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固定期限)(精選27篇)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 篇1
尊敬的各位領導:
本人申請提前解除與住六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
感謝公司五年多以來對我的培養,本人自XX年8月來公司以后,自認工作勤勤懇懇,積極努力,服從領導安排,但是五年來的工作未能夠得到領導的充分肯定,至今仍是一名普通科員,為此本人深感自責。
自本人成家以后,尤其感到收入低微,不足以維持家用,年近30的.我深感壓力重大。另外,我家住房山區,距離單位50余公里,因此不得不每天早上6點出門坐車,晚上7點半才能到家,加之現崗位工作強度大,既要經常跑現場、查安全,又要審核設備資料、及時完成設備的登記備案工作,使我感到身心俱疲,實在是力不從心,加之睡眠不足,身體處于嚴重的亞健康狀態。
現本人的勞動合同即將于20xx年8月6日到期,鑒于以上情況,本人希望可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望領導能理解我的實際困難,予以批準,萬分感謝。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 篇2
招聘方:_____________ 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協議期限
協議生效期限為___個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以招聘形式選擇乙方,乙方自愿形式到甲方工作。
2、乙方負責餐廳、廚房安全、防火、衛生工作,不得有外人隨意出入廚房重地,否則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3、乙方負責廚房食品的安全衛生,不得發生食品中毒等事件,如發生食品中毒等事件由乙方負責。衛生防疫部門來檢查,如果達不到衛生防疫部門要求,乙方及按要求改正,并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責任。(硬件設施除外)
4、乙方在工作期間應盡職盡責,在菜品,食品花樣上不斷推陳出新,滿足不同顧客的要求。
5、乙方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在工作中愛護設備、節約能源,避免浪費。做出物美價廉,搭配合理,營養豐富,色、香、味俱全的高品質菜品。
第三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__定本酒店各項具體規章__度。
2、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__定的各項規章__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酒店相關規章__度,給予紀律處分、經濟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協議。
第四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為: 元/月
2、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于次月_____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可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數日發放。若甲方推后半個月未發放工資,視為違約。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除支付乙方工資外,負責乙方職工餐的提供,及_____________________,除此不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第五條:勞動紀律
1、如乙方終止協議,必須提前半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可辦理終止手續。
2、如果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損失,乙方加倍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要自覺維護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條例及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__度。乙方觸犯甲方規定的相關__度,甲方有權對其予以警告、處罰、直至辭退。
4、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協議,并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協議終止時,心得體會范文甲方得結清乙方的工資,且乙方不必補償協議期內的培訓費。
第六條:其它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姓名):
簽約代表人:
號碼:號碼 :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 篇3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 。
(二)試用期為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 乙方的工作地點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____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 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 元)或按 執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 。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____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____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按國家____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____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 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____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____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____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
(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
(三)項、第
(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
(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
(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
(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
(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____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
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在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十
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
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
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政府其他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本合同中的乙方系指有工作單位,但未與原單位脫離勞動關系或現已辦妥退休手續的人員。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1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1.2 任何一方只需提前_____天,以書面形式提出,即可終止本合同。
1.3 本合同有效期滿后,雙方愿意繼續保持聘用關系,則再行簽訂聘用合同。
第二條 工作崗位
2.1 甲方根據企業工作需要,聘用乙方擔任_____工作。
2.2甲方根據經營業務需要以及依照乙方能力和工作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愿服從甲方的安排,按照被聘崗位的責任,按時、按責、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勞動報酬及福利
3.1 甲方按公司的分配制度,付給乙方報酬人民幣_____元整 。(個人所得稅由企業按國家法規代扣代繳)
3.2 甲方可因乙方崗位調整而相應調整其勞動報酬。
3.3 乙方在工作期間享有與甲方合同制員工同等的津貼及獎勵。同時甲方愿意承擔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而造成的醫療費用開支。(其他費用不予承擔)
3.4 乙方擔任可提取效益工資業務工作崗位的,其效益工資的個人所得稅費由企業按國家法規代扣代繳。
第四條 工作時間及勞動條件
4.1 甲方實行平均每周40小時工作制度,具體按公司作息制度執行。
4.2 因業務需要乙方加班時,甲方按本公司加班制度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4.3 乙方享受法定節假日和甲方規定的有薪假期。
4.4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第五條 勞動紀律和獎勵
5.1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恪守職業道德,履行崗位責任,完成工作任務。
5.2 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甲方將按公司的獎懲制度給予獎勵。
5.3 乙方如果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按公司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5.4 乙方如觸犯國家法律,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條 商業秘密
6.1乙方必須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能向第三方提供有關甲方的商業秘密或甲方承諾應為客戶保密的技術與情報(不論這些秘密、技術、情況與乙方本人有否直接關系)。
6.2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到競爭企業兼職或任職,不得自行組建公司、企業與甲方競爭。
6.3 乙方不論何種原因離開甲方后,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及甲方承諾為客戶保密的技術情報,或將之提供給第三方從事同甲方業務有競爭性的業務。
6.4 乙方凡有違反上述保守商業秘密條款者,一經發現,乙方必須承擔由此而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直止依法追究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甲、乙任何一方,由于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承擔違約責任。除雙方另有約定外,違約方應向未違約方支付與違約造成的損失等值的違約金。
7.2 乙方擅離公司造成違約的,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元違約金。
第八條 其他
8.1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根據互相諒解的原則協商解決。
8.2 乙方具駕駛____照,并愿意/不愿意在甲方工作需要時行施駕駛員職責,并執行公司有關對駕駛員職責的規章制度。
8.3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同等有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 篇5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3、除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的人員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勞動者)姓 名: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到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為 。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第五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六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 甲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
第九條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銀行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六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6
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 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勞動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
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
1、崗位協議書
2、培訓協議書
3、保密協議書
4、……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日期:年月日 簽字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 篇6
勞動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xx省勞動合同條例》,經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按時足額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
(三)按時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克扣和無故拖欠;
(四)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五)依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六)依法支持乙方參加合法的社會活動;
(七)保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休假待遇;
(八)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按國家規定支付喪葬費、撫恤費等;
(九)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乙方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遵守甲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教育和工作安排;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工作)數量、質量指標(要求);
(四)自愿委托甲方代為扣繳國家規定本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五)在本合同期內,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三、本合同期限、工時制度、工作內容、工資給付
(一)本合同期限選用____:A(固定期限);B(無固定期限);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A: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
B: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下列條件出現時終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
C: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日終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
(二)本合同期內工時制度采用____:A(定時工作制);B(不定時工作制);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A.乙方每天為甲方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1天。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適當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但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B.不定時工作制(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辦法執行)。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辦法執行)。
(三)工作內容: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從事____________工作。
(四)工資給付:
1.甲方以法定貨幣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工資。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資;停工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每月按____________標準發給生活費。
3.加班工資:
(1)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須按乙方小時工資標準150%支付工資;
(2)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須按乙方日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甲方安排乙方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須按乙方日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
四、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和續訂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后四項甲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織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及勞動教養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8.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需裁減人員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存在上款第2、3、4項情況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款第1項約定支付工資的或經有關部門鑒定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一條第(四)款義務的;
4.甲方強迫乙方集資、入股或者繳納風險抵押性財物的;
5.甲方拒絕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6.甲方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的。
(五)除上款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與甲方協商。
(六)經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
五、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補償
(一)甲方因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第6項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下同)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二)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第7、8項、乙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四)款的2、3項解除合同的以及甲方被撤銷或者解散與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第5項解除合同的,甲方除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外,再發給乙方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如乙方屬患重病或絕癥的,甲方還須分別按照乙方應享受的醫療補助費的50%或100%增發醫療補助費。以上各款所稱月工資,是指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乙方月平均工資低于甲方月平均工資的,按甲方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算。
六、醫療期及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給予醫療期。
(二)乙方在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不超過180天的,甲方發給乙方工資70%的病假工資;超過180天的,發給乙方工資60%的疾病救濟費。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因故意自傷、打架斗毆、參與違法犯罪活動而致傷致病的,在醫療期間,甲方可停發乙方的工資和各種津貼、補貼。醫療費由乙方自理。
七、違約責任及其它約定事項
在本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補)償責任。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須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除補足低于標準部分外,還應給乙方加發相當于補足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除全額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外,還須加發該經濟補償金數額50%的額外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屬甲方出資培訓、招聘的,尚未達到雙方約定的服務期而解除本合同的,應按有關規定或約定賠償甲方為其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
(五)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本合同內容與國家規定不一致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及省的相關規定執行。
(提示:合同雙方應在了解本合同內容后,再決定是否簽名。一經簽訂,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得代簽;甲方必須加蓋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名蓋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人_________________(蓋章)
鑒證機關_______________(蓋章)
鑒證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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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固定期限) 篇7
競業限制,又稱競業避止、競業禁止。勞動法中競業限制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勞動者在勞動合同履行和終止后一定期限內,出于保密的目的,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本單位同類相競爭的業務。即為避免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被侵犯,員工依法定或約定,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或勞動關系結束后的一定時期內,不得到與本企業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具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兼職或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一、范圍規定不明確
《勞動合同法》規定中,競業限制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但對“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的含義或范圍未做解釋,導致用人單位在實踐中可能以存在商業秘密為由與普通勞動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損害其自主擇業權 勞動者是否屬于用人單位“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應當根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所從事的具體工作能否接觸、了解、掌握單位商業秘密而進行具體分析,不能籠統以職位高低一概而論。如秘書人員、安全保衛人員,雖然職位不高,但其通過接待、會議記錄、安全保衛等具體工作有機會接觸到很多商業秘密,用人單位如果能舉證證明其知悉單位的商業秘密,就可以視為競業限制人員。
二、期限過于固定
競業限制期限既不宜過短,對原企業不利,也不宜過長,會構成對勞動者權利的侵犯。事實上,競業限制期限的長短主要取決于四個因素:
1、結合商業秘密所處行業考慮其具有的競爭優勢持續時間的長短;
2、不同行業勞動者的職業生涯周期;
3、員工掌握商業秘密的程度與技術水平的高低;
4、國家在平衡用人單位商業秘密權與勞動者自主擇業權時的價值傾向。
據此,《勞動合同法》統一規定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兩年,而應嘗試提供多元的可以選擇的方案:
(1)一般的商業秘密,競業限制期限不超過兩年;
(2)高新技術領域的商業秘密,競業限制期限不超過一年;
(3)用人單位重點保護的具有重大利益的商業秘密,可以簽訂長期乃至終身的競業限制協議。
三、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補償金
《合同法》第23條規定,用人單位需在勞動合同終止后的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但該規定過于籠統,應從以下兩方面進一步完善:
1、《勞動合同法》應明確規定約定經濟補償金是競業限制協議的有效要件之一,沒有約定經濟補償金的競業限制協議無效,這樣有利于避免用人單位利用其強勢地位規避補償金的規定。
2、《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金的具體數額和支付方式,需由當事人協商約定,這顯然對處于弱勢的勞動者不利,《勞動合同法》至少應明確規定經濟償金的最低標準。應考慮競業限制人員在競業限制期內不違反競業限制協議重新就業可能獲得的收入,同時參考其他國家的做法。
四、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的違約金
立法應明確要求競業限制協議必須約定勞動者違約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和方式,并以該約定作為競業限制協議的有效要件之因為約定不明或沒有約定,使競業限制協議對競業限制人員無法真正起到約束作用。如果違約員工可能獲得的`利益遠大于支付的違約金,選擇往往是甘愿承擔違約責任,甚至出現新東家愿意為這筆“違約責任”買單。實踐中,用人單位會利用強勢地位,要求勞動者接受較低的經濟補償,一旦勞動者違約則需支付高額的違約金。雙方約定違約金,應在勞動者能夠承擔,又能起到威懾作用的范圍內,具備可操作性。《勞動合同法》可考慮規定把違約金數額與經濟補償金數額相掛鉤,將違約金數額規定為經濟補償金數額的適當倍數,這樣即使勞動者得到的補償金數額較低,也不會過分損害其利益。需要強調的是,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可要求勞動者與新單位承擔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五、競業限制協議的解除
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現,需要提前終止競業限制協議的法律效力,即競業限制協議的。《勞動合同法》還應明確規定競業限制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可行使單方解除權而使競業限制協議對其失去法律約束力:
(1)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進入公有領域或因其他合法原因已經公開;
(2)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未按約定向勞動者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等等。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總結的關于新勞動合同法對競業限制的規定,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當然,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在執業的時候會遇到更多的關于競業限制的問題,如果遇到具體的問題時,歡迎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我們會根據您的問題作專業的解答。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 篇8
案情介紹:
張先生于20xx年4月進入某建材公司任生產管理部經理,因該公司銷售的產品系委托某裝潢材料公司加工,建材公司派遣張先生進入裝潢材料公司監督產品的質量和管理產品,同時根據建材公司的指令收發貨物。建材公司與張先生未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為張先生繳納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費。20xx年8月建材公司以公司即將解散為由,逼迫張先生離職。張先生隨即向外地勞動力勞務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張先生起訴至一審法院,要求建材公司補繳20xx年4月至20xx年8月的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費,支付3個月經濟補償金,及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未提前通知替代金。建材公司辯稱,張先生系裝潢材料公司的生產廠長,建材公司與張先生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故不同意其訴請。庭審中,張先生雖拿出眾多證據來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事實,但因缺乏相應的證明力,難以證明待證事實,一審法院沒有支持張先生的訴請。張先生不服一審判決,又上訴至中級人民法院,現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律師評析: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承擔義務的前提必須是雙方之間存在著勞動關系。本案爭議的焦點,是張先生與建材公司之間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系,這也是決定張先生的訴請能否得到法院支持的關鍵因素。《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法律之所以那么規定,主要是因為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為便于隨時終止勞動關系,逃避種種應當承擔的'法律義務,而故意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僅僅以口頭形式來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一旦發生爭議,勞動者往往處于弱勢地位,難以舉證證明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及具體的權利義務。但是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不意味著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口頭協議無效,根據《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27條規定,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未訂立,但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履行了勞動義務的,當事人的勞動合同關系成立。因此對于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法律也予以保護。只不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時,首先應舉證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勞動者如何舉證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呢?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xx]12號文《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對此專門作出規定,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據上述規定舉證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勞動者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承擔義務的,必須舉證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訴法》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張先生稱其與建材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但在庭審中所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與建材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因而承擔敗訴后果。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成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的正式人員,就聘用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共謀發展的原則,友好協商共同訂立本協議。
2.乙方須為具備法定年齡,年滿18周歲系法律允許從事銷售工作的合法公民,如境外人員必須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3.乙方須提供準確的個人資料,如實認真填寫甲方的會員申請表,并辦理甲方相關手續,經甲方核實無誤后方可成為甲方業務人員,取得會員卡一張,并獲得銷售獎勵編碼。
4.乙方須詳細閱讀本協議并了解甲方的一切相關規定,對甲方的經營理念須有較高的認知度及忠誠度,并自愿維護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
5.甲方按乙方銷售業績的大小給予不同的獎勵,詳見《會員市場消費計劃書》,并按其規定發放獎金,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費用。
6.如乙方直接開拓甲方區域管理中心或服務站,甲方均給予乙方一次性獎勵,按各聯盟店在公司首次進貨pv值給予______________的獎勵,個人所得稅由乙方自行負責。
7.為便于乙方拓展市場,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證件及公司宣傳資料、公司系列化產品的詳細說明書,并配合乙方作好銷售服務工作。
8.乙方可享用甲方提供的各種促銷方案、促銷品、招商政策及各項獎勵政策,并接受甲方專業化市場培訓,營銷心態、技巧、理念等課程培訓。
9.乙方有責任為甲方收集并分析當地的市場信息,并及時準確的提供給甲方。
10.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勞動部門及法律的相關規定,不能作違法亂紀的行為,并嚴格執行甲方的市場保護政策,嚴禁惡意降價、抬價、擾亂市場,否則甲方將取消乙方資格。
11.如乙方個人資料有任何更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由此而造成的乙方業績收入減少或未能取到獎金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12.如因不可抗拒力、不可預測因素造成公司不能正常運作時,甲方當盡力補救,但不承擔任何責任。
13.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而定。
14.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后可續簽。
15.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當地聯盟店各執一份,自簽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簽章/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 篇10
聲明
我是公司員工,本公司書面提出與我( )簽訂勞動合同,是我自愿放棄與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權利。今后涉及到因未簽訂勞動合同引發的事宜與本公司無關,責任和后果均由我承擔。
特此聲明
聲明人: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 篇11
如何解除勞動合同并進行合法補償?
因勞動合同的解除及補償而發生的勞動爭議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法院為數最多,因此,完整地了解勞動合同解除及補償制度,合法的解除勞動合同并給予員工補償,以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對用人單位來說非常重要。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將面臨雙倍的賠償。
勞動合同的解除總體來說分成三種情況,分別是雙方合意(協商)解除、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者單方解除。應注意的是,勞動合同到期未再續簽,不認為是勞動合同的解除,而是勞動合同的終止。
(一)、雙方合意解除及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應強調的是,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仍應按每工作一年,發給一個月工資的標準給付經濟補償金,而不可自行協商成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如勞動者確同意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可采用勞動者提出書面辭職書,用人單位予以同意的方式。
(二)、用人單位單方解除
1、過失性辭退
《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
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法》就過失性辭退的規定比《勞動法》更為完善,逐項比較的話,可注意到《勞動合同法》去除了“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僅規定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情形,這可理解為《勞動合同法》更為強調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因為勞動紀律可在規章制度中規定;另外《勞動合同法》還增加了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以及勞動者使用欺詐等方式和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用人單位依照上述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注意如下事項:
(1)、用人單位認為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應首先證明對該員工的錄用條件,其次應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最后應在試用期內提出,不可在試用期滿后再以試用期內不符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認為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首先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必須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具體請參見本指南第四部分),規章制度中最好明確何為“嚴重違反”,其次應保留勞動者違反規章制度的證據。
(3)、認為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根據《勞動部關于若干條文的說明》,“重大損害”應由企業內部規章來規定,因為企業類型各有不同,對重大損害的界定也千差萬別,故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應注意明確何為“重大損害”。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則應注意對未造成嚴重影響的員工應及時提出。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主要指勞動者使用虛假的學歷證明、工作證明等欺詐手段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因此解除勞動關系。
(6)、至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勞動部關于若干條文的說明》,具體指:A、被人民檢察院免予起訴的;B、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刑罰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罰金、剝奪權利、沒收財產)的;C、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32條免予刑事處分的。用人單位依上述理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并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給勞動者并要求勞動者簽收。
用人單位依上述規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2、非過失性辭退及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依照上述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注意如下事項: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可參見《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勞動部《關于貫徹的通知》(勞部發【1995】236號),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的年限和本企業工作年限長短,享受3-24個月的醫療期。對于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癥、精神病、癱瘓等)的職工,在24個月內尚不能痊愈的,經企業和當地勞動部門批準,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
(2)、根據《勞動部關于若干條文的說明》,“不能勝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勞動合同種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用人單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額標準,使勞動者無法完成。
(3)、根據《勞動部關于若干條文的說明》,“客觀情況”是指發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得其他情況,如企業遷移、被兼并、企業資產轉移等,但不包含企業瀕臨破產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等情況。
在非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給勞動者并要求勞動者簽收,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3、經濟性裁員及補償
《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勞動合同法》對用人單位裁減人員的情形做了比較詳細的規定,用人單位在裁減人員時應嚴格遵照實行。根據《勞動部關于若干條文的說明》,“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可以根據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來界定;“報告”僅指說明情況,無批準的含義。“優先錄用”指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另外,因經濟性原因裁員的,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在經濟性裁員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給勞動者并要求勞動者簽收,用人單位均應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4、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限制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應特別指出的是,職工在醫療期內或女職工在三期內,即使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也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將順延到醫療期或三期結束。 南京律師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 篇12
《勞動法》對勞動者利益保護的不充分而引發的爭議越來越多。主要是勞動合同的簽訂率低,內容不規范勞動者權利得不到保障,隨意解除勞動合同等情況。在經過對《勞動法》實施十多年實踐運行的總結,并借鑒國外一些國家勞動合同制度的基礎上,我國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實施《勞動合同法》。這部法律從勞動合同的訂立、解除、終止、經濟補償、競業限制等多個方面對勞動合同進行了完善和規范,加強了對勞動關系中處于弱勢地位的勞動者的保護,對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具有重要的意義。由于《勞動合同法》涉及我國用工制度,影響重大,從制定之初就引發了廣泛的討論和爭議;本文試圖以勞動合同單方解除為切入點,對我國《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后單方解除制度對我國勞動者利益的保護問題進行研究,同時針對有關提出進一步完善我國現行法律規范的建議。
一、勞動合同單方解除的含義
(一)勞動合同的解除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的解除一般發生在勞動合同訂立生效以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如果雙方處于商談階段或是合同還沒有簽字,就談不上解除。如果合同已經履行完畢,其法律后果是終止,而不是解除。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在訂立以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合同雙方或單方的行為導致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①]。勞動合同規定的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在勞動合同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履行完畢的情況下,勞動合同的解除必然會給用人單位或勞動者帶來很大的影響。因此,勞動合同的解除是勞動合同制度中最關系雙方利益的行為。
(二)勞動合同的'單方解除
勞動合同的單方解除是指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無需對方當事人同意而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我國勞動立法對單方解除,規定了嚴格的法定條件,包括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
單方解除權為法定權利,主要體現在:一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法定的。我國現行的《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都明確規定了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除此之外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即屬于違法解除。二是行使單方解除權必須遵循法定的程序,如提前30天通知。三是勞動合同單方解除是一方單獨的意思表示,不需要對方同意。四是從勞動合同解除之日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宣告終結,已經履行的繼續具有法律效力,沒有履行的不需要再履行。
需要指出的是:根據合同法的一般原理[②],合同的解除針對的是依法成立的有效合同。因為,無效的合同,自始無效,也就談不上解除。但是,《勞動合同法》第38條和第39條規定: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在這種情況下,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在符合法定情形時,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解除無效的勞動合同。這樣的規定在法理上是值得商榷的,因為按照合同法的理論,無效合同并不存在解除的問題。如果將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作為可撤銷合同,就可以避免法理上的障礙,因為可撤銷合同過了除斥期間就成為有效合同,自然可以解除;如果當事人在除斥期間行使撤銷權,因為撤銷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在法理上也可以順利成章。筆者認為,雖然目前的這種規定,有利于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時能獲得經濟補償,但在法理上確實需要立法機關作進一步的解釋,以免引起理解上的混亂。
二、勞動合同單方解除權的分類
根據勞動合同單方解除權的理論研究和法律規定,可依據不同的標準對其進行分類。
(一)勞動者單方解除和用人單位單方解除
按照行使單方解除權主體的不同,可以分為勞動者單方解除和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對不同主體的單方解除,立法規定了不同的要求。就勞動者單方解除而言,立法僅規定了勞動者行使即時解除權時需要受到法定條件的限制,對于預告解除,沒有任何實體上的限制。就用人單位單方解除來說,不管即時解除還是預告解除,都需要符合法定的條件。而且,在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根據條件的不同,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用人單位辭退無過錯勞動者時,需要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二)單方預告解除和單方即時解除
按照一方行使解除權是否需要提前通知另一方,分為單方預告解除和單方即時解除。預告解除是指需要提前一定時期通知對方以后,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而即時解除則是指在通知對方的同時,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是在一方存在過錯的情形下,法律賦予無過錯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三)有過錯解除和無過錯解除
按照解除原因是否有過錯,勞動合同單方解除分為有過錯解除和無過錯解除。所謂有過錯解除,是指由于一方當事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已經達到法律所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包括勞動者因用人單位的過錯辭職和用人單位因勞動者的過錯辭退。這種過錯解除的條件由法律直接規定,解除合同的主動權在無過錯方,而且,不需要提前通知就可行使。所謂無過錯解除,則是指由于客觀情況的變化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一方當事人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這種狀況下,法律規定勞動者或用人單位行使單方解除權時,需要提前通知對方,即預告解除。在解除的法律后果上,立法不僅對用人單位無過錯解除規定了嚴格的法定條件,而且還要求用人單位對辭退或辭職的勞動者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三、勞動者單方解除合同
(一)勞動者單方即時解除
勞動者即時解除勞動合同,是指當出現法定事由時,勞動者無需向用人單位預告就可隨時通知解除,也被稱為“勞動者的特別解除權”。現實生活中,有的用人單位勞動保護措施不到位,讓勞動者在無防護設備的環境下勞動;有的用人單位任意克扣、停發、少發甚至完全不發職工工資,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針對這種情況,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法》第38條明確規定,出現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法律、
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因本法第26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勞動者可以行使無條件的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如果“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勞動者單方預告解除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本條充分考慮到了勞動者的弱勢地位。其主要特點有:一是預告解除是勞動者享有的法定權利,不受用人單位制約。二是預告解除除了以預告為程序性條件外,不附加實體性條件,故也可以認為預告解除是勞動者享有的無條件的單方解除權。但是,勞動者行使預告解除權的同時,必須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以免給用人單位帶來損失。用人單位需要注意的是,勞動者的辭職會給用人單位的生產和經營造成一定的影響,用人單位在經營管理過程中應對上述情形有較為完備的準備工作。
勞動者在行使單方預告解除權時有兩點值得注意,一是要遵守預告期的規定,二是要注意以書面的形式進行通知。《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同時,通知用人單位的時間直接關系到勞動者解除預告期的起算時間,也關系到勞動者的工資等經濟利益,所以立法要求勞動者行使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預告解除權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以示慎重。若勞動者違反法律規定程序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需要注意的是,《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后,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雙方應依誠實信用原則認真履行。但是,這兩部法律又規定了勞動者在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后,可以任意辭職的權利。這種提前解約是否會產生勞動者的違約責任?筆者認為,勞動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行使的是解除權,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 篇13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
員工姓名(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的約定,采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天),從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勞動合同范X要求注明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_______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乙方工作地點是: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_______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
三、勞動合同范X要求注明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周期,總工時__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合同范X要求注明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_____元/月(日);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_______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企業人力資源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_______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每月______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并可根據造成的損失,按有關規定相應處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最長三十日)的,甲方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人力資源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人力資源規定醫療期內,甲方應當依照國家人力資源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甲方支付的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并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新勞動合同范X
(一)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人力資源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新勞動合同范X)
(一)甲方按國家人力資源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人力資源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_______崗位,按國家人力資源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范X要求注明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人力資源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頂。
八、勞動合同范X的履行和變更
(一)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九、勞動合同范X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_______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依照企業人力資源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人力資源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五、六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合同期滿,有第九條第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勞動合同第七項第2目規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人力資源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于甲方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而甲方需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十、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培訓協議中的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試用期滿后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1日工資的賠償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違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十項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勞動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
(一)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勞動合同不一致的,應以本勞動合同為準,雙方專門針對培訓、商業秘密保護、競業限制、購房等個別事項簽訂的協議除外。
(二)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并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勞動合同。由于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三)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后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系的轉移等手續)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協議是本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業人力資源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人力資源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為本勞動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勞動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抵觸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七)本勞動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涂改或冒簽無效。
甲方:_____(前面或蓋章)
乙方:_____(簽名或蓋章)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 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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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本段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勞動部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 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集體合同規定; 最低工資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勞動合同法注釋本。
編輯本段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適用提要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正法宗旨
第二條 適用范圍
第三條 基本原則
第四條 規章 制度
第五條 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
第六條 集體協商機制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七條 勞動關系的建立
第八條 用人單位的告知義務和勞動者的說明義務
第九條 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證件和要求提供擔保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時勞動報酬不明確的解決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種類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盼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生效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 件約定不明確的解決
第十九條 試用期
第二十條 試用期工資
第二十一條 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服務期
第二十三條 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范圍和期限
第二十五條 違約金
第二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無效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無效后勞動報酬的支付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二十九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條 勞動報酬
第三十一條 加班
第三十二條 勞動者拒絕違章 指揮、強令冒險作業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等的變更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合并或者分立
第三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
第四十一條 經濟性裁員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第四十三條 工會在勞動合同解除中的監督作用
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逾期終止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
第四十八條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
第四十九條 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
第五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雙方的義務
第五章 特別規定 第一節 集體合同
第五十一條 集體合同的訂立和內容
第五十二條 專項集體合同
第五十三條 行業性集體合同、區域性集體合同
第五十四條 集體合同的報送和生效
第五十五條 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標準
第五十六條 集體合同糾紛和法律救濟
第二節 勞務派遣
第五十七條 勞務派遣單位的設立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及勞動者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條 勞務派遣單位的告知義務
第六十一條 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動條件
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同工同酬
第六十四條 被派遣勞動者參加或者組織工會
第六十五條 勞務派遣中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十六條 勞務派遣的適用臥位
第六十七條 用人單位不得自設勞務派遣單位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 篇15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廚房承包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權利與職責
1、甲方把廚房承包給乙方管理、制作,并聘請乙方為該廚房廚師長,聘期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前三個月為試用期,期滿如需繼續聘用,必須另行簽訂協議。
2、甲方負責廚房原材料的采購、供應以及日常節約監督。
3、甲方提供乙方工作餐、宿舍(水、電、氣費用自負)
4、乙方每月總承包費用為人民幣元(包括工資、加班費、福利、勞動保險),每月____日發放上月出勤工資,日后根據營業情況需增減人員,再考慮增減工資總額。甲乙雙方在試用期過后根據經營情況定出合理的營業指標,在經營指標完成的情況下,乙方享有現有的工資,超額予以獎勵,未完成則適當的進行工資下浮000元。
5、甲方根據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日常管理,若乙方人員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甲方有權給予處罰或辭退。
二、乙方權利與職責
1、乙方配備的人員至少有________年以上的工作經驗,經甲方考核合格后到甲方廚房工作(其中炒鍋人、砧板人、涼菜人、面點人、打荷人),乙方人員需技術過硬,保證出品質量,乙方若對廚房人員調整時須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并經甲方同意,對不適合崗位要求的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調整。
2、乙方需做好廚房各項成本控制工作,并達到甲方要求,保證零餐、宴席達到毛利率50%;團隊餐達到毛利率30%;早餐、員工餐只計成本,如達不到乙方規定的毛利率將按所差數(所差毛利率比乘菜金營業總額)的50%扣除工資。
3、乙方應組織每周召開一次菜品討論會,并邀請甲方管理人員參加,在確保菜品質量的同時,不斷推陳出新,推出酒店品牌菜、招牌菜,要做到新、奇、特、鮮(每月至少推出兩道新菜品)。
4、乙方應結合節假日及酒店特殊情況,適時推出時令菜、節日菜,團餐、生日宴、標準餐、會議餐,不定期進行創新等活動。
5、因乙方廚房出品質量問題,而遭到客人投訴、退菜時,此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做好食品衛生工作保證食品安全,若因未按甲方管理衛生規定要求,由于乙方管理問題造成客人食物中毒或受到防疫部門處罰,此損失由乙方承擔;若因乙方管理問題引起甲方廚房火災,此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出產,如果因違規操作而造成的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人員需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如果乙方人員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酒店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給酒店造成損失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賠償,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8、乙方人員應按要求辦理健康證,持證上崗,乙方人員被甲方聘用后,一律不準另行兼 職。
9、乙方人員需遵守酒店作息時間,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
10、乙方需交納制 服及工作保證金人民幣元整,合同期滿,乙方辦理完畢離職手續后,此保證金隨工資一同退還。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若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四、本協議簽字之日起生效,涂改無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 篇16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共 年。
二、工作崗位
(崗位或職位)工作。
第三條 乙方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合同期內,甲方可根據員工個人工作情況和公司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職務,乙方遵守和服從甲方安排。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本合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同的崗位按各部門實際情況安排工作時間。
第六條 乙方上班時間按公司規定的各部門上班時間執行。保底期間每月休假三天,超過三天不予保底。
第七條 甲方確因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乙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加班按甲方公司有關制度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定制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安全和健康。
第九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需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的薪酬標準及福利待遇。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門承擔
1、 乙方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培訓到試營業為 元/天,從年 月日開始保底為元/月(保底為二個月)。超出部分另行計算,福利待遇詳見規章制度。
2、 每滿 個點,加 元(點額須超過 個),每月滿 個點,每個點加 元,以此類推。
3、 公司員工保底為二個月,二個月后按業務提成計算工資(洗腳每個提成排點為 元,點鐘為 元)。
第十一條 規定薪酬發放方式:以貨幣形式發放。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規章制度,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三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福利待遇和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其在公司工作期間的住宿及飲食。
第十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有公司規定的各項假日待遇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乙方在當班期間因公負傷,甲方根據實際情況酌情承擔責任并迅速妥善處理。在公司外的個人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公司概不負責。
第十七條 乙方因工作需要而承辦各類證件費用在當月工資中按實扣除,員工自行承擔。
第十八條 甲方依照國家法律規定,為乙方支付各項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該費用已包含在雙方約定的工資內(保底工資 元外),由乙方自行繳納,自費部分由乙方承擔,不繳納者,公司概不負責。
八、保密約定
第十九條 乙方必須嚴格保守合同期內熟知的甲方商業秘密。
第二十條 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在外單位從事任何兼職工作。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同時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二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改變,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改變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將發出《勞動合同續簽通知書》通知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_____個月。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申請入職的有關文件、資料中隱瞞或虛報有關事項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未能做到合同期滿,工資不予保底,只算提成;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甲方因經營狀況發生困難,合法裁員。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九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須提前15天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轉正員工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30日內可以向對方表示續簽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后,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程度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離職,或者乙方在遞交辭職報告書30天內未經甲方批準而離開者,視為自動放棄工資及其各項待遇。乙方連續曠工3天,視為自動放棄工資及其各項待遇。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面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約定
第三十五條 甲方的內部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參加國家勞動管理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中乙方所填寫的如下地址就是甲方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乙方住址一旦發生變化,應當在3日內書面通知公司,逾期通知或錯誤通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本人承擔。
通訊地址: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 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月日 乙方(簽字):簽訂日期: 年月日
勞動合約
甲方(用人單位):老苗醫養生堂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合約為甲方、乙方,會所員工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的勞動合約,共同遵守本合約所列條款。
簽約崗位: □ 足療技師 □ 泰式技師□ 服務員 □ 主管
第一條:勞動合約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_____項確定。
1、 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 無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 本合約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條:工作內容與工作地及要求: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求,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_崗位工作,經甲方、乙方雙方協商同意, 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工作,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工作休假 由于本工作的特性,實行多勞多得的工作制,休息按照自行安排制,為了不影響公司的正常營運,休息前必須提前書面形式提出獲得甲方同意后方能正常休息,每月假期為三天,超出三天者不給于保底工資。
第四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培訓期間(培訓期包含在試用期內)只包食宿,培訓后經甲方同意后上崗。
二、乙方從培訓上崗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工資形式(□中 任選其一):
三、□ 客服員固定工資________元,其不含其他商品項目提成。
□ 主管固定工資________元,其不含其他商品項目提成。
□ 足療技師保底工資為________元,其不含其他商品項目提成。
□ 泰式技師保底工資為________元,其不含其他商品項目提成。
□ 多勞多得結算:收費由甲方定制,技師按照提成5/5分。
1、 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五條中明確。
2、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日。
第五條:福利待遇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獎金方式:
獎金包括月全勤獎_____元,年全勤獎_____元,生日補助_____元。點鐘獎第一名_____元,第二名_____元,第三名_____元。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單位有關工作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
二、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規 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三、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的教育和培 訓,乙方應嚴格遵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 篇1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遵義市金廣廈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 遵義市紅花崗區子尹路碧云山莊A幢2號2樓
電話: 0852-8436110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陳 琴
乙方(勞動者)姓名: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電話: 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貴州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雙方應當依法遵守本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__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擔任______職務。工作地點位于__________。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同意后,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不定時工作制。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元/月。
第五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為____元/月。
第六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第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
第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應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
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和職業危害防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勞動工具,督促乙方遵守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勞動安全和職業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十一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乙方,不得隱瞞或者欺騙。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乙方在離崗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乙方。
第十二條 乙方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甲方。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章和第四章的規定執行。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
九、其他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均完全理解并同意本合同上述所有條款。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簽名)
乙方:
年(簽名) 年 日 日 月 月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 篇18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20__年1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有效期自年月至年月日止,共五年。
第二條乙方享有的工作條件與辦公設施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不受侵害、人體健康不受損傷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用品與設施條件。
3.甲方將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包括參加各種行業研討和培訓會。
第三條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報酬和福利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甲方。以上崗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職責由甲方員工規章制度等內部管理制度予以規定。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專業特點、業務能力和工作表現,可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甲方根據合同簽署時乙方的工作崗位和職位,保證乙方的月均工作報酬不低于元人民幣,并向乙方提供各種保險,包括但不限于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若合同簽署后,遇甲方工作需要,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則乙方具體的薪酬待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
4.職工有權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節日、婚嫁等假期,具體標準見《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第四條工作紀律
1.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與人事調度。
2.乙方實行坐班制,正常工作時間必須在崗。遲到、早退、病假、事假等不在崗狀況按照《公司考勤管理規定》計扣薪酬。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1.甲方與乙方嚴格按照本勞動合同,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3.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4.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具體程序見《員工辭職管理辦法》。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經甲方警告后在合理期間內仍未改正或由此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
(2)營私舞弊,侵占甲方財產或串通第三方,惡意泄露、出賣甲方機密等以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頻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工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員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為乙方繳納各種保險和公積金,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解散、前算或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合同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自行終止。在勞動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七條經濟補償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第六條4款,第六條7款(4)和(5)項解除勞動合同或依據第六條7款(1)項終止勞動合同;
(2)乙方依據第六條6款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按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執行。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必須按合同約定標準結算欠發乙方的工作報酬。
4.若由于甲方崗位需要,甲方認為有必要對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項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針對此次培訓的服務協議,并約定服務期限。若乙方違反約定,應按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參見《員工學習培訓管理辦法》。
5.在乙方履行合同期間,乙方不按合同規定辭職或擅自離職,乙方不得將從原崗位工作中獲得的資料、技術信息或客戶名單等商業秘密泄漏于與甲方從事相同或相似業務或其他有競爭關系的新雇主,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并且乙方無權依據第七條1款要求甲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包括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而產生的爭議),按20__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解釋和執行。
2.甲方在制定、修改或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勞動定額管理和績效考核等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全體員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并且協商確定。甲方應當將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等決定公示或者告知乙方。
3.若遇實習或者試用,依據公司具體的實習協議或試用協議而定,若實習或試用者通過,則依據董事長簽署的轉正決議,簽署本勞動合同,勞動期限從實習或試用算起。
4.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尚未涉及的,雙方可以簽署補充協議予以調整。
5.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二(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蓋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字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 篇19
員工號: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
甲方(單位名稱):
生產場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移動電話)
緊急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確定勞動關系。
甲方承諾作為合法用人單位,有權自主招聘符合法律規定的勞者。若因為用工主體不合格造成合同無效,甲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
乙方承諾達到勞動法規定的訂立合同的最低年齡,且無法律規定的禁止從業的限定,以及和原單位無競業限制的約定。若乙方違背以上承諾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一、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一)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 A )。
A. 本合同期限為有固定期限,期限為 年 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 本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的前 個月為試用期(即從年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崗位(工種)工作。錄用條件依甲方崗位任職資格規定。
(二)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具體任務或職責依甲方崗位工作職責規定。
(三)乙方工作地點為: 。
(四)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五)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實際工作能力和表現,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崗位實行工時制度(A.標準工時制B.不定時工時制C.綜合計算工時制)
(二)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經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應采取適當的工作、休息方式,確保員工的休息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乙方加班須征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乙方按國家規定享有婚假、產假等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以貨幣形式于每月 15 日支付乙方上月勞動報酬,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二)乙方試用期及轉正后的薪資待遇按甲方《薪資管理辦法》執行,乙方在正常出勤付出正常勞動后工資額為 1300 元/(月/日)(大寫: 壹仟叁佰元人民幣), 執行公司制度規定的績效提存等,共計元。其中,試用期工資額為 元/(月/日)(大寫: 元人民幣)。
(三)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規定。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的調休貨按規定支付乙方加班費。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根據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三)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定;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二)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本單位規章制定,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等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賠償實際損失。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和續訂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三)有關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四)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也可經協商甲方同意時以一個月的工資代替提前通知,立即解除合同。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離崗,否則甲方有權以曠工論處,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五)出現以下情形,甲乙雙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有甲方《員工獎懲管理辦法》中規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時,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連續兩次考核等第為 ,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曠工3天或三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甲方有權合理調動乙方工作崗位,自甲方提出調動之日起三日內,乙方未提出書面異議,本合同工作崗位及相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自動更改,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雙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九、違反或解除合同的責任
(一)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人事關系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甲方自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日起不再負擔上述有關費用。乙方應立即辦理人事關系及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若因乙方未及時辦理上述手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合同時應按甲方《員工離職管理辦法》辦理工作交接。乙方當月工資和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理工作交接后支付。
十、勞動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可以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
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培訓:乙方參加甲方舉辦的專業培訓,應與甲方簽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雙方有關培訓的一切權利義務以該培訓協議為準。
(二)商業秘密及競業限制: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商業秘密,包括不限于行銷策略、客戶資料、生產工藝流程、產品配方、財會資料等各方面,如有違反并使甲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乙方涉及保守甲方商業秘密時,應與甲方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協議書做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可加附頁)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二)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化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雙方沒有造成重大損害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說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后,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方因項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用在項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條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準,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 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 元,試用期滿后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于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即銷售提成)。
第十五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等資料;
2. 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 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 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并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給任何
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后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1. 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 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 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 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系。如果由于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系。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 其他規定
第三十七條 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訂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十條 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四十一條 下列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1.
2.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 篇2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
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湖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有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
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作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甲方安排乙方執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但每年的年休假則規定在每年的春節期間享受。
五、勞動報酬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浙江省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乙方須認真閱讀并確認和簽收甲方所制訂的《員工手冊》。
2、如乙方在本合同未滿而擅自離職,則按本合同所約定的競業限制補貼總額的雙倍返還甲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乙方須確認并簽收《員工手冊》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浙江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 篇22
甲方:陜西貿易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由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固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經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務。
第三條 乙方應忠于職守,勤奮工作,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保證工作質量。
三、工作時間
第四條 甲方實行每日 小時、每周 天工作制。
第五條 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休息。
四、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
第六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七條 甲方按月足額以 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工資 元。乙方工資結算方式: 。
第八條 獎金、補貼、食宿
…………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九條 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條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職業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便利實施有害于甲方利益的行為。
第十二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適當的經濟懲處。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乙方因故意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無故連續曠工達十日以上的。
第十四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嚴重拖欠乙方工資報酬的;
2、違反勞動法律法律及政府指令,支付乙方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隨意克扣工資,侵害乙方利益的;
3、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強令乙方從事涉嫌違法犯罪或者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工作的。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甲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治療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的;
3、因客觀情況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乙方申請離職,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處理好各項交接手續后,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離職手續。
八、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
九、爭議解決方式
第十九條雙方因在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照國家相關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 其他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專項協議、勞動合同變更協議和甲方規章制度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 篇23
甲方 (單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 (勞動者)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員工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員工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后關于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員工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員工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準,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員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
八、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 篇24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____省市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并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標志。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前個月為試用期(即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乙方崗位類別確定(打“∨”)為:管理類工人類。
三、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約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
(二)甲方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貨幣工資。
四、社會保險甲、乙雙方按照國家____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需要,確定其執行工時制度。
(二)甲方執行國家____省、市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和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勞動條件。
六、勞動紀律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法》所列的法定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本勞動合同。
(二)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乙方合同期未滿而依照《勞動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以下經濟損失: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本合同所約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的發放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三)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當支付違約金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的范圍包括: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鑒證時需一式三份,其中鑒證機構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_____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_____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
(三)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止(不得約定試用期)。
實行試用期的,試用期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在 履行。如甲方變動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地點,應雙方協商一致,并變更勞動合同。
(二)甲方對乙方的工作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甲方生產經營特點,依法約定執行以下第項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制度;
2、計件工作制度;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4、不定時工作制(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執行標準、計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二)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包括加班加點工資)。
(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含試用期),乙方的工資為每月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確定每月______日為發薪日,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由乙方簽字確認。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
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按規定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二)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______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三)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_______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四)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規章制度
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告知或公示。 乙方應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條款無效)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項約定條款:_____
(一)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或簽訂保守商業秘密的專項協議。
(二)由甲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三)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依法訂立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違反規定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并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乙雙方違反約定的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金______元人民幣(對勞動者僅限于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和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兩種情形)。
十一、合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用人單位應當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簽名):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 篇26
合伙人甲方:___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
經甲乙雙方人醞酌,公平,同等,互利的原則下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農機配件加工生產廠,共同租憑廠房,甲方出資貳拾萬元人民幣(含拾萬元貸款)其利息按銀行貸款利率計息持(貸款手續)期限為壹年,乙方應負責技術銷售及相關產品手續(分廠)甲乙雙方各占百分之五十股份。
第二條:甲乙雙方應首先從盈利中先期償還甲方出資的拾萬元人民幣貸款及利息,隨后償還無息拾萬元。
第三條:本合伙經營農機配件加生產工廠期限為(拾年)在此期間如需擴大再生產應雙方同意,租憑期滿,如需合伙經營再延期,應在六個月前共同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廠業盈余按甲乙雙方各自股份分配。
第五條:廠內資金不可私自挪用,廠內資金收進和支出應雙方同意簽字,方可生效,如出現負債情況甲乙雙方應按各自持有股份比例共同承擔對外所有債務。
第六條:他人可以進伙但必須由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果。
第七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情況下。
第八條:本協議一試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有同等效果,本協議合伙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 篇27
甲方:(用人單位)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戶籍所在地:
聯系電話: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自愿、平等、自由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并共同履行各項條款。
第一條 錄用
乙方應在開始上班之前,向甲方提交以下人事檔案材料:
(1)員工登記表(附件一);
(2)身份證復印件;
(3)最高學歷證明;
(4)資格證復印件(如有);
(5)健康體檢報告;
(6)前一家用人單位的離職證明原件;
(7)勞動手冊原件。
第二條 保證條款
1、甲方向乙方保證如下事項: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法律法規(以下簡稱“法律法規”)設立的法人。
(2)甲方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在中國國內進行經營活動。
(3)甲方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合法地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2、乙方向甲方保證如下事項:
(1)在本合同簽訂時,乙方與第三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勞動關系。若本合同簽訂前與第三方存在勞動關系的,已經與第三方解除或終止了所有勞動關系并完成了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所需的所有退職手續。
(2)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沒有以任何名義經營與甲方競業的企業(即與甲方同一類型、同一行業、業務類型、客戶群體相同的,或者其他可能與甲方產生競爭的企業)、向該競業的企業出資或者以其他有償或無償等任何方式參與競業企業。
(3)乙方簽訂或履行本合同沒有違反與第三方之間的競業限制義務或保密義務,不存在根據法律法規構成違法的事項。
(4)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條向甲方提供的文件均是真實的,沒有任何偽造或虛假的內容。
(5)在本合同簽訂前沒有受過勞動改造、刑事處罰或者重大的行政處罰。
(6)在本合同簽訂時,沒有影響或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健康上的障礙。
3、若乙方違反本條第2款的任何一項,依照甲方的就業規則等規章制度(以下簡稱“規章制度等”),構成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據其規章制度的規定,立即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三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屆滿,任何一方希望續簽本合同的,應在合同期限屆滿的三十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書面協議,續訂本合同。
第四條工作地點及內容
1、乙方在甲方指定的 地區(以及甲方業務所及的地區) 部門,擔任 職務,但是,如果乙方按照甲方的考核標準被認定為不能勝任該職務的,甲方可對乙方的職務進行合理的調整。乙方如拒絕該調整,甲方可以根據其規章制度等對乙方進行處罰。
本條款對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崗位及職務進行了明確約定。其中涉及到崗位調整的需要滿足一個前提,即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的考核標準被認定為不能勝任勞動合同規定的職務。此規定在操作中需要用人單位建立健全的崗位考核標準,并將該考核標準書面告知勞動者,例如以員工手冊的形式將考核標準的具體內容交給勞動者,并要求勞動者簽收回單。
前述對于崗位調整的條款實質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勞動合同的變更進行約定,如果用人單位未在勞動合同中與勞動者約定合同變更的事由,那么當需要變更的情形出現時,若用人單位未能與勞動者達成一致即對合同進行調整,那么就存在引發勞動糾紛的風險。
此外,實踐中還經常出現勞動者就用人單位發出的協商變更通知不予答復,但又不服從用人單位的調崗安排,此時不能視為其默認變更,為避免此僵局,用人單位可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訂立關于勞動者對用人單位通知答復期限的條款,約定逾期未答復的視為其同意變更。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服從甲方的領導與管理。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稅前人民幣 元。除該基本工資外,甲方還可根據其生產經營等情況向乙方支付各項津貼、補貼,各項津貼、補貼的支付具體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另行制定的規則實施。試用期的月基本工資為稅前人民幣 元。除了相關法律規定或甲方另行制訂的規則中規定需在試用期內支付的津貼、補貼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津貼、補貼。
2、甲方鑒于第四條第1款但書規定的變更乙方職務的,可以相應的調整本條第1款規定的乙方的基本工資及各項津貼、補貼(以下,該兩項合稱為“工資等”)。
3、本條第1款的基本工資及津貼、補貼或前款調整后的工資等包括應由乙方負擔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及公積金等的金額,甲方根據法律法規從該金額代扣代繳該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費及公積金等后的余額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實際金額(以下簡稱“確定工資等”)。
4、工資等的計算以一個月為單位,月末為決算日。甲方于下個月的5日(以下簡稱“支付日”)以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該月的確定工資等。如支付日為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的,則提前至之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
5、甲方可根據其經營業績,在每年的年終確定是否向乙方發放績效獎金以及具體的發放時間及金額。如有績效獎金,甲方將為乙方代扣代繳其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后向其支付剩余金額。
【可選用條款:6.甲方在每年年終向乙方發放年終獎(雙薪),雙薪發放的標準為:乙方本條第1款規定的工資等/12個月*乙方當年實際工作月數,雙薪的發放時間為第2年的月日之前,但乙方在當年12月31日之前離職(無論何種原因)的,不享受本條規定的年終獎。甲方將為乙方代扣代繳其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后向其支付剩余金額。】
第六條工作時間和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業務上的需要及乙方的職務性質、特征等,對乙方適用標準工時制,即通常情況下安排乙方每日實際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不含就餐及休息時間)。甲方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根據其業務上的必要性及/或第四條第1款但書的關于職務條件變更的規定,在獲得勞動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將本款選擇的工時制隨時變更為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并通知乙方。
出于業務的需要,有些用人單位的員工工作會因各項目的不同特點和要求經常超過標準工作時間,從而產生加班工資的支付爭議。因此,從提高用人單位人力資源管理效率、規范公司運作以及對員工負責出發,用人單位可考慮在部分工作崗位申請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以下就不定時工作制的主要特點進行簡要介紹:
(1)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不受《勞動法》規定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限制。也不受勞動法規定即必須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限制。
(2)企業對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員工在工作日和休息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工作,可不予支付加班工資。而對于該員工在法定休假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工作,例如,根據上海市有關規定,應按照不低于該員工正常工資的300%的標準支付。
(3)企業僅私下與員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是無效的。必須向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且只有在主管部門確認該企業該類崗位確有必要采用不定時工作制的情況下才會予以批準;并且,該批準有一定的有效期限(一般由審批部門根據企業的情況在1-3年中決定),期限屆滿企業需重新申請。在申請過程中,關鍵在于申請崗位的確定與描述,并做好與審批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工作。
2、甲方可以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根據甲方經營情況的需要,統一或分別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將依法安排補休。
3、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工作時間或休息休假的具體辦法應根據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等。
4、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環境,制定和完善業務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業務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乙方違反業務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而使甲方經營受損或造成設備、產品破損等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該損失。
5、甲方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為乙方(女性)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
第七條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甲乙雙方應依法交納公積金。
2、乙方經有關部門鑒定、確認工傷后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死亡,其遺屬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享受福利待遇。
5、乙方通過試用期后工作每滿1年,可享有 天年假,乙方工作不滿1年的,不享有年假待遇。員工可根據工作安排,在按照甲方有關規章制度事先經過批準后進行休假。
第八條乙方須遵守的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及甲方制訂的就業規則等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修改、變更或廢止就業規則等或制定新的就業規則時,乙方應遵守該修改后、變更后或廢止后的內容或者新就業規則的內容。甲方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就業規則等對乙方進行命令、監督指導及/或賞罰,乙方應當服從。
2、乙方不僅要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而且在本合同的終止、無效、解除或撤銷后均需對其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進行保密,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第三人(包括甲方未許可接近或公開的甲方其他工作人員、董事等,以下合稱為“外部人員”)進行公開或泄漏。但是,能夠證明是已經公開的事實,及正當合法地從與甲方無關的不負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取得的信息不在此限。保密信息是指根據甲乙雙方間的雇傭關系,甲方向乙方公開的甲方、甲方的關聯公司及甲方的顧客的信息,及乙方制作或乙方知道且不能從其他公開渠道獲知的信息。甲方的關聯公司是指甲方直接或間接擁有出資份額的公司。乙方違反本款規定的保密義務時,應支付1個月的第五條第1款規定的月基本工資作為違約金。甲方所受的損失超過該違約金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賠償該超過部分。甲乙雙方另行簽訂保密協議的,本款中未規定的事項或保密協議的內容與本款不一致部分,以該保密協議的內容為準。
3、發生下列的任一項事由時,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指示,迅速向甲方歸還保密信息資料。
(1)本合同終止、無效或被解除時;
(2)乙方因調動工作、擔當業務或職位變更時;
(3)甲方向乙方要求返還保密信息時。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沒有甲方以書面形式作出的業務命令或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不管是長期還是暫時,不得成為其他公司、事務所(包括外國企業的駐華代表處及中國國內企業的分支機構)、經濟組織或其他單位的董事、總經理等的高級管理職員、工作人員(不僅包括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還包括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系)。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本合同解除/終止后6個月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經營與甲方競業的企業(即與甲方同一類型、同一行業、業務類型、客戶群體相同的,或者其他可能與甲方產生競爭的企業)、向該競業的企業出資或者以其他有償或無償等任何方式參與競業企業。并且,不管是長期還是暫時,不得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業務。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包含但不限于與甲方構成競爭關系)的人和企業任職(不論是否擔任與其在甲方處相同或類似的職務)或兼職;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含但不限于與甲方構成競爭關系)的人或企業提供任何咨詢性、服務性工作;
7、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引誘、慫恿或者威脅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的其他雇員到與甲方構成競爭關系的企業工作。
第九條本合同的變更
1、由于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變更本合同時應在變更協議書上注明變更日期。但是,甲方可以單獨變更就業規則等,無須得到乙方的同意。
3、甲方或者乙方希望變更本合同的(甲方單獨變更就業規則等除外),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變更要求,對方當事人應在收到該書面通知后15日內以書面形式進行回復,雙方簽訂變更協議書。未在該期限內回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依法被認定為無效的,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立即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4)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本合同期滿,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以第(3)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7、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8、乙方希望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30日(試用期內,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甲方,除甲方同意提前終止的情況以外,本合同自甲方接到合同解除的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試用期內為3日)后終止。乙方于解除生效前離職的,甲方可以以曠工對乙方進行處罰,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實際損失。
9、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指示在解除日或者終止日前處理完畢下列事項:
(1)為了使甲方的業務不發生障礙,適當、及時地處理交接工作;
(2)乙方對甲方有金錢債務(包括借款、預付款等的返還或賠償責任等)時,立即全額返還或賠償該金錢債務;
(3)乙方有屬于甲方的物品(包括工作服、鑰匙等)時,立即將該物品返還甲方;
(4)乙方立即向甲方返還其占用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文件、資料、文具、物品等及/或記載著甲方相關業務內容的光盤、磁盤、USB移動存儲器等媒介物;
(5)其他甲方要求乙方處理的事項。
10、乙方拖欠甲方任何款項,或者因乙方違反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予以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存在勞動者因本人原因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情況,此時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現實中用人單位通常會采取對勞動者的工資進行相應扣除的方式進行索賠。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六條、第九十條的規定,因勞動者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或者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亦或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勞動合同法》并沒有規定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的具體形式,而部分地方政府規章對此進行了規定,例如,《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勞動者因本人原因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用人單位依法要其賠償,并需從工資中扣除賠償費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收入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資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南京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以按照本企業勞動規章和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可以逐月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不得低于當地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因此,用人單位以扣除勞動者工資的方式彌補勞動者因個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時,可參照合同簽訂地有關工資支付內容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或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第十一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1、甲方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向對方當事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不可抗力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或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在不可抗力的影響范圍內免除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勞動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中甲乙雙方發生糾紛的,應通過友好協商進行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甲方或者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第十三條其他
1、本合同中的未定事項,根據法律法規及甲方規章制度等的規定執行。
2、乙方在全部閱讀完畢甲方制訂的就業規則等,并充分理解其內容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就業規則的內容發生變更或制定了新規則時,乙方應努力掌握該變更內容或新規則的內容。若甲方提出要求的,乙方應在書面上簽名以證明其已經閱讀。
3、甲乙雙方基于本合同的任何通知等文件,均應通過掛號信或EMS的方式郵寄送達。乙方保證其在本合同上記載的乙方的聯系地址是甲方可以隨時送達通知的地址。該地址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變更后的地址。甲方通過向本合同中記載的聯系地址或乙方另行書面通知的變更后的地址向乙方郵寄包括通知內容在內的書面函件的,均在郵戳日之7日后視為已經進行了送達。
如乙方未能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地址變更的有關事宜,甲方向其原提供的地址進行郵寄的,按照前項規定,在郵戳日之7日后視為已經進行了送達。
4、本合同的內容與法律法規發生矛盾時,以該法律法規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的一部分即使被有權限的政府部門(包括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司法機關認定為無效,也不影響其他內容的有效性。本合同的一部分內容即使被認定為履行不能,也不影響其他部分內容的履行。甲乙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及時將無效及履行不能的內容變更為最接近各方當事人本意的內容。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簽字)
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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