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上市企業勞動合同(精選3篇)
應聘上市企業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及本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在互盡告知義務的基礎上,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定期合同;
本合同的固定期限為: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為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個月,其中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為試用期,為期_____________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一崗多職的工作原則,基于這一原則甲、乙雙方同意:
甲方聘請乙方在部門工作,主要從事崗位,該崗位為乙方的主體崗位;除主體崗位外,乙方上級主管可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安排其它工作。
第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調整乙方的主體崗位。
第四條 乙方應按甲方所規定的工作內容、范圍及職責,按時、按質、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可對乙方工作進行考核。
三、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五條 乙方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勞動時間:
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定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星期_____________至星期_____________,上午_____________時至_____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_____時至_____________時。
甲方應合理安排乙方工作任務,甲方因工作需求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時,乙方應配合,甲方允許乙方作出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七條 勞動條件:
1.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環境,保障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工資支付: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所稱“工資”是指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包括獎金、國家及公司規定的各種補貼和津貼。
1.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根據本公司先行工資制度標準確定乙方工資。試用期內工資_____________元,轉正后工資為_____________元;乙方在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以人力資源部的考核及部門經理考核為準),獎金為_____________元。
2.甲方于每月____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九條 甲方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變崗變薪的制度,基于這一原則,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可在乙方工作崗位調整時對乙方的工資標準予以相應變更。
第十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的狀況或乙方實際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現(以人力資源部的考核及部門經理考核為準),適時調整乙方的工資。
五、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方為乙方依法購買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應按國家所規定的休假制度,予以乙方符合條件的各類法定節假日,婚喪、生育等帶薪休假待遇。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工醫療的,由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病情證明,按有關政府規定的或甲、乙雙方的約定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醫療期的時間由指定的治療醫院提出意見,并經本公司住所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醫療期間享受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待遇,工資改發工傷津貼。
第十五條 乙方因工傷亡或非因工傷亡等待遇,按有關法律規定及公司有關規定程序執行。
六、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適用全公司員工的),應經合法程序(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并公示。
第十七條 甲方制訂的專項規則(適用乙方的),簽訂本協議時已詳盡告知。
第十八條 乙方對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有效的各項規章、規則,表示已知并確認無異議。
第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及工作范圍;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二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公司的規章制度,視具體情況給予不同程度的行政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的,可變更本合同條款。
第二十二條 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上海市有關政策及本公司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應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須變更本合同方可繼續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 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在試用期內,乙方必須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辦理交接工作。
第二十七條 試用期滿轉正后,在合同期限內,除下列情形外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若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的,應賠付甲方一個月實際工資收入。
1.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
2.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3.乙方因與甲方就出資培訓深造或資助購房等有服務期約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以人力資源部的處罰為依據)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以人力資源部的處罰為依據)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乙方提供的簡歷與實際不符的,乙方提供的學習經歷與工作經歷與實際不符的,乙方向甲方介紹的其培訓經歷、榮譽經歷或職稱、學歷有虛假的情形視同為屬于上述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⒈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⒉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⒊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也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以及甲方規章制度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⒈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⒉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⒊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本合同期限屆滿,但乙方有第三十條約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該情形消失。
第三十二條 甲方按法定程序宣告歇業、撤銷、解散、破產的,本合同可以終止,但甲方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三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按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四條 合同雙方若要求續簽本合同,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十天內,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十、工作移交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終止之日起30日內或本合同任何一方作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乙方必須履行工作移交義務,按照甲方移交規定程序全面、適當地辦理移交。
十一、保密協議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期間或離職后,對本工作掌握和了解的商業秘密有保密義務。乙方故意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賠償。本條所指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悉,能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甲方的客戶及相關業務信息屬于甲方的商業秘密。
十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須承擔違約責任,具體賠償額根據法律、法規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程度確定。
第三十八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履行工作移交義務的,按該項工作移交所需要的期間為計算依據,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上一個月的工資收入為標準支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十九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經協商另簽專項協議的(如服務期協議、保密協議等),該專項協議為本合同附件,專項協議對違約責任的約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該專項協議為準。
十三、勞動爭議
第四十條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時,適用勞動爭議程序。
第四十一條 甲、乙雙方發生的勞動爭議可先行協商解決,也可自發生爭議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的一方,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四、其它約定事項
第四十二條 甲、乙雙方確認,在本合同中注明的地址、通訊送達地、聯絡電話是各類文書、文件送達地。若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告知對方,未告知的,所發生的法律后果由未告知方自行負責。
第四十三條 乙方在本合同中所簽署的姓名和筆跡,確認為用于本合同履行期間(包括服務期內)對其他所相關文書的有效簽名。
第四十四條 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時,已了解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愿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條 甲、乙雙方確認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公司公告的各類通知,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四十六條 甲方已經將公司的基本情況(包括乙方的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告知乙方,乙方也已經了解該情況,雙方在此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如與國家、本市有關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定之日起須經甲乙雙方簽字蓋公章后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條 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原勞動合同作廢。
甲方:___乙方: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應聘上市企業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湖南省勞動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天。
二、工作崗位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崗位工作,擔任工種或職務,具體工作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根據國家、行業和地方的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任務;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其金額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
2、全額計件工資:甲方應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____。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
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條中明確。
(三)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日,不得克扣或者拖欠。
(四)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頒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甲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甲乙雙方均按統籌地區規定的費率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可按有關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恤費等,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標準工作制:乙方每天工作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天,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超過部分按加班加點計發工資。
3、綜合計算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超過部分按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因施工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需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在合同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勞動合同變更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勞動規章制度的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秘密,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經考核不能勝任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國家、省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五)、(六)項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的;
4、甲方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5、甲方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
6、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30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1、合同期限屆滿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觀的:
應聘上市企業勞動合同 篇3
編號:( )字 __第 號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方:姓名: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性別: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址:________省(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街道(鄉鎮)
戶籍所在地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民法典》,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
乙方確認自己合法具備合同主體資格,本合同簽署系雙方真實意愿的結果。
一、工作內容
第一條 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乙方保證有能力及愿意從事上述工作,并愿意接受甲方的相關考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甲方可以根據需要或乙方的個人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愿意服從。《人事異動表》或簽訂的新職位的《崗位說明書》作為修改本合同相應條款的書面變更依據,同時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備案。
二、合同期限
第二條 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試用期為乙方與甲方正式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職責要求
第四條 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工作規范和標準、作業流程、考核標準等規定,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和目標,接受甲方的監督、指導、考核,維護甲方的利益。
第五條 乙方應恪盡職守、廉潔奉公,維護甲方的企業文化、企業形象和經營理念的統一,嚴格遵守并執行甲方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規范。
第六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遵守競業禁止的規定、維護甲方的知識產權。具體義務見本合同附件《保密及知識產權保護協議》、《競業禁止協議》。
四、工作時間、地點
第七條 根據甲方工作特點,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工時/不定工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考勤制度。
乙方應當在合理的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確需加班的,必須按甲方規定事先取得主管部門相關領導的書面批準,否則不予認定,視同乙方自主行為,打卡考勤記錄延時下班不作為加班依據。對于經甲方批準的加班,甲方應按照法律規定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五、勞動報酬、保險福利
第九條:薪資
1、在乙方付出正常勞動并正常出勤前提下,甲方原則上于次月___日支付乙方上月薪資,薪資標準不低于當地最低薪資標準。甲方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可以延期在___個月內支付乙方工資。延期支付應通知乙方。
2、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在乙方的薪資收入中包含了甲方提供的各項福利待遇和補貼等工資性報酬,具體薪資標準根據乙方工作崗位和職責不同按甲方薪資制度執行,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和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表現和工作業績,對乙方工資報酬進行合理調整。
3、乙方工資增減幅度應依據甲方的經營情況、相關薪資制度以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進行調整;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新的制度予以調整。
4、乙方調整工作崗位的,其月工資按調整后的崗位作相應調整,具體按甲方相關規定執行。
5、乙方加班必須事先經甲方批準同意,甲方按照法律規定安排乙方同等時間的調休或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按照乙方正常出勤實得工資的70%作為計算基數。
6、《人事異動表》作為修改本合同相應條款的書面變更依據,同時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備案。
7、按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被甲方作停職反省或察看處理的,停職期間乙方的月工資按當年甲方經營所在地當地在職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8、乙方領取工資之日起三十日內未表示異議的,即確認該工資為乙方應得之勞動報酬。
第十條 保險
1、甲方按國家規定及乙方戶口性質給予乙方辦理并繳納社會保險,□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外省市城鎮 □外省市非城鎮,屬乙方自行承擔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地方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統籌保險費用。乙方入職后應及時將社會保險關系轉入甲方,如因乙方未能轉入社會保險關系致使甲方無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由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乙方建立社會保險的有關憑證,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社會保險的相關憑證按有關規定轉移。轉移社會保險需要乙方提供必要資料和信息的,乙方應積極配合和協助,因乙方拒絕配合致使社會保險無法正常轉移的,責任自負。
第十一條 病假、事假、工傷或職業病期間工資待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傷且連續休假___個月以內的,甲方按照如下標準支付病假工資:
1)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不滿___年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___%計發。
2)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滿___年但不滿___年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___%計發。
3)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滿___年但不滿___年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___%計發。
4)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滿___年但不滿___年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___%計發。
5)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___年以上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___%計發。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傷且連續休假超過___個月的,由甲方支付疾病救濟費,支付標準如下:
1)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不滿___年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___%計發。
2)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滿v但不滿___年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___%計發。
3)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滿___以上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___%計發。
3、以上兩項中的病假工資計算基數指乙方正常出勤月基本工資的___%。但上述兩項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的80%。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工資報酬和工傷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事假,甲方將不予支付乙方事假當天的工資。
第十二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法維護員工的勞動權益;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按時發放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甲方依法建立健全各項勞動保護、安全衛生制度,乙方必須按照規定執行,且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規范安全操作。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經營管理需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制度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須遵守。
1、甲方規章制度和紀律包括并不限于甲方的各項制度、規定、決定、員工手冊、勞動和工作紀律、崗位職責、工作標準、工作規范、作業流程、考核標準和技術規程等。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3、甲方的各類規章制度、管理規定將以不特定公開的方式予以告知(包括但不限于開會通知、張貼公告、工會或職工代表大會通告等方式)。乙方不得以未單獨告知為由拒絕接受因違反制度、規定而受到的相應處罰。
4、甲方的日常管理工作、工作協同、文件流轉、信息發布均通過公司辦公系統來進行,且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全部通過辦公系統向公司所有員工公示;乙方有權上線閱覽并提出意見;若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在系統上公示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乙方未書面提出異議,則視作乙方已知曉并認可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并愿自覺遵守和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進行人員聘用、考核、管理,乙方提供的個人相關資料(如學歷、資格證書、個人履歷、基本個人信息、勞動關系)、身體健康證明等為甲方決定聘用乙方的重要參考,乙方應保證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如甲方于勞動合同期間發現乙方弄虛作假或隱瞞事實,個人素質或身體狀況不符合甲方崗位要求,不具備擔任甲方聘用崗位的條件,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或采取其它措施,并不承擔補償和醫療責任,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十五條 乙方應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嚴格保守甲方商業秘密。
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經營上的所有情報,甲方的投資計劃、財務狀況、經營數據、營銷方案、促銷計劃、商品價格、產品配方、產品工藝、經銷商名單、供應商名單及與業務有關的秘密等。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競爭對手、新聞媒體或外界披露與甲方有關的業務信息。
2、乙方保守秘密的條款,不僅適用于在甲方任職期間,而且也適用于離開甲方后。
3、乙方還需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技術和商業機密;
(2)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技術和商業機密;
(3)如發現技術和商業機密被泄露或者自已過失泄露技術和商業機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發生變化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不給乙方任何補償,如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不能勝任工作的;
上述規定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不能勝任工作的包括但不僅限于下列情形:
1)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的;
2)不能完成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勞動定額或指標的;
3)績效考核不合格的;
4)乙方擔任管理職位,管理的團隊中出現違章、違法行為的;
5)乙方發表任何損害甲方利益言論的;
6)乙方在工作中屢犯同類過錯的;
7)其他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情形。
2、 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根據甲方有關規定應予解除勞動合同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或使甲方經濟損失達壹萬元(含)人民幣以上的;
4、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6、 故意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的;
7、 提供虛假個人信息和身份證明、履歷、學歷、職業資格、健康證明、醫療證明等材料的;
8、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被勞動教養或嚴重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
9、 沒有親自履行合同行為發生的;
10、其它依法或依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甲方單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不能按時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以此理由解除勞動合同:
1、 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而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3、 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4、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5、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6、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通知送交甲
方后的三十日內應按甲方規定正常工作并履行工作交接和辦理離職手續。未得到甲方許可擅自離職或拒絕履行甲方交接手續的,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根據本條解除勞動合同,無權要求甲方支付補償費。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情況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提前3天);
2、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或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的。
3、 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等到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三十日以上,雙方可相互告知續簽意愿,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
致,本合同可以續訂,并簽訂《勞動合同續訂書》,但甲方有要求續約或提高勞動條件要求續約的權力,乙方拒絕而導致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續簽合同的,甲方無補償義務。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也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7、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三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本合同和國家法律、法規辦理。應當支付經濟賠償金的,按以下標準支付:已履行合同年數′乙方過去___個月的平均工資,已履行合同年數不滿一年超___個月的按一年計算,未滿___個月的按半月工資補償。乙方屬于月工資標準高于當地社平工資基數三倍以上的,有關經濟補償的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向甲方支付賠償金,甲方的損失包括并不限于甲方用于乙方的培訓費用、泄密損失和因乙方提前離職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向所屬公司工會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按現行《勞動爭議仲裁法》的規定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甲方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另約定以下內容:
1、 雙方有未盡事項的,如甲方與工會所簽《集體合同》有規定的,從《集體合同》規定。
2、 雙方對公司規章公示、對員工個人特殊申請或調整有異議的,以工會備案確認為準。
3、 依據相關規定需要雙方進行協商的事宜,雙方可以由工會組織進行協商,并以談話記錄作為協商過程的有效說明
4、 凡規定以書面通知方式送達乙方的相關資料,乙方應當簽收,拒絕簽收的以乙方填寫的住所的郵寄送達為有效通知。依據乙方所留地址無法郵寄送達的,以甲方的公告在工會備案為有效通知。
5、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乙方不再享有甲方的年終獎金或其它依公司發放的任何獎金或福利待遇。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有關約定與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規定相悖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與乙方工作相關的交乙方保管使用的所有甲方的文件資料和因工作需要交乙方保管使用的甲方財產,乙方均應辦理領用手續,并妥善保管并正當使用。乙方因任何原因離職,均應如數向甲方交還所有甲方的文件資料和財產,如因乙方保管或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滅失或文件泄密,乙方應按甲方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下列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缺少之條數,具有同等效力,乙方承諾并保證已詳細閱讀并了解,并保證遵守。
1、 《員工手冊》 《獎懲條例》《問責制》
2、 《競業禁止/知識產權保護協議》、《保密協議》
3、 其它經由辦公系統等合法途徑頒行的涉及員工管理的規定文件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乙方親筆簽名后生效。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