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校車司機勞動合同(通用3篇)
幼兒園校車司機勞動合同 篇1
1、司機必須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jīng)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
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xiàn)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
加油單據(jù)先由園長簽名,然后簽名,方有效。
5、司機發(fā)現(xiàn)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幼兒園,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
未經(jīng)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下車后檢查車內是否遺漏孩子和物品,然后鎖好車門并將鑰匙交到學校辦公室。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jīng)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
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未出車時,司機應在辦公室,隨時等候出車。
13、司機要服從園長的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4、司機出車執(zhí)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學校,并說明原因。
15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6、司機未經(jīng)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幼兒園
(蓋章)園車司機:
幼兒園校車司機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車牌號:
甲方學校實行早接晚送午托制。
需租乙方小型客車和聘乙方為司機。
為了明確各自的權利及義務,經(jīng)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
聘用期限:一學期(自 年 月 日至期末放假)
工資報酬:甲方向乙方支付租車費用和司機工資共計 元天。
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如下:
1由乙方每天提供車輛手續(xù)齊全和性能完好的車輛按時按點接送學生,乙方每天必須檢查車輛確保車輛性能完好才出行。
在接送學生期間不得以任何借口超載和違章,否則乙方負全責。
2甲方只提供一名教師和家長進行聯(lián)系,乙方為甲方接送學生過程中,在校外發(fā)生的任何意外事故或交通事故無論責任事故在雙方的那一方,均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承擔任何費用和相關責任。
3乙方在接送孩子期間無條件服從幼兒園管理,遵守交通法則,不得擅自行為和缺席接送,不得酒駕、疲勞駕駛和病駕,如果有事必須聯(lián)系學校保證所接學生按時到校和回家,否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4乙方向甲方提供車輛全險和各種證件的復印件,乙方車輛
磨損、修理、維護、燃油和證件辦理等事務所產(chǎn)生的費用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5甲方每月按時給乙方支付工資。
甲乙雙方如單方面需要解除合同必須提前2個周向一方提出,否則雙倍賠賞另一方的經(jīng)濟損失。
本合同一式二份,
生效。
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合同
甲方:(蓋章)
年月日
乙方(簽字并指押):
身份證:
年月日
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幼兒園校車司機勞動合同 篇3
為了貫徹上級有關部門的指示精神,落實幼兒園各項安全工作制度與條例,將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各部門、各環(huán)節(jié)的安全,從而切實保障幼兒的生命安全和幼兒園的財產(chǎn)安全,杜絕事故的發(fā)生,與各安全責任人簽
訂以下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責任對象:司機
二、責任要求:
1、積極參加業(yè)務學習和安全學習,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服從交通人員管理,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愛護車輛,做到文明行車、安全禮讓,無違章、無事故。
2、熱愛車職工作,服從調派,牢固樹立“為教育教學服務”的思想,遵守勞動紀律,不擅離職守,按照規(guī)定時間出車收車。
3、愛護車輛,堅持定期檢查制度,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及時維修;按規(guī)定做好車輛的保養(yǎng),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4、行車前要檢查好車輛情況,做到安全行車,并規(guī)劃好行車路線,隨時備好各種備件和工具。
5、行車時精力集中,不吸煙,不攀談,不接聽電話,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停車接聽,下班休息好,保證睡眠,不帶病開車,以充沛的精力確保行車安全。
6、每天認真、準確填寫校車安全檢查本,做好行車記錄。
7、認真執(zhí)行幼兒園的規(guī)章制度,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確保孩子生命財產(chǎn)安全。
8、在駕駛過程中要禮讓三分,謹慎駕駛,任何情況下安全為重,不急躁,不開快車,避免開違章車、賭氣車、疲勞車、英雄車。
9、嚴禁工作時間飲酒;不準酒后駕車;不準將車交非司機駕駛;不準開與證不符的車輛。
10、學習并熟悉必要的安全救護知識,制定行車安全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車載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著冷靜,及時報告,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1、在幼兒乘車時,車輛要中速行駛,注意避讓同時,協(xié)助班車老師把好上下車環(huán)節(jié)安全關,嚴防幼兒下錯車,協(xié)助做好安全工作。
三、責任追究:
1、違反上述規(guī)定,有失職行為,由領導班子會議研究給予適當處理。
2、如嚴重失職,發(fā)生相關惡性事故,經(jīng)研究,給予嚴肅處理。嚴重的報請上級部門或司法機關處理。
3、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負責人和責任人各執(zhí)一份。訂之日起生效,直至相關責任人離園或離職時自動失效。
負責人簽名:責任人簽名:
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