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個人勞動協議(通用3篇)
無錫市個人勞動協議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單位勞動保障代碼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甲方注冊登記地址________郵編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個人勞動保障代碼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戶口性質___________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無固定期限自年_________月___日起。
2、有固定期限自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止。
3、以完成-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月_________日起至該項工作任務完成止。
實行試用期制度的,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 ,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依法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地點。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其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依法制定工作時間制度。經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執行下列種工時工作制。
1、標準工時制。具體_工作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要經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批準。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休息休假規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權益。
五、勞動報酬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工資執行下列________條款。
1、乙方的工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I資分配辦法確定。
2、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月工資________元。
其中,試用期月工資________元。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4、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于每月________日之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享有最低工資保障。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雙方約定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月標準為________元。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社會保險方面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按規定享受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 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甲方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六)甲方執行國家就業準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八、勞動合同履行和變更
(一)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二)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的,雙方應當簽字確認。
九、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 -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公布的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本單位工會,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
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需要裁減人員,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程序解除乙方勞動合同: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但甲方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乙方,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的,甲方不得按本條(三)、( 四)項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當向乙方說明理由。
(七)乙方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八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 -的 ,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條第(五)項約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但是,有本條第(五)項第2點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應當續訂或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按規定執行。
十、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乙雙方可在本條中約定或者另行簽訂服務期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等其他約定條款
十一、法律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履行勞動合同。
(二)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
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三)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或者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的勞動合同,給Z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其它事項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本合同不得代簽和涂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無錫市個人勞動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并填寫完整):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年_月_日起。
C.以完成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_個月的試用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_省(自治區、直轄市)_市(縣)_路_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門(或崗位)擔任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_元;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__)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___.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無錫市個人勞動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第________條第________款第____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我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工資發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民法典》條款規定:
第一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條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