、職務發明權: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所作出的屬于甲方業務范圍內的任何研究、發明、設計、改進及創新屬于職務發明,其所有權歸甲方。

  2、乙方利用甲方的設備或利用其為甲方工作上的便利所作的研究、發明、發現、設計、改進及創新所取得的成果,甲方由此申請專利權、版權、注冊權或其他保護性權利的所有權歸甲方。

  九、勞動合同的履行

  1、甲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況,勞動合同繼續有效。

  2、甲方發生變更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十、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下列情形下,甲方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需支付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有意隱瞞或未如實向甲方介紹與勞動合同有關的個人基本情況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或與第三方訂立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事務所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經股東會討論取得超過2/3股東的同意意見,向勞動人事部門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解除本合同。

  (二)下列情況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終止:

  1、甲方經主管部門批準變更主要業務方向,調整經營任務,或者由于經營方式、所有制形式發生變化;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發生變化;

  3、出現甲方無法預見,無法控制的'情形;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

  (四)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由甲方批準后生效。如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出解除合同,應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由甲方批準后生效。但是,項目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在合同期限未滿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四十五日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由甲方批準后生效。乙方未按本約定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不辦理工作交接,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無法辦理其工作交接:

  A:辦公物品、業務圖書未歸還;

  B:工作未交接;

  C:借款未歸還;

  D:工作檔案未歸還;

  E:審計底稿(含電子版文件)未整理、移交;

  F:筆記本電腦的開機密碼、電子文檔的密碼未交接;

  G:未按離職流程辦理手續等。

  (五)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甲方同意,考入脫產學歷再教育學習的。

  十一、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合同期內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的;

  5、乙方身為會計、審計專業人員,由于個人原因被判令吊銷執業資格證書的;

  6、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7、乙方受到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刑事拘留中任意一項達到15日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如合同到期日,乙方仍未完成甲方安排工作任務的,乙方應當繼續完成工作任務,權利與義務與合同期內一致,合同到期日自動延長到工作任務完成之日。

  (三)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如經乙方提出,甲方與乙方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1、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

  2、乙方從20xx年5月1日起,已經與甲方連續簽署2次合同(補充協議除外);且乙方沒有出現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情形,續訂合同的。

  十二、損害賠償:

  1、乙方不遵守本合同第十條(四)、(五)款的規定,合同期限未滿提前解除本合同,或者未按照第十一條(二)款規定的手續提出解除合同申請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當月工資、以及當年應發的各項補貼,作為乙方違反本合同的違約金;除第十條(二)款、第十一條(一)款情形之外,如乙方在當年十一月一日至第二年五月三十一日之間辭職,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在甲方未批準乙方辭職申請之前,乙方應按照甲方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務,如乙方未完成甲方安排工作的,乙方應按照甲方相關制度規定予以賠償,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損失以乙方辭職上月實發工資為標準計算的年度工資額為限)。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因乙方個人原因所出現的工作失誤,給甲方的客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客戶向甲方提出賠償請求的,甲方將可根據不同的情況對乙方進行經濟索賠和降級、辭退等處分。如乙方已經離職,甲方有權通過仲裁、訴訟等法律手段向乙方行使追償權;如因乙方與客戶串通,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除負責賠償給甲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外,乙方還應承擔由此導致的民事責任及刑事責任。

  十三、經濟補償: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每滿一年支付相當于一個月職級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個月的職級工資發給經濟補償金;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職級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1、甲方因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事務所另行安排的工作,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裁減人員的。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標準不低于當年北京市最低工資。

  (三)由甲方出資培訓或出資招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賠償標準以雙方簽訂的服務期協議為準。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計算,數額不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當服務期長于勞動合同期限時,應當優先適用服務期約定,甲乙雙方可變更或續訂勞動合同,以與服務期的約定相一致。

  十四、勞動爭議的處理及其他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經中興華富華會計師事務所股東會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局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合同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字)

  法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

  年月日: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 篇7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 篇8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第三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第六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不得超過15日。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七條 甲方應當按照北京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并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第九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ê炞只蛏w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適用于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即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以下統稱為用人單位)所使用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積不超過24小時,并以小時為單位計算發放工資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十二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20xx年11月

  示范文本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固定期限)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ê炞只蛏w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 篇9

  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簽訂的有關權利義務的書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當然,有時候遇到一些情況也是要解除勞動合同的。那么大家知道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是什么嗎?下面讓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吧。

  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根據《勞動法》第31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32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5]324號)

  按照《勞動法》第31條的.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但由于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有關約定而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由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違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規定,而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予辦理。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 篇10

  勞動合同法已實施3個多月了,依然是各界關注的焦點。有的企業積極貫徹實施,提升自身人力資源管理水平;有的企業仍在“抗議”,試圖以“強勢的聲音”使修改法律納入議事日程;有的企業卻在觀望,期待《實施細則》能放寬一些限制。

  一部立法過程最為審慎、征求意見最多,被譽為民主立法、科學立法生動實踐的法律,何以引發了如此熱烈的爭議?

  爭議本身是一件好事

  自勞動合同法出臺后,社會各界的“解讀”就一直未曾停止。部分來自經濟學界和企業界的聲音認為,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會僵化企業的用人機制,增加企業的用工成本,不利于企業競爭力的提升。有人甚至認為在目前我國經濟欠發達條件下,立法提高勞工標準、建立社會保障是“未富先驕”,不符合我國國情,應當優先發展資本,保證競爭力,待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再談勞工權利保障問題。

  “這種熱議恰恰說明勞動合同法出臺的必要性,恰恰說明新法影響著多少家庭、多少階層的利益得失�!睂<抑赋�,“勞動合同法長時期受到關注原本是一件好事。一些企業基于本身的利益考量提出訴求,一些學者基于自己的理論認知提出建議,恰恰證明了立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立法機關針對這些爭議的焦點進行積極回應,也有助于法律意識的普及�!�

  企業界聲音被放大了

  來自一些企業的聲音認為,勞動合同法沒有廣泛聽取他們的.意見,法律傾向于保護勞動者的利益。事實上,沒有任何一部法律像勞動合同法這樣具有廣泛的群眾基礎。

  在初次審議之后,20xx年3月20日,勞動合同法草案向社會全文公布征求意見。立法工作機構收到近20萬件意見。因此,勞動合同法的制定是經過深入調研、充分征求社會各方面意見的。

  為什么勞動合同法出臺之后,會引起強烈反彈?專家指出,企業界的反對聲浪被放大了。“那些反對聲音,在所有企業中占的比重是相當小的一部分。”專家表示,因為這些企業有“話語權”,他們充分表達自己的訴求,引起有關方面的關注�!昂芏嗥髽I是依照法律去做的,但這種聲音還不夠響亮。倒是一些做得不好的企業反對聲很甚。”專家指出,“說勞動合同法不好的,違法企業大約占80%左右,但愿這種聲音不要影響到政府的決策。”

  反對緣于對法律的誤解

  社會上的某些“誤讀”,在一定程度上對一些企業抵制勞動合同法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據立法者分析,有很大一部分企業對勞動合同法持不同意見,都是緣于對這部法律的不了解。

  目前有人把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理解為“無期限合同”,這是一種誤解�!皬姆ɡ砩险f,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隨時有可能解除的,它在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是常態,與企業的用人自主權、擇優劣汰并無矛盾。中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用工制度上不可能恢復‘鐵飯碗’,那是與市場經濟相矛盾的�!�

  針對勞動合同法影響企業利潤的說法,來自立法者的聲音很明確:“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對效率的關注與對社會公平和民生的關注應該更為平衡,要讓更廣大的勞動者群體分享改革開放的成果。企業要發展,勞動者也要發展,讓他們共享經濟發展的成果是必然趨勢�!�

  執行法律不能打折扣

  20xx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正式施行。爭議可以繼續,但法律必須貫徹實施。專家指出,“面對法律的實施,廣大用人單位沒有別的辦法,惟有依法改變自己,盡快進行必要的轉型,提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水平,盡快與勞動合同法所設計的新制度接軌,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取得有利地位�!�

  其實,隨著對勞動合同法漸漸深入的了解,很多企業都已經意識到新法并未給企業帶來“重大”負擔,但增加企業“違法成本”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20xx年,企業應從內部外部都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按規章制度辦事,才是新法下正確的“用工之道”。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 篇11

  (1)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兩方當事人是不同的。

  勞動合同的當事人是由單個的勞動者和企業組成的,而集體合同的當事人是由全體職工和企業組成的,全體職工是由工會或職工代表代表職工,來跟企業的代表一起協商簽署集體合同,所以兩者的當事人不同。

  (2)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內容不同。

  勞動者個人和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主要約定的是企業和員工之間的權利與義務,而集體合同里主要約定的是職工權利與企業義務。因為勞動合同是每一個職工和企業分別簽訂的,所以勞動合同里所反映的都是帶有個性的東西,比如說,具體到一位職工,他的工作內容是什么,是多少,崗位是什么,享受什么樣的待遇,等等。而集體合同反映的是企業里所有的勞動者享受哪些最基本的福利待遇,有哪些最基本的保障條件,所以集體合同反映的是共性的問題,而不是個性的東西。

  (3)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作用不同。

  勞動合同的作用是在企業與員工之間建立起,約定雙方當事人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的各自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合同解除與終止的時間和條件。勞動合同的哪一方不履行約定的義務,都是違約或者違法的。而集體合同更多的作用是約束企業給予職工哪些最基本的待遇,在集體合同里,對于約定的企業的義務,企業必須執行;對于約定的員工的義務,基本上是道義上的。也就是說,集體合同里員工約定的應該履行的義務,員工不履行,或者職工代表不履行,那么企業不可以拿集體合同去告員工。所以勞動合同與集體合同的作用是不一樣的。

  (4)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產生的.方式不同。

  勞動合同是雙方當事人一旦建立勞動關系,就必須簽署的。而集體合同則不同,因為勞動關系剛剛建立的時候,企業職工人數不多,無法簽署集體合同。所以,簽署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時間是不一樣的。

  按照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是雙方當事人一旦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共識,就可以簽署。而集體合同是雙方當事人雖然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了共識,但是還不能簽署。因為必須是先制定集體合同的文本,提交職工代表大會,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了,雙方當事人才可以簽署。

  (5)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發生法律效力的時間不同。

  勞動合同是一經雙方當事人簽署,就馬上產生法律效力。而職工代表或者工會,即使和企業簽署了集體合同,也不能馬上產生法律效力。當雙方當事人簽署完集體合同后,應該報給相關的勞動行政部門。在法律規定的一段時間內,如果勞動行政部門沒有對集體合同提出異議,或者沒有給企業任何回復,那么在過了法律規定的時間后,集體合同就自然具有法律效力。

  (6)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期限不同。

  勞動合同有三種期限,即有固定期的、沒有固定期的,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而集體合同只有一種期限,就是有固定期的,而且時間只能是一至三年。

  以上六方面就是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不同之處。相信大家對二者都有一定了解了,以后也不會再弄混淆。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 篇12

  簽約須知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青島勞動合同樣本。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2。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合同范本《青島勞動合同樣本》。

  3。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4。用人單位應按照雙方約定支付勞動者工資,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5。勞動合同空白之處應協商一致后填寫,不需協商之處可以寫"無"或劃掉。

  6。勞動合同用鋼筆、毛筆或簽字筆填寫,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7。勞動合同甲乙雙方應妥善保管,乙方的勞動合同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甲方應及時將簽訂的勞動合同文本交給乙方,并由乙方簽收。甲方對已經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全 稱

  住 所

  聯 系 電 話

  法 定 代 表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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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出 生 年 月

  戶 籍 所 在 地

  居民身份證或其他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現 住 址

  聯 系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 篇13

  (一)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任何情況下,只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這一規定給予了勞動者極大的單方解除權,目的是保護勞動者在勞動關系中的弱者地位。可以看出,法律在這一點上已經充分考慮了勞動者自由選擇職業的權利,對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幾乎沒有設置什么障礙和條件。但是,在當前的現實中,仍然有占很大比例的勞動者,他們在行使這種單方解除權,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時,說走馬上就走,不按法律規定以書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企業,給企業造成了經濟損失或給正常生產經營帶來了麻煩。

  為什么這些勞動者連30日都等不及呢?究其原因主要是:

  (1)這些勞動者的履約意識和法律意識淡薄。他們已經養成了做事兒十分隨意的習慣,不少勞動者的就業觀是,先找一份新工作,有了落腳點就立即辭掉舊工作。

  (2)有些勞動者是因為受過企業的出資培訓或住著企業分配的住房,當他們行使勞動合同單方解除權時,需要按協議的規定,向企業賠償培訓費或退房�,F實中他們往往是基于“跳槽”的目的要解除勞動合同,但又不愿意從兜里往外掏培訓費,因此,他們常采取不辭而別的方法,來達到解除勞動合同的目的。更有甚者,少數掌握企業商業秘密的勞動者,竟然還攜帶著商業秘密投奔到新的企業,以求能把自己向新的企業“賣個高價”。

  要想遏制當前的這種事態,可采用如下措施:

  (1)加強法制宣傳和教育,不斷增強勞動者的守法意識和履約意識。

  (2)企業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可在合同中明確違約責任。除了約定一方當事人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要給予賠償外,最好還要約定違約金,使其對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有約束作用。對于企業出資培訓的職工,企業要在培訓前,與職工訂立培訓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對原勞動合同需要變更的,要及時加以變更。同時,明確約定培訓結束后,不按約定的期限為企業提供服務的,應如何承擔賠償責任,以免事后扯皮。

  (3)規范企業行為,使個個企業都能遵守國家人才交流的規定, 不采取不正當的手段,互相“挖”人才,做到“君子愛才,取之有道”,保證人才的流動有序性,從而改變勞動者隨意“跳槽”的局面。

  (二)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賦予企業對勞動合同的單方解除權,比賦予勞動者的單方解除權要小得多。立法上嚴格限定企業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保護勞動者的勞動權。但是一些企業,特別是某些非公經濟性質的企業,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不依法進行�,F實中,它們隨意或武斷地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案例舉不勝舉。如采取“買斷工齡”的手段解除職工的勞動合同、以所謂“經濟裁員”的名義大面積解除職工的勞動合同、濫用企業內部規章制度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等。他們的這些作法嚴重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產生上述情況的主要原因是:

  (1)某些企業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或內部結構調整中,為了輕裝上陣、壓縮人工成本,而不顧勞動者的利益,采取各種非法的手段,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以保全企業的利益。

  (2)企業憑借自己的強勢地位,加之一些企業領導的錯誤認識,無限地擴大了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單方解除權,他們錯誤地認為改革開放后,企業有用工自主權,而企業根據自身的需要,來裁減職工是行使用工自主權的體現。

  (3)企業未依法健全內部規章制度, 他們往往只從本單位的利益出發,對實際上只犯有小錯的勞動者,卻按嚴重違紀來解除勞動合同,還美其名曰“加強管理,嚴肅紀律”。其實,他們的作法才是不合法的。現實中,為此而引發的勞動爭議,在勞動爭議案件中占有相當大的比例。

  (4)企業內部缺乏勞資抗衡機制。 很多企業內的工會沒有真正發揮其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作用,特別是有些工會領導人還是企業管理者指派的,可想而知他們是否能真正為工人說話。再加上,我國的《工會法》目前雖然規定了工會的權利和企業的義務,但卻缺少追究違法責任的條款,從而導致《工會法》的實際效力大打折扣,讓企業隨意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的行為得到蔓延。

  建議可采取如下對策來改變這種局面:

  (1)國家和地方應注重立法,對實施《勞動合同法》后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地制定出相應的新法規、新規章及規范性文件,來調整和規范企業的用工行為,使其在法律、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有序進行,杜絕企業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隨意性。

  (2)進一步發揮勞動監察和仲裁機構的職能, 對企業執行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條款進行監督檢察,及時對企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予以糾正。另外,針對目前勞動執法力度不夠的現狀,建議適當增加勞動監察和仲裁機構的人員編制、設備和權力,保障勞動部門對違法企業有足夠的威懾力。

  (3)充分開拓、 發揮工會組織的作用。把工會履行職責的重點轉移到維護勞動者權益上來,使企業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要聽取并重視工會的意見。國家也應進一步提高工會的地位,明確工會的權利,確立工會代表的主體資格。對有條件的工會,試行其主席的工資從工會經費中支出的辦法,保證工會放心大膽地同企業據理力爭,真正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在企業內部形成勞資抗衡機制。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 篇14

  婚禮當天,你會設計甜品區嗎?

  原來關于婚禮的甜品區的概念,一直是來自于電影里面呢�;旧隙际菄獾碾娪啊S∠笞钌羁痰木褪墙^望的主婦這部電影了。其中的一個主婦bree她是一名熱愛廚藝并且精通于此的人。而她有一陣子就是做了婚禮上面的一些相關。美劇里面在劇情的進行中也帶到了一些。給我真是震撼的感受啊。婚禮蛋糕和那么多精致的甜品。因為國外很多都是戶外婚禮,所以這塊是相當的盛行啊。

  而現在我們的身邊呢,也是漸漸流行起來這塊東西了呢。上次去親身觀摩了一場婚禮秀,婚禮秀的布置中就有了一塊甜品區的布置。而看版里mm大婚歸來的圖片中,也會看到甜品區的影子呢�?梢哉f,現在大家對于婚禮的要求越來越高,所以對布置的那些要求也是相當高的呢。甜品區域現在也是其中一塊比較能體現出效果,能做出布置的展示區域了。那么今天我

  也來說說布置甜品區的一些利弊之處吧。

  【甜品區的作用】

  1.給展示區增加效果

  一般來說呢,大部分的新人在展示區的布置中都是以花藝為主的,然后輔助于一些裝飾品。而有的時候呢,就會略顯得有點單調。一般大家都是會以半絹半鮮的套系比較多,也有全鮮花的套系,但是如果鮮花的華亮不夠飽滿,或者花藝的水平不夠高的話,那么展示區

  還是會顯得比較單調的哦。

  那么這個時候,如果又加入了一個甜品區的元素,那么這樣整個展示區域就會顯得比較飽滿比較吸引人呢。而如果是本身展示區就比較豐富的話,那么在甜品區的一些布置元素中,再加入一些展示區的元素,這樣子兩個互相呼應,我覺得就是錦上添花的布置呢。

  2.招待賓客

  可以說婚禮開始時間還是比一般的吃飯時間要晚的,特別是我們老家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興起了一股風潮,開始婚禮的時間是越來越晚,所以這個時候呢,如果有設計甜品區的話,就可以讓賓客消遣消遣,也可以先吃一點點,那么就不會等待太長的時間哦。而賓客拿點小點心然后坐下來,還可以相互聊聊天,我覺得也是不錯的一個方式呢。

  3.潮流的趨勢

  現在主題婚禮是十分流行的,而現在的很多婚禮中,甜品區這個布置要素也是出現的越來越頻繁了,所以有了這個趨勢之后,以后也是越來越多會出現甜品區的布置呢。

  【布置甜品區的優點】

  1.展示區布置更加豐富

  現在的婚禮呢,跟以前比較重視吃食是不一樣的了。現在的婚禮,好像吃反倒擺在了后面,而是視聽效果放在了最重要的位置。那么其中的視呢,就是視覺效果。而其中呢,賓客前來參加婚禮時,第一個對婚禮所看到的就是婚禮現場布置中的展示區了。所以對于展示區,現在新人也是越來越重視了。往往重視主題布置的統一性。而大家都知道一些主題布置的元素,如果想要更加豐富更加飽滿那么都是要加錢的呢。而如果是一個比較大的空間區域的話,要布置的'飽滿和絢麗,是要很多米的呢。所以呢,如果不是擴大展示區,而是分成兩個小區塊,增加一個甜品區,我覺得是比較好的做法呢。

  這樣呢,兩個區塊的布置會讓視覺上更加的飽滿,二來呢,這些小甜品可以由自己采購,那么不用增加很多主題上的布置,無形中也是減少了不少的費用呢。因為很多小甜品不僅外表好看,色彩豐富,整體的裝飾性也是很強的呢,

  2.招待賓客墊肚子

  之前也說的,有些婚禮開席時間是比較晚的,因為總有些貴客會到的比較晚呢。那么如果延遲的時間比較長的話,是會餓的呢。而一般也很少人會真的就開始吃桌上面的涼菜呢。所以,這個時候,如果有個甜品區的話,就可以讓先到的客戶在聊天的同時,也可以吃一點小茶點墊墊肚子,就不會那么無聊也不會那么饑餓了,我覺得這個是

  比較不錯的做法呢。像我們老家開席真的挺晚的,所以如果有需要參加婚宴的話,我一般都會自己先在家吃點東西或者清粥小菜墊墊肚子再去呢。

  3. 小朋友的天地

  現在參加參加一場婚禮的話,參加的小朋友是很多的呢。所以往往很多婚禮后期的游戲環節也都增加了小朋友的一環,由此可知一般婚禮現場都會比較照顧和籠絡小朋友的呢。而一般來說,如果在婚禮布置中看到甜品區的話,小朋友是想到那個開心的呢。

  首先呢,小朋友不像大人比較耐餓,小朋友是很容易餓的,而一餓就比較不好控制,會容易哭鬧,對大人也是比較麻煩的一件事情呢。而有了甜品區后,小朋友就可以吃一點墊墊肚子呢。而且有了這個后,也比較能夠吸引小朋友的注意力,小朋友就不會那么瘋跑瘋鬧了哦。

  再來呢,一般甜品區,為了美觀,還會布置一些漂亮的棒棒糖或者糖果等,那么小朋友即使不餓不吃的話,也可以拿一點在手里玩玩呢,這樣子小孩子也是能夠比較安靜的呆著的哦。

  4.布置跟整體布置相契合

  特別是對于整個用來展示的區域比較大的來說,如果是純布置的話,會比較難做出效果,而且造價也會比較高呢。而如果是加入了甜

  品區的話,如果布置的好,是可以和展示區的主題相契合,融為一體的呢。那么一來的話,整體感覺會很美好哦,而且也比相對只有一個布置展示區要來的更豐富飽滿呢。

  【布置甜品區的缺點】

  1.增加費用

  這個往往就是很多新人在猶豫的第一個原因吧。因為籌婚過程中,其實需要花費的地方真的很多呢。而婚慶本來花費就是比較高的。而婚慶的一些套系的價格是固定的,那么里面的內容也是固定的。而就現在的來看,一般這個甜品區是不包括在內的呢。而為了做到主題婚禮的效果,所以這個區域肯定是要婚慶公司進行一并設計考慮,采用一些主題性的布置裝飾品的。那么,首先增加的就是設計費和裝飾品費了。

  再來呢,甜品區的最主要的內容就是甜品了。如果主體是采用一些糖啊,小零食啊之類的,那么價格還不是太高。如果是想要走精致路線,采用一些精致的小蛋糕的話,那么價格可是相當可觀的哦。這么一來,光購置這些甜品就要不少費用哦。

  多多這么想:其實甜品區除了和主題婚禮想契合的那些裝飾品外,其實不在乎甜品多高級,我覺得可以多加入一些色彩的元素,加入一些可愛的色彩繽紛的糖果棒棒糖之類的,這樣子呢,不僅效果比較好,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 篇15

  訂立合同雙方:

  招聘方:_____(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單位的行政)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合同制 職工)簡稱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職工,按有關規定,已報請有關部門的批準(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涉及合同的有關情況;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勞動手冊.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年(或___個月),從一九____年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項工作的時間為期限的合同,應注明“本合同無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為屆滿期限.)

  第二條 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個月(或___年),即從一九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試用期限的長短,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關部門無規定的,由招聘方根據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確定.)

  第三條 職務(或工種)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_________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

  第四條 工作時間

  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八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期限的合同,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____元.試用期滿后,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時間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二〉 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第六條 生活福利待遇

 �。ㄒ唬┭a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

 �。ǘ┘偃沾觯阂曳较硎芄澣占佟⒒榧�、產假、喪假與固定職工相同。工作滿一年以上需要探親的,可享受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時間)的探親待遇,工資照發,路費報銷.

 �。ㄈ� 特保兒費:乙方享受特保兒費與固定職工相同.

  第七條 勞動保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勞動保護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乙方患病、傷殘、生育等待遇以及養老保險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ū緱l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第九條 政治待遇和勞動紀律要求

 �。ㄒ唬┮曳皆谡紊舷碛型潭毠ひ粯拥臋嗬鐓⒓用裰鞴芾砥髽I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

  (二)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后,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于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為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為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第十條 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變更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于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

  或由于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ǘ� 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調動、調換訂立沒有一定期限勞動合同職工的工作;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ń獬齽趧雍贤臈l件,國家主管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雙方議定條款不得違反法律和政策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解除勞動合同,除因乙方違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單位管理章程的規定被開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外,甲方應按規定發給辭退補助費和支付路費.

  解除勞動合同時,雙方應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甲方應按規定將解除合同的情況報告有關機關核準.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故辭退乙方,除應發給辭退補助費和路費外,應償付給乙方違約金______元. 〈二〉甲方違反勞動安全和勞保規定,以致發生事故,損害乙方利益的,應補償乙方的損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為其支付的職業技術培訓費,并償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元. 〈四〉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操作規程,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按處理固定職工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主管機關或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報主管機關,勞動合同管理機關(本合同如經公證,則應交公證處留存一份)……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二0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立

  延伸閱讀:企業簽訂合同的注意事項

  1、勞動合同的形式必須是書面的

  勞動合同必須要以書面形式確立來,不能進行口頭約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的重要證據,任何一方不簽勞動合同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一份。

  2、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需承擔二倍工資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如果是勞動者不肯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在員工入職后一個月內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

  3、關于試用期期限

  國家規定:

  簽訂1年合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

  簽訂3年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

  簽訂3年以上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試用期最長為6個月,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4、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

  一些用人單位在招聘勞動者時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否則不予錄用。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件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以擔�;蛘咂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期限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試用期期間應當為員工上保險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俗稱“四金”)�!八慕稹笔怯烧块T頒布實施的社會保險,它帶有強制性,沒有條件可言。

  許多用人單位在新員工的試用期內,都不予辦理“四金”,已經嚴重侵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此,當事人可以向原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要求原單位無條件補繳“四金”。

  6、用人單位如何保護商業秘密?

  首先要做好事先的防范工作,也就是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采取保密措施:

  (1)在企業內劃定保密區域,并在保密區域內加強保衛措施,確定明確的管理辦法。

  (2)對企業的重要文件、資料應及時確定其保密級別、加蓋保密章,予以存檔或銷毀,同時應制定出企業相應的文件管理、借閱、復印、銷毀辦法,以及外發文件的審閱辦法。

  (3)把商業秘密限定在必須了解該秘密的員工以及第三方、合同方范圍之內,對職工應限制掌握的知識,并加強對員工的保密教育,或者將各關鍵部分進行分解,使每一涉密者不能擁有完全的商業秘密。

  第二點,也是用人單位自助行為的最重要一點,即與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簽訂保密協議。

  用人單位同職工簽訂保密協議,有兩種方法:

  (1)用人單位直接同接觸商業秘密的職工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書》。

  (2)用人單位可以在同職工簽訂的《聘任合同》或《勞動合同》中寫明保密條款和違約責任。

  7、企業能否單方面變更員工的工作崗位?

  變更工作崗位屬于對勞動合同的變更,但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仍然必須履行與勞動者協商變更勞動合同的法定程序,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8、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的情形僅適用于服務期和競業限制

  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為了防止員工隨意離職而給自己造成損失,往往會約定違約金,這些違約金的約定只有針對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才發生法律效力。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2條、23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的約定、違反競業限制的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其他情況下約定的違約金為無效約定,不受法律的保護。

  9、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

  勞動合同在簽訂后,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簽訂的勞動合同將會被認定為無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26條的規定: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 篇16

  一、 違約金的適用范圍。

  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違反與用人單位約定的“服務期約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違約金的,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勞動者違反與用人單位約定的“競業限制約定”,勞動者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競業限制條款,但未就補償費的給付或具體給付標準進行約定,雙方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或在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可以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按照雙方勞動關系終止前最后一個年度勞動者工資的20%- 60%確定補償費數額。

  除前述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二、經濟補償金的適用范圍。

  (一)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1、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A、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B、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C、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D、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E、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F、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勞動者有下列情形,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A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C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而裁減人員的:

  A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B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C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D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而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被依法破產而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法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三、賠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的適用范圍。

  1、違法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的賠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10條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外,還須按經濟補償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舉例說明,某單位與張工簽訂了三年的勞動合同,但某單位在合同期滿前一年提出與張某解除合同,張某未同意。此種情況下,如勞動者同意合同解除,勞動者可以要求某單位支付四個月的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資作為賠償金;如用人單位未支付前述經濟補償金的,勞動者可要求用人單位上述賠償金及賠償金的一半作為額外賠償金。需注意,本賠償金只適用于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而不適用于用人單位有違法行為、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2、擅自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損失的經濟補償金。

  《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二、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擅自解除合同而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工傷、醫療待遇等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資、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于上述損失的25%的賠償費用。還是上述案例,如勞動者選擇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其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未安排自己勞動期間的工資損失及應得工資收入的25%。

  3、擅自扣發勞動報酬、加班費、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1)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賠償金:《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

  的賠償辦法》第二、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因違法行為而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工傷、醫療待遇等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資、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于上述損失的25%的賠償費用。

  2)勞動行政機關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的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ǘ┑陀诋數刈畹凸べY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ㄋ模┙獬蛘呓K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即,本規定主要適用于仲裁、訴訟前的監查階段,該賠償是否應當支付、應當支付多少金,均由勞動行政機關決定。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 篇17

  一、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勞動合同法第38條釋義

  【解讀】本條是關于因用人單位的過錯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

  立法背景

  目前社會上一些用人單位,任意克扣職工工資,停發、少發 甚至完全不發工資,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有的用人單位為了賺錢不顧勞動者死活,讓職工在有毒氣體、無防護設備等惡劣的生產環境下勞動,導致職工中毒生病、死亡或殘廢。針對這種情況,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本法明確規定勞動者享有特別解除權可無條件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條文解讀

  特別解除權是勞動者無條件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是指 如果出現了法定的事由,勞動者無需向用人單位預告就可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由于勞動者行使特別解除權往往會給用人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帶來很大的影響,所以,立法在平衡保護勞動者與企業合法利益基礎上對此類情形作了具體的規定,只限于在用人單位有過錯行為的情況下允許勞動者行使特別解除權。具體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保護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生命健康安全是用人單位的基本責任和義務。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是對勞動者基本利益的維護。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是指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所從事的勞動必須提供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功安全衛生保護措施。即用人單位保證勞動者完成勞動任務和勞動過程中安全健康保護的基本要求。包括勞動場所和設備、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勞動防護用品等。本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即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是用人單位應盡的`義務,如果用人單位末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的規定提供勞動條件,致使勞動安全、勞動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的身體健康,并得到國家勞動部門、衛生部門的確認,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勞動報酬,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約定,根據勞動者勞動崗位、技能及工作數量、質量,直接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收入。在勞動者已履行勞動義務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約定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數額、日期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禁止克扣和無故拖欠勞動者勞動收入。支付勞動報酬,也是勞動合同所規定的必備條款,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就是違反勞動合同,也是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侵犯,勞動者有權隨時告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對勞動者在患病、傷殘、失業、工傷、年老及其他生活困難情況下,給予物質幫助的制度。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我國憲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憲法賦予我國公民的這一基本權利,就勞動者而言,主要是通過社會保險實現。根據我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睂τ诰懿灰婪ɡU納或延遲繳納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因此可以看出社會保險具有國家強制性,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并負有代扣代繳本單位勞動者社會 保險費的義務。因此如果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上述社會保險費,是對勞動者基本權利的侵害,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 篇18

  勞動合同(模板)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意事項:

  1. 本合同文本供用人單位與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2. 用人單位應當與招用的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就勞動合同的內容協商一致。

  3. 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4. 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5. 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確需涂改的,雙方應在涂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6. 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交勞動者的不得由用人單位代為保管。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注冊地:______

  經營地: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證件號: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雙方約定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______

  1. 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 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工作任務完成時止。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務完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工作崗位是______,崗位職責為______。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

  乙方應愛崗敬業、誠實守信,保守甲方商業秘密,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特點,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種工時制度:______

  1. 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依法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甲方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

  2. 依法實行以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甲方應采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3. 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應采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于每月______日前足額支付:______

  1. 月工資______元。

  2. 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______,甲方應合理制定勞動定額,保證乙方在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獲得合理的勞動報酬。

  3. 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______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______。

  4. 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______。

  第七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______或______元。

  第八條 甲方應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 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的規定。

  第十一條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有關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二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落實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提供職業病防護措施,在乙方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并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八、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九條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第二十條 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要求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應當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系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四條 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閱讀并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1:

  續訂勞動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續訂合同期限:______

  1.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二、雙方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______

  1.______;

  2.______;

  3.______。

  三、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2:

  變更勞動合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對本合同作如下變更:______

  1.______;

  2.______;

  3.______。

  二、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 篇1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現居住地址:

  文化程度: 聯系電話:

  甲方聘用乙方為勞動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乙方在此特別保證在本合同約定的勞動期限開始時,同其他單位之間已經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系,同時也沒有同其他單位之間存在競業限制義務,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同甲方無涉。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年,從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需滿足職工手冊中規定的以及以下的錄用條件:

 �、偕眢w健康,無傳染病、精神病等較大疾��; ②沒有違法犯罪前科和記錄; ③提供的身份證、簡介等個人資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④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⑤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⑥符合錄用崗位的職責和具體要求。

  試用期內,若甲方認為乙方符合甲方的勞動用工要求,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 若甲方錄用乙方后,發現乙方隱瞞上述錄用條件中①②③事項的,視為乙方欺詐,甲方有權確認勞動合同無效。試用期內,若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上述錄用條件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具體要求(職工手冊中對相關工作崗位有要求的,則需符合)是:

  ①

 �、�

  2、乙方在上崗前對甲方的各工作崗位(包括但不限于已約定的工作崗位)已全面了解,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在合同期內根據工作需要、規章制度或乙方的工作表現,可以對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職務)進行調整,乙方應予服從,不再另行書面變更勞動合同。

  3、工作地點: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在甲方公司所在地或者甲方因工作需要而安排的其他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若遇甲方經營地址、辦公場地變更,乙方同意到新的工作地點工作,無需另行協商。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時制度按標準工時工作制確定,若甲方依法審批綜合或不定時工時制后,

  按審批后的工時制執行。

  2、休息、休假按甲方相關制度執行,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以決定加班。 3、

  四、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

  2、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

  3、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五、 勞動報酬和其他待遇

  1、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乙方轉正后的基本工資為 元/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時相應調整),加班加點工資以慈溪市最低工資為基數計發 。

  2、甲方在次月底前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每月發放給乙方的工資中包括加班加點工資、社保補貼及其他福利待遇或費用,乙方應當予以核對,若有異議應當在接收當月工資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視為無異議。

  上述全部工資報酬每月實際發放金額一般

  。

  3、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4、如乙方的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可相應調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乙方依法繳納,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 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ǘ┮曳揭婪ㄏ硎車野从嘘P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

  七、 勞動紀律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中相關的規章制度,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處罰。

  3、乙方毀損或遺失甲方財物,依市場價格賠償。

  八、 教育與培訓

  (一)甲方應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統籌安排乙方的教育與培訓。

 �。ǘ┮曳綇氖录夹g工種(崗位)的,必須按國家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

  (三)除本條第(一)項約定的正常教育與培訓外,甲、乙雙方可就乙方脫產或由甲方出資參加的培訓學習,簽訂專項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九、 其他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自愿承諾解除合同會提前三個月通知

  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1、接受甲方指派的相關任務,由于對外合同履行需要不能離開的;

  2、掌握甲方商業秘密,調離原工作崗位未滿六個月的;

  3、擔任公司中層以上領導職務的;

  4、從事財務、購銷、設計開發工作的。

  十、 商業秘密保護

 �。ㄒ唬�、商業秘密范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秘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產品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標準、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ǘ�、乙方的保密義務

  乙方對上述甲方商業秘密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秘密;

  2、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3、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皆屬于“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4、如發現商業秘密被泄密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企業報告。

  5、乙方在聘用終止時,應交出所持有或本人控制的與公司業務有關的一切資料(包含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個人的筆記與復印的材料),乙方充分理解如果不遵守本款規定,即可被扣發報酬和福利,并承擔違約責任。

 �。ㄈ�、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乙方知曉本協議甲方的上述商業秘密時開始,到該商業秘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在職,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乙方承認承擔保密義務是勞動合同的附隨義務,在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和甲方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后,仍同意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四)、乙方違反甲方保密義務,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乙方應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ㄈ┮曳轿窗匆幎ㄌ岢鼋獬齽趧雍贤纳暾�,或提出申請后未辦妥離職的相關交接手續,均按私自離崗處理并承擔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任。

  十二、特別約定:

 �。ㄒ唬┮曳皆诮K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盡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甲方指定人員。

 �。ǘ┘滓译p方在本合同簽訂前若屬于續簽勞動合同的,雙方已經就之前勞動

  合同履行期間的工資(含加班加點工資)、福利待遇、報酬等所有費用結算完畢,互不拖欠。如有誤差,互不相找。

 �。ㄈ┮曳酱_認:

  1、乙方承諾本次簽訂勞動合同系乙方自愿提出與甲方簽訂本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若乙方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情形,甲方已經將該情形告知乙方,乙方自愿放棄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地址等發生變化,應當在3日內及時告知甲方。如乙方以上事項變更事宜,沒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依據本合同首頁乙方所述地址送達法律文書,將視為已經送達。

  3、簽訂本勞動合同時,乙方已詳細閱看,對合同內容予以全面理解,并已知曉并同意遵守甲方的各類規章制度。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說明書》等,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其他附件一起,與勞動合同同等有效。

  十三、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調解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并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二〇年 月日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 篇20

 �。▌趧诱咝彰_______(勞動保障卡號:__________),于年 月進入本單位(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最后一期勞動合同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條__款(款項摘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 年 月日與其終止□/解除□(兩者“√”選其一)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三十六條解除的應選擇:□單位提出/□個人提出)。如對本證明有異議,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單 位 蓋 章)

  年 月 日

  注:1、證明內容應該填寫清楚、完整,不得涂改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6條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中勞動者本人提出的,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3、此證明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勞動者本人,一份存入勞動者個人檔案;其中非本市戶籍人員選擇回原籍享受失業保險金的,存入個人檔案中的一份改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留存。

  《勞動合同法》中有關勞動合同

  終止或者解除部分部分條款選摘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ㄒ唬┪窗凑談趧雍贤s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即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機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ㄒ唬┰谠囉闷陂g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灰婪ㄗ肪啃淌仑熑蔚�.。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ㄒ唬﹦趧诱呋疾』蛘叻且蚬へ搨谝幎ǖ尼t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

  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 篇2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勞動用工登記證編號: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通信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種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自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志是。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工作地點在。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所在的崗位實行下列第種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綜合計算工時周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的,須經人社部門批準。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和生產經營特點等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甲方應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所在崗位及技能水平、勞動成果等情況,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八條乙方在試用期工資為元/月。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下列第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工資標準為元/月,績效工資(獎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和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為元。

  3、其他形式。

  第九條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每月日為發薪日。

  第十條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或本單位《集體合同》確定。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七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在勞動過程中發生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條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及支付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勞動合同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甲乙雙方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十、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內,乙方居住地址、聯系電話及通信地址等事項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內容與國家、省有關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條本合同是確立勞動關系及處理勞動爭議的依據,甲乙雙方應妥善保管。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 篇22

  期滿終止

  協商解除

  勞動合同證明書

  同志與(單位)于 年月 日 簽訂的 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現因下列第 條原因:

  1、勞動合同期滿,單位決定終止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滿,個人決定終止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未滿,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4、勞動合同期未滿,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5、

  決定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合同一方如果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不服的,可在收到此證明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單位簽章:個人同意簽字: 勞動保障部門備案意見: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送達人: 送達日期:年 月 日

  注:1、此證明書一式七份,用人單位、勞動者本人、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工資料、養老保險處、醫療保險處、失業職工管理處、本人檔案各一份。

  2、解除或終止合同時,由用人單位將勞動者檔案交失業職工管理處。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 篇23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月)。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并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條 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為 元。

  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為 元,計件單價為 元或完成工作額的 %提成。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 元。

  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 元或每個工作日加班加點工資為 元。

  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工資為 元或每個工作日的加班工資為 元。

  第十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 元。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九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四條 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證金、定金或其他財物,不得要求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

  ②

  ③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七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甲方違反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從發薪日第 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 %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并發給乙方,同時,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為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三十四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三十七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 篇24

  編號:__________

  勞 動 合 同 書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X X 市 勞 動 局 制

  甲 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別: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

  ______________個月。

  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 工 作 內 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崗位 (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 勞 動 報 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_,工資分配水平在崗位(聘任)合同(協議)中約定,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_元。

  五、 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 動 紀 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 篇25

  編號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____縣(市、區)_________鄉_________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4、甲方招用乙方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5、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6、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xx年____月____日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 篇2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

 �。�4)依法服兵役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一、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二、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按有關規定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三、合同鑒證與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合同簽訂后,應經同級勞動部門鑒證;經鑒證后的勞動合同變更內容的應重新鑒證。

  甲乙雙方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企業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 篇27

  一、勞動合同法關于辭職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關于辭職的規定

  第四條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關于辭職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就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而且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可。原勞動部辦公廳在《關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復函》中也指出:“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須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勞動法》一方面賦予了職工絕對的辭職權,另一方面又賦予了用人單位一定的請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勞動法》第102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原勞動部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第4條明確規定了賠償的范圍:“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2、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職工主動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后,部分職工在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30日后主動離職,不理會用人單位的賠償要求,用人單位則可能不給職工辦理人事關系和檔案的調轉手續。職工離職后人事關系和檔案長期滯留在原用人單位,會造成職工在新的工作單位不能辦理正常的錄用手續,拿不到包括檔案在內的個人材料,也不能繳納勞動保險。

  在這里特別要提醒讀者的是,當你合同中有服務期限或保護商業秘密約定,因而有違約金的約定的話,雖然你提前30天仍可以辭職,但是必須按合同違約金的規定給予賠償。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總 篇28

  甲 方:代表人:身份證號碼:住 址:聯系電話:

  乙 方:(勞動者) 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住 址:聯系電話:

  為進一步提高公司整體管理水平、降低運營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務質量,保證送貨及時,經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協商,本著長遠真誠合作的共同愿望,就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具體相關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愿形成勞動用工關系,乙方作為勞動者接受甲方的用工管理。

  二、乙方的工作職責及工作范圍:

  甲方聘用乙方為公司送貨員,負責以下工作:

  1.保質保量及時地把藥品送到客戶手中。

  2.貨款按次結算并及時上交,如有特殊情形不能上交者必須上報部門經理。如出現短缺、偽鈔等現象均由本人負責。

  3.及時收取經銷商有關的資質材料。

  4.收集客戶信息、意見,建議并及時向公司反饋。

  協議期限:協議期限共年。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為一個月,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四、勞動報酬:

  1.工資標準:甲方每月15日支付上月工資。試用期 元人民幣,試用期為一個月(可以縮短試用時間,試用期內無休息日,試用期內無請假申請,重大特殊情況可協商并經甲方批準同意,否則按《通遼市連成藥業有限公司員工試用期協議》執行)。

  2.試用期過后經考試合格填寫轉正審批表,雙方簽訂勞動合同,自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按簽訂時的日期雙方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甲方負責為乙方交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工作滿兩年的從第三年開始增加交納住房公積金(個人應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甲方20%,乙方8%,以上五險一金的繳納均按通遼市社保局最低工資標準基數)。

  3.工資結構: 元

  工資結構=基本工資±(考核工資)±(獎勵、或扣罰款) 考核工資=崗位工資±職稱工資±績效工資±(獎勵、或扣罰款)

  績效工資=滿勤工資±效率工資±獎勵工資±保密工資±提成獎勵±(獎勵、或扣罰款)

  (1).基本工資:元,指已進行績效工資核算時

 �。�2).崗位工資: (采購部經理按10條,每條10分,滿分發放全額崗位工資,未做或遺漏扣該項全部分數,否則按實際分數比例發放崗位工資)

 �。�4).績效工資:

  滿勤工資:100元(每周休息時間為一天,休息時間選在周六或周日,漏崗或本人應工作時間內請假均無此獎勵)。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追綉醇s定如期向乙方支付薪資,逾期3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天2%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工作崗位的相關制度。

 �。ㄈ┰谝曳經]有提出改進和合理化建議,雙方未為協商更改原工作方案和相關內容的,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及時、保質、保量地完成相關工作。

 �。ㄋ模┮曳接袡喔鶕曳交顒觾热菁肮ぷ髻|量提出合理建議,甲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并根據協商結果作出相應調整。

  (五)試用期滿后,雙方應立即簽訂勞動合同及崗位聘用協議。因乙方原因未簽訂的按試用期的工資標準執行(不簽訂勞動合同和崗位聘用協議的可填寫聲明(公司根據其工作情況按試用期工資發放薪資或酌情),公司對該員工按試用期員工對待。

  (六):如因工作需要和客觀情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后的工作崗位工資按新崗位同工同酬。

  七:違約責任

  1、試用期間或轉正后工作未滿一個月離崗,甲方只為乙方提供基本工資(按通遼市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必須保證按時正常的工作,若乙方私自造成空崗影響本職工作的'扣100元/天,若甲方未能夠按期支付工資,則按合同法規定給乙方2%滯納金 。

  3、本協議委托內容確定、委托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支付違約金5000.00元(簽訂培訓協議的,按培訓協議執行,以培訓協議約定的內容為準)。

  八:其它

  1、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甲留存一份,檔案留存一份(備注:為保證甲方的商業機密的安全性,乙方可隨時到檔案管理處查閱,如發生爭議糾紛,乙方可執原件解決,甲方無權干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的訴訟請求必須在科爾沁區內的人民法院 (備注:本協議共五頁,為保證協議的真實有效性、每頁的下角標注出甲乙雙方均簽字按指紋)

  甲 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按指紋):

  乙 方(簽字、按指紋):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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